《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贯彻落实情况总结汇报、个人研讨发言心得体会汇编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贯彻落实情况总结汇报、个人研讨发言心得体会汇编
目 录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1
一、存在的问题 1
二、原因分析 5
三、整改措施 6
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 8
一、工作举措 8
二、对照新规“十五条”调整“下”干部情况案例 10
三、干部调整“下”后情况 11
四、实施效果 11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 12
体会 12
增强“三感” 推动“能上能下”成为干部工作新常态——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研讨发言 16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市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本人认真学习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特别是对照规定中第五条明确的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的15种情形,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举一反三查摆不足,总结了自身存在的差距,深刻剖析了问题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一)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方面。本人能够做到自主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牢牢把握“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但在掌握的全面性、运用上仍存在短板。
(二)理想信念动摇,在涉及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方面。本人能够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但对照要求,依然还存在做得还不够扎实,学习领会不够深,影响了学习成效。
(三)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在事关党和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紧要关头临阵退缩,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风险考验面前消极逃避或者应对处置不力方面。本人能够主动担当,敢于斗争,及时跟进学习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履职尽责,特别是在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大战大考方面经受住了重大考验。
(四)政绩观存在偏差,不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积极不作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方面。本人能够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力以赴办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用心用情办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但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方面还存在差距,对革命纪念馆如何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思考不足。
(五)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自行其是,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组织作出的决定,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或者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破坏所在地方、单位政治生态方面。本人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团结班子成员,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务实奋进,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六)组织观念淡薄,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方面。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一旦形成组织决议,坚持做到坚决服从。能够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坚决服从局党组的领导和安排。
(七)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精神状态差,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上心、不尽力,工作推拖绕躲、贻误事业发展方面。服务大局全局性问题思考的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关注的少,开会时肯定成绩多,触碰敏感问题、复杂问题不愿说的情况或多或少存在。对一些具体工作机制,研究不多,满足于办了,但究竟效果如何,盯得不紧、监督不力,以致一些工作落实率不高、结果反馈不及时的情况。
(八)领导能力不足,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重大战略、重要改革、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所负责的工作较长时间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方面。对上级作出的决策部署能够认真贯彻落实,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时,有时会有畏难情绪和疲于应付心态,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降低了工作标准,满足于不出错、过得去。
(九)本人能够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搞“一言堂”,在自己主持的工作领域内未发生过因违规决策或者决策论证不充分、不慎重,造成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坏,公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情况。
(十)作风不严不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方面。能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有所弱化,认为纪念馆是清水衙门,不具备滋生腐败的土壤和环境,拒腐防变的警惕性有所放松。在执行落实相关目标任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向下层层传导压力等方面力度不强,履行“一岗双责”的方法不多、措施不活、力度不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待加强。
(十一)本人能够保持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和良好的个人品行。不存在品行不端,行为失范,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十二)本人配偶、子女没有移居到国(境)外,配偶、子女无经商办企业情况。
(十三)两年来,本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在任职兰州战役纪念馆馆长试用期满一年的民主测评中,符合任职条件,如期转正。
(十四)本人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十五)目前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
二、原因分析(一)理论学习抓得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体系的学习主动性不够,不能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不足;对不断更新的业务知识学习不够,致使业务能力难以适应新部署新要求,谋划工作缺乏前瞻性、推进工作缺乏创新性。
(二)党性锻炼仍需加强。用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塑造自己、锤炼自己、磨砺自己做得还不够。认为自己党性观念强,能抵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因而对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重视不够,在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查言行、审视思想和改进作风上做得还不够到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增强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工作标准有待提高。在工作多,任务重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放松了对质的要求,有些生搬硬套,表现在对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上不够上心,工作中往往注重稳步推进,对抓工作落实的韧劲不足,工作的有效性没有完全发挥。
三、整改措施一要增强“下”的危机感。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规定》,凡事当有敬畏之心,照着规矩办、事事依纪法,在规矩的“方圆”之中办事,不断提升思想境界。一是在学习上加强自律。坚持在学习内容上拓宽广度和深度,提高学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掌握贯穿其中的理论内涵,切实做到学思践悟,学用相长,不断提升以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在内容上强化重点。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各类会议精神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交流研讨,集思广益研究对策,拿出硬招、拿出实招。三是在形式上创新举措。严格落实学习制度,不断创新学习形式,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增强“上”的责任感。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有堪当重任的本领和能力,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职尽责,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勇于担当,积极进取,不负历史的重托,不负人民的厚望。一是从严执行纪律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上率下,从小事做起、从小事抓起,做到对党忠诚,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和约束。二是严格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加强党支部建设,督促指导规范落实各项制度。三是强化党内监督。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纪律教育,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定期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广泛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建议并充分讨论,确保决策的科学和民主,防止“一言堂”和决策的失误。四是切实免除实干担当者的后顾之忧。为“干部担当”提供坚强的“组织担当”,让“有为才有位”的理念深入人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三要增强“干”的紧迫感。党员领导干部,“干”字为先。一是切实扛起主责。对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压实自身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上级部署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高质量推进。二是坚持全程跟踪问效。坚持一步一个脚印抓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项措施都落到实处。坚持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对制约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加强研究,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三是加大问责力度。持续开展作风和纪律整顿,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工作忙而不乱,克服人员紧张,任务繁重的困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质量推进。
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规定》是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现将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一)结合地方特色,出台制度约束。为认真贯彻执行《xxx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充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xxx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充分结合我县地方特色,对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让干部明确“下”的界限,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
(二)重点分析研判,坚决调整“不适宜”干部。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畅通干部监督渠道,加强与纪检、信访、政法、审计等部门的沟通,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平时与年底考核等方式了解干部表现状态,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或已经调查的、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或在平时考核中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专项考察,对干部是否胜任现职进行重点分析研判,考准考实干部情况,让干部下得有理有据。今年以来,对xxx名在疫情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xxx名县直单位“一把手”因在疫情防控中思想麻痹大意,组织管理松懈,工作不严不实,经县委讨论研究认为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
(三)严格落实制度,对其他情形干部及时调整。一是严格落实试用期满制度。试用期满后,成立考核组,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深入了解考核对象在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掌握其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岗位履职情况,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二是严肃问责追究,严格落实处分影响。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及《实施细则》中对问责情形的规定,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在干部提拔中,严格执行“六查”并征求纪检监察、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意见,防止“带病提拔”,让干部“上”的干净。在干部任职期间,因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予以免职。三是对到龄退休和健康原因干部及时调整。对达到任职年龄的及时退出领导岗位,达到退休年龄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经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对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相应调整。对自愿退出现任领导职务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办理。
(四)注重跟踪管理,关心爱护调整“下”干部。对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而调整“下”的干部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动态掌握调整后干部在新岗位上的工作表现,对于在新岗位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平等地给予提拔重用的机会,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二、对照新规“十五条”调整“下”干部情况案例对照《规定》明确的十五种情形,干部“下”的情形有:
(一)“作风不严不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
xxxx年xxx月xxxxx乡党委书记xxx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予以免职调整。
(二)“品行不端,行为失范,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xxxx年xxx月xxxx县xx局xxx大队原副大队长xxxx,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购物卡,违反工作要求、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违反道德要求等原因,予以免职调整。
(三)“领导能力不足,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重大战略、重要改革、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所负责的工作较长时间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
xxxx年xxx月xxx县xxxx局原党组书记、局长xxxx因违反工作纪律,在xxxxxx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予以免职调整。
三、干部调整“下”后情况对调整“下”的干部,一方面,及时开展谈心谈话,避免其产生理想信念动摇、自暴自弃的失衡心理,主动帮助寻找“下”的真正原因,引导其正确看待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帮助消除思想上的误区,鼓励其重新树立积极工作的信心,重新焕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另一方面,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安排到急难险重岗位锻炼,其中xxx名干部服从组织安排,投入到疫情防控交通卡口值班和督查工作中,在新岗位上干出了新业绩,重新赢得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可。
四、实施效果(一)“能上能下”的用人导向逐步树立。《实施办法》试行以来,通过严格贯彻执行,不断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尤其是通过对领导干部“下”的调整,“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日益牢固。
(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好转。为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对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的干部畅通“下”的渠道,真正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对科级领导干部形成了震慑,使领导行使权力更加审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好转。
(三)有效激发了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对达到任职(退休)年龄、自愿提前退休或退出领导岗位、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职以及违纪违法和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的领导干部,及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调整,为培养新生力量留出了位置,有效激发了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四)提拔干部进入角色提升能力更快。试用期制度的实行,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危机感和责任感,被提拔干部进入岗位后,更加积极去融入工作角色,更快熟悉新岗位、新工作,有效提高了选拔任用干部的质量。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为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提供了重要支持,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要对标对表,遵照执行,用好“能下”的利剑,树好“能上”的导向,开好“再上”的通道,不断激活干部选任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引导领导干部跳出舒适圈,自觉摒弃懒政怠政之风,推动形成激励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一是让“躺平即下课”的“能下”利剑“悬于头顶”。古语有云:“在其位,谋其政”。建设经济社会,造福民生福祉,是干部的首要责任。然而一些“躺平”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实干不担当、对工作被动应付,懒政怠政,却安坐“交椅”,这种风气严重侵蚀着党员干部队伍的肌体,损害着地方行政效能。究其根源,除了有个别干部自身思想滑坡、消极懈怠的原因,也与流于形式的考核和缺乏能上能下的机制不无关系,导致他们在提拔前认认真真,一旦熬到位子就觉得可以歇脚休息。《规定》强调重点解决“能下”,无疑重点将剑指“躺平”的干部,让“躺平”干部无处可躺。无功便是过,平庸就是错。那些想在官场仕途混关系、熬资历、滥竽充数当“太平官”的“躺平”干部,应该幡然醒悟了,要及时从思想上破冰,杜绝“原地踏步”,牢固树立“梦想从学习开始、事业靠本领成就”的观念,敞开思想谋思路,放开手脚求突破,努力在践行“家国情怀”过程中体现个人担当。
二是让“有为便有位”的“能上”导向“蔚然成风”。是不是想干事、能不能干成事,是群众衡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一个基本标准。虽然说当前一些地方“躺平”的风气依然存在,但是大多数干部还是想干事、能干成事的。不过现实中也有这样一种现象,就是有的干部在一个地方能够干成事,换个地方却难于干成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环境不好。常言道:“两懒夹一勤,勤的也变懒”。有时候,不是干部不想干事,而是环境容不下干事的人。要想彻底改变这种局面,就应该旗帜鲜明地褒扬干事者,让干事者有地位、扬眉吐气,让不干事者、“躺平”者特别是想走捷径、动歪脑筋、搞投机钻营的“聪明人”没市场、灰头土脸。古语有言:“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则蔚然成风。”《规定》出台后,切实免除了实干担当者的后顾之忧,为“干部担当”提供了坚强的“组织担当”,让“有为才有位”的理念深入人心,对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是让“跌倒起身”的“再上”通道“畅行无阻”。“打入冷宫”的干部,是否有机会重新站起来?当“能上能下”渐成干部管理的常态,这一问题便摆在了各级党委政府面前。《规定》第10条指出,对被调整的干部,应当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花草树木尚且需要修枝剪叶,干部队伍也要时时规范。党和国家培养一名干部殊为不易,要把挽救干部作为教育管理的重中之重,既要让“下”的干部受惩戒,又要让“下”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组织上要加强对“下”的干部跟踪回访、关心关爱,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帮助他们疏导负面情绪、轻装上阵,鼓励他们重振干事热情,积极面对岗位调整,有所作为。对于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要做好考察评估工作,要给予他们重新施展拳脚的机会,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仍然坚持我行我素的干部,要坚决严肃处理。
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矛盾、新挑战大量涌现,需要我们去研究解决、有效应对。时代需要干事者、呼唤干事者。“躺平”是“下”的讯号,实干是“上”的秘钥。只有让“能上能下”成为常态,让弥漫在社会中“躺平”风气偃旗息鼓,让“有为有位”的鲜明导向蔚然成风,才使更多的干部真正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在想干事、干成事上,我们的事业就会蒸蒸日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一定能顺利实现。
增强“三感” 推动“能上能下”成为干部工作新常态——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研讨发言“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认真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几点认识。
一要增强“下”的危机感。《规定》中明确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有“政治能力不过硬”、“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等15种情形。在这15种情形中,既有政治方面的问题,如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破坏所在地方、单位政治生态;也有工作方面的问题,如在事关党和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紧要关头临阵退缩,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风险考验面前消极逃避或者应对处置不力的,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上心、不尽力,工作推拖绕躲、贻误事业发展;还有干部自己的问题,如能力不足,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品行不端,行为失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规定》中对这些“装睡的人”进行了深刻地画像,谁在混日子就摘谁的“帽子”,让这一巴掌“打醒”更多人,倒逼领导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学习《规定》,凡事当有敬畏之心,照着规矩办、事事依纪法,在规矩的“方圆”之中办事,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私底下都能够光明磊落,无论是思想觉悟还是行为边界都能够清清楚楚,从小事小节上着眼,把心灵的“灰尘”与思想的“垃圾”及时清除,在自律自省中找准方向,在自我约束上远离红线,在干事创业上心无旁骛。
二要增强“上”的责任感。担当作为是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素养,是干事创业的根本所在,更是考验干部、检验干部成色的“赛马场”。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规定》中提出“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发挥个人才能。选用干部,就要看其在关键时刻能不能尽责、敢不敢担责,在矛盾和问题面前能否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是否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否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在新时代的背景之下,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要有堪当重任的本领和能力,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职尽责,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勇于担当,积极进取,不负历史的重托,不负人民的厚望。
三要增强“干”的紧迫感。领导干部,“干”字为先。有所作为、有所担当,既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其价值所在。近日来,一篇名为《我的县长父亲》的文章引发热议。文章的主人公于志明,是一位品德高尚、把百姓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的“好官”。为了让庄稼多产、高产,老百姓吃上饱饭。他从麦田串种棉花、帮助村民抬粪施肥到东奔西跑改造盐碱涝洼地;为了研究抗涝救灾的方法,他冒着风雨拖着因营养不良而浮肿的身体去村子里实地考察;为了让意外致残的少年重拾起生活的信心,他多次登门探望,耐心劝导;而面对自己的“家里事”,他从不肯利用手中的权力给自家亲属安排好工作。我们不难感受到这位“县长父亲”,身为一名党员干部,俯身基层、真正做到心为民所想、行为民所动,以积极的实践书写着忠诚干净担当和对祖国、人民的一往情深。作为党员干部,要以实际行动为引领,以实干精神为示范,主动到基层一线、改革发展的前沿去“筚路蓝缕启山林,栉风沐雨砥砺行”,磨砺敢于干事担事的斗志,锻造善于干事、能够成事的本领,在千锤百炼中“淬火成钢”。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愿吃苦的积极心态,有能吃苦的充足准备,心理上有“多磨砺”的准备,思想上有“去锻炼”的准备,让自己在复杂环境和严峻考验中“稳得住”“顶得上”,带头把工作任务一项项做好,把群众的事情一件件办成,在实践中练就“硬功夫”。惟其艰难,方显勇毅。领导干部要做担当实干的表率,有久久为功的韧劲,面对挑战时敢“打头阵”,面对考验时勇“闯难关”,在吃劲的岗位上担当作为、历练成才。
发言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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