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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共5篇)

作者:aobaoc | 发布时间:2020-07-30 06:58:1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河务局水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水行政执法是水政监察部门最重要的、最本质的职能,是处理水事纠纷和水事违法案件的最有效手段,是实现“依法治河”的物质保障并为“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提供和谐、健康的外部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保障执法效果,维护长垣黄河水事管理秩序,确保长垣黄河防洪安全,我局对近期的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为搞好水行政执法自查工作,我局成立了以主管水政工作局长为组长,主管工程养护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水政、防办、工务、工程养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水行政执法自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

此次自查由水政科牵头,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检查组,迅速深入辖区内开展水行政执法自查工作。自查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进行,结合管辖范围内水事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地段和防洪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造册登记,明确责任,限期查处。

二、加大河道巡查力度,防微杜渐

我局所辖堤线长,临堤村庄多,堤防路口多,工程管理相对较难,违章建筑、违章取土、乱开乱种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河道巡查和执法自查中,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在周营控导工程附近,周营二水厂施工后遗症仍然存在,附近部分村民在控导工程、二水厂附近拉土、大留寺控导工程淘沙。(二)临黄堤还有个别群众因认识问题和受利益驱动,在临河20米以外50米以内安全保护区里取土。(三)太行堤孙东闸附近,新乡电业局未经我局允许擅自在太行堤管理范围内挖筑高压输电线路坑。(四)为工程管理保驾护航。

三、因势利导,妥善处理

我局辖区内水事违法案件总的规律是简易水事案件频发,较大以上水事违法案件罕见。根据案件发生的规律,我局对简易水事违法案件以说服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因势利导,确保水行政执法的效率。对频频发生的取土淘沙现象,我局水政监察人员通过询问得知:群众普遍认为20米以内为河务局征用地,在20米以外为集体所有地,在20米以外取土不侵犯河务局的合法权益。群众对河务局没有土地所有权而享有土地管理权感到疑惑。针对这种情况,我局以《河务局依法填鱼塘损失谁来补偿》一文在中国水利报上发表契机,展开了报纸普法教育活动。案例中,水利部专家结合案件实际对土地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关系进行了详细论述。专家指出河务部门的管理权与集体所有权并不发生冲突,只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对其使用方式进行限制。只要其使用方式不危害大堤安全和国家防洪大计,集体土地都可以在使用权范围内合理使用。报纸的权威性、公众性和人民群众对国家报纸的信赖心理,是我们这次普法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此类的简易水事违法案件发生率有所降低。

另一方面,水事违法案件主要是受经济利益驱动和部分群众的侥幸心理作祟,对屡教不改、屡教屡犯的顽固分子,我局加大执法力度,进行经济处罚。在整个辖区内,形成威慑,使人不愿或不敢违法。

河道内违章建筑和未经许可同意擅自进行建设项目的,我局严肃进行处理。孙东闸附近,新乡电业局为获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挖筑高压线路塔基坑的情况,我局立刻要求其停止施工,要求补办项目申请书和施工许可证。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绝对禁止其施工。

长垣临黄堤7公里机淤固堤标段工程是上级河务部门早已批复的机淤固堤工程。按照政策规定,我局将所有土地补偿款足额发放到相关群众手中。但个别群众想从此次征地中谋取更大利益,在村中造谣生事,煽风点火,并多次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干扰施工,使围堤施工多次被迫中断。县政府、镇政府多次协调均无结果。我局局长凌晨四点亲自带领全体局领导、水政监察大队、黄河派出所、镇政府、镇人武部、镇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奔赴施工一线,为施工保驾护航。我局局长、镇政府负责人、镇人武部负责人组成第一道“宣传线”,耐心地向村民做思想教育工作。镇派出所几十名干警组成第二道“钢铁防线”,对劝告无效的村民进行制止,为施工队伍创造50米的安全施工空间。水政监察大队、黄河派出所组成第三道“防御底线”,对威胁阻挠施工的,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从而使工程顺利进行。

四、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水政队伍的物质基础薄弱。基层水政队伍缺乏充足稳定的经费来源,队伍执法装备性能差且长期得不到更新,这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活动开展的需要。水事案件主要发生在基层,主要由基层单位处理,但基层执法队伍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先进的通讯、侦查装备。物质基础的薄弱极大的制约了水政队伍的发展。我局水政科9人,但只有一台电脑,同时没有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勘测工具,这极大的制约了我局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的及时性,客观上增加了收集证据的难度,不利于水事案件的查处。

2、水政制服的不统一,导致在执法过程中着装各式各样,缺乏正规性,导致执法威信的下降。

3、水政队伍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流域水政队伍缺乏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机制,信息资源缺乏共享。在流域利益与地方利益发生冲突时,难以及时有效的执法,难以保证流域的合法利益。

五、对发现问题的建议

1、上级领导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政经费问题,探求水政队伍稳定的经费来源。建议在水行政事业收费中提取水政队伍活动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水政队伍办案、执法、改进技术装备,真正实现水政队伍的正规化。上级部门重视我局的实际情况,拨付资金为我局添增必要的电脑办公工具和其他交通工具、勘测工具。

2、购买发放统一的执法制服。可以采取类似检察院、法院的西服佩戴水政监察徽章。

3、建立外部联系机制。水政监察部门应该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兄弟部门建立必要的联系机制,做好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建立有效的联谊机制,为水行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4、改革创新水法的宣传形式。水法宣传是最有效的预防违法行为的方式。只有使水法观念深入人心才能有效的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才能增强沿岸群众同水事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勇气,才能更好的保障河务部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水法宣传形式不仅要采取原来的撒传单、广播等形式,更要创造性的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抽象的法律概念不容易引起沿岸百姓的共鸣,宣传应注重以案讲法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具体化,使沿岸百姓认识到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使其认识到违法的严重后果,使法对其产生威慑性,使其因畏惧违法的不利后果而不敢轻触法律。

5、建立激励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激励机制已经成为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行政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对水政队伍来说,由于工作人员作出的义务性行为和承担的义务性工作较多,激励就更具有作用。激励是广罗人才、稳定队伍的需要,是激发水政工作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需要,是推进水政工作创新发展进步的需要。

第2篇:新版水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最新整理水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一、组织宣传

我局为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副局长及纪检组、办公室、水政股、防汛办、计财股、建管股、水保站主要负责人组成,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政水资源股,并制定了《区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使水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权责一致,责任明确。我局还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政治理论和水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每位班子成员树立不断学习,终身学习意识,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经验,做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今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我局出动宣传车到全区九个乡镇和部分企业进行巡回宣传,重点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300余份,区有线电视台也派出记者同我局水政监察人员一起实地宣传、现场采访并录制节目,该节目在区有线电视台黄金节目时间中播出,影响很大,我局还在城区主干道、各乡镇悬挂宣传横幅18处。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和水行政相对人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今年我局针对市砂场全部集中我区新港镇杨家场村,砂场采砂船突然集聚,砂石集散中心附近偷采行为死恢复燃、愈演愈烈的状况,与区公安局水上警察大队紧密协作,抽调人员驻点砂场附近的杨家场村,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白天进砂场向业主宣传政策并张贴和发放禁采通告、夜间勤巡查,做到露头就打。截止目前为止,共计发放禁采通告50余份,上门宣传20余次,出动夜间巡查60余次,人员240余人次,强制拆除违法船舶的采砂机具10余套,驱赶安徽籍水泥泵船30余艘次,查获非法采砂案9起,处理9人。

二、队伍建设

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7名,其中水政监察大队专兼职人员15人,办案和办公设施较为齐备,有电脑三台、传真机一台、数码相机一台、摄像机一台、GPS二台、对讲机二台、复印机一台和一部水政监察执法车辆,执法人员均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并通过了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的培训和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领取了《省行政执法证》并持证上岗。执法经费也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河道采砂管理费中列支。我局还制定了水政监察员学习培训考核制度,定期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学习法学基础知识,水法规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还举办了一期水行政执法培训班,开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河道管理条例》等课程,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我局专门举办了一次水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干部职工全部参加。

三、执法行为

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规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制定了11项行政审批公示制度,每项公示制度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客户申请所需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区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供客户查阅。我局在查处和纠正水事违法行为时,证据确凿,适用法律适当,符合法定程序、权限,自由裁量权使用适当,并建立了案件审核把关制度,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经局法制部门审核后报批,同时制定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案件由局长办公会审批。我局还建立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主卷归档。近年来,由于执法适用法律正确,自由裁量权使用适当,被查处对象均未提出申请行政复议和听证的要求。

四、执法成效

我局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根据我区水务工作实际确定了11项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项目都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办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同时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许可费用。

为强化水行政执法,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我局制定了《区水务局执法巡查方案》,要求各站股按照方案内容明确巡查重点、巡查内容、巡查时间、巡查责任,切实将水行政执法巡查工作落到实处,使每起水事违法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查处,共查处涉砂案件5起,罚没款6万元,水士保持案件1起,罚没款1.2万元。通过这些举措,我区今年水事秩序总体良好,河道管理,禁采管理、涉河建筑,防洪工程巡查等环节上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打击非法采砂活动方面,我们与公安、海事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非法采砂船只,由公安扣船扣人,使禁采管理处于可控状态。大大扼制了非法采砂活动。从近几年统计数据,我区涉砂船只呈逐年减少趋势。从2008年的95条减少到现在的33条。这其中部分船只也转产从事其它运输业务。

我局严格按照《水法》和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取水许可登记和发证工作,建立了取水户档案,各取水户按规定安装了用水计量设施;我局及时准确地按上级要求编报水资源管理统计年报和其它各类统计报表;在水资源费征收方面加大征收力度,一方面不厌其烦地到用水企业宣传国家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必要性,得到了绝大多数用水户的理解和配合。今年共收取水资源费33万元。在入口排污口的管理方面,在省水政监察总队的支持下,查处了金源化纤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和大唐化学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设置排污口的问题,督促上述企业进行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五、存在不足

1、执法装备仍显不足,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新要求。

2、执法经费略显不足,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3、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4、执法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3篇:水务局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运河管理局水利执法工作开始于*运河管理局水政监察总队成立,是海河水利委员会直属的第一支水政监察总队。

目前,我局水政监察总队下设9个水政监察支队,1个采砂管理支队,35个水政监察大队,2个采砂管理大队,现有水政监察人员218人(含采砂管理执法人员)。

自从开展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以来。我局按照水利部、海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本着“边建设,边执法”的原则,狠抓了队伍建设。

我局各级水政机构通过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各级水政监察人员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在法律、法规、水利政策的宣传,水事案件的查处,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水资源调查评价水量调度、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基本举措

近年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水利部的规章,按照建管并举的治水方针,积极有效地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了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

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必须造就一支与之相适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为提高一线执法骨干在执法办案中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是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参加水利部、海委组织的培训班;二是规定各级水政队伍每周抽出一定时间组织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三是支持和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水政水资源等专业大专函授学习。平时还注重水政监察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整个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以提高人的素质为中心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目前,我局大部分专(兼职)职人员,持有所在地方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同时持有水利部的水政监察证。全部水政监察员达到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加大水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水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我局制定了《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水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行政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办法和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调动了水政监察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迈进文明、规范、高效的新阶段。同时执法工作也得到广大群众、地方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3、执法装备逐步改善

配备执法必要的交通、通讯、勘查等工具对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执法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来,在水利部、海委的大力支持下,安排专项资金900多万元为基层执法单位配备了部分水政执法专用车,电脑、数码照相机、录像机、望远镜等一大批执法、听证工具和设备,使我局基层各级水政监察队伍日常巡查和执法交通装备不足的问题得到改善,水政执法反应能力得到提高。

4、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得到加强

近几年,我局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坚持集中性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通过周密的部署,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大联动活动,具体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采取各单位上下、左右,以及与其他部门内外联合的形式,利用法律、行政、宣传等手段相结合的方法,集中查处破坏河道、堤防违章建筑案件,拆除了大量的涉河违章建筑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我局各级水行政执法单位充分发挥《防洪法》赋予职权,查处了一大批水事违法案件,据统计,*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952起,有效地维护了河道的正常管理秩序。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水行政执法依据欠缺,影响执法力

在现行的水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中,存在着缺陷,给执法工作带来严重阻碍,降低了水行政执法的威慑力。以漳河采砂为例,新《水法》对河道采砂的许可制度、禁采区和禁采区均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仅提出“由国务院规定”,至今国务院没有出相应配套的规定,可谓一片空白;《河道管理条例》由于出台较早,处罚规定相对较弱,主要是“警告”、“责令停止”、“责令改正”、“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没收不当收入”等,可操作性较差。比较管用的“罚款”,对有的违章采砂户来说也只是“罚我一千,我一天能赚回来,罚我一万,我一星期也能赚回来”。过小的罚款额度对暴利的采砂行业已威慑不大。导致不少业主宁可受罚,不惜铤而走险。因此,对于一些违法采砂,更是难以采取强硬措施。在实际执法管理过程中,只好打“擦边球”,应用《防洪法》去“清障”,一旦提起诉讼,没有胜算的把握。

2、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

近年来,我局各级水政队伍通过素质教育,执法水平虽然有了大幅提高,但离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要求还有差距。目前队伍结构中,大专生、本科153人,占我局全体水政监察人员的70%,这些人员大部分工作在总队、支队,基层大队占的比例相对较少;队伍中懂业务的少,半路出家的多;执法水平总体不高,各单位之间存在差距;一部分水政监察员既无法律知识,也无水利专业知识的实际情况存在,即便有专业知识的水政人员有的也不具有独立办案能力、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导致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一些案件不能彻底查处。

3、水行政执法的外部环境还不尽人意

(1)我局基层执法工作存在执法战线长,执法环境差,暴力抗法时有发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如在去年邯郸河务局执法人员就曾经多次遭到暴力抗法,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被打断一根肋骨。

(2)地方政府干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3)违法案件执行困难。目前基层单位有一部分案件在调查处理终结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或者拒绝受理或者久拖不办,使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如我局的卫河河务局查处的案件中就有3起案件因为上述原因未能及时执行。究其原因,主要是执行难度大,执行成本高。

4、执法主体地位残缺执法费用不足

我局各级水行政执法机构只能依据《防洪法》进行处罚,严重影响了水行政执法的权威和力度;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交叉等影响了水行政执法的正常进行和执法的严肃性;执法经费不足,多年来每年只有30万元的执法经费,对于全局45个执法单位来说是杯水车薪,使更多的水事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水政监察人员便装执法,严重影响到执法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执法装备同一标准配置,没有考虑执法任务的区别,执法难度大、案件多的单位应适当增加装备。

四、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对水政监察工作的领导

随着水利建设和水利改革的深入,水事活动中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不断出现,面对水事活动中复杂的社会问题,必须加强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配备到水政监察队伍中来。要根据国家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和水利执法工作的特点,切实解决好队伍的编制和经费等突出问题。要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方法,把水政监察机构作为各级水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办公设备落实和执法装备落实,强化队伍建设。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水政监察肩负着水行政主管部门贯彻依法治水,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建设现代化水利,营造良好水环境的重担。水政监察队伍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当前主要抓好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巡查制度、执法办案制度、培训与考核制度以及水政监察员行为规范等制度的规范与落实,做到管理有序,执法有章可循。

3、敢于执法,勇于办案

近几年来,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水事违法活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受人口、资源、环境因素影响,非法占用河道现象依然比较严重,违法势头依然比较凶猛,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而我们的一些执法队伍却执法不到位,遇到困难不敢碰硬。因此,必须强调要大胆执法、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坚持运动性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积聚执法力量,在水利部门之间、水利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开展水行政执法大联动,增强执法力度,扩大执法影响,提高执法效果。强化执法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相关部门的支持。要主动与法制、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沟通。通过沟通一方面可以防止水政执法在复议、诉讼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的被动,另一方面也使各相关部门对水政执法案件进行快速有效的处理和执行。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按照水利部水政监察工作章程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八化”的要求,各级水政队伍一定要有专职的队伍、专职的人员、专用的装备,否则办案规范化、执法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要积极开展水政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一支执法队伍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接受再教育和培训情况。对水政监察员要开展经常性的系统培训,使他们在工作的同时充实相关理论知识,并督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所以建立起系统的业务培训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注意的是培训要从实际工作出发,从水政监察员的实际需要去组织,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打牢执法能力培养的基石。在加强培训工作的同时,也要严把队伍进人关,吸纳高素质人才进入执法队伍;对不适合在执法岗位工作的人员要调离执法岗位,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战斗力和执法水平。

加强基层水政队伍的建设。目前大部分基层河务局水政监察人员不足,有的只有2名或3名执法人员情况,加上执法战线点多面广,所以监督的效率较差、漏洞较多,往往出现水事违法行为已发生多时,而水政执法单位却迟迟未发现的现象。正是因为对违法发现较迟,不能及时予以制止及查处,也从一定程度造成了执法成本的增大。因此必须要加强基层水政队伍的建设,在水事违法行为多发、易发河段,逐步形成完善的水政执法网络体系、增加信息量,从而达到管理方式从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的转变。

5、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

执法中,任何环节的失误,都会导致执法的无效。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除了要在执法中严格程序,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之外,还要建立起必要的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有效的监督机制,不仅能促进水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防止执法过错,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执法人员的必要措施。今后,上级水政机构应加强对下级水政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建立起必要的备案审查制度,对下级执法单位的重大处罚案件和重大的水事活动,要及时报告、备案、审查。在年度考核中,有关的责任目标要进一步细化,切合工作实际,不使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6、强化水法宣传力度,改善执法软环境

在宣传中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宣传。包括:各级领导机关和涉水部门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水政管理相对人的广大社会群众。对不同的对象,宣传教育的内容与要求也要有所区别。在宣传方法上,除了采用一般的宣传教育方法外,还根据水行政管理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采用符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根据对象的不同,分步骤实施。并应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突出性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向广大群众宣传和向各级领导宣传相结合、重点宣传水法规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以期从根本上由水行政执法队伍被动执法向水行政管理相对人自动学法、守法的局面转变。

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在每一次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时,均应注意加大宣传力度,大造舆论声势,让宣传为执法铺路。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在报纸和网站上刊登信息、刊登新法规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通过宣传,减少违法行为,同时也减少执法成本。

第4篇:新版水务局行政服务自查报告

最新整理水务局行政服务自查报告

自今年9月3日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以来,为进一步加强水务行政审批窗口建设,规范水行政审批工作,结合我县水利实际,我局认真按照青政办【20xx】36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两集中三到位”实行流程再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政务服务工作方面,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清理审批事项,强化集中办理

将本部门承担的所以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进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的进行了清理,共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审查、审批、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旅游项目审批、堤项、坝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等7项行政许可审批。

二、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制度建设

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水法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批各类行政许可事项,认真遵守行政审批中心与水务部门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与细化非行政许可事项,并进行政务信息的进一步公开。

1、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我局在县水务局网站上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承办时限、申请材料等,向社会公开公示。局办公室还加强了行风效能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2、完善制订建设。建立健全了“内部流转单制度”、“承诺办理制”、“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办事公开制度”、“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度”、“水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水行政审批的相关工作制度。

三、加强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适应工作需要,以优良的素质、能力和饱满的热情,为群众服务。

2、完善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工作情况、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督办和检查,加强工作人员管理。

3、不断强化与承办科室的定期交流与意见反馈,提高行政审批服务的工作效率与工作水平。

四、下步工作打算

1、根据省、市、xx委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要着力完善有关审批项目的衔接与内部工作流程。

2、规范与细化非行政许可事项,并进行政务信息的进一步公开。

3、加强水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第5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关于海事港航船检行政执法自查情况的报告

省地方海事局: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海事港航船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海政法„2010‟124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监察厅、法制办确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础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抓不懈,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抓具体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年初局法制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年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要点以及学习培训计划,并以正式文件印发执行。组织领导的不断强化,有力保障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完善各项机制。我局制定了《xx市地方海事局(港航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将行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严格坚持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监督检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和案卷评查制度等,规范各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的行政执法业务流程,细化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局、处均设立服务大厅,在醒目位臵设臵公示栏,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法律依据、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海事、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海事行政执法证件由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实施管理,负责全局海事执法证件的换发、年审等工作,个人证件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印发了《关于重申海事着装规定的通知》,严格风纪管理,提升了海事形象;近年来,我局不断强化执法教育培训,安排执法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法制培训班,组织学习行业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邀请省局专家举办“五个规范”讲座,开展了水路运输管理人员培训班并组织考核,并结合“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的开展,邀请XX学院教师举办礼仪知识讲座,通过学习培训,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形象得到了一定提高;2010年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我局在5月底前组织全局职工分两批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军事训练、理论学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是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在行政执法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符合有关规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2009年全年实施行政处罚31起,行政许可1起,2010年1月至5月实施行政处罚3起。没有出现越权执法和不依法行政的案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和行政执法投诉案件。

五是落实执法监督。我局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杜绝各类有损海事港航执法队伍形象的行为发生。并聘请行风监督员,设臵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局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制定法制宣传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贯彻实施。通过与有关部门联合办班的形式,开展了《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治安处罚法》等培训讲座,提高了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开展综治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法律知识江淮行与法律法规知识进沿江乡镇、校园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局法制部门对2009年6月1日至今的案卷进行了评查。通过自查发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程序比较规范,实施行政处罚的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并且亮证执法;行政执法的内容和实施依据比较准确,能够做到当事人身份核实,情况详细,绝大部分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度; 行政执法案卷做到了一案一卷,案卷封皮、文书资料统一规范。自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分析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加深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学习理解和把握运用,提高海事执法质量和水平,预防执法风险。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执法人员不足,硬件配备不足。XX以旅游客运为主的运输模式,导致我局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内容多、工作量大、标准高,一线执法人员不足,专业人员缺乏。执法硬件近年来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仍不能完全满足现场监管的需要。

2、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不够,执法程序不清,文书填写不规范,希望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培训和学习制度,使更多的执法人员能够得到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提高海事队伍整体素质。

3、与相关部门权责不明晰。海事部门与政府、水利、渔业长期存在着合作的关系,但由于部门之间的职能、权限、职责和义务不够明晰,往往引致不必要的争议,如农用自备船非法载客的屡禁不止。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质监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安监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本文标题: 水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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