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整改措施
第1篇:流动人口维权措施
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
便民维权措施
一、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并纳入信息系统管理。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载体,通过社会宣传、环境宣传、新闻宣传及利用相关网站、宣传单、宣传册、宣传画、宣传窗等多种形式,及时向流动人口、农民工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常识和便民服务措施等动态信息,保证流动人口、农民工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
二、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通过有效方式,向流动育龄群众公布辖区内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定点机构、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地址、服务项目及联系电话,为流动人口、农民工提供方便、可及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
三、现居住地应及时为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农民工依法提供国家、省、市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免费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并如实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维护流动人口、农民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健康权。
四、现居住地要畅通服务渠道,在流动人口、农民工集聚的社区、企业和集贸市场设立标识明显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点,或者以适当的方式向流动人口、农民工公布方便、就近的避孕药具、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宣传资料免费发放机构名称、地址和服务电话。主动送宣传、送知识、送服务、送药具上门,满足服务需求。
五、现居住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及时将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检查情况等信息,通过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等便捷方式通报其户籍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逐步取消由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的方式,减轻流动育龄群众负担。
六、户籍地要简化办事程序,免费为群众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以实行乡(镇、街)办村(居)发,严禁在与外出人员签订合同和办理证件时,搭车乱收费,或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保证金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规定,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使用期限。
七、流动人口的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流动育龄夫妻办理有关生育服务证、婚育情况证明及相关手续,不得互相推诿;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承认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的健康检查次数,要严格执行省人口计生委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增加和减少。
八、深入开展关爱流动人口、农民工活动,现居住地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构建服务平台,提供宣传文化阵地和活动场所,组织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技能操作培训班,帮助流动人口、农民工解决在子女入托、入学、就医、就业、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困难。户籍地要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加强对流动人口、农民工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尽力帮助流出人口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维护流动人口、农民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发展权。
九、严厉查处、公开曝光各种强令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异地设立管理站开展孕检和乱收费等侵害流动人口、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
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本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的维权电话,设立投诉信箱,畅通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诉求渠道,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维护流动人口、农民工实行计划生育的监督权。社区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和会员之家,开展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吸收流动人
口、农民工代表参加居民代表会议,成立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各种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维护流动人口、农民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参与权。
第2篇:流动人口难点措施
林家崖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难点与措施
为了更好地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我办全面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工作机制,把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服务管理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我办不断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为行动准绳,全面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真正使责任、措施、投入落到实处。全面分析我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工作难点并制定了措施。
一、我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主要难点
1、我办处于火车站繁华地段又是城乡结合部,人口流动量大,由于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的优越环境吸引了大量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口,这对于繁荣市场、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
2、由于拆迁、新建力度加大,空挂户、人户分离现象严重,尤其是流动人量频繁,对人口计生工作管理带来了很多不便,加之人员少、投入不足、工作压力大、任务重,从而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
3、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以种种借口不提供原籍《婚育证明》,不参加环孕检,有些流动人口不提供真实的户籍地,无法落实其婚育情况。作为办事处没有任何约束措施,只能靠计生干部上门做宣传工作,所以原籍《婚育证明》在居住地得不到落实,环孕检率难以提高。
4、所辖林家崖村由于历史原因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工资未发,林家崖两委班子近半年未上班,致使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二、主要措施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建设和工作规范完成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每年与两村、五社区、16个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和辖区流动人口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议书,与房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
二是我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服务活动的通知》、《林家崖办事处关于实行楼(片)长制的实施意见》等。
三是成立了林家崖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林家崖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机制建设和执行效果
1、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管理,林家崖办事处制定了一月一入户检查制度,严格实行年终考核制,对入户不及时、宣传不到位、不及时填写帐卡表册的,在平时检查中提出意见并限期整改。
2、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林家崖街道党工委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分工意见》,详细分解了林家崖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任务,明确了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纪委、火车站工商所、火车站派出所、办事处计生办、城管科等部门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加大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力度,增强了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责任心。
3、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中相互配合作用,形成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奖罚分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系。
(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职责落实情况
我办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真正做到了同户籍人口“同管理、同宣传、同服务”的服务模式。
1、落实流动人口“同管理”。针对我办是城乡结合部,务工经商人员多,管理难度大,由办事处综治、火车站派出所、工商局密切配合,每季度对辖区流动人口查验《婚育证明》;对没有原籍《婚育证明》的发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催办通知单。
2、“同宣传”,我们把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融入到各项宣传工作之中,纳入社区文化生活之中,统筹安排,以实施生育文化入村、入居、入楼、入院工程,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近两年来,制作宣传栏、宣传展板、文化墙,建立生育文化大院等,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知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完善机制,积极落实流动人口“同服务”。“同服务”是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同”的关键,一是做好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二是为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提供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三是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三查”服务。
4、积极和户籍地定期联系,户籍地、居住地两地的计划生育情况通过回执,了解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婚情、孕情、生育情况,有利地开展了我办流动人口计生管理。
5、顺利地完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员台帐。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情况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街道党工委今年以来把流动人口管理列入办事处的重要日程,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定期研究,制定各项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出台有关流动人口管理文件,分析管理工作中的难点,注重加强队伍建设,为两村、五社区选配年青力强、责任心强、文化高的计生专干。
2、为维护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和生殖健康教育,我办在两村、五社区以各种宣传方式宣传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和便民维权等确保流动人口、农民工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对流动人口婚育龄妇女发放了“爱心卡”和免费提供“三查”服务和生殖健康检查,享受计生优质服务待遇。今年在辖区兴华医院门前举办了“流动人口、农民工生殖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发放了我办印制的给流动人口一封信、农民工生殖健康保健小常识,并免费发放了避孕药具。
3、近年来我办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认真执行“七个不准”规定,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在辖区内没有侵犯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事件和信访案件。
(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情况
一是两村、五社区也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在路家庄建材市场成立了流动人口协会组织,理事会成员全部都是市场经营者;三是以社区、村为单位,成立楼(片)长制,辖区共分43个楼(片),五社区内共配备了流动人口计生协管员40余人,基本做到每个片有1名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员。四是办事处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制作了宣传展版134块,在通往一颗印路边制作了大型的计划生育文化墙,其中流动人口宣传牌2块,车二社区设立文化大院流动人口计生宣传大展版2块,两村、五社区流动人口宣传大标语12条,印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品、农民工生殖健康知识5000余份,“给流动人口一封信”2000余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议书5000余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定期联系函、催办单、信息通报单等共计投资9000余元。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本经验 (一)落实“三个严格“、建立责任机制
1、严格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街道办事处每年年初都与辖区两村、五社区、十六个单位签订签定目标责任书,并不断完善管理职责、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要求各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严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关,不查验《婚育证明》或明知无证明而发放有关证照,将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理。两村五社区及各单位在省、市流动人口检查中,谁丢分,谁负责,严重影响我办计划生育工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
2、严格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由于实行了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惩规定,近年来我办积极协调相关六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综合治理,并督促、检查其工作职责和任务的落实情况。(1)派出所在办理外来人口暂住证时要检查婚育证明并向计生部门及时通报户籍申报情况;(2)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要查验《婚育证明》。同时根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按照国家、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婚育证明验证率。辖区两村、五社区都对流动人口实行了男造册、女建档,对其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节育和孕环检服务,有利的开展了计划生育的各项活动。
(二)、落实"三个到位",建立科学管理机制。
1、坚持宣传动员到位。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宣传发动是主导。为进一步提高来我辖区务工经商人员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相关政策的知晓率,两村五社区还结合各自工作特点,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路家庄村利用摩托车配件市场的优势和流动人口协会组织,做好市场经营户的协调员、宣传员、服务员、信息员、检查员,通过设置宣传牌、墙报、专栏、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以此提高感性认识,强化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自觉性。一颗印社区、车二社区等社区分别结合“五〃二九”计生协会纪念日、“一月两村四社区”法制宣传活动,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宣传,收到了好的效果。
2、坚持"三查"服务到位。为流入人口提供"三查"服务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证措施。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凡属"三查"对象,我们均视同常住人口为其提供孕环病检服务,并出具孕检证明。对回原籍孕检的,须带回乡级计生办开具的检查证明。
3、坚持查验《婚育证明》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查验《婚育证明》是关键环节。今年以来,我办组织人员两次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相关部门配合加大了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力度的同时,要求两村、五社区一月一入户,对流入人口要及时催办《婚育证明》发放限期补办《通知单》,努力提高全区流动人口的持证率。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改制,离岗、下岗、买断、空挂户等人员越来越多,“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加之我办地处火车站西侧,城乡结合地段多,人口流动频繁,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任务重,人员少,投入不足,工作压力大等问题。对此,办事处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工作机制,全办以社区(村)为单位,居住在社区范围的所有人口,无论有无工作单位,户口是否在该社区,都由该社区进行服务和管理,把流动人口及育龄妇女的服务管理作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从而消除了计生空档和盲点。
第3篇: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迄今,在市卫生局医改办的指导下,我院在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预防接种等方面的工作较之去年有了一定的进步。针对如何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流动人口群体,我院采取了如下措施:
1、印刷明白纸、宣传册、宣传彩页等,通过在医院门诊、导医台等窗口分发,通过下乡联系村委大喇叭呼吁分发、通过村卫生室分发等等。
2、针对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问题,我院由专
人联系镇派出所,调取流动人口资料,由乡村医生主动联系各村的流动人口进行相关的宣传及各项相关的服务工作。
3、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让流动人口也能
享受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的实惠。存在问题:流动人口流动性较强,有时候虽然能够掌握其资料,但是找不到人,主要原因是这些人经常出外打工等等。
4、如何推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觉得主
要应该加强各单位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沟通和通力协作。
第4篇:流动人口
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制度有哪些?
2011-12-13 20:
54提问者: 5922485
1| 浏览次数:3345次
我来帮他解答
2011-12-13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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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动人口“五个一”管理办法
(一)流出人口
1、填一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登一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3、签一份重点对象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4、办一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建一套档案(婚育证明复印件、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合同书等)。
(二)流入人口
1、填写一份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2、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签订一份重点对象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4、每半年一次“三查”(查环、查孕、查病);
5、建立一套档案(婚育证明复印件、信息通报单存根、避孕节育报告单存根、合同书、生育证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等)。
二、两地联系制度
1、流入地与流出人口较多的乡(镇)、村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在共同管理的基础上确定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双向联系,认真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双向管理工作。
2、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为载体,互通有关情况。流入地对流动人口查验登记后,确定由乡镇或者社区、村委及时向流出地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流出地乡、(镇)、村收到信息后,在四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反馈回复。
3、流入地定期对重点管理服务的已婚育龄流动妇女进行“三查”,每年不少于两次。
4、两地要积极配合落实有关查询,处理好来信、来电,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对象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及《生育证》的发放等。
5、计划外生育对象,按照“谁先发现谁处罚”、“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共同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有争议的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请示各自的上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三、办证制度
1、热情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和服务。
2、为外出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年龄在18—49周岁的成年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办证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社区或村委会填写申请表,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到乡(镇)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严格收费标准,不乱收费,搭“车”收费,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验证制度
1、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2、成年流动人口到达新居住地,在3至15日内持《婚育证明》到乡、(镇)计生部门申报,查验证件。验证机关应将查验结果在“查验记录栏”予以记录并签名盖章。
3、未办理《婚育证明》和持过期证件的流动人口应及时出具书面通知,限期回原籍补办,换领新证时应提交过期的《婚育证明》,省外30日,省内20日,市州内15日,县内10日。
4、《婚育证明》每年至少查验两次,持证人婚姻、生育、避孕节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办理变便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现居住地跨年度居住,每年底到现居住地年度检查,不在现居住地跨年度居住的,到户籍所在地接受年检。
5、对持假《婚育证明》的,应当场收缴,查清假证来源,并报请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第5篇:流动人口
南疆酒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公司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房屋租赁业健康发展,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平安新余的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坚持服务、教育与疏导、管理并重,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公司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力求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分布情况和暂住在出租房屋里的人员基本情况;严厉打击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控制和抓获藏匿于出租房屋中的负案在逃犯,建立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逐步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网络,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时间:2011年3月20日至4月15日)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网络。
二是明确相关部门责任。
(二)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水平(时间:2011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一是明确流动人口均应当办理暂住登记。
二是明确流动人口申领《暂住证》范围。
三是明确流动人口暂住登记规定:暂住在单位内部的,由所在单位的保卫或人事(劳动)部门办理,报所辖社区居(村)委会流管办备案;暂住在旅店、宾馆、招待所的,按旅客住宿登记制度办理,其中包房1个月以上的,应当申领《暂住证》;其他流动人口,由暂住地社区居(村)委会流管办办理。
四是明确流动人口的登记、领证,实行谁留住谁负责、谁雇用谁负责,以留住为主的原则:
1、租住他人房屋的,由房主带流动人口申报办理;2留住居民中的,由户主申报办理;
3、被雇用的,由雇主带流动人口申报办理;
4、属成建单位的,由所在单位申报办理;
5、其他情况,由本人申报办理,其中无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申报办理。
五是明确流动人口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有关要求:
1、办理暂住登记和申领《暂住证》,应当分别在到达暂住地后的3日内和7日内办理;正在劳动改造或劳动教养批准回家暂住的暂住人口,应当在到达目的地后24小时内办理。
2、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暂住证》的流动人口,16周岁以上的,凭本人身份证,其中育龄妇女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不满16周岁的,凭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的证明;正在劳动改造或劳动教养经批准回家暂住的,凭所在劳动改造机关或劳动教养机关的证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有关地方、挂点负责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要定期召开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公安、房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暂住证、出租房屋、责任区民警、通报协查等多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市综治委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流管办负责建立健全考核、责任倒查机制,实行年度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社区(村)委会流管办正、副主任和专管员的奖金、工资挂钩,并作为所在乡(镇、街道)、公安(分)局、警务局、派出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单位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时,对存在问题的责任地方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视情予以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
(三)加强督查,协同管理。市综治委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流管办要组织协调有关地方、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新问题,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各有关地方、有关单位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要加强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的协作配合工作,建立信息互通渠道,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
阿克苏南疆酒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