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网点应急预案
第1篇:银行网点服务应急预案
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预防或减少银行业服务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制定《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条
服务突发事件分类
(一)特大服务突发事件(Ⅰ级)
1、营业网点挤兑;
2、多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3、多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二)重大服务突发事件(Ⅱ级)
1、单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2、抢劫客户财产;
3、单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三)较大服务突发事件(Ⅲ级)
1、客户突发疾病;
2、客户人身伤害;
3、寻衅滋事;
4、营业网点客流激增;
5、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
6、重大失实信息传播;
7、其他影响营业网点正常服务的事件。
第三条
营业网点发生服务突发事件,应立即按程序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事机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性质、涉及金额及人数以及事件造成的主要危害、客户反应、事态发展趋势和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第四条
营业网点挤兑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迅速疏导客户,防范客户过激行为,维持营业秩序。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迅速到达现场,并按程序第一时间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报告。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安抚客户,全力做好解释和宣传,控制事态发展。
(四)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迅速研究分析事件情况,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业协会报告。
(五)系统内上级机构接到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的报告后,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并请求协调当地公安部门维持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六)系统内上级机构根据应急预案,迅速调运内部资金,确保头寸充足,必要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汇报,紧急调拨充足现金,保证正常兑付。
(七)根据事态进展情况,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消除社会影响。
(八)如事态范围进一步扩大,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请求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联动措施,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第五条
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业务系统故障,造成系统停机、运行中断等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告知客户,做好客户解释安抚,维持营业秩序,同时检查了解网点供电、设备运行、网络运行等情况。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第一时间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研究分析业务系统故障情况,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系统内上级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协助营业网点共同针对故障情况,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置,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四)如发现故障属人为攻击所造成,系统内上级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于经分析确认为攻击行为,且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确保银行业务系统安全。
(五)必要时,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根据《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营业网点系统故障应急处理工作。
(六)根据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处理实际情况,由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向客户公示营业变更安排。
(七)如发生多个营业网点系统故障或单个营业网点系统故障影响范围较大时,上级机构服务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向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业协会报告有关情况,请求支持配合。
第六条
抢劫客户财产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不法分子抢劫客户财产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立即报警,迅速予以制止,维持现场秩序。
(二)在确保银行财产安全情况下,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安全疏散其他客户;如客户受到伤害,应迅速实施救助。
(三)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及时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报告事件情况。
(四)营业网点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营业网点正常营业秩序。
(五)营业网点保护好现场及监控录像资料。
第七条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第一时间拨打紧急救援电话,迅速组织人员自救,尽快疏导客户撤离网点。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迅速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报告灾情。
(三)应急处理团队组织员工转移柜台现金、凭证、账簿等到安全地方,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四)按照灾害处理实际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组织员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组织员工有序转移。
(五)营业网点负责人紧急调配人员,加强防卫,做好营业网点金库、柜台等重点场所的防盗、防抢工作。
(六)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秩序,同时联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助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客户和银行财产安全。
(七)如营业网点因灾情不能正常营业,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应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示网点营业变更安排,做好客户安抚工作,消除社会影响。
(八)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应向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业协会报告有关情况,请求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联动措施,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九)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营业网点正常对外营业。
(十)营业网点保护好现场及监控录像资料。
第八条
客户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一)客户在营业网点突感身体不适、需要帮助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安排客户休息。
(二)客户突发疾病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依据实际情况立即联系紧急医疗救护,疏导救助通道,协助医疗救治。
(三)根据实际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通知客户家属或单位。
(四)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协助客户保护财产和资料安全。
(五)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维护营业网点正常秩序,保证服务质量。
(六)营业网点保存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九条
客户人身伤害应急预案
(一)客户在营业网点受到人身伤害时,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及时达到现场,了解客户伤情,进行安抚慰问。
(二)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为客户提供临时医疗救护,并及时协助联系客户家属或单位。
(三)必要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立即联系紧急医疗救护。
(四)视情况,营业网点负责人及时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
(五)营业网点保存有关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十条
寻衅滋事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寻衅滋事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对滋事人员进行劝阻,劝离营业网点。
(二)对劝阻无效者,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联系公安机关协助维持营业秩序,保护银行和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调查了解客户滋事原因,听取客户反应。
(四)视情况,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安排有关职能部门介入,进行后续处理。
(五)营业网点保存有关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十一条
营业网点客流激增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客流激增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安抚客户,做好客户疏导。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及时增设营业柜台及服务窗口,进行客户分流,缓解客户情绪。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公告相关解决客流激增问题的处理方案。
(四)必要时,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
(五)视情况, 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客户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劝导客户停止不合理占用行为,维护正常营业秩序。
(二)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主动了解客户不合理占用行为动机,听取客户要求,采取有效疏导措施。
(三)如疏通和劝阻无效,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给予客户适当警告,中止客户不合理占用行为。
(四)视情况,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
(五)如情节严重,干扰网点正常经营秩序,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并联系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六)营业网点保存有关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十三条
重大失实信息传播应急预案
(一)发生营业网点重大和失实信息传播事件,营业网点负责人第一时间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事机构。
(二)视情况,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及时联系相关信息传播渠道,进行解释说明,敦促相关信息传播渠道澄清事实,(三)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进行正面信息披露,做好客户安抚,消除社会影响。
(四)遇媒体记者访问营业网点,营业网点负责人应主动接待,及时报告系统内上级机构,由系统内上级相关部门以统一口径对外发布信息。
(五)如相关信息传播渠道拒绝更正错误失实信息,必要时,由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决定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挽回不良社会影响。
第十四条
其他影响营业网点正常服务事件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停电、运钞车未到等情况不能正常营业,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告知客户,做好客户安抚,并及时与系统内上级机构或系统外有关部门联系。
(二)营业网点发生客户静坐、示威等聚集事件,营业网点负责人应迅速到场,对聚集人员进行法律宣传和正面劝导,并及时劝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请求协助维持秩序,保护银行和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视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转移柜台现金、凭证、账簿到安全地方。
(四)必要时,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
(五)视情况,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资源,保护营业网点安全,维护营业秩序,并向监管机构、银行业协会报告。
第十五条
营业网点应在服务突发事件未处理完结前妥善保管服务突发事件现场监控录像资料,并配合事后调查取证。
第十六条
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应根据服务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减轻或消除社会影响。
第十七条
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应根据服务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请求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联动措施,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第2篇:银行网点服务应急预案
银行网点服务应急预案
【篇1:银行网点服务应急预案】
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预防或减少银行业服务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制定《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条 服务突发事件分类
(一)特大服务突发事件(Ⅰ级) 1、营业网点挤兑;
2、多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3、多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二)重大服务突发事件(Ⅱ级) 1、单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2、抢劫客户财产;
3、单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三)较大服务突发事件(Ⅲ级) 1、客户突发疾病; 2、客户人身伤害; 3、寻衅滋事;
4、营业网点客流激增;
5、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 6、重大失实信息传播;
7、其他影响营业网点正常服务的事件。
第三条 营业网点发生服务突发事件,应立即按程序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事机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性质、涉及金额及人数以及事件造成的主要危害、客户反应、事态发展趋势和采取的应对措施等。第四条 营业网点挤兑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迅速疏导客户,防范客户过激行为,维持营业秩序。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迅速到达现场,并按程序第一时间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报告。(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安抚客户,全力做好解释和宣传,控制事态发展。
(四)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迅速研究分析事件情况,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业协会报告。
(五)系统内上级机构接到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的报告后,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并请求协调当地公安部门维持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六)系统内上级机构根据应急预案,迅速调运内部资金,确保头寸充足,必要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汇报,紧急调拨充足现金,保证正常兑付。
(七)根据事态进展情况,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消除社会影响。
(八)如事态范围进一步扩大,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请求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联动措施,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第五条 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业务系统故障,造成系统停机、运行中断等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告知客户,做好客户解释安抚,维持营业秩序,同时检查了解网点供电、设备运行、网络运行等情况。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第一时间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研究分析业务系统故障情况,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系统内上级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协助营业网点共同针对故障情况,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置,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四)如发现故障属人为攻击所造成,系统内上级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于经分析确认为攻击行为,且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确保银行业务系统安全。
(五)必要时,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根据《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营业网点系统故障应急处理工作。(六)根据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处理实际情况,由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向客户公示营业变更安排。
(七)如发生多个营业网点系统故障或单个营业网点系统故障影响范围较大时,上级机构服务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向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业协会报告有关情况,请求支持配合。
第六条 抢劫客户财产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不法分子抢劫客户财产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立即报警,迅速予以制止,维持现场秩序。
(二)在确保银行财产安全情况下,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安全疏散其他客户;如客户受到伤害,应迅速实施救助。
(三)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及时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报告事件情况。
(四)营业网点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营业网点正常营业秩序。
(五)营业网点保护好现场及监控录像资料。
第七条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第一时间拨打紧急救援电话,迅速组织人员自救,尽快疏导客户撤离网点。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迅速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报告灾情。
(三)应急处理团队组织员工转移柜台现金、凭证、账簿等到安全地方,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四)按照灾害处理实际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组织员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组织员工有序转移。
(五)营业网点负责人紧急调配人员,加强防卫,做好营业网点金库、柜台等重点场所的防盗、防抢工作。
(六)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秩序,同时联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助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客户和银行财产安全。
(七)如营业网点因灾情不能正常营业,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应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示网点营业变更安排,做好客户安抚工作,消除社会影响。(八)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应向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业协会报告有关情况,请求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联动措施,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九)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营业网点正常对外营业。
(十)营业网点保护好现场及监控录像资料。
第八条 客户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一)客户在营业网点突感身体不适、需要帮助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安排客户休息。
(二)客户突发疾病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依据实际情况立即联系紧急医疗救护,疏导救助通道,协助医疗救治。
(三)根据实际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通知客户家属或单位。
(四)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协助客户保护财产和资料安全。
(五)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维护营业网点正常秩序,保证服务质量。
(六)营业网点保存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九条 客户人身伤害应急预案
(一)客户在营业网点受到人身伤害时,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及时达到现场,了解客户伤情,进行安抚慰问。
(二)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为客户提供临时医疗救护,并及时协助联系客户家属或单位。
(三)必要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立即联系紧急医疗救护。
(四)视情况,营业网点负责人及时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
(五)营业网点保存有关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十条 寻衅滋事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寻衅滋事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对滋事人员进行劝阻,劝离营业网点。
(二)对劝阻无效者,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联系公安机关协助维持营业秩序,保护银行和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调查了解客户滋事原因,听取客户反应。
(四)视情况,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安排有关职能部门介入,进行后续处理。(五)营业网点保存有关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十一条 营业网点客流激增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客流激增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安抚客户,做好客户疏导。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及时增设营业柜台及服务窗口,进行客户分流,缓解客户情绪。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公告相关解决客流激增问题的处理方案。
(四)必要时,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
(五)视情况, 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客户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劝导客户停止不合理占用行为,维护正常营业秩序。
(二)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主动了解客户不合理占用行为动机,听取客户要求,采取有效疏导措施。
(三)如疏通和劝阻无效,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给予客户适当警告,中止客户不合理占用行为。
(四)视情况,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
(五)如情节严重,干扰网点正常经营秩序,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并联系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篇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应急处理预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应急处理预案
(试行 2009)psbc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应急处理求........2 第三章 应急处理案........2第四章 附
则 62009.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应急处理预案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下称“营业网点”)正常服务
秩序,预防或减少服务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邮银发〔2008〕322 号)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营业网点应对服务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三条 营业网点应根据本预案定期进行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演练。演
练结束后要有演练记录,记录内容至少包括:演练时间、演练内容、参加人员和
评估情况等。
第二章 应急处理要求
第四条 营业网点发生服务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有效措施,降低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
第五条 营业网点对所发生的服务突发事件应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服务管理
部门报告,不得拖延,不得漏报、瞒报。
第六条 服务突发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网点名称、地点;
(二)事件发生的时间;
(三)事件的种类,包括:挤兑、业务系统故障、抢劫、火灾、营业网点遭
到围攻、扰乱营业网点秩序、营业网点客流量激增、客户突发疾病、客户遭受意
外人身伤害、客户遗失物品、媒体报道、客户被锁在自助银行内、自助设备被改 装等;
(四)事件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包括:财产、资金、凭证等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等;
(五)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对事件的控制程度;
(六)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及拟进一步采取的应对措施;
(七)其它有关内容。
第七条 突发事件结束后,营业网点应对事件的原因、经过、处理措施等进行认真地分析、总结,针对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漏洞及时进行整改。分析总结材料应报上级服务管理部门。
第八条 营业网点和上级服务管理部门应保存、归档突发事件报告和分析总结材料。
第三章 应急处理预案
第九条 挤兑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营业人员发现挤兑迹象,应立即向网点负责人报告。网点负责人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并迅速到达现场。同时,要向上级服务管理和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二)网点负责人应及时调整柜员台席,增加取款台席数量,以应对突发需求。
(三)营业网点应做好现金请领工作,及时申请调配足够的现金,保证正常兑付。
(四)营业人员应了解挤兑原因,全力做好解释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五)营业网点应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挤伤、踩踏等危及客户人身安全的事件发生。
(六)如发现现场有可疑人员造谣煽动,网点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条 业务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当发生业务系统故障,造成本网点全部或部分业务不能办理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联系技术维护部门,了解故障原因及恢复正常营业的时间,并
通知上级服务管理部门。(二)根据上级确定的统一对外口径,向客户耐心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取得客户的谅解。
(三)对急需取款的异地客户,应根据业务制度规定,办理急付款业务。
(四)告知客户恢复正常营业的确定时间,如时间不能确定,应留下客户联系电话,以便恢复营业后及时通知客户。
(五)如本县(市)内仍有部分营业网点或 atm 可以正常办理业务时,要引导客户到正常营业的网点或 atm 办理业务。
(六)恢复营业后,营业网点应及时通知上级服务管理部门并通知留下联系电话的客户。
第十一条 抢劫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遭遇抢劫时,分以下情形采取措施:
(一)歹徒持枪抢劫
1.营业人员发现歹徒持枪抢劫时要保持镇静,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择机启动身边的 110 联网报警按钮,并迅速收拢现金,锁好柜台保险柜,拨乱密码,藏好钥匙;要在防尾随门内或有安全门的卫生间内隐蔽,并利用手机拨打110 二次报警。
2.其他人员发现现场情况或得到报告后,要迅速向 110 报警并报告上级安全保卫部门。
(二)歹徒持枪并劫持人质抢劫
保护人质安全与保护资金安全同样重要,除以下要求外,其它同“歹徒持枪抢劫”时的处理: 现场所有人员在未接到明确指示时不要轻举妄动,更不要激怒歹徒,要注意与歹徒的对话方式,尽量消除歹徒的紧张心理,尽量拖延、阻缓歹徒行凶,为安全解救人质争取时间。
(三)歹徒使用爆炸物威胁抢劫
2.现场人员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择机启动 110 联网报警器;前台营业员迅速锁好保险柜,拨乱密码,藏好钥匙。
3.发现歹徒可能引爆爆炸物时,现场人员要迅速原地卧倒,做好自我保护。
(四)歹徒使用催泪毒气实施抢劫
营业人员闻到异味或毒气时,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择机启动 110联网报警器,迅速将现金锁进保险柜,并尽快离开现场。无法离开现场时要屏住呼吸,并设法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五)歹徒暴力抢劫接(送)款人员
1.接(送)款人员要立即停止接(送)钞箱。 2.接(送)款人员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选择最短距离,迅速将钞箱转移到车上或转移到营业厅联动门内。
3.营业人员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启动 110 联网报警器。十二条 火灾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发生火情时,营业人员应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二)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时,立即拨打 119 报警,并安排人员引导消防车抵达火灾现场。
(三)迅速切断营业网点电源,关闭煤气。
(四)疏散客户,并转移现金、凭证、账簿到安全的地方。
(五)紧急调配人员,加强防卫,做好金库、柜台等重点场所的防盗、防抢工作。
第十三条 营业网点遭到围攻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遭到围攻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网点负责人和安保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劝解疏导,必要时对其进行法制宣传并提出警告。
(二)劝解无效或当事人无理取闹,造成营业网点无法正常营业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三)提示客户注意自身及财产安全。
(四)若当事人有极端行为(如砸、抢营业网点)或极端行为倾向时,营业网点立即启动“抢劫应急预案” 。
(五)营业网点应按规定保存好监控录像资料,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第十四条 寻衅滋事、干扰他人,扰乱营业网点秩序的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发生寻衅滋事、扰乱秩序的情况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安保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劝导当事人离开营业区。
(二)营业人员应了解事发原因,迅速妥善解决当事人合理范围内的要求。
(三)若协商未果,当事人干扰其他客户不能正常办理业务,应及时制止。劝说无效的可给予适当警告。警告无效的,应立即向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营业网点按规定保存好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第十五条 营业网点客流量激增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出现客流量激增,超过正常受理能力时,应采取如下措施:(一)视情况增加营业台席,延长营业时间。
(二)大堂经理、保安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要维护好营业场所秩序,并引导客户使用自助渠道(atm 等自助设备、电话银行等)进行交易,或引导客户到客流量较小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
(三)关注客户的交易种类,若取现交易量较大,须做好现金请领工作,保证正常兑付。
(四)查明客户流量激增原因。如原因疑似挤兑,按“挤兑应急预案”处理。
(五)关注营业网点内老弱病残客户,以免因客户流量大造成客户意外伤害。
(六)视情况与上级联系,请求调配安保人员、业务人员协助做好营业及维护秩序工作。
第十六条 客户在营业网点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内发现有客户突发疾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营业人员发现客户身体不适时,应为客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视情况拨打 120 或其它急救电话。
(二)客户突发重大疾病时,应立即拨打 120 或其它急救电话,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三)应设法了解客户家属或单位的联系方式,并及时通知。
(四)营业网点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第十七条 客户在营业网点遭受意外人身伤害应急预案
【篇3: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
案】
xxx农村信用社
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 为维护全市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预防或减少农信社服务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和《xxx农村信用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特制定《xxx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条 服务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原则 处置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坚持依法、快速、高效、稳妥的原则;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泄漏;应按照统一指挥、措施得力,政府协调、部门联动的原则组织实施,应按照自身的权限%b
第3篇:银行支行营业网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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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营业网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防盗窃案件应急预案,当发现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盗窃案件时:
1、应立即制止盗窃案件发生以防事态扩大,并利用可行的手段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共同制服罪犯。
2、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报警,简要说明出事地点和网点名称,同时报告安全保卫部门。
3、安全保卫部门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保护现场,保留证据,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公安部门分析案情,为破案提供有关信息。
4、控制有关重点嫌疑人员和当事人及有关技防设施、录象资料、工作日志、安全员值班登记、出入人员登记等,以便办案时提问、查询、审阅。
5、待公安部门勘察现场后,及时清点被盗物资或损失资金。 6、一旦盗窃得逞,发现犯罪分子逃离后,应及时向公安人员提供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逃跑方向、搭载的交通工具等情况。
7、如发现犯罪分子对银行重要物资行窃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报警,并采取最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其终止犯罪,要注意留存证据,保存监控录像资料,为认定罪犯分子提供证据。
8、如发现有内部人员参与作案,应报告纪检监察部并协助查办。 9、事后,事发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被盗原因,查找漏洞,采取切实措施,防范类似盗窃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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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防抢劫案件应急预案
当发生抢劫案件时,应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打开报警器,及时取得附近单位(联防单位)和过往群众的支援,所(柜)长或靠近电话的员工应立即拨“110”报匪警,电话简要讲明该营业网点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名称,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迅速同附近派出所和支行保卫部门联系。
2、在报警联络的同时,代库员应迅速将库包的钱、帐、重要凭证放入保险柜、锁好保险柜,打乱密码,藏好钥匙:其余人员迅速抢占有利位置,保护自己,利用顺手防卫器具有效地制止歹徒的犯罪活动。
3、控制出入通道。使歹徒无法接触现金和员工,保护现金和员工安全;以口头进行劝阻,设法拖延时间,等待过往群众和公安机关的支援。
4、配合有关人员抓捕歹徒;所(柜)长或安全员用(设定好的)暗、信号(眼神)发出指令,乘机对犯罪分子发出攻击,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大的力量将犯罪持枪或凶器的手抬起(或打掉凶器),使其失去对员工的伤害能力,夺下犯罪手中的枪或凶器。
5、在同犯罪分子博斗时,应记住犯罪分子的特征,以便公安机关破案;在犯罪分子逃离时,主要由一名男职工或经警尾随其后,呼叫群众帮助捉拿;犯罪分子乘车逃跑时,应记住车号、车型和颜色。
6、在夺下犯罪分子手中的枪支和凶器后,犯罪失去侵害能力时,应停止攻击,并让其趴在地上,不能让其站立,用绳子将其两手捆绑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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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背后,由所里的男职工负责看守,待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来人处理。
7、发生抢劫案或犯罪分子被制服后。所(柜)长和安全人员保护现场,布置好警戒,维护好秩序,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每个员工应手持自卫器戒,提高警惕。
8、交接犯罪分子时,应按有关规定在营业网点柜台外进行,一是要查看工作证,看其相片与本人是否相符;二是看是否有警车或本单位有关人员陪同,公安人员要求进入拍照查看现场时,应等部门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并陪同进入营业网点。
三、防诈骗案件应急预案
1、收付现金人员,必须按照有关业务操作规定手工单清点;各种有价值证券必须在手工清点时认真辨认真伪,必要时可由出纳人员和其他有关科室负责鉴定或有关单位电话电传联系核实。
2、收缴的假钞或有价证券,经办人负责登记,并向原持有人出示没收证明,如果发现有大量假币,应立即向支行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报告;同时,要耐心向储户做好解释工作,说服其暂时不要离开,等候处理。如营业秩序遭到干扰破坏时,应立即与“110‘联系请求支援。
3、对于私自涂改存折、票据和冒领者,除扣留其他有关凭证外,还应将其强行留住,并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
4、协助堵查诈骗、冒领嫌疑人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必要时派保卫人员持警具做好布防围捕工作。
5、接到堵查信号或指示后,应迅速确认嫌疑人员,并严密控制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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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监视,经手人应及时记下其面貌特征、口音、服装样式及颜色等。
6、堵截人员要定人、定位、强占有利位置,把好出入通道,防止嫌疑人逃跑、行凶顽抗。
7、当完成围堵工作后,应迅速靠近抓获嫌疑人,当人身受到威胁时,可采用必要手段将其制服,并将嫌疑人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8、如发现有内部人员参与作案,应报告纪检监察部并协助查办。 四、防火灾应急预案 1、启动实施应急预案
(1)当发生火灾时,单位负责人和第一时间发现火情人要立即判明能否有效处理,如能马上灭火,要立即将火扑灭,并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现场情况并说明“我已处理完毕”;如无法有效处理,立即拨打“119”报警,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现场的情况并取得临近单位援助,使用灭火器具和消火栓加以控制,减少损失,等待增援。
(2)安全保卫部门接到请求增援的报告后,立即报告火灾处置应急工作领导(指挥部)小组,经领导小组综合分析后,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要高度警惕,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3)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后,火灾处置联络小组迅速下达指挥部的任务指令到各应急组织,各组织成员和义务消防员迅速到达指定地点,按照分工与要求立即开展工作。
2、抢险处置
(1)突击小组以最快速度到达事故现场参与火灾救助,及时判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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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能否自行控制火情,若能控制火情,则迅速采取灭火行动,扑灭着火;若不能控制火情,则立即报告指挥部,联络小组通知火灾处置保障小组做好后勤保障,通知警戒小组立即赶火灾现场做好警戒,医务小组立即赶赴现场参与现场救护。
(2)火灾处置突击小组根据火情发展状况,确认无法自行控制火情,立即通知火区相邻部门迅速安排人员撤离(尽可能保护好重要资料物品),在最短时间与119公安消防指挥员取得联系,协助指挥灭火,并准备好应对外界的信息发布和解释工作。
(3)安全保卫部门应立即指派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随时观察火情的发展情况,并根据应急工作领导(指挥)小组的命令,协助联络小组在现场工作,向需要疏散的人员发出通报并协助人员疏散。疏散次序:先着火间,后着火房间的相邻房间。先着火层以上各层后着火层以下各层。指导青壮年员工沿消防楼梯穿过着火层进入安全区,护送行动不便的人员从消防电梯或楼梯疏散。安全保卫部门对转移出的物品要指定在安全地点存放,并派员看护。
(4)火灾处置保障小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参与求助,及时切断或关闭可能引起爆炸和助燃的电、水、燃、危险物品源,做好抢险物资保障工作,在安全条件允许状态下,保证消防用水、用电不间断,提供伤员救护、物资运输等保障。
(5)警戒小组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做好警戒工作,协助人员疏散,引导消防人员安全便捷进入火场。
(6)医务小组立即赶赴现场参与现场救护或与“120”救护中心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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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相关医院进行联系。
(7)各组要全力协助公安消防人员灭火,尽可能避免人员伤亡。直至着火扑灭。
(8)在确认火灾扑灭后,要设立火灾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安全保卫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3、善后处理
(1)火灾处置保障小组负责对楼内办公、生产、生活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修复、尽快恢复正常运转。
(2)有关受灾部门对可能遗失或损毁的业务凭证、账、表、薄、现金等,认真审查、核对、修复、确保业务工作尽快恢复运行。
(3)安全保卫部负责对整体环境安全进行检查、确认。(4)各部门完成善后工作后并报告,火灾处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判断发出终止应急预案的指令,恢复正常工作。
(5)灾情过后,及时对预案的实施进行总结。安全保卫部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检查、分析、总结。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落实。
4、人力资源部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协调,最大限度的减少对我行的社会影响。
五、防聚众示威、围堵冲击营业和办公场所应急预案
当发生或有苗头发生群体上访、聚众示威游行或其它原因出现围堵冲击营业和办公楼时:
1、支行领导要迅速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开会,根据实际情况研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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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部署处置工作,要求所有部门和员工遵守纪律,坚守岗位,做好自己的工作,不得擅离职守,避免与事件发生直接冲突。
2、安全保卫部门要指定专人对营业、办公场所的出入通道和要害部门加强警戒和守护,有关部门要增派人员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妥善保管重要凭证、档案文件和贵重物品。必要时,经负责人同意,可以采取关闭大门的措施。
3、事发行要指定专人会见事件参与人员代表,全面掌握、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符合政策并能够解决的,要立即答复并给予解决,不符合政策或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必要时行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出面与有关人员进行座谈或对话。
4、应急负责人要对参与闹事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指明聚众围堵、冲击营业场所和办公楼是违法行为,引导参与人员通过合法的方式或多样的渠道表达意见,解决问题。
5、当事件参与人员进入营业大厅或办公楼时,应急处置人员要劝其离开,或将其集中在楼内的一个区域,集中地点要尽量避开营业柜台、财务室、计算机房、重要物品库等要害部位,派人维持好现场秩序。
6、消防控制室、监控室的操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加强设备管理,做好现场录像,妥善保存录像资料。
7、大量人员滞留聚集在办公楼和营业场所,影响正常经营和办公秩序时,应请求公安机关派人到现场维持秩序,依法采取现场管制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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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强制性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8、发生打、砸、抢、纵火行为或非法携带武器、易然易爆等危险物品,散布谣言、非法宣传、煽动和其他违法行为时,要立即派人进行监控和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9、纪检监察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协调,最大限度的减少对我行的社会影响
六、防挤兑事件应急预案 当发生聚众恶意挤兑存款时:
1、当班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行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门,并坚守岗位,保持正常工作秩序。
2、支行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挤兑的工作方案。安全保卫、会计和个人金融部等部门要迅速派人到现场维持秩序,恢复正常的工作。
3、网点员工要重点做好现金、重要凭证、印章、计算机密码和重要物品的管理,严守营业厅防护门和重要通道,控制出入柜台的人员。
4、会计出纳部门要迅速筹措和调拨资金,确保柜台正常支付需要。
5、支行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并向上级行报告,组织人员做好客户的疏导工作,必要时与事件参与人员进行座谈或对话。
七、防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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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到地震灾害预警后,各部室要对办公大楼、营业场所、自助银行的内外设施、悬挂物等进行检查,达不到防抗地震要求的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二)各部门要检查办公大楼、营业场所等建筑的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确保通道的畅通;要准备防抗地震灾害的物资和设备设施,安排员工避难场所。
(三)接到地震撤离警报后,各级人员应立即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柜面临柜、现金出纳人员应立即退出工作界面,封存现金,装入保险柜,做好随时撤离准备。来不及装入保险柜时,原地封存,锁好二道门,及时做好撤离准备,按支行指令执行。
(四)地震发生时,后勤保障部门以及设备操作人员要尽快关闭电源和火源。
员工应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处理:
1、一层办公、营业的员工应迅速头顶保护物跑到室外空旷处,来不及离开的员工要躲在办公桌下面或坚固的家俱旁,并用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防止灰尘和烟雾。
2、高层办公楼办公、营业的员工应保持镇定,选择储藏室、卫生间等开间小的空间避震,也可以躲在内墙根、墙角、坚固的家俱旁等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要远离门窗和阳台,不要使用电梯和跳楼的方式离开。
3、来不及转移的员工应迅速抱头、闭眼,在办公桌、工作台或其他家俱下面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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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员工身体受到伤害时,应设法清除伤害物体,用毛巾等捂住口鼻防尘、防烟,并设法取得搜救队伍的帮助。
5、未参加抢险救灾的员工要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安全区域活动。不得自行参加抢险,不得进入非安全区。
6、安全保卫部门要派人加强物品、人员转移以及灾害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财产安置地点的现场警戒工作。发现不法分子乘乱盗抢银行财产时,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五)地震警报解除后,各部门要按照支行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全体人员(应急分队)开展救灾活动,及时抢救受伤人员、资金、共公财物,进行统计登记,向支行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受灾情况。
(六)要根据抗震救灾部门和上级的通知精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随时与当地政府和抗震救灾部门保持联络,及时报告和传达有关信息。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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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银行网点防抢预案
银行网点防抢预案
为提高我网点的内部安全。为了避免发生抢劫等给单位及全体工作人员带来的危害。培养全体人员在遇到抢劫案件时能临危不惧、机智勇敢、沉着冷静应变的能力,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网点应成立抢劫应急预案小组。
组织领导:应确定第一负责人不在的情况下谁是第二负责人 应急小分队:
人员疏散组:
警戒组:
二、当发生抢劫时具体操作如下:
1、当执勤人员或员工发现有人抢劫银行,执勤人员或员工立即暗示在场其他员工报警,迅速按下“110报警”紧急按钮。其他接到暗示的员工在隐蔽条件或未被嫌疑人发现的前提下,迅速用电话或手机拨打“110”报警,并向本单位安全保卫主管部门报告。以上操作目的是确保报警信息准确无误报出。
2、如犯罪嫌疑人在柜台外,挟持正在办业务的客户为人质,强迫柜台内的员工拿出现金时,保安人员、柜台内的员工应沉着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与犯罪嫌疑人进行周旋(可用:将自己装的很害怕、精神很紧张使犯罪嫌疑人放松警惕。也可将整捆的现金打散分散给嫌疑人或故意因紧张将现金掉在地上,分散嫌疑人的注意力,尽可能的为公安人员的到来拖延时间)
3、应急小分队接到通知后(包括宿舍休息保安员)应第一时间奔赴事
发现场并携带必要的警卫防备器械,针对现场瞬息万变的紧张态势,要最大限度的防止伤及无辜。同时采取拖延策略,与嫌疑人交谈(可以用你别激动有话好好说、有什么事可以商量、有什么条件可以提、你这样做是违法的等等)稳住歹徒,分散歹徒的注意力尽可能拖延时间。
4、疏散组应由保安员、大堂经理负责,应急小分队到达现场后应协助大堂经理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等候区的客户和无关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
5、警戒组得到消息后,立即到达现场布置好警戒,维护好秩序,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提高警惕。其他员工利用物防、技防设施,保护自身安全,必要时能迅速拿到藏在隐蔽处的防卫器材及防卫物品,把好安全门,严防嫌疑人闯入。等到公安人员到来处置。
6、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全力配合工作。向公安人员说明发生过程、嫌疑人特征、作案工具及现场环境等情况,并配合公安人员行动。
7、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及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三、要求:
1、报警方法
(1)、知“110报警”紧急按钮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2)、拨打“110”报警电话要简明说出发案情况和本网点地址。(3)、熟悉所辖主管部门、保卫部门联系电话。
2、避险措施
⑴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现场客户疏散到安全区域。⑵在隐蔽的条件下,迅速将现金等重要物品转入保险柜。
3、拖延时间
针对现场瞬息万变的紧张态势,要最大限度的防止伤及无辜,同时将自己装的很害怕、精神很紧张使犯罪嫌疑人放松警惕。也可将整捆的现金打散分散给嫌疑人或故意因紧张将现金掉在地上,分散嫌疑人的注意力。也可以与嫌疑人交谈,你别激动有话好好说、有什么事可以商量、有什么条件可以提、你这样做是违法的等等,稳住歹徒,分散歹徒的注意力尽可能拖延时间。
4、自我防卫
熟知防卫器材和防卫物品的摆放位置,必要时能够迅速拿到。
四、预案演练注意事项
1、事前有书面材料报所辖保卫部门,并经审核同意。
2、演练现场有安民告示方式,并有防止发生意外的措施。
3、不得随意动用“110报警”紧急按钮,由保卫部门统一安排。⑷与有关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4、留存照片等资料备案。
5、实战演练,所辖保卫部门应在以下“演练评估”签署意见。
第5篇:银行应急预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处臵重大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重大突发事件对**银行(以下简 称"本行")资产安全、正常营运和信誉带来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根据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本办法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
(一)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本行资产重大意外损失;
(二)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严重干扰;
(三)对本行信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造成人员伤亡;
(五)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认定的其它事件。
第三条 重大突发事件处臵原则。
(一)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防范和教育工作,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尽量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二)统一指挥原则。总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各项应对工作。涉及的各级行须服从领导小组指挥;
(三)最小损失原则。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各项措施应讲求经济效益,最大程度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确保将事件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保密原则。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臵工作的人员应严守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提供与处
(三)审议成员部门提交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和预警报告,指导、督促成员部门及相关支行履行突发事件处臵职责;
(四)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处臵工作。臵有关的工作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中获得的信息牟取私利;
(五)依法处臵原则。坚持依法处臵,注意工作方法、手段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处臵重大突发事件。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总行对全行重大突发事件处臵工作负责,建立分级负责的处臵工作组织体系,按处臵工作职责分工自上而下包括:
(一)重大突发事件管理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处臵组,分别处臵资产安全类、信息安全类、营运安全类重大突发事件;
(三)总行部门根据处臵工作需要,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处臵具体突发事件专案组。
第五条 总行设重大突发事件管理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副行长为成员;视情况需要,临时增加总行其他管理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
第六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统一领导和指挥全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制订、审议有关政策、策略和制度;
(二)直接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处臵;
(三)指导、协调各处臵组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臵;
(四)根据重大突发事件处臵工作需要,向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等请示、报告。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在总行财务综合部办公,由财务综合部负责人担任主任。
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接收处理各支行和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预警信息报告;
(二)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处臵工作的文件、会议、联络等事务,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工作机制;
(三)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决定,对有关工作进行协调、督办和检查;
(四)负责与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方面的日常沟通和应急联络。
第九条 重大突发事件处臵组:
(一)资产安全类突发事件处臵组(简称"资产安全组"):组长由分管资产安全的行领导担任,成员为市场业务部、小微贷款部、财务综合部等部门 负责人,业务市场部承担该组日常工作;
(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处臵组(简称"信息安全组"):组长由分管信息技术的行领导担任,成员为财务综合部、营业部等部门负责人,营业部承担该组日常工作;
(三)营运安全类突发事件处臵组(简称"营运安全组"):组长由分管营运安全的行领导担任,成员为财务综合部、市场业务部、小微贷款部、营业部等部门负责人,财务综合部承担该组日常工作;
各处臵组可视情况临时指定相关的总行部门负责人参加本组工作。
第十条 处臵组的主要职责:
(一)部署、审议针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本组成员部门拟订职能范围内重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成员部门建立预警机制;
(二)直接负责较大突发事件的处臵,制定、实施处臵方案并报告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 总行部门在处臵突发事件中的主要职责:
(一)直接负责或指导处臵本部门所管业务条线范围的一般突发事件,并向处臵组提交处臵工作报告;
(二)根据处臵组的决定,处臵或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处臵较大突发事件;
(三)建立和完善本业务条线的预警机制。
第十二条 专案组。根据处臵具体突发事件的需要,由领导小组或处臵组决定成立的专门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处臵方案,实施具体的处臵工作。
第三章 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分类
第十三条 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概述。根据实际情况和处臵突发事件的需要,按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将其分为三级,按其成因性质将其分为三类。
第十四条 突发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I 级)
1、可能对全行整体正常运营、经营绩效和信誉造成特别严重、很难补救的重大资产损失或重大恶劣影响的事件;
2、已引起监管部门或社会公众严重关注,需要总行领导直接处臵的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 (II 级)
1、影响全行一个乃至数个业务条线整体工作或直接影响一个乃至数个支行整体运营的事件;
2、可能造成的资产、声誉损害,其后果可能影响全行整体营运、经营绩效和信誉的事件。
(三)较大突发事件(III 级)影响一个支行某业务条线正常运营或总行某个业务条线正常工作,但不至于影响整个支行或全行某个业务条线整体工作的事件。
第十五条 重大突发事件的分类
(一)形象危机事件:是指本行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被曝光,或者客户等对本行产品或服务的实际质量不满、无法宣泄而突然爆发,破坏公众对本行品牌的忠诚,使本行无形资产在短期内明显受损的事件;
(二)突发治安事件:是指发生群体性斗殴,发现可疑危害物品,出现恐吓电话或信件(邮件),发现可疑人员、犯罪分子行凶等等非银行业务因素造成的、对本行正常营运产生严重干扰和破坏的事件;
(三)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行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四)流动性风险突发事件:是指本行流动性不足,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取足够的资金,影响盈利水平,极端情况下会导致本行资不抵债的事件;
(五)押运突发事件:是指本行枪支被抢、被盗、被滥用与防卫过当,遭遇抢劫,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和人员伤亡,发生车辆故障,在途中遇到严重塞车的事件;
(六)信访突发事件:是指本行员工、客户等通过非正常的信访途径,不在本行信访接待的指定场所,不直接向本行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反映问题,影响正常经营秩序,或是在信访接待场所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侮辱、殴打、威胁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事件;
(七)守库突发事件:是指本行金库遇到特大暴雨和洪水侵袭,发生地震、火灾,遭遇暴力抢劫、爆炸、恐吓等危及本行金库安全和造成本行财产损失的事件;
(八)计算机系统突发事件:是指支撑本行正常运营的各种业务处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受病毒程序攻击、通讯中断、数据灭失或泄露、发生严重故障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面积、系统性的出错或失灵,严重影响本行正常运营的事件。
第十六条 分级负责、分类处臵。突发事件处臵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集中指挥,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按事件级别和类型由相关处臵组及其相关人员具体处臵。
(一)较大突发事件(Ⅲ级),由总行相关部门直接或指导事发单位处臵,事件情况、处臵方案和处臵结果向相关处臵组报告;
(二)重大突发事件(Ⅱ),由相关的处臵组组织处臵,事件情况、处臵方案和处臵结果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由领导小组直接组织处臵。
第四章 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建设
第十七条 预警机制的定义。指各单位对日常风险信息进行识别,针对含有引发重大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先兆信息及时进行监测、分析、评估,视情况向总行及突发事件处臵机构提出警示,对于高危信息预先采取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应急处臵预案的工作。
第十八条 预警机制建设。
(一)各单位应在日常工作中,引进突发事件预警管理的观念,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加强管理,准确判别,及时报告;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预警机制建设的协调和沟通,了解和传递总行、监管机构等关于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建设动态和有关要求。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事先制定的、针对某一特定种类突发事件(如:群发性闹事、水火灾害、集团客户信用危机等特定种类的事件),明确规定其处臵工作的动员、指挥方式、操作步骤和具体方法的方案。第二十条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突发事件,应当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一)已经发生并处臵过的突发事件;
(二)同业中已发生过的且影响较大的重大突发事件;
(三)银行业发生机率较大的突发事件;
(四)总行、监管部门等要求制定的预案。
第二十一条 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根据突发事件处臵工作的需要,由处臵组组织成员部门起草相关的应急预案,报总行领导小组或处臵组审定后实施。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的建议。预案制定后,由处臵组或总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演练,对预案效果进行评估。预案针对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处臵机构应当在结案报告中对预案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
第五章 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二十二条 报告类别。在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其先兆信息以及处臵过程中,须及时报告有关信息,根据其内容,分为预警报告、事件报告。
(一)预警报告是各单位发现并上报的突发事件先兆信息的报告;
(二)事件报告是指从突发事件发生至处臵结束的全过程中,各单位或各处臵组等上报的突发事件发生及其处臵情况的各种报告。
第二十三条 报告内容。报告应当对突发事件或其预警信息作真实、客观、准确、清晰的描述,其基本内容包括:
(一)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发生原因、性质、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报告时的事态及已产生的后果;
(三)事态发展趋势预测,已经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如有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应特别说明伤亡人数和损失金额;金融挤兑事件,应特别说明参加挤兑的人数、被挤兑机构存取款变化、资产负债、头寸情况及风险蔓延情况;聚众上访、围攻事件,应特别说明参与的人数、持续的时间、现场秩序情况和造成的影响;重要凭证、保密资料丢失或损毁及系统故障等事件,应特别说明可能引发的后果和拟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四条 报告时限。预警报告,由事发单位在确认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即时报告。事件报告根据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限报告,无应急预案的,在事发后2小时内报告,其后续情况(处臵、进程、结案等)报告,按处臵组或总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五条 报告线路。发生突发事件(包括预警信息)的单位直接向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其统一接收。
第二十六条 向监管部门的报告。本行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程度,达到监管机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报送标准或特别要求报告的,由突发事件处臵部门负责向监管机构报告。
第二十七条 报告的实施细则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落实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将责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个人;
(二)严格做好突发事件报告的保密工作,将知悉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第六章 突发事件处臵
第二十八条 先期处臵。突发事件发生后、处臵方案未明确前,事发现场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应按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缓和事态的发展。对该种突发事件尚无专项应急预案,但按事件发展情况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事发现场的负责人应按其管理职责作出判断,采取合适的处臵措施和防扩散措施,尽力控制或缓和事态的发展。
第二十九条 报告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现场负责人立即按应急预案要求上报或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各单位负责人应在迅速部署初步处臵措施的同时,按有关报告要求向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第三十条 接收处理。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报告或事件报告后,应迅速对所报情况作出性质类别和程度上的判别,及时递交领导小组、相关的处臵组或总行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一条 制定处臵方案。领导小组、处臵组及总行部门受理突发事件后,应根据应急预案和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处臵方案,迅速部署有关单位执行。处臵方案同时向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第三十二条 处臵方案的执行与调整。专案组及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应严格执行处臵方案。如执行中发现事件存在着方案制定时未能查明、未能预料的不利情况,应立即向处臵方案制定机构报告。在执行中如认为有必要对处臵方案进行调整的,应及时提出建议。调整处臵方案须由制定处臵方案的机构决定。
第三十三条 事件级别调整。在突发事件处臵过程中,因事态进一步恶化或难以有效控制,负责处臵的机构应及时向上级处臵机构提出事态升级警报,并由其决定事件是否升级。事件升级后,处臵工作相应由上一级处臵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处臵过程中,处臵机构认为事态已迅速缓解或已得到有效控制,可认定事件降级并移送下级处臵机构处臵。
第三十四条 结案。突发事件处臵过程中,处臵机构认为突发事件已得到控制、不再具有危害性,可报经上级处臵机构同意后退出应急处臵机制,按常规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处臵完毕,处臵机构应当作出结案报告,向上级处臵机构报告。结案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处臵过程描述、经验教训、突发事件成因的分析、对该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或对其实际操作效果的评估等。第三十五条 应急保障。在突发事件处臵工作中,总行有关部门应根据领导小组或处臵组的决定,提供相应的人力、物力支持。
第七章 突发事件的分类处臵
第三十七条 重大突发流动性事件处臵。各支行应加强对所辖网点兑付情况的日常监测和资金流动性状况的监测,当出现客户非正常大量、集中提取存款等挤兑迹象,或某一地区发生挤兑等事件,有可能波及本行时,必须及时向总行应急处臵领导小组报告。
(一)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行应迅速启动本行应急措施,开展先期处臵。首先通过内部资金调运、向当地人民银行调运等方式,力所能及筹措资金先行兑付,进行自救处理;
(二)上级行及时帮助调剂资金,协调当地人民银行进行现金调拨,满足兑付需要。必要时,紧急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动用法定准备金存款,保证兑付需要,防止事态蔓延和扩大;
(三)总行视情况暂停资金拆出业务,暂停发放贷款,保证资金兑付需要;
(四)协调当地公安、武警部门帮助维持兑付秩序,加强对现金调运的守护,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五)针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如市场传闻、谣言等),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公告,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如有必要,报请人民银行、银监会给予澄清)。与此同时,要求基层网点积极做好宣传和客户解释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六)发生特别重大挤兑事件,局势难以控制时,总行应急处臵领导小组应立即向银监局报告。
第三十八条 重大突发清偿性事件处臵。
(一)各级行应加强对发行或者代理发行债券、保函、信用证、贷款承诺、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的监测和管理,一旦发现支行及部门超越授权、违法违规办理较大金额的上述业务,有可 能形成巨额资金风险时,应及时向总行应急处臵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措施,开展先期处臵;
(二)上级行暂停对事件发生行办理同类业务的授权,并迅速成立专门工作组,对事件进行专题调查和清理,核查事件发生的真相并评估由此形成的风险程度,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部门,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及后续管理措施,做好控制和降低风险的各项工作;
(三)指导事件发生行成立资产风险管理小组,提出控制和降低资产风险的总体方案及清收措施,落实清收管理职责,处理有关事宜;
(四)对交易的原始资料(包括融资协议、合同、划款凭证等)以及内部审批资料进行核查,及时与交易方取得联系,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的责任条款,向违约方催讨欠款本息和违约金,催讨无效的,通过法律途径对违约方进行追索;
(五)要求事件发生行收集有关证据,积极做好诉讼保全工作;
(六)发现犯罪线索的,及时报公安、检察等部门,尽快控制犯罪嫌疑人;
(七)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必要的财产保全措施,或发出必要的协查通报和公告,提醒有关方面停止使用涉案凭证、票据或资金,努力减少本行和客户的损失。
第三十九条 重大突发计算机事件处臵。
(一)各级行应加强对计算机系统运行的监测和维护,一旦发现核心业务处理系统运行中断,要及时进行处臵并上报。考虑到计算机事件处理的技术复杂性和时效性,对突发计算机事件按照分类处臵、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处臵;
(二)Ⅲ级突发计算机事件由发起行负责处臵。发起行接到本行计算机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发生单位开展应急处臵工作,并将事件情况和处臵结果向总行计算机事件应急处臵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三)Ⅱ级和Ⅰ级突发计算机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的支行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修,努力恢复生产,并将事件情况上报总行计算机事件应急处臵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对于系统性故障,已经影响到全行系统正常、安全运行的,按照有关规定,向银监局报告;
(五)影响网点较多,且系统中断时间有可能在6个小时以上的,应向社会发布公告,对客户服务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解释,消除社会不良影响。如系统故障造成账务差错,营业网点要及时做好账务核对、调整、告示及解释工作;
(六)对生产事故造成数据损毁和丢失的,要及时启动生产备份数据恢复方案。在技术手段难以完全恢复账务数据时,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内各营业网点手工恢复和验证数据,并保证账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对生产备份数据恢复方案,要定期组织演练,以确保备份数据完整、有效;
(七)发起行信息科技部作为本行生产数据的运行中枢,实行重点管理与安全防护。信息科技部要制定详细的生产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防范可能的生产运行风险。一旦发生生产事故,要迅速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抢修,确保一般事故在1小时内恢复生产,重大事故在2小时内恢复生产;
(八)处臵结束后,应对事件原因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上报银监局。如有必要,在事故处理后应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升级和改造,以提高计算机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四十条 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处臵。
(一)各级行应加强对其他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当行内发生重大的经济、刑事、民事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或因重大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卫生疫情等,给本行带来重大损失的,必须迅速报告;
(二)事件发生行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措施,开展先期处臵;
(三)上级行应根据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指导事件发生行根据各专门预案,做好应急处臵工作;
(四)必要时,总行成立工作组,迅速赶赴现场,指导现场处臵,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持;
(五)指导事件发生行做好有关善后工作,使事件发生行尽快恢复正常营业。
第四十一条 后期处臵。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结束后,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机构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帮助事件发生机构恢复正常营业秩序,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给本行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密切关注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的监测变量,严防突发事件出现反复;
(二)各级行应急处臵领导小组应对突发事件及处臵工作进行总结,并向上级行和有关部门作出正式报告。针对突发事件处臵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修改或完善管理措施、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修改完善本机构预案。
第八章 突发事件传媒公关
第四十二条 突发事件传媒公关指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对媒体报道的应对策略及其实施。
第四十三条 媒体监测。总行财务综合部是本行突发事件媒体监测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媒体监测工作,汇总情况,向领导小组或处臵组汇报。
第四十四条 各支行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当地媒体的监测,发现媒体对本行突发事件的报道有悖于事实和本行宣传口径的,应及时向总行办公室通报。
第四十五条 新闻发布。I级和II级突发事件发生及处臵过程中,如有必要向媒体进行解释、澄清的,分别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处臵组拟定宣传口径与新闻稿,经总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总行办公室统一发布。III级突发事件,如有必要向媒体解释、澄清的,由处臵单位拟定宣传口径和新闻稿,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由总行办公室统一发布。
第四十六条 按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总行有关规定,突发事件属于信息披露管理范围的,发布前须经总行董事会办公室审核。
第四十七条 媒体沟通。II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总行办公室应当与主流媒体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信息、通报突发事件进展,促成媒体对突发事件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和正面报道。对于有悖于事实的关于本行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应当及时与有关媒体进行交涉,安排必要的澄清和纠正。
第九章 责任与奖惩
第四十八条 突发事件处臵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处臵机构负责人对相应的处臵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日常工作中操作违规、玩忽职守等主观过错而造成突发事件的人员,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及有关重要情况的,突发事件发生后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和总行统一部署及时采取措施致使事态明显恶化的,在突发事件处臵全过程中擅自披露、扩大知悉范围、造成泄密等导致严重后果的,以及在处臵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由处臵机构会同监察部门作出处分和处罚决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对突发事件处臵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总行财务综合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