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人物典型事迹通知
模范人物典型事迹通知 模范人物典型事迹通知 各党委:
按照省、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为大力弘扬先进典型精神,拟在全县征集自建国以来在全国、全省产生广泛影响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模范人物的典型事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1、坚持典型性。征集对象的先进事迹必须十分突出,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一致认可,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广泛影响。
2、坚持广泛性。征集对象包括建国以来在我县农村、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二、征集内容 1、征集时间。征集自建国以来我县在全国、全省产生广泛影响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模范人物的典型事迹。
2、征集范围。在坚持征集原则的前提下,重点征集。(1)党和国家领导人作过批示和明确指示,以及专门接见过的;(2)党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发文推广经验、事迹的;(3)省部级以上党委(党组)专门命名特殊荣誉称号或专门印发学习决定的;(4)中央多家新闻媒体集中宣传的;(5)连续多次受到中央表彰或连续多次当选全国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
3、征集对象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征集对象过去的情况和现状等,属基层组织的,要写明现有党员、班子情况,党组织书记情况,以及党组织的简要历史进
程;属先进个人的,要写明基本信息、生存状况和简要经历。有照片、文本、影像以及其它方面资料的,可一并报送。
4、征集对象的简要事迹。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进行调研,掌握翔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客观、真实的反映征集对象的先进事迹,征集对象简要事迹材料在 1000字以内。同时注意听取当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确保征集对象的事迹真实可靠。
三、征集要求 建国以来不同时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新形势下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的宝贵财富。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征集工作,对于学习先进典型经验,弘扬先进典型精神,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建国以来重大先进典型的收集、遴选和报送工作,确保这项活动扎实顺利开展。
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各地、各部门报送情况,进行认真核实、整理。在此基础上,建立全省建国以来在全国、全省产生广泛影响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模范人物资料档案,并以编印书籍、组织展示、媒体报道等方式进行宣传。
请各党委于**年 9 月 25 日前将先进典型基本情况、事迹材料等报送县委组织部组织股。并以邮件形式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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