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怀政办〔2020〕26号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怀远县2020-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
财政奖补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2020-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4月30日
怀远县2020-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农村公益事业筹资和财政奖补制度,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乡村财政事务管理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皖财乡〔2019〕1151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广泛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性,建立农民筹资、村集体资金投入和社会捐赠等多元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新机制,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民主决策、集思广益。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在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前,将议题张榜公布,广泛征求村民和村民代表意见,做到民主议事、民主决策。
(二)统筹协调、因地制宜。要把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纳入实施生态宜居工程整体规划,坚持村内户外、严格管理,推进完善财政奖补政策;要与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扶贫开发等有机结合,与乡村规划相统一,探索统一规划、适度整合、分步分项实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协调实施。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坚持以农民群众共同需求为导向,以农民普遍受益为目标,选取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作为切入点,注重发挥项目的实际效益。
(四)规范管理、阳光操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民主议事、公开公示、招标采购等制度,确保程序规范、制度科学、筹资真实、以资定事、强化管理、共同受益、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
三、主要内容
(一)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范围。
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对象为全县所有行政村,包括有条件开展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的“村改居”社区、国有农(林、渔)场。
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范围为以村民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主要包括:村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村内道路、安全饮水工程、村内环卫设施、村内绿化、村容美化亮化、公共文化设施以及村民认为需要的其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
跨村项目及村民房前屋后的非公益性项目不纳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范围。
(二)筹资筹劳对象、标准及财政奖补标准。
按照《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规定,筹资筹劳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和户籍不在册常住人口;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筹资标准为每年每人不高于15元,筹劳标准为每年每个劳动力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项目,经全体村民同意,按规定程序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可一次议事按照规定的筹资限额标准筹集两年的资金,但第二年不得再筹。
县财政部门依据上级补助资金规模、地方财政安排等情况,按照村民实际筹资额的4倍标准予以补助。鼓励倡导村级集体投入资金和社会各界捐资赞助,财政部门对实际到位的村级投入资金和捐资参照村民筹资标准予以补助。
(三)工作程序。
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程序按照“先议事、后申报,先审批、后建设,先实施、后奖补”的原则。
1.严格规范筹资程序。
(1)方案拟定。村“两委”根据大多数群众意愿和筹补资金的总体预算,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形成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初步方案。方案应包括拟建项目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内容。资金预算原则上不得超筹补资金额度,严禁举债建设。项目初步方案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筹资筹劳审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村民筹资筹劳方案,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批。
(3)筹资筹劳落实。村民委员会依据批准的筹资筹劳方案组织筹资筹劳,村民筹资、筹劳以及社会捐资要登记造册,并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相关收据给当事人。利用村级集体资金投入的,要出具来源证明,由村民委员会盖章,并经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村民筹资、社会捐资、村级集体资金投入等村级自筹资金(以下简称自筹资金),经乡镇政府审查核实后,7个工作日内解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自筹资金专户,同时村民委员会填报“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自筹资金结算表”,自筹资金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使用。
2. 严格规范立项程序。
自2020年起,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财政部门负责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行项目与资金分开管理。
(1)申报。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初步方案,拟定财政奖补项目,并提出财政补助申请,由村民委会上报乡镇政府审核。
(2)审核。乡镇政府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民主议事程序、工程预算、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对项目筹资的真实性负责。
(3)审批。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批准立项,并组织实施。
项目审批按照不突破当年安排的财政奖补总量的原则。为确保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3月底前,项目审批立项时间为每年4月底前。
3. 严格规范项目管理。
(1)落实工程四制。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工程合同制、监理制、招标采购制、法人制。要重视项目建设规划设计、项目预算编制,聘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公司提供相关成果文件。项目施工、设计、预算、监理、审计等单位的选择,要实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制度,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的具体要求按照《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进场招标采购数额标准的通知》(怀政办〔2019〕20号)有关规定执行。乡镇政府要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严格落实工程现场的造价、进度和质量控制。
(2)严控工程变更。已批复立项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原则上不予变更。尤其是施工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擅自调整工程建设内容和合同价款。如确因客观条件和建设需要必须调整变更的,要重新召开村民议事会,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批准后实施。
县财政部门只负责承担中央、省、县财政配套资金,超出部分一律由乡镇政府自行承担。
(3)严格质量监督。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项目质量监督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也可聘请第三方进行监理,监理费用由乡镇自理。县农业农村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类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抽查情况与下一年度财政奖补资金安排挂钩。
(4)严格项目验收。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验收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工作遵循“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乡镇政府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情况表,须经验收组成员、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和受益群众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5)严格项目审计。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竣工验收后,乡镇政府从协审单位备选库中随机摇号选择一个协审单位,对当年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审计结论出具后由乡镇政府作为被审计单位在审计结论上签字盖章确认。审计结果、乡镇支付自筹资金拨款凭证等作为财政奖补资金报账拨付的主要依据。
审计服务费用标准参照《关于建立怀远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单位备选库的通知》(怀审〔2017〕44号)有关规定执行,由县财政部门按照县农业农村局立项批复结果和审计费率的45%给予安排,实行县级报账制。
4.严格规范资金管理。
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财政奖补资金乡镇报账制,撤销财政奖补资金专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由县财政部门进行专户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县财政部门依据县农业农村局报账申请单、乡镇支付自筹资金拨款凭证、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验收表及结算审计结果等相关资料,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将财政奖补资金支付到项目中标单位或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
当年审批立项的项目务必于12月10日前完成资金结算工作,逾期不予受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严格规范档案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并对一些重点项目和基础数据建档立册;各乡镇严格执行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按照“一项一档”要求,将村民议事记录、自筹资金相关材料、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确需附图纸的须附)、项目申报审批资料、项目建设预决算、招投标手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报告、建设前中后图片、验收资料、审计结果、乡镇支付自筹资金拨款凭证、以及管护协议等相关原始资料建档立册,规范管理。同时按照安徽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监管系统的要求,及时、准确录入项目监管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全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各乡镇要把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让村民了解政策,同时要加强对乡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全面掌握开展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推进奖补工作合法、有序、规范进行。
(三)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各乡镇要结合本地乡村建设规划,围绕全域整体规划和实施生态宜居工程总体要求,科学编制2020-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三年规划,建立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库,优先考虑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进程。
(四)明确职责,确保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制定和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开展项目的监督检查,县财政部门负责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筹集和管理,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县交通、水利、住建、林业等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的行业监管和工作指导。县审计部门负责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的审计监督。乡镇政府负责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的工作安排、规划设计、宣传引导、组织实施、管理监督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实。
附件:1.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议事会议记录
2.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质量监督小组名单
3.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拟办项目和预算公示照片
4.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4-1、4-2)
5.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村民自筹资金登记表
6.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社会捐赠登记表
7.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
8.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自筹资金进账单
9.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自筹资金结算表
10.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照片
11.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情况表
12.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13.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图片
附件1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议事会议记录
乡(镇) 村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地 点:
主 持 人: 记录人:
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清点到会人员。各位代表,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召开 建设村民民主议事会议,应参加会议的户代表为 人,现实际到会 人,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开会。
二、介绍项目规划、资金筹措及筹资筹劳等议案。
三、参会人员讨论发言。
四、根据讨论意见修正方案。
五、参会代表对议案进行表决。
经到会人员举手表决, 人同意, 人不同意,
人弃权,同意人数达 %,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相关规定,决议有效,具体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在村内实施 建设项目。
2.按照村民意愿以及村级财务管理原则,由村民推举
同志为项目负责人, 等同志项目理财小组成员。
3.同意按本村现有人数,人均筹资 元,其中,跨年度筹资 元。
4.工程建设方式:自建( ),半承包( ),完全承包( )。(请在其中一种打√,如用两种以上,请详细说明。)
5. 参会人员签名:请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附:会议记录)
附件2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质量监督小组名单
组 长:
成 员:
附件3
征求 群众 意见 公示 |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拟办项目和预算公示照片
附件4-1 | ||||||||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 | ||||||||
乡镇 村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一、申报单位及基本情况 | ||||||||
自然组 (个) | 涉及组 | 总户数 (户) | 总人口数(人) | 劳动力总数 (人) | 筹劳人数 (人) | 筹资人口(人) | 筹资标准(元/人) | 受益人数(人)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二、项目概述 | ||||||||
文字描述: | ||||||||
三、项目基本情况 | ||||||||
建设 期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村民筹资(元): | 财政奖补(元): | |||||
社会捐赠(元): | 财政奖补(元): | |||||||
村集体投入(元): | 财政奖补(元): | |||||||
小计(元): | 小计(元): | |||||||
项目 类型 | 类别 | 具体位置 | 规格 | 单位投资(元/平方米、盏、座、个、条、口)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合计(元) | |
道路 | 水泥路 | 长 米;宽 米; 厚 米;垫层质: ; 厚度: 米 | 平 方 米 | |||||
其他道路 | 长 米;宽 米; 厚 米;垫层质: ; 厚度: 米 | 平 方 米 | ||||||
小型 农田 水利 设施 | 桥梁 | 提供施工图纸 | 座 | |||||
沟渠 | 长 米;宽 米;深 米,提供断面图 | 立方米 | ||||||
打井 | 深 米; 直径 米 | 口 | ||||||
当家塘 | 长 米;宽 米;深 米 | 口 | ||||||
其他 | ||||||||
公共 环卫 设施 | 公厕 | 提供施工图纸 | 座 | |||||
垃圾池 | 长 米;宽 米; 高 米 | 个 | ||||||
垃圾桶 | 塑料: ;容积: 升 | 个 | ||||||
美化 亮化 工程 | 路灯 | 高 米;其他规格: | 盏 | |||||
公共绿化 | 树种: 植 棵; 胸径 CM, 高 CM | 棵 | ||||||
树种: 植 棵; 胸径 CM, 高 CM | 棵 | |||||||
文化 体育 设施 | 文化室 | 提供施工图纸 | 个 | |||||
篮球场 | 长 米;宽 米; 厚 米;垫层质: ; 厚度: 米 | 平方米 | ||||||
其他文体 活动场所 | 平方米 | 平方米 | ||||||
其他 | ||||||||
附件4-2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
四、项目工程概算 | ||||||||||||
项目及费用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 | 金额(元) | |||||||||
合 计 | ||||||||||||
五、资金来源(元) | ||||||||||||
资金来源 总额 | 村民筹资 | 社会捐赠 | 村集体投入 | 财政奖补 总额 | ||||||||
筹资 人数 | 筹资周期 (年度)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
六、议事情况 | ||||||||||||
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 | 议事方式 | 召开时间 | 应到会人数 | 实到会人数 | 同意人数 | 反对人数 | 弃权人数 | |||||
村民委员会 意见 | 盖章: |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项目办) 审核意见 | 盖章: |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
附件5 | ||||||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村民自筹资金登记表 | ||||||
填报单位: 乡(镇) 村委会(盖章) | ||||||
序号 | 户主 | 人口 | 劳动力总数(人) | 筹资金额(元) | 农户签章 | 收据编号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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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7 |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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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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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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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
本页合计 | ||||||
累计 | ||||||
附件6 | |||||||||||||||||||||||||||||||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社会捐赠登记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
序号 | 捐赠单位(个人) | 捐赠金额(元) | 捐赠人签名 | 联系方式 | 收据编号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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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
14 | |||||||||||||||||||||||||||||||
15 | |||||||||||||||||||||||||||||||
本页合计 | |||||||||||||||||||||||||||||||
累计 | |||||||||||||||||||||||||||||||
经办人: | 证明人: | ||||||||||||||||||||||||||||||
注:社会捐赠应有村委会开具的收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收据上签字盖章,并附名册清单。 | |||||||||||||||||||||||||||||||
附件7 | |||||||||||||||||||||||||||||||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 | |||||||||||||||||||||||||||||||
填报单位(签章): 单位:元、个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资金筹集情况 | 资金安排情况 | |||||||||||||||||||||||||||
村名 | 村民组数 | 农业 人口 | 其中:劳动力 | 资金来源总额 | 村民筹资 | 社会 捐赠 | 村集体投入 | 申请财政奖补资金 | 合计 | 道路建设 | 文化体育设施 |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 | 环卫设施 | 植树造林 | 其他 | ||||||||||||||||
人数 | 筹资周期(年) | 金额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合计 | |||||||||||||||||||||||||||||||
附件8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自筹资金进账单
项目 自筹 资金 进账 单 |
附件9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自筹资金结算表
填报单位: 乡(镇) 村委会(签章)
一、筹资筹劳情况
总人数(人) | 人均筹资(元) | 筹资周期(年度) | 承担筹资人口(人) | 筹资总金额(元) |
总劳力数(人) | 劳均筹劳(元) | 筹劳周期(年度) | 承担筹劳人口(人) | 筹劳总金额(元) |
其中:以资代劳 (个),以资代劳标准资金额 元,合计筹资筹劳总额 元。 | ||||
二、解入乡镇财政所(分局)“一事一议”专户情况(元)
自筹资金总额 | 解入乡镇财政专户数 | 解入凭证号 | 解入时间 | 经办人 |
社会捐赠总额 | 解入乡镇财政专户数 | 解入凭证号 | 解入时间 | 经办人 |
村集体投入总额 | 解入乡镇财政专户数 | 解入凭证号 | 解入时间 | 经办人 |
附件10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照片
粘 贴 照 片 |
附件11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情况表
填报单位:
项目名称 | |||||||||||
批准文号 | 批准 时间 | 年 月 日 | 开工 时间 | 年 月 日 | 竣工 时间 | 年 月 日 | |||||
项目完工 情况 | |||||||||||
资金来源 (元) | 村民筹资 | 社会 捐赠 | 村集体投入 | 财政奖补资金 | 合 计 | ||||||
验收小组 意见 | |||||||||||
村民委员会 验收意见 | |||||||||||
村民监督委员会 验收意见 | |||||||||||
乡镇政府 (项目办) 验收意见 | |||||||||||
附件12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使用
情况公示
乡(镇) 村民委员会于 年 月 日实施的 ,该项目施工单位为 ,竣工时间为 年 月 日,由 等人负责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经乡镇政府(项目办)组织 等部门于 年 月 日验收合格。
该项目共计投资 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 元,村民筹资 元,在本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资金已到位,并投入到该项目。
现对该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 联系,联系电话: 。
特此公示
村民委员会(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13
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图片
项目名称:
项目 建设前 图片 | |
项目 建设中 图片 | |
项目 建设后 图片 |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
县法院、检察院。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印发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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