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汇报 财政(共13篇)
第1篇:乡镇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汇报材料
乡镇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汇报
一 基本情况。某某乡现有人口2.7万,30个行政村,现有乡卫生院一所,村卫生室22 个,其中一村一室 19个,一村多室 3个,还有8个村没村卫生室,属空白村,现由临近的乡村医师兼管。卫生院县核编人员 23人,实有在编 16人,医生5人,均是初级人员,大学本科2人,大专3人 ;护士3 人,均是初级人员,大专 2 人,大专以下1 人;医技3人,中级1人,初级2人,大学1人,大专1人,大专以下1 人。村医务人员25人,大专2人,大专以下23人,年龄最大75 岁,最小25 岁。近三年来合作医疗报销总额426175元,门诊5836人次,住院 649人次;2010年,门诊1174人次,住院235 人次 ;2011 年,门诊 1364人次,住院193 人次;2012年,门诊3809人次,住院221 人次 ;医疗收入2010年499817元;2011 年365015元;2012年298203元。二近三年的成绩
一)、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显著下降。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明显降低了医药费用,老百姓从中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近三年来合作医疗报销总额 426175元,今年1-5月份,我卫生院门诊人次2942人次、比去年增长50%、次均门诊费38.19元、比去年下降21%、住院人次210人次,比去年上升52%,次均住院费760.3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1%。
(二)、卫生院医疗服务回归了公益性。以零差率销售为突破口的综合改革,从体制、机制上切断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联系,遏制了医务人员开大处方、开高价药、滥用抗生素的现象,促进了药物的合理使用。
(三)、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明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改革前重医疗服务轻公共卫生服务,转变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并重,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要求落实了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数量,并通过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与经费补助政策,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县公共卫生服务专业机构的指导下,我院积极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三年来全乡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3965份,建立电子档案23965份,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建档率均达到95%以上;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2470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907人,糖尿病健康管理105人,重症精神病管理127人。2012年新建预防接种卡421人,实际接种9262人次,接受健康教育1860人次。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2202人,其中新生儿访视数761人次,孕产妇管理人数182人,孕妇系统管理人数182人,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当中位于中等以上水平。
(四)财务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卫生人员待遇得到保障。2010年政府拨款158377 元,创收499817元,2011年政府拨款582717 元,创收365015元,2012 年政府拨款497979 元,创收298203元。通过“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加强财务监管,已将公共卫生经费、人员经费、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离退休人员经费纳入财政保障,大多数职工的工资有所提高。职工的基本工资和基础
性绩效工资得到了保障,同时为确保我院业务骨干安心工作,加大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重,真正体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010年人均20292.6 元;2011人均28217.74元;2012人均31062.78 元 从而充分调动了我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五)、卫生院的管理得到规范。通过定编定岗不定人,实行全员聘用、合同管理,规范了用人制度;实施绩效考核,奖勤罚懒,克服大锅饭,规范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了药品的合理使用及用药安全。
(六)、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卫生院的医疗设备有所改善。医改前我卫生院的设备更新全部由卫生院自行解决,由于财力有限,大部分医疗设备没有购置,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我院的基本医疗设备由政府买单,且每年不断增加,从而提高了卫生院的诊疗水平。二是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不断得到改善。今年中央财政对我卫生院投入120万元修建公卫楼和职工宿舍,县财政投入25万元对卫生院进行维修,卫生院的服务环境又会到进步改善。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卫生技术人才相当缺乏。我卫生院人员编制数23人,现在编人员16人,中级以上职称才1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定岗不能非常明确,分工不能非常细致,很多科室都得兼职的,很多专业科室不能正常开展工作,龙其是创收的外科、妇产科没有开展,严重影响了卫生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卫生院所处的环境条件差,发展空间小。卫生院座落在马路
旁,多年的柏油路现已成了毛马路,每天灰尘蒙蒙,对病人带来健康损害,卫生院无法保持清洁的就医环境,且某某乡环卫工作比较欠缺,每月难得保证清运一次垃圾。卫生院人员流动大,生活垃圾多,加之卫生院除了门口可堆放垃圾外,无其它闲地方堆放,严重影响了卫生院的形象。某某卫生院距某某中心卫生院仅3公里,其中村卫生室就达4个之多,后紧邻有名的星星卫生室,且某某乡没有像样的商场和饭店,甚至连早餐都没有卖,给来院就诊的病人带来诸多不方便,严重影响了卫生院的就诊人数,对卫生院的创收带来很大的困难。
(三)、基本药物的配送不能保障临床需要。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卫生院临床用药由中标的生产厂家委托药品经营部门进行配送,配送企业不能按时将药品送到,影响了卫生院业务的正常开展。(四)、卫生院负债多,每年付利息约7万元,用电价格高,某某卫生院电费一直是按商业用电收取,每度电1.09元,卫生院事业收入每月约2.5万元,电费每月约2500元,占总收入的10%,此等给卫生院加重了很大的负担,无疑很大程度制约了卫生院的发展。
(五)、农村人员留守在家的大多为老年人,来卫生院看病,很少有陪护,给卫生院的医疗安全带来风险和隐患。
(六)、村级卫生室的管理还需加强。某某乡现有村卫生室22个,其中一村一室19个,一村多室3个还有8个村没村卫生室,属空白村,现由临近的乡村医师兼管,村级医生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村级卫生室设施简陋,给当地的百姓看病带来很大的不便,同时还存在医疗安全风险和隐患。
(七)、新农合补助资金没有向乡镇卫生院倾斜,县级以上医院与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差距不大,致使大部分病人流入县级以上医院,制约着卫生院的发展。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首先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的基本药物和合理用药的继续教育与培训,规范合理用药,提高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其次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公民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对基本药物的信赖度,普及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在全乡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改善卫生院软件和硬件设施,解决群众“看不好病”问题。设施问题、人才问题,是加强基层医疗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关键,只要改善了设施、提高了技术,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才会有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才能进一步得到保证。针对我县目前各乡镇卫生院设施落后的状况,建议各级政府继续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建设投入力度,以解决卫生院的设备、设施、技术、人才等难题,为基层卫生院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二是要尽快补足缺编人员,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人才引进和留用机制。三是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就业。探索建立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人才合理流动机制,盘活医疗技术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缩小医疗资源发展不平衡的差距。
(三)采取多种方式,减轻卫生院的负担。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对乡
镇卫生院投入,逐步化解各乡镇卫生院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前因基础设施建设所欠债务,降低用电价格,促进乡镇卫生院健康发展。
(四)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虽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府纳入了一定的补偿,但各乡镇卫生院内部职工的收入都有所下降,特别是一线的医务人员尤其是技术骨干工资下降幅度较大。再加上由于工作量增加,有经验医务人员较缺乏等原因,制约了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提升,因此,应补充制定更加灵活的用人制度和工资制度以及各种管理制度。
某某乡卫生院
2013年6月
第2篇:农村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汇报
xx县位于xx省中南部边缘,x江南岸,版土面积2255平方公里(其中水面占22.5%),辖16个乡镇,437个村,27.5万户,102.8万人口(其中农村人口72.3万)。~年全县GDp55.78亿元,财政收入3.21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885元。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80个(其中村级卫生机构332个,乡镇卫生院16个,县直医疗卫生单位9个,其它医疗机构123个),从业人员3128人,病床位1954张。卫生系统有职工3253人(在职2163人,离退休679人,分流人员371人)。其中,乡镇卫生院1684人(在岗1074人,离退休393人);全县现有总资产1.73亿元,其中:乡镇卫生院资产4499.3万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资产12793.59万元。~年,卫生系统共完成门诊任务120万人次(乡镇卫生院58万人次,占48.3%),住院治疗29095人次(乡镇卫生院10732人次,占36.9%),手术11471台次(乡镇卫生院4505台次,占39.3%),年创业务收入1.8亿元。全县总业务收入1.26亿元,其中:乡镇卫生院3565万元(占28.3%),县直医疗卫生单位9045万元。在岗人员年创业务收入4.99万元。其中:县直医疗单位人年创业务收入6.92万元,乡镇卫生院人年创业务收入2.83万元。人均分配1.45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人均1.19万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人均1.87万元。医疗卫生单位负债5625万元,负债率为32.5%。其中:乡镇卫生院负债1212万元,负债率26.9%;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负债4413万元,负债率34.5%。
一、关于农村卫生工作
从2001年起我们就着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和人事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加强了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和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健康地发展了农村卫生事业。
(一)理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加快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管理权于1994年移交给乡镇政府,针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县政府于1995年将人员、业务管理权上收到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的经费由县财政局下达预算计划,乡镇财政支付。2002年,我县实施卫生改革,县政府决定将乡镇卫生院的经费上收到县卫生局按职责管理,有力地保证了财政补助的足额及时到位。
适宜调整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农村卫生资源。2001年,随着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适时撤并了5个乡镇卫生院,并按改革方案压缩、调整了被撤销乡镇卫生院的人员规模和服务功能。改制重组45个地名卫生所,裁减人员321人。138名有执业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服务设施与当地村卫生室整合重组。
实施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先进县项目建设,共投入资金230多万元,先后对斑竹当镇、藕池镇等8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业务用房改造,改造面积21700多平方米,添置设备106台(件),有效改善了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增强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
(二)、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大力推行农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自《卫生部关于推行农村卫生管理一体化的通知》下发后,结合我县实际实施了以“五统一”管理为核心的农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一是机构统一设置。全县共有423个村,现设置村卫生室332个;达到甲级村卫生室标准的280个,占84.3%。二是人员统一管理。乡村医生的执业资格通过考试、考核重新认证后,以乡镇为单位由卫生院统一调配到村卫生室上岗;全县现有村卫生室执业人员873人,其中卫生院下派75人,择优聘用乡村医生798人。三是药品统一代购。村卫生室药品代购配发率已达到90%以上。四是业务统一安排。村卫生室的业务工作特别是预防保健任务、突击性指令性任务等均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统一检查。五是财务统一监管。村卫生室实行自负盈亏、单独核算,接受卫生院的监督管理。
(三)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积极稳妥推行全员聘用制。2002年,我们在全县卫生系统推行了全员聘用制。全体干部职工先退出原有的身份和岗位,然后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竞争上岗。把卫生人力资源配置逐步推向市场化、社会化。一是合理设置岗位。设岗时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求,单位的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多种因素。二是明确聘用范围。凡属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均属聘用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均有竞争上岗的权利。因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或者军转干部在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两年的暂不参加全员聘用。三是公开公平竞争。在进行全员聘用前,将岗位设置及其聘用条件张榜公布。应聘者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竞争。通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竞职演说,民主评议,择优聘用。聘用后,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四是妥善安置落聘人员。根据落聘人员的不同条件采取一次性安置、离岗学习、转岗安置、病休、离岗退养、待岗等七种安置办法。五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按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特点,制定量化考核要素,建立健全适合各类不同岗位的简便易操作的考核评价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全面考核,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依据。同时,推行了分配制度的改革,实行按岗、按绩、按责定酬。据卫生部门统计,经过这一人事用工制度改革,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由原来的1383人,减少至999人,共分流284人(向村卫生室下派了75名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分流人员占在职职工总数的20.5%。清退了331名临时工。
(四)加强人才培养,实施对口支援,增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年起,我们实施了五年人才培养计划。到~年底,在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医生岗位工作的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在乡镇卫生院医生岗位工作的必须达到专科以上学历。临床医生、护士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每年送上级医院离岗学习人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必须达到3%以上,乡镇卫生院必须达到6%以上,培训时间在6个月以上。现已离岗培训86人。同时开展了继续教育、在职函授学历培训等多个途径的人才培养方式。
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经费,根据
国家关于教育经费管理和支出标准的规定,按单位业务总收入的1.5%提龋人才培养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县卫生局每年对单位进行责任经济审计时,对人才培养经费进行专项审计。
从今年起,我们又采取有效的措施,实施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支援农村的活动。规定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生在晋升中、高级技术职务以前,必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年以上;已经取得中、高级技术职务的医生(男年满55周岁以下、女年满50岁以下)必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6个月。不完成下派任务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不得参与评先,个人三年内不得晋升、续聘、评先、提拔。到基层工作人员,除了为当地群众进行医疗卫生服务外,还要结合实际,制订规划,推广新技术,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发展,解决1至2个实际问题。今年将有23名医生下派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从业务技术上扶持乡镇卫生院的发展。
二、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我县合作医疗从~年7月1日起实施,已经近两年了。两年来我们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不断创新,健康持续地发展了农村合作医疗。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建立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还要有适应合作医疗自身发展的条件和环境。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年我县被列为全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到县、乡两级政府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内容。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村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县编委审定批准成立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6人,各乡镇相应地设立了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1:20000的比例配备;在村卫生室设立了核算员,由乡村医生兼任。县合管办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按行政事业人员经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年列支20万元。乡镇经办机构人员经费按预防保健人员经费标准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年县财政列支16万元。此外,今年还增拨改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费用16万元,由县财政列入预算。
2、建立工作责任考核体系。试点工作坚持县、乡(镇)两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强化政府主要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和政府的引导责任,农民的合作医疗政策知晓率、参合率纳入政府和主要责任人的述职和考核内容。为明确合作医疗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县财政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农业银行公安支行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县农业税务管理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规范行为,促进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进一步理顺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实行“管办分离”。从~年起实行乡镇和县直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考试考核聘用上岗。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在全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由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经县合管办组织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发给聘用证书。聘用的专职管理人员工资待遇由县合管办考核发放,在县合管办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合作医疗专管员在业务上与所在单位彻底分离,不在医疗机构兼职,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合管办专职管理员实行岗位工资制,专职管理员月工资核定900~1000元,略高于同等岗位水平,年底再根据全县在职职工分配水平调整发放水平,就高不就低。县合管办依照《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考核办法》,每年对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两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作为其个人待遇和先进个人评选的依据,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建立信息网络体系。为达到合作医疗工作快捷、方便、高效运转的目的,建立了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站,通过公众网络运行。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工作动态、补偿公示等,点击网站就可查询或下载。网站开通以来,点击人数已达43000余人次。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乡镇合管办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管理,工作质量和服务行为得到动态实时监测,减轻了工作强度,加快了信息反馈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失误,堵塞了漏洞。同时开发了实用性较强的《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用系统》,运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
(二)坚持封闭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基金管理和筹资机制
实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1、积极探索低成本、高效率的筹资机制。为有效解决筹资难,降低筹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防止个别地方借合作医疗筹资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甚至截留挪用农民参合资金;避免合作医疗信息漏登、错登、重登,避免农民年初登记,年尾不交钱,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发生,我们改革登记方式,将~年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实行边登记、边签合同、边缴费、边发证的“四边”工作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完成。今年开始在全县试行,共有42.6万多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门收缴率为100%。
2、规范基金管理、确保发挥最大效用。保障合作医疗基金安全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我县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严格实行“收、管、支”三分离模式,并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代理银行----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农民个人门诊基金纳入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管理,分乡镇核算。乡镇建立了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台帐,分村记帐,明细到户,精确到人。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可随时到乡镇经办机构查询,做到了县、乡镇、村、农户“四对口”。住院补偿基金通过政策调整,预测不会出现亏损或过多的沉淀。
3、推行住院补偿“三级结算审核制”。参合
第3篇:农村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汇报
农村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情况汇报
农村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汇报2007-02-18 09:45:1
3公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边缘,荆江南岸,版土面积平方公里(其中水面占),辖个乡镇,个村,万户,万人口(其中农村人口万)。去年全县亿元,财政收入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个(其中村级卫生机构个,乡镇卫生院个,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个,其它医疗机构个),从业人员人,病床位张。卫生系统有职工人(在职人,离退休人,分流人员人)。其中,乡镇卫生院人(在岗人,离退休人);全县现有总资产亿元,其中:乡镇卫生院资产万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资产万元。去年,卫生系统共完成门诊任务万人次(乡镇卫生院万人次,占),住院治疗人次(乡镇卫生院人次,占),手术台次(乡镇卫生院台次,占),年创业务收入亿元。全县总业务收入亿元,其中:乡镇卫生院万元(占),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万元。在岗人员年创业务收入万元。其中:县直医疗单位人年创业务收入万元,乡镇卫生院人年创业务收入万元。人均分配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人均万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人均万元。医疗卫生单位负债万元,负债率为。其中:乡镇卫生院负债万元,负债率;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负债万元,负债率。
一、关于农村卫生工作
从某年起我们就着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和人事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加强了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和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健康地发展了农村卫生事业。
(一)理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加快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我县乡镇卫
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管理权于年移交给乡镇政府,针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县政府于年将人员、业务管理权上收到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的经费由县财政局下达预算计划,乡镇财政支付。某年,我县实施卫生改革,县政府决定将乡镇卫生院的经费上收到县卫生局按职责管理,有力地保证了财政补助的足额及时到位。
适宜调整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农村卫生资源。某年,随着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适时撤并了个乡镇卫生院,并按改革方案压缩、调整了被撤销乡镇卫生院的人员规模和服务功能。改制重组个地名卫生所,裁减人员人。名有执业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服务设施与当地村卫生室整合重组。
实施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先进县项目建设,共投入资金多万元,先后对斑竹当镇、藕池镇等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业务用房改造,改造面积多平方米,添置设备台(件),有效改善了乡镇卫生
院的基础设施,增强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
(二)、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大力推行农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自《卫生部关于推行农村卫生管理一体化的通知》下发后,结合我县实际实施了以“五统一”管理为核心的农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一是机构统一设置。全县共有个村,现设置村卫生室个;达到甲级村卫生室标准的个,占。二是人员统一管理。乡村医生的执业资格通过考试、考核重新认证后,以乡镇为单位由卫生院统一调配到村卫生室上岗;全县现有村卫生室执业人员人,其中卫生院下派人,择优聘用乡村医生人。三是药品统一代购。村卫生室药品代购配发率已达到以上。四是业务统一安排。村卫生室的业务工作特别是预防保健任务、突击性指令性任务等均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统一检查。五是财务统一监管。村卫生室实行自负盈亏、单独核算,接受卫生院的监督管理。
(三)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积极稳妥推行全员聘用制。某年,我们在全县卫生系统推行了全员聘用制。全体干部职工先退出原有的身份和岗位,然后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竞争上岗。把卫生人力资源配置逐步推向市场化、社会化。一是合理设置岗位。设岗时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求,单位的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多种因素。二是明确聘用范围。凡属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均属聘用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均有竞争上岗的权利。因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或者军转干部在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两年的暂不参加全员聘用。三是公开公平竞争。在进行全员聘用前,将岗位设置及其聘用条件张榜公布。应聘者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竞争。通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竞职演说,民主评议,择优聘用。聘用后,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四是妥善
安置落聘人员。根据落聘人员的不同条件采取一次性安置、离岗学习、转岗安置、病休、离岗退养、待岗等七种安置办法。五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按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特点,制定量化考核要素,建立健全适合各类不同岗位的简便易操作的考核评价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全面考核,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依据。同时,推行了分配制度的改革,实行按岗、按绩、按责定酬。据卫生部门统计,经过这一人事用工制度改革,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由原来的人,减少至人,共分流人(向村卫生室下派了名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分流人员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清退了名临时工。
四加强人才培养,实施对口支援,增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去年起,我们实施了五年人才培养计划。到年底,在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医生岗位工作的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
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在乡镇卫生院医生岗位工作的必须达到专科以上学历。临床医生、护士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每年送上级医院离岗学习人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必须达到以上,乡镇卫生院必须达到以上,培训时间在个月以上。现已离岗培训人。同时开展了继续教育、在职函授学历培训等多个途径的人才培养方式。
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经费,根据国家关于教育经费管理和支出标准的规定,按单位业务总收入的提取。人才培养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县卫生局每年对单位进行责任经济审计时,对人才培养经费进行专项审计。
从今年起,我们又采取有效的措施,实施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支援农村的活动。规定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生在晋升中、高级技术职务以前,必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年以上;已经取得中、高级技术职务的医生(男年满周岁以下、女年满岁以下)必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个月。不完成下派任务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不得参与评先,个人三年内不得晋升、续聘、评先、提拔。到基层工作人员,除了为当地群众进行医疗卫生服务外,还要结合实际,制订规划,推广新技术,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发展,解决至个实际问题。今年将有名医生下派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从业务技术上扶持乡镇卫生院的发展。
二、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我县合作医疗从某年月日起实施,已经近两年了。两年来我们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不断创新,健康持续地发展了农村合作医疗。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建立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还要有适应合作医疗自身发展的条件和环境。
⒈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某年我县被列为全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到县、乡两级政府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内容。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村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县编委审定批准成立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人,各乡镇相应地设立了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的比例配备;在村卫生室设立了核算员,由乡村医生兼任。县合管办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按行政事业人员经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去年列支万元。乡镇经办机构人员经费按预防保健人员经费标准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去年县财政列支万元。此外,今年还增拨改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费用万元,由县财政列入预算。
⒉建立工作责任考核体系。试点工作坚持县、乡(镇)两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强化政府主要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和政府的引导责任,农民的合作医疗政策知晓率、参合率纳入政府和主要责任人的述职和考核内容。为明确合作医疗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县财政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农业银行公安支行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县农业税务管理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规范行为,促进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进一步理顺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实行“管办分离”。从今年起实行乡镇和县直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考试考核聘用上岗。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在全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由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经县合管办组织
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发给聘用证书。聘用的专职管理人员工资待遇由县合管办考核发放,在县合管办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合作医疗专管员在业务上与所在单位彻底分离,不在医疗机构兼职,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合管办专职管理员实行岗位工资制,专职管理员月工资核定~元,略高于同等岗位水平,年底再根据全县在职职工分配水平调整发放水平,就高不就低。县合管办依照《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考核办法》,每年对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两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作为其个人待遇和先进个人评选的依据,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⒊建立信息网络体系。为达到合作医疗工作快捷、方便、高效运转的目的,建立了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站,通过公众网络运行。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工作动态、补偿公示等,点击网站就可查询或下载。网站开通以来,点击人数已达余人次。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乡
镇合管办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管理,工作质量和服务行为得到动态实时监测,减轻了工作强度,加快了信息反馈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失误,堵塞了漏洞。同时开发了实用性较强的《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用系统》,运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
(二)坚持封闭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基金管理和筹资机制
实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⒈积极探索低成本、高效率的筹资机制。为有效解决筹资难,降低筹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防止个别地方借合作医疗筹资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甚至截留挪用农民参合资金;避免合作医疗信息漏登、错登、重登,避免农民年初登记,年尾不交钱,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发生,我们改革登记方式,将今年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实行边登记、边
签合同、边缴费、边发证的“四边”工作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完成。今年开始在全县试行,共有万多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门收缴率为。
⒉规范基金管理、确保发挥最大效用。保障合作医疗基金安全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我县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严格实行“收、管、支”三分离模式,并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代理银行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农民个人门诊基金纳入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管理,分乡镇核算。乡镇建立了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台帐,分村记帐,明细到户,精确到人。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可随时到乡镇经办机构查询,做到了县、乡镇、村、农户“四对口”。住院补偿基金通过政策调整,预测不会出现亏损或过多的沉淀。
⒊推行住院补偿“三级结算审核制”。参合农民因病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
住院治疗,住院时由其进行资格审查,出院时合作医疗补偿部份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直接补偿,并负责对补偿金额进行审查;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管科负责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的补偿情况进行复审,审查出来的问题由其负责处理;县合管办负责对乡镇经办机构或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管科上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补偿,由并责令乡镇经办机构或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管科限期整改。
(三)坚持从农民利益出发,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切合实际的运行模式
从农民的利益出发,按照农民的意愿调整合作医疗政策,让农民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更大的实惠。
⒈适时调整政策,扩大补偿范围。为规范补偿行为,县合管办与参合农户签订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合同。合同通过书面形式明确了合作医疗供方、需方和管理方“三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在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指导下,先后次调整了有关政策。一是调整住院“起付线”标准。在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由元调整为元,地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元上调至元,引导病人合理分流;二是扩大补偿范围。将地方病血吸虫病、住院分娩、非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意外伤害等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三是将中风后遗症、糖尿病、恶性肿瘤、肺结核等七种慢性病实行门诊限额补偿。四是采取积极的政策和措施,支持和鼓励中医药参与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补偿面,降低医药费用。中医医疗机构、组方中药饮片、自制中成药、适宜技术均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去年有人次得到住院补偿,补偿金额万元,列支慢性病补偿、大病救助、二次补偿、健康体检等万元,大病统筹资金节余万元,大病统筹资金有效使用率达到。
⒉不断探索,努力扩大受益面。去年,为进一步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和受益程度,对门诊补偿方式进行了试点。埠河镇实行的是“镇级统筹,合医不合药”的办法;麻豪口镇采取的是“镇级统筹,既合医又合药”的办法。半年多来,两个乡镇进行了两种不同门诊补偿模式的探索,虽然制度本身还不够完善,运行也欠规范,但却初步体现了“农民互助、政府补助,大病大补、小病小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得到农民的认可。
⒊尊重需方意愿,让参合患者自主择医。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在本县范围内各县、乡(镇)、村定点服务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合作医疗一证“走”全县。住院治疗直接补偿,门诊属地报销。让参合农民充分行使自由择医权,防止层层设卡截留病员,消除医疗隐患。同时,通过科学设置不同等级医院的住院起付线和补偿比,调节和引导病人合理分流,降低病人医药费用,促进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良性竞争。
⒋实施公示制度,让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我们将《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参合住院患者结算流程》、《参合农民权利和义务》等规范性的文件制成公示牌,挂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补偿结算处,方便参合人员对照结算。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到月初时,将上月在其单位获得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的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上墙公示,接受监督。县合管办将接受补偿人员的详细情况按月分别在县、乡、村予以公示,让农民知道同村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在县、乡、村接受住院、门诊治疗补偿情况。这样,让参合农民直观地感受到了合作医疗的优越性,同时,还有利于农民群众对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监督。
⒌推行住院医疗费用封顶,补偿保底制度。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涨,从今年月日起,对合作医疗定点服
务医疗机构实行了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住院医疗费总额控制制度,凡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因病住院人均医疗费超过控制总额的,超过部分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县合管办每半年按控制标准与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结算一次。各级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标准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元以内;县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皮防医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元以内;乡镇卫生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元以内。
为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到合作医疗制度最大的优越性,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从今年月日起,对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实行保底补偿。即: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的,补偿保底到;在县二人民医院、县皮肤病防治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的,补偿保底到;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补偿金额
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费用的,补偿保底到;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总额达不到的,补偿保底到。
(四)坚持服务行为的公平性,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建立和完善积极的控制措施
控制医药费用的增长速度,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补偿,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行为的公平与规范管理摆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败的重要位置,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和药品价格的监督。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控制在以内,县级控制在以内,市级控制在以内,超过规定比例的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从补偿基金拨款中扣出。同时,严格执行
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住院病人在医院住院治疗时,就诊医院必须将住院病人一日消费卡送到床头,让病人明明白白地消费。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执行了药品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实行了实价进药,村卫生室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药品销售价格一律实行顺价销售,销售价格公开、公示。
二是实行医疗服务项目限额结算。试点工作开始后,我们结合实际,制订了《公安县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和《手术项目结算标准》,实行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额结算制度。凡超过规定服务项目结算标准的部分,农民不缴,合管办不补,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共核定常用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一级甲等卫生院项,二级乙等医院项,二级甲等医院项;核定手术项目结算标准:一级甲等卫生院项、二级乙等项、二级甲等医院项。
三是加强时实监督。监督工作坚持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对到床头,实行“四
查四看”。一查病人,看是否人、证相符;二查病历,看记录和医嘱执行是否真实;三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四查服务、手术、检验、药品、材料,看收费是否符合规定。县合管办工作人员经常到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指导合作医疗政策的执行、资金的补偿、服务合同的履行和合作医疗财务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截止今年月,共查处冒名顶替行为起,扣减违规收费、违规补偿金额元,处罚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个。
三、困难和建议
在新时期,我县卫生工作的发展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也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努力的方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共卫生运行成本逐步增高。近几年来卫生工作,特别是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艾滋病的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等都成为卫生部门无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卫生部门为了人民的健康,为了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承担了巨额的经济负担。形成了工作量不断增加,而经费不增加或增加力度不大的不合理局面。据测算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参合率达到时,人均费用达到元,全县费用达到万元左右。尽管县人民政府在卫生经费上给予大力的支持,合作医疗工作经费也倾其所力,但卫生部门仍然承担了应该由政府承担的经济压力,运行成本在卫生部门有逐年上升的趋势。长此运行下去,没有上级的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撑,势必会影响到卫生事业自身的发展。
二是卫生工作的实际与政策的距离继续拉大。当前的卫生政策与卫生工作的实际的距离越来越大。如卫生改革,近几年来理论上没有什么新进展,实践中你搞你的,我搞我的,比较混乱。是下面等上面的政策,上面等下面的经验。
医疗机构体制改革更是如此,今天说医院要买,明天就叫停。卫生改革在没有上面新的政策支持下,难以再向前推进,只有停留在机制改革上。为了增强医疗卫生单位的活力和后劲,我们决定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中开展第二轮全员竞争聘用上岗。再如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问题,卫生部门背了不少黑锅,这些不仅制约了卫生事业的发展,也给有关部门带来了不顾实际,钻政策空子的机会,致使医疗卫生单位有苦难言。社会关注的健康公平、基本医疗服务公平的政府责任问题,至今仍不能明确,再不能继续由卫生部门来承担。
三是农村卫生专业人员匮乏的局面将会加剧。由于人才流动的市场化作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才缺乏的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缓解。一方面是中专无人读,大专毕业生引不来。多数乡镇卫生院近年来没有大中专生进入,足以构成一个人才断档期。另一方面是培养成才的想跳槽。
乡镇卫生院条件差、环境不好、待遇低,留不住人才。解决总人数的农民基本医疗服务,首先要解决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问题。培养、支援、改善待遇等问题,是当前应迫切需要研究和实施的政策问题,更是真正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的方向问题。
四是村级卫生组织建设亟待加强。村级卫生组织是农村卫生工作的网底,在实施初级卫生保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中起到重要作用。但对村级卫生机构建设、管理,对乡村医生的待遇、激励、约束等方面,国家没有政策,地方没有规定,以致成为卫生政策的盲区。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落实,农村居民经济条件好转,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乡村医生的水平,已经远不能适应农民的医疗保健需求。国家应制订相关政策,对村级卫生机构的建设给予投入,对乡村医生的培训给予给予投入。
第4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乡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乡委***乡人民政府
(2011年4月22日)
各位领导:
根据安排,我就***乡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乡医疗卫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医疗卫生改革稳步推进,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服务规模、条件、能力、技术和水平有较大提高,完善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取得明显成效,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深入,乡镇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医疗、药品、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有力维护了全乡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基本情况
***乡位于水城县西南部,距市中心区76公里,全乡总面积104平方公里,辖15个村,154个村民组,11237户,38141人,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45%,是一个以布依族、苗族、彝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乡。投资240万元新建的***卫生院于2007年投入使用,占地面积20亩,有病床80张,职工总数26人,其中中级15人,初级10人;村卫生室15个,乡村医生26人,房屋总面积1000余平方米,村卫生所房屋面积平均在60平方米以上,床位总数22张,行政村卫生室覆盖率100%;全乡有各类私营诊所、药店30余家,从业人员
50余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努力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水平。一是党政重视。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放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必要的投入,做到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亲自督促,分管领导亲自协调、亲自组织部署,党委政府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关心支持、卫生单位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初步建立。二是狠抓医德医风建设。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职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卫生院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求每一位医务人员上岗时必须穿白大衣,配戴上岗证,端正服务态度,以和蔼的面容迎接病人就诊,树立良好的医疗形象,规定卫生院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做到病人随到随诊,随时得到救助。三是落实卫生支援制度。积极配合市医院开展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农村卫生服务综合能力和技术水平得到促进和提高。积极协调县中医院免费为全乡群众体检,投入资金130余万元,受检人数达1万余人。
(二)加大管理、理顺关系,逐步完成卫生管理体制建设。坚持把理顺农村卫生管理体制作为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改革的突破口。一是全面推行卫生院全员聘任制。通过推行乡镇机构改革,在卫生院实行按需设岗,按岗定人,职工全员聘用的管理措施,调整充实副院长1人,竞争上岗19人。二是积极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以提高村卫生员服务能力为主线,及时启动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村卫生服务功能。按照一村一室的原则,近年来投入资金160万元,新建村卫生室15个,平均建筑面积达60平方米。积极组织村卫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有力提高了从业技术人员服务水平。
由乡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的所有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聘用管理医生,统一诊疗规范和工作制度,统一药品购销,统一业务培训,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考评与奖惩。通过一体化管理,有效地解决了农村乱办医和村卫生室有室无医问题,保证了公共卫生任务的落实。三是依法整治乡村卫生医疗市场。制定下发了《***乡清理整治医疗市场工作方案》,对全乡诊所、药店进行了重点整治,查处违法经营户3家。
(三)履行职能,健全网络,切实保护好农民健康。一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乡村二级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和卫生院床位总数等资源配置日趋合理。2010年卫生院门诊诊疗1.8万人次,住院人数4800人,病床使用率80%以上,医疗收入达480万元。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有序成效明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框架已基本建立,初步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2010年全乡参合33632人,收取参合金58.3万元,参合率达95.18%,共发生医疗费用195.5万元,减免费用136万元;2011年全乡参合33985人,收取参合金101.9万元,参合率达9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切实减轻了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极大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给医疗机构注入了新的活力,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认识及参合的意愿较以前有明显提高。三是医疗救助覆盖面逐步扩大。对农村五保、低保等困难对象实施医疗救助,2010年,医疗救助42人次,申请发放救助金8.5万元,人均救助2027元。四是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非典”、“禽流感”、“甲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疫情保持“零记录”,鼠疫、霍乱疫情连续10多年无病例报告,近几年以来均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免疫规划工作实现了信息化管理,五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各类传
染病的发病率继续控制在历史最低水平。2010年乙类传染病54例,发病率149/10万;妇幼保健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2%、保健覆盖率90%,住院分娩率80%,新法接生率100%,儿童系统管理率82%,孕产妇死亡率为零,婴儿死亡率2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五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由政府牵头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共卫生管理组织、指挥、信息、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后勤保障等七大体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近年来,先后有效处置交通、矿山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8起,对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六是其他卫生工作有效推进。结合“双创双建”工作,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持久开展,乡镇卫生状况明显改善。2008年创建甲级卫生院已通过上级验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抓好食品户重点整治工作,积极实施村级办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有力保障了农村食品安全。
三、主要问题
通过努力,***乡的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还不够,广大群众卫生主体意识不强,缺乏保健康的理念和基本卫生保健知识,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还没有形成,重治疗轻预防的观念仍然没有改变。二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有待继续加强;医疗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相适应。全乡医疗卫生人才缺乏,特别是高学历和高职称人才严重缺少;三是农村卫生投入相对不足。县财政虽然每年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断增加,但社会资金投入卫生事业渠道不宽,数量不多。由于投入不足,制约着疾病预防控制、农村改水改厕等公共卫生建设;四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需进
一步完善,报销程序还需要进一步简化。
三、下步打算
(一)提高认识,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改革。农村医疗卫生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进一步把农村医疗卫生纳入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真正建立起政府举办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在保证政府增加投入的情况下,采取灵活多样的激励措施提升卫生院服务水平。科学地整合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改变和防止在资源的利用和设置上的严重浪费。
(二)加强领导,真正发挥卫生医疗行业作用。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素质。加强农村医疗安全、食品安全的监督执法力度,严禁无证行医,严打假冒伪劣药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乡卫生院在农村医疗市场中监管服务作用,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完善机构,继续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鉴于目前我乡边远村群众存在的就医难、难看病、看不起病的现象,认真研究,扎实有效地开展新型合作医疗,力争在上半年完成合作医疗报销一卡通工作任务。
(四)加快建设,逐步改善群众就医环境。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项目资金,逐步完善农村改水改厕等公共卫生建设;加强卫生院附属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卫生院就医环境,提高急诊急救整体水平。
第5篇:农村医疗卫生提案
关于我国农村医疗卫生的建议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告诉稳定持续的发展,各项事业也得到长足进步。然而,我国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比较缓慢,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地呈现出来。所谓农民看病难,一是指农民没钱看病难;二是指乡村医疗条件差,农民看病得不到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当前,看病难仍然是困扰农民的一块心病,特别是大病住院费用高,对眼下还不富裕的农民来说承受不起,因病致贫现象屡屡发生。由此可见,我国的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才刚刚开始,有许多弊端急需解决。2003 年,我国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践证明,新农合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分担了农民看病吃药的费用负担,提高农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为农民的健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有效缓解农村因病致贫、返贫及农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但是,从全国的情况看,合作医疗的发展还很慢,其覆盖面尚不足全国农村的1 0 %,远不能满足农民的要求。
目前农村及乡镇卫生院处境十分困难。许多卫生院的房屋破烂不堪,卫生环境恶劣,医疗设备陈旧,队伍素质低,不少卫生院无钱购药,职工的工资也不能按月、足额兑现,导致新生力量进不来,原有骨干留不住,种种严重问题急需解决。
一、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亟待解决的问题
1、医疗费用涨幅过快。
在我国农村,多数农民从事着收益低下、剩余很少的农业劳动,在收入增长缓慢的前提下,疾病、养老和贫困是农民面临的最大风险。因此,医疗保障是农民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第一保障需求。但是,目前的医疗保障基本上是农民自我保障。在医药价格猛涨的情形下,农民医疗费用支出急剧增加,医疗费用攀升的幅度超过了农民的实际收入增长的幅度。
2、医保体系不完善带来重大疾病隐患
许多农民的重大疾病是由于对一些“小毛病”的不重视积累而成,使得一些重大疾病在初期难于被发现,而且由于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导致病情严重。许多农民在碰到生病时,最多只会到村医那去买药,还有一些农民认为自己能扛过去,不用花钱去治,几乎没有人会到乡镇卫生院或县城医院去看这些“小病”。有些得慢性病的,只要稍控制住病情,就不吃药了。另外,“见效快”且价格合理的药,在许多农民眼里就是好药,毒副作用不在他们考虑之列,用药安全存在很大风险。
3、农村医院格局亟需打破
许多农村地区一个县只有一两家综合性医院,这些医院处于完全垄断的地位,其服务和价格就可想而知了。长期以来的计划体制医疗治理制度造成了国营农村医院格局的垄断,难以与当下实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适应,这些国营医院的人员负担重、运行成本高、效率低下,应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民营医院进入农村医疗市场。
4、农村医疗人才匮乏,医疗水平不高
农村卫生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庸医多、名医少。乡村医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乡镇医院年老的多为赤脚医生,虽有一定的临床经验但学历低,理论水平不高;年轻的多是中专卫校毕业,缺少临床经验,除能治疗简单的伤风感冒、跌打损伤之外,其余的病多半束手无策。由以上对于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方面各种问题的讨论可以看出,要想改革和完善农民的医疗条件,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由我国近些年在医疗卫生方面的实践和尝试可以看出,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切实可行的好办法。我国需要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改革,并各方面支持和配合这一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的几条建议
1、加大投入,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更好地发展
乡镇卫生院是我国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中坚力量,在农村卫生服务中处于中心环节和关键地位,担负着本乡镇的预防保健、疾病诊疗和卫生行政事务管理等重要任务。建议政府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特别是对其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的投入,建立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基金,用于对乡村医生进行技能培训和对特困群众进行医疗救助。
2、大力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医疗技术水平
由于经济待遇及某些观念的影响,许多大学生及技术骨干不愿到乡镇工作,尤其是边远乡镇,当地人们的健康全靠几个水平不高且条件艰苦的赤脚医生。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以下建议: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进修及在职培训,对所有医务人员进行轮训,不断更新知识,解决老化知识,同时重点选派技术苗子和业务骨干到上级医疗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使用培训,为乡镇打造一批技术骨干;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和对口支援制度,开展县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持乡镇卫生院的活动,建立下乡巡回医疗服务制度;鼓励退休技术骨干到农村发挥余热,当好技术带头人;加大对乡村医务人员的准入及管理,对不合格人员坚决予以取消行医资格。通过这个措施,不断提高乡镇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实实在在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3、做好农村的医疗宣传工作,校正农民对疾病不正确的观念。
部分农民对自己的疾病不注意,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自己身体素质好,能扛过去”,结果往往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导致病情的恶化。因此建议乡镇卫生院建立专门的农村医疗宣传小组,定期对农民进行疾病诊疗的宣传,增强农民的医疗保健意识,并督促少数病情可能恶化的患者进行定期检查。
4、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近年来我国在农村医疗卫生方面的改革经验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改善农民医疗条件的可行措施。要完善这一制度,就要尽快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立法体系,既利于维护其稳定性和长期有效性,又可以增强强制执行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力度;合理分配医疗卫生资源,搞好农村基础医疗设施建设;对医疗服务机构、患者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管,促使医院合理行医,病人合理看病吃药。
我国的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才刚刚起步,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改进和完善农村医疗体
制,规范医疗秩序,满足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改变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建立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坚持国家支持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保障农民基本医疗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与农村医疗保障服务网络建设相配套。农民在基本医疗保险与农民个人投入、农村社区经济、企业、慈善机构、外资机构等方面的捐助相结合,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建设步伐,争取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与城市的接轨,最终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
第6篇:自治区医疗卫生工作汇报
自治区医疗卫生工作汇报范文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卫生事业迅速发展,在保障人民健康,提高民族素质,增强民族团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卫生服务体系基本情况
2009年底,民族自治地方卫生机构数有****个,其中医院、卫生院****个;卫生机构床位***张,其中医院、卫生院
床位***张;卫生技术人员***人,其中医生***人。卫生防疫、专科防治机构***个;妇幼保健所(站)***个。
卫生服务能力增强。民族地区配套建设改造了乡镇卫生院,建设了县级卫
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所。自治区筹措资金,对全区***个卫生院、*个卫生防疫站、***个妇幼保健院进行了翻扩建,并添置了一些基本的医疗设备。西藏自治区80%以上的县设立了防疫站,县以下卫生机构一网多用,负责基层的医疗、预防和妇幼保健工作。
二、传染病等疾病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民族地区各级政府进行综合防治,集中力量消除和控制了一些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内蒙古自治区对列入国家重点防治的地方病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在绝大多数旗县达到控制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1997年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部颁标准。
民族地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健全信息网络,组建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现了通过网络报告传染病的个案疫情,提高了疫情报告的及时性、敏感性和准确性,实现了传染
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的动态统计和分析。
三、开展公共卫生保健工作,群众健康水平提高
近年来,民族地区在加强全民健康教育的同时,先后组建了各类公共卫生专业队伍,开展改水改厕、垃圾处理等工作,进行城乡卫生综合治理。对妇幼卫生保健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开展了妇女儿童健康检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查治。计划生育、计划免疫工作落到实处,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平均寿命显著提高
四、培养了大批医疗卫生人才
培养少数民族卫生干部,壮大少数民族卫生专业队伍,是发展民族地区卫生事业的关键。为此,国家一方面由内地动员卫生干部和专业人员到民族地区去工作,另一方面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医务人员。在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云南、贵州、青海等少数民族聚居的省区,陆续开办了卫生学校,建立医学院
校,在北京、上海、长春、西安和广州等省、市的医学院开设了民族班,在医学院校为民族地区培养高级医学人才,并通过组织对口支援对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民族地区的卫生技术骨干队伍的素质。通过上述渠道,培养了一大批卫生医疗人员,其中不少人已成为民族地区卫生战线上的骨干。
五个自治区都已初步建立起学科比较齐全,专业基本配套,能满足社会需要的医学教育体系。医学科研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和规模的医学科研体系,建立起一支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队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卫生人才,少数民族卫生技术人员已占区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3,一批少数民族医学专家已成为学术、学科带头人。
五、民族医药在新形势下继承发展
民族医药是祖国医学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少数民族长期以来实践的智慧结晶。截至2009年底,民族医医院
157所,其中藏医院55所(1687张床位)、蒙医院41所(1507张床位)、维医院35所(1789张床位)、傣医院1所(70张床位)、其他民族医院25所(776张床位)。实有床位数5829张,0-49张床位以下114个医院,50-99张床位以下33个医院,100-199张床位以下9个医院,200-299张床位以下1个医院。3级医院4所,3级甲2所,3级乙2所,无等级医院117所。民族医院人员总数6714人,其中执业医师2710人(中医1410人)、助理医师566人(179人),注册护师1421人,药剂人员900人,检验298人,其他卫技人员819人。房屋建筑总面积500376平方米。万元以上设备1380台。
各地还建立起了一批民族医专科。许多民族地区的综合医院和乡卫生院设置了民族医科。这些民族医医疗机构在各民族地区的医疗保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西藏、内蒙古、新疆分别建立了高等藏医、蒙医、维吾尔医院校,培养出大批民族医优秀人才,促进了民族
医药的学术发展。民族药的生产方式逐步改进,截至2003年底,达到国家标准的民族药制剂有929个品种。其中藏药306个、蒙药260个、维吾尔药96个、苗药150个、彝药81个、傣药35个、景颇药1个。藏、蒙古、维吾尔、傣、壮、朝鲜、彝、瑶、苗、回、侗、土家等民族均出版了一批专著。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已成为西藏藏医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及藏药生产服务中心,年门诊量26万人次。
第7篇: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根据《关于我市开展医疗卫生监督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所认真认真做好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放射诊疗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开展监督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从要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专项监督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到得实效。对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及时上报。
二、着力完善卫生监督档案
根据上级要求,逐步建档,完善资料。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分析深层次原因,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督机制。
三、加大监督监测力度,确保工作成效
(一)依据相关的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县卫生监督所不断完善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场所,印制住宿场所、美发美容场所等相关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新办、换证都进行对
工作人员,讲解法律法规,卫生知识的内容,并要求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设施、设备、设置、清洁、消毒及记录等工作符合卫生要求,形成一套以卫生许可到日常卫生监督管理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卫生监督管理。
(二)强化卫生监督管理。公共用品、用具的情况及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等,所有涉及到场所设计、建造是否完善,考虑到卫生要求。因此,规定公共场所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必须具备专业知识的监督人员负责,对各类公共场所,尤其是大型的公共场所的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进行卫生验收,对设计中存在的各种卫生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检查范围:我县的自来水厂和供水设施;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县城水厂现有工作人员均经健康体检后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上岗;并制定了各种岗位责任制,加强了区内、外环境卫生管理,防止水质污染;水厂还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水质定期检测制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进行检测,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打击非法行医。我所在日常监督中发现鹿鸣中医诊所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治疗活动。发现该诊所当班护士庞子璇、唐金静两人未能出示《护士资格证书》,当班医生罗为民未能出示《执业医师证书》。进一步检查核实后,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和现场监督检查拍照
为证,当班护士庞子璇、唐金静两人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当班医生罗为民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四十八条的规定,建议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于2016年9月12日签署《行政处罚实现告知书》,9月18日签署《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于9月18日完全履行处罚,案件顺利结案。
(四)放射诊疗工作。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医疗单位的放射诊疗行为,加强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和质量保证工作,切实维护放射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我县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放射诊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我县现具有放射诊疗设备机构8家。暂无放射治疗机构。现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工作人员11人,均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经检查,各放射诊疗机构均配备有铅围裙、铅手套等简单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均未配备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各放射诊疗机构均配有警示标志、警示灯。
(五)传染病医疗机构监督工作。我所多次针对传染病防控对医疗机构开展督导检查。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台次,分别对县人民医院和7间基层卫生院进行了监督检查。内镜诊疗室抽检情况县人民医院内镜诊疗室布局及工作流程符合相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内镜
及清洗消毒设施。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室布局及工作流程符合有关规定,建立消毒隔离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以及应急预案。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两个实验室均经过备案,有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实验档案并保存,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并考核,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部医疗机构注射室室内符合相关要求。医务人员每次操作前后严格执行洗手或者手消毒,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执行一人一用一消毒。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注明开启日期和时间。使用的消毒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对工作人员开展消毒隔离技术培训。
三、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所认真开展了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找出存在问题,将不断加大对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放射诊疗进行监督,研究分析层次原因,不断总结,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长效机制。
第8篇:农村卫生工作汇报
农村卫生工作汇报
2013年,我区农村卫生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重点落实村医培训以及村医签约服务,进一步加快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扎实做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六统
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所辖一个乡即伍家乡,全乡总面积**平方公里,辖区常住人口******人,其中农业人口*****人。伍家乡共***个行政村,其中**村已经完全城市化,现有乡卫生院*所,建筑面积****平方米,设置病床***张,职工***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其中副主任医生*人,全科医生**人,全科护士***人;村卫生室***个,性质为村集体所有,现有乡村医生**人,占辖区人口*‰。平均年龄***岁,其中***岁以上**人,占***%;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人,占**%;具备执业护士资格人员*人,占***%;中医*人,占24.0%。所有乡村医生均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属于依法执业。
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推进
****年全区应参合农民****人,实参合农民****人,参合率达99.83%。全年应筹集新农合基金7***万元,其中个人收缴基金***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2013年1-8月份共补偿基金***万元,总使用率***%。全区新农合基金共受****人次,其中,住院补偿***人次,住院分娩10人次,门诊统筹****人次,用于普通住院统筹补偿****万元,住院分娩补偿**元,门诊统筹补偿*万元,次均住院费用为***元,其中****补偿人次为***人,次均住院费用为***元,较去年下降**%,市级为**元,全区住院转诊率为**%。
(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一是建档任务基本完成。今年上半年新建健康档案****人,累计建档***人,建档率达***%。提前完成了**%的建档任务。
二是老年人管理率较高。估计**岁以上老年人数***人,实际纳入管理****人,管理率96%,超过了上级要求的50%的管理率。
三是慢病随访工作全面开展。从抽查的慢病健康档案看,基本上都完成了每季度1次的健康随访工作,并都有详细的记录。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基本保持一致。
四是传染病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各村卫生室门诊日志登记规范,基本上完成了结核病督导任务。未发现传染病漏报、迟报等现象。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
加大村卫生室房屋等硬件设施投入,大力提升村卫生室的综合服务能力。在区委区政府和卫生局的大力协助下,**村和**村分别投入**万元和**万元对村卫生室房屋进行改造完工并投入使用。**村投入*万元对村卫生室进行维修改造,目前改造工作基本完成。**村卫生室计划投入**万元对新建村卫生室进行装修,项目正在申报中。三年来共创建**个省示范村卫生室,**个村卫生室均达到标准化建设,在硬件和软件上有了很大的提升,大大提高了村卫生室的综合服务能力,很好的满足了我区农村卫生的需求,夯实了我区农村卫生室网底的硬件建设。
2013年1-6月乡卫生院实现业务总收入**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万元,增幅为**5%;医疗收入**万元,药品收入**万元,仅占总收入的**%……门诊诊疗(含建档健康咨询)***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住院病人**人,比去年同期增长**人次,增长**%;手术台次**台,比去年同期下降了**%。
(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成绩显着
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六统
一、两独立"管理,即统一规划和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为村卫生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规范,并装订成册发放到乡村医生手中,做到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将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效结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每季度进行考核评比,补助发放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挂钩。实施基本药物以来,门诊人次比同期增长10%,次均费用下降30%,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要,受到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五)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乡村全面实施
我区2011年10月31日起,15个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零差率销售。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府办发[**]**号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每人每月**元的标准落实乡村医生的补助,每季度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2013年1-8月共发放各项补助共计**万元。根据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量合理分配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万元,目前,该补助已全部发放到村卫生室,大大增强了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乡村医生培训学习项目圆满完成根据《****2013年村卫生室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村卫生人员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保障农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和华医网学习卡的发放数量,对我区11名村卫生人员采取华医网远程视频教学的方式进行培训,共计40学时,包括总论10.5学时,内科20学时,外科4学时、妇产科及儿科5.5学时,村卫生室人员均按要求完成学习的内容,并于7月10日对村卫生室人员合理用药培训进行考核,考试结果均为合格,达到了此次培训的要求。
通过这次培训,一方面使村卫生人员掌握了合理用药相关知识,深刻了解了合理用药的基本要素即安全性、有效性、适当性和经济性;掌握用药的适应症、禁忌症,正确选择药物;明确联合用药的目的,增强疗效,降低毒副反应,延缓耐药性的发生;充分考虑影响药物作用的各种因素;掌握常见的不合理用药的表现及后果,规范了村卫生室临床用药;另一方面,通过网络视频教授的讲课,进一步增强了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了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农村居民。
今年以来卫生院共组织集中培训学习10次,共计培训161人次,分别学习了《医患沟通的技巧》、《传染病的防治与管理》、《结核病的管理》、《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健康考核的管理》《合理用药》、《执业医师法》等相关内容。
(七)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有序推进
根据《****卫生局关于****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成立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乡村医生集中学习文件精神,加大签约服务宣传力度,积极创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2013年选择**个省级示范村卫生室开展试点,即共联村卫生室、前坪村村卫生室和共强村卫生室,共计签约的责任乡村医生*名(**、**、**、**、**),2014年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要求全区60%村卫生室扩大试点;力争2015年全区所有的行政村卫生室全部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今年1-8月这三个村共签约家庭**户,包含人口**人,签约后共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份;发放健康教育材料983份;为65岁以上农村居民进行健康体检**人次;进行预防接种管理的0-6岁儿童**人;进行登记管理的孕产妇10人;管理高血压患者**人、糖尿病患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人;提供健康干预服务***人次。有效发挥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为农村居民的健康服务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进一步促进了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区农村卫生工作将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对未来的卫生工作提出的明确目标和任务,结合"十二五"规化的主要内容和我区卫生改革的具体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扎实开展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扎实开展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素质的提高是关键,继续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坚持乡村医生月例会制度,有计划的安排乡村医生到乡卫生院或市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鼓励乡村医生参加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提高乡村医生业务素质。
(三)积极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努力创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解决好村医补助。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按照每人每月1800元的标准落实好乡村医生的补助,每季度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五)稳步推进农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规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录入。
(六)继续加强村卫生室阵地建设。根据《湖北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和《省示范村卫生室评审标准》要求,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面积要达到80平方米以上,独立设置诊断室、观察室、治疗室、健教室和药房。继续加强与乡政府、村委会的联系,协调村委会按照规范要求完成村卫生室的阵地建设。对新建的村卫生室,加强对房屋布局、统一形象设计和标识标牌等方面的指导。
通过近几年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我们深知只有不断夯实乡村卫生的网底,才能更好的为广大农民的健康保驾护航,从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第9篇:农村卫生工作汇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围绕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并积极组织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现将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之后贯彻落实情况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等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情况
8月30日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以后,**市政府把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卫生工作列入了近期的政府重要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会议的精神,按照让农民尽量少生病、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的要求,对照我市的农村卫生工作现状,***副市长与卫生、发改和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初步的贯彻实施意见,现正准备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拟研究制定《 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我们的主要措施有以下三方面:
(一)全面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让广大农民尽量少生病
1、扎实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由县(市)、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其中市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元(我市该项政策已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前落实)。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由乡镇卫生院设立常年体检门诊点,让参保农民免费享受每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建立农户家庭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
2、切实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重大疾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市、县两级每年经常性财政预算支出,有效落实肺结核、艾滋病和血吸虫病免费查治等政策。进一步健全农村,尤其是乡镇、村两级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控、报告和管理体系,健全“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治机制。建立流动人口中儿童和孕产妇居住地管理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工作。
3、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根据省《实施意见》要求,由县级政府安排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经费,坚持“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按照“监督全面,执法有效”的要求,到2007年底基本完成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设置工作,原则上每2—4个乡镇或6—12万人口设置一个派出机构。加强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企业职工卫生防护、学校卫生等的指导和管理,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4、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各级爱国卫生组织,保证爱卫工作经费,充分发挥爱卫组织的组织、协调职能,广泛开展农民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加大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力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健康水平。
(二)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让广大农民有地方看病
1、切实理顺农村卫生管理体制。 根据省《实施意见》精神,明确以县为主,县、乡、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县级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承担全面责任,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明确乡镇政府的公共卫生管理和领导职能,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一位领导分管卫生工作,设立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落实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村级自治组织建立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协调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2、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健全以县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为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村卫生室是农村卫生服务的网底,根据省《实施意见》有关“村卫生室由村民委员会举办,可采取乡镇卫生院派出服务、乡村联办或其他多种形式承办,实行乡村一体化化管理”的规定,结合宁波实际,抓紧探索研究村卫生室的举办主体、承办形式和管理体制等。明确乡镇、村级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建立和推广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按照“责任分区、团队协作、综合服务”的原则,组建农村片区责任医生组,明确职责任务,使每个农村家庭都有自己的农村社区责任医生,每个农民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3、全面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省《实施意见》中“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每年每人15元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要求,我市已明确的每年每服务人口8元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经费纳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并新增7元,市财政根据不同经济类型地区给予适当补助。按照省里的“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宁波实际,确定我市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改革补助方式,由市政府制定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县(市)、区制订考核办法,对乡镇、村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实施项目管理和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量化拨付每年每服务人口15元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的关注和充分的肯定,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充分说明建立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困难问题
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已经初步建立,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突出的表现在:
1、制度层面。一是个别县(市)、区和乡镇两级财政压力较大,个人缴费相对偏低,一定程度存在由村集体和企业为农民部分垫资缴费现象。二是基金运行不够平稳,由于制度刚刚起步,基金测算缺乏现成的经验等原因,资金沉淀或超支过多。三是医疗补偿流向不尽合理,由于补偿比例设置随着医药费用的增加而提高,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群体医药费用相对较高,而家庭困难的病人由于自负部分难以承受,医药费用相对较低,造成基金实际补偿过多地流向经济相对较好的群体,使可能因病致贫的农民受益的份额相对较小,一定程度影响了制度的公平性。四是保障能力较弱,受基金总量限制,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限于住院补偿,平均补偿水平仅在25%左右,住院统筹平均受益率仅为3%-4%,尚无法有效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2、管理层面:一是筹资机制相对落后,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收缴工作,基本依靠乡镇、村(社区)干部分片包干上门收缴,尚缺乏好的机制,牵制了基层政府和村(社区)组织大量的时间、人力等。二是经办机构力量薄弱,目前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人口近350万,专职管理人员不到30人,经办机构管理力量明显薄弱,有三个地方尚未落实人员编制。三是基金管理尚需加强,信息化建设程度不一,大量工作无偿依托医疗机构和基层乡镇的干部职工兼职完成,无法专业操作,存在基金审核、补偿和监管的薄弱环节,影响制度的正常运行和规范发展。四是医疗服务有待规范,尤其是大型医疗机构在参保病人的费用控制、结报资料提供等方面尚存在缺陷,与县级经办机构协调不够,给参保病人结报等带来不便。
3、农民层面:一是互助共济意识不够,疾病风险意识欠缺,更多地认同和习惯于政府和集体的救助,有投入、必回报,低投入、高回报期望与现有的制度保障能力形成了矛盾。二是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不足,对“定点医疗、转诊治疗、分段补偿”等制度规定适应性较差。三是医疗消费观念存在偏差,不管小病大病都往大医院跑,从目前的医疗消费流向来看,乡镇卫生院的住院人次、医疗费用和补偿费用分别为14.1%、6.1%、6.2%,而宁波市级以上医院却占了27.9%、46.5%、42.0%,不合理的就医结构对基金支出造成很大压力。
(三)下步工作重点
1、全面建立小病受惠机制。实践证明,建立小病受惠机制是扩大农民受益面,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解决筹资难问题,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我们将在总结各地小病受惠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重点研究制定既有利于扩大参保农民受益面,又能促进基层医疗资源有效利用的科学的门诊受惠办法,全面建立小病受惠机制。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广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对重点慢病患者、60岁以上老人等特殊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2、逐步增强制度保障能力。建立各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投入的动态增长机制,从2006年起,各级财政每年补助提高比例不低于10%。在保持制度稳定性和充分考虑农民对制度的认同及参与程度的基础上,间隔一定年限对个人筹资标准作适当调整,来逐步增强基金实力,提高保障能力。
3、积极探索长效筹资机制。随着制度的深入实施,在依靠基层干部分片包干上门收缴个人出资的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开展试点,探索依托乡镇社会保障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或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个人筹资收缴点,或在农民自愿前提下,委托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水电费等收取单位代收,科学引导农民群众自愿缴费,逐步建立合理有效的农民个人筹资机制,减轻镇村干部上门收缴工作压力。
4、特别重视基金监管。严格执行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设立基金财政专户,保证财政补助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确保基金“钱帐分离、封闭运行”。采取措施通过稳妥调整,使统筹年度与财政预算年度一致。各级财政、审计和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切实承担基金监管责任,定期开展基金专项检查和审计工作。县级经办机构必须配备专职财会人员,成立基金稽查组织,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结报监管。各行政村定期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情况。统筹年度末各地基金使用情况在媒体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科学规范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实现现有多种管理模式的相对统一,合理归并为1-2种,现阶段坚持卫生部门管理运作为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向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过渡。同时针对当前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同的制度和方案设计,积极引导和规范,逐步实现相对统一和有效融合。在管理模式、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时,建议酝酿制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实施依法管理。
6、切实加强经办机构建设。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级经办机构、人员和经费到位,同时加强乡镇相关组织建设,建立村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联络员
第10篇:农村卫生工作汇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围绕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并积极组织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现将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之后贯彻落实情况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等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卫生工
作会议情况
8月30日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以后,**市政府把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卫生工作列入了近期的政府重要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会议的精神,按照让农民尽量少生病、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的要求,对照我市的农村卫生工作现状,***副市长与卫生、发改和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初步的贯彻实施意见,现正准备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拟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我们的主要措施有以下三方面:
(一)全面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让广大农民尽量少生病
1、扎实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由县(市)、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其中市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元(我市该项政策已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前落实)。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由乡镇卫生院设立常年体检门诊点,让参保农民免费享受每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建立农户家庭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
2、切实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重大疾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市、县两级每年经常性财政预算支出,有效落实肺结核、艾滋病和血吸虫病免费查治等政策。进一步健全农村,尤其是乡镇、村两级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控、报告和管理体系,健全“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治机制。建立流动人口中儿童和孕产妇居住地管理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工作。
3、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根据省《实施意见》要求,由县级政府安排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经费,坚持“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按照“监督全面,执法有效”的要求,到2007年底基本完成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设置工作,原则上每2—4个乡镇或6—12万人口设置一个派出机构。加强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企业职工卫生防护、学校卫生等的指导和管理,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4、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各级爱国卫生组织,保证爱卫工作经费,充分发挥爱卫组织的组织、协调职能,广泛开展农民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加大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力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健康水平。
(二)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让广大农民有地方看病
1、切实理顺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根据省《实施意见》精神,明确以县为主,县、乡、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县级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承担全面责任,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明确乡镇政府的公共卫生管理和领导职能,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一位领导分管卫生工作,设立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落实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村级自治组织建立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协调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2、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健全以县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为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村卫生室是农村卫生服务的网底,根据省《实施意见》有关“村卫生室由村民委员会举办,可采取乡镇卫生院派出服务、乡村联办或其他多种形式承办,实行乡村一体化化管理”的规定,结合宁波实际,抓紧探索研究村卫生室的举办主体、承办形式和管理体制等。明确乡镇、村级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建立和推广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按照“责任分区、团队协作、综合服务”的原则,组建农村片区责任医生组,明确职责任务,使每个农村家庭都有自己的农村社区责任医生,每个农民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3、全面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省《实施意见》中“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每年每人15元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要求,我市已明确的每年每服务人口8元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经费纳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并新增7元,市财政根据不同经济类型地区给予适当补助。按照省里的“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宁波实际,确定我市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改革补助方式,由市
政府制定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县(市)、区制订考核办法,对乡镇、村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实施项目管理和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量化拨付每年每服务人口15元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
(三)巩固完善农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让农民看得起病(略)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自2003年开
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10个县(市)、区及大榭开发区已全面推开,并陆续进入第二或第三个统筹年度。全市参保人数达348.6万人,占应参保人口的91.7。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1、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良性运行机制。首先,合理构建了“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两年来,我市“住院统筹、大病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制度总体框架得到初步建立,“保障、救助、服务”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新型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市、县两级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管理组织和经办机构,配置事业编制人员28人,编外人员27人,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因地制宜探索了不同的管理模式。除卫生管理为主外,鄞州区积极探索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运作的模式,宁海县和北仑区尝试了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管理运作模式等。这些地方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方面的有益探索,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经验。四是较好地保持了制度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从两个统筹年度来看,农民筹资水平和政府资助基本保持不变或略有提高,农民的补偿水平有所提高,信任度逐步增强,参保积极性得到维护,筹资难度一定程度下降,参保率从去年的76.6提高到今年的91.7。五是切实加强了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广大基层组织和干部承担了组织发动、经费收缴等大量基础性工作,各级财政按时足额拨付政府资助资金,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到位。截止今年6月底,累计统筹基金4.05亿,人均年度筹资约80元。其中各级财政2.41亿,人均资助约50元。个人(包括集体扶持)1.64亿,人均筹资约30元。各级经办机构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医药费用审核,杜绝不合理支出。人均医药费用从去年的6920元降到今年的6703元,有效费用控制在85左右。各地制定了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设立了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了基金的绩效评估和专项审计。到目前为止,已有7个县(市)、区开展了专项的基金审计工作,未发现财务违纪违法事件,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让广大农民放心。
2、住院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一定程度缓解了农民的因病致贫问题。我市“住院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初见成效,广大农民普遍得益,受益率从单纯的住院统筹3-4提高到20左右。一是住院统筹,对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实施补偿,截止今年6月底,累计全市住院结报142082人次,补偿金额25214.5万元,人均补偿1775元,平均补偿水平为25左右。二是医疗救助,对农村五保、低保等困难对象实施医疗救助,截止今年6月底,医疗救助6020人次,救助金额1220.1万元,人均救助2027元。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各地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有机结合,建立了多种小病受惠机制。如宁海的乡镇卫生院门诊受惠模式,**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三免一减”做法,**、**推行的联村责任医生制等。截止今年6月份,全市小病门诊受惠43.3万人次,受惠金额818.2万元,人均受惠约18.9元。特殊疾病门诊补偿1363人次,补偿金额116.8万元,人均补偿约857元。全市2004年享受健康体检50.7万人次。这些地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开展,小病受惠机制的建立,使农民普遍享受到门诊优惠、健康体检、家庭保健、慢病随访管理等服务,扩大了制度的受益面,增强了制度的普惠性,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
3、农民欢迎、干部拥护、社会支持,较好地营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氛围。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推开和实施,广大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普遍给予了认同和欢迎。从我们跟宁波大学医学院开展地实地进村入户调查来看,概括起来有这么几种代表性呼声。一是要求制度持续办下去的呼声。有75.6的农民对制度表示满意,有93.7的农民认为有必要实行合作医疗,有89.5的农民连续两年参加了合作医疗,有86.9的农民表示以后愿意继续参加。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希望能够持续的办下去。二是要求制度逐步完善的呼声。集中在三个方面:有47.8的农民认为目前补偿水平偏低,有63.2的农民希望个人缴费适度增加,政府资助稳步提高,保障能力相应提高;有72.3的农民希望门诊得到一定补偿,增加受益面;有91.2的农民希望结报手续进一步简化,医疗费用得到进一步控制。三是认为制度没有吸引力的负面声音。对去年参加而今年未参加的原因调查中,60.0的农民认为合作医疗费用补偿比例太低,对未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原因调查中,32.4的农民认为医药费用补偿比例太低,52.9的农民认为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太窄,说明部分农民不愿意参加的主要原因是现有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程度比较低,从全市来看,这一人群占了10—20左右。同时,在我们走访过程中,广大基层干部也普遍反映,第二年的筹资难度有较明显下降,他们说,在目前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党和政府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建立和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受广大农民拥护,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政府形象。各级人大、政协及残联、慈善、老龄委等社会团体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充分的肯定,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充分说明建立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困难问题
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已经初步建立,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突出的表现在:
1、制度层面。一是个别县(市)、区和乡镇两级财政压力较大,个人缴费相对偏低,一定程度存在由村集体和企业为农民部分垫资缴费现象。二是基金运行不够平稳,由于制度刚刚起步,基金测算缺乏现成的经验等原因,资金沉淀或超支过多。三是医疗补偿流向不尽合理,由于补偿比例设置随着医药费用的增加而提高,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群体医药费用相对较高,而家庭困难的病人由于自负部分难以承受,医药费用相对较低,造成基金实际补偿过多地流向经济相对较好的群体,使可能因病致贫的农民受益的份额相对较小,一定程度影响了制度的公平性。四是保障能力较弱,受基金总量限制,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限于住院补偿,平均补偿水平仅在25左右,住院统筹平均受益率仅为3-4,尚无法有效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2、管理层面:一是筹资机制相对落后,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收缴工作,基本依靠乡镇、村(社区)干部分片包干上门收缴,尚缺乏好的机制,牵制了基层政府和村(社区)组织大量的时间、人力等。二是经办机构力量薄弱,目前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人口近350万,专职管理人员不到30人,经办机构管理力量明显薄弱,有三个地方尚未落实人员编制。三是基金管理尚需加强,信息化建设程度不一,大量工作无偿依托医疗机构和基层乡镇的干部职工兼职完成,无法专业操作,存在基金审核、补偿和监管的薄弱环节,影响制度的正常运行和规范发展。四是医疗服务有待规范,尤其是大型医疗机构在参保病人的费用控制、结报资料提供等方面尚存在缺陷,与县级经办机构协调不够,给参保病人结报等带来不便。
3、农民层面:一是互助共济意识不够,疾病风险意识欠缺,更多地认同和习惯于政府和集体的救助,有投入、必回报,低投入、高回报期望与现有的制度保障能力形成了矛盾。二是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不足,对“定点医疗、转诊治疗、分段补偿”等制度规定适应性较差。三是医疗消费观念存在偏差,不管小病大病都往大医院跑,从目前的医疗消费流向来看,乡镇卫生院的住院人次、医疗费用和补偿费用分别为14.1、6.1、6.2,而宁波市级以上医院却占了27.9、46.
5、42.0,不合理的就医结构对基金支出造成很大压力。
(三)下步工作重点
1、全面建立小病受惠机制。实践证明,建立小病受惠机制是扩大农民受益面,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解决筹资难问题,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我们将在总结各地小病受惠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重点研究制定既有利于扩大参保农民受益面,又能促进基层医疗资源有效利用的科学的门诊受惠办法,全面建立小病受惠机制。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广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对重点慢病患者、60岁以上老人等特殊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2、逐步增强制度保障能力。建立各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投入的动态增长机制,从2006年起,各级财政每年补助提高比例不低于10。在保持制度稳定性和充分考虑农民对制度的认同及参与程度的基础上,间隔一定年限对个人筹资标准作适当调整,来逐步增强基金实力,提高保障能力。
3、积极探索长效筹资机制。随着制度的深入实施,在依靠基层干部分片包干上门收缴个人出资的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开展试点,探索依托乡镇社会保障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或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个人筹资收缴点,或在农民自愿前提下,委托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水电费等收取单位代收,科学引导农民群众自愿缴费,逐步建立合理有效的农民个人筹资机制,减轻镇村干部上门收缴工作压力。
4、特别重视基金监管。严格执行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设立基金财政专户,保证财政补助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确保基金“钱帐分离、封闭运行”。采取措施通过稳妥调整,使统筹年度与财政预算年度一致。各级财政、审计和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切实承担基金监管责任,定期开展基金专项检查和审计工作。县级经办机构必须配备专职财会人员,成立基金稽查组织,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结报监管。各行政村定期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情况。统筹年度末各地基金使用情况在媒体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科学规范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实现现有多种管理模式的相对统一,合理归并为1-2种,现阶段坚持卫生部门管理运作为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向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过渡。同时针对当前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同的制度和方案设计,积极引导和规范,逐步实现相对统一和有效融合。在管理模式、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时,建议酝酿制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实施依法管理。
6、切实加强经办机构建设。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级经办机构、人员和经费到位,同时加强乡镇相关组织建设,建立村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联络员制度,形成三级组织网络,确保工作需要。加强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统一使用省版软件,实现网络互联,实时审核、当场结报,更加有效地实施基金监管和数据的分析决策,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交互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三、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全面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确定建设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健全社区基层网络,巩固公共卫生体系网底,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一)全面加强疾病控制和应急反应能力。全面启动实施公共卫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4年全市各地共投入资金6649万元用于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监督执法和报告预警五大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实施,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疫情网络直报达100%。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免疫规划工作实现了信息化管理,五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各类传染病的发病率继续控制在历史最低水平。实验室能力和现场快速检测毒物分析能力明显增强,我市成为WHO流感监测点。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有了极大提高,2004年62起、2005年38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得到快速有效的处置。
(二)建立健全农村卫生监督体系。针对我市农村基层卫生监督工作相对薄弱,管理体制不顺等现象,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在乡镇划片设立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分支机构,形成市、县(市)、区和乡镇三级卫生监督执法网络。2004年,我市镇海、江北、江东等地率先建立了垂直管理、规范化运转的农村基层卫生监督分所。目前,全市144个乡镇街道共设立卫生监督分所24个,占全市计划设置数的40%以上。全市新增卫生监督人员名额202名,其中正式编制161名,合同聘用41名。
(三)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市财政每年划拨1000万,县(市)、区2:1配套,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在防保、妇保、儿保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方面的建设,扎实推进乡镇卫生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2005年以乡镇为单位,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85以上。积极推进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不断拓展。如**、**市充分整合乡镇卫生资源,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健康教育、上门体检和慢病随访等服务。**市每年投入1000万,全面建设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对象提供优惠服务。**区设立每人4元的巡回医疗基金,对边远山区、海岛群众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同时建立城市卫生人才支农机制,开展全科医学培训工作,提高农村社区医务人员的素质,目前已设立16个全科医学社区实践培训基地,累计完成全科医师护士转型培训1000余人次,乡村医生全科医学培训1500人次左右。
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的召开,给我市农村卫生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作为经济先发地区,下一步将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督查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大投入,创新发展机制,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卫生事业,确保广大农民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做好预防少生病,努力实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第11篇:农村卫生工作汇报
农村卫生工作汇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围绕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并积极组织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现将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之后贯彻落实情况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等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卫生工
作会议情况
8月30日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以后,**市政府把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卫生工作列入了近期的政府重要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会议的精神,按照让农民尽量少生病、有
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的要求,对照我市的农村卫生工作现状,***副市长与卫生、发改和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初步的贯彻实施意见,现正准备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拟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我们的主要措施有以下三方面:
(一)全面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让广大农民尽量少生病
1、扎实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由县(市)、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其中市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元(我市该项政策已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前落实)。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由乡镇卫生院设立常年体检门诊点,让参保农民免费享受每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建立农户家庭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和
跟踪服务。
2、切实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重大疾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市、县两级每年经常性财政预算支出,有效落实肺结核、艾滋病和血吸虫病免费查治等政策。进一步健全农村,尤其是乡镇、村两级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控、报告和管理体系,健全“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治机制。建立流动人口中儿童和孕产妇居住地管理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工作。
3、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根据省《实施意见》要求,由县级政府安排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经费,坚持“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按照“监督全面,执法有效”的要求,到2007年底基本完成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设置工作,原则上每2—4个乡镇或6—12万人口设置一个派出机构。加强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企业职工卫生防
护、学校卫生等的指导和管理,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4、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各级爱国卫生组织,保证爱卫工作经费,充分发挥爱卫组织的组织、协调职能,广泛开展农民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加大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力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健康水平。
(二)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让广大农民有地方看病
1、切实理顺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根据省《实施意见》精神,明确以县为主,县、乡、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县级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承担全面责任,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明确乡镇政府的公共卫生管理和领导职能,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一
位领导分管卫生工作,设立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落实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村级自治组织建立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协调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2、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健全以县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为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村卫生室是农村卫生服务的网底,根据省《实施意见》有关“村卫生室由村民委员会举办,可采取乡镇卫生院派出服务、乡村联办或其他多种形式承办,实行乡村一体化化管理”的规定,结合宁波实际,抓紧探索研究村卫生室的举办主体、承办形式和管理体制等。明确乡镇、村级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建立和推广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按照“责任分区、团队协作、综合服务”的原则,组建农村片区责任医生组,明确职责任务,使每个农村
家庭都有自己的农村社区责任医生,每个农民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3、全面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省《实施意见》中“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每年每人15元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要求,我市已明确的每年每服务人口8元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经费纳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并新增7元,市财政根据不同经济类型地区给予适当补助。按照省里的“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宁波实际,确定我市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改革补助方式,由市12全文查看
第12篇:农村卫生医疗工作情况报告
一、关于农村卫生工作
从2001年起我们就着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和人事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加强了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和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健康地发展了农村卫生事业。
实施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先进县项目建设,共投入资金230多万元,先后对斑竹当镇、藕池镇等8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业务用房改造,改造面积21700多平方米,添置设备106台(件),有效改善了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增强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
(二)、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大力推行农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自《卫生部关于推行农村卫生管理一体化的通知》下发后,结合我县实际实施了以“五统一”管理为核心的农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一是机构统一设置。全县共有423个村,现设置村卫生室332个;达到甲级村卫生室标准的280个,占84.3%。二是人员统一管理。乡村医生的执业资格通过考试、考核重新认证后,以乡镇为单位由卫生院统一调配到村卫生室上岗;全县现有村卫生室执业人员873人,其中卫生院下派75人,择优聘用乡村医生798人。三是药品统一代购。村卫生室药品代购配发率已达到90%以上。四是业务统一安排。村卫生室的业务工作特别是预防保健任务、突击性指令性任务等均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统一检查。五是财务统一监管。村卫生室实行自负盈亏、单独核算,接受卫生院的监督管理。
(四)加强人才培养,实施对口支援,增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20*年起,我们实施了五年人才培养计划。到2009年底,在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医生岗位工作的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在乡镇卫生院医生岗位工作的必须达到专科以上学历。临床医生、护士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每年送上级医院离岗学习人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必须达到3%以上,乡镇卫生院必须达到6%以上,培训时间在6个月以上。现已离岗培训86人。同时开展了继续教育、在职函授学历培训等多个途径的人才培养方式。
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经费,根据国家关于教育经费管理和支出标准的规定,按单位业务总收入的1.5%提取。人才培养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县卫生局每年对单位进行责任经济审计时,对人才培养经费进行专项审计。
二、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我县合作医疗从20*年7月1日起实施,已经近两年了。两年来我们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不断创新,健康持续地发展了农村合作医疗。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建立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还要有适应合作医疗自身发展的条件和环境。
2、建立工作责任考核体系。试点工作坚持县、乡(镇)两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强化政府主要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和政府的引导责任,农民的合作医疗政策知晓率、参合率纳入政府和主要责任人的述职和考核内容。为明确合作医疗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县财政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农业银行**支行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县农业税务管理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规范行为,促进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进一步理顺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实行“管办分离”。从20*年起实行乡镇和县直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考试考核聘用上岗。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在全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由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经县合管办组织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发给聘用证书。聘用的专职管理人员工资待遇由县合管办考核发放,在县合管办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合作医疗专管员在业务上与所在单位彻底分离,不在医疗机构兼职,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合管办专职管理员实行岗位工资制,专职管理员月工资核定900~1000元,略高于同等岗位水平,年底再根据全县在职职工分配水平调整发放水平,就高不就低。县合管办依照《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考核办法》,每年对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两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作为其个人待遇和先进个人评选的依据,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建立信息网络体系。为达到合作医疗工作快捷、方便、高效运转的目的,建立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站,通过公众网络运行。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工作动态、补偿公示等,点击网站就可查询或下载。网站开通以来,点击人数已达43000余人次。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乡镇合管办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管理,工作质量和服务行为得到动态实时监测,减轻了工作强度,加快了信息反馈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失误,堵塞了漏洞。同时开发了实用性较强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用系统》,运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
(二)坚持封闭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基金管理和筹资机制
实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2、规范基金管理、确保发挥最大效用。保障合作医疗基金安全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我县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严格实行“收、管、支”三分离模式,并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代理银行----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农民个人门诊基金纳入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管理,分乡镇核算。乡镇建立了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台帐,分村记帐,明细到户,精确到人。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可随时到乡镇经办机构查询,做到了县、乡镇、村、农户“四对口”。住院补偿基金通过政策调整,预测不会出现亏损或过多的沉淀。
3、推行住院补偿“三级结算审核制”。参合农民因病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时由其进行资格审查,出院时合作医疗补偿部份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直接补偿,并负责对补偿金额进行审查;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管科负责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的补偿情况进行复审,审查出来的问题由其负责处理;县合管办负责对乡镇经办机构或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管科上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补偿,由并责令乡镇经办机构或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管科限期整改。
(三)坚持从农民利益出发,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切合实际的运行模式
从农民的利益出发,按照农民的意愿调整合作医疗政策,让农民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更大的实惠。
2、不断探索,努力扩大受益面。20*年,为进一步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和受益程度,对门诊补偿方式进行了试点。埠河镇实行的是“镇级统筹,合医不合药”的办法;麻豪口镇采取的是“镇级统筹,既合医又合药”的办法。半年多来,两个乡镇进行了两种不同门诊补偿模式的探索,虽然制度本身还不够完善,运行也欠规范,但却初步体现了“农民互助、政府补助,大病大补、小病小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得到农民的认可。
3、尊重需方意愿,让参合患者自主择医。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在本县范围内各县、乡(镇)、村定点服务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合作医疗一证“走”全县。住院治疗直接补偿,门诊属地报销。让参合农民充分行使自由择医权,防止层层设卡截留病员,消除医疗隐患。同时,通过科学设置不同等级医院的住院起付线和补偿比,调节和引导病人合理分流,降低病人医药费用,促进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良性竞争。
4、实施公示制度,让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我们将《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参合住院患者结算流程》、《参合农民权利和义务》等规范性的文件制成公示牌,挂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补偿结算处,方便参合人员对照结算。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到月初时,将上月在其单位获得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的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上墙公示,接受监督。县合管办将接受补偿人员的详细情况按月分别在县、乡、村予以公示,让农民知道同村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在县、乡、村接受住院、门诊治疗补偿情况。这样,让参合农民直观地感受到了合作医疗的优越性,同时,还有利于农民群众对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监督。
(四)坚持服务行为的公平性,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建立和完善积极的控制措施
控制医药费用的增长速度,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补偿,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行为的公平与规范管理摆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败的重要位置,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
二是实行医疗服务项目限额结算。试点工作开始后,我们结合实际,制订了《**县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和《手术项目结算标准》,实行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额结算制度。凡超过规定服务项目结算标准的部分,农民不缴,合管办不补,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共核定常用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一级甲等卫生院66项,二级乙等医院68项,二级甲等医院63项;核定手术项目结算标准:一级甲等卫生院63项、二级乙等10项、二级甲等医院10项。三、困难和建议
在新时期,我县卫生工作的发展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也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努力的方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共卫生运行成本逐步增高。近几年来卫生工作,特别是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艾滋病的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等都成为卫生部门无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卫生部门为了人民的健康,为了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承担了巨额的经济负担。形成了工作量不断增加,而经费不增加或增加力度不大的不合理局面。据测算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参合率达到60%时,人均费用达到2.5-2.8元,全县费用达到100万元左右。尽管县人民政府在卫生经费上给予大力的支持,合作医疗工作经费也倾其所力,但卫生部门仍然承担了应该由政府承担的经济压力,运行成本在卫生部门有逐年上升的趋势。长此运行下去,没有上级的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撑,势必会影响到卫生事业自身的发展。
二是卫生工作的实际与政策的距离继续拉大。当前的卫生政策与卫生工作的实际的距离越来越大。如卫生改革,近几年来理论上没有什么新进展,实践中你搞你的,我搞我的,比较混乱。是下面等上面的政策,上面等下面的经验。医疗机构体制改革更是如此,今天说医院要买,明天就叫停。卫生改革在没有上面新的政策支持下,难以再向前推进,只有停留在机制改革上。为了增强医疗卫生单位的活力和后劲,我们决定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中开展第二轮全员竞争聘用上岗。再如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问题,卫生部门背了不少黑锅,这些不仅制约了卫生事业的发展,也给有关部门带来了不顾实际,钻政策空子的机会,致使医疗卫生单位有苦难言。社会关注的健康公平、基本医疗服务公平的政府责任问题,至今仍不能明确,再不能继续由卫生部门来承担。
三是农村卫生专业人员匮乏的局面将会加剧。由于人才流动的市场化作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才缺乏的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缓解。一方面是中专无人读,大专毕业生引不来。多数乡镇卫生院近5年来没有大中专生进入,足以构成一个人才断档期。另一方面是培养成才的想跳槽。乡镇卫生院条件差、环境不好、待遇低,留不住人才。解决总人数70%的农民基本医疗服务,首先要解决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问题。培养、支援、改善待遇等问题,是当前应迫切需要研究和实施的政策问题,更是真正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的方向问题。
四是村级卫生组织建设亟待加强。村级卫生组织是农村卫生工作的网底,在实施初级卫生保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中起到重要作用。但对村级卫生机构建设、管理,对乡村医生的待遇、激励、约束等方面,国家没有政策,地方没有规定,以致成为卫生政策的盲区。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落实,农村居民经济条件好转,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乡村医生的水平,已经远不能适应农民的医疗保健需求。国家应制订相关政策,对村级卫生机构的建设给予投入,对乡村医生的培训给予给予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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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农村卫生医疗工作情况报告
一、关于农村卫生工作
从XX年起我们就着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和人事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加强了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和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健康地发展了农村卫生事业。
(一)理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加快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管理权于1994年移交给乡镇政府,针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县政府于1995年将人员、业务管理权上收到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的经费由县财政局下达预算计划,乡镇财政支付。20*年,我县实施卫生改革,县政府决定将乡镇卫生院的经费上收到县卫生局按职责管理,有力地保证了财政补助的足额及时到位。
适宜调整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农村卫生资源。XX年,随着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适时撤并了5 个乡镇卫生院,并按改革方案压缩、调整了被撤销乡镇卫生院的人员规模和服务功能。改制重组45个地名卫生所,裁减人员321人。138名有执业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服务设施与当地村卫生室整合重组。
实施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先进县项目建设,共投入资金230多万元,先后对斑竹当镇、藕池镇等8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业务用房改造,改造面积21700多平方米,添置设备106台(件),有效改善了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增强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
(二)、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大力推行农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自《卫生部关于推行农村卫生管理一体化的通知》下发后,结合我县实际实施了以“五统一”管理为核心的农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一是机构统一设置。全县共有423个村,现设置村卫生室332个;达到甲级村卫生室标准的280个,占84.3%。二是人员统一管理。乡村医生的执业资格通过考试、考核重新认证后,以乡镇为单位由卫生院统一调配到村卫生室上岗;全县现有村卫生室执业人员873人,其中卫生院下派75人,择优聘用乡村医生798人。三是药品统一代购。村卫生室药品代购配发率已达到90%以上。四是业务统一安排。村卫生室的业务工作特别是预防保健任务、突击性指令性任务等均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统一检查。五是财务统一监管。村卫生室实行自负盈亏、单独核算,接受卫生院的监督管理。
(三)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积极稳妥推行全员聘用制。20*年,我们在全县卫生系统推行了全员聘用制。全体干部职工先退出原有的身份和岗位,然后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竞争上岗。把卫生人力资源配置逐步推向市场化、社会化。一是合理设置岗位。设岗时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求,单位的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多种因素。二是明确聘用范围。凡属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均属聘用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均有竞争上岗的权利。因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或者军转干部在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两年的暂不参加全员聘用。三是公开公平竞争。在进行全员聘用前,将岗位设置及其聘用条件张榜公布。应聘者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竞争。通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竞职演说,民主评议,择优聘用。聘用后,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四是妥善安置落聘人员。根据落聘人员的不同条件采取一次性安置、离岗学习、转岗安置、病休、离岗退养、待岗等七种安置办法。五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按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特点,制定量化考核要素,建立健全适合各类不同岗位的简便易操作的考核评价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全面考核,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依据。同时,推行了分配制度的改革,实行按岗、按绩、按责定酬。据卫生部门统计,经过这一人事用工制度改革,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由原来的1383人,减少至999人,共分流284人(向村卫生室下派了75名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分流人员占在职职工总数的20.5%。清退了331名临时工。
(四)加强人才培养,实施对口支援,增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20*年起,我们实施了五年人才培养计划。到XX年底,在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医生岗位工作的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在乡镇卫生院医生岗位工作的必须达到专科以上学历。临床医生、护士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每年送上级医院离岗学习人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必须达到3 %以上,乡镇卫生院必须达到6%以上,培训时间在6个月以上。现已离岗培训86人。同时开展了继续教育、在职函授学历培训等多个途径的人才培养方式。
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经费,根据国家关于教育经费管理和支出标准的规定,按单位业务总收入的1.5%提取。人才培养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县卫生局每年对单位进行责任经济审计时,对人才培养经费进行专项审计。
从今年起,我们又采取有效的措施,实施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支援农村的活动。规定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生在晋升中、高级技术职务以前,必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年以上;已经取得中、高级技术职务的医生(男年满55周岁以下、女年满50岁以下)必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6个月。不完成下派任务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不得参与评先,个人三年内不得晋升、续聘、评先、提拔。到基层工作人员,除了为当地群众进行医疗卫生服务外,还要结合实际,制订规划,推广新技术,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发展,解决1至2个实际问题。今年将有23名医生下派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从业务技术上扶持乡镇卫生院的发展。
二、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我县合作医疗从20*年7月1日起实施,已经近两年了。两年来我们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不断创新,健康持续地发展了农村合作医疗。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建立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还要有适应合作医疗自身发展的条件和环境。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20*年我县被列为全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到县、乡两级政府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内容。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村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县编委审定批准成立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6人,各乡镇相应地设立了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1:XX0的比例配备;在村卫生室设立了核算员,由乡村医生兼任。县合管办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按行政事业人员经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20*年列支20万元。乡镇经办机构人员经费按预防保健人员经费标准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20*年县财政列支16万元。此外,今年还增拨改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费用16万元,由县财政列入预算。
2、建立工作责任考核体系。试点工作坚持县、乡(镇)两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强化政府主要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和政府的引导责任,农民的合作医疗政策知晓率、参合率纳入政府和主要责任人的述职和考核内容。为明确合作医疗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县财政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农业银行**支行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县农业税务管理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规范行为,促进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进一步理顺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实行“管办分离”。从20*年起实行乡镇和县直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考试考核聘用上岗。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在全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由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经县合管办组织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发给聘用证书。聘用的专职管理人员工资待遇由县合管办考核发放,在县合管办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合作医疗专管员在业务上与所在单位彻底分离,不在医疗机构兼职,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合管办专职管理员实行岗位工资制,专职管理员月工资核定900~1000元,略高于同等岗位水平,年底再根据全县在职职工分配水平调整发放水平,就高不就低。县合管办依照《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考核办法》,每年对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两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作为其个人待遇和先进个人评选的依据,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建立信息网络体系。为达到合作医疗工作快捷、方便、高效运转的目的,建立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站, 通过公众网络运行。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工作动态、补偿公示等,点击网站就可查询或下载。网站开通以来,点击人数已达43000余人次。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乡镇合管办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管理,工作质量和服务行为得到动态实时监测,减轻了工作强度,加快了信息反馈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失误,堵塞了漏洞。同时开发了实用性较强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用系统》,运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
(二)坚持封闭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基金管理和筹资机制
实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1、积极探索低成本、高效率的筹资机制。为有效解决筹资难,降低筹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防止个别地方借合作医疗筹资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甚至截留挪用农民参合资金;避免合作医疗信息漏登、错登、重登,避免农民年初登记,年尾不交钱,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发生,我们改革登记方式,将20*年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实行边登记、边签合同、边缴费、边发证的“四边”工作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完成。今年开始在全县试行,共有42.6万多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门收缴率为100%。
2、规范基金管理、确保发挥最大效用。保障合作医疗基金安全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我县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严格实行“收、管、支”三分离模式,并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代理银行----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农民个人门诊基金纳入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管理,分乡镇核算。乡镇建立了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台帐,分村记帐,明细到户,精确到人。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可随时到乡镇经办机构查询,做到了县、乡镇、村、农户“四对口”。住院补偿基金通过政策调整,预测不会出现亏损或过多的沉淀。
3、推行住院补偿“三级结算审核制”。参合农民因病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时由其进行资格审查,出院时合作医疗补偿部份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直接补偿,并负责对补偿金额进行审查;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管科负责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的补偿情况进行复审,审查出来的问题由其负责处理;县合管办负责对乡镇经办机构或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管科上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补偿,由并责令乡镇经办机构或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管科限期整改。
(三)坚持从农民利益出发,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切合实际的运行模式
从农民的利益出发,按照农民的意愿调整合作医疗政策,让农民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更大的实惠。
1、适时调整政策,扩大补偿范围。为规范补偿行为,县合管办与参合农户签订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合同。合同通过书面形式明确了合作医疗供方、需方和管理方“三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在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指导下,先后3次调整了有关政策。一是调整住院“起付线”标准。在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由100元调整为50元,地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200元上调至400元,引导病人合理分流;二是扩大补偿范围。将地方病血吸虫病、住院分娩、非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意外伤害等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三是将中风后遗症、糖尿病、恶性肿瘤、肺结核等七种慢性病实行门诊限额补偿。四是采取积极的政策和措施,支持和鼓励中医药参与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补偿面,降低医药费用。中医医疗机构、组方中药饮片、自制中成药、适宜技术均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20*年有11916人次得到住院补偿,补偿金额680.3万元,列支慢性病补偿、大病救助、二次补偿、健康体检等228.9万元,大病统筹资金节余99.2万元,大病统筹资金有效使用率达到91.5%。
2、不断探索,努力扩大受益面。20*年,为进一步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和受益程度,对门诊补偿方式进行了试点。埠河镇实行的是“镇级统筹,合医不合药”的办法;麻豪口镇采取的是“镇级统筹,既合医又合药”的办法。半年多来,两个乡镇进行了两种不同门诊补偿模式的探索,虽然制度本身还不够完善,运行也欠规范,但却初步体现了“农民互助、政府补助,大病大补、小病小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得到农民的认可。
3、尊重需方意愿,让参合患者自主择医。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在本县范围内各县、乡(镇)、村定点服务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合作医疗一证“走”全县。住院治疗直接补偿,门诊属地报销。让参合农民充分行使自由择医权,防止层层设卡截留病员,消除医疗隐患。同时,通过科学设置不同等级医院的住院起付线和补偿比,调节和引导病人合理分流,降低病人医药费用,促进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良性竞争。
4、实施公示制度,让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我们将《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参合住院患者结算流程》、《参合农民权利和义务》等规范性的文件制成公示牌,挂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补偿结算处,方便参合人员对照结算。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到月初时,将上月在其单位获得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的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上墙公示,接受监督。县合管办将接受补偿人员的详细情况按月分别在县、乡、村予以公示,让农民知道同村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在县、乡、村接受住院、门诊治疗补偿情况。这样,让参合农民直观地感受到了合作医疗的优越性,同时,还有利于农民群众对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监督。
5、推行住院医疗费用封顶,补偿保底制度。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涨,从20*年3月1日起,对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实行了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住院医疗费总额控制制度,凡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因病住院人均医疗费超过控制总额的,超过部分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县合管办每半年按控制标准与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结算一次。各级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标准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2300元以内;县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皮防医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1700元以内;乡镇卫生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1000元以内。
为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到合作医疗制度最大的优越性,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从20*年3月1日起,对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实行保底补偿。即: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50%的,补偿保底到50%;在县二人民医院、县皮肤病防治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35%的,补偿保底到35%;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费用30%的,补偿保底到30%;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总额达不到20%的,补偿保底到20%。
(四)坚持服务行为的公平性,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建立和完善积极的控制措施
控制医药费用的增长速度,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补偿,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行为的公平与规范管理摆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败的重要位置,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和药品价格的监督。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控制在5%以内,县级控制在10%以内,市级控制在25%以内,超过规定比例的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从补偿基金拨款中扣出。同时,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住院病人在医院住院治疗时,就诊医院必须将住院病人一日消费卡送到床头,让病人明明白白地消费。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执行了药品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实行了实价进药,村卫生室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药品销售价格一律实行顺价销售,销售价格公开、公示。
二是实行医疗服务项目限额结算。试点工作开始后,我们结合实际,制订了《**县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和《手术项目结算标准》,实行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额结算制度。凡超过规定服务项目结算标准的部分,农民不缴,合管办不补,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共核定常用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一级甲等卫生院66项,二级乙等医院68项,二级甲等医院63项;核定手术项目结算标准:一级甲等卫生院63项、二级乙等10项、二级甲等医院10项。
三是加强时实监督。监督工作坚持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对到床头,实行“四查四看”。一查病人,看是否人、证相符;二查病历,看记录和医嘱执行是否真实;三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四查服务、手术、检验、药品、材料,看收费是否符合规定。县合管办工作人员经常到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指导合作医疗政策的执行、资金的补偿、服务合同的履行和合作医疗财务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截止今年12月,共查处冒名顶替行为10起,扣减违规收费、违规补偿金额32073元,处罚定点服务医疗机构1个。
三、困难和建议
在新时期,我县卫生工作的发展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也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努力的方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共卫生运行成本逐步增高。近几年来卫生工作,特别是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艾滋病的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等都成为卫生部门无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卫生部门为了人民的健康,为了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承担了巨额的经济负担。形成了工作量不断增加,而经费不增加或增加力度不大的不合理局面。据测算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参合率达到60%时,人均费用达到2.5-2.8元,全县费用达到100万元左右。尽管县人民政府在卫生经费上给予大力的支持,合作医疗工作经费也倾其所力,但卫生部门仍然承担了应该由政府承担的经济压力,运行成本在卫生部门有逐年上升的趋势。长此运行下去,没有上级的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撑,势必会影响到卫生事业自身的发展。
二是卫生工作的实际与政策的距离继续拉大。当前的卫生政策与卫生工作的实际的距离越来越大。如卫生改革,近几年来理论上没有什么新进展,实践中你搞你的,我搞我的,比较混乱。是下面等上面的政策,上面等下面的经验。医疗机构体制改革更是如此,今天说医院要买,明天就叫停。卫生改革在没有上面新的政策支持下,难以再向前推进,只有停留在机制改革上。为了增强医疗卫生单位的活力和后劲,我们决定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中开展第二轮全员竞争聘用上岗。再如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问题,卫生部门背了不少黑锅,这些不仅制约了卫生事业的发展,也给有关部门带来了不顾实际,钻政策空子的机会,致使医疗卫生单位有苦难言。社会关注的健康公平、基本医疗服务公平的政府责任问题,至今仍不能明确,再不能继续由卫生部门来承担。
三是农村卫生专业人员匮乏的局面将会加剧。由于人才流动的市场化作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才缺乏的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缓解。一方面是中专无人读,大专毕业生引不来。多数乡镇卫生院近5年来没有大中专生进入,足以构成一个人才断档期。另一方面是培养成才的想跳槽。乡镇卫生院条件差、环境不好、待遇低,留不住人才。解决总人数70%的农民基本医疗服务,首先要解决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问题。培养、支援、改善待遇等问题,是当前应迫切需要研究和实施的政策问题,更是真正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的方向问题。
四是村级卫生组织建设亟待加强。村级卫生组织是农村卫生工作的网底,在实施初级卫生保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中起到重要作用。但对村级卫生机构建设、管理,对乡村医生的待遇、激励、约束等方面,国家没有政策,地方没有规定,以致成为卫生政策的盲区。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落实,农村居民经济条件好转,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乡村医生的水平,已经远不能适应农民的医疗保健需求。国家应制订相关政策,对村级卫生机构的建设给予投入,对乡村医生的培训给予给予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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