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医院行政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完善医院管理机制,加强医院管理,增强医院各职能科室在管理工作中的目的性和有效性,通过绩效考核查找和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改进,持续提升管理的效果与效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促进医院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各项政策指导,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除了医院临床、护理、医技、营销及其他效益科室外,医院行政管理中层、员工及其他人员(转正后人员)均按照本规定执行。
三、考核原则
1、客观考评原则。考核者应以客观事实为考核依据,不可以臆断;
2、公正考评原则。考核者应正确评价被考核者;
3、可执行性行原则。需根据部门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来实施。
四、考核程序
1、考核者
1)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的部门主任及科室负责人的考核、并监督所有行政后勤人员考核工作;
2)部门主任、负责人:负责客观公正的考核本部门员工,积极有效的引导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2、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主要有:办公室、人力部、财务部(含收费、医保办等)、物业部、采购部、资产部、信息科、病案室、医务部、院感办、教务部、科研部(含GCP)等行政后勤部门。
3、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根据工作绩效(权重40%)、社交及专业能力(权重30%)、企业文化(权重30%)三方面进行考核;
2)各行政科室根据年初所设定的年度目标计划于季度初上报本科室季度重点工作任务(原则上选定最重要和核心的3-5项)并量化为具体指标(权重)、完成时限以及要达到的预期效果,填入考核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执行。
3)考核结果主要以考核者根据员工当季度的绩效完成情况,通过与员工一对一充分面谈而决定,从而也了解被考评人对考评结果的反馈意见;
4)考核时间为:每年1月、4月、7月、10月;部门负责人于考核月的5日将各自部门的考核评分情况汇总至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门负责执行。
5)财务部根据最终评分情况,计算绩效奖金系数,于考核月发薪日发放完毕。
6)本考核不适用于试用期人员、停薪留职者、缺勤超过2/3者;
五、绩效考核实行季度扣分制,每位被考核人员每季度基础总分100分,季末根据季度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执行力、劳动纪律及品质素养等方面的表现,结合岗位说明书、扣分标准评定当季度的得分,得分与季度奖金挂钩。
绩效考核根据得分情况分为5等,标准如下:
级别 | A | B | C | D | E |
对应分值 | 95-100 | 85-94 | 75-84 | 60-74 | 60以下 |
对应系数 | 1.2 | 1.1 | 0.9 | 0.5 |
考核级别采取强制分布法,比例按A:10%,B-C:80%; D-E:10%
六、考核申诉
若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提交《绩效考核申诉表》连同相关材料,发至人力部,人力部门将提交分管领导介入处理,3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处理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将应用于调整薪酬、评优、确定培训需求、以及岗位异动等方面。
八、其他
1)公司的绩效考评工作由人力部统一负责;人力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整理归档;
2)考评负责人在第一次开展考评工作前要参加考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本办法自审批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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