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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评定、监测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月朗风清19653 | 发布时间:2023-03-28 11:23:4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评定、监测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经过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评定和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评定工作

(一)评选范围、标准

1.申报企业以粮食、畜禽产品和特产加工特别是深加工企业为主,适当考虑农产品贸易流通企业和休闲农业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投产运营2年以上。

2.申报企业产品地域优势明显,农产品加工或流通贸易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交易额)70%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有银行贷款的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建立合同、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数量达500户以上。从事粮、牧及中药村加工的企业,总资产2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8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从事园艺特产加工(含鹿产品)的企业,总资产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500万元,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可以申报;从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固定资产800万元以上,年交易额3亿元以上,域内生产的农产品交易量占35%以上的可以申报。

3.符合市级龙头企业有关标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的休闲农业类企业,固定资产8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8000人次以上,直接间接带动农民240户(含在企业就业)以上,并被评为长春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的可以申报。

4.域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来我市投资兴办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指标符合基本条件,且投产运营半年以上的可以申报。

5.以集团公司名义申报市级龙头企业,其农产品加工或流通贸易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交易额)70%以上的可以申报。其控股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且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的子公司,享受市级龙头企业有关优惠政策。需提供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机读档案(或能够显示股份比例的证明材料)、及最新的审计报告。

(二)申报材料

认真填写长春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1.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采取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的基地和农户基本情况、促进农户增收情况、科技创新、市场开拓、品牌培育以及最新项目建设情况等(不超过2000字)。

2.申报企业相关情况表(附件1表1-8),加盖企业公章。

3.由县级(含)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出具企业带户能力情况证明(红头可以不带文号)。

4.由企业提供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报告(带水印)。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骑缝章,或在每页盖章)。集团公司应提供合并报表。

6.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文件或证书。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科技成果、专利、产品获奖(含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或有关部、省、市级认定的其它方面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1.由各地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标准的企业统一申报。

2.申报企业向属地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长春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各地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进行核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向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以正式文件出具申报意见,填写申报企业汇总情况表(附件1表9,需加盖单位公章)。

4.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基本符合要求的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踏查。

5.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标准进行综合评定,提出初选名单公示、上报。

二、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

2022年,继续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工作,每县(市、区)推荐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1.名称规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名称由地域名+核心龙头企业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组成。合作社简称、产业、产品名称、品牌名称等可以自行选择添加。

例如:榆树市金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通化禾韵蓝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2.内部成员构成合理。必须最少由1户市级以上重点企业牵头,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组建,且联合体内合作社、家庭农场总数不低于3家。

3.核心龙头企业从联合体内部成员采购的农产品原料一般应占所需农产品原料的25%以上。

4.粮食、畜禽类联合体内农业经营主体的年销售收入合计达到5000万元以上。其中,核心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年销售收入合计超过500万元。

特产类联合体内农业经营主体的年销售收入合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其中,核心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年销售收入合计超过500万元。

市场类联合体主体的年交易额(销售额)达到1.5亿元以上。其中,核心龙头企业年交易额不低于50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年销售额(交易额)合计超过1500万元。

5.联合体带动农户总数超过600户,带动农户比本县(市、区)农户户均收入高800元以上。

6.联合体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有技术研发或技术推广机构不低于6人。

三、相关要求

1.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定、监测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工作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县域考评,各地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搞好宣传教育,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参与,确保评定、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2.申报企业要如实填报数据,客观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各种认证材料需加盖企业及出证单位公章,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撤销该企业评定资格。

3.上报材料(原件)要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龙头企业用蓝色纹纸胶装,联合体用白色纹纸胶装)加盖骑缝章一份、上报材料电子文档(PDF文件)和专家评审使用的不超过3分钟的短视频文件,于6月27日前上报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4.为有效纾解因疫情对龙头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到期监测的龙头企业,延期1年监测。

联系人:徐婧17643166911

附件: 1.长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

2.春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监测)申报书

长春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延期一年监测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1.榆树市顺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吉林省吉榆豆制品有限公司

3.长春市精禾粮食收储经销有限公司

4.吉林省虹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5.吉林省盛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6.吉林省明海农产品有限公司

7.长春耘垦禽肉产品有限公司

8.长春市一品佳米业有限公司

9.吉林省欣翔农牧业有限公司

10.德惠市嘉兴牧业有限公司

11.吉林省洞泉酒业有限公司

12.长春市秋实粮食有限公司

13.长春市昌盛米业有限公司

14.吉林绿屋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5.吉林煜丰驯养繁殖加工有限公司

16.吉林省新农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7.长春宏禹生态园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休闲农业类)

18.吉林省青怡坊农业有限公司

19.长春米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吉林省万龙食品有限公司

21.榆树市恒发粮油经销有限公司

22.榆树市鑫盛米业有限公司

23.榆树市东凯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4.吉林省进步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25.榆树市财源牧业有限公司

26.长春市和农饲料有限公司

27.德惠市吉明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28.德惠市伟达米业有限公司

29.德惠市绿洲米业有限公司

30.德惠市永兴禽类养殖屠宰有限公司

31.长春市龙双米业有限公司

32.吉林省森科喜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3.吉林省智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4.吉林庆雨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35.吉林省大禾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36.长春嘉腾食品有限公司

37.吉林省江水人家米业有限公司

38.长春北斗星集团有限公司

39.德惠市隽氏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0.长春华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1:

长春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

(二O二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表1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企业名称

企业登记

注册类型

法人代表

总经理

企业地址

邮编

邮箱

(联系人)

网址

企业类型

开户行

信用等级

资产负债率%

是否为

上市公司

上市时间

上市证券交易所

股别

(A股、B股或其它)

表2 申报企业经济规模及效益情况表

资产总额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企业职工人数

(人)

季节性临时工(人)

销售收入(交易额)

(万元)

税后利润总额

(万元)

上缴税金

(万元)

2021年

2021年

2021年

表3申报企业主营产品营销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营产品名称

主营产品产量(交易量)(吨)

主营产品销售收入(交易额)(万元)

主营产品

产销率

是否有进出口经营权

年创汇额

(万美元)

出口的国家

(地区)

2021年

2021年

表4申报企业主营产品营销情况表(休闲农业企业填)

主营产品名称

主营产品产量(交易量)(吨)

主营产品销售收入(交易额)(万元)

主营产品

产销率

年接待游客人次

年接待游客销售收入(万元)

2021年

2021年

2021年

表5 申报企业带动基地及农户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基地面积(亩)

基地养殖规模

(头、只、条等)

基地所在市县

加工型企业主要原料使用量

生产基地主要原料产量

(吨等)

带动农户总数

(户)

利益联结

方式

基地农户增收

数量(吨等)

表6 申报企业科技创新及质量环保情况表

是否建

有专门

研发机

是否有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是否为省部认定的高新科技企业

是否建有专门质检机构

是否建有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产品在国家历次抽检中是否合格

通过ISO9000,

HACCP,GMP

等质量认证情况(分别列出)

是否获得中国免检产品证书

主营产品是否为无公害农产品

主营产品是否为绿色食品

主营产品是否为有机食品

“三废”排放是否达标

表7 申报企业品牌建设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中国驰名商标

(名称及产品)

省著名商标

(名称及产品)

中国名牌产品

(名称及产品)

中国名牌农产品

(名称及产品)

省名牌农产品

(名称及产品)

绿色或有机产品

(产品及认证机构)

表8 申报企业联系方式情况表

主要负责人

业务主管

有关联系人

姓名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职务

固定电话

固定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

手机

手机

表9申报企业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年均带动农户数量

生产经营状况是否正常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情况

有无违反税收、环保、质量安全等问题

备注

附件2:

长春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

申报书

(二〇二 年 月 日)

市级联合体名称:

牵头龙头企业名称(盖章):

详细地址:

申报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填写市级联合体申请表:重点反映联合体成员的自然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科研开发、市场开拓、品牌培育、利益联结及带动能力等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2000字。

二、填写表2(1-3):申报市级联合体基本情况表

三、提供材料清单:按(1-8)顺序提供证明材料

序号

材 料

1

县以上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带户数量及带户增收情况说明

2

按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顺序排列,分别提供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和相关材料

3

认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文件复印件

4

联合体章程(需所有成员盖章)、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建设方案

5

联合体成员内订单、购销协议复印件

6

科技成果、专利、产品获奖(含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或绿色、有机或地理标识产品认证证书

7

提供部分固定办公场所、会议、生产等照片

表1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请表

联合体名称

龙头企业名称

所在地地址

法人代表

电 话

合作社数

家庭农场数

上一年度总销售收入

龙头企业销售收入

基本

情况

申报市级联合体基本情况(包括联合体组成情况、发展情况、利益联结方式、品牌培育等情况),不超过2000字。可续页。

县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专家组评审意见

年 月 日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表2-1市级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名称

主营产品名称

主营产品产量(单位自填)

总资产

固定资产

销售收入

职工或成员数量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企业地址

合计

――

――

――

――

――

表2-2 市级联合体带动基地及农户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名称

种植基地品种及规模(亩)

养殖基地品种及规模(头、只、条等)

基地所在市县

龙头企业采购原料或合作社、家庭农场销售原料数量

联合体成员内采购或销售原料情况

带动农户总数

(户)

户均增收(元)

种植亩效益或养殖效益高于普通农户%

数量(吨等)

占比%

表2-3 市级联合体合作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龙头企业为联合体成员提供“五统一”情况

龙头企业在联合体成员内采购原料占比%

利益联结方式

共建共享品牌情况

联合体建设财务、质量、管理制度情况

绿色或有机认证情况(产品名称及数量)

土地流转总数(亩)

股份合作情况(合作、分红方式)

建设固定办公场所、制发统一标识情况

龙头企业为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贷款提供担保服务情况

专门的研发机构建设情况

从事研发及产品 推人员数量

2022年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县(市、区)

产业类别

主要产品

联合体名称

牵头龙头企业

成员企业名称

农民合作社名称

家庭农场名称

联合体销售收入合计

其中:牵头龙头企业销售收入

成员企业销售收入合计

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销售收入合计

联合体各成员是否有亏损

带动农户数

科研和推广人员

带户收入高于本县(市、区)户均增收金额

核心龙头企业从联合体内部成员采购比例

是否有联合体章程(是/否)

是否有组织机构分工(是/否)

是否有联合体建设方案(是/否)

是否有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机构(是/否)

是否有购销协议及采购合同(是/否)

此表由县(市、区)汇总填报,不列入联合体申报材料。

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总结

农业产业化工作心得体会

年农业产业化工作总结

农业产业化招聘岗位职责条件

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产业化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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