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违整治工作汇报中存在问题
第1篇:发展环境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发展环境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对发展环境存在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我委认真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自查自纠
1.履行招商承诺方面。不存在“新官不理旧政”,不兑现招商引资政策承诺,不落实帮扶企业措施等问题。县工信委招商引资企业有:。对于县政府承诺的优惠政策,我委历届班子一如既往按照政策给于支持。企业帮扶工作既分工又合作,每户企业挂点帮扶任务分工具体领导、职能股室,遇到重大问题,举全委力量去合力解决。
2.优化窗口服务方面。我委按要求建立行政服务股,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工信委办事窗口,除了浪潮集贸市场遗留问题专项整治期间窗口办理过业务外,其它时间窗口没有办理过一次业务。
3.简政放权方面。按“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要求推进三单一网建设,对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并在xx省统一事项梳理子系统中公开,不存在明放暗不放等问题。
4.依法行政方面。近年来我委只是参与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由消防大队、安监、园区办等单位组成,检查过程中不存在涉企执法中随意检查、随意干扰、随意执法、随意处罚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
5.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我委除了按要求收取墙革基金和散装水泥资金外,没有其它收费项目,这两项收费都是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开发商直接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不存在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随意摊派、变相收费或罚款等问题。
6.企业融资方面:与县财政局、园区办积极配合,推进财园信贷通顺利开展,利用政策杠杆,降低合作银行贷款门槛、减化手续。至10月底全县“财园信贷通”共发放贷款7940万元占任务的69.04%,今后一段时间我们主抓企业生产,促进重大项目竣工投产,争取年底前完成发放“财园信贷通”1.5亿元。
7.提升机关效能方面。经过为期一年的作风整顿年活动,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增强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落实整改措施
1、加强三单一网建设、实现流程再造。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办结的情况下,充分发挥xx省统一事项梳理子系统的积极作用,将墙革基金、散装水泥资金征收作为建设部门施工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使之顺利进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缴费。
2、加强宣传引导、优化行政审批手续。积极宣传企业投资技改核准、备案的必要性,严肃性,让企业主动前来办理核准、备案。同时优化审批手续,为企业办理核准、备案提供高效服务。
3、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窗口人员专职专岗。窗口单位工作专业性强,业务范围广,特别是对计算机操作能力要求高,对新业务接受领会能力要求快。我委要尽快在近几年内培养一至两名窗口工作人员,专职专岗,确保窗口工作便捷高效开展。
三、取得明显成效
1、三单一网建设稳步推进。至11月15日,我委已完成所有便民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录入工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线运行正在积极筹备中。
2、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在此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全面梳理过程中,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各股室引经据典,根据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则,尽量压缩精减审批环节,审批前置条件。
3、企业融资面逐步扩大。至10月末,全县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3507万元,比年初增加25034万元,增长18.08%。其中县农发行贷款余额29574万元、县工行贷款余额16271万元、县农行贷款余额49201万元、县建行贷款余额5238万元、县联社贷款余额60143万元,县邮储银行贷款余额3080万元。全县“财园信贷通”共发放贷款34笔,累放金额10575万元,占全县“财园信贷通”对接企业拟发放贷款任务总额(14800万元)的71.45%。其中:县农行9笔、金额2950万元、占该行对接贷款任务总额(4500万元)的65.56%,县建行5笔、金额2100万元、占该行对接贷款任务总额(3000万元)的70%,县联社11笔、金额4800万元、占该社对接贷款任务总额(5800万元)的82.76%,县邮储银行9笔、金额725万元、占该行对接贷款任务总额(1500万元)的48.33%。
第2篇:街道“两违”整治工作汇报
茶山街道“两违”工作汇报
2012年3月20日
自共青城开展“两违”整治工作以来,茶山街道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方案,加强举措,铁腕整治“两违”。整治工作宣讲气氛浓、情况底数清、拆除力度大、活动成效显著。现将“两违”整治工作详细情况汇报如下:
一、街道“两违”现状
茶山街道“两违”整治范围包括北峰社区周家湾、南湖社区丁村新村、三连、郑泗桥(1号桥);东湖社区姚家村及辖区内私搭乱建,其中涉及“两违”户64户。街道“两违”情况中包含农民建房、手续申报中建房、困难户建房、原住房翻新、无手续建房等多种情况。
二、“两违”工作进展
目前已拆除“两违”建房 户,拆除面积平方米;制止 户建房。
三、工作措施
一是宣讲动员造声势。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刘小毛为组长,办事处主任陈洋为副组长,班子成员、科室主任及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安排工作后立即召开街道“两违”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在社区、小区内组织网格长、小区长、小队长、楼栋长等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进行思想动员,研究安排。做到“四个到位”进行宣讲教育,即宣讲牌、标语张帖刷写到位、致居民一封信发放到位、上门宣讲到位、宣讲车宣讲到位,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摸清底数奠基础。组织街道、社区干部及辖区网格长20余名人员,对“两违”对象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并且每日早晚必到现场巡查并将结果汇报街道。树立“四个严格”,即:严格时间界定。严格时间界限:自2011年12月31日至今的“两违”建筑;严格对象范围:严格按照相关审批手续不到位的“两违”对象;严格公道正派:树立以事实为根据,杜绝优亲厚友,确保不遗不漏;严格程序操作:按农民建房、手续申报中建房、困难户建房、原住房翻新、无手续建房等情况分门别类登记登记,做到分类明,底数清,数据准,确保公平公正,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准;
三是重拳出击抓拆除。遵循先易后难、先简单后复杂的原则,实行自拆与强拆相结合,调查摸底与拆除相结合,常规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鼓励、奖励自拆,集中力量强拆,自“两违”工作开展以来,街道已开展集中整治5次,拆除“两违”建筑 处,其中由书记、主任亲自带队3次,拆除“两违”建筑 处。
四是创新方法促成效。由于人手少,时间长、任务重,街道为不影响其他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自筹资金聘请专业拆除队伍对违章建筑进行监控、拆除,力求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确保街道辖区内无新增“两违”现象。
四、存在问题
虽然前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街道地理位臵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两违”整治工作还存在诸多难题和困难。
一是街道“两违”抢建多,建筑比拆除快。部分居民掌握街道工作时间,白天不做,晚上做;晴天不做,雨天做;平时不做,节假日做,拆除的速度赶不上建房的速度;
二是民间房屋产权交易难以控制,查实的难度大;
三是街道“两违”工作人、财、物没有保障,缺乏执法证件,执法难度大,“两违”巡查拆迁成本高,经费支出压力大。
五、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拆控建,疏堵结合,认真执行政策,宣讲政策,确保“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大力落施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大“两违”巡查的密度和力度,净化建房秩序,杜绝“先建后拆”、“拆后再建”等现象,以减轻工作的强度,减少群众的损失。
第3篇:双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双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阿克苏市第七中学
教研室
2012年10月11日
“双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双语”教学中学生口语表达能力弱:
关于这一点,主要表现在学生汉语基础能力弱,学生虽然从小接触汉语,但是汉语水平还是比较弱,因为学生的思维能力还是依赖母语,不能直接用汉语思考,所以我校认为应该给学生提供贴进生活,贴进时代,内容健康又丰富的学习内容。利用现代教育手段,引导学生随时随地学习和利用汉语,组织学生生动活泼的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我校还认为应该给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汉语的气氛,提高学生学习汉语的浓厚兴趣。
二、“双语”班授课的教师汉语水平教低:
“双语”对于我们本地区,本民族来说还是个新鲜事物,能以“双语”授课的教师水平有限。因为,他们的专业起先是以本民族语言为主学习,外带一点基础汉语课的知识内容,而着一点点的基础汉语的内容并不能满足学生听课和教师授课的需求。而且,我们学校中各专业中用汉语学习本装业的教师少之又少,所以,在“双语”授课中,教师汉语水平的低直接影响到教师授课水平和学生听课水平。
三、“双语”课中专业术语的接受能力太低:
在我校“双语”教学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专业术语主要体在双语理科中,如:物理、化学、数学等。这三科的授课过程中,碰到专业术语老师会以汉语和母语来做详细的解释,但是学生却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母语的接受而不注重汉语的接受能力,所以在“双语”理科授课中,学生的思维转换能力就很低,这在学生中是一个大问题。我校认为,“双语”授课应建立在激发学生兴趣,提高自己能力的评价体系中。从实际出发,全面的考察学生经过一段时间学习之后所具有的汉语水平,从而辅助理科学习专业术语上。
总而言之,汉语课程应致力于学生汉语基本素养的形成和发展,汉语基本素养是学生继续深造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生发展的基础。汉语课程的多重功能,决定了它在中小学教育阶段的重要地位上。
阿克苏市第七中学
教研室 2012年10月11日
第4篇:两违整治工作相关问题政策解读
两违整治工作相关问题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开展“两违”整治工作?
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我镇已全面开展“两违”整治工作。目前,我镇“两违”现象十分突出,已严重破坏了城镇总体规划,严重影响和阻碍了城镇的发展,严重侵害了绝大多数群众的公共利益。整治“两违”,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二、什么是“两违”建筑?
所谓“两违”建筑,是指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擅自建房的行为和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房行为。
三、“两违”建筑的危害性有哪些?
一是侵占公共资源,损害群众利益;二是制约经济发展,阻碍社会进步;三是质量难以保证,存在安全隐患;四是助长不正之风,破坏社会公平。
四、“两违”整治的重点是什么?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城镇规划区内和城乡结合部的违法违规建房。特别是:
一、非法买卖、转让土地和套取拆迁补偿为目的的违法违规建房;
二、利用集体土地,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小产权房)的违法违规建房;
三、违反农民建房“一户一宅”的原则,拥有两处及两处以上住宅的村民违法违规建房;
四、党员干部及其亲属的违法违规建房;
五、非本村村民的违法违规建房;
六、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住宅的或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的;
七、顶风抢建的违法违规建房。尤其是对以套取拆迁补偿为目的的涉黑涉恶人员,非法买卖、转让土地以及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公安部门要从重从快、重点打击。
五、“两违”整治工作步骤有哪些? 此次“两违”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
2、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阶段
3、完善总结和建章立制阶段
六、拆除“两违”建筑的方式有哪些?有何区别? 拆除“两违”建筑主要有三种方式:
1、自拆:是指违建户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2、助拆:是指违建户因故不能自拆,向相关乡(镇、场)提出申请,由相关乡(镇、场)组织力量帮助拆除;
3、强拆:是指以各种行为阻扰依法拆违,乡(镇、场)难以拆除,由县整治拆违组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区别:对自拆的违建户,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对助拆的违建户,将由相关乡(镇、场)组织力量无偿帮助拆除;对必须强拆的违建户,将依法依规给予强制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建户自负。
七、“两违”整治期间,是否允许建房?
在“两违”整治期间,停止整治范围内的村(居)民建房审批,禁止整治范围内的村(居)民建房行为。
八、阻止强拆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对少数以各种行为暴力抗法、阻扰依法拆违的,司法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从重从快予以严厉打击。
九、党员干部及其亲属参与建房,如何处理?
对于参与违法违规建房的党员干部及其亲属,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向组织进行汇报,并对所建违法违规建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拆,一律不予追究。
对于直接参与或纵容、包庇亲友及他人进行违法违规建房的且拒不向组织如实汇报的,一经查实,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属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十、对排查出来的违法违规建筑,应如何处理? 对排查出来的套取国家资金、非法利用土地变相搞房地产开发、顶风抢建、已征土地且已给补偿的未拆和新建的必须拆除。其他的按县里研究确定的统一意见处理。
十一、拆违与拆迁的区别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镇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拆违是指依法对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拆除的一种整治行为,不予补偿、安置。
十二、今后如何建房?
我镇将出台城镇规划区内和城乡结合部农民建房具体实施办法。在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对符合建房条件的村(居)民,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后,允许其自建房。
十三、“两违”建筑整治的主体如何确定?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主体,如甲地农户到乙地建房,在查处过程中,以乙地为主,甲地负责对农户家庭住宅情况、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两违”清理工作有哪些内容?
1、清理违法用地 (1)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一是公民、法人或其组织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二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2)非法出让、转让土地的行为;一是非法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二是非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3)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行为;一是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国家和集体土地的行为;二是国土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三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行为。
(4)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
2、清理违法建设
本次清理的违法建设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而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即没有办理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的建设工程,以及超出土地证使用范围、不按照规划许可等要求施工的建设工程。具体行为有:
(1)不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
(2)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变更规划许可内容的;
(3)不按规划批准内容施工,擅自移位和扩大建筑面积的;
(4)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的;
(5)未经规划管理部门竣工认可,边装修边投入使用的;
(6)建设项目属于有关部门越权审批的;
(7)在商品房顶层或其他建筑物私自乱搭乱建的;
(8)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9)违反法律程序批准建设的行为。
在县城(乡镇)规划区内建房或其他构筑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在县城、乡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农村村民建房申请受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村民组意见→村委会意见→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县国土资源局意见→县国土资源局对拟符合申请人用地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拟定供地方案→县规划局办理用地手续→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划拨建设用地手续→每半年汇总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违法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受何处罚?
依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民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其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哪些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分有哪几种?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5种土地违法行为应给予行政处分:一是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二是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或者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土地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三是非法批地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四是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五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行政处分种类有6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
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应受到什么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两违”户如何申报、登记 国家公职人员及家属在县城规划区内参加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到县纪委监察局申报并说明问题。其他在县城规划区参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人员,应主动到县“两违”办公室登记,乡镇的“两违”户到所在乡镇“两违”办登记。
(相关法律法规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摘要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民人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摘要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计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七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收后六个月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摘要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贵州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摘要
第三十四条 在乡、村寨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寨规划区内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城市、县人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2年内未取得用地批准文件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摘要
第二十三条 在历史文化名城,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第二十四条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
(二)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
(三)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
(四)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的文物造成损毁的,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5篇:某公司办公室工作中存在问题汇报
办公室工作中存在问题汇报
办公室作为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起着"上传下达,下传上报"的作用,正确认识办公室在公司中的位置,分析目前办公室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办公室工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员工服务。现对我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汇报如下:
1、行政车辆办公室统一管理,分部门专车使用:其中MR240叶庆明负责,GF258张学森负责,GF860刘柱权负责。
2、档案管理手段落后,档案管理不规范。
目前公司的档案、文件、会议纪要、各部门总结、制度,保管条件单
一、简陋,不规范,存在查找困难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档案进行分类保管,要求达到:查找便捷、清晰明了,准确无误;
2、与部门沟通协调少。
行政管理的各项任务的完成都离不开有效的沟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减少误会,提高工作效率;
3、员工招聘达不到部门用人需求,特别是一线员工:调度、操作、杂工等。
4、管理制度不健全,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造成了无章可循,目标不明确的局面,在今后工作中,办公室将按照管理层的指示逐步完善相关行政管理制度;
5、在员工宿舍管理方面还是存在监督力度不够,主要为:(1)与保安部配合办理的外来人员登记不认真,存在错漏,给员工的财产安全存在隐患;(2)卫生清扫不彻底,楼梯通道的卫生清扫只把能看到的清理了,死角、地面污渍以及对宿舍内员工个人卫生监督不够。针对上术情况,办公室将加强对宿舍管理员的工作监督,彻底解决存在问题。
为提高后勤保障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依法行政,真诚为各经营部门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要求办公室人员做到:
1、在办理事项中,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不能办理的,要解释清楚并及时向办事人告知办理部门,不让工作事项积压延误。
2、坚持员工监督:任何部门和员工对办公室人员的服务不满意可举报和投诉。
办公室 2014-03-10
第6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
一是工作态度不认真,存在敷衍了事、马虎不仔细、糊弄应付的情况,甚至对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不按要求、不听指示,置若罔闻,导致工作出现差错。
二是工作质量、效率不高。有的员工效率倒是很高,可是质量却差;有的员工讲究质量,但效率却低。有的员工存在等靠的现象,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不拖到最后不去做,导致工作比较被动。
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浮皮潦草,得过且过,甚至自以为是,嘴上说的多,实际做的少。
四是工作中不愿意负责任,一方面在出现困难、出现问题时,不想方设法解决问题,或是置之不理、不管不顾,或是死挺硬撑,大有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样子;另一方面存在推诿、推脱的现象,尤其是在出现问题时,不是从自身方面找原因,而是要么找一些客观原因,要么推到别的同事身上。再不然就以“没做过”、“做不了”、“不会做”为借口,这样的理由能站得住脚吗?还有互相扯皮的现象,使得某些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耽误了工作,影响了同事感情。
五是缺乏团结协作精神,特别是涉及到两个人做同一性质、同样的工作时,缺乏默契,缺乏配合,缺乏沟通。更有甚者,互相拆台,互相诋毁,暗地里搬弄是非,破坏团结。
六是工作缺乏主动性,对于本职工作和分内应承担的事情,领导不交待、不嘱咐,从不会主动去做,就是领导“一拔了一动腾”。
七是工作方法不当,很多时候都显得陈旧,不愿意思考,不善于总结,总是以旧有的工作标准衡量新的工作,就认为已有的工作方法放之四海而皆准。
八是服务态度不到位,特别是在不能及时帮助业务部门解决问题时,解释的态度、解释的效果不够好,使个别部门、个别员工不满意我们的服务。
之所以存在以上这么多的问题,我想有两个方面:一是从我个人角度来讲,管理不够严格、不够规范。平时对大伙要求的多、要求的严,可是出现问题,处理的宽、处理的软。二是从大家角度来说,自我要求不严格,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积极性不主动,工作标准不细致。
针对以上问题,要调整工作方法,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总的来说,要严格管理,要严肃纪律,要严明奖惩。具体而言:
一是制定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标准,解决“互相推诿、扯皮”和“工作标准低、作风不扎实、得过且过”的问题。每个人要自我归纳一下所负责的工作,并以书面形式上交。办公室要制定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标准,使每个人都要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工作,达到什么样的标准。
二是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制定办公室工作考核办法,将每个岗位的工作都纳入到目标考核中,特别是在业务用车、水电木维修、反馈单处理等后勤服务方面,做到奖罚分明,奖罚有据,出现问题要扣分罚款,做出成绩要表扬奖励。
三是在科务会议上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刻清楚自己的不足,相互提醒改正缺点,克服不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
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党建工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影响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必须从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组织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扩大社区党组织在城市社区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社区党组织必须进一步明确自身的任务、职责和地位,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为做好城市基层基础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新形势下社区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普遍重视不够。一些部门的党组织对基层社会结构面临的改革和调整认识不足,对新形势下开展社区党的建设重视不够,没有把这项工作放到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上来,工作中没有具体的措施和抓手。有的虽然有安排、有部署,但在抓落实方面做得不够。
(二)任务不明确,工作方式方法不适应当前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对于当前社区党建有哪些主要任务,从哪些方面去抓,一些社区党组织对此不明确,或者是找不准重点,眉毛胡子一把抓,造成社区党建工作的效果不明显。此外,方式方法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创新不够,切实有效的措施、载体和机制不多。
(三)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比较薄弱。表现为:一是社区党支部发展党员困难较大。社区管理的人员多为无业人员和社会青年,思想政治素质较低,不愿加入党组织,真正能让社区党支部发展的党员后备人选少而又少。加上一些地方党支部的工作力度较弱,党员发展工作难以有效开展。二是流动党员管理上比较薄弱。流动党员主要有以下几类:(1)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这部分人员往往不能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有的即使领取了流动党员活动证,也不与社区党组织取得联系,不愿暴露党员身份;(2)迁居党员。这部分人员迁移到新居后,不愿转移组织关系,或者把组织关系放在口袋里,成为“口袋党员”;(3)退休后二次就业的党员。这部分人员因嫌转移组织关系麻烦,往往不转移,声称回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4)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党员。这部分人员下岗后返回街道社区,但多数人的组织关系仍然留在原企业党组织;(5)毕业后、就业前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和退伍兵党员。这部分人员中有的待分配时间长达一年,在“找工作”期间,多数不能及时递转组织关系,即使转移了组织关系,参加组织生活也比较困难,基本处于“无组织”状态;(6)流动人才中的党员。这部分人员多为科技人才,流动性大,有的党员政治意识不强,长期脱离组织。
(四)工作机制还不健全。目前,许多社区虽建立健全共驻共建工作机制,但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共建意识不强,支持、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不高。有不少单位对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明确,没有建立层层负责和专人负责等责任制。
(五)社区党建工作缺乏创新和针对性。目前,一些社区党组织开展活动,方法单一陈旧,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需要。他们找不到有效的形式和载体,把党支部开展活动仅仅理解为传达文件和组织学习,缺乏创新和针对性。一项调查表明,一些社区党支部书记把“在党员大会上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规定”作为社区党组织活动的主要形式。这样的工作方式很难对党员产生吸引力,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也就难以有好的发挥。
二、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社区党建工作的现状,街道、社区党组织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开展社区党建“三级四方共建”工作部署,围绕城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结合社区建设的实际,不断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党在城市工作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把广大居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城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进一步明确当前社区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要把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作为社区党建的首要任务来抓,积极探索社区服务社会化和产业化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使社区服务在改善居民生活、增加就业机会、建立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尤其要在解决下岗(失业)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城市贫困人口生活困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要加强社区的文化建设,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社区居民爱祖国、爱城市、爱社区,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兴办文化事业,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共创文明社区。三要积极维护社区稳定。社区党组织要把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动员辖区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为居民创造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要依靠党员、干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要解决好城市贫困人口、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困难,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四要扩大党在社区的工作覆盖面。要通过加强社区党的建设,依托社区党组织管好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党的工作网络,帮助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二)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的设置,明确社区党组织的职责地位,理顺社区党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
当前,要进一步明确规定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担负领导、组织、指导、协调社区工作的主要责任,负有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社区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等方面的职责。
要理顺社区中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建立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其他群众组织的共建协调关系。一是社区党组织要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按照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和部署,搞好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二是社区党组织要主动搞好与辖区内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党组织的协调工作,辖区内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党组织要积极接受社区党组织的协调。三要理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内群团组织的关系。社区党组织与社区群团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的领导核心,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和指导社区内的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保证社区工作的健康发展。社区内的群团组织要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另外,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内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是政治领导关系,社区党组织要对其实行政治领导。在理顺上述关系的基础上,按照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切实有效协调机制,形成社区党建的合力。
(三)要完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与载体。要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的各项机制:一是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切实重视和加强对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把社区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实行定岗定责定目标,强化社区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三是建立激励机制,调动社区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建立考核机制,开展经常性的考核评比,并积极试行将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挂钩。
创新活动载体,从辖区各单位的共同利益、共同需求出发,结合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工作,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大力开展“结对共建”、“志愿者服务”、“党群共建文明社区”等活动,拓展社区党建工作领域。创新物质载体,如建立社区党员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等服务设施,在协调一致的前提下,充分开发社区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自然资源及其他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共享。
(四)要加强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使社区成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场所。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切实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尤其是选好书记。要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公开、平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和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选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社区党员干部担任党支部书记;选聘下岗职工、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居委会任职,并从中选优秀党员担任支部书记。
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社区的党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城市现代化建设和管理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科技常识等,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逐步建立一支年轻化、知识化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在城市社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注重改善党员结构,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积极培养、发展新党员,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在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的同时,也使党员队伍结构得到改善。
要认真抓好流动党员管理教育工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入,党员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社区党组织应加大工作力度,探索有效措施,克服困难,使流动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要下大力摸清辖区内流动党员的基本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流动党员对外出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流动党员管理的原则、方法、措施等有较为详细的了解,并认识到,党员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三要积极同党员流出单位联系,商洽解决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问题。四是给流动党员展示先进性的机会,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五)要进一步提高社区的服务水平。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强对社区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切实把工作重心从管理上转到服务上来,搞好社区服务,提高服务水平。要充分调动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积极性,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兴办社区服务业,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服务门类齐全、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网络,如医疗服务网络、治安防范网络、结对帮扶网络、自愿者服务网络等,切实为社区居民搞好服务,让居民真正得到实惠。
(六)大力发展社区经济,增强社区经济实力,增加社区党建工作的投入,改善社区党支部的工作条件。
实践证明,社区的经济实力增强了,活动经费少、干部报酬低等困扰社区党建的问题就好解决。而这些问题解决了,就有利于调动社区干部的积极性,为社区党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奠定物质基础,就能够有效地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因而社区党组织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收渠道,不断增强经济实力。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
1、目前我国会计电算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软件存在的问题。当前国际间的经济交流合作愈加频繁,自从我国加入WTO之后,国内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但其所使用的财务软件却一时无法与国际接轨。这主要表现在:会计软件通用性差及安全性与保密性差。财务会计软件生产者缺乏市场考察,所生产出的财务会计软件难以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虽然我国会计电算化软件,种类繁多,可是有的会计电算化软件真正需要的功能却不完备,失去了会计电算化对加强财务管理的积极意义。很少有财务会计软件生产者对财会数据的保密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因此生产出来的软件即便加了密,也只能防止盗版,起不到数据的保密作用。大多软件只是停留在单个用户级的水平,未真正实现数据库高度实时共享。导致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安全保密性差,任何人均可破坏、修改数据。如果骤然停电,或者系统受病毒侵袭,原有的财会数据则难以恢复。
(2)会计电算化普及率总体上偏低,会计电算化技术的使用在总体上还处于低层次水平。当前我国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比较滞后,会计电算化的企业普及率较低,多为大中型企业、国有企业、较发达地区的企业采用。其软件也主要是一些软件公司早期生产的部门级会计信息系统,也有一些是自行开发的核算软件,采用“管理型”和“决策型”财务软件的企业不多,所以,我国会计电算化应用现状是不容乐观的。
(3)会计信息系统启用的成本效益比还比较高,会计信息系统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很多企业脱离实际,不能量身打造、因地制宜地引进自己所需要的会计信息系统,高价购进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只能使用一小部分。还有些单位购买会计电算化系统后,忽略了二次开发及管理环境改善,致使会计信息系统出现投入高,运行成本高和效率低的“两高一低”现象。同时由于软件使用人员的知识技能欠缺,致使对会计信息系统的使用不到位,会计电算化中最科学先进的会计核算功能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4)缺乏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会计电算化人员素质偏低现象还比较普遍。在我国,当前会计电算化人才严重匮乏。许多老财务工作者抱残守缺、墨守成规,不愿再接受高端的、最新的会计电算化业务。工龄较短的新参加工作的财务工作者对电脑操作是很熟练,可是对会计实务却甚为陌生。由于手工会计系统强调组织内部人员职责分明,相互牵制,每一步作业步骤都留有原始记录,如:制单、稽核、收付款、会计主管签章等工作程序,这些比较落后的操作模式,已经无法跟得上时代的发展步伐。在网络环境当中,由于网络管理员和操作员常常被赋予一定的访问权限,在相对开放的网络环境里,有可能掌握重要的财务信息,窃取企业商业机密,如果缺乏有效的控制,将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5)会计软件的开发人员在知识结构方面尚欠合理,对于会计电算化的认识程度不够。我国会计软件开发人员的知识结构,主要以计算机理论为主,他们对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方面的知识欠缺,这就导致会计软件升级及进一步发展受到影响。另外,对电算化的认识广度及深度不够,也对会计电算化在实务工作中的应用造成障碍。
2、我国会计电算化改进建议
(1)完善会计电算化法律法规。基于计算机犯罪现象的普遍化及高智能化,为了防范日益猖獗的计算机犯罪,国家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与此同时,政府还应当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工作制度,对会计电算化工作进行规范和约束,使会计电算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安全化,为会计电算化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2)加强财务数据的保密性。为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以及财务数据的安全完整,企业在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时,应当设置系统进入密钥。比如通过设置进入口令、语音识别、指纹识别等,专人专机、专机专用已是各大企业之共识。
(3)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构,加强对会计电算化的内部审计。为尽可能降低计算机犯罪行为的发生,保护内部财务资料的真实可靠、安全完整,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构,并加强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内部审计。基于会计电算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利因素,比如会计审核的无纸化、更改凭证的无痕迹化等给内部审计带来的困难,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提高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同时,企业还应当从实际出发,结合企业的实际工作,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及时解决,并相应地调整内部控制工作,使会计电算化工作与内部审计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发展和完善。
(4)加快会计信息网络化进程。为了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总体效益,为国家宏观调控管理提供方便,企业应当在保证财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会计信息网络化的进程。会计电算化工作网络化不仅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了方便,也在数据传输等方面给企业带来了方便,降低了成本。
(5)加大对会计电算化人才的培养。企业应当加大对会计电算化人才的培养,其培养方向应是复合型人才。其中对会计电算化管理人才的培养是核心。会计电算化工作不仅要求工作人员具备会计专业知识,而且要求其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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