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职能移交工作汇报
第1篇:某某场办社会职能移交协议书
某某县某农场办社会职能移交协议
移交方:某某县某农场管委会
接收方:某某县某镇人民政府
监督方:某某县人民政府
第一项:办社会职能的定义
本协议所指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的定义是:国有农牧场在计划经济特定历史条件下承担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社会行政性、社会事业性、社会服务性的行为。
第二项:移交的目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文件明确提出,“坚持社企分开改革方向,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用3年左右时间,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妥善解决其机构编制、人员安置、所需经费等问题,确保工作有序衔接、职能履行到位”;《关于印发的通知》(某某场〔 〕某号)文件也明确提出自治区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年,将国有农牧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将国有农牧场经济社会发展纳入地方统筹规划,优惠资源配
1 置,实现国有农牧场与周边区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共享共建水平明显提高。促进国有农牧场减轻负担,轻装上阵、优化管理,加快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在《关于印发〈某某县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某某发〔 〕
某号)文件中进一步明确了以推进社区化改革的方式将各国有农牧场纳入属地乡镇管理,实现全县几个国有农牧场与周边区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共享共建,为明确移交工作重要事项特制订本协议。
第三项:移交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整体移交、分批实施、政策引导、平稳过渡”、“先移交后理顺,先移交后结算”的原则,积极有序地推进我县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
第四项:移交协议条款的说明
本协议所列各条款均是根据《某某县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以及《某某县某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所确定的与移交工作相关且需要重点说明的注意事项。
第五项:移交的时间节点
移交工作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正式启动,在×月×日前移交工作全部完成。
第六项:办社会职能移交的方式
1、分两步移交;
2、承接机构为新组建社区管委会以及原生产队转制的居民小组等。
1、分两步移交。移交工作采取分两步的方式进行,在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先完成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移交;在×月×日前经发改、财政、审计、人社等相关专业工作组牵头部门甄别核查清楚国有农牧场的资产、债务、社保等情况后再进行二次移交。
人员移交:国有农牧场根据社区化管理岗位需求确定人员,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农牧场在岗干部按照自愿自主选择方式确定移交办社会职能人员。
资产移交:资产以2017年底国有农牧场财务决算数据为依据(后附表),无偿移交划转给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移交的资产不涉及公有债权、债务。
债务移交:对国有农牧场历年来办社会职能形成的债务,经清理甄别纳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债务的部分,按照政府债务管理统一要求予以规范,符合呆坏账核销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债务以×年度国有农牧场财务决算数据为依据(后附表),资产涉及的债务由国有农牧场承担,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养老统筹由国有农牧场负责结清完毕。属于企业经营性债务经县财政局甄别不列入移交范围由农牧场企业承担,属于办社会职能相关的债务经县财政局甄别后列入移交范围纳入政府债务管理。
2、承接机构。以原农牧场下辖生产队为基础组建社区居委会,在农牧场辖区推进社区化管理,归属地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对于规模小、人口少且与场部核心区距离较远的生产队就近划入邻近乡镇,转制为居民小组。
3 第七项:移交的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某某县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某某发〔 〕某号)文件明确要求,移交的内容主要包括:从各国有农牧场剥离出的办社会职能相关组织机构、人员、资产、债务、社保等,不包括企业经营部分。详细情况如下:
1、需要移交的组织机构。共为×个社区居委会,这×个社区居委会移交后划入某镇管辖。×个社区居委会承接原某农场剥离出的党政办公、基层党建、财政、统计、综治维稳、民兵武装、农经管理、民宗、林业水土管理、司法、小城镇建设规划、草原管理、动植物防疫、农技推广、城管、安居富民、农田水利建设、文化电视广播、民政优抚、计划生育、老年服务、社会保障、村队管理等社会职能。
2、需要移交的人员。根据《某某县某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某农场对现有场聘干部按照自主选择进行分流,确定本次移交的场聘干部为×人,原×个队的×名队干部全部流入社区,两项合计本次移交的人员共×人,人员名单详细见后附表。
3、需要移交的资产。根据审计机关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合法报表和资料确定移交范围,详细见后附表。
4、需要移交的债务。根据审计机关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合法报表和资料确定移交范围,详细见后附表。
5、需要移交的社保。根据县人社局制定的《某某县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职工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方案》明4 确社保移交范围,详细见后附表。
第八项:国有农牧场社会事业发展保障机制
1、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原国有农牧场区域范围的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统一纳入到当地区域发展规划,同步发展。
2、将国有农牧场全面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覆盖范围,根据农牧场发展需要,稳步加大资金投入。
3、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国有农牧场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资金安排和设备配备,确保对国有农牧场全覆盖。
第九项:剥离职工的社会保险接续
1、按照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由县人社局根据国家、自治区社会保险接续政策,制定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职工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方案,切实解决职工社保接续问题。
2、×年×月×日前,移交人员的养老统筹还由各国有农牧场负责,×年1月起,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并划转到属地乡镇的社保管理机构。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国有农牧场职工和辖区居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与农场签订劳动合同的农牧业从业人员,执行当地统一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政策。
4、将未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或中途断保的职工,按规
5 定补充纳入参保范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国有农场人员,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第十项:移交双方的责任、义务
移交方的责任:移交方在签订移交协议并完成移交后将不再具有履行×项办社会职能的权力,实现轻装上阵,仅保留企业生产经营功能,保留的未移交的人员、资产、债务、社保全部仅能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体现。
移交方的义务:移交方对移交的组织机构、人员、资产、债务、社保等负有解释说明的义务;完成移交后,工作重点是着力加快推进生产经营企业化,着力消除束缚国有农牧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接收方的责任:接收方在签订移交协议并完成接收后获得相应机构、人员、资产、债务、社保等的管辖权;接收方对新组建的×个社区居委会承接原某农场的×项办社会职能并实现平稳过渡负有主体责任。
接收方的义务:接收方有义务推动新组建的×个社区居委会与某镇下辖其他社区同步实现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全覆盖、行业规划同步实施、公共财政同步保障,实现国有农牧场与周边区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共建,统筹协调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当地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十一项:其他事项
如在协议签订后,产生争议问题移交双方需要对协议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义务,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更加清晰界定移交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6 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项:附件
1、某农场机关干部职工、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表
2、某农场改革中移交人员基本情况表
3、某农场办社会职能剥离资产负债表
4、某农场办社会职能剥离资产损益表
5、某农场办社会职能剥离资产现金流量表
6、某农场办社会职能剥离资产债权、债务明细表
7、某农场办社会职能剥离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明细表
8、某农场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欠费、中途断保基本情况表
9、某农场改革中移交人员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欠费、中途断保基本情况表。
(备注:3-7项应为审计机关或会计事务所出具合法报表和资料)
第十三项:协议份数及保存
1、此协议一式×份,×份上报某市国有农牧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一份由县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保存,一份由移交方保存,一份由接收方保存。
2、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效。
7 第十四项:签字盖章
监督方法定代表人(县长)(签字、盖章):
移交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接收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第2篇:移交工作情况汇报
移交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我们在做退休职工移交地方安臵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文件规定及北京市的政策,按部就班地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以便顺利完成任务。下面将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一简单的汇报。此次符合移交条件的有15人,按期已签字的10人已通过审档,现又有1人已签待审。不是最多的,但相对于前四批来讲,可以说没有更复杂的事,但是却都牵扯到个人的根本利益;没有太多的说得过去的理由,但都在无限地扩大给自己找种种原因;完全是个人的不同想法,却都串联到一起成为一致的行动。经过了前几批移交,职工们也都相应的有了对付上级的经验,现在人手一机,联系方便,随叫随聚,随聚随议,没有什么密秘可言,甚至周边单位的情况都了解得一清二楚,统一战线拉得越来越长,可以说仗越打越精。综合起来他们的主要问题一是要求补钱,二是个人利益不能损失、三是心里有许多不平衡。针对这些情况,我们没有把矛盾激化。主要的做法是: 一是通过从小处着眼,细处入手,象春雨??,润物无声的方法,让他们转变。
将移交人员提出的问题收集起来及时向上级汇报,通过解决问题、满足合理要求、站到对方的角度去理解、多通解释、多联系,反复做细致的思想工作、讲解政策与今后的发展方向等等。此时正是旅游、消夏纳凉的季节,安排组织带队外出,实现了移交人员在岗期间多年没有机会外出学习参观的愿望。回来后多和移交人员在一起,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做工作的机会,去说服她们,与她们深入地谈,并让她们回去互相做工作,化解一些与领导的抵触情绪,防止她们结成集体要房的小集团。还制造了比较融洽的气氛,以“新年茶话会”的形式召开座谈会,将个人信息资料给他们看,并将他们最关心的工资情况给每人制作了一个对照表,让他们清楚移交后哪些项有变化,哪项是移交后增加的,哪项是移交后减少的,现在的退休工资是多少,移交后加上补的生活补贴后的工资是多少,一一为每个人进行计解,有问必答,不怕谈问题,只有让她们把心里的话都说了,怨气都发出来,心态稍平和了,再从觉悟高的、党员、干部入手,带头签字,给少数人以压力,一次顺利地签了10人。二是化整为零,先解决主要矛盾,真正理解对方。剩下的5个人,都有各自这样与那样的解决不了的问题,又要绑在一起,一块儿签字,谁也不愿意做“不够意思”的事。
虽然工作难做,但我们还是有信心继续做好。感谢领导安排这样的学习机会,一定虚心学习其他单位的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完成好第五批移交工作。谢谢大家。不妥之处请指正。
第3篇: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会
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召开这次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会议,目的是为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彻底地解决市直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遗留问题,把原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移交企业所在地,实行属地管理,为企业改革后轻装上阵、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刚才,晓鸣同志宣读了《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实施意见》,田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下面,就如何做好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增强做好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推进市直国有企业改革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经过全市上下近五年的共同努力,从总体上已基本完成国企改革任务,市直225户国有企业资产处置基本到位,职工安置基本到位,债务化解基本到位,职工社会保障建立基本到位。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完成,不仅使一大批国有企业脱胎换骨,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更重要的是有效破除了长期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了全市经济的市场化进程,促进了市场主体多元化、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新格局的形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有力拉动了社会就业、城镇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以及投资和消费,整个经济呈现出结构改善、速度提升、效益提高、市场主体健康较快成长的良好态势。
但是,市直国企改革总体上完成了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任务,只是解决了企业产权多元化和职工身份社会化的问题,原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仍然存在,严重制约了改制企业的发展。
从解决遗留问题、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任务的要求看,必须加快推进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对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任务提出了“五个到位”的衡量标准,即:产权转让到位、收购资金到位、职工安置到位、资产过户到位、社会职能移交到位。目前,纳入市直国企改革范围的225户企业,共涉及职工148805人,已完成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的企业210户,已完成资产处置、正在进行职工安置的企业5户,尚未完成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的还有10户。从改革的进展看,前四个到位基本完成,尚有少数遗留问题,第五个社会职能移交到位刚刚开始,已实施社会职能移交的企业不到10户。必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面做好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从服务市场主体、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要求看,推进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迫在眉睫。企业改制的重要目的,就是转换体制机制,卸下办社会的包袱,轻装上阵。目前,因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不到位,使改制企业发展受阻,破产企业难以结案终结。绝大多数改制企业在完成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任务后,仍然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比如,职工住宅区的水、电改造和物业管理问题,在企业改制后本应由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机构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实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但是,由于国有企业过去一直沿用的是福利制、供给制、大包大揽的管理服务方式,水电费仍在由企业负担,一些改制后的企业不仅要补贴水耗电耗,而且还要履行服务责任和义务。既加大了清算成本,又给企业和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因此,社会职能移交不到位,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就不能算完成任务。
从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社区规范化管理的需要看,社会职能应尽快移交社区实行属地管理。按照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近年来,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的文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指导意见。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和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企业剥离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大部分要由城市社区来承接。建立一个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网络,也需要城市社区发挥作用。同时,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入,城市居民与所在社区的关系愈来愈密切。他们不仅关注社区的发展,参与社区的活动,而且对社区的服务和管理、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方面提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社区建设推进社区服务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要求:“要按照企社分离的原则,将企业社区工作移交地方。企业与地方党委、政府要相互配合,妥善解决好人员、资产、经费、办公活动场所等相关问题,纳入改制成本,由同级财政全额列支。”今年上半年,我市专题召开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了建设“111工程”的目标和要求,对加强社区建设和规范管理服务给予大力扶持,为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创造了条件。
社会职能移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改制、破产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城区社会化管理工作的规范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规范操作,确保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坚定不移地做好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
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必须明确要求,抓住重点,强化措施。(一)必须明确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的范围和主体。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涉及市直21个行业协会(企业主管局)、225户企业、职工148805人,涉及襄城、樊城、高新开发区90个居委会,枣阳、宜城和南漳县各一户企业。国有企业改革剥离的未处置资产5.68亿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96.67万平方米,土地面积214.48万平方米,机器设备4161台(套)。
企业改制、破产后移交属地管理的社会职能,主要包括改制企业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和破产企业的非破产财产;企业未出售的职工住宅;企业的党团等组织关系;改制、破产企业的文书档案、技术档案和职工档案;企业改制、破产前承担的计划生育、治安管理、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退休人员管理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以及社区环境卫生、水电管理等物业管理职能。
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总的原则,就是属地管理、分类移交。市直国有企业在完成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任务后,原企业承担的有关社会管理职能移交企业所在城区(县、市)、高新开发区,实行属地管理。市直各行业协会(主管局)是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城区(县、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是接收工作的责任主体。
(二)必须明确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的操作程序。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必须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一是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破产财产移交。企业移交的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破产财产,由企业主管部门对改制企业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和破产企业非破产财产进行清理,经市国资委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无偿划转到城区(县、市)政府或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二是未出售职工住宅移交。企业未出售的职工住宅,由原产权单位理顺产权关系,整理好原房屋权属档案资料后,整体划转市房产管理局,按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管理或处置。三是党团等组织关系移交。企业完成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后,党员和党组织关系实行分类分层次移交。具体事项和移交程序,按市委组织部相关的文件规定进行移交。四是各种档案关系移交。企业离、退休职工档案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移交市离休干部管理中心、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管理,分流人员档案根据企业和职工自愿的原则,移交市劳动就业机构管理;企业的文书档案、技术档案等档案关系的移交,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资委、市经委、市档案局关于襄樊市市直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中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办理。五是户籍关系移交。企业职工的户籍关系,按企业所在地或职工居住地移交社区居委会管理。六是物业管理移交。企业职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应先实施水、电户表改造,然后进行移交。同时,应当归集房屋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预留物业管理用房,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物业管理。
(三)必须高度重视离、退休人员和自谋职业人员的移交管理。现已离、退休的老职工,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家的建设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退休后理应安享晚年、享受生活,我们有责任为他们排除后顾之忧、解决好区养老问题。自谋职业人员中的大多数是在国企改革中下岗分流的,他们为改革付出了代价,因此对他们应该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妥善解决好这些职工的移交管理问题,不仅关系到他们自己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平安和社会稳定。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一定要多想一些办法,多克服一些困难,决不能再让这些同志受到委曲和伤害。企业离休人员的档案和管理服务,由市离休干部管理中心负责。企业退休职工的档案管理由市养老保险中心负责,日常的管理服务工作由所在社区负责。企业改革后自谋职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和服务,由市再就业管理机构负责。各服务单位要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履行职责。(四)必须切实为社会职能接收管理创造必要的条件。企业移交社会管理职能时,应同时移交相应的资产。社区服务所需要的资产,应与移交的社会管理职能和职工户数相适应。具体资产数额,应视被移交企业的职工人数、住户等情况进行确定。按每移交100户为社区一次性配备20平方米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办公设施按每移交100户一次性给予500元补助。由各城区(县、市)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在接受市直改制、破产企业移交的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破产财产中统一调剂配置,确有缺口的,由市财政予以弥补。市财政按每户每年10元标准先拨付一年的社区公共服务费,以后所需费用由市民政部门根据社区管理的需要进行核实,市、区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分级负担。企业划转的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破产财产不再重新评估,按企业改制时的评估值或破产审计报告确认值划转。在企业社会职能移交中,相关部门委托社区办理的事项,应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划转相关经费。(五)必须积极稳妥地解决好职工住宅水电改造和物业管理的移交接收工作。职工住宅水电改造和物业管理的移交是整个社会职能移交工作中矛盾最多、工作量最大、情况最复杂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慎重操作。职工住宅水电改造不到位,水电和物业管理移交就无从谈起。目前,已实施水电改造的企业不多,有些还需要进行二次改造才能移交给供水供电部门管理。据统计,市直国有企业职工住宅水、电改造共涉及职工住户61098户,已由供电部门实行电改的有19325户,企业自改的有14476户,未改的有27297户;由供水部门实行水改的有21534户,企业自改的有3601户,未改的有35963户。下一步,企业主管部门和供水供电部门要把企业职工住宅水电改造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督办,确保工程质量和工作进度。职工住宅水电改造费用要严格按照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制定的办法执行,由三方共同承担,市国企办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房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加强对物业公司规范管理的办法。同时,要加强对未参加房改的职工住宅的管理工作,摸清具体情况,提出改建、重建及搬迁的可行性意见,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廉租房、安居工程等途径妥善解决。
三、加强领导,细化责任,确保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地深入推进
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艰苦,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移交工作深入推进。(一)要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市直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方案的审定、实施、检查和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城区、高新开发区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企业改革中的社会职能移交工作。无论是移交工作责任主体,还是接收工作责任主体,都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能互相推诿、等待观望。市直各行业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在未完成所属企业社会职能移交之前,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不能得过且过、撒手不管。国企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针对社会职能移交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搞好协调和督办,确保移交工作快速推进。
(二)要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做好各项社会职能移交管理。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涉及的内容多、范围广、程序复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政策和程序规范操作,绝不允许断章取义、片面理解《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不能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无利的就不执行,更不能阳奉阴违,软抵硬抗,拖着不办。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做好移交前的各项基础工作,尽可能把移交的准备工作做细做实,把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考虑周全。各城区、高新开发区及劳动、房管等市直相关部门要超前准备,提前介入,主动了解即将接收的相关事项,早计划、早安排、早行动,确保顺利交接,稳妥推进。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以此为契机,改善服务条件,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服务水平,规范管理服务,主动做好接收管理工作,努力开创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新局面。(三)要坚持以人为本和人性化操作,切实保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推进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过程中,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维护职工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根本的利益问题。劳动保障、再就业服务、离休干部服务等部门和工作机构要为职工档案关系的移交管理提供便利服务,主动为职工排忧解难。要更多地关心困难职工的生活和就业问题。改制、破产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职工生活困难,再就业能力弱、机会少。对这些弱势群体,在按政策规定给予安置的同时,要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再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帮助他们摆脱困境、渡过难关。公安部门、社区居委会要按照方便职工、服务居民、有利管理的原则,妥善做好职工户籍关系的移交管理。房管部门要把解决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特别是对不具备房改条件而未出售的职工住房,要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排出计划进度,分期分批解决。(四)要加强配合协作,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做好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需要市直各有关部门、城区(县、市)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和在座的同志们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各地各部门要以大局为重,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绝不允许为了本地、本部门的利益而影响改革大局,增加改革成本,延误改革进程。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支持国企改革社会职能移交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政法部门要参与配合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社会职能移交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所有者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置干扰企业社会职能移交的违法事件,努力为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工作保驾护航。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推进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的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使社会各界达成共识,形成良好的氛围。同志们,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任务艰巨而光荣。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克难奋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移交和接收任务,为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任务、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4篇:农场社会职能改革汇报材料
农场社会职能改革汇报材料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市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情况汇报如下:
市农垦改革涉及国有农场一个,即:国营农场。坐落于市北部,东临,北靠,与市镇接壤。农场始建于1951年,前期为省属国有农垦企业,中期为市(地)属国有农垦企业,现在为隶属于市人民政府管理、省农垦局进行业务指导的国有农垦企业,也是市唯一一家国有农垦企业。产业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农场幅员面积6146公顷,下辖8个分场,1个渔场。其中:耕地面积2651公顷,林地面积214公顷,水域面积2397公顷,其它面积713公顷;人口5451人,农场职工1774人,其中:在职职工847人,退休职工927人。另有顶岗工82人。
一是因案施策,制定实施意见,落实任务分工。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及《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市实际,制定了《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意见》对全市下一步农垦改革内容和改革方向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方案分工》对全市农垦改革任务做出了明确分工,对各职能部门所承担的改革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各自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了政府与企业,部门与人员责任。《意见》和《任务分工方案》的制定,确保了改革各项任务的扎实推进。
二是统筹协调,成立领导组织,强化任务督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农垦改革发展的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专题召开会议,对农垦改革相关工作做了深入研究。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市农垦改革,督导各项改革工作进行,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抓好日常工作,与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全面掌握农垦改革发展的动态,积极推动农垦改革工作。领导组织的成立,为全面推进全市农垦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三是因地制宜,拟定改革方案,稳步开展工作。按照省和市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要求,依据省农委、省财政厅、教育厅、卫计委员会、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下发的《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吉农垦发[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农垦改革实际,制定了《市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对农场改革内容进行了具体阐述,农场办社会职能部门情况、“三供一业”情况都做了详细说明并提出明确改革要求。《方案》形成后,专门召开了由推进农垦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研讨会,会后又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推进农垦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27个成员单位,进行广泛征求意见。《方案》经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讨论后,于2017年12月15日正式下发。
四是夯实基础,做好摸底调查,确保情况属实。2017年,推进农垦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立由财政、审计、民政、社保、农经参加的农场办社会职能机构资产清查组,对国营农场办社会职能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包括:资产情况、土地资源情况、负债情况、人员情况、机构设置情况及企业发展经营情况。同时完成了农场土地确权前期土地清查工作。以2016年底农场决算数为依据,核定了农场办社会职能机构的资产、债务、收入及支出,并对资产、债务进行了全面清查,收集整理了涉及农场改革相关资料,掌握了详实的基础信息数据,全面梳理了农场承担的各项社会职能,界定了职能范围、机构人员,为下步工作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农场职能机构分离情况。《市国营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及成立社区工作方案》已经制定下发,《方案》的总体思路是在镇成立社区,将农场所有的办社会职能纳入社区管理,拟建2个社区,施行农场办社会职能全部一次性剥离,涉及10个职能部门、人员24人。农场职能移交手续已履行完毕,社区成立工作以及人员安置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7月末完成。
企业经营收入情况:转移支付382万元,经营性收入65万元,近三年社区过渡性奖补资金每年117万元,企业收入合计564万元。企业经营性支出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工资每年支出251万元,企业管理费支出224万元,每年企业承担职工社保费255万元(本金),每年企业应支出合计730万元。企业每年亏损167万元,截止2017年年底累计拖欠社保金2193万元。
一是农场拖欠养老金,企业包袱沉重。目前农场累计拖欠社保金2193万元,每年的转移支付资金还维持在2005年税改时的标准,而职工工资、社保缴费却是逐年上涨,导致农场拖欠社保养老金数额逐年增加,所欠养老金农场无力偿还。
二是农场自身创收难问题。目前,农场的收入主要是国家转移支付资金和向农工收取的土地承包费,国家转移支付资金还是按照2004年税改时核算的标准给予拨付,向农工收取的土地承包费标准也未改变,随着职工养老保险金的不断上涨,农场自身创收的局限性,农场运营已是步履艰难。
各位领导,以上是市国营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具体情况,可以说我们全面完成了既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农场还存在一些错综复杂的矛盾问题,制约着企业发展,因此,我们按照国家、省、市农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农场办社会职能,让农场承担的办社会职能彻底剥离,真正做到政企分开,坚决把农场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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