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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工作汇报讲稿

作者:海轮 | 发布时间:2020-11-22 06:10:1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公司法务讲稿

公司法务讲稿

标签: 法律 风险 合同 法律事务 分类: 公司法务 2008-12-10 16:01 为加强律师与顾问单位法务人员之间的交流,提高律师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公司企业部孙国旗律师为鲁能集团公司驻济各公司的法务人员进行了现代企业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现代企业集团法律事务管理的概述、内容、法律风险控制以及法律事务管理模式等现代企业集团面临的实际问题。与会人员包括鲁能集团、鲁能招投标、鲁能发展、鲁能置业、鲁能矿业、鲁能建设、鲁能物资、鲁能投资、英大科技公司的法律事务负责人。培训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普遍认为这是法务人员与顾问律师进行交流的有效形式。以下是讲稿的内容摘要:

第一部分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概述 讲课目标:

统一对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认识,理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模式,使公司法律事务在和谐的制度平台上顺利推进,达到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理想状态,有效控制企业集团的法律风险。

一、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概念: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指企业设置法律顾问机构和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专门处理企业涉及的法律事务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制度。

当今法治社会下,集团公司的运行实质上就是一个法律运行的过程,也就是法律事务管理的过程,如公司的设立、变更、撤销(破产),公司各类业务行为的展开——资产整合与重组、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投资、谈判、签约以及公司决策与发展战略等都属于法律运作和管理的范畴。

二、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概况 对法律事务管理的正确认知: 法律风险是一种商业风险,商业管理人员有责任像管理企业商业经营风险一样管理企业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带来的结果都是商业性的,要么导致企业花费增加,要么失去商机或商业优势。对法律事务管理的错误认知: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企业已被置于同国外企业同一市场规则的法律环境中。许多企业和企业家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认识还比较浮浅。他们理解的企业法律事务主要是打官司、讨债、起草合同、协议等等。许多企业和企业家还远远没有意识到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策划、谈判等等活动中的法律事务,以及预防法律纠纷和刑事犯罪等问题。对法律事务工作的几种错误观点:

“花瓶论”:应付公事,特别是国有企业和讲排场的私营企业老板,把律师当作摆设,为自己撑门面,所有问题全部一言堂,根本不听取律师的任何意见。“降低效率论” :很多人说:有律师介入,发现的问题太多,项目就谈不成,没律师介入,项目反而很顺利。这观点固然不对,但也要求律师和法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我们的工作是在合法的前提下推进项目的运作,而不是设置障碍,我们应该发现问题,但更应该寻找解决问题的合法途径。

“唯诉讼论”:把法律顾问视为一把雨伞,下雨天才想到它,天晴了就束之高阁。这样企业的法律顾问如同救火队员,企业发生了纠纷才去灭火,平常只是一种摆设。

法律问题不应仅仅是法律顾问需要考虑的问题,而是企业管理团队在相关责任产生之前考虑的一个商业问题。领导人意识到风险存在并管理该风险,是迈向法律风险预防最为关键的一步。

三、法律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公司经营决策的法律意见

2、规章建制

3、合同事务

4、公司改制、分立、合并、产权交易等重大经济活动的法律处理。

5、诉讼、仲裁

6、法律咨询

7、法律培训

8、外聘律师的合作

9、其他

第二部分 企业法律事物管理和法律风险控制

讲课目标: 通过对企业主要法律事务的概括性讲述和几种主要法律风险的探讨,使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人员认识到完善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是法律风险控制和预防的重要保障。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实质内容就是控制法律风险,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然面临法律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就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世界十大律师事务所之一的路伟律师事务所对中国100家大型企业集团的进行了法律风险评估,并进而提出了公司防范法律风险的三大战略:公司治理、合同管理、知识产权,对中国企业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企业法律风险的内容非常宽泛,大的分类:

公司设立风险:出资、股权问题,例如出资不到位、出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抽逃出资、用划拨土地或集体土地出资等等,特别注意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问题。公司法人治理风险:公司决策必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有些公司负责人对自己公司的章程根本没有详细看过,譬如有些合同或者决策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同意,否则就是无效合同或者是无效的决议。

合同管理风险:合同订立与成立风险、合同效力风险、合同履行风险、合同变更、转让与终止、违约责任承担等风险。

知识产权风险:专利、商标、著作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在权利凭证、权利保护方面的风险。市场营销风险:产品包装与宣传、产品定价与销售等。

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和社会保障、劳动争议解决。跨国经营风险:外商投资企业、国际贸易、信用证、提单等,长期低风险运营环境下的中国企业在进入国际市场时对法律风险不够重视,根据商务部最近的调查,中国企业海外业务现有超过1000亿美元的应收帐款。所以,跨国经营风险是很大的,必须预先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我们有选择的概括性的讲述几个具体法律问题,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合同和担保法律事务管理及风险控制

加强合同管理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基础性工作,要建立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企业经营、管理的整个过程,从宏观上看,也可以理解为即各种经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解决纠纷的过程。企业的经营目标,主要依赖各个经济合同的正常、实际履行来实现。而各个经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和纠纷的处理,均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合同风险控制简述。(1)合同订立:

主体不合格的法律风险:如合同主体法人资格不成立、合同主体对合同标的物存在所有权瑕疵、合同主体不具备签定相应合同的法定资质等。

例如:对合同鉴于条款的理解:如“双方保证,其各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附件:双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双方保证对合同标的享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无侵犯第三人权益的情形”。这些条款并非可有可无的无害条款。如果合同相对方属于“蒙上公司的面纱”的无权处分人或标的物存在其他第三人权益,那么,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和上述条款,可以认定本企业在交易过程中是善意的,对方当事人是存在恶意的,从而维护本企业的财产所有权。(2)合同形式

关于传真件的法律效力: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予认定。建议不采用该方式。关于房地产公司的广告宣传、沙盘、样板间、规划图和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如对方当事人固定证据,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合同内容予以认定。(3)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

约定不明时发生纠纷的重要原因,如质量和数量约定不明确,特别是成套的大型工业设备,对各部件的质量要求和价格没有细化并落实到详细的供货清单上,对附属设备的要求不明确等等。(4)合同履行不规范

即使合同约定的很明确,合同条款也规避了各种风险,但如果具体负责履行合同的业务人员不严格履行合同,也会导致合同风险的发生。所以,企业必须重视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重视普法工作,仅仅是领导人或法务人员重视法务工作是不够的。

合同履行必须注重证据的保全,例如,重要的的法律文书必须用特快转递并索要查询单、房地产公司交付房屋的时候向业主出示房屋验收合格文件的证据保全、重视物权交接凭证等。

合同履行过程中还要注意诉讼时效、学会使用抗辩权,包括后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例如:“先出发票,后付款”

在企业的经营中,特别是一些购销合同中,付款往往是滞后的,付款方往往要求先开出发票挂账,然后陆续付款,而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票是付款的凭证,我收到发票,说明你收到钱了,在诉讼事件中,发现这样的弊端有很多。

律师向企业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合同履行能力的审查制度,包括合同订立前的审查,履行过程中的审查;

2、建立专职部门,由专人负责及时排查合同履行情况,这里不仅包括了对对方的审查,同时应包括对自己履行方面的督查,以保障合同顺利履行,避免违约,造成损失。

(5)违约责任的风险控制

出了积极履行合同,防止违约事实发生外,法务人员应在注重完善合同条款,规避违约责任。如在合同中设定构成违约的前提要件,一旦产生违约行为,可以最大限度的免除责任。

3、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应注意的几种禁忌:人情担保、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贿赂担保、无知担保、无效担保。

企业集团应当制定担保管理办法,特别是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应当制定申请、审查、批准、备案制度,制定担保管理办法,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对外提供担保造成企业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过错责任。

担保责任风险防范:对外进行担保特别是为关联单位提供担保是经常发生的业务,多数情况下是不得不做的业务,但集团公司又必须考虑在承担担保责任后的追偿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之一就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通过反担保转嫁和规避担保责任。另外,企业应当建立担保制度,用制度去规范,有了制度,工作人员在交涉的时候也有话可说,避免人情关系上的尴尬。

二、知识产权管理和风险控制

一家严重依赖知识产权和研发的公司,其法律风险远远高于没有知识产权相关活动的公司。

单位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有许多工作,其中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是最通常而又是最重要的。规范而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应当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商业秘密管理办法》、《技术合同管理办法》、《科研档案管理办法》、《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特别注意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1、关于中外合资公司设立及解散时的风险如不评或少评中方无形资产,合同和章程中对新开发知识产权归属没有约定,对外方知识产权不做检索,为无效知识产权买单,外方知识产权保留等。

2、没有及时进行商标注册。我国产品在进行海外注册时,有近15%遇到了被抢注的尴尬局面,大陆许多家喻户晓的知名日化商标已经在香港遭抢注。

3、商标被盗用或随意授权使用。

4、商标到期不续展、自行放弃商标专有权。

4、技术秘密管理措施不严造成的流失。

三、企业股权并购法律事务及风险控制。

1、企业并购是现代企业扩张、发展的重要方式。

在全球范围内,并购已经成为企业扩大规模、增强实力、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例如某公司要操作某房地产项目,直接购买尚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受到我国法律的限制,那么通过企业并购取得土地使用权产权单位的实际控制权,就能实现运做该房地产项目的目的。

2、企业股权并购的认识误区。

并购模式并非一种,如境内企业并购,根据企业不同的性质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又会产生许多不同的并购类型。还有外国企业并购内资企业、合营企业并购、中国企业并购外国企业等高端并购业务。

资产收购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企业并购:资产收购并不发生企业控制权的变化。企业并购并非取得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而是取得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3、企业并购风险控制(购买方)。

并购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利益,但收益与风险是对等的,也可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审慎性调查的必要性和内容:

对目标公司的审慎性调查是并购项目的前期首要工作,也是收购方规避风险的重要工作方式,只有了解了目标公司的全部情况,才能设计规避风险的合同条款,一般委托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风险评估报告。或有债务风险及控制:

股权转让中最大的也是最难以预防的法律风险就是或有债务的风险。控制或有债务的风险,除进行必要的审慎性调查外,合理的设计合同条款也是非常重要的,而采取担保措施或价款提存措施是控制或有债务的最佳方案。交割风险及控制:

交割风险是股权并购中的脆弱环节,往往被忽视,防范该风险需要完善的合同条款,并需要合同执行人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

四、诉讼事务的管理

诉讼业务管理的关键是选择合适法院、合适的代理人。作为原告,应当充分利用民事诉讼法对于管辖的规定,利用法律技巧将管辖确定在合适的法院,占尽天时地利,同时还要选择合适的代理人,也就是对该案件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有专业特长的代理人。

诉讼业务的管理最忌讳只做人际关系而忽视对法律本身的研究。

五、其他企业法律事务管理

企业法律事务非常繁杂,如财务、税务、劳动人事、物业管理等等,需要法务人员协助企业负责人完善制度,规避风险。

第三部分 企业集团法律事务管理部门的构架

讲课目标:

理顺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模式,探讨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如何构架,力求建立起能够为集团的发展提供全面、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法律事务管理中心。

一、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基本概念和类型

1、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定义

所谓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就是指集团内各成员企业之间所确立的关系的形式,它形成了企业集团组织的基本框架,实质上反映了集团内各成员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

2、企业集团组织的基本结构

U型结构:集团公司不设中间管理层,集团总部与下属成员企业直接联系和管理的组织结构模式。突出特征是集团对下属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直接进行指挥和控制,下属企业自主权很少,是一种高度集权的组织结构模式。

H型结构和M型结构:着两种模式的共同之处在于集团公司下设若干行业集团公司或事业部作为整个集团的中间管理层,行业集团公司或事业部作为核心企业,统率一大类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基层企业,实行行业归口管理。

3、企业集团的基本结构对于企业集团法律事务管理的意义。 针对不同的组织结构类型,法律事务机构应当做不同的设置。可以说,任何企业都有自己的特点,任何企业的管理体制、企业文化、领导层素质都是不同的,这些因素都决定了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实际上,法律事务被提升到管理层面的时间不过是近几年的事情,社会上并没有形成对法律事务管理的理性认识,我们在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缺乏理论上的支持,只能根据现有的一些实际情况和经验做些探讨。

二、两种法律事务解决方案及评价

1、集团公司法务总经理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双重领导下的多级法律事务管理体系。所有下属单位都设置法务部门或岗位,由下属单位直接管理,同时,上级法务部门可以知道下级法务部门的工作。该体系的评价:

集团公司普遍采用的管理模式之一,法务部门与法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业务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法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上级与下级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得到充分的体现。集团公司的社会资源优势得以集中,任何公司的法律事务都可以在整个集团公司的资源平台上得到解决。李 但是,因为部门之间需要协调的关系太多太复杂,会出现相互推委甚至转嫁责任的情况。一旦各公司各业务部门之间疏通不畅通,就会出现各自为政,不出现问题就各行其事,出现问题就推倒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对所属公司的法务工作无法实际控制,集团制定的管理制度难以贯彻执行,法务工作名存实亡,限入瘫痪。解决该体系弊端的途径之一:较短期的解决方式就是成立一个由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虚拟团队。企业内部的虚拟团队也可以得到外聘专家的支持。这一方案最大化利用了现存的有限资源,同时也为所有子公司面临的普遍问题提供了统一的解决方案。但同样,由于这些虚拟团队在总部人员的领导和指示下建立了联系更为紧密的跨公司的团队,因此该方法另一个间接的好处就是增强了总部的管理控制力度。

2、法务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的一级法律事务管理体系。

集团公司法务总经理领导下的集团法律事务中心,对集团负责;下设若干法务人员,分成若干部门如诉讼业务部、合同审查业务部、项目投资业务部、秘书科等。该体系的社会评价 集团公司普遍采用的管理模式之一,由于集团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要对整个集团的财务绩效负责,在未来的数年里管理职权的集中化将成为中国公司的一个主要发展趋势,该模式将得到更为广泛的推广。

该模式能够对所有法律事务有效控制,制定的规章制度得以有效实施,能够形成强大的人才优势,可以对重大法律问题作出研究决策,有利于人才的选拔和人才的培养,法律人员集中,可以形成业务上的竞争,利于提供业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但不利于基层公司与法务人员直接沟通,特别是法务人员难以对比较小的业务全程跟踪。

三、法律事务部门设置的其他问题。

1、法律事务的不同层次,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有着各不相同的要求。 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机构与职务安排,应当与企业法律事务的职责、层次、人员素质相适应,这样才有利于搞好企业法律事务工作。

根据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难度和重要程度,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可大致分为四个层次,各个不同的层次,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有着各不相同的要求:

一是一般法律事务性工作,包括解答法律咨询,查阅法律资料,起草法律事务文书,整理、搜集诉讼证据,办理诉讼过程中的签收、送达等法律事务,这是最简单、最基本的法律事务工作,只要一般的法律专业人员就应能做到。

二是代表企业具体处理法律事务,如代理协商、谈判,代理调解纠纷,代理追讨债务,代理进行诉讼或仲裁,起草或审查企业经济合同和法律文件,这是企业最主要的法律事务,要由一般律师或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阅历的法律专业人员负责;

三是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及时发现和预防企业发生法律纠纷,避免或者化解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应对和处理企业突发事件,为企业顺利发展保驾护航。这是企业更高层次的法律事务工作,只有具有一定的企业和法律双重阅历的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员才能胜任该项工作;

四是协助企业领导人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策划及运作,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为企业决策者出谋划策,排忧解难等等。这是企业最高层次和境界的法律事务,只有那些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法律工作经验,以及具有相当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和理论水平的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员才能够胜任。

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机构和职务安排不合理,会导致企业法律事务工作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并且留不住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有的企业不明白其法律事务的机构和职务安排适合什么样的法律专业人才,招聘时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所以常年招聘甚至几年也招不到满足要求的法律人才;有的企业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责和层次认识不清,结果给一些人滥竽充数,最终无法履行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责。

2、企业法务人员的定位:

企业法务是在市场经济新形式下发展起来的职业,与执业律师不同,可以说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内部的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或者法务经理、主管与法务工作者,并不是单纯的法律工作者,是企业经营管理者与法律工作者的复合型人才。

3、法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职权分配。

法律事务往往被认为请来写合同和打官司的,法务成了一个独立部门与企业的运作分割开来,法务与企业内部各机构缺乏必要的联系,没有勾通就没有信任,法务的工作往往变成马后炮,而没有成为车前卒。

企业法律事务在企业中又处于生产、经营、管理的配合地位,具有服务性质,所以要求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除必须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识外,还必须有高度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协作精神、奉献精神。

4、法务部门与外聘律师的关系。

法务部门的优势在与对公司的方方面面,了如指掌。外部律师对企业的意义在于,能够为企业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外部律师和内部律师应该是一个互动的关系。

第2篇:法务工作汇报

法务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参加集团组织的本次法务工作交流。下面就公司的法务工作基本情况向各位作一个简要的汇报:

一、法务机构设置情况及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的法务工作机构设置采用“两级管理,分条负责”的方式。第一级管理是公司层面的法务工作,归口管理部室是公司综合办公室,设置1名专职法务人员,负责牵头协调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法务工作;第二级管理是公司所属单位的法务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为各单位综合办公室,有兼职法务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具体法律事务,现总计有14人。目前,公司法务工作机构设置健全、人员配备到位,相对稳定的管理队伍确保了法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法务工作上将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建立法务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运作,使法务工作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健康发展。

结合法务工作职责和质量认证管理体系,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授权委托管理办法》、《合同评审程序》以及3份工作记录表和9个工作流程,突出了对合同评审、履约监控、授权委托、纠纷解决及考核奖惩的规范和完善,形成了规章制度、质量认证文件记录和工

1 作流程有机融合的法务工作制度体系,从制度上、程序上、方法上为法务工作的有序推进创造了基础条件。

为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堵塞制度漏洞,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各部室对以往颁布的管理制度逐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清理、评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的管理制度予以废止、修订和新立,汇编形成《公司规章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行为。同时按照公司组织架构体系,遵循“岗位定位清晰,工作责任明确,流程界面清楚,内容充实正确”的基本原则,通过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订出公司通用管理流程及各部室、条线、岗位的工作流程并汇编成《公司工作流程》。通过工作流程的实施,使每项工作遵循一定的准则并按一定的程序运作,切实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和控制力。

二、法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经济合同管理为主线,完善防范法律风险机制建设 公司每年签订履行的经济合同约600余份,涉及销售、采购、工程、物流、租赁、仓储、信息技术等10多个方面,总标的超过亿元,由于合同数量多、涉及面广、标的金额大,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发生问题将给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为此,在法务工作建设中明确以经济合同管理为主线,做到合同文本标准化,合同评审程序化,履约监控动态化,积极构筑合同风险防范机制。

1.合同文本标准化

2 为保证合同文本的质量,为各个业务环节制定了一系列合同标准文本,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以合同标准文本为基准签订合同,现总共有14份合同标准文本,基本涵盖公司各个业务,文本内容具体,条款清晰,双方权利义务明确,使合同签订的整体质量有较大的提升。

2.合同评审程序化

对合同进行签订前的评审,是做好事前控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为此,专门编制了合同评审程序和工作流程,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合同评审模式。

合同评审主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1)在合同签订前必须经过评审程序。

(2)签订合同必须做到先评审后签订,先签订后履行。(3)由各评审方根据工作职责,从各个方面进行详尽审查,对于评审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要求合同经办方必须修改后再签订合同。

公司成立至今,共评审了约2500余份合同,提出合同修改意见和管理建议约600条,确保签订的合同合法、合理,有效做到风险的事前控制。

3.履约监控动态化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会产生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如合同进行变更、提前解除、终止,一方违约等。因此,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控力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的跟踪管理,对其他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抽查,公司各部室对本条线、各单位对本单位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带有倾向

3 性、普遍性的问题。

为做好合同履约动态监控,在2009年对合同履行检查做出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对合同履行检查的范围,检查内容和方式都做出了具体要求并制定了仓储合同、采购合同、工程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履行检查样本,确保对合同履行情况有直观、深入的了解,有效减少了合同履行中的风险。

几年来,公司严格合同管理,积极有效地防范合同风险,切实有效的遏制了法律风险发生。同时,公司连续三年荣获上海市AAA“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为公司赢得客户,提升企业形象、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地位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宗旨,强化公司诉讼管理 对外发生经济纠纷时如不能依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在法务工作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强化诉讼管理,发挥维权职能,通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积极应诉,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对外发生经济纠纷时,当事部室(单位)须及时向公司综合办公室和各相关部室报告。如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与外聘律师联系协调,进行诉讼,并按规定向集团上报案件,从而做到对纠纷的有效管理和防范。09年,共办理了5起诉讼案件,由于签订的合同条款严密、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在诉讼中都处于有利的地位,目前所有纠纷案件的审理结果都达到了

4 预期目标,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以培训宣传为导向,全面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法律素质。

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是公司依法经营的重要保证;员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是加强公司法制建设的基础。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两级管理人员的内部培训,每两年组织一次外部培训,培训中通过理论研究、案例分析、答疑解惑等形式,使每个参加培训人员清晰了解到以法治企、依法经营的重要性。同时培训的侧重点逐步从最初的理论知识逐步向实务工作转变,做到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此外,充分利用公司及各单位的宣传栏,每季度设立“法律之窗”专栏,在全体员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员工法治思想观念。通过培训和宣传,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做到“学法、守法、懂法、用法”,达到公司依法经营,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最终目的。

三、与集团对法务工作的总体要求相比,仍存在着差距和不足,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克服,主要表现在:

(一)法务工作的宽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公司法务工作以做好合同管理、办理诉讼纠纷和开展法制教育为主,而在为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实施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介入公司投资活动,参与重大项目谈判等方面的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对诉讼纠纷的管理力度不够。近年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的经济纠纷案件数量有所上升,虽然所有案件都取得了有利的审理结果,但在有效执行裁判结果,彻底解决纠纷方面的工作还不够完善。

四、总结近几年的经验,对今后的法务工作有以下一些设想:

(一)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各项法务工作管理和处置的流程。本着高效及时、避免漏洞的原则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使法务工作做到明确职责,协同配合,高效运作。

(二)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员工的法律素质。要进一步健全法务工作队伍、培训法务工作骨干,逐步培养一批懂法律知识、了解公司业务、熟悉经营管理的法律人才。同时要继续增强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的认识,激发员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调动员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素质。

(三)充分利用外聘律师的丰富经验和社会影响力,发挥外聘律师的作用。在平常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或隐患时,应及时与律师沟通联系,做好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在发生纠纷诉讼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律师的合作方式应由请教式的合作变为带着自身观点的辩论式合作,同时要对律师的工作进行督促,切实加强胜诉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公司权益,提高外聘律师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

(四)不断拓展法务工作领域,谋求新的突破。法务工作的领域应从合同管理和办理诉讼案件向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项目、审核

6 管理制度、研究法律风险等多领域拓展。如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法务人员应从法律角度实施专项论证,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可行性报告;对公司的重大项目,法务人员应提前介入并全程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法务人员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评审和规范等,贯彻“提前介入、依法导向、促进规范、保证发展”的工作思路,提高法务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强化法务工作的深度与宽度,使法务工作与公司建设现代企业的发展目标相匹配。

第3篇:工作汇报讲稿

检查工作汇报

广西师范学院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为本科师范院校,1998年成为硕士授权单位,2003年,具有百年师范教育历史的前南宁民族师范学校并入我校,2008年学校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获批为教育硕士授权单位。建校以来,我校始终坚守师范教育阵地,不断彰显教师教育办学特色,服务广西基础教育发展,目前,共有师范类专业27个,师范生7600多人,占学生总数的63%。下面,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师范专业办学能力提升计划评估检查的通知》(桂教办„2014‟109号)的文件精神,我向各位专家汇报我校实施“高校师范专业办学能力提升计划”的情况。

一、项目建设

(一)保障机制

1.领导机构:组织协调,提供保障

我校获批自治区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后,学校下发了文件《关于成立自治区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桂师院教字[2011]17号),成立了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的自治区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内容。

2.专家小组:论证方案,确定目标

为了更好地实施“高校师范专业办学能力提升计划”,不断优化自治区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方案,我校先后组织相关人员赴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等区外高校进行调研,明确了计划实施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和建设内容,并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了《广西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方案》,分年度制定了2011年、2012年、2013年的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最后修改定稿。

(二)硬件建设 1.经费使用情况。

2011-2013年,我校每年获自治区财政“高校师范专业办学能力提升计划”项目专项经费600万元,三年共获经费1800万,学校配套建设经费500万元。我校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精心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坚持“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突出重点、保证效益”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和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项目招投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执行,学校财务及审计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了计划的实施。

2.“三平台,一基地建设”。

我校“高校师范专业办学能力提升计划”项目主要应用于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职教师资职业技能训练平台、教师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平台、教师教育实践教学基地等二级项目建设。项目以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建设为中心,建构全新的自治区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和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师教育综合训练中心。

二、实施效果

(一)促进了师范类专业、课程建设 1.专业建设

优化教师教育专业结构。学校现有的27个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涵盖基础教育全部学科,教师教育培养类型包含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

打造教师教育专业品牌。在27个教师教育专业中,有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广西高校优质专业7个,广西高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5个。

2.课程建设

完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围绕教师专业理念与师德、教师专业知识、教师专业能力三个维度构建包含教师教育基础课程、教师教育专业能力训练课程、教师教育拓展课程、教师教育实践课程等四个模块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调整教师教育课程学分构成比例,加大教师教育课程比重,由原来的25学分增至32学分;加大了实践教学环节,教育见习、实习延长至18周;实行师范生能力测评与实习准入制度。

开发建设了一批教师教育资源共享课程。近三年,学校获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自治区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同时确立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5门,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教师教育资源共享课的建设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为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未来教育家提供优质课程资源,实现优质教师教育教学资源辐射共享。

(二)促进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探索“城乡联动,校地协同”实践教学模式。学校在全区高校率先开展师范生定岗实习支教试点工作。建立教师教育“三位一体”实践教学机制,推行高师院校、城区中小学、农村学校三方共同参与的“顶岗实习—顶岗支教—置换培训”的实践教学改革,强化师范生实践教学训练。该项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成果获2012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

2.构建“一主两翼、职前职后衔接贯通、教—研—培互动”的职教师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先后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9个专业举办职教师资班,在校职教师范生近2000人,为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我校职教师资培养模式改革成果获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3.启动“陶行知实验班”卓越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学校先后在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5个专业开展了“陶行知实验班”改革试点。启动了以培养卓越后备师资为目标的、以双导师制、两次实习为主要内容的“陶行知实验班”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功地探索了高质量师范生人才培养模式。

4.实施“有效教育”,对接基础教育改革。2012年学校被批准为“广西基础教育学校教学改革试点项目研修基地”。在全国高师院校中率先启动“MS-EEPO有效教育”,积极探索在高师院校实施有效教育理念和模式的有效途径,适应有效教育改革的新要求,形成大中小贯通的有效教育通道,实现有效教育的目标。

(三)促进了师范生教师教育能力发展

1.微格教学。组织微格教学,为师范生开展课堂教学技能、教学板书、教学语言、教学仪态等训练活动和举行教学技能比赛的场所。通过对教学活动进行实时录制、网络直播和点播,使师范生在获得大量的反馈意见,进而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2.远程见习。建设了师范生远程见习系统,让在校师范生通过网络实时地接受校外基地学校优秀教师的言传身教,提升教学实践的效率和效果。目前,学校已与南宁市二中、南宁市三十七中、武鸣高中、上林中学等学校建立了远程见习多媒体教室。

(四)促进了教师队伍建设

1.实施教师践习制度。以课题立项的形式资助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到中小学一线教育践习,获得在基础教育一线教学工作经历,提升教学能力。

2.培育有效教育专家团队。引导教师关注有效教育,贴近基础教育实际,进行教改学实践的反思和研究,全方位引领和推进广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五)促进了服务基础教育的能力

1.开展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以培养乡村教学能手为重点,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和壮汉双语教师培养计划,在小学教育专业探索了“二年制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五年制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二年制农村小学壮汉双语教师培养”等模式,面向农村学校培养乡村教学能手。

2.组织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以名师培育为重点,实施名师培育项目和课题研究合作项目,先后承担钦州市名师培养工程、柳江县名校长培养工程、民族学校名校长培养工程、特级教师工作坊等项目,发挥名师的引导和辐射作用,为在职教师搭建专业成长平台。

3.创建“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以高校为主导,协同城区优质学校,带动农村学校,联合创建“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目前,学校先后与革命老区百色市、壮族聚居地崇左市等地市教育局及武鸣民族中学、马山合理村平安希望小学等8所中小学(幼儿园)签订共建“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协议。打通高师教育与基础教育的围墙,形成高师院校与基础教育学校合作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4.承办全区教学技能大赛。学校利用教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并结合学校教师教育专业优势,自2011年以来,先后承办了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为全区中小学教师、师范生构建交流与学习的平台。

(六)提高了我校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1.我校师范生在各级各类教学技能大赛获奖数和获奖等级均位居全省之首。2011年以来,我校师范生在各级各类教学技能大赛中共获奖项125项,其中获全国师范生教学技能奖项76项。在第二、三届全国高等院校化学专业师范生教学素质大赛中,获特等奖2项,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在第一、二、三届广西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中,共获奖61项,获奖数居全区各师范院校榜首。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测评中,我校师范生通过率为65%,排名全区第一。

2.我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2010—2013年学校四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首届“陶行知实验班”毕业生就业率为100%。近五年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显示,用人单位对我校师范专业毕业生的满意率均在94%以上,认为他们“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

(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区内外学校及相关单位纷纷到我校教师教育基地参观考察。我校先后接待了来自区内外多个学校及相关单位来参观考察,据不完全统计3年来共有20多个单位来我校交流考察,其中有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的领导和教师,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取得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果。

2.教育部门户网站、《光明日报》、《广西日报》等媒体先后对我校教师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改革实践成效进行了报道。

三、建设规划

(一)实施教师教育特色专业群打造工程

学校将围绕学校的主干学科—教师教育学科来进行重点打造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和中职教师三大系列教师教育特色专业群,推进学校特色发展,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

(二)启动“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我校筹措经费800万元将在五合新校区建设“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服务中心”项目,项目建设已经启动。学校将瞄准民族地区教师教育发展战略需求,进一步打造我校教师教育的特色与优势,汇聚现代教育理念与教育技术,着力于民族地区师范生与教师教育能力提升,突出协同创新与服务新机制,力争将项目建设成为区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师培养、教育研究、教育服务、成果转化中心。

第4篇:法务、法务部工作职责

法务专员工作规划

一、审核各类法律文书及合同

1、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负责。

2、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审核企业各类技术、经济服务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工作,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二、法律事务处理

1、参与企业的兼并、收购、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等重大经济活动,提出法律建议,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代表公司处理各类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日常法律咨询

1、开展与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咨询工作。

2、整理汇编企业开展业务需要的各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四、法律事务外联

1、参与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

2、负责与外聘律师、法律顾问的联络、配合工作。

五、普法教育

法务部工作规划

1、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法律顾问,公司重大决策性事务提供咨询和法律意见书。

2、负责公司各项法律规范的建立,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调研和拟定,并持续其改进完善。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依法进行,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3、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并有权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

4、负责公司的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签订,对各类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负责对公司合同档案的管理;

6、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就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

8、代表公司处理各类仲裁、诉讼案件;

9、全面负责公司员工违法、违纪、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案件的调查、处理;

10、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

11、负责制订并审核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12、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并直接办理疑难应收帐款的催收。

公司保密工作规划及建议

由于本公司目前工作保密要求较高,需全面完善各部门的保密制度,同时,鉴于员工对自己的部门和岗位最了解罪有发言权,因此,建议要求公司各个部门和岗位就本部门本岗位目前的保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越细致越好。

在收到上述意见和建议后,由本部门结合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再进行制度定稿予以完善。

第5篇:法务、法务部工作职责

法务、法务部工作职责

公司法务专员工作职责

一、审核各类法律文书及合同

1、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负责。

2、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审核企业各类技术、经济服务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工作,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二、法律事务处理

1、参与企业的兼并、收购、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等重大经济活动,提出法律建议,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代表公司处理各类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针对公司具体案例,按照管理者的要求完成个案分析报告。 三、日常法律咨询

1、开展与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咨询工作。

2、整理汇编企业开展业务需要的各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四、法律事务xx 法务、法务部工作职责

1、参与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 2、负责与外聘律师、法律顾问的联络、配合工作。五、普法教育

1、定期收集总结国家最新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时向公司管理者汇报。

2、对公司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法务部工作职责

1、担任公司股东会、股东、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法律顾问,公司重大决策性事务提供咨询和法律意见书。

2、负责公司各项法律规范的建立,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调研和拟定,并持续其改进完善。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依法进行,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3、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并有权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

4、列席公司股东会和由公司高管组织、参加的会议,就相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发表法律意见; 法务、法务部工作职责

5、负责公司的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签订,对各类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负责对公司合同档案的管理;

6、拟定、修定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

7、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就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 8、代表公司处理各类仲裁、诉讼案件;

9、全面负责公司员工违法、违纪、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案件的调查、处理;

10、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 11、负责制订并审核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12、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并直接办理疑难应收帐款的催收。

法务工作汇报

集团法务工作汇报

林业法务工作汇报

法务人员工作汇报

工作汇报讲稿

本文标题: 法务工作汇报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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