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毒农药监管工作汇报
第1篇:高毒农药
农业部决定高毒农药实施更为严格的管理,以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23种,有机磷类(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有机氯类(六六六,滴滴涕),重金属制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
突出抓蔬菜、水果、茶叶及特色鲜食农产品中农药污染控制问题,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等作物上,限制使用的农药19种,其中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氧乐果在甘蓝上禁止使用。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禁止使用。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禁止使用。特丁硫磷在甘蔗上禁止使用。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禁止氟虫腈在其他方面的使用。
能够替代高毒农药的农药品种
高效、低毒、环境相容性好的农药在我国发展很快,开发出许多新产品,为高毒有机磷农药品种的替代提供了可能。同时,一些新技术的广泛采用,改变了原有的生产工艺和生产环境,为农药工业生产实现自动化、清洁化奠定了一定的技术基础。可以使用拟除虫菊酯类、吡虫啉、辛硫磷、马拉硫磷、稻丰散、定虫隆、灭蝇胺、吡嗪酮、伏杀硫磷、噁唑硫磷等都是比较优秀的替代高毒农药品种,而且技术工艺路线均已过关,可以很快实现工业化生产。
虽然高毒农药国家明令禁止,但蔬菜农药中毒现象经常发生、因此如何管理、安全使用农药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对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的管理,实行多渠道严管,禁止高毒农药流向市场,2.提高农民安全用药意识,克服农民的高毒农药药效好、药效快的意识,加大宣传、推广新农
药和高毒农药的替代品种的使用,3.加快制定农药使用技术标准,提高农药药效、降低农药的使用剂量,做到安全合理使用农药。
4.在蔬菜、果树、中草药材等作物上要严格使用限制农药、提倡安全用药。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农药施用时要严格掌握农药安全间隔期,保证生产的蔬菜无农药污染,避免人畜中毒。
5.利用现代技术实行精准施药,配合使用新型农药助剂、降低农药的使用剂量,减轻农药植物
体和土壤中的残留,促进绿色食品的生产。
第2篇:高毒农药经营许可申请
高毒农药经营许可申请
尊敬的各位上级领导:
申请人:***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单位地址:*** 注册日期:2018年*月*日
申请原由:我单位原办有高毒农药经验许可证,依据农业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现重新申请高毒农药经营许可证。
在此特请上级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准予申请批准!
此致!敬礼
盖章
申请人:
2018年*月*日
第3篇:全国农药安全工作会:限制和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农业知识全集之-农药,病害防治
全国农药安全工作会:限制和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8月4日至5日,全国农药安全使用工作会议在安徽合肥召开。会议提出:今后农药安全使用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加强农药的使用管理,做好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削减和禁用工作,全面限制和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大力推广高效低毒环保型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努力推进施药机械的更新换代,实现农产品的无害化生产,确保食用安全和提高出口竞争力。做好高毒农药取代工作。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2003年公布了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方案,分3个阶段完成削减计划。从2004年1月1日起,撤销所有含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产品登记证;从2005年1月1日起,除原药生产企业外,撤销其他企业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制剂产品的登记;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这是继1983年我国停止生产使用六六
六、滴滴涕等有机氯农药后,又一次较大规模农药结构调整,是引导和促进农药品种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实施农药使用减量控制行动。针对农药用量普遍偏多,特别是有机磷甚至高毒有机磷农药及除草剂超量使用的问题,在全国开展农药使用减量控制行动,推广“稻鸭共养”、“频振式杀虫灯”等技术。积极开展农药连锁经营试点,药机械和高效施药技术。目前农民使用的植保机械质量普遍不高、科技含量低,缺乏行业准入标准,尤其是手动喷雾器存在“跑、冒、滴、漏”的问题。为了切实改变这一现状,一是努力推进施药机械的更新换代。二是抓好低容量喷雾技术的推广,大力开展精准施药,积极推广细雾滴喷洒技术,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农药利用率。强化安全用药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当前,农作物病虫害发生、流行已进入高峰期,又处于高温季节,会议要求各地应进一步加大农药安全使用工作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加强安全使用技术指导,继续抓好安全用药示范区工作。安徽、山东、河北等省区植保站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第4篇:上半年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
2011年上半年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 一是根据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文件新农质【2011】30号和农业局] 11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州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1年上半年,由州农业局牵头组织,我中心执法人员与州农业局、工商局、公安局等执法部门人员一起到县、市农资市场,对部份农药经营户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进行了3次清理整顿,共查处收缴过期农药10余种(瓶、袋装近20公斤左右),并对农药销售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促进了我州农资市场的良性发展,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活动。5月12日参加了由民政局安排部的 “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5月30日由自治区植保站组织,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具体负责,邀请临沂三禾永佳动力有限公司有关专家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开展了为期一天的2011年第六期《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机防队》和《农药安全使用技术示范》培训班。培训农技人员达50余人。共发放《农药安全使用知识》、《病虫害防治知识》、《设施农业病虫害发生及综合防治措施》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宣传培训,提高了我州农牧民无公害生产意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及安全科学使用农药的技术水平和农
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水平,有力推动了我州农业可持续性发展。
存在问题:
1、经营销售网点较分散,未形成规模性农药销售市场。
2、各县市路途相距较远,给检查工作带来不便。
3、农药销售人员缺乏对农药安全使用的认识。
4、缺乏必要的投入和经费保障。
5、销售农药的季节性和时效性强,给检查工作及农民购买农药上带来诸多不便。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5篇:宣城市高毒农药管理自查报告
宣城市高毒农药管理情况报告
省农委: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毒农药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皖农办植„2014‟32号)的精神,我市组织开展了高毒农药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落实高毒农药管理有关要求
根据省农委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工作文件精神,我委于2013年7月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的实施意见‣,对高毒限用农药管理提出了定点经营,加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2014年,我委决定全面推进此项工作,要求年底前完成任务。今年上半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率先在宣城市城区批发市场开展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工作。我委于5月19日印发了•关于在宣城市城区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的通知‣(宣农办„2014‟80号),公布了6家定点经营(批发)门店,规定城区批发市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批发)门店只能向各县市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门店销售。宣州区、郎溪县、泾县经过充分调研、科学规划,已经确定了定点门店,开始施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实名销售工作,而且在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等产区禁止销售高毒农药,不设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门店。宁国市、旌德县、绩溪县正在出台方案、大力推进,年底有望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
1 二、认真开展高毒农药管理专项检查(一)开展农药生产环节检查。我市现有农药生产企业8家,只有泾县安徽天恒农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克20%悬浮种衣剂(福美双10%、克百威10%)登记为高毒农药。经检查,该企业2014年未采购高毒农药原药,未生产福〃克。其他企业未采购高毒农药原药,也未违法生产禁用高毒农药。(二)开展农药经营环节检查。我市现有农药经营单位(门店)1400余家,未发现经营33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未发现违法销售19种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通过施行挂牌销售、备案核销、专柜经营、专账记录、实名销售、责任追究、摘牌退出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宣城城区高毒农药经营定点单位每周上报电子经营台账,监管部门能较快掌握高毒农药的来源、去向。
(三)开展农药使用环节服务指导。我委于2013年6月6日出台了•关于印发†宣城市农业投入品台账和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宣农„2013‟44号),把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台账和农产品生产记录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目标考核。今年以来,通过对全市重点蔬菜、茶叶、中草药、水果生产基地、“三品一标”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基地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查看生产记录,未发现高毒禁用农药等进入生产环节,各生产基地和企业均能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按安全生产的标准开展工作。同时各地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
2 统治工作,以点带面,以片促面,推进示范片建设,推广无害化病虫防治技术,绿色控害技术,减少防治次数和化学农药的使用量。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目前,我市的高毒农药经营管理正逐步走向正规。但由于缺少经费、缺乏经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设计尚不完善,管理效能还显不足。恳请省农委在规划指导、项目支撑等方面给予扶持!
宣城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6月26日
第6篇:关于查处国家禁用高毒农药总结
关于查处国家禁用五种高毒农药和
含有五种高毒农药的混配制剂工作的总结
为了全面禁止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在我市农药市场的销售,实现全面禁止五种高毒农药及其混配制剂在农业上使用的目标,我市从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市场监督检查等方面着手,开展高毒农药的查处工作,现将200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提高经营者对农药知识的了解和认真执行农药法规、政策的自觉性,我站号召各县(市、区)农药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市农药经营业户进行培训,共培训300多场次,一万余人。另外,白城市及各地农药管理人员还与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积极配合,走上街头,现身说法,同时利用农村科普大集发放宣传画报、宣传单,共2万多份,使全市形成了全面杜绝使用高毒农药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市场监管
在检查农药市场的同时,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严禁销售和使用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规定,专门抽出时间在高毒农药使用旺季对大型市场、农村大集和摊点展开了拉网式排查。市农药管理站也多次到各县(市、区)抽查。全市共出动车辆95台(次),出动人员218人(次),检查企业数254个,均未发现有销售和使用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
三、及时报送报表。执法检查期间,按照省、市农业委员会和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局的要求,遇到有高毒农药及时汇报,每月定期向省站和市农委报送检查情况报表,各报8次,同时向省食品药品安全局报表14次,使上级部门能够及时掌握情况并指导工作。
白城市农药监督管理站
2009年8月10日
第7篇:宣城市高毒农药管理自查报告
宣城市高毒农药管理情况报告
省农委: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毒农药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皖农办植„2014‟32号)的精神,我市组织开展了高毒农药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落实高毒农药管理有关要求
根据省农委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工作文件精神,我委于2013年7月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的实施意见‣,对高毒限用农药管理提出了定点经营,加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2014年,我委决定全面推进此项工作,要求年底前完成任务。今年上半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率先在宣城市城区批发市场开展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工作。我委于5月19日印发了•关于在宣城市城区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的通知‣(宣农办„2014‟80号),公布了6家定点经营(批发)门店,规定城区批发市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批发)门店只能向各县市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门店销售。宣州区、郎溪县、泾县经过充分调研、科学规划,已经确定了定点门店,开始施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实名销售工作,而且在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等产区禁止销售高毒农药,不设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门店。宁国市、旌德县、绩溪县正在出台方案、大力推进,年底有望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
二、认真开展高毒农药管理专项检查
(一)开展农药生产环节检查。我市现有农药生产企业8家,只有泾县安徽天恒农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克20%悬浮种衣剂(福美双10%、克百威10%)登记为高毒农药。经检查,该企业2014年未采购高毒农药原药,未生产福〃克。其他企业未采购高毒农药原药,也未违法生产禁用高毒农药。
(二)开展农药经营环节检查。我市现有农药经营单位(门店)1400余家,未发现经营33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未发现违法销售19种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通过施行挂牌销售、备案核销、专柜经营、专账记录、实名销售、责任追究、摘牌退出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宣城城区高毒农药经营定点单位每周上报电子经营台账,监管部门能较快掌握高毒农药的来源、去向。
(三)开展农药使用环节服务指导。我委于2013年6月6日出台了•关于印发†宣城市农业投入品台账和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宣农„2013‟44号),把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台账和农产品生产记录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目标考核。今年以来,通过对全市重点蔬菜、茶叶、中草药、水果生产基地、“三品一标”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基地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查看生产记录,未发现高毒禁用农药等进入生产环节,各生产基地和企业均能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按安全生产的标准开展工作。同时各地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
2 统治工作,以点带面,以片促面,推进示范片建设,推广无害化病虫防治技术,绿色控害技术,减少防治次数和化学农药的使用量。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目前,我市的高毒农药经营管理正逐步走向正规。但由于缺少经费、缺乏经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设计尚不完善,管理效能还显不足。恳请省农委在规划指导、项目支撑等方面给予扶持!
宣城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6月26日
第8篇:农药监管工作总结
昆明是云南省农药销售集散地和农药使用集中区,做好农药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药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昆明市在往年工作基础上,XX年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实行鼠药等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高毒农药实名销售制度,规范管理农药,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强化制度建设
XX年,昆明市农业局召开会议1次,昆明市植保植检站召开会议2次,昆明市14个县(市、区)召开会议17次,传达学习了部、省、市关于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暨监管的政策文件精神,各级领导在会上作动员讲话,强调加强农药管理、特别是高毒农药监管工作对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经济贸易的重要作用,要求各级农药管理部门明确目标,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扎实工作,启动高毒农药事件问责制度,完成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暨监管工作任务。昆明市农业局出台《昆明市高毒农药管理实施意见》,昆明市植保植检站制定实施了包括鼠药定点经营和高毒农药实名登记销售的规定,各县相应制定实施了农药管理规定和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农药的制度化管理。
二、完善市、县、乡、村4级农药投入品监管网络
全市目前已建立市、县、乡、村监管网络,农药监督管理体系较完善,监管网络系统对农药经营、使用进行全面管理,对农产品质量农残事件和农药药害事件进行追踪处理,全程监控农药投入品。各级主要任务:市级——全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与技术指导;县级——县域内农药经营单位管理、使用技术推广、农药案件初步处理;乡级——乡域内农药使用情况监控、农产品质量监控、技术指导;村组——村域内农药使用指导,违规、问题事件的报告。
监管层次 责任单位
市级中心监管站 市植保植检站
14个县级监管站 县植保站、执法大队
25个乡级监控站 乡农科站
47个村级监控点 村农科员、蔬菜辅导员
昆明市农药监管网的建立与完善,农药管理措施得以很好地落实,农药经营和使用问题尽快尽早地得以处理和解决,提高了农药管理效能。
三、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
在全市、县农药安全经营培训会上和农药使用技术培训中宣读讲解《农业部关于禁、限用农药品种公告》,已完成对示范实施地农民及经销商培训47场次,直接受训3200人次,辐射人群1.1万人次,进行新闻媒体宣传报导6次,发放宣传资料及挂图1.6万份,其中向全市持证农药经营门店发放《高毒农药及替代产品使用技术宣传挂图》1000份,《如何购买放心农药简明挂图》300份,并要求每个持证经营门店必须进行张贴宣传。
四.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登记购销制度示范
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全市以鼠药为重心、以高毒农药为重点在8个县(市区)建立经营定点58个。实行高毒农药实名购销登记制度,市、县、乡农药管理网络单位每单位联系5家经销商(占全市农药经销商的约60%)作为一对一联系试点,与经营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农药经营承诺书》,建立购销台帐,要求做到守法、诚信经营,确保销售的农药质量,为农民提供合格、安全、放心农药。昆明市宜良县、呈贡县的农资市场已全面实施农药经营登记制度,执法单位与当地的农药经销商共建“守法经营农药示范门店”;石林县培育的农资连锁企业有连锁门市110个,覆盖面80%,在县植保站技术指导下,以农药、药械配套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结合方式,对农药经营使用实现一体化管理,杜绝高毒、假劣农药。
五、全面清查市场,规范经营秩序
昆明市14个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实行限用高毒农药管理专项检查计划,组织市场巡查178次,抽查农药样品2400个,全市均未发现公开使用、销售禁限用农药情况,也未发现违规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市场秩序。
目前,昆明市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970份,建立了全市监管网共享的农药经营户电子档案和文书档案。经营单位配备《农药电子手册》60余套,《昆明市农药管理系统软件》70余套,农药经营过程中做到经营户自查、执法人员抽检、监管部门定期重查的农药管理局面。
农药经营管理实行全程追踪管理,守法经营记录入档,与工商联合推出诚信农药店、农药销售放心店的大型宣传活动。对违规的记录入档,年检时将受到农业和工商的严格重复检查,对严重违规者,同时依法取消《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农药《营业执照》。严格执行农药经营人员上岗制度,合格者发放《昆明市农药经营上岗证》500余份。建立市内上岗证人员电子档案,上岗人员在昆明市内可自由流动上岗。对上岗人员上岗证的使用进行检查,对优良者实行信誉记录。
六、普遍调查农药使用情况,建立动态监测网。
全市开展农药使用普查,普查面涉及15个乡镇,涵盖18类76种作物,共300多种农药有效成份,近XX个商品农药,调查方法采用日记式记录,通过农药普查和普查结果的系统分析,对昆明市农药使用情况和问题有一个科学判断,为下一步农药控制工作提供依据。
分作物区域设立农药使用监测点,已建立粮薯、菜、花、果等七类32种作物农药使用情况动态监测点47个,全日记式进行调查,每月统计分析,确定目前防治各种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使用的农药品种和数量,制定农药控制目标和关键环节,定期发布农药使用动态趋势10期,监控和指导种植户科学应用农药防治病虫害,逐步形成昆明市农药使用监测网。
七、引进、研究和推广应用替代高毒农药的技术。
不断引进生物、物理、农业防治植物病虫害新技术,试验新技术在农田的应用方法,开展示范培训,大面积推广、取代高毒农药,达到控制目标。
建设以村委会为单位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ipm示范村,XX年昆明市已有示范村54个。每个示范村连片建设1000亩以上,每个村成立ipm农民田间学校,引导ipm学员成立植保合作组织。设立“农药销售放心门市”,配备农药投入品清查筛选电子设备,杜绝假劣、高毒农药使用。将灭虫灯设施、熏蒸器、防虫网、驱避器、性诱器、粘虫卡等物理灭虫技术设施配套应用于示范区。配备机动、电动施药器械,开展重大病虫应急控制和统防统治。生物农药示范,生物多样性种植诱灭虫害示范,建立灭鼠毒饵站。最佳植保技术规程组配实施,标准化生产,减少农药施用量50%,防病虫效果80%以上。降低成本30元/亩,蔬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示范村带动幅射全市无公害农业生产33万亩。建立田间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池215个,防止对环境的再污染。
八、农药事故和农残处理
强调无公害农产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测出来的。无公害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农药、化肥使用日记式记录。县植保站速测结果和国家省、市农残检测结果追踪查寻并严肃处理,逐步杜绝农残。设立举报箱和电话,XX年处理药害4起,处理举报案2起,全年无农药中毒事件。
农药管理工作任重道远,需要不断学习和努力工作,才能不负众望,达到保障安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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