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岗位职责
第1篇:土地、房屋征收
国土部紧急通知要求坚决查处强征强拆行为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立彬
2011年05月16日08:47 我来说两句(0)
国土资源部要求坚决查处强征强拆行为
就近期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规定,一把手亲自抓,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措施。要督促市、县政府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加强征地拆迁工作指导监督。要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实施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范进行。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国土资源部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应急预案,对征地拆迁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引发恶性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要积极探索创新土地征收拆迁中化解不同意见的途径,改进工作。与此同时,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对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征地拆迁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等。对发现存在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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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房屋补偿禁低于市价
取消行政强拆
多数人不同意拆迁要组织听证
据新华社电昨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下称“新拆迁条例”)。新拆迁条例规定,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多数被征收人不同意补偿方案的,要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
视频:新拆迁条例已通过 取消行政强制拆迁
2010年,条例草案先后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分别收到意见和建议65601条和37898条;起草单位召开45次各类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听取中央各部门、地方政府、被征收人以及相关专家的意见;选取40多个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专项调查研究;组织力量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一研究论证,力求从制度上加以解决。
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关于社会关注的集体土地征收问题,会议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对土地管理法有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的规定作出修改,由国务院尽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新拆迁条例五方面内容
除了补偿还给奖励
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政府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安居工程纳入计划
征收范围。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多数人不同意要组织听证会
征收程序。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还要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建设单位禁止参与搬迁
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行政强拆予以取消
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条例草案还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拆迁“变法”时间表
1991年6月国务院发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当时城市建设的主体多是国有单位,以政府为主导的拆迁行为,较少涉及公共利益和非公共利益的区别。
2001年6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改,修改后的《拆迁条例》颁布并沿用至今,其运作模式依然沿袭了建设单位向政府申请拆迁许可、获批后实施拆迁、发生纠纷由政府裁决、被拆迁人拒绝拆迁的实行强制拆迁等做法。
2004年3月《宪法》第四次修正案增加了“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等内容。
2007年3月《物权法》规定了“拆迁补偿”: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2009年12月7日北大五名法学学者沈岿、王锡锌、姜明安、钱明星和陈端洪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言,认为《拆迁条例》与《宪法》、《物权法》等抵触或冲突,建议对《条例》进行审查。
2009年12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座谈会,邀请了包括北大的这五名学者(其中陈端洪因事先安排有事而未出席)在内的专家研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
2009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法工委邀请这五名学者就修改拆迁条例进行座谈,直言最近有些地方突击拆迁现象严重,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关注,由国务院出台通知,要求各地在元旦、春节期间遏制突击拆迁的发生。
2010年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0年12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再度就“新拆迁条例”立法征求公众意见。
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
文/据新华社
第2篇: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各科室职责
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各科室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即:综合科、征收补偿科、搬迁安置科、动迁信访科。下设莒南县正泰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文秘机要、宣传信息、保密和日常行政等工作;
二、负责对外联系,协调内部各职能科室,督查各类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三、协助做好党的组织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档案等资料的管理;
五、负责房屋征收(搬迁)与补偿进度信息的归集、统计;
六、负责单位物品及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征收补偿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年度计划; 负责调研、起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及相关配套文件,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具体办理房屋征收决定涉及的补偿方案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听证、公告、公布等工作;
二、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联合调查摸底工作并公布调查结果;
三、负责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四、负责组织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五、负责报请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
六、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安置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七、负责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办理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会商、会办政策适用、特殊户补偿安置等工作;
十、负责房屋征收(搬迁)工作情况的统计和上报; 十
一、负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搬迁安置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定安置房建设中长期计划、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和交付计划;
二、负责安置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配套设施标准的确认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协调;
三、负责安置房的交付审核及相关调配工作;
四、负责存量房源管理;
五、指导各片区、街道的安置房建设;
六、负责安置房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及安置进度的统计和上报;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二、三、莒南县正泰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受征收办委托组织拆除公司进行拆除招投标工作;组织旧房搬迁、验收、残值看护、拆除,垃圾清运;对拆除公司进行管理。
动迁信访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牵头处理全县房屋征收(搬迁)方面的重大信访问题;
二、负责全县房屋征收(搬迁)方面政策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受理;
三、负责办理因房屋征收与补偿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承办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3篇:征收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征收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1、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履行本部门各项工作职责。
3、负责抓好本部门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4、按照权限负责有关事项的审核和审批工作。
5、根据分工负责履行本部门有关岗位的工作职责。
6、负责本部门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7、定期向局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情况。
8、负责本系统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