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处岗位职责
第1篇:安全保卫处岗位职责
安全保卫处岗位职责
一、在校长室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
二、每天不定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治安巡逻,发现可疑问题,及时处理。
三、做好开学初的工作计划与学期末的工作总结,并交主管校长审阅。
四、保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五、负责接待报案、举报和来访人员,做好记录,做出果断处理。
六、发生事件、案件等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必要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七、发生治安安全问题。保护好出事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八、负责查处学校发生的一般性安全事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治安灾害事故。
安全保卫处主任岗位职责
一、保卫处主任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保卫处全面工作。
二、根据保卫处职责范围主持工作,确定部门人员工作安排,检查、考核、处理工作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理解和领会领导的意图,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四、根据领导指示,组织草拟保卫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以保卫处名义发出的通知、通告的文字把关。
五、主持处务会,按时布置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每年新生入学时的安全教育讲座。
七、负责保卫处全体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和思想教育。
八、负责校内安全类事件处理的最终解释。
安全保卫处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当好主任的参谋和助手。
二、协助主任做好安全保卫处的工作计划,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三、具体负责门卫室的值班工作,做好监控值守和记录,接待家长来访。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一)服从学校领导和工作安排,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工作常识,熟悉岗位职责,熟练使用安全、消防设施和常用警械,熟悉工作环境,扎实做好各项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二)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认真执行学校关于保安保卫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要求,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因故请人代班,必须事前得到保卫处主任的批准。
(三)严格执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制度。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及时打开大门,确保学生出入通畅;上课期间,实施校园全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人员出入登记审查审批制度。协助值班教师检查学生出入情况,对迟到学生要逐一进行登记,并与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上课斯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学生外出必须出示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班主任陪同。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四)提高警惕,密切关注校园周边人员情况。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应提前到校门口疏导车辆、人流,要善于发现可疑人员,并积极预防可能对学生发生的各种侵害;要注意观察可能发生的治安事件,确保学生有序、安全离校;对不能制止的事件应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侵害师生安全的行为应勇于制止。
(五)热情、规范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对来访群众、家长及其他人员要按保安行业规范和学校有关规定文明接待。要查验来人有效证件,禁止来访人员携带管制刀具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来访人员要与被访对象取得联系、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入校手续。因被访对象不在学校或未取得联系等原因,要给予热情解释说明。对来校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事前接到有关部门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执行;事前未接到通知的,要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做好来访登记工作,并及时与学校办公室联系。
(六)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停放工作。对教职工车辆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存放。未经学校允许,不准外单位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严禁在校内学骑自行车和学开机动车辆。
(七)做好巡查工作,严防偷盗财物等情况发生。保安人员每天放学后或晚自习后,要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脑、门窗等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汇报。对校内有关地段、重点区域要进行重点巡查,发现情况,应当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每次巡查后应及时、准确填写巡查情况。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应逗留的人员,应劝其立即离开。值勤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冷静、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八)要仪表端庄,规范值勤。保安人员值勤时,应当注意仪表和形象,身穿保安专用服装,佩戴《保安人员执勤证》,携带橡皮警棍或强光手电等必备防卫器械。
(九)保安人员如因工作失职或失误,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李春芳保安员
商富贵保安员
李书田保安员
郭海强 保安员
郭乃成保安员
第2篇:安全环保处岗位职责
文件编码:ZY.ZJKY.006---2010
作业文件
安 全 环 保 处
岗位职责
2010—06—30发布2010—07—01实施
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
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业文件
安全环保处岗位职责
ZY.ZJKY.006---2010
1 目的为了明确安全环保处各岗位职责,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中加矿业公司安全环保处。
3引用文件
本文件发布时,所引用文件均为有效版本,所有文件均会被修订,使用本文件的各单位应使用文件的最新有效版本。
4 职责
4.1安全环保处职责
4.1.1结合公司实际,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环保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4.1.2在总经理和分管经理的领导下,经理对安全环保工作负有领导和监察责任。
4.1.3汇总编制年、季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并组织检查监督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
4.1.3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公司安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公司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管理标准及规章制度及每年度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计划,按照公司相关单位签订的责任状,层层落实。
4.1.4负责组织全公司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对重大环境因素、危险源制定应急准备预案或管理方案并进行有效、合理的控制,并负责预案和方案版本的升级。
4.1.5参与权限范围内新、扩、改建项目安全评估文件、安全竣工验收文件、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及环保竣工验收文件。
4.1.6负责公司各单位、工种安全环保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落实。
4.1.7负责对新进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员工安全培训率达到100%,培训合格率100%,负责组织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
4.1.8负责组织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与颁发操作证。
4.1.9 随时掌握安全环保生产动态,定期组织不同形式,不同范围的安全环保检查,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的检查,督促落实预防措施。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组织整改,按照安全规程和环保要求,有权处罚任何违规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和破坏环保行动。
4.1.10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冒险作业,对重大事故隐患下达安全生产指令书。
4.1.11负责对现场的安全违章现象进行制止与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4.1.12负责伤亡事故的违章建制台帐,及时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定期上报。
4.1.13对安全、环保事件的发生进行调查、取证和分析,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1.14负责对公司环境、安全进行例行监测。组织有关部门研究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4.1.15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交事故分析报告,制定落实预防措施。
4.1.16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公司范围内的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与建设、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公司污染源的调查、建档工作。
4.1.17对尾矿库及选厂进行环保监控,防止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环保应急预案。
4.1.18负责对上级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文件的执行落实。
4.1.19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
4.1.20负责安全环保日常工作例行汇报,定期向相关政府领导机关报告安全环保工作情况。
4.1.21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4.2安全环保处处长职责
4.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服从董事长、总经理和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在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公司经理在安全环保工作中的助手,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有领导和监察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伤亡事故负责。
4.2.2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环保审批手续。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网络体系,合理制
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实。
4.2.3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员工安全教育档案。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环保计划及编制长期安全环保规划。
4.2.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现场调查,查明原因、分析责任、处理意见及拟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2.5监督检查公司所属部门各专业管理安全环保工作及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并指导完成各项计划。
4.2.6组织公司环境因素调查与评价、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并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环境保障和治理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不安全因素、设施和影响安全、环境因素有权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期限,对不整改的单位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2.7组织企业生产部门重大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和改进措施。
4.2.8参加各种生产会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各类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管理,提出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方面的建议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到“三同时”。
4.2.9积极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与协调工作。
4.2.10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予的其它任务。
4.3安全环保处处长助理职责
4.3.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4.3.2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当好处长的参谋和助手。
4.3.3参与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3.4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生产计划的会审。
4.3.5具体安排组织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形式、检查重点、负责人,并协助处长督促隐患的整改工作。
4.3.6监督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涉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先令停止作业,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4.3.7组织推广安全、环保新技术、新经验。
4.3.8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工伤鉴定工作。
4.3.9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4.3.10对违章指挥有权制止。
4.3.11参加每周的安全生产专题会,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对近期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4.3.12组织实施日常、综合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情况,要求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4.3.13配合地方安全、环保部门,做好安全检查、环保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4.3.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4安全环保处安全环保员职责
4.4.1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业务知识,努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公司领导和处长的领导下,从事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环保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环保监督部门的指导,对操作员工进行业务指导。
4.4.2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公司安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公司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4.3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环保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4.4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4.5参与权限范围内新、扩、改建项目安全评估文件、安全竣工验收文件、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及环保竣工验收文件。
4.4.6负责公司污染源的调查、建档工作。组织管理公司环境监测工作。
4.4.7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对公司范围内的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与建设、污染防治工作。
4.4.8负责对新进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员工安全培训率达到100%;培训合格率100%。负责组织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
4.4.9协助处长做好员工的安全环保思想、安全环保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公司人员的公司级安全环保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环保教育。
4.4.10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4.4.11负责公司安全技术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井下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4.12经常深入车间、井下等各类场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违章作业者有权制止或停止其作业,遇有紧急的不安全状况,有权指挥停止作业,并协助处理。对作业场所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督促
责任单位按期整改,要做到隐患检查率、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时率、复查率达到100%。
4.4.13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对违反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4.4.14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并积极参加组织抢救,参加本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整改,对本公司发生的人身事故及时填表上报。
4.4.15应政府和公司要求,做好各污染物(水、气、固体废物、噪音)调查,分析。及时向公司提出实施相应的环保措施。
4.4.16对尾矿库及选厂进行环保监控,防止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环保应急预案。
对安全环保事件的发生进行调查、取证和分析,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4.17检查矿区安全环保工作记录,工作环境,及了解与环境相关的事宜。
4.4.18保存安全环保方面的文件及档案。
4.4.19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附加说明:
本文件起草人:尚成才苗向阳石获光李艳
审核人: 李长敬
批准人:
第3篇:安全保卫处岗位职责
安全保卫处岗位职责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安全、消防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制定和完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落实安全工作。
3.负责维护全公司治安秩序,指导水厂、物业保安部门工作,预防和查处治安事故,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类活动的安全举行。
4.负责全公司消防管理工作,保护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完善,组织开展防火检查,解决火险隐患,监督指导各部门落实防火安全制度。
5.做好重点防范目标的保卫工作,定期组织检查防护状况,提醒督促基层单位落实措施,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保卫处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自来水公司的治安安全、消防及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预算及工作总结,布置安排处内工作。
3.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协调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考核、评估。
4.组织开展安全保卫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5.加强与公安、安全、消防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三、安全保卫岗位职责
1.全面了解及掌握全公司的治安安全情况,积极开展内保、外保工作。
2.检查指导基层单位保安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治保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熟悉重点防范目标,加强安全设施的检查,确保重点防范目标的安全可靠。
4.制订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发生治安、火灾事故及刑事案件时,应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采取紧急措施,加强现场保护并及时报告上级。
四、安全监察岗位职责
1.全面了解掌握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2.监督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应急措施。
3.熟悉重点安全管理目标,加强安全设施的检查,确保重点防范目标的安全可靠。
五、综合治理岗位职责
1.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安全隐患,监督指导各部门落实安全制度,制止各种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
2.指导检查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苗子及时处理上报,防患于未然。
六、内勤岗位职责
1.负责搜集、整理保管安全保卫方面的文件、图纸、表格等各类资料,收集安全保卫工作信息,进行科学统计、处理,建立安全档案。
2.协助处长做好治保安全方面的各类工作,负责处室人员的考勤。3.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七、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报告、纪要各类上报材料,部门工作日记及各种报表。
2.加强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督促措施落实,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3.做好全公司安全管理档案工作。
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 2014年6月20日
第4篇:安全保卫处岗位职责
安全保卫处岗位职责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安全、消防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制定和完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落实安全工作。
3.负责维护全公司治安秩序,指导水厂、物业保安部门工作,预防和查处治安事故,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类活动的安全举行。
4.负责全公司消防管理工作,保护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完善,组织开展防火检查,解决火险隐患,监督指导各部门落实防火安全制度。
5.做好重点防范目标的保卫工作,定期组织检查防护状况,提醒督促基层单位落实措施,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保卫处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自来水公司的治安安全、消防及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预算及工作总结,布置安排处内工作。
3.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协调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考核、评估。
4.组织开展安全保卫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5.加强与公安、安全、消防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三、安全保卫岗位职责
1.全面了解及掌握全公司的治安安全情况,积极开展内保、外保工作。
2.检查指导基层单位保安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治保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熟悉重点防范目标,加强安全设施的检查,确保重点防范目标的安全可靠。
4.制订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发生治安、火灾事故及刑事案件时,应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采取紧急措施,加强现场保护并及时报告上级。
四、安全监察岗位职责
1.全面了解掌握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2.监督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应急措施。
3.熟悉重点安全管理目标,加强安全设施的检查,确保重点防范目标的安全可靠。
五、综合治理岗位职责
1.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安全隐患,监督指导各部门落实安全制度,制止各种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
2.指导检查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苗子及时处理上报,防患于未然。
六、内勤岗位职责
1.负责搜集、整理保管安全保卫方面的文件、图纸、表格等各类资料,收集安全保卫工作信息,进行科学统计、处理,建立安全档案。
2.协助处长做好治保安全方面的各类工作,负责处室人员的考勤。3.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七、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报告、纪要各类上报材料,部门工作日记及各种报表。
2.加强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督促措施落实,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3.做好全公司安全管理档案工作。
2014年6月20日
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
第5篇:幼儿园岗位安全职责
幼儿园岗位安全职责
一、管理
1、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园的安全、治安、防火和劳动保护负责。副园长是主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园长做好日常的各项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政策法规。
3、贯彻执行“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三同时”(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时其安全卫生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组织制订安全规章和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定期组织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和整改措施落实。
6、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
7、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
8、组织制订和实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计划,严格执行“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发放条例。
二、后勤
1、定期与有关人员检查房屋、设备、场地、大型玩具的安全。定期检查水、电、煤气、及线路的安全。
2、负责幼儿园基本建设,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合同,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幼儿园大型玩具、设备的添置。安全责任证、保修证、使用说明书上交资料室存档备查。
4、积极参加安全治安保卫工作会议及各项活动,善于提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5、确保设施、设备安全,维护及时。
6、定期组织消防、地震演练。
三、教师
1、执行幼儿园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和决定,具体负责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经常巡查班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在岗期间,不能以任何理由离开幼儿或使幼儿处于无监护状态。
2、登记好每位幼儿的家园联系手册,幼儿发生紧急情况、特殊情况时,及时处理并与家长取得沟通与联系。对于不来园的幼儿利用家访、电话等形式,及时了解幼儿的情况。严密掌握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发现幼儿无故缺席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向幼儿园有关部门报告。
3、在幼儿活动前(户外活动),检查幼儿服装、鞋子,提醒幼儿拉好裤子,系好鞋带,活动时应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脸色等,多观察、多提醒幼儿,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动作,要注意安全。对体弱儿童进行照顾,适当控制活动量。
4、幼儿在活动时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及时送保健室处理(能处理的保健老师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保健教师要陪同及时上医院)。同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
1 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5、教师根据幼儿的身心特点,针对幼儿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通过教学计划的调整,把安全教育纳入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并将安全教育内容渗透在一日活动的组织过程中,使幼儿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幼儿的保护能力。
6、管理好幼儿的午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幼儿睡眠时午睡室内不离岗不串岗,不做私事,不闲谈,每隔15分钟巡视观察一次,天冷勤盖被,天热勤擦汗,对情绪不安的幼儿耐心抚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培养幼儿正确的睡眠姿势,引导幼儿不蒙被睡,不俯卧。发现不正确的睡姿,及时予以纠正。照顾好体弱幼儿,睡觉时安排在看得见的地方。夏季驱蚊器应使用电蚊香。为孩子穿脱衣服时动作要轻柔,不可过猛地牵拉四肢,以防脱臼。冬天的时候,提醒幼儿解下脖子上的围巾,以防窒息和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7、各项活动均要以幼儿为中心,教师要注意儿童的各项活动。带幼儿外出活动时,乘车过马路要确保幼儿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幼儿走失。
8、开学初期做好新入园幼儿的稳定情绪工作,对情绪不稳定的幼儿要特别关注,幼儿不能离开老师的视线范围,要把安全教育的内容贯穿在日常活动中,培养幼儿自我保护的能力。幼儿在活动时必须有教师看护,交接班时清点幼儿人数;教师要熟悉家长指定接领幼儿的人,如果改变接领人,应有家长事先通知,在未和家长联系之前,不能让任何人接走幼儿;当幼儿在园所发生事故后,无论当时是否有症状,教师应及时向家长说明情况。
9、工作时不得穿高跟鞋,维持指甲的清洁并修剪整齐,不得蓄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避免划伤幼儿和工作上的不安全。
10、积极向园领导提出安全建议。
二、保育员
1、保育员每年必须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时不得穿高跟鞋,维持指甲的清洁并修剪整齐,不得蓄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在保健教师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搞好室内外卫生,保持用具清洁整齐,定时开窗通风,确保室内空气流通,认真遵守卫生制度。
3、为幼儿开展体育活动时做好场地的清洁、卫生、干燥、安全的准备,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工作
4、配合教师坚持正面教育,耐心、细致的做好幼儿的保健、教养工作。
5、为大小便在身的幼儿应及时换洗衣物,要注意安全,做到先放冷水后放热水,防止烫伤。
6、做好所负责的活动室内的所有器具完好无缺、无损,如有损坏应立即报修处理。定期换洗床单晾晒被褥,消毒玩具。
7、活动室、盥洗室的地面要经常保持干燥,防止幼儿跌跤。配合教师做好幼儿的各项教育工作,协助教师开展游戏和户外活动,布置活动角、自然角。
8、掌握本班既往传染病史及易感儿,杜绝传染病蔓延。一旦发生传染病,在保健教师指导下负责检疫、消毒清洗工作。发生传染病后,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幼儿园传染病控制应急预案》,并实施操作。按照洛阳市托幼机构消毒隔离工作常规进行消毒。
9、在幼儿午餐时,热源不进班,饭、菜、汤应加盖并放在固定的、幼儿取不到的地方;根据不同季节,进行饭菜分置,做到冬暖夏凉,以不烫手为宜。培养幼儿细嚼慢咽,不嬉笑打闹,咽下最后一口离开桌子的习惯。不能用进餐速度快慢作为奖惩幼儿的手段。给托班幼儿喂饭时应咽下一口再喂一口,幼儿哭闹、嬉戏、情绪不稳定时不喂食,在安慰好幼儿后,再允许其正常进餐;饭后漱口以消除口腔中留有的食物;给幼儿选择食物时一定要根据幼儿年龄特点,3岁以下幼儿不宜吃瓜子、整粒豆类、果冻、口香糖、珍珠奶茶、汤圆等食品。
10、管理好全日制幼儿的睡眠,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幼儿睡眠时室内值班人员要全程目视监控并每隔15分钟巡视观察一次,天冷勤盖被,天热勤擦汗,对情绪不安的幼儿耐心抚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培养幼儿正确的睡眠姿势,引导幼儿不蒙被睡,不俯卧。发现不正确的睡姿,及时予以纠正。照顾好体弱幼儿,睡觉时安排在看得见的地方。夏季驱蚊器应使用电蚊香。为孩子穿脱衣服时动作要轻柔,不可过猛地牵拉四肢,以防脱臼。冬天的时候,提醒幼儿解下脖子上的围巾,以防窒息和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1、供幼儿饮水的饮水桶应加锁,水不能烫手,放置饮水桶的架子要稳固。
三、炊事人员
1、厨房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时一律身着工作服,做好个人的清洁卫生,勤换衣服,勤洗头,手指甲要经常剪,严禁黑指出现。
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具、餐具、饮具、熟食盛器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对消毒食具的采样测定,应达到卫生要求。
3、炊事人员每年必须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如在工作出现咳嗽、腹泻、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严禁在伙房使用和喷洒各类灭虫药剂,禁止在伙房吸烟、吃、饮食品等个人行为。
4、炊事人员负责幼儿食物的烹饪,一定要做到食物烧熟煮透,不吃隔夜隔顿饭菜;不供
3 应冷拌菜;夏季不外买熟食,烹饪好的饭菜应放在熟食间至不烫手后再发出,不买不加工变质的食物,食品要烧熟煮透现烧现吃,不吃隔夜剩饭菜,买来的豆浆、牛奶要煮沸后食用,防止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饭菜要留样48小时,以备查验。
5、伙房所有用具及食物必须生熟严格分开放置。食具及熟食盛器一餐一消毒并定期擦洗,擦布及清洁用具应专用,擦布每天消毒一次,消毒后的食具应放妥,免受污染。伙房离人时要上锁,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伙房。
6、炊事员上灶前及接触熟食前必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并带口罩帽子。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抽烟。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做到操作卫生,尝味用勺,取熟食用食品夹。开饭或点心前,工作人员和幼儿应用肥皂流动水洗净双手,餐桌应用消毒液消毒。
7、在做饭烧水时锅里的水不要盛满,人不要离开。防止开水窜溢出来,把火熄灭,引起火灾。液化气灶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每周涂抹肥皂水一次)。
8、每天清洗后,所有用具放回原处,台面、灶面、大小盆、地面等一律冲洗干净,保洁柜、储藏柜、冰柜要关好,仔细检查门窗,严防老鼠进入。
9、伙房工作人员不得单独或携带包、袋类物品出入食品加工区。
四、门卫
1、门卫必须经市、区妇幼保健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2、早上幼儿来园及下午幼儿放学回家,必须在家长的带领下,方可进园和离园,门卫必须在幼儿园门口值班。早上8:10分后,马上关闭幼儿园大门。幼儿上课时间不允许任何人进园找幼儿,如有特殊情况,有门卫通知相关教师或班主任,到门卫处理,并做好登记。
3、外来人员进园,门卫需问清事由,及时的与有关人员联络,并填写会客单,方可入园,出园时验收会客单。
4、门卫发现可疑人员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幼儿园领导并向110报警。
5、凡师生携带幼儿园公物出门,必须凭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经门卫检验后,方可执行;夜间一律不准携带幼儿园物品出园门。
6、非本园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不准进入园内。幼儿在场地上活动时,机动车一律不得入内;非机动车入园时需下车推行。
7、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认真做好日夜班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双方交接完后,方可离岗;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当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8、夜班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夜间巡视工作,做好关灯、4 关水龙头、关窗、锁门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报警设备的安全使用;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拨打电话向有关领导报告或报警。
9、门卫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备好有效的灭火器材,不准使用明火;应经常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10、熟悉并熟练操作各类技术防范设施,发生故障及时保修,并做好记录。
五、技防设备操作人员
一、负责对所使用的技防设备的监视和管理,并对前端防盗报警探头和摄像头位置清楚,熟练掌握终端设备操作技能,发现设备有故障,要及时向幼儿园管理人员和保卫部二科人员报告并及时电话通知技防维修公司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维修电话:范立群 ***)。
二、积极协助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做好保密工作,设备操作人员禁止将设备使用密码外泄,禁止在设备上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情。
三、发生盗警要及时准确的确认发生警情部位,并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或不报,定期做好对各系统功能的简要测试,每日检查录像机录像的图像是否正常,随时掌握系统运行情况,确保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四、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及各系统运行情况(盗警、故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做与本职工作不相关的事情。
五、值班人员,必须详细记录通知技防公司维修设备的具体时间,及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的时间和维修人员的姓名。
六、值班人员,必须清楚维修的故障设备情况,当维修人员告知系统设备经维修恢复正常后,值班人员应要求维修人员,对系统设备防范区域内不同地点,不少于3处进行模拟试验,试验内容包括探测器的故障和报警试验。对于单指防盗探测器,经更换维修后,模拟试验人员进入监测范围内活动时,探测器是否能达到原有技术指标,报警位置是否与实际位置相符。监控系统修复后,值班人员应检查录像回放图像是否正常。
七、系统设备模拟试验期间,值班人员应对照系统设备安装位置平面图,确认模拟试验点(区)与平面图位置相符,设备控制主机显示屏上有显示具体位置说明的应以实际位置相符,也就是说平面图、报警主机显示上显示的具体位置都应以实际位置相符,同时报警主机是否能发出报警声、光、信号。
八、定期做好技防控制室内卫生。
第6篇:安全保卫处部门职责岗位职责
责岗位职责
2020年4月19日
安全保卫处部门职安全保卫处
安全保卫处是院安全保卫工作专门机构,是院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在院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并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一)基本职责
安全保卫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总局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条例、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不断提高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完善院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编制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
5.负责监督、检查、汇报、上报安全生产情况。
6.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等问题及时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遇有重大险情和紧急情况时,要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7.协同工会、人事教育等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8.负责对我院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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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参加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与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设施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10.负责组织对尘、毒、高温、噪音及其它危害作业岗位的检测。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防尘、防毒等技术措施的实施。
11.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12.监督、检查控股企业及承包、联营、技术协作等项目中的安全工作。
1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
14.负责防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岗位管理。
1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订、完善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贯彻落实。
16.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指挥训练应急救护队,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7.负责应急状态时的警戒等工作。 安全保卫职责
1.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完成院和上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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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部署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监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依靠职工群众,运用行政、教育手段做好综合治理工作,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单位内部秩序稳定。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网络,制定、修订、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4.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制定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
5.定期对院属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6.加强对现金、票证、贵重物品、机密资料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对要害部门和容易发生盗窃、火灾、爆炸的重点部位,应加强值班、守护。
7.指导各单位做好防火、防盗、预防治安案件及灾害事故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8.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加强值班、巡逻、守护,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二)基本权限
1.有对院下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管理、指导的权利。有维护办公区内正常工作秩序的权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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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2.有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要求停工、停产、整顿的权利。
3.有对院下属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安全检查建议书》的权利。
4.有对院下属各单位进行安全规范、目标管理和安全考核的权利。有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建议权。
5.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制止和处罚权。
6.有对院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监督、检查权。 7.对院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参与调查、处理及上报的权利。负责工伤保险及工伤管理工作。
(三)工作关系
1.对全院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指导。 2.向院各单位下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检查执行贯彻和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单位与项目组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3.协同工会、人力资源处等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协助资产财务处做好安措费的提取和使用。
5.会同生产经营处将安全管理目标考核与授权经营业绩考核的挂钩、奖惩。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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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助各单位做好安全科技项目的申报。
7.协助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基础管理工作。
2020年4月19日
第7篇:安全保卫处部门职责岗位职责
安全保卫处
安全保卫处是院安全保卫工作专门机构,是院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在院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并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一)基本职责
安全保卫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总局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条例、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不断提高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完善院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编制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
5.负责监督、检查、汇报、上报安全生产情况。
6.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等问题及时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遇有重大险情和紧急情况时,要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7.协同工会、人事教育等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8.负责对我院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参加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与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设施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10.负责组织对尘、毒、高温、噪音及其它危害作业岗位的检测。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防尘、防毒等技术措施的实施。
11.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12.监督、检查控股企业及承包、联营、技术协作等项目中的安全工作。
1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
14.负责防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岗位管理。
1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订、完善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贯彻落实。
16.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指挥训练应急救护队,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7.负责应急状态时的警戒等工作。
安全保卫职责
1.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完成院和上级部署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监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依靠职工群众,运用行政、教育手段做好综合治理工作,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单位内部秩序稳定。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网络,制定、修订、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4.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制定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
5.定期对院属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6.加强对现金、票证、贵重物品、机密资料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对要害部门和容易发生盗窃、火灾、爆炸的重点部位,应加强值班、守护。
7.指导各单位做好防火、防盗、预防治安案件及灾害事故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8.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加强值班、巡逻、守护,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二)基本权限
1.有对院下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管理、指导的权利。有维护办公区内正常工作秩序的权利。
2.有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要求停工、停产、整顿的权利。
3.有对院下属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安全检查建议书》的权利。
4.有对院下属各单位进行安全规范、目标管理和安全考核的权利。有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建议权。
5.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制止和处罚权。
6.有对院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监督、检查权。
7.对院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参与调查、处理及上报的权利。负责工伤保险及工伤管理工作。
(三)工作关系
1.对全院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指导。
2.向院各单位下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检查执行贯彻和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单位与项目组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3.协同工会、人力资源处等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协助资产财务处做好安措费的提取和使用。
5.会同生产经营处将安全管理目标考核与授权经营业绩考核的挂钩、奖惩。
6.协助各单位做好安全科技项目的申报。
7.协助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基础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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