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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职责范本(共19篇)

作者:mumu2009 | 发布时间:2020-05-18 08:52:5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设置及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员工的岗位分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所长(主任会计师)、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总审计师、总监察师、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高级经理(分

一、二级)、经理(分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分

一、二级、三级)、审计员

(一、二级)、助理审计员。

注:各级职务岗位职责

1、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1)全面负责本所的经营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2)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检查合伙人会议、董事会决议的实施;

5)签署本所的有关法律文书;

6)根据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聘任或解辞本所注册委员会主任、专业标准委员会主任、总审计师。

7)签署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业务报告;

8)主持研究本所重大业务报告审计实施情况;

9)本所章程约定的其他事项。

2、副董事长

本所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3、所长(主任会计师)

4、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

5、总审计师

1)全面负责总审计师室的工作,总审计室是全所的技术、业务的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质量中心;

2)按照业务质量三级复核的程序,负责全所业务报告的审核签发、交付打印、发出;

3)制订本所员工的业务培训计划和员工的日常培训工作;

4)制订本所的各项业务规范并指导其实施;

5)解决本所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责成当事人妥善处理;

6)负责客户对本所审计业务的质询和解答;

6、总监察师

1)按中央、地方行政监察制度、廉政建设要求,负责全所员工的行政行为和廉洁行为的监察;

2)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及深圳特区的有关规定,对本所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予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3)按中注协和地方注协的规定,对全所员工的职业道德予以监督,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4)对客户来信、来访及举报,及时回复处理;

5)对本所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监察;

6)负责全所的精神文明建设;

7)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并办的其他工作。

7、部门经理

1)全面负责各部门的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部门计划与部门总结的编制与撰写;

3)主管部门工作,带好一组人马。

① 对本部门的人、财、物的管理全面负责;

②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费用审批和签报;

③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引进、考查、考核、晋升、降级、辞退、奖励与处罚,努

力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即:员工的职业道德、执业风险意识、劳动纪律、工作效率、工作责任心、执业水平、工作业绩等;

④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奖金分配;

⑤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请假、休假事宜审批。

4)对本部门业务实行全面监管。

① 负责下列重大业务项目事项的复核:重要性水平测试、审计风险评估、审计

(评估等)项目计划、审计(评估等)报告、盈利预测报告等;

② 在授权范围内,参与洽谈项目、承揽业务、签定业务合同、收取审计费用; ③ 负责本部门业务报告的签发。

5)维护本所形象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6)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

7)直接对董事长负责并对本部门员工的行为负责。

8)努力完成董事会或董事长、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8、副部门经理

本所各部副经理协助部门经理工作。

9、高级经理

1)服从部门经理调配,带领项目小组完成业务工作;

2)协助合伙人对本部门的审计项目进行监管;

3)协助部门经理(副部门经理)完成本部门较大型的业务项目;

4)负责对承担项目审计(评估)计划的撰写,能较准确地测试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

5)对下一级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指导、并对其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6)与被审计单位协调处理有关业务问题,代编会计报表和附注;

7)完成部门经理(副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经理

1)服从正、副部门经理、高级经理的安排,带领项目小组完成业务工作,在没

有担任主审时,应协助主审人员完成好项目审计任务;

2)负责对承担项目审计(评估)计划的撰写,能较准确地测试审计项目的重要

性水平和审计风险;

3)对审计小组人员合理分工、指导,并对其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考

核;

4)负责主审的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及时反映审计中出现的业务问题;

5)负责所主审项目审计报告及时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关注部门经理、总审计师

审核,及时回复部门经理、总审计师的审核意见;

6)协助部门经理收取审计费用;

7)完成正、副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11、项目经理

1)服从正、副部门经理、高级经理及经理的安排,带领项目小组完成业务工作,在没有担任主审时,应协助主审人员完成好项目审计任务;

2)负责对承担项目审计(评估)计划的撰写,能较准确地测试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

3)对审计小组人员合理分工、指导,并对其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4)负责主审的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及时反映审计中出现的业务问题;

5)负责所主审项目审计报告及时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关注部门经理、总审计师审核,及时回复部门经理、总审计师的审核意见;

6)协助部门经理收取审计费用;

7)完成正、副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审计员

1)服从正、副部门经理(正、副总经理)的调配,服从项目主审人员的工作安

排;

2)完成项目主审交办的审计工作;

3)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分配的审计工作作出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

4)协助主审搜集资料,做好符合性、实质性测试;

5)负责整理永久性档案、当年档案,保证档案的完整、整洁、规范;

6)参与或负责编制报告书、已审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

7)完成正、副部门经理(正、副总经理)及项目主审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助理审计员

1)服从工作安排、调度;

2)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开设工作底稿,完成分配的工作;

3)整理业务档案;

4)完成正、副部门经理(正、副总经理)、项目主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

-------------精品文档 Word可编辑 值得收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_________等_________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 事务所中文名称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事务所经_________(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_________(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协会的监督。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事务所的性质为合伙事务所。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即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七条 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注:不少于20年),自

1---------------------精品文档 值得收藏-----------------------------------------精品文档 Word可编辑 值得收藏-----------------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未向审批机关申请终止经营视同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按协议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政府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二章 事务所的宗旨、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 事务所的宗旨: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 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合伙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条 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注: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一)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会计报表;验证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的有关的报告;基建预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其他审计业务。

(二)咨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单项评估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三)税务代理: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四)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算、招投标代理;(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五)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会计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2---------------------精品文档 值得收藏-----------------------------------------精品文档 Word可编辑 值得收藏-----------------担任非鉴证客户会计顾问;为非鉴证客户代理记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其他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培训财会人员、会计帐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硬件用品的销售等)。

(六)当事人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

第十二条 事务所合伙人构成如下

??共71234567 党员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回顾一年来的经历,有收获也有不足。思想上有了一定的进步,学习上也比较刻苦努力,现将我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作一个总结性的汇报。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组织纪律性强

加强理论学习,首先是从思想上重视。理论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主要包括继续深入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配合支部的组织生活计划,切实地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同时注重加强对外界时政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今年我顺利转正,成为一名中共正式党员,这给了我无限的信心的同时也有更多的压力。时刻提醒着我注意,什么是一个党员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更促进了我的进步。首先,我深刻而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并在生活中循序渐进地改善,一个人改正错误和缺点的过程我想不会再一朝一夕。所以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尤其,在组织生活会上,同志们再次提出了我的不足之处,这使我感到自己还有很多路要走还有很多是要学,当然自己的努力是少不了的。我有信心明年总结的时候可以完全改正一些不足和缺点。因为我是一名党员了,就应该拿出吃苦耐劳的精神,如果连自己的缺点都不能克服还谈什么先锋模范作用。这一年里,我积极响应学校组织的多次党员活动,配合当前的理论前沿,为自己补充新鲜血液。

当然,加强理论学习仍将是今后工作和生活中的一项主要的内容。不断加强 3---------------------精品文档 值得收藏-----------------------------------------精品文档 Word可编辑 值得收藏-----------------学习,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学习刻苦,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作为新世纪的高等学府的学子,我很骄傲,当然压力也从来没有离开过。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并不是很重,但是老师的宽松对我来说就像是无形的压力。突然感觉自己好像有好多东西需要学习,所以我不敢放松学习,希望在有限的学生生涯中更多地学到点东西,为将来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作准备。所以,我从来不旷课,课上也是认真听讲,当然学习之余也应该劳逸结合。

在今年学校的运动会上,我报名参加了舞蹈队的表演,从这次活动中,不但认识了不少同学,也给了我一个锻炼自己交际能力的场所,增加了自己的群众基础。自己从这次活动中收获不少,就是从这次活动中,我知道了,只要有决心,没有做不到的事。

三、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进入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相对来说环境比较宽松,我刚开始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直接的表现就是早上起床经常不叠被了。在一次学习马祖光院士的活动中,我受到了深深的震撼,一位院士有着如此节俭的生活,对一件事可以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完成,多么伟大的人格啊!这使我反省自己,连起码的生活礼仪都不注意,在关键时刻也许想注意都难了。从那一天起,我就再也没有不叠被,感觉自己从那时起,就有了生活原则,有了自我监督机制,每天都会想想今天还有什么没有干好,或是还有什么原定计划没有完成。我深刻地感到,一个好习惯一生受益。注意将工作、学习、娱乐、休息有机的结合起来,将8小时以外的时间合理的利用起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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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会计师事务所共产党员公开承诺范本

共产党员XXX公开承诺书

积极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带头从“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和带头弘扬正气”等“五好”作出承诺。具体而言:

一、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提高操作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主动参加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将专业技能与理论学习相结合,在学习中运用,在工作中学习,不断学习,不断提高。

二、带头争创佳绩。践行党员承诺制,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重大可能和危机关头冲在第一线,吃苦在前;在本职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做出显著成绩,用优异的表现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

三、带头服务群众。关心职工群众,尊重职工群众,紧密联系职工群众,积极为职工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对损害职工群众权益的言行积极制止;积极带领员工为推动事务所发展努力工作,成为事务所的思想“播种机”、执业“领头羊”、发展“火车头”;对职工群众态度热情、服务周到,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参加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

四、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权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

五、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注重自身品行修养,廉洁自律,两袖清风;积极拓展新业务,发展新客户。

承诺人:(签字)

XXX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盖章)

二〇一〇年X月X日

第4篇:会计师岗位职责♦负责与收银有关账目来往的会计师职责1.制定会计操作规程,控制及平衡预付定金,计算一切应付的佣金。2.编制每月的会计应收账款报告书。3.处理会计争端及疑问,与信用部经理解决逾期已久而未付账目,并处理乱账。4.负责保存酒店内宾客需按时支付的账目的记录。5.负责审阅合同中有关的协议、价格及安排,审査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负责酒店日常所有费用(薪金除外)支出的会计师5R责1.核对及处理酒店内支付的费用,编制支出分析及其他有关供货单位和个人发票的月结单。2.根据酒店支付情况做出分析报告供领导参考,以便控制费用开支,搞好平衡,不超出预算。3.对酒店日常所支付的费用进行统计和控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的记录。4.处理订单、收人及支出的记录。

第5篇: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协议范本(第二部分)范本

第五十八条合伙人行使其权利时,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或事务所规定的程序、方式进行。

合伙人在行使第五十六条第(三)、(六)项约定的权利时,应当向主任会计师提出书面申请。当有证据表明相关合伙人将不正当使用事务所的相关信息,或将会损害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时,主任会计师有权予以拒绝,但需要书面说明理由,否则必须同意。

(注:各事务所可自行规定合适的行使方式)

第五十九条合伙人在其权利范围内及合伙人约定范围内的职务行为,由事务所承担责任。

第六十条合伙人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本协议的约定、事务所内部制度,或因故意,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应对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事务所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顺序为:首先以事务所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先由负有责任的合伙人承担,再由其他合伙人承担。

事务所对外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合伙人追偿。

事务所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按本协议第八十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承担事务所债务。偿还事务所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未足额承担债务的合伙人追偿。

第六十二条事务所不能设立时,各合伙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对外债务和费用按(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承担责任。各合伙人对此债务对外负连带责任。

事务所不能设立时,应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六十三条如因合伙人中一方违背诚信造成本协议无效或被撤消,事务所不能设立或被撤销,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多方违约,根据各方过错,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对事务所和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违约金为。

第六十四条合伙人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方式、数额缴纳出资,每违约一天,违约方应向履约方给付其违约部分出资额的万分之(或约定的其他比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依履约方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第六十五条合伙人的薪酬和福利、劳保待遇,由合伙人会议另行确定。合伙人人身保险、意外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及事务所的规定办理。第七章工作规则和员工管理第六十六条事务所对外承接业务,一律以事务所的名义接受委托,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业务活动。第六十七条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员 工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以及其他各项工作规定;

(三)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四)严格保守业务秘密;

(五)廉洁诚实,忠于职守,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六)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保持优良的工作质量;

(七)遵守事务所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第六十八条事务所研究决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事务所员工的意见,并邀请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六十九条事务所研究决定业务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事务所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十条事务所应建立有关经营业务、质量与风险控制、人员聘用管理、人才后续教育培训、财务与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事务所质量与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承接、工作委派、复核、督导、咨询、监控、签字等方面。

事务所保障注册会计师接受职业后续教育的权利,对于不按照规定参加职业后续教育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予以辞退。

事务所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十一条事务所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第七十二条事务所员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事项,由事务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事务所具体情况确定。

第七十三条员工不得从事损害事务所利益的活动。对违反本章程和事务所规章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辞退或除名。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事务所可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第七十四条事务所鼓励员工用正当的方式对事务所各项工作及各级管理人员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批评,鼓励员工通过考试取得业务经营所需的执业资格(许可证)。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第七十五条事务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事务所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七十六条事务所制定以下主要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费用报销制度;奖金与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与审批制度;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七十七条事务所财务部 门每月应向主任会计师提交月度财务报告,每半年向合伙人会议、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提交财务报告,会计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向全体合伙人提交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第七十八条事务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缴纳各项税款、协会会费、劳动保险金及其他应缴款项。

第七十九条事务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责任保险。

第八十条事务所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完上年度累计亏损后尚有结余的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四)合伙人按(注:各事务所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但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分配利润,亦可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分配,但后者须以合伙人签定的书面补充协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为凭;

(五)当年利润不足以弥补上年度累计亏损的,不足部分可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必要时其亏损和债务由合伙人按本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以各自的个人财产承担。第九章解散与清算第八十一条事务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并依法清算;

(一)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二)合伙人一致要求解散;

(三)事务所合伙人不足法定人数,且在内未予以补足;

(四)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五)被依法撤销或者撤回设立许可;

(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八十二条事务所解散后必须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在未进行清算前,不得处理事务所财产。

第八十三条清算事宜,由全体合伙人负责。不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自事务所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应当根据《合伙企业法》中有关清算的规定执行清算事务。

第八十四条事务所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顺序清偿事务所所欠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欠缴税款和事务所债务。

事务所财产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由合伙人按本协议第八十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分配。

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亦按本协议第八十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以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第八十五条事务所清算 终结,应当编制清算报告,连同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和财务账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十五日内向原事务所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于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前向省级财政部门办理终止备案手续,档案由合伙人自行保存。

第八十六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获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事务所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争议解决及其他 

第八十七条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各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八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成立并生效。修改亦同。

第八十九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及调整事务所、合伙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主任会计师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九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务所应当修改、补充本协议:

(一)《合伙企业法》、《注册会计师法》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后,协议约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

(二)事务所的情况发生变化,与本协议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

(三)合伙人会议决定修改、补充本协议。

第九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事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二条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和管辖,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协议内容无效。

第九十三条本协议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近一次备案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九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审批及登记机关共份,注册会计师协会份,事务所保存份。

第九十五条本协议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九十六条本协议由事务所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合伙人签名:二○ ○年月 日 附件:

1.abc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书(范例)

2.abc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次合伙人会议(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范例)abc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书(范例)全体合伙人(委员):

兹定于年月日召开abc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次合伙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加会议人员:全体合伙人(委员)。会议议程和审议的内容:会议召集人 年月日

abc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次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会议记录(范例)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出席会议的合伙人(委员)签到: 会议议题:

主持人:记录人: 会议基本情况:会议表决结果: 合伙人(委员)签名:

第6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

第四章 合伙人

第一节 合伙人条件

第二节 入伙与退伙

第三节 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 责任承担与追偿

第五章 合伙事务执行

第一节 合伙人会议

第二节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第三节 合伙事务监督

第四节 执行(首席)合伙人

第五节 职能机构

第六章 工作规则和员工管理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第八章 解散与清算

第九章 争议解决及其他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1]

([1] 范本中“[ ]”所列内容由事务所按照《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理,自行填写或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是说明性注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合伙人、债权人以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二条 订立本协议的合伙人分别为: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类型

执业证书号码

批准注册时间

是否执行合伙人

其中,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 ]名,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 ]名。

(注: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少于25名,具备其他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得超过合伙人总数的20%)

第三条 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 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地名][字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核准无地名的,可不加地名)

英文名称:[]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第五条 事务所住所:[所在地全称,邮政编码]

第六条 事务所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

第七条 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 ]年(注:建议事务所选择20年以上或永久存续),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会议表决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 本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称“执行合伙人”)为[ ]、[ ]、[ ],共[ ]人。其中[ ]为主持合伙事务的执行(首席)合伙人。

执行合伙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第九条 本协议的签订人为事务所的合伙人。各合伙人根据本协议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约定以及事务所内部制度的规定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境内设立[跨区域的分支机构],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自身实际,在境外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等],或者加入[***国际网络]。

第十一条 事务所经批准设立,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 事务所依照法律或相关规定,建立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工会组织等,并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方便和支持。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设定对外担保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以本协议第二十二条以外的个人财产设定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

(注: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同意与否的程序,可进行细化约定)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四分之三以上其他合伙人]同意。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不同意转让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视同同意转让。

(注:事务所也可不约定优先受让的权利,以保障事务所能吸引新入伙合伙人;或约定当同意转让的合伙人达到一定比例时,优先受让的权利应当放弃。)

第四章 合伙人

第一节 合伙人条件

第二十六条 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2.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注:转制过程中新成为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应当符合该款条件;转制前已经是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不受该款规定限制,但在转制前3年内受到暂停执业半年以上行政处罚的,不得担任转制后事务所的合伙人)

3.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4.成为合伙人前一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做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事务所的决定;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注:事务所可以作出65周岁以下的约定);

[6.其他条件(注:各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约定执业年限、执业胜任能力等其他条件)]。

本协议项下的合伙人必须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报批文件和个人资料。

第二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其他法律允许成为事务所合伙人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事务所专职执业;

2.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有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最近连续5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

4.该类合伙人人数不得超过事务所合伙人总数的20%;

5.该类合伙人所持有的合伙财产份额不得超过事务所合伙财产的20%;

6.年龄不超过[65]周岁(注:事务所可以作出65周岁以下的约定);

7.该类合伙人不得担任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8.其他条件(注:各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约定执业年限、执业胜任能力等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拓展和储备人才的需要,选聘符合规定条件的候备合伙人(或称为“授薪合伙人”)。

(注:候备合伙人不对事务所出资,不以合伙人身份承担事务所经营亏损,在从事对外业务活动时不得表明其为事务所合伙人。)

(一)达到协议约定的退休年龄;

(二)因健康等原因丧失工作能力不能执业时;

(三)不能胜任合伙人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

(四)符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除名情形且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合伙人有理由认为其应当退出合伙的。(注:事务所可对该事项的提起程序、理由作出细化约定)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合伙人具有前款所列情形时,应书面向事务所提交申请。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申请的,合伙人会议将按相应程序形成决议,要求该合伙人退伙。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事务所可约定合伙人退休保障条款。](注:事务所可以约定合伙人退休后在[5]年内按一定形式领取退休补贴)

第三十八条 退伙合伙人在退伙前,应当根据本协议及相关制度规定完成如下事项:

(一)清偿[书面允诺清偿]合伙期间应由其承担的债务;

(二)分担[书面允诺分担]合伙期间发生的事务所亏损;

(三)完成业务交接,包括对已结项目完成归档手续,对未结项目作出情况说明等;

(四)其他应当完成的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列举)

第三十九条 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事务所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事务所财产少于事务所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实缴出资比例][或平均] 分担亏损。

第四十条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应在[三十日或约定的期限]内进行结算并向退伙人退还其财产份额。

对于原出资,原则上以现金[一次性]退还;对于合伙形成的财产,以现金或约定方式[]年(月)内退还。分次及分期退还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实际偿付日止的利息。

(注:事务所可约定合伙人退伙时不可分割的财产类型,如:商誉、注册商标等)

第四十一条 在合伙人退伙的情形下,应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风险基金由合伙人会议按照有关规定形成决议处理)中其应占份额进行结算,价款归退伙人所有。但对被除名的合伙人必须扣除其给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部分,该价款不足补偿损失时,应以其个人财产补足,因不履行出资义务而被除名的合伙人,按其实际履行的出资部分相应取得退伙价款。

(注:各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退伙时财产的结算事则)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价款应退还给其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价款的计算办法,与第一款相同。

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如其具备事务所合伙人条件的,经[全体或四分之三以上]合伙人同意,从财产继承开始之日起,该继承人取得事务所合伙人[候选人]资格,其在事务所的份额为其继承的份额。因该继承行为承担的税收由该继承人承担,如果由事务所缴纳的,该继承人继承的事务所份额按照缴纳相关税收后的余额计算。

(注:约定继承人可以成为合伙人的,参照新合伙人入伙的规定处理,事务所可就其财产份额等自行约定)

如继承人不具备事务所合伙人条件,或虽具备合伙人条件但不愿成为合伙人,或虽具备合伙人条件,但未达到规定比例合伙人同意的,事务所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其相应的财产份额。涉及税收的,由事务所根据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代扣代缴或者由继承人自行缴纳。

第四十三条 事务所在结算时资不抵债的,退伙的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承担事务所的债务。

退伙时未了结的事务所业务,待了结后再行结算、分配权益。

退伙当年退伙合伙人应得红利或应担亏损额在退伙当年会计年度结束时计算并支付。

第四十四条 事务所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事项需要重新备案的,应当于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发生上述变更事项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 原合伙人或其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应当积极配合办理财产份额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如拒不办理或故意拖延办理的(在事务所提出要求后三个月以内非因正当理由未办理的),在事务所合伙人会议按上述结算价格提存结算价款至公证处后(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除外),视同退伙合伙人自此时授权事务所当期执行(首席)合伙人具有代表退伙合伙人签署相关退伙文件的权利。涉及执行(首席)合伙人退伙的,[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获得相应的授权。

事务所应在退伙结算完成后[三十]日内为退伙合伙人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六条 [事务所可就合伙人退伙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事务所可以选择将退伙合伙人一定比例[数额]的应退还价款暂扣作为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自退伙之日起[ ]年内不予返还。在此[ ]年期间,如发现存在退伙合伙人应承担责任的,事务所可以首先自风险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向退伙合伙人追偿。[ ]年期满后,事务所应在扣除相关费用及损失(如有)后将保证金余额无息返还该退伙合伙人。如果事务所无故超期扣押退伙合伙人的退伙风险保证金,自[ ]年期满或者暂扣理由消除之日起,按照超期扣押金额以及扣押期限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由事务所承担,如果个别事务所领导和主管人员负有个人责任的,由该个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三节 权利与义务

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对所议事项发表意见,对议案进行表决;

(二)决定(选举)、担任执行(首席)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合伙事务监督人;

(三)查阅事务所账簿,合伙人会议及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事务监督人会议记录,了解事务所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四)获得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对外报告资料;

(五)监督事务所执行(首席)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事务监督人的工作;

(六)监督事务所的各项活动,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

(七)合伙人对外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对事务所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可供分配利润享有分配权;

(九)事务所终止时,对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十)合伙人会议、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及合伙事务监督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合伙人合法权益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的诉讼;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本协议规定及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权利。

存在多个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情形,相关合伙人应对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内部按照责任或者过错程度协商决定承担比例,协商不成的,平均承担。

(注:事务所可以自行约定内部追偿的方式和限额)

第五十三条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事务所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发生该类债务,一般先由事务所财产予以清偿;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继而由部分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的,对外承担责任的合伙人有权就其责任数额要求全体合伙人依照出资份额[平均或其他约定]分担。

(注:对负责及参与上述执业活动的合伙人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本协议的约定、事务所内部制度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造成事务所对外债务的,事务所可对其内部责任的追偿分担作出特别约定)

第五十四条 事务所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发生该类债务,首先由事务所财产予以清偿;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继而由部分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该合伙人有权就其责任数额要求全体合伙人依照出资份额[平均或其他约定]分担。

(注:对事务所其他债务存在过错的的合伙人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本协议的约定、事务所内部制度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事务所可对内部责任的追偿和分担作出特别约定)

第五十五条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该债务如属于部分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新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五十六条 合伙人退伙后,退伙合伙人对退伙前事务所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应与其他合伙人共同负连带责任,但该债务如属于部分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退伙合伙人以退伙从事务所中取得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第五十七条 事务所不能设立时,各合伙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对外债务和费用按[约定出资比例或平均或约定的比例](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承担责任。各合伙人对此债务对外负连带责任。

事务所不能设立时,应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五十八条 如因合伙人中一方违背诚信造成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事务所不能设立或被撤销,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多方违约,根据各方过错,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对事务所和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违约金为[]。

第五十九条 合伙人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方式、数额缴纳出资,每违约一天,违约方应向履约方给付其违约部分出资额的万分之[ ](或约定的其他比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依履约方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注:各合伙人可以约定其他违约条款)

第六十条 合伙人的薪酬和福利、劳保待遇,由合伙人会议另行确定。

合伙人人身保险、意外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及事务所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合伙事务执行

(注:本事务所按照协议确定的组织架构、合伙人权能配置、议事规则及内部管理制度,有序执行合伙事务。)

第一节 合伙人会议

第六十一条 合伙人会议是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批准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决定合伙人分工、事务所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

(三)决定执行(首席)合伙人;

(四)选举产生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决定(选举)合伙事务监督人,决定其职责和权限;

(五)审议批准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六)审议批准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弥补亏损和利润分配方案;

(七)决定合伙协议的修改,审议批准合伙协议修改草案;

(八)决定是否延长经营期限;

(九)审议批准事务所的增资或减资方案;

(十)审议批准事务所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十一)决定事务所名称的变更;

(十二)决定事务所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的变更;

(十三)审议批准合伙人的入伙、退伙、除名及财产份额对外转让;

(十四)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

(十五)决定是否同意合伙人所持事务所财产份额的对外担保及转让;决定是否以事务所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十六)决定加入国际组织、组建集团,使用统一服务品牌以及对外投资等事项。

(十七)监督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履行情况;

(十八)审议合伙事务监督人提出的监督议案;

(十九)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六十二条 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两]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

执行(首席)合伙人、[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合伙事务监督人、或[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提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议事内容,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

(注:由事务所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调整)

[事务所不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合伙人会议。](注:事务所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十三条 合伙人会议由执行(首席)合伙人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召集和主持。执行(首席)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本协议第七十八条确定的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

执行(首席)合伙人怠于或拒绝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管理委员会委员或[过半数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推举一名代表负责召集、主持。

第六十四条 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临时会议召开[ ]日前(如合伙人无异议,可以提前召开)会议召集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

第六十五条 合伙人会议按照[合伙人一人一票或约定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

一般决议必须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但对本协议第六十一条

(七)至(十六)事项(合伙人除名的事项除外)及其他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事项的决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或合伙人一致]同意;对于合伙人的除名,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如果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同意某事项是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则该事项为“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合伙人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出席方为有效,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合伙人无正当理由既不亲自参加合伙人会议,又不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的,视为同意本次合伙人会议的各项决议。

第六十六条 合伙人会议应当备置会议记录本。出席合伙人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到。

合伙人会议审议的内容和形成的决议应当记载于会议记录本,需要表决的还应当制成书面表决书并表决,出席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形成的所有会议文件上签名。委托表决的,应在会议记录本中注明,并将委托书一并存档。

第二节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第六十七条 事务所可以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外可称[管理合伙人],根据管理委员会授权履行职责。

执行合伙人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第六十八条 管理委员会委员由[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当选,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十九条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三)向合伙人会议提交以下议案:

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事务所的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合伙协议修改草案;

事务所合伙人分工、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

事务所是否延长经营期限;

事务所增资或减资方案;

事务所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事务所名称的变更;

事务所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的变更;

入伙、退伙及其由此产生的财产份额转让方案;

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和不动产的处分方案;

加入国际组织、组建集团,使用统一服务品牌以及对外投资投资等方案。

(四)审议批准事务所各职能机构拟订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审议批准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解散方案及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方案;

(六)决定重大资产[金额在万元以上或其他标准范围内的资产]的购置及处理;

(七)决定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

(八)负责事务所的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事务所短期业务发展目标与发展计划;

(九)提名执行(首席)合伙人,决定各职能机构管理人员;

[

(十)决定具有重大争议的业务报告的处理意见;]

(十一)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合伙协议而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合伙人以及侵犯事务所合法权益而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他人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需要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职责。未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职权可由合伙人会议行使。)

第七十条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一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执行(首席)合伙人召集和主持。执行(首席)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本协议第七十八条确定的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首席)合伙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召集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

(一)执行(首席)合伙人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时;

[

(三)十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召开时。]

执行(首席)合伙人怠于或拒绝召集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推举一名委员负责召集、主持。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一般会议通常应于会议召开前[十日]、临时会议通常应于召开前[三日](如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无异议,可以提前召开)由召集人书面通知全体委员。

合伙人会议闭会期间,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行使相应职权,但重大事项应向合伙人会议报告。

第七十一条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每一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必须经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可作出。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可书面授权其他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会议上的投票权。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议合伙人会议予以改选。

第七十二条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置备会议记录本。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委员必须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到。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内容和形成的决议应当记载于会议记录本,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形成的所有会议文件上签名。委托表决的,应在会议记录本中注明,并将委托书一并存档。

第七十三条 事务所由专人负责合伙人会议及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本、表决书以及形成的决议等会议文件存档保存。

第三节 合伙事务监督

第七十四条 为保障本协议和内部管理各项制度的实施,事务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由合伙人会议设立合伙事务监督人,履行对各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以及职能机构的监督职能。

事务所可以由合伙人会议设立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合伙事务监督人。(注:事务所也可以选择由[执行(首席)合伙人或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合伙人]作为合伙事务监督人。)

第七十五条 合伙人会议设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选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之外的合伙人]、[党团组织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员工]等[ ]人组成。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过半数委员选举1名委员作为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

[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或相关负责人,可列席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

事务所比照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建立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程序。

第四节 执行(首席)合伙人

第七十六条 执行(首席)合伙人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对外代表事务所,执行合伙事务。

只有一名执行合伙人的,可称执行(首席)合伙人。设有两名以上执行合伙人的,应明确一名执行(首席)合伙人召集、主持合伙事务。

第七十七条 召集、主持合伙事务的执行(首席)合伙人的职责为:

(一)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代表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

(二)召集、主持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

(三)代表本事务所提起或回应仲裁或诉讼;

(四)对外代表本事务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

(五)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

(六)提议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分工;

(七)协调合伙人之间、事务所内各机构或部门之间的关系;

(八)合伙人会议或者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七十八条 执行(首席)合伙人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书面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人行使职权。执行合伙人不能履行的,委托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只有一名执行合伙人的,委托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

第七十九条 执行(首席)合伙人在被更换或辞职时,应当配合事务所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必要的变更文件。

第五节 职能机构

第八十条 事务所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发展需要设置市场拓展、业务运营、风险(质量)管理、人力资源、信息技术、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合伙事务管理等内部运转及执行业务的职能机构。

第八十一条 各职能机构对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受合伙事务监督人的监督。

第八十二条 各职能机构在合伙人的管理下,负责事务所统一制度议案的拟订和日常事务的运行。

[第八十三条 分支机构、附属专业机构及国际网络]

分支机构是以事务所名义设立的执行业务的[办事机构],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接受事务所的统一监督管理。分支机构年度财务预决算需报事务所批准。分支机构根据事务所统一的业务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承接业务、出具报告。

事务所可通过签署受托管理协议等方式,对所属的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公司构建管理架构。

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或加入国际网络的,应当审慎地通过协议方式来构建组织架构、约定权利义务等事项。

(注:本条为选择性内容,事务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分支机构、附属专业机构及国际网络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规则和员工管理

第八十四条 事务所对外承接业务,一律以事务所的名义接受委托,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业务活动。

第八十五条 事务所应建立统一的经营业务、质量与风险控制、人员任用管理、继续教育培训、财务与后勤等方面的基本管理制度。

事务所质量与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承接、工作委派、复核、督导、咨询、监控、签字等方面。

事务所制定和实施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全所范围内执行统一的人员任用、定级、培训、考核、奖惩和退出等标准。

事务所保障注册会计师接受职业继续教育的权利,对于不按照规定参加职业继续教育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予以辞退。

事务所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八十六条 事务所研究决定业务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事务所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十七条 包括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在内的事务所全体员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投资者和报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以及其他各项工作规定;

(三)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四)严格保守业务秘密;

(五)廉洁诚实,忠于职守,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六)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保持优良的工作质量;

(七)事务所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注:通常合伙协议只规范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但考虑事务所的执业特点以及合伙的社会责任性,对非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其他员工也有必要做出规范,既是约束,也是保护。)

第八十八条 事务所研究决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事务所员工的意见,并邀请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八十九条 事务所应当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

第九十条 事务所员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事项,由事务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事务所具体情况确定。

第九十一条 事务所员工不得从事损害本所利益的活动,违反本协议和事务所规章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辞退或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事务所可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二条 事务所鼓励员工用正当的方式对事务所各项工作及各级管理人员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批评,鼓励员工通过考试取得业务经营所需的执业资格(许可证)。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第九十三条 事务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事务所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九十四条 事务所制定以下主要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费用报销制度;奖励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与相关审批制度;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九十五条 事务所财务部门每月应向执行(首席)合伙人提交月度财务报告,[每半年]向[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提交财务报告,会计年度终了后[ ]个月内向合伙人会议提交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第九十六条 事务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缴纳各项税款、协会会费、劳动保险金及其他应缴纳款项。

第九十七条 事务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第九十八条 事务所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完上年度累计亏损后尚有结余的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

(三)在扣税后的年度利润中提留共同基金(提留比例为百分之三十,当共同基金提到与注册资本相同时,可不再提留)后仍有剩余的,方可作分配;]

(四)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平均或约定的比例](注:各事务所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但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分配利润,亦可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分配,但后者须以合伙人签定的书面补充协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为凭;

(注:事务所也可以选择以下约定:合伙人之间的利润分配以“点数”作为考核,综合考量出资额、入伙年限、开拓业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因素。具体考核方法及计算公式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拟定,并经合伙人会议通过。)

(五)当年利润不足以弥补上年度累计亏损的,[可以用共同基金弥补,]不足部分可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必要时其亏损和债务由合伙人按本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以各自的个人财产承担。

第九十九条 事务所年度亏损按以下方式分担:

(一)超过事务所批准的预算支出,由相应的合伙人分担;

(二)各种罚款支出,由相应的责任合伙人分担;

(三)余下未弥补和分担的亏损,由法定合伙人按出资比例以各自财产分担。

(注:事务所可以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对年度亏损另行约定)

第八章 解散与清算

第一百条 事务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并依法清算;

(一)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二)合伙人一致要求解散;

(三)事务所合伙人不足法定人数,且在[30日]内未予以补足;

(四)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五)被依法撤销或者撤回设立许可;

(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一百零一条 事务所解散后必须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在未进行清算前,不得处理事务所财产。

第一百零二条 清算事宜,由全体合伙人负责。不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自事务所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应当根据《合伙企业法》中有关清算的规定执行清算事务。

事务所破产清算的,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执行破产清算事务。

第一百零三条 事务所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顺序清偿事务所所欠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欠缴税款和事务所债务。

事务所财产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由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分配。

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亦按本协议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以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百零四条 事务所清算终结,应当编制清算报告,连同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和财务账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十五日内向原事务所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于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前向省级财政部门办理终止备案手续,档案由合伙人自行保存。

第一百零五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获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事务所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 原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妥善保存。达到法定销毁时限后,可依照规定办理销毁手续进行销毁。[档案管理的法定时限与本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的期限不一致的,按照时间较长的规定保存档案。]

第一百零七条 事务所解散后,若发生不可预见的费用[档案保管费、诉讼费用等],合伙人应当协商予以分摊,协商不成的,可依照原出资比例予以分摊。

第九章 争议解决及其他

第一百零八条 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各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零九条 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成立并生效。

第一百一十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及调整事务所、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合伙事务监督人、执行(首席)合伙人及相关管理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务所应当修改、补充本协议:

(一)《合伙企业法》、《注册会计师法》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后,协议约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二)事务所的情况发生变化,与本协议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合伙人会议决定修改、补充本协议。

(注:合伙人可以约定其他情形)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事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协议内容无效。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协议与本协议有歧义时,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近一次备案的中文版协议为准。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审批及登记机关共[]份,注册会计师协会[]份,事务所保存[]份。

第一百一十六条 本协议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本协议由事务所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注:规模较小的事务所,如不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本协议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合伙人签名:

年月日

第7篇: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质量控制制度范本

质 量 控 制 制 度

一、为了规范我所质量控制,保证执业质量,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质量控制是指本事务所为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符合相关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与程序。控制政策是指本事务所为保证执业质量符合相关准则的要求而采取的基本方针及策略。控制程序是指本事务所为贯彻执行质量政策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方法。

三、本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分为两个层次,二是对本公司审计工作的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二是对各审计项目助理人员工作的质量控制程序。

四、本事务所对所执行的独立审计业务,包括会计报表审计、事企业单位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验证企业资本等,均实行质量控制。

五、本公司的注册会计师无论对什么单位执行某种审计业务,都应遵守本制度,对业务质量进行控制,以保证审计质量的评估质量达相关准则的要求。

六、本事务所对非审计业务,包括审核、审查、复核等鉴证业务和会计服务、税务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非鉴证业务的质量控制,参照本制度实行。

七、本事务所实行所长(主任会计师)统一领导下的部门经理(注册会计师)负责制。设置有审计一部,主管会计报表、财务收支、承包责任、经济效益、离任等审计业务;审计二部,主管基本建设施工预决(结算)审计业务;验资部,主管验证企业资本业务。

八、遵守执业道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

1、注册会计师在承接审计业务、执行审计程序、取行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时,都必依法办理,独立自主,做到形式上和实质上独立于外部组织和所服务的对象。

2、注册会计师对有关审计事项的调查、判断的意见表达,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不受他人的左右,不允许因个人偏见,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3、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必须以正直、诚实的品质,正确对待利益各方,不允许牺牲一方利益而使别一方受益。

4、执行审计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和其他执业人员如与客户慧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向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5、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发现有关当事人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应在出具报告中予以指出,严禁为委托人出具假证明。

6、注册会计师对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计单位的资料和商业秘密应当保密,还应确保其业务助理人员,其他审计人员及本事务所保守秘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7、为维护整个职业界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信誉,在公平竟争的环境下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事务所不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注册会计师不以个人名义同时在几家事务所执业。

九、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首先应了解客户基本情况。确定接受客户委托的审计业务后,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派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业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

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应按指定的工作任务,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客户基本情况、风险水平的基础上,编制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并落实到时每个执业人员。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计划做必要的修改、补充,保证审计工作有组织、高效率的进行,实现预期目标。

一、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要进行研究和评价,据以确定相关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的内控制度有重大缺陷的,应向被审计单位报告。

十二、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根据需要,可运用检查、监督、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现场勘察等方法,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

三、注册会计师必须交审计计划及实施过程、结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断的重要事项,作出审计工作底稿。

四、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并依据相关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五、本事务所建立主任注册会计师、部门经理和项目经理负责的分级督导制度,对各层次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

主任注册会计师,对本事务所全面质量控制制度、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部门经理和项目经理执行全面质量控制制度与程序中适用于审计、评估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

六、督导人员对被分派工作的业务人员,应在考虑助理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因素,在工作责任、所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及目标、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和可能遇到的重大审计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具体程序的有关事项进行指导。

七、督导人员在审计期间应履行职责,包括监督工作进度;了解审计期间出现的重大会计、审计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消除各执业人员之间的职业判断分岐,必要时向有关人员以至向专家咨询。

十八、督导人员应对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复核。通过复核,检查助理人员完成的工作是否按审计、评估计划和审计、评估相关要求进行;预定的审计程序和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工作过程及结果是否记录;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支持审计意见等。

十九、督导人员对下列事项应及时复核:

1、具体审计计划;

2、对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评估,包括相关性测试结果对审计计划所做的修改;

3、进行相关性测试取得的审计证据及形成的审计结论;

4、会计报表、审计调整事项和审计报告草稿。 二

十、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实施审计业务过程中,必须认真运用所掌握的专门学识,技能和积累的实践经验,遵守职业技术标准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业务人员,都必须随着会计、审计理论的更新、审计方法的进步,通过统一组织学习、培训以及工作实践、经验交流、自学等方式,掌握和运用新知识、新技能、新法规、新经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

二十一、本制度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XXX会计师事务所 Xxxx年X月

第8篇: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公司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9篇:主任会计师岗位职责

主任会计师岗位职责

一、主持本所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定期召开股东大会,总结前期工作,安排后期工作计划。

三、拟定本短期发展计划。

四、定期抽查业务工作底稿,组织研究提高执行质量措施。

五、定期主持所务会议,协调本所业务联系和执业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六、制定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业务联系制度,档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

七、签发本所业务报告。

八、签署本所重要文件。

九、拟订本所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确定相关管理部门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布置检查和考核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

十、负责本所财务收支的审核工作。

十一、行使本所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事务所和客户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一、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事务所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单位机密或涉及单位机密。

二、不得向其他单位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单位机密。

三、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文件资料必须设置密码,并将密码报告事务所所长。不准带资料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四、严守保密原则,不泄漏或盗用客户业务资料和相关秘密,未经客户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因业务所知悉的客户相关信息。

五、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文件、资料、档案,须经事务所所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六、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七、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资料,交至事务所负责人,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八、所内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九、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单位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湖北应城诚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史料和证据,为使业务档案完整、准确、系统、有效,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档案资料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文件、资料、报告、图片、报表等业务档案,经总审计室审核后可归档保管。

二、档案室专职(或兼职)资料员,负责档案管理,做好资料管理、登记、保管、复制、借阅等工作。

三、对于已出具报告而长期不归档者要催收,必要时要向所领导报告。

四、归档文件、资料及报告书、公证证明应严格按照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并编号入档。档案要按时间、单位性质、地址,分类分柜存放。

五、档案要按规定建立目录、卡片,保持整洁,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损坏。

六、查阅档案资料,要办理储阅登记手续,查阅完毕后及时归还。档案资料不得外借,如因某种工作需要,经主任会计师批准后方可借阅或复印。

七、管理员要注意档案的保密,不得遗失,如借阅人遗失,要查清责任,由责任者填写遗失单,重要资料遗失要及时报案查找。

八、定期清理档案,对无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报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按会计档案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所人员辞职或调走,一定要清理档案,以免出现遗失现象,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调走。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标准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规范。

二、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原则。

三、严格执行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业公约》,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执业理念。

四、重视政治恩想、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政治素质和修养。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支持业务持续发展的人才需要,建立相对稳定又充满活力的人才竞争机制,为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氛围,从而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保证业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所员工编制暂冻结在现有水平,以后每年视业务伸缩而决定人员增减,决定增减的依据和人数,以收入保本点为最低基准,避免主观盲目所造成的人员膨胀或短缺。

第三条

员工的增减与扩充,由合伙人会决定,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辞退由合伙人大会决定。

第四条

员工实行全员聘用制,被聘员工应与事务所享有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经合伙人决定聘用的人员,应与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订明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福利待遇以及违约责任等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一年一订,期满后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再订延期协议一年,并可如此反复多次。

第五条现有在册人员除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扩充招聘吸收新员工时,应严格坚持招收条件和人员结构比例,招收条件应以通过国家统一相关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为主要对象,如此类合格人才来源不足,则以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20岁以上45岁以下,身体健康者作补充。

合理配备助理人员及见习人员。助理和见习人员之和与合格人员之和的比例,应严格控制在1:1的范围内,否则宁缺勿滥。

新聘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

第六条业务季节性人手不足,可外聘合适的非在册临时人员补充,临时雇请人员不领取底薪,劳动报酬按本所工资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七条招收个别特事特办的助理及见习人员,需经合伙人一致通过后交合伙人大会决定,且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具体办法比照本制度第十四条的待遇办理。

第八条员工另有他就或其他原因主动要求离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无特殊理由,事务所不得违背劳动合同约定,限制申请人的择业自由。但经事务所同意其离职后,辞职人应交待好手头未完的工作,交还领用的公物,结清财务手续后离所。

第九条事务所因业务萎缩而减员,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其医疗期满后未能康复并不能坚持日常工作的,应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英本人。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解除劳动合同:(一)新聘人员在半年的试用期间不适合本所工作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童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循私舞弊,给本所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行为不检,伤风败俗,沾染不良嗜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损害群体职业形象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现有在册人员,凡不其备执业资格或中级技术职务资格的,如经过业余刻苦自学,取得相关专业中级技术任职资格的,凭资格证书,可对其学习教材和考试费用报销50%(不含参考资料费下同):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可对其学习教材和考试费用全部报销。

未取得中级职称或执业资格的人员,在本所工作连续六年仍无发展的,可劝其另谋适合自身发展的职业,并给予第九条所规定补助。

第十二条

除已享有外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外,在册员工全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统筹等劳保系统,享受劳保统筹规定的各项待遇,其规定应由单位负担的费用,由事务所按时足额缴纳。

第十三条年龄五十岁以上、并在本所工龄五年以上的在册员工其成年子女,凡符合本所招收员工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给予优先照顾,进所后未达到第十一条技术等级要求的,适用第十一条的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现有在册人员要求脱产离职一年以上学习深造的,经合伙人批准,其工资和其他劳保福利待遇停止,可每年给予1000元的助学补助,补助时间以五年为限。五年后仍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由其另谋职业。取得资格后是否在本所执业,根据本所需要与其本人意愿决定去留。

第十五条有关新合伙人加盟和现有合伙人退伙事宜,按本所章程和合伙人协议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合伙人大会通过后执行,其解释及补充修订事宜,由合伙人大会负责。

内部控控制制度

为了确保本所执业质量,强化执业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业务执业规定的制度

1、注会审计业务应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的规定,且验资业务应遵守国家工商总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其它审计业务应遵守相关法规的规定。

2、各类业务报告书及应附的汇总表均应由具备注册资格的人员署名盖章,分类表应由该项目审计实施的执业人员署名。需存档的工作底稿应有该项目审计实施的执业人员签名。

3、各类业务均应遵守本所制定的规范业务档案的规定,档案及时整理、及时归档。

4、注会业务出具报告盖所公章。

二、三级复核质量控制制度

1、部主任复核。部主任严格掌握、控制、检查本部实施的业务项目,按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执行。督促项目经理认真复核助理人员的工作底稿,应对所实施的项目负主要责任。选定项目经理时,应考虑其胜任能力。项目经理人选不适当造成损失,由部主任负主要责任。对不能胜任的业务应予以推辞。

2、总会计师、复核。总师应检查是否符合有关审计程序,复核工作底稿与审计报告内容的勾稽关系、数据是否相符、计算结果是否准确、是否按有关操作程序实施到位。

3、主任会计师复核。检查部主任复核,总师复核是否履行。报告文字内容是否通顺、明确易懂、评价是否适当,是否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三、执业质量风险赔偿制度 出现执业质量风险赔偿顺序为:

1、部主任、项目经理、助审人员(即单项业务执业人员),该项业务3倍的工资费用。

2、本所收取的该项业务的收费额。

3、该项业务2倍的总师复核工资,主任会计师复核工资。

4、该项目部主任、项目经理、助理人员的资本金、出资额或执业风险担保金。

5、本所执业风险金。

6、所内合伙人、合作人出资额。

7、当事人家庭财产。

8、所内其它财产。

四、舞弊渎职处罚制度

1、属个人独断专行的舞弊渎职行为,造成的索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2、舞弊行为触犯刑法的将依法处理。

职员教育(培训)的暂行规定

为保持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保证执业质量,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技术、守纪律的执业队伍,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制度”的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教育(培训)原则

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专业对口、学用结合的原则,根据本所业务发展的要求,适时编制年度职工培训计划。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切实做到确保工作.支持学习,控制比例,有所侧重。

二、教育(培训)内容

会计及财务管理理论和实务、审计理论和实务、管理咨询理论和实务、税务理论和实务、国家有关政策和经济法规、特殊行业会计与审计知识、计算机技术、职业道德、事务所管理、外语等。

三、教育(培训)方式

后续教育以参加中注协、省注协举办的各种培训和研讨班以及相关的专题研讨会和经验交流等为主;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派人员到中注协创办的中华会计学院进修专业知识;同时鼓励接受函授、夜大等非脱产专业教育。

四、教育(培训)目标

使全所员工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好的语言文字水平和计算机操作技术:达到本所要求的基本学历水平(大学本科),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五、教育(培训)制度

1、本所职员上岗执业前必须接受二年以上的专业教育,或上岗后三年内必须接受三个月以上时间(累计时间)的专业培训,否则不能独立执业。

2、执业注册会计师接受后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中注协规定的时问量,力争创造条件更多的接受各专业和类型的学习培训。

3、大专毕业在本所工作满三年后,可申请报考高于已有学习。

4、职员报考学校,必须首先写出申请,报办公室统一审核,所领导批准。

5、学习期间必须将学习培训通知或学校拟定功课表的时问安排交所在部门和办公室掌握,向所在部门和办公室请假。

六、教育(培训)费用及有关待遇

1、凡系事务所批准参加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主办的学习培训,费用由事务所支付,参加各类大学学习的,其学费、资料和生活费等自理,个人工资原则上照例发放,但当月累计占用工作时间达到5天及以上的取消本人全月资金,累计达到十天及以上的取消本人全月岗位职务津贴。

2、经个人申请事务所批准或组织委派,凡全脱产学习离岗一年以上的,其学杂费由事务所支付,资料、生活费自理,学习期间只发基本工资或包干工资。

3、凡系个人联系未经组织批准自行参加各类学习的,一切学习费用自理,并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否则,扣发相应工资,停发福利待遇。

七、费用报销办法

凡经组织批准参加各类型、各层次学习的职工,凭每门课的考试合格成绩单产办公室审核,所领导批准方可报销(即学费先由个人垫付,待考试成绩合格后报销),并且每门课的学费只能报销一次。

本暂行规定从二00八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事务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总的指导原则是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结合本所特点和管理要求,将需要具体细化或重复强调的有关事项,在本制度中作出明确规定。第二条事务所各项财务收支事项,由办公室下设财务组统一管理和核算。财务组配兼职会计、出纳各一人。按照钱帐分管的原则,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财务印章和除现金银行往来日记帐以外的一切帐簿凭证(含空白凭证)由会计登记、控制和保管。出纳现金保管应做钱随人走,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第三条本所银行存款帐户及帐号,应对外保密,只供本所资金结算专用,不得租借给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四条事务所各项费用开支单据,实行双签审批制,首先由合伙人大会复核验证,证实其真实性后,现送主任会计师审批列支,在程序上不得先报销后补审,严守先批后支原则。

第五条正常业务往来内的小额现金收支,由会计掌握控制,出纳不得自主办理。对外一切借贷款及其担保事项,一律经合伙人集体决定,其中重大借贷款及其担保事项,由合伙人大会决定,并作好会议文字记录存档备查。

第六条按照有关法规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会计统筹安排,经主任会计师批准后,从银行存款中转帐划拨,尽量避免现金支付。

第七条按照法规及本所章程提留的各项基金,坚持先提后用原则,做到专控专用,超支停用。非经合伙人大会同意,项目间不得相互挤占挪用。

第八条社会公益。陛和公关性的捐赠资助开支,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由主任会计师随机决定,1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此项开支,由合伙人商定。5000元以上的此项开支,由合伙人大会决定。

第九条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内的公用物品的购置与处理,由主任会计师定。1000元以上的物品购置与处理,由合伙人大会决定。

第十条

临时办公用品由办公室集中购买,经会计清点验收后交出纳保管,职员领用时,应逐笔登记备查。

第十一条全所从业人员可一次性向办公室领用计算器一个,钢笔一支,由职员本人保管使用,如有丢失,由职员本人自费添补。使用损坏可向办公室交旧领新。

第十二条职工不超时其本人月底薪的临时借支,由会计审批,并负责在其次月工资中扣回。外出办事的暂付款,由主任会计师单签批准,如办事开支次月尚未报销结帐的,会计应通知出纳从次月开始,在其工资中扣回。

第十三条供集体阅读的报纸和公费订购的专业书籍期刊,由办公室集中订购分发。供职工查阅的专业工具书籍,坚持公购公管,借阅签字,归还销号的管理制度。凡个人自行选购的书籍杂志,其费用一律由本人自理。

第十四条来客进餐及招待,应本着热情、节俭、适度的原则,由主任会计师和合伙人商定接待规格,费用据实报销。

第十五条事务所因接待需用香烟,采取领用制度,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对确因工作需要且个人有能力配置通讯工具,其通讯费用采取限额报销制,享有人员最高限额为:主任会计师每月300元,专职公关人员每月200元,其他合伙人每月150元,部门经理100元,其他人员50元。

对尚未配备手机或其他工具的高级合伙人、其住宅电话,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定额报销,确定每月50元和80元两个标准。

第十七条职工被派往城关以外地区进行就地审计,其生活住宿费用,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订明由委托方负担。到省市上级单位办事,其生活费和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第十八条职工市内交通费,在特殊条件下,经部门以上负责人安排或批准给予报销。

第十九条职工医疗费用实行整体参加社会医疗统筹,其应由单位负担的缴费,由事务所按时上缴。

第二十条职工防暑降温和冬天烤火费,按本地国家事业单位开支标准执行,并以现金支付给职工个人包干作用。

第二十一条年度盈利,应按扣除应缴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提取30%的事业发展基金,提取5%的公益金后,才能分配红利。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经合伙人大会审定后执行,其解释、增补、修改等事宜,由合伙人负责。

第10篇: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1、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2、总会计师具体组织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国家财产;

3、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4、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对下属单位的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参与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5、组织对下属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下列工作: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开源节流,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费用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1篇: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预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董事长和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5、总会计师负责对公司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总会计师协助董事长和总经理对公司及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7、总会计师参与对公司创新成果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二、岗位权限

1、总会计师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者纠正无效时,提请单位主要领导处理。

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不同意总会计师对前款行为的处理意见的,总会计师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2、总会计师有权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直属基层组织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3、总会计师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除一般的收支工作可以由总会计师授权的财务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指定人员审批外,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总会计师审批或者由总会计师报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批准。

4、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须经总会计师签署。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在本单位内部须经总会计师会签。

5、会计人员的聘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

第12篇: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总会计师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

总的职责是负责公司所有与财务相关的业务。

一、依据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的有关规定,依法实施财务监督,发现企业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向企业提出并督促整改。

1、审核企业具体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并对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对企业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企业内控机制存在问题的,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2、对企业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账册、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证公司财务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发现问题的,提出意见并监督整改。

3、对企业月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核,对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对主要经济指标及经营业绩进行分析评价,有关重大变化分析原因,并形成书面意见。

二、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论证、对外投资、贷款、内部借款、对外担保、产权转让、资产重组、企业改制及财务、审计等重大经济事项,提出独立意见和建议,按照职责对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审核企业重大经济事项,提出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1、审核企业投融资、全部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贷款、担保、资产评估、资产抵押(质押)、年度全面预算、利润分配和亏

损弥补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2、审核企业改革改制、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资产损失核销等有关事项,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3、防范企业财务危机,指导监督企业财务危机处置工作。

四、参与、检查、监督企业财务管理、财务监督及企业管理方面工作

1、参与制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企业发展战略;参与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及全面预算; 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参与制定企业财务管理、监督方面的规章制度;审核企业具体财务会计制度,监督、检查、指导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企业财务人员工作质量和执业水平,对企业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奖惩有建议权。

3、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企业财务会计资料,审查企业财务收支情况、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有关文件、合同、资料,并要求相关部门或人员做出解释。

五、对重要财务事项与企业负责人进行联签。

六、对企业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13篇:岗位职责范本

岗位职责范本

一、管理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2、主抓人力资源工作,包括人才储备、新员工转正、员工培训、员工日常工作考核、绩效考核标准的解释工作,员工升职、降职、解聘。

3、公司业务流程、管理条例、岗位职责再造。

4、提出对公司的改革意见,拿出具体实施方案。

5、公司法律事务的处理。

6、公司网站的建设。

7、负责公司安全管理。

二、技术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2、负责管理与指导软件部、技术部工作。

3、负责软件项目开发。

4、组织制定高端技术解决方案。

5、参与重大项目的立项。

6、负责重大信息搜索及组织。

7、培育及组织维修市场工作。

8、公司高端网络资质办理及人员资质的培训工作。

三、业务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2、负责公司市场销售的指导和开发。

3、负责公司重大客户的管理维护,密切厂家之间的关系。

4、对公司日常业务进行调度和协调。

5、参与重大项目的立项。

6、协助其他部门完成重大攻关项目。

四、财务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 公司管理财务工作。3 负责北京办事处工作。4 对公司资本融资与运作。5 成本控制与资金周转。6 协助实施绩效考核。7 信息化建设。

五、总经理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总经理办公服务工作。

2、负责总经理日程安排。

3、负责会议筹备、通知并记录、整理、存档会议纪要,以及会议资料的发放和收集。

4、负责来往信件的处理工作,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5、负责每周工作安排的编发。

6、负责督促、检查、催办总经理批件及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工作。

7、招标文件的制作。

8、搜集与反馈公司经营、产品相关信息。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和各种应急事务的处理。

六、人力资源、监督岗位职责

1、按各部门用人需求标准,做好招聘工作。

2、组织公司培训,并检查落实各部门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3、办理离职员工各种手续。

4、负责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

5、组织纪律检查。

6、对采购“货比三家”进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上报经理。

7、网站建设与维护。

8、法律事务处理。

9、公司合同审核。

10、媒体宣传、新闻采访。

11、组织企业文化活动。

12、树立公司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名誉不受到侵害。 档案员职责

1、电话传达。

2、信件、资料、报纸收发。

3、复印资料及复印机维修管理。

4、图书、档案(资质、合同等)管理。

5、饮用水管理。

6、技术服务工作统计与监察。

七、业务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运营管理总体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公下达的经营责任指标。

2、确保每月的项目回款、发票正常收回。

3、合理使用资金,加快资金的周转率。

4、控制库存,实现动态库存的零管理。

5、开展公司的市场经营和客户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市场调查、经营分析,掌握竞争对手动态,及时组织竞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保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动。

6、组织实施部门机构和人员的调整设置、绩效考核及二级薪酬分配,提出员工的招聘和使用计划,保证公司内部考核、薪酬分配制度的合理完善及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推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7、推进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掌握员工主要思想动态,倡导队伍的创新和团队精神,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8、完成项目方案的制定及合同形成、标书制作。

9、密切与客户及供应商的工作合作关系。

10、每周定期将所负责区域信息反馈至公司,了解用户需求及市场动态。

11、对于重点项目、重点用户应及时申报公司,并动用公司人力、财力、技术等资源来保障项目的成功(以书面形式申报)。

1、严格按项目执行计划书执行,为验收做好全部准备。

12、每季制定对新产品推广计划,并按时实施完成。

13、开拓新市场,增加新客户。

14、组织本部门员工业务培训。

15、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八、采购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报价原则进行对外报价。

2、确保每月的发票正常收回。

3、凡与经销产品相关的厂家代理资质、培训计划、促销政策、奖励、返点、厂家资源的掌握、价格体系更新等必须做到了如指掌,落实到人。

4、要积极主动配合业务部门做好每个项目方案,并与业务部门达成共识。

5、采购要严格按流程执行并做到货比三家,控制降低采购成本,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及考评,每年按一定比例更新供应商(形成表单)。

6、密切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做到投入、细致、深知,达到低价、快速、及时供货。

7、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规定,要按时签订,不得延误,并在第一时间将合同传递给与项目相关的人员。

8、负责客户部项目执行中与技术部、财务部的协调及结算信息的传递。

9、综合调配公司库存资源,订货时必须要了解当前库存情况,在有库存的情况下要以先出库存为主。

10、负责门市产品选型、市场导向、宣传资料。

11、组织本部门员工业务培训

12、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九、采购员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报价原则进行对外报价。

2、凡与经销产品相关的厂家代理资质、培训计划、促销政策、奖励、返点、厂家资源的掌握、价格体系更新等必须做到了如指掌,落实到人。

3、要积极主动配合业务部门做好每个项目方案,并与业务部门达成共识。

4、采购要严格按流程执行并每做到货比三家,控制降低采购成本,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及考评,每年按一定比例更新供应商(形成表单)。

5、承担所负责区域产品项目的标书制作、现场答议、评委协调等与投标有关一切事宜,对于临时应急在客户部不能给予支持的前提下,必须与用户进行深层感情沟通后再进行投标。

6、协助经理搞好供货渠道建设。

7、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规定,要按时签订,不得延误,并在第一时间将合同传递给与项目相关的人员。

8、负责客户部项目执行中与技术部、财务部的协调及结算信息的传递。

9、综合调配公司库存资源,订货时必须要了解当前库存情况,在有库存的情况下要以先出库存为主。

10、参加本部门员工业务培训。

11、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十、售前技术支持经理岗位职责

1、提供产品售前的技术支持。

2、与用户交流,为用户提供技术方案的编写。

3、收集、分析用户需求,提供解决方案,引导客户技术和产品选择。

4、参与公司其他工程项目的建设,并为其提供建议与技术支持。

5、组织本部门员工业务培训

6、收集、整理相关技术信息。

7、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十

一、售后服务经理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运营管理总体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公下达的经营责任指标。

2、组织实施部门机构和人员的调整设置、绩效考核及二级薪酬分配,提出员工的招聘和使用计划,保证公司内部考核、薪酬分配制度的合理完善及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推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3、合理分工,做好用户的送货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4、提高本部门技术服务水平,及时解决用户的各种售后问题,提高用户满意度。

5、审核《技术服务报告单》,做好本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

6、每周定期将所负责区域信息反馈至公司,了解用户需求及市场动态。

7、开拓新市场,增加新客户。

8、推进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掌握员工主要思想动态,倡导队伍的创新团队精神,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9、控制本部门的各项费用。

10、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业务培训。

11、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十

二、售后服务部工程师岗位职责

1、做好用户的送货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做好安装调试记录,包括产品标识性信息、用户的详细信息及相关人员信息。

3、对公司售出产品进行售后服务和维修。

4、服务过程中的信息要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并作记录。

5、认真填写《技术服务报告单》,所涉及的文件文档资料要及时存档备份。

6、开拓新市场,增加新客户。

7、参加本部门业务培训。

8、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十

三、内控结算员岗位职责

1、掌握每笔合同的签订情况、资金额度,项目负责人确定回款时间后由内控部对资金进行协调使用。

2、协调资金原则:对于合同周期短、利润高、回款快、比较主要或重大项目先予执行。

3、与合同执行人确认合同执行计划书,合同执行前由项目负责人确定验收时间、回款时间、由内控部监督执行情况。

4、货物到公司24小时内督促项目负责人将货物运到用户处。

5、由财务部制定验收单,由内控部进行前期验收。

6、定期参加部门人员培训。

7、完成公司的所下达的其他工作。

8、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十

四、销售代表岗位职责

1、协助经理确保完成计划销售额,并确保项目利润率。

2、协助经理确保每月的项目回款、发票正常收回。

3、协助经理合理使用资金,加快资金的周转率。

4、本项目组订货、合同的签订及售货服务工作。

5、本项目组技术资料编写,日常资料管理。密切协助业务部完成项目方案的制定及合同形成前的工作。

6、协助部门经理完成标书制作。

7、项目进行信息的反馈工作。

8、积极完成新产品推广任务。

9、在经理指导下开拓新市场,增加新客户。

10、参加本部员工业务培训

11、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十

五、软件部经理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运营管理总体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经营责任指标。

2、开展公司的市场经营和客户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市场调查、经营分析,掌握竞争对手动态,及时组织竞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保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动。

3、组织实施公司机构和人员的调整设置、绩效考核及二级薪酬分配,提出员工的招聘和使用计划,保证公司内部考核、薪酬分配制度的合理完善及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推进公司目标的实现。提供项目的设计方案,协助公司顺利接下项目。

4、推进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掌握员工主要思想动态,倡导队伍的创新和团队精神,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5、协助用户完成需求分析报告和开题立项所需的各种报告。

6、研究和制定项目的技术方针和目标。

7、编写详细的设计方案,确定项目的组成人员和分工。

8、配备开展项目所需的各种资源。

9、掌管项目开发资金的运用。

10、协调用户和工作人员的相互交流。

11、领导开发人员研制完成项目。

12、保证项目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

13、协助用户完成项目的检查和验收,提供各种必要的材料。

14、协助财务部门回收项目费用。

15、每季制定对新产品推广计划,并按时实施完成。

16、开拓新市场,增加新客户。

17、定期组织部门人员培训。

18、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十

六、软件代理岗位职责

1、确保完成计划销售额,并确保项目利润率。

2、及时将所代理软件的相关资料送达客户,并进行深入的介绍,采用幻灯片、安装试用等方式广泛宣传。

3、经常与用户联系,了解用户对软件的反映及需求情况,制定出公司切实可行的推广计划认真落实执行。

4、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取得开发商的技术支持,与开发商一起做好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

5、开拓新市场,增加新客户。

6、每周定期将所负责区域信息反馈至公司,了解用户需求及市场动态。

7、控制项目费用。

8、参加本部门的业务培训

9、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十

七、程序员岗位职责

1、确保完成计划销售额。

2、参加用户需求调研,详细记录用户的需求,结合自身所掌握的编程技术,提出初步解决方案。详细深入的掌握所承担项目的需求分析和设计报告。尽职尽责编写出实现各项功能的完整代码。

3、负责所编程序的自测试工作,参加系统集成和安装。编写用户操作使用说明书。

4、开拓新市场,增加新客户。

5、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任务。

6、经常了解用户的意见和需求,不断完善软件功能,达到用户满意。

7、公司开发项目和数据要严格保密,不许泄漏。

8、定期参加部门人员培训。

9、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十

八、财务经理岗位职责

1、协助经理制定公司年度和阶段性市场经营、客户服务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市场经营、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指标。

2、贯彻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律制度,制止违反财经纪律、财会制度的行为,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财务副总或总经理汇报,确保各项财务活动符合有关规定。

3、组织实施公司机构和人员的调整设置、绩效考核及二级薪酬分配,提出员工的招聘和使用计划,保证公司内部考核、薪酬分配制度的合理完善及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推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4、推进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掌握员工主要思想动态,倡导队伍的创新和团队精神,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5、指导财会业务处理,采购货比三家询价备案,强化资金管理。

6、准确审核报销的各种票据。

7、定期组织部门人员培训。

8、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十

九、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律制度,制止违反财经纪律、财会制度的现象,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确保企业各项财务活动符合有关规定。

2、审核各部门编制的费用报表,办理收入、成本、资金等会计核算,按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使经营成果得到准确及时反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发票管理。并定期检查发票使用情况。

3、负责对公司调拨、库管、出纳等财务工作的协调与管理。协调各岗每月以报表方式对账目做出结算。

4、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核算,即对各类报表的审核、监督及核销工作。

5、保管好各类财务资质证件、印章。

6、编制并审核记账凭证、录入电脑、核对总帐、明细账、登记帐簿、科目汇总表及财务报表。

7、协调出纳员进行资金业务管理。

8、对进项发票进行登记,并及时到税务机关认证。

9、按时报税、交税。协调好税务部门的工作。

10、编制应收应付、往来款项报表,每月传达到公司各部门进行帐目核对。

11、定期参加部门人员培训。

12、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十、出纳员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财经纪律及公司的财务制度。

2、负责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费用账的登记工作,定期进行货币资金的业务核算;做到所有账目日清日结、准确无误。

3、费用报销严格执行经理签字、部门经理签字、经办人签字手续,对每张票据严格把关,严格控制费用,做到有据可依。

4、按时填报各种现金银行、费用等月报表。

5、及时办理订货汇款、必须严格把关,手续齐全方可办理,编制记账凭证、录入管家婆、登记账簿与银行核对每笔业务发生额及余额。

6、保管好各种印章,按规定使用。

7、保管好各类原始票据以备查找。

8、定期参加部门人员培训。

9、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二十

一、调拨员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调拨员程序办理公司所有商品的出入库手续。按照商务部订单办理商品入库手续;

2、协助保管员对每项商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进行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根据商务部确定价格或按合同金额办理出库手续、并登记保管客户所签欠条及时催要欠条或单据;

4、根据出入库手续录入管家婆财务系统,并登记账簿;

5、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必须做到账账相符;

6、当日工作当日完成,每月及时出统计报表;

7、定期参加部门人员培训。

8、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二十

二、库管员岗位职责

1、熟知商品的品名、特性、功能外观,做到眼勤、手勤、笔勤,心中有数。

2、保管商品、账目清晰、每月对账盘点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必须做到账物相符。

3、商品入库、出库前严格检查商品包装、数量及破损情况、发现问题立刻汇报。

4、经常查物点数、分门别类管理、定期盘点、做到心中有数、拒绝外人或其他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库房。

5、商品摆放井然有序,做到一目了然,学会分析冷背呆滞积压库存的合理调整,提出建议。

6、严格按调拨员程序办理出入库,账、物、表三对清,当天业务当日完成,不许他人代办。

7、定期参加部门人员培训。

8、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二十

三、结款员岗位职责

1、及时将验收单,调拨单,付款单,公司发票交给物资装备财务或油公司财务,掌握每笔款项的结款金额及运行情况。

2、及时跟踪每笔款项办理情况,需返给客户的单据要及时返单。

3、在结款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处理,如处理不了及时向公司汇报。 4.定期参加部门人员培训。5.按时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6.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二十

四、后勤部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控制公司的手机费、车费、水电费、采暖费等费用的支出,每月向公司汇报费用的使用情况。

2、负责司机、保安、保洁员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宿舍管理、卫生管理,并作好记录。

3、负责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4、负责食堂用餐与采购工作,要有采购计划,荤素搭配,保证质量。

5、定期检查食堂卫生炊具物品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易燃易爆品,保证安全。

6、负责车辆安全检查、保养、维修、养路费、油料费使用工作。

7、负责公司福利及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等工作。

8、每年1-5月份办理公司资质年检。

9、每月办理员工养老、失业保险、中保公司保险。

10、定期组织部门人员培训。

11、树立索福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索福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二十

五、驾驶员岗位职责

1、每天必须提前10分钟到公司发动车辆并在上班前提出车库。

2、下班后需将车辆入库并将车钥匙交到更夫手里。

3、司机严禁开带病车辆。

4、出车前必须严格检查车辆各部位是否正常,手续是否齐全,做到安全出车。

5、要服从带车人员的调动,不许擅自脱岗,协助带车人完成任务。

6、行驶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如出现违章现象而造成的罚款和人车事故,后果自负。

7、不准跑私车,有公司安排方可出车执行任务。

8、日常要加强车辆的维修和保养,要定时检查车辆的制动情况,机油是否正常以及易损件部位,负责车库卫生。

9、离开车辆时必须检查车门是否锁好,方可离开。

10、不出车时,主动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楼房维护,水、电管理、防火、防盗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11、爱护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洗车费不与报销),收车必须入库,不许乱停放车辆或转借他人。

12、参加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二十

六、保洁员职责

1、负责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办公室清洁卫生。

2、负责二楼至五楼及卫生间在营业期间的卫生。

3、负责门窗、窗台、窗帘的清洁卫生。

4、负责花草的浇水和养护。

5、监督、制止他人不清洁习惯,提醒他人搞好环境卫生。 二十

七、炊事员岗位职责

1、保持个人及厨房、餐厅的卫生,做到衣着干净、炊具清洁。

2、不要把购进食品乱堆乱放,生、熟、肉、菜分别摆放。

3、做到主副食搭配,多品种、粗粮细做、粗菜精做、有凉有热,味道鲜美可口。

4、开餐时间: 早餐6:50-7:20 午餐11:30—12:30 晚餐17:00—17:30 周六、日:早餐8:00—8:30

5、非开餐时间,不许带外人进入厨房。

6、做好每日三餐的收费登记工作及时报后勤部统计。

7、负责食堂炊具等低值易耗品的保管、使用,严防丢失及毁损。

8、控制食堂费用,努力降低各种食品加工成本。

9、保证食堂食品的质量、数量,使职工能够安全食用。

10、管理好易燃易爆用具,饭后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11、节约用水、用电增强节能意识。

12、协助更夫维护公司宿舍纪律。

第14篇:岗位职责范本

岗位职责

部门名称:

直接上级:(此处输入上级领导头衔)

下属部门:

部门性质:

管理权限:

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

举例:人事部岗位职责

部门名称:人事部

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

下属部门:人事科、劳动工资科

部门性质: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专业管理部门

管理权限:受分管副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人事、劳动工资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人事工作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行管理、监督、协调、培训、考核评比的专职管理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2 主要内容

1、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确立工作岗位名称及其数量;

2、据岗位工种确定岗位职务范围;

3、根据工种性质确定岗位使用的设备、工具、工作质量和效率;

4、明确岗位环境和确定岗位任职资格;

5、确定各个岗位之间的相互关系;

6、根据岗位的性质明确实现岗位的目标的责任

第15篇:岗位职责范本

岗位职责范本-生产部经理

岗位名称:生产部经理

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

下属岗位:生产科科长

岗位性质:负责全面主持本部的管理工作

管理权限:行使对公司产品生产过程工作的指挥、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的权力,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管理责任:对其分管的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职责:

1.在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主持本部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部门人员全面完成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贯彻落实本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密切与营销、计划、财务、质量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

3.负责组织生产、设备、安全检查、环保、生产统计等管理制度的拟订、修改、检查、监督、控制及实施执行;

4.负责组织编制年、季、月度生产作业、设备维修、安全环保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公司月度生产计划排产会,及时组织实施、检查、协调、考核;

5.负责牵头召开公司每周一次调度会,与营销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产品合同的履行,力争公司生产任务全面、超额完成;

6.配合技术开发部参加技术管理标准、生产工艺流程、新产品开发方案审定工作,及时安排、组织试生产,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7.负责抓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劳动防护、环境保护专项工作;

8.负责做好生产统计核算基础管理工作。重视生产用原始记录、台账、报表管理工作,及时编制上报年、季、月度生产、设备等有关统计报表;

9.负责做好生产设备、计量器具维护检修工作,合理安排设备检修时间;

10.强化调度管理。科学地平衡综合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平衡用电、节约能源、节约产品制造费用、降低生产成本;

11.负责组织生产调度员、统计员、计划员、设备管理员、安全员及车间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并对其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和评比;

12.负责组织拟定本部门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及控制;

13.有权向主管领导提议下属科长(副科长)人选,并对其工作考核评价;

14.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 协调销货计划。2. 制订生产计划 3. 控制生产进度 4. 监督物料进度 5. 分析产能负荷 6. 生产数据统计 7. 生产异常协调

生产控制主管的工作职责有那些 PC 1. 综合协调销货计划

2. 综合调整生产各车间产能。

3. 生产计划的制订与审查 4. 对生产计划的各项进度加以检查 5. 对生产计划及生产进度的适当调整 6. 物料进度的督促检查 7. 统计数据的分析 8. 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

9. MRPⅱ/ERP系统的推动与完善 10.部门员工的培训 PC助理的工作职责

1. 部门有关文件的起草拟定 2. 部门员工的培训实施

3. MRPⅱ/ERP系统的具体推动与完善 4. 部门间一般事务的沟通协调 5. 主管不在时暂代主管职务。生产计划员的工作职责 1. 生产计划的制定 2. 产能的调整 3. 生产进度的控制

4. 生产计划及生产进度的适当调整 5. 物料进度的督促] 6. 统计数据的分析

7. 部门间有关事务的沟通与协调 8. MRPⅱ/ERP系统的推动与完善 PC文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有 1. 文件的归类,保管与分发 2. 文件的打印工作

3. 各种数据的输入工作等。

员工培训:(例如一些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手法,以及教导员工要按MI文件要求操作。)

--安排工作:维持生产正常运作,对生产线各工序物料,品质、效率,不定时跟进工作结果(让工作操作畅顺)达成目标,准时交货。

--物料方面:对生产线的物料收发、运送要做好相关数据记录,对成品,半成品要标识清楚,例如:物料名称,P/N、数量、合格、不合格等状态。

--记录生产数据统计日常报表,例如:出勤报告、出数统计表、工序生产效率、以及员工每天出数一览表。

--每日执行工作场所,包括工作台、仪器设备、工装夹具等“7S”工作。

--解决生产中的各种问题,监督生产线的纪律,例如:员工离位、上下班秩序等。

--关心员工(例如观察员工动向)。

1、协助主管处理日常工作,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

2、统筹每日生产计划,例如:生产人力安排、申请物料、仪器设备、工装夹具以及出货安排等。

3、尽职尽责,合理分配计划,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4、监督生产线的纪律,工作现场的“7S”执行情况。

5、严格要求所有员工要按照公司运作程序进行生产。

6、参加每天的品质/上级的有关会议,坚持每日早会传达相关信息。

7、定时培训助理组长的管理工作和员工的操作技巧。

8、监督生产线各工序的操作是否符合要求,达到品质标准,不合格产品要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处理生产线的突发事件。生产线班长 副班长职责: 1.提前15分钟到工作岗位: 检查工作环境的“5s”执行情况.检查当日生产工具是否齐全,生产设备是否正常;确认当日生产任务,技术资料,材料是否准备就绪。2.确认当日出勤状况及生产任务状态

确认作业员的着装,是否影响安全操作.确认有无请假和旷工,根据生产任务和纳期状况,确认人员是否不足.向上司报告是否考虑计划加班或者从其它生产线借调人员。3.提前了解当日制品的制作标准,仔细指导作业员做好每一道工序,并且不定时的巡查每一工序的制作状态.确认制品品质,了解作业员对作业标准的理解状况,检查工序内不良品,及时找出不良原因并提出改善对策。检查机器设备,工具的点检和保养。

确认生产计划执行情况和生产进度,及时调节产能状态,以满足生产计划的需要.随时检查作业流程是否顺畅。

随时注意安全生产状况.注意观察作业人员的情绪状态,有异常时随即向上司报告。4.一日工作完毕,整理整顿清洁作业现场,做好当日的生产报表,记录好工作人数,工作时间,生产数量,不良数量,材料损耗,设备稼动损耗,人员工时损耗.生产效率.当日制成合格品全部入库。

确认第二日的工作内容,作好第二日的工作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的技术资料,物料,工具和设备等。5.随时传达上级指示,并落实执行.随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行状态.做好其它相关部门的联络,用以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随时注意“联络、商谈、报告”。

6.学会利用“P、D、C、A”的工作方式,计划、执行、检查确认、总结改善

生产车间的文件表格的制作;保管 生产车间要用的材料统计,产量统计

员工的工时记录,反正就是帮助车间主管帮一些文书的事情

协助生产经理据销售部销售计划安排生产计划;据生产计划计算原料需求,将原料需求交采购部,随时向仓库核实库存是否满足生产要求;

2 做周或月生产统计表;

3 文件归档,会议记录之类的杂事;

接下来的职位信息是:文员分类

办公室文员职责

第16篇:律师事务所秘书岗位职责1.积极、主动地完成办公室主任及律师交办的各项事务,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人。2.认真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打字技能和口头表达能力,提高日常接待工作水平。3.管理并使用文字处理机及其辅助设备,及时打印,认真校对,妥善保存律师交给的全部业务资料。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文字处理机、复印机、电传机、传真机和打字机等办公室设备,保持其清洁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5.热情、主动、礼貌地接待来访客人,及时提供茶水。6.接听电话,填写电话记录及时向有关律师报告,接、打电话时应热情、礼貌、高雅。7.每日收、发来往函电,报纸和其他邮件,并根据规定进行登记。8.负责办公室卫生,始终保持桌面、地面、窗台、玻璃、沙发座套和烟、茶具的整齐和清洁,定时清除垃圾。9.办理办公室主任和律师临时交办的事宜。

第17篇:律师事务所律师岗位职责1.在本所主任的领导下,履行律师职责,依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利益,全面开展律师业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2.严格遵守《律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制定的有关规定,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办案程序。3.坚持收结案登记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原则,保证办案质量。4.积极开拓律师新业务、新项目,探索提供法律服务的新途径,做好诉讼、仲裁、非诉讼代理、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代书等律师业务。5.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本所的工作监督及行为规范检查。6.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培养高尚情操,提供高素质的法律服务。7.不得私自向当事人支取任何费用,不得非法代有关机关或人员向当事人支取费用。8.努力完成法律援助任务。9.协助本所主任总结律师工作经验。10.完成本所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8篇:律师事务所内勤岗位职责内勤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是律师之间、律师与外界联系的纽带,也是律师事务所对外形象的窗口,内勤工作的好坏对律师事务所有直接影响。为此,特制定内勤岗位职责,以便年终考核。1.内勤人员在正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2.负责律师事务所对外出具的一切书面函件,内容真实,不得有错,不得涂改;律师出差带律师事务所空白函件和对外盖有律师事务所公章的非格式函件须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批准。3.负责日常接待工作。(1)填写接待登记本,搞好登记工作。(2)接听电话、客户咨询,需文明用语,热情大方并告知相关律师的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经客户同意,留下客户的联系方式,以便客户的问题回复。(3)对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布置的工作在职权范I"韦丨内自行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向分管副主任或主任汇报,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相关负责任人。4.负责本所日常管理工作。(1)应熟记每位律师手机电话号码(含主管局、市律协分管领导及其管理科)。(2)及时向律师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枵案及物品。包括:司法行政部门文件、年度的专业报刊、书籍、所里的规章制度、合伙人会议记录、律师会议记录、所里的历史朽案、律师事务所重要文件的记录、照片、影像资料、报纸杂志上的律师事务所的报道、公益档案、荣誉证书、聘用协议、法律顾问合同、律师个人档案以及所里其他的公共物品。(3)内勤每天上午8:30之前应将律师考勤簿收回。对律师考勤情况次月5日之前上墙公布。(4)对收案登记簿、收费登记簿、合伙人会议记录、发票及相关凭证等应专项保管,不得由他人随意翻阅。(5)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将每日报纸分门归类上夹,每月更换。内勤应将办公楼及各律师办公室检查一遍,注意安全防范,水、电等开关是否关闭。(6)阅览室开放的图书应及时检査更换。5.内勤应做好登记工作。(1)每位律师收案、收费情况登记。(2)司法行政文件及律师情况信息等,经律师传阅签字之后登记。(3)律师要求打印、传真、复印的资料张数及长途电话费用的登记,不得不记或少记。(4)图书刊物应及时收发登记盖章,律师借书和还书的登记,律师所借的图书资料不得超过两个星期。(5)律师所需的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6)采购的一次性消耗品。(7)办公楼所有的朗匙领取和归还,不仅要有登记还应有交接清单。6.财务管理工作。(1)要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做到真实、及时,钱账相符。(2)每月以下费用须在次月10日之前报全体合伙人确认,它包括:全体律师收案件数及收费情况;律师事务所当月开支及律师本人开支;律师所每季报表及每半年的报表;每月的银行对账单及存折存款情况。(3)律师事务所全年总收人、总开支须在次年的元月20日报合伙人及每位律师确认。(4)应熟记律师事务所开户行、账号,及时掌握所里存款情况、收费情况。对需要盖律师事务所财务章的应写明原因,登记后报主任签字。(5)所内备用金每日不超过500元,余款须存放银行,律师的借款除经分管主任批准外,合伙人不得超过总收费(含开支)的50%,专职律师不得超过总收费(含开支)的30%,要根据聘用合同、代理合同、掌握当事人欠法律顾问费、代理费情况。(6)对当事人预付律师的差旅费,应对承办律师做基本了解并予以审查,不得随意乱开发票或收据。(7)应随时保持同税务、银行等业务部门联系、协助会计工作,做好所里的账务处理工作。7.做好合伙人会议、律师会议记录,会后应及时归纳整理记录内容,由参加会议的律师签字。8.负责律师事务所网站内容的更换,对于所内重大活动、业务信息经主任签字后及时发布。9.对律师送交的档案负责审査,卷面要符合要求、内容规范,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归档律师补齐后方可归档。

第19篇:总会计师岗位职责(推荐)

总会计师岗位责任制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一、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2、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二、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1、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3、及时评估监测公司及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4、定期向局财务处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三、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1、研究制定公司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2、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四、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1、组织审核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2、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五、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一)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公司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1、拟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2、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3、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二)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1、按照职责对局财务处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公司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局财务处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

3、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总会计师应当参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人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1、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2、违反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3、违反公司经营决策程序;

4、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公司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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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岗位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总结

本文标题: 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职责范本(共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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