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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护路联防队伍岗位职责(共8篇)

作者:菠萝豆 | 发布时间:2020-05-18 08:14:0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群防群治护路联防队伍管理办法》

《群防群治护路联防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铁路护路联防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强化铁路护路联防队伍的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铁路护路联防队伍规范化管理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是:坚持“队伍建设正规化、训练管理制度化、勤务工作规范化”和坚持“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坚持“从严与爱护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第三条 铁路护路联防队伍规范化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明确铁路护路联防队伍的性质、职责、机构设置、人员招聘、权限范围等,建立规范的学习、勤务、考勤、考核、内务等制度,培养铁路护路联防队员良好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提高铁路护路联防队员的业务素质,强化铁路护路联防队伍的组织性、专业性和实效性,增强铁路护路联防队伍的战斗力,充分发挥其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协助地方公安机关维护铁路沿线治安秩序,加强铁路沿线治安防范、管理和控制,预防和制止铁路沿线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能作用。

第二章 性质、职责

第四条 铁路护路联防队伍是协助路地公安机关维护铁路沿线治安秩序,加强铁路沿线治安防范、管理和控制,预防和制止铁路沿线违法犯罪的群众性治安联防组织。

第五条 铁路护路联防队伍在路地公安民警的指挥和带领下,履行如下职责:

(一)预防和制止拆卸铁路设施、盗窃铁路运输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预防和制止击打列车,放置路障,闲杂人员在铁路线上行走、逗留和违规在铁路两侧放牧、掘沙取土、乱倒垃圾、乱搭乱建等危及到列车安全行驶的行为;

(三)开展爱路护路等法制宣传活动,增强铁路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四)了解有关铁路治安的社情、民情、敌情,收集并及时反映铁路治安信息;

(五)配合有关部门处置路外伤亡事故,行车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

(六)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涉及铁路治安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权限范围

第十二条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巡逻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制止,并将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公安机关:

(一)拆卸铁路设施、盗窃铁路运输物资的;

(二)击打列车、放置路障的;

(三)闲杂人员在铁路线上行走、逗留,机动车违规行驶、停放,以及违规在铁路两侧放牧、掘沙取土、乱倒垃圾、乱搭乱建等危及列车行驶安全的;

(四)正在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和有重大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 第十三条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没有逮捕、羁押、审讯、传讯的权利。具体包括:

(一)无讯问、审查、处理权;

(二)无刑事侦查和治安案件的调查取证权;

(三)无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权力;

(四)无对人身、住所搜查权;

(五)无使用武器、警械的权利。

第十四条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挡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登记后,要立即送交辖区公安派出所审查处理。

第十五条 对现场挡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赃物赃款、凶器、群众交来的遗失物品等,必须立即送公安派出所处理,不准截留、藏匿、使用等。第十六条 巡逻中遇一般情况,由带队人解决;遇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对危急情况,要果断处置。

第四章 学习制度 第十七条 政治学习。

(一)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学习贯彻上级机关的相关文件和有关铁路护路联防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及通报等;

(三)学习时事政治;

(四)结合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实际,重点开展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勤政为民教育。

第十八条 业务学习。

(一)基本知识学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专业知识学习。结合日常勤务工作,重点学习铁路护路联防队伍的性质、职责、任务;学习和掌握巡逻勤务要领,提高保护铁路设施和行车安全、参加抢险救灾的本领;

(三)了解并熟悉所辖铁路段的地形、地物、铁路设施等,了解重点要害路段的位置、易发生的问题和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等;

(四)不定期通报辖区治安动态情况、信息;

(五)不定期组织专项培训、身体训练和岗位练兵活动。

第十九条 学习的形式包括开会、讲座、参观、培训、经验交流等。铁路护路联防队员全体会议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一般不少于2小时);讲座、参观、培训、经验交流等由各铁路护路联防队酌情安排,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召开会议时,应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第五章 请示报告制度

第二十条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在巡逻勤务活动中,发现或遇到重要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具体、详实地报告,请示处置(处理)意见,并按照上级的意见、指令进行处置或处理。处置或处理完毕后必须报告结果。

第二十一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必须报告:

(一)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自然灾害事故、治安纠纷;

(二)铁路设施出现人为或自然损坏或特别异常情况;

(三)铁路护路联防队员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及伤亡情况;

(四)铁路护路联防队员执勤中挡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破获大要案件。 第二十二条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请示报告实行逐级报告制度。铁路护路联防队员向铁路护路联防队或辖区派出所报告;铁路护路联防队向区县(自治县)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区县(自治县)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报告。

第二十三条 上级对下级的请示报告,必须认真研究,及时回复。第六章 勤务登记和勤务检查制度

第二十四条 在具体的铁路护路联防勤务工作中必须建立和完善勤务登记和勤务检查制度。其基本要求是记载详细、登记规范。

第二十五条 勤务登记的主要内容有:

(一)上级的指示、命令和通知等;

(二)队员上岗及到位情况;

(三)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及处理情况;

(四)巡逻情况记录。包括记载巡逻的线路、出巡次数、参加人员、具体时间、有无异常发现等。有问题发生时,记载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和参加队员的姓名等;向上级报告的时间、接受报告人的姓名和答复的主要内容;对上级指示的传达、办理情况和时间;填写人的姓名等;

(五)好人好事,违法违纪情况记录;

(六)交接班登记情况。

第二十六条 勤务检查登记包括:

(一)铁路护路联防队检查记录;

(二)区县(自治县)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记录;

(三)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记录。 第二十七条 勤务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铁路护路联防队员到岗情况;

(二)队员巡逻情况;

(三)问题或事件的发现和处理(处置)情况;

(四)队员在岗期间的表现情况。 第七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八条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岗,按时下岗,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按规定请假。

第二十九条 在岗工作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溜岗、脱岗、不假外出或干私活。

第三十条 超过15分钟上岗为迟到,提前15分钟下岗为早退,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为旷工1天,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含3次)为旷工1天(以此类推)。

第三十一条 请假应由请假人写出请假条(原则上不允许电话请假),2天之内由铁路护路联防队批准,3天及3天以上由区县(自治县)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请假人归队后应及时销假。先休息后请假或未准假而休假者,按旷工考勤。

第三十二条 对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由各区县(自治县)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

第八章 勤务保密制度

第三十三条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必须遵守下列勤务保密规定:

(一)凡属保密的事项、文件及材料,不该问的不问,不准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应打听的不打听;

(二)不向无关人员泄露辖区重点要害路段、设施等情况;

(三)不向无关人员谈及具体的巡逻时间、路线和要求。 第九章 队容风纪制度 第三十四条 着装。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在巡逻勤务活动中必须统一着制式铁路护路联防服,佩戴配发的标识、证件;不同样式的铁路护路联防服、铁路护路联防服与便服不得混穿。

第三十五条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在巡逻勤务活动中,应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举止端庄、精神振作。工作时不准睡觉、嬉闹、闲聊、打牌、下棋、看书报以及从事与勤务工作无关的活动。上岗前及在岗期间不准饮酒。第十章 装备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铁路护路联防装备主要包括铁路护路联防服、铁路护路联防棍、强光电筒和手持电台等。铁路护路联防队应当建立严格的装备管理制度,加强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使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十条 铁路护路联防服装的制作及样式。

铁路护路联防服的制作,由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生产厂家制作。铁路护路联防服分为冬装和夏装两种。冬装为夹克样式,涤卡质地,多功能服;夏装上衣为短袖,涤辅棉质地。铁路护路联防服上衣后背上印有白色宋体“重庆护路”四字标识,左臂织有“重庆市人民大礼堂”图样及“重庆护路”字样的白色盾形臂章。铁路护路联防帽为便帽,便帽前端有白色帽徽。

第四十一条 铁路护路联防装备的保管和保养。

(一)装备的保管。铁路护路联防装备应明确专人保管,防止出现人为损坏。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调换、转借、赠送、变卖、出租铁路护路联防装备。

(二)装备的保养。投放使用的铁路护路联防装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现装备损坏,应及时上报,并根据损坏的程度及时进行修理、修复。第四十二条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禁止使用手铐等警械。但是,为了使铁路护路联防队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巡逻、及时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等工作,必要时,可以使用铁路护路联防棍。在使用铁路护路联防棍时,应当以制服对方为限度。当对方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遇下列情况之一,可以使用铁路护路联防棍:

(一)在执行巡逻任务中,遇到捉获、扭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抗拒时;

(二)在执行巡逻任务中,制止危害铁路运输安全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遇到抗拒、侵害时;

(三)在执行巡逻任务中,遭到违法犯罪嫌疑人袭击,需要使用铁路护路联防棍进行自卫时。

第四十三条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要爱护铁路护路联防装备,不得故意损坏。因保管不当、使用不当出现损坏、丢失,应酌情赔偿。

第十一章 考核评比制度

第四十四条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考核评比的内容主要有:

(一)巡逻路段发案情况;

(二)协破案件、挡获违法犯罪嫌疑人、预防制止案件、为民办好事等情况;

(三)巡逻路段的群众、单位满意程度;

(四)铁路护路联防队员违法违纪情况等。 第四十五条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考核评比办法有:

(一)经常性考核。一般每月开展1次。

(二)阶段性考核。一般每季度或每半年1次。

(三)年度评比考核。

(四)立功授奖、授予荣誉称号等专项考核。

第四十六条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尽职尽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或者在巡逻中发现问题、提供线索协破案件的,由各区县(自治县)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精神奖励及一定的物质奖励;成绩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的由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奖励。

第四十七条 奖励包括表扬、表彰、立功、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表扬、表彰的条件和奖励标准由各区、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办公室自行确定。市级表彰、立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具体办法由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办公室另行制定。铁路护路联防队员做出特别重大贡献或者因公负伤、牺牲,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的铁路护路联防队员应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等处理;严重违纪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以解聘、辞退或开除;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违章违纪的铁路护路联防队员的处理办法,由各区县(自治县)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管理规定由小溪坝镇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会议暨护路联防队伍建设经验材料

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会议暨护路联防队伍建设经验材料

1999年,我县组建起了第一支铁路护路专职队伍。这支队伍的建立为进一步加强铁路护路工作增添了新的活力。如何建好这支队伍,充分发挥这支队伍在社会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成为政法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此,我们在工作中积极探索铁路护路队伍管理使用的新路子,逐步形成了一个领导重视、队伍重管、工作重用的铁路护路专职队伍建设新机制。

一、领导重视,纳入政法委行政序列邯长铁路是80年代初建成通车的,因此铁路护路工作对黎城来讲是一项新工作,铁路护路专职联防队伍对黎城来讲更是一支新队伍。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我们却深切地认识到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是对铁路治安进行综合治理的重要载体,铁路护路联防队伍是联系铁路和地方公安部门的桥梁,是实行群防群治的骨干力量。为此,我们坚持把铁路护路专职队伍纳入了政法行政序列,和政法部门的正式人员一视同仁、一样对待。好范文版权所有一是工作上支持。坚持把铁路护路工作与政法、综治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积极为铁路护路专职联防队伍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无偿在县城为铁路护路专职联防队伍批下了铁路护路营房基地1.5亩,大力改善办公条件。在铁路护路经费不足的情况下,累计争取财政经费补贴10余万元,为铁路护路专职联防队伍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好范文版权所有二是生活上关心。坚持不断改善铁路护路专职联防队员的生活条件,装备了办公室、宿舍、食堂等,配发了日常生活用品,购置了取暖空调。平日里,县护路领导组的同志们,经常深入到护路中队,指导工作,同队员交流思想,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逢年过节,县四套班子领导都要深入到中队进行慰问,送去节日的祝福和平安的嘱托。我们还在队员们的子女上学、宅基地审批等方面协调有关部门给予优惠政策,对家庭特别困难的队员在生活上给予一定的照顾,尽最大可能排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工作,从而有效调动了队员们的工作积极性。好范文版权所有三是要求上严格。始终围绕建设一支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能吃苦、能战斗的高素质队伍,在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从严要求、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护路队员的素质,以适应铁路护路工作的新要求。

二、队伍重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经过1999年组队和2004年对队员的增补,目前我县的铁路护路专职队员共有9人,平均年龄23岁,其中党员4名、团员5名,复转军人2名、警校毕业生2名,队员的文化程度全部在高中以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达4名。如何管理好这支队伍,近年来我们进行了大胆的摸索,在摸索中我们深切的感受到,只有铁的纪律、铁的制度,才能带出一支作风过硬、能征善战的护路队伍。为此,我们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实施了涉及业务训练、内务管理、巡逻执勤、考核奖惩等方面的4项29小项规章制度,实行了半军事化管理。一是在业务训练上,坚持“三个结合”。我们充分发挥县综治办主任、县护路大队长武三良原来是县人武部军事科长的优势,每年春季都要组织专职队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军事训练,从一日生活制度、内务整理、纪律作风到军事理论学习、军事科目训练,全部按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实行“三个结合”,就是政治理论学习与军事训练相结合、日常训练与集中训练相结合、军事训练与执勤巡逻相结合,使铁路护路专职联防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不断提高,在2001年8月全市护路联防队伍大比武中,黎城名列全市第一。在11月临汾铁路现场会军事大比武中,我县有4名队员参加了比赛,有2名同志受到了省表彰。二是在内务管理上,实行“四个统一”。我们制定了《内务管理制度》、《一日生活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制度》、《礼节规定》、《会议制度》、《五条禁令》等,明确要求铁路护路专职人员一日生活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坚持统一食宿、统一内务秩序、统一集中训练、统一集中学习“四个统一”,实现了内务管理的规范化。三是在巡逻执勤上,做到“六必查六不放过”。我们制定了《巡逻制度》、《安全执勤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制度,明确规定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和线路上路执勤,按规定统一着装,佩带规定的执勤标志,手持规定的执勤器具,依法巡护,文明执勤,做到“六必查六不放过”,就是对桥梁、隧道(涵洞)必查,对影响桥梁、隧道(涵洞)安全的隐患不放过;对无人看守道口必查,对在道口逗留的人员、牲畜不放过;对铁路线上有障碍的必查,对在铁路线上摆障的不放过;对铁路线上的器材零部件必查,对偷盗、损坏零部件的不放过;对铁路两侧掘沙取土、乱倒垃圾、乱搭乱建必查,对侵线的不放过;对沿线的废品收购站点必查,对违法收购的不放过,从根本上减少了和防范了铁路安全

第3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

一、建立有效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机制。

二、抓好专兼职护路队伍建设,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铁路护路联防。

三、协助路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种涉路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铁道“双示范”活动,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制度

一、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正确处理好地方与铁路、地方与驻地单位、驻地单位与铁路的关系,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要在共创安全文明铁道“双示范”活动中:

1、街道(社区)每月召开一次铁路沿线驻区单位会议,有关领导要参加会议,针对铁路沿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2、要按创建责任书的条款,逐条对照检查落实。

3、要共同研究制定铁路护路宣传方案,对本单位内部干部要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4、创建活动中,要深入基层,亲临铁道沿线了解实际情况,并针对突出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5、搞好信息反馈,做好会议记录,通报本单位铁路护路工

作情况及安全文明铁道“双示范”创建工作。

二、铁路护路联防队执勤巡逻制度

1、执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护路联防队员安全管理规定》。

2、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上路执勤巡逻。

3、执勤人员上路执勤巡逻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规定的执勤标志,手持规定的执勤械具。

4、执勤人员在执勤巡逻过程中,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十看十注意",发现与制止危及铁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不法行为。

5、遇有突发事件或意外险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领导部门报告。

6、在执勤巡逻中,不得擅离线路,随意脱离。

7、在执勤巡逻中,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做到依法巡逻,文明执勤,礼貌服务,严禁违法乱纪,越权执法。

8、在执勤巡逻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9、认真填写执勤巡逻日志和案件处理结果。

10、对于在执勤巡逻中遇到的刑事、治安案件、突发事件、发现的治安隐患、报告与处置情况,应认真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时间(月日时分)、地点(属地位置、线别区段、上下行线、公里米数)、案件、情节、损失危害、原因分析、建议、报告人员。

车站街办事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委员会 主任:高向阳(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副主任:鲁建辉(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成员:王建文(车站街派出所所长)李川杰(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张秋峰(办事处副主任)

韩慧荣(办事处副主任)

赵巍泽(办事处副主任)

杨勇(办事处武装部长)

李佳(办事处综治办主任)张志先(办事处教办主任)

张舒丽(办事处计生办主任)宋安梅(办事处劳保所所长)吕俊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宋刚刚(办事处安监站站长)翟红霞(铁路社区主任)

李玉荣(向阳社区主任)

王银凤(车站社区主任)

王玲珍(建设社区主任)

张丽萍(临汾市第二小学 副校长)

程俊民(临汾市第一实验中学 副校长)王俊玲(临汾市育英小学 副校长)张敏娇(临汾市第三小学 副校长)

下设办公室:

主任:韩慧荣(兼)

成员:李佳杨丰

协管人员:崔永乐(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人员)

王康(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人员)

第4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站职责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站职责

一、协助路地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涉路案事件。每季度协助相关部门在辖区内铁路沿线开展突出治安问题、涉路矛盾纠纷和危及铁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对管内重点人口、重点关爱人员及不稳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建档、签订责任状、定期回访教育等工作,开展全方位管控。

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联合路地公安、教育、铁路等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铁路沿线群众的护路防伤意识。

四、全面掌握辖区基础数据。工作站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收集、更新、完善辖区内基本信息数据,全面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向当地护路组织和路地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涉路治安信息,及时收集上报爱路护路突出典型事例。

五、开展铁路巡查看护工作,与铁路安保队伍形成巡护合力。将辖区内铁路作为日常治安巡护重点,在重点敏感时期组织工作站成员,地铁护路力量加强巡查看护力度,切实建设管理好铁路沿线反恐防范联防联控区。

六、应对处置涉铁突出案事件。针对突发涉铁警情,做好日常应对准备、快速处置工作,把危害降到最低,同时要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定期例会制度。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站长、副站长及成员代表参加,重点传达上级精神,通报近期情况,分析铁路沿线治安和铁路运输安全形势,部署重点工作。遇有重大涉路问题和重要护路任务时,随时召开会议。

二、公安进站制度。路地公安民警经常进站,有条件可以驻站,协助站长开展工作。了解社情民意,帮助解决问题,对巡护人员进行培训,按时参加工作站例会,通报辖区涉路治安情况,指导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涉路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三、铁路巡护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巡逻防控方案,将管内铁路纳入辖区治安范围。“三支力量”无缝对接,定人、定点、定时段开展交叉、互控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置,重要敏感时期,增派巡护人员,加密巡护次数,延长巡护时间。

四、宣传帮教制度。定期组织辖区网格员、义务护路队员、信息员及有关单位人员,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上门上户常态化开展工作,面对面向村民宣传,签订安全告知书,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五残人员等重点人员及监护人要落实专人帮教、监管。

五、两个排查制度。充分信托综治中心和网格化管理,经常性开展涉路矛盾和治安隐患排查,特别是对管内的铁路沿线精神病患者、性格偏执人员、有上路危行史人员、尤其是对社会不满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按照治安风险管理要求,建立问题库,向上级部门、路地公安机关及铁路相关单位报告,积极参与、支持管控整治化解工作。

六、治安信息通报制度。按照“互通有无、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做到“五通报”:互通报管内敌社情治安形势和针对铁路的不安定因素及涉铁矛盾纠纷;互通报铁路运输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相关要求标准;互通报货盗、拆盗、割盗犯罪的规律特点;互通报摆障、石击列车等危及行车安全案事件及易发生人横穿线路的重点时间、重点区段;互通报掌握的沿线“五残”、放牧、顽劣儿童、受打击处理的重点人员、以及非法冶炼收购网点、违章建筑、非法取沙等重点治安隐患。

第5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

一、建立有效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机制。

二、抓好专兼职护路队伍建设,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铁路护路联防。

三、协助路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种涉路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铁道“双示范”活动,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制度

一、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正确处理好地方与铁路、地方与驻地单位、驻地单位与铁路的关系,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要在共创安全文明铁道“双示范”活动中:

1、街道(社区)每月召开一次铁路沿线驻区单位会议,有关领导要参加会议,针对铁路沿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2、要按创建责任书的条款,逐条对照检查落实。

3、要共同研究制定铁路护路宣传方案,对本单位内部干部要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4、创建活动中,要深入基层,亲临铁道沿线了解实际情况,并针对突出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5、搞好信息反馈,做好会议记录,通报本单位铁路护路工作情况及安全文明铁道“双示范”创建工作。

二、铁路护路联防队执勤巡逻制度

1、执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护路联防队员安全管理规定》。

2、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上路执勤巡逻。

3、执勤人员上路执勤巡逻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规定的执勤标志,手持规定的执勤械具。

4、执勤人员在执勤巡逻过程中,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十看十注意",发现与制止危及铁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不法行为。

5、遇有突发事件或意外险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领导部门报告。

6、在执勤巡逻中,不得擅离线路,随意脱离。

7、在执勤巡逻中,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做到依法巡逻,文明执勤,礼貌服务,严禁违法乱纪,越权执法。

8、在执勤巡逻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9、认真填写执勤巡逻日志和案件处理结果。

10、对于在执勤巡逻中遇到的刑事、治安案件、突发事件、发现的治安隐患、报告与处置情况,应认真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时间(月日时分)、地点(属地位置、线别区段、上下行线、公里米数)、案件、情节、损失危害、原因分析、建议、报告人员。车站街办事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委员会

主 任:高向阳(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副主任:鲁建辉(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成 员:王建文(车站街派出所所长)

李川杰(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张秋峰(办事处副主任)

韩慧荣(办事处副主任)赵巍泽(办事处副主任)

杨 勇(办事处武装部长)

李 佳(办事处综治办主任)

张志先(办事处教办主任)

张舒丽(办事处计生办主任)

宋安梅(办事处劳保所所长)

吕俊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宋刚刚(办事处安监站站长)

翟红霞(铁路社区主任)

李玉荣(向阳社区主任)

王银凤(车站社区主任)

王玲珍(建设社区主任)

张丽萍(临汾市第二小学 副校长)

程俊民(临汾市第一实验中学 副校长)

王俊玲(临汾市育英小学 副校长)

张敏娇(临汾市第三小学 副校长)

下设办公室:

主 任:韩慧荣(兼)成 员:李 佳 杨 丰

协管人员:崔永乐(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人员)王 康(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人员)

第6篇: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

1、建立有效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机制。

2、抓好专兼职护路队伍建设,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铁路护路联防。

3、协助路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种涉路的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活

动,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制度

1、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正确处理好地方与铁路、地方与驻地单位、驻地单位与铁路的关系,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要在共创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活动中:

⑴街道(社区)每月召开一次铁路沿线驻区单位会议,有关领导要参加会议,针对铁路沿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⑵要按创建责任书的条款,逐条对照检查落实。

⑶要共同研究制定铁路护路宣传方案,对本单位内部职工要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⑷创建活动中,要深入基层,亲临铁道沿线了解实际情况,并针对突出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⑸搞好信息反馈,做好会议记录,通报本单位铁路护路工作情况及安全文明铁道走廊创建工作。

2、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情况通报制度

安全文明铁道走廊创建活动中,要定期通报各种情况:

⑴对于在铁路护路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表扬。

⑵对铁路护路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负责,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受通报的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区综治办。

⑶本单位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因矛盾纠纷引发的不安定隐患和问题,涉及职工利益造成职工产生抵触情绪的,要报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的综治机构、区综治办以及主管部门,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

⑷对铁路沿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解决。凡不能解决的,要向区综治办和上一级部门反映,以保证及时解决,同时要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⑸对在创建工作中不注重配合、不注重落实的,要及时进行通报,造成后果的要按有关条款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3、铁路护路联防队执勤巡逻制度

⑴执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护路联防队员安全管理规定》。

⑵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上路执勤巡逻。

⑶执勤人员上路执勤巡逻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规定的执勤标志,手持规定的执勤械具。

⑷执勤人员在执勤巡逻过程中,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十看十注意",发现与制止危及铁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不法行为。

⑸遇有突发事件或意外险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领导部门报告。

⑹在执勤巡逻中,不得擅离线路,随意脱离。

⑺在执勤巡逻中,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做到依法巡逻,文明执勤,礼貌服务,严禁违法乱纪,越权执法。

⑻在执勤巡逻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⑼认真填写执勤巡逻日志和案件处理结果。

⑽对于在执勤巡逻中遇到的刑事、治安案件、突发事件、发现的治安隐患、报告与处置情况,应认真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时间(月日时分)、地点(属地位置、线别区段、上下行线、公里米数)、案件、情节、损失危害、原因分析、建议、报告人员。

第7篇: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精)

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

1、建立有效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机制。

2、抓好专兼职护路队伍建设,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铁路护路联防。

3、协助路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种涉路的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活

动,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制度

1、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正确处理好地方与铁路、地方与驻地单位、驻地单位与铁路的关系,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要在共创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活动中:

⑴街道(社区)每月召开一次铁路沿线驻区单位会议,有关领导要参加会议,针对铁路沿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⑵要按创建责任书的条款,逐条对照检查落实。

⑶要共同研究制定铁路护路宣传方案,对本单位内部职工要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⑷创建活动中,要深入基层,亲临铁道沿线了解实际情况,并针对突出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⑸搞好信息反馈,做好会议记录,通报本单位铁路护路工作情况及安全文明铁道走廊创建工作。

2、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情况通报制度

安全文明铁道走廊创建活动中,要定期通报各种情况:

⑴对于在铁路护路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表扬。

⑵对铁路护路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负责,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受通报的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区综治办。

⑶本单位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因矛盾纠纷引发的不安定隐患和问题,涉及职工利益造成职工产生抵触情绪的,要报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的综治机构、区综治办以及主管部门,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

⑷对铁路沿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解决。凡不能解决的,要向区综治办和上一级部门反映,以保证及时解决,同时要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⑸对在创建工作中不注重配合、不注重落实的,要及时进行通报,造成后果的要按有关条款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3、铁路护路联防队执勤巡逻制度

⑴执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护路联防队员安全管理规定》。⑵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上路执勤巡逻。

⑶执勤人员上路执勤巡逻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规定的执勤标志,手持规定的执勤械具。

⑷执勤人员在执勤巡逻过程中,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十看十注意",发现与制止危及铁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不法行为。

⑸遇有突发事件或意外险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领导部门报告。

⑹在执勤巡逻中,不得擅离线路,随意脱离。

⑺在执勤巡逻中,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做到依法巡逻,文明执勤,礼貌服务,严禁违法乱纪,越权执法。

⑻在执勤巡逻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⑼认真填写执勤巡逻日志和案件处理结果。

⑽对于在执勤巡逻中遇到的刑事、治安案件、突发事件、发现的治安隐患、报告与处置情况,应认真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时间(月日时分)、地点(属地位置、线别区段、上下行线、公里米数)、案件、情节、损失危害、原因分析、建议、报告人员。

第8篇:海东县专兼职管理人员及铁路护路联防队伍教育培训计划

海东县专兼职管理人员及铁路护路联防队伍

2013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铁路沿线各乡镇、个护路队:

根据省、市护路办工作安排,并结合我县铁路沿线治安状况的实际,为进一步促进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护路联防专、兼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目标

通过学习贯彻《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电气化铁路安全常识》、《海东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常态化工作机制》、《关于开展创建平安铁路示范市、县(市、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增强铁路运输安全法制建设的意识,全面掌握条例中的基本精神和重要制度及相关规定,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增强在推进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规范化、法制化进程的自觉性,为铁路跨越式发展和建设平安和谐海东作出贡献。

二、培训对象

铁路沿线乡镇分管护路办工作人员,各乡(镇)兼职护路干部、专职护路队员。

三、培训内容

学习《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电气化铁路安全常识》、《海东县矛盾纠纷

“大调解”常态化工作机制》、《关于开展创建平安铁路示范市、县(市、区)活动的通知》、《省、市、县2013年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要点》。

四、培训时间

计划于5月初前完成年度培训工作。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汇报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计划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总结(共5篇)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汇报材料

春运期间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汇报材料

本文标题: 专职护路联防队伍岗位职责(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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