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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作者:夜风月随8633 | 发布时间:2023-03-23 10:00:4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基层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暨如何切实发挥镇(街)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

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基层法治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法治的成败。我县不断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建立基层党委法治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镇(街)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难点堵点。课题组就齐河县推进作基层法治建设,切实有效发挥镇(街)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用,科学研判形势,深入基层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镇(街)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立情况

(一)听令即行,迅速部署安排。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镇(街)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各方力量推进镇街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不断向基层延伸,接到上级文件要求后,齐河县委依法治县办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至各镇(街)党(工)委,明确工作具体要求及完成时限等,确保任务扎实有序开展。县委依法治县办充分发挥指导推动作用,多次向市委依法治市办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工作支持和指导,并学习借鉴省内县市区先进经验,制定了《关于设立全面依法治镇(街)委员会的参考方案》,对机构设置、会议召开、文件制发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明确,并安排人员对具体环节开展指导,为镇(街)工作提供了指南。同时,明确专人定期对各镇(街)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通报,倒逼了责任落实。

(二)建立机制,实现机构全覆盖。2021年10月,经县委常委会审议,印发《中共齐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意见>》(齐法委发〔2021〕11号)。各乡镇(街道)充分认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统筹各方力量推进基层法治建设,2021年12月,15个乡镇(街道)均建立党委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及办公室,作为乡镇(街道)党委依法议事协调及内设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镇(街)重大法治事项、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镇(街)各项工作。实现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组织机构全覆盖,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三)真抓实干,确保任务落地。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实行分工负责机制,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任主任,镇长(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任委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党(工)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和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安排,推动了任务落实。司法所长切实担负工作责任,按照全县总体安排,结合各辖区自实际,牵头起草委员会成员名单、工作规则、工作细则、年度工作要点等,认真筹备召开会议,保障了任务真正落实落地。依法治镇(街)办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察”的工作职责,负责依法治镇(街)领导小组的各项日常工作,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调度便捷、运转高效的镇街法治建设体系,高位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

二、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一)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实现实体化运行。各乡镇(街道)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切实发挥法治议事协调职能作用,全县15个镇(街)党(工)委法治建设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每年召开2次委员会会议,研究本单位法治议题,部署法治工作;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为内容的学习活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镇(街)各项工作。

(二)创新建立“网格+执法”二元融合模式。为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的“权责分离、多头执法、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我县凝聚治理资源,整合执法力量,推动中心下移,创新“网格化服务管理+乡镇综合执法”二元融合模式,建立“权责统一、高效便捷、保障有力”的工作体系,实现基层问题就地解决。县级层面成立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出台《规范齐河县综合执法联系会议制度的意见》。镇街层面,设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和综合执法办公室,实现物资、制度保障到位。县直12个部门分别与各镇街政府签订《行政管理委托书》,梳理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032项。规范下放事项,确保“放得下”;规范培训内容,确保“接得住”;规范执法流程,确保“管得好”。通过“齐河网格APP”,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对反映的涉及执法事项,坚持有情必接、快速反应,建立“县直部门一小时处现场”工作制度。对疑难复杂事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在执行法律法规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争议。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乡镇综合执法互为补充、互相配合,起到了“1+1>2”的成效。

(三)持续壮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快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步伐,在首批获评3个“枫桥式司法所”基础上,已完成剩余所有10个司法所的软硬件创建任务。持续壮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新设立了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调解室,2021年12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选聘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通知》,从全县各乡镇(街道)公益岗、劳务派遣人员中各推荐选聘2名以上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专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建立起了35人的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全年投入200余万元,新选聘3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基层调解力量。今年以来我县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25件,有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的水平和能力。

(四)培育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自2021年以来,齐河县扎实开展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从村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退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中选拔一批有文化、有威望、有素质、有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加入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持续推动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需求。目前,全县已培养“法治带头人”968人,“法律明白人”2687人,实现县域网格全覆盖。充分利用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等开展法治培训,采用“以案释法”形式,重点宣讲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将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专项培训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典型培育同步推进,打造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

(五)强化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将法治文化的触角延伸至群众身边,齐河县结合乡村文明建设,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同步进行,依托乡镇政府驻地文体活动场所,打造法治文化广场15处,设立以宪法、民法典、常用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成为一道道独特而靓丽的法治文化风景线。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在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加入法治文化元素,设立法治宣传栏、普法书屋等村级法治文化阵地800余处,覆盖率达85%以上。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评选、推荐“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必备条件,要求至少建有1处固定的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法治凉亭、法治广场、法律图书角、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30余处。全县法治文化阵地不断拓展,法治文化更加深入地融入到群众日常生活中,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养成遵法、守法意识。

(六)实现全县域可办、跨区域通办的“县镇同权”综合改革。我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全力支持经济功能区和中心镇建设发展,围绕“县级审批服务事项在园区全部实现”的目标,印发《关于开展“县政同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点)》,于2022年2月23日在开发区(晏北街道)、祝阿镇(生态城)分别设立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晏北街道)分局、祝阿镇(生态城)分局,具体承担辖区内涉企审批服务事项的综合受理、综合审批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职能,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在园区、镇街就近办、一次办,推进审批权限前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整合基层力量,选取祝阿镇、华店镇、晏城街道开展底线工作机构整合试点工作,夯实工作责任,推动基层底线工作由“单兵作战”向“系统集成”转变,进一步提升底线工作标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明确由综合执法办公室统筹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在管辖范围内具体行使行政检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提请行政处罚权等权力,生态环境、应急、司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县级执法部门原则上安排人员常驻集中办公,县直其他执法部门一并按要求参加乡镇(街道)组织的执法活动。

三、基层法治建设及镇(街)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运行存在的问题

构建基层法治建设新体系“困点”较多,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技术支持和人才支撑等方面“堵点”陆续显现,特别是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人员不齐、水平不高、不能专职专事的问题亟待解决,制约了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大步前行。

(一)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各乡镇(街道)虽建立了党委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及办公室,成立了依法治镇(街)领导小组,但个别乡镇(街道)在具体的实施中只是发发文件、开开会议了事,流于形式。在研究法治建设议题时,不充分、不深入。

(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力量薄弱。依法治镇(街)领导小组成员自身有具体明确的本职工作,且精力有限,兼职当成员并积极履职存在顾此失彼、难以兼顾的问题,影响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在日常工作中乡镇(街道)涉及法治建设问题,大多由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办理,存在“小马拉大车”的问题,各项工作成效不尽人意,严重制约了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快速提升。

(三)重视程度不高。个别镇街对法治建设存在重视程度不高,部分基层干部“重经济建设,轻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片面认为法治建设是软任务。没有把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当做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对于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缺乏扎实有效的贯彻措施。

四、充分发挥镇(街)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进一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聚焦“关键少数”,增强法治建设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基层党员干部是推进基层法治的主力军,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发挥好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自身法治意识,遵循法规法纪,加强自身法律素养。注重培养干部法治思维,熟悉运用法律武器,在处理各种矛盾时,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法服人。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力量作用,全面参与乡镇(街道)法治建设。

(二)聚焦指导支持,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县委依法治县办定期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依法治镇(街)委员会法治议事协调结构作用的通知》,指导其更好的发挥作用。分阶段、分时间指导依法治镇(街)委员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法治问题、部署法治工作、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要求其对开会及学习活动在微信公众号或县政府网站部门专栏进行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切实发挥法治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的工作机制,形成各乡镇(街道)依法治(街)的良好氛围。

(三)聚焦考核评价,推动制度落地落实。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将基层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等指标体系,将依法治镇(街)委员会作用发挥情况列入年终法治建设考核分数,努力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体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切实增强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自觉性,确保上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把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

(四)聚焦精准施策,助力基层法治建设。法治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各乡镇(街道)要把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统一部署,细化任务,组织人员,安排经费,抓好落实。必要时设置专门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并结合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的制度机制。量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举措,聚力解决在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存在的人员配备不合理、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为强化基层法治供给保障规划了清晰的工作路径,切实解决基层法治建设难点。

(五)聚焦基层治理,提升现代化水平。坚持党建引领,围绕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服务精细化、治理智能化等方面,提升我县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打造线上线下相统一的全域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集指挥调度、风险预警、事件处置、科学决策等功能于一体化的综合指挥平台,入住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健全综合执法队伍,将执法力量全部下沉到网格,实现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强化对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加强“智慧调解”系统应用,加大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投入力度,到年底力争实现100%达标。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非诉形式推动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化解。

齐河县将以全面依法治镇(街)委员会的成立为契机,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树牢“扎实、落实、务实、实效”的工作作风,努力提升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夯实法治建设的基层基础,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韧劲,为全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齐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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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基层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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