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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调研报告(共5篇)

作者:yes_wu | 发布时间:2020-08-08 07:01:2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某担保公司调研报告

公司开业前市场调查报告

为筹备好XX担保公司开业,找准公司业务拓展的切入点,2018年 月 日至 月 日,公司业务副总经理XX、业务部XX、风险管理部XX组成调研组对县内X家银行和X家县属国有投资公司开展走访调研。现将调查走访情况总结如下:

一、走访调研开展情况

(一)、县内银行机构调研走访情况

2018年 月 日至 月,调研组逐一走访了 家银行。调研组围绕各银行的合作意向、对担保公司的准入和授信条件、担保放大倍数、保证金收取与管理、存款利率、与县属国有投资公司和其它担保公司合作情况以及与我公司今后的业务合作方向等方面与各银行的主要负责人与业务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1、对于与我公司的合作意向事宜。调研组了解到,除了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 家银行因本行自身政策影响外,其它X家银行都表示可以与我公司开展战略合作。

2、对于准入条件面。当前各银行为防范风险对于民营担保机构合作政策较紧,一般不开展业务;但对于国有资本背景的担保公司都可以在评级的基础上开展合作,只是各行对于评级的具体把握上不尽相同,全国性国有银行评级标准相对较严格,如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根据以往操作实践提出需要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才能开展合作;而地方性商业银行如XX农商行、XX银行、XX村镇银行合作门槛相对较低一些,公司当前即可以准入申请授信。

3、关于授信管理方面。各行的授信额度基本上是根据评级条件来由总行确定,根据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各行反映授信额度一般在五千万元到一亿元之间;担保放大倍数根据评定的等级,低的在1-3倍,高的可以达到5-8倍;目前合作意向较高的XX农商行已经向省联社提出5-8倍放大倍数的申请资料,XX银行、XX村镇银行也表示可以向总行申请5-8倍的放大倍数。

4、关于保证金管理方面。对于保证金铺底方面,只有XX农商行、XX银行、XX银行提出了1000-2000万元的铺底要求,其它银行不需要;对于保证金比率,各行普遍提出的标准是按担保贷款额度的10%核定;对于保证金利率的计算,各行规定也不一,有的不计息,有的规定按活期计算,还有的可以按定期计息。

5、关于风险分担方面。XX村镇银行提出来可以分担10%的风险,其它各行目前一般不承担担保损失风险。

6、关于存款利率问题。各行对于存款利率是根据央行基准利率视情况而上浮,最高上浮不超过55%;可采取活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结构化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单等多种形式;存款利率以XX银行、XX农商银行、XX村镇银行相对有优势。

7、与县属国有投资公司合作情况。目前除XX农商银行等少数几家银行未与县属国有投资公司有存量业务合作外,各家银行都有业务往来;近期有XX银行、XX银行、XX银行、XX银行几家银行开展了贷款业务。

8、与担保公司合作情况。目前县内银行合作的担保公司主要是XX担保公司和XX担保公司;原来与民营担保公司如XX担保公司、XX投资担保公司也有合作,后因多次出现担保风险后不能履行代偿责任而终止合作。

(二)、县属国有投资公司走访情况

目前,我县国有投资资公司主要有X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县建投公司)、X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下文简称县交建投公司)、X县农业建设投资公司(下文简称县农建投公司)、X县文化旅游建设投资公司四个单位(下文简称县文旅投公司)。调研组在前期与县内各家银行交流时了解到的各公司的部分情况基础上,于2018年X月X至X日实地走访了X家公司,与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投融资业务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交谈。

1、各公司重点合作银行以中农交建四大国有银行、XX农商行、XX银行、华融湘江银行等为主。目前县建投公司、县交建投公司在银行的贷款额度已使用完,各公司与XX村镇银行、XX银行也有业务合作;县文旅投公司目前在与XX银行、XX银行对接融资;各公司根据过往合作记录反映,XX农商银行、XX银行、四大国有银行合作门槛高,审批流程长。

2、各公司主要融资方式。各公司作为政府投资公司,没有实体项目,流动资金贷款难操作且额度小;主要是项目贷款,融资额度大;融资方式有担保贷款,也有融资租赁、信托、资管计划等非标业务;担保贷款担保方有市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也有各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

3、为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的管理,国务院及人民银行近年来接连出台一系列政策。综合各公司业务开展实际情况,银行对与国有投资公司合作持越来越谨慎态度,尽管各公司未进入银行系统的平台公司目录,但各银行在实务操作中视同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对待,融资相比以往更加困难,今年以来落实的新增贷款极少。

二、走访调研取得的主要认识

1、通过走访,与各潜存合作对象建立了初步的工作关系。各银行和国有投资公司对我公司有了初步的认识,为下一步业务拓展打下了基础,同时达成了宣传推介公司的目标;

2、通过调研,进一步锁定了公司近期的主要合作对象。其中银行方面可以将XX农商行、XX银行、XX村镇银行作为优先合作对象;县属国有投融资公司方面可以优先考虑XX公司、XX公司;

3、通过调研,进一步明确了与县属国有投资公司合作的主要方向。公司单户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适宜采取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形式,项目担保贷款难操作,且不经济;

4、通过调研,进一步明确公司当前业务工作的重点。一是要尽快完成好银行授信工作。对于合作意向较高、合作条件相对优越的XX农商行、XX银行、XX村镇银行要加紧对接工作,尽早落实授信事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对接,既要与财政、发改、经信、农业等政府投资部门的衔接,掌握第一手的潜存担保项目,更要加强与授信银行的深度对接,进一步了解各银行推出的适合各国有公司的贷款品种,从而为公司担保业务切入提供支撑。三是进一步主动对接国有投资公司,掌握国有公司与各家银行合作的最新情况,特别是业务偏好和风险偏好的变化,更好的促进我们和银行的合作。

三、对公司下阶段工作建议

(1)、各银行对担保公司的评级非常严格,影响评级的因素不但有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大小,同时也要看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是否有抽逃现象,一些银行甚至实行“资本穿透”原则,还要考察股东的资产负债情况,公司应加强资本金管理,提升公司的信誉等级。

(2)、公司注册资本相对较小,与XX担保公司同台竞争,要扬长避短,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公司要充分利用扎根县域的人文、地理、政策、信息等优势,合理确定目标市场;为弥补公司资本金较小的不足之处,可以考虑采取联保、与财产保险公司以及其他再担保公司合作等方式提升公司担保能力;要搞好业务创新,拓宽业务品种,在做好传统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向银行出具安慰函或保函等形式,为国有投融资公司提供增信服务,还可以为国有投融资公司发债提供担保。

(3)积极稳妥拓展的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业务,增强公司中长期发展能力。根据国家政策导向,融资性担保公司以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服务方向。公司要围绕XX县委政府决策精神,在业务团队专业、业务操作成熟的基础上,积极对接国家、省市各项扶持政策,服务好XX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为XX主导产业,XX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示范园、特色小镇建设提供服务。

(4)、建议县委政府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机制。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风险,由融资担保机构、当地人民政府和合作金融机构合理分担。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融资担保机构上年末在保余额的5‰安排代偿补偿专项资金,实行差额提取。各县市原则上按照代偿额的20%,对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代偿进行补偿。

(5)、建议XX县委政府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准公益金融机构,在保本微利和经营可持续前提下,要着力降低融资成本,担保费率原则上不得高于2%。按照《XX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不考核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盈利要求,主要考核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放大倍数、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在保余额占比、担保损失率等,盈利应留存公司作为风险准备金或用作增加注册资本。

X县XX融资担保公司 2018年XX月XX日

第2篇:市融资担保行业调研报告

担保行业调研报告

摘要:市担保行业的行业现状窘境突出,为促进目前市担保行业的状况,利用市场广大、前景可期、政策有利、便于发展的有利条件,摆脱小额贷行业竞争、市银行业的制约、市级政策环境相对不足等不利因素,结合实际就本市担保行业发展做出了利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理顺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企业之间的关系;尽快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等配套资金等建议。

关键词:担保,调研报告

多年来,为切实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优化信贷结构和资源配置,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国家积极鼓励担保业发展,使担保行业迅猛的发展起来,并在金融市场上发挥出自己的重要作用。各地政府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各自担保企业发展,并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促使担保行业发展壮大,并利用之较好地化解了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有力推动中小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融资环境。为切实解决我市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资金难题,改善本市金融环境,就本市的担保行业做了一次调查,现将对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担保行业现状

我市原有担保机构11家,2010年以来,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对担保行业进行了整顿,现存担保机构仅有3家,其三家担保公司分别为A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B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C中小型企业信用担保中心。A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多年前就因运营不利累计代偿827万元,2005年以来只收不保。B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但目前因无合作银行,无法正常运营。C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本级财政出资建立的担保机构,是县财政局属事业单位,注册资本金1万元,不收保费无盈利目的,只对本域内的企业担保,其组织结构不健全,经营模式也不符合商业模式,不但不放大,贷款担保时,还需在合作银行存放贷款额度的110~120%的存单。

二、我市担保行业发展有利因素

1、市场广大,前景可期

基于目前我市担保行业的现状,可以说担保行业在我市还是白纸一张。依据工信部下发的调查问卷统计,全地区29462户中小企业中,资金需求满足度(资金需求得到满足的中小企业户数/中小企业总户数)仅为0.91%,资金缺口在190亿元以上,上半年,全市9家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668.04亿元,同比增长18.63%,比年初增长72.8亿元;其中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47.44亿元,新增贷款33.7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5亿元。相对于现存的三家担保公司,可以说没有,也就是说,**的担保市场是一块处女地,具有巨大的开发价值。据估算,仅是建设银行一家今年就有14亿元左右的融资需求因为企业自身的资质不足无法获得贷款的入门资格,也就是说银行根本不给于考虑,可见市场需求。目前的**经济状况与发达地区、发达国家的经济状况相比较,然后从发达地区、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从经济规律角度分析不难发现,在**的下一步经济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金融市场的发展繁荣,进而可以得到**担保行业的发展走向与趋势。截止2010年底,成都市备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83家,注册资本总额110.29亿元,实现新增担保贷款额111.34亿元,在保企业14091户,中小企业在保余额372.34亿元。通过此数据不难发现担保机构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在省内,**市是在担保方面工作成绩领先,近几年**市的经济实力增长在省内也是有目共睹,虽不能说是担保方面工作领先造就**市的经济实力增长,但可说担保方面工作是盘锦市的经济实力增长提供了的有力支撑点之一。随着我市经济发展的需求和领导的关注,**市的担保行业前景可期。今年,***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在我市分别成立了机构,这也代表了投资人对于我市市场的认可。

2、政策有利,便于发展

近几年,国家、省陆续出台多个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运营,其中就担保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问题的意见》(财金〔2003〕88号)、《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国办发〔2006〕90号)、(几个省内文件),等文件,从中不难看出如今的政策导向。有利的政策扶持条件,将极大地便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我市担保行业发展不利因素

1、小额贷的竞争

随国家金融政策的进一步改进,对待民营资本的灵活运用,在担保行业放开后,又放开了小额贷款的限制。小额贷的出现无论在投资资源上还是在市场上都对担保行业形成了有力的竞争。

由于国家在鼓励担保行业的同时也对担保机构的运营进行了一些规定,使得担保机构的盈利水平远不如小额贷机构的盈利水平。尽管据小额贷款公司业内人士计算,按照目前5%的营业税和25%的企业所得税的税负计算,一家注册资本为2亿元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并能充分用足贷款规模、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其年盈利水平约为1500万元左右,而税负总额则将达到800万元。广东省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表示,“小额贷款公司税负利比偏高,一般超过一般企业的50%。但是目前的中小企业管理现状使得很多企业利用假账漏税。**目前的中小企业财务制度状况据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的调查结果显示:近三成的小企业没有财务账,有财务账的企业中部分还准备了内实、外虚两套账。此类情况,做假账大部分企业应该不愿透露此信息,所以可见此类现象的严重。而对于担保公司由于前三年的免征营业税,以及因开展业务需要与银行合作,使之基本上不存在假账、更不用说无帐的现象。

并且,担保需要与银行合作,放大倍数还受银行制约,开展业务的繁琐程度也大于小额贷。同样出自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的调查结果显示:43.35%的中小企业认为银行的审批流程复杂,手续繁琐。并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所以,前期放大倍数的制约,加之审批手续相对小额贷的繁琐,使得担保行业的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2、**银行业的制约

目前,**市的各个银行包括**市商业银行、农村信合在内,由于内部系统、内部管理和体制等原因一直未与担保公司开展合作,并且没有对担保公司进行评级授信,对于担保机构的支持从态度到政策上都远远不够。首先,**市担保行业的现状使得**银行业对于此行业没有什么重视。其次,**银行业为了规避风险对于合作的担保机构资格要求较高,很难符合**的现实。尽管各银行对担保公司的准入条件不一,但大部分要求注册资本要在1亿元、甚至2亿元以上(货币出资要占注册资本的80%以上),对公司管理、风险管理、财务制度、资产结构都有严格要求。另外,各自不同的个别要求。如担保公司与本银行员工不存在关联关系;原则上优先考虑地市级(含)以上政府投资组建并控股的专业担保公司;担保企业必须提供金融类财务报表(而担保公司大多是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技术人才不低于从业人员的30%;要通过内部评级达到AA级以上;要取得备案管理机关发放的《备案证》;等等。还有的本市银行根本没有考虑此类问题,对于担保机构资格的准入条件没有明确的标准。

并且各行都有自己的信用评定标准和条件,没有专门统一的信用等级评定机构对担保公司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无形中加大了担保公司的经营难度,更不用提银行分担代偿发生的责任方面了。北镇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就是一个摆在面前的例子。

3、市级政策环境相对不足

尽管国家、省有多个关于鼓励、支持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但是,**市目前对于此方面的政策支持远远不够,特别是对于担保公司最关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未设立,而市本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没有,国家和省级的配套资金支持就不考虑,对于民间投资人的投资意向阻碍尤为严重。

目前,**市对于担保行业的政策支持少,资金扶持没有。所以,**尤为需要本级政府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以改变担保行业相对不良的政策环境。

四、建议

1、尽快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等配套资金

为了加快本地区担保行业的发展进程,为担保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迅速落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等配套资金的设立,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

同时,相应的政策环境可以增强行业的招商引资资本。

2、建立金融机构工业企业信贷奖励资金

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特殊的商业运行企业,地方政府没有管理权限,但是,为了触动银行金融机构,激发其本身的能动性,建议依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克服财政困难,建立金融机构工业企业信贷奖励资金。

3、利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理顺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企业之间的关系 与人民银行协调,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以信用记录、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用管理系统,并积极向上争取有关政策使担保公司能够共享该信息,充分掌握受保企业的信用情况,以利于开展担保业务。理顺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关系。

同时,针对企业根据建立企业信用体系的需要;加强制度管控,减少经营制约的角度;以无错不扰,有错必纠的原则。建议由中小企业局出台针对本区域的信用管理规定,引导企业良性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中小企业局指导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财务制度(可参考金融机构的有关要求),促进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特别是财务制度的规范化管理,采取措施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全市中小企业规范有序运营。管理规定可以采取“罚奖平衡,政府补充”的方法,也就是错的要罚,好的要奖,都好了政府从财政列出资金奖励做的更好的。并将管理情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范围,同时与人民银行等联手建立统一的评定体系。即可提高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又可理顺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4、国有出资,商业运行,引领行业发展

鉴于目前**担保行业的窘境,以及加强本市工业发展的行业布局与产业引导,为**经济的腾飞提供保障条件,建议由国有资产出资成立的担保公司,引领**担保行业的发展。但是,为防止政治干预,出现高代偿的现象,国有资产尽量占少部分股份,控制在40%以下最佳,或出全资以托管等形式处理。保障担保机构的商业化良好运行。

5、联合分担,促进发展

建立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企业四位一体的联合分担机制。如某企业欲贷款1000万元,自身可抵押资产实际市值2000万元,但银行认证1000万元,给予的贷款额度为600万元,但其市场前景非常看好,运行可行性高,盈利几率大,符合本市行业布局与产业发展,可以通过四位一体的方式给予贷款发放。发生代偿时,企业负责所能担负的全部责任,之外的代偿部分,担保机构负责75~80%,银行负责10~15%,政府负责10%。并且为了保障代偿资金充足,担保机构与银行从四位一体方式下的营业盈利部分拿出10%作为备用金,政府也从四位一体方式下的企业税收中抽取5%,最高额不超过企业贷款额的2%作为政府代偿备用金积累。

五、不足之处

本文由于作者的水平和资料掌握程度限制,存在很多不当或不到之处,敬请谅解。在此主要是因为**市的担保行业现状,对于担保行业中的业务开展种类、运行有效方式、经营难点、市场开拓等问题没有纳入本文的调研之列。如业务开展种类不是只有贷款担保,还有其它像票据承兑担保、贸易担保、项目担保等担保业务,如何促使担保公司迅速展开此类业务等担保公司运营后的问题。

同时,对于一些共性的问题,也只是简单点出或没有说明,因为此类研究已经多有对策,本人也没有什么新意,故没有在文中列出。

最后借用别人的几句体会作为本文的结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是基础;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是关键;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是保障;加快担保体系建设是支撑;加快担保模式创新是动力;加大人才培养和提高素质是根本。”我市还需加上:奋起直追是时势需求,紧抓实落是解决手段。

参考文献:

1、《关于成都、德阳担保行业发展的考察报告》 源自德阳公共信息网,由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公开

2、《关于担保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137331003 百度文库

3、《担保业发展与盈利模式》 米险峰 北京大学中小企业促进中心

4、《中国小企业融资状况调查》 黄孟复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5、《**调查》2011年第十四期 国家统计局**调查队

第3篇:担保业合同监管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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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房地产、汽车等大型商品按揭贷款销售政策的推行,各类专业担保公司越来越多,涉及日常商品交易行业60多个,为消费群体分期付款购物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存在适用格式合同违法违规现象。其中,银行放贷指定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在合同中强行加入霸王条款等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借贷人员的合法利益,扰乱了担保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也引发了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商业贿赂问题,给基层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压力,亟需引起各级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当前担保行业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市工商局对全市41家重点担保企业以及下辖设立的256个营业网站进行了排查,检查各类担保合同580份,发现当前担保企业与借贷人员签定的合同中主要存在6类问题。

(一)提前兑现反担保,变相推脱担保责任。部分存在反担保的担保合同中,担保公司要求反担保的保证人直接或间接提前承担反担保责任,而根据法律规定,担保公司只有先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才有权向反担保的保证人追索反保证责任。因此,此类格式条款属于变相推脱担保责任,将本应由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推向了反担保人。如部分合同规定:“无论何种原因,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反担保保证人在接到保证人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向贷款人立即支付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二)责任约定不平等,损害消费者利益。当前,多数担保类格式合同未约定经营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仅约定消费者的违约责任,权利义务约定明显不对等。如:“以下情况构成甲方在本合同下的违约:(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事项,未及时通知乙方:

1、住所变动、工作单位变更及人身发生意外重大事项的;

2、甲方为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债务提供保证、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债务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它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保证责任的。”这种情况仅规定了消费者的违约情形,实际上排除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

(三)加重违约金额度,转移正当担保风险。违约金是约束合同双方当事的重要手段,为了给被担保人施加足够的威慑力,将违约风险降到最低,部分担保公司在合同中对消费者规定了超过法律限度的违约金额。部分合同内容规定:“借款人延迟还款导致保证人代偿的,必须向保证人承担代偿金额20%的违约金,就延迟履行部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向乙方支付延迟还款的违约金。”同时,提供担保服务需要担保公司依法承担适当的担保风险,这是担保行业特有的性质,但越来越多的担保公司违规转嫁风险责任。担保公司通过在担保合同中规定:“债务人未按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造成保证人不能解除担保责任的,增加一倍收取担保费,并由贷款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四)制定格式霸王条款,排除消费者应有权利。1.有的担保公司采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如:“甲方有如下权利:……在本合同签订前提出任何修改的权利”,合同一旦签订,就失去了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权利。2.多数担保合同利用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方式的选择权利,以及诉讼管辖等权利。如:“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担保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车贷类担保公司利用格式条款指定保险公司及保险范围等,在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的同时,也会加重消费者的费用负担。如:“甲方抵押给贷款银行或乙方的抵押物为机动车的,必须不间断地到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4.某些担保公司利用格式条款剥夺对方抵销权、抵押物处置权等其他享有的权利。如:“债务人提供的保证金不因任何事由受任何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要求返还,法院查封、法院强制执行、税务、工商、土地等政府部门的查扣。”这显然违反有关法律依据,无论何种情况下,优先受偿的应是国家税收。

(五)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杂乱,缺少法律依据。多数担保合同格式是由担保公司单方制定,除了收取担保费外规定了高额的违约金和惩罚性利息。同时,还规定有评审费、委托费、调查费、履约保证金、手续费、定金、催收费、评估费、抵押物处置费以及违约后的资金垫付款等等,且约定履约保证金放弃收益权,费用一旦收取基本不予退还等,上述费用全部为预收。部分担保合同还规定:“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足额交纳担保费的,保证人有不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权利,保证人所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还。”

二、强化担保行业合同监管工作的建议

针对担保合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工商监管职能,提出如下规范担保行业经营秩序的建议。

(一)积极营造相关部门联合监管的氛围。一是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制定《金融系统担保行业规范整治工作方案》,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深入推开担保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指导工作。二是积极联合媒体部门,在新闻媒体开辟了专栏,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宣传《担保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详细介绍对担保行业整顿情况,提升消费者自我抵制霸王条款的意识。三是强化社会宣传与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邮箱,坚持“三个结合”即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对消费者宣传与对经营者宣传相结合、媒体宣传与其它形式宣传相结合,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二)推行规范与打击相结合的制度。一是,坚持行政指导先行,规范为主。按照“实行查处与引导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行行政指导”的原则,坚持做好“三个依托”工作,即依托日常监管职能,促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托工商行政管理的综合职能,促使经营者增强诚信守法意识;依托行政处罚职能,坚持事前约谈、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通过解释、说服、规劝、警示、告诫等行政指导手段,采取面对面指导、一对一帮扶,切实加强和做到关口前移,督促加强自律。二是,重拳出击,坚决打击严重合同违法行为。坚持以房地产、汽车销售等行业为重点对象,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对经营者监督检查,抓住“要害部位”,严查合同欺诈和利用合同格式条款等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树立工商部门的执法权威。

(三)建立“内引外联”双管长效机制。一是不断强化“内引”作用。在合同科牵头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消保、消协、企业注册、公平交易、个私协等内部科室力量,凝聚成工商部门合力。二是不断强化“外联”功能。充分发挥部门牵头作用,主动联合金融办、行业协会等外部主管部门,构建齐抓共管的格局。例如,主动与金融办等部门沟通,联合下发了整治通知。积极参与银监局、金融办组织的全市金融系统担保行业规范检查活动,针对格式合同条款进行现场点评、指导并参与新修订合同的规范起草工作。

(四)健全担保行业协会自律机制。积极引导建立担保行业协会,坚持把自律与规范结合起来,通过在协会中发展党组织,不断增强协会的领导力的约束力,进一步加强担保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同时,将担保合同规范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针对房地产、汽车、旅游等行业部分重点企业,定期开展社会责任考评活动,其中合同规范程度作为评比打分标准,全面提升该行业企业主体的自律意识。

第4篇:融资性担保行业调研报告

融资性担保行业调研报告

一、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总体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广州市纳入统计范围的32家经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在2010年为广东省3941家中小企业提供了219.7亿元担保贷款,为有效缓解我省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呈现如下特点:

1、民营商业性担保占主导地位。广州市获取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融资性担保机构90余家,其中政府绝对控股的仅有2家,政府参股的有2家,外资参股的有4家,民营商业担保机构近90家,占比达到95%以上,其所占担保市场的份额也达到95%。它们的生存与发展基本上不靠政府投资,而是自觉自愿地开展信用担保业务,服务于中小企业。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广东省市场经济高度发达,民营经济充满活力造成的,充分的市场竞争使得各种市场经济主体都得到了长足发展。

2、资本实力不断增强,业务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截至去年12月31日,在32家担保机构中,纳入统计的32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平均注册资本金2.09亿元,仅有1家担保机构注册资金总额在1亿元以下,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彰显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业务拓展空间和抗风险能力亦居全国前列。

3、业务创新能力较强,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以集合中期票据为切入点,拓宽中小企业中长期融资渠道。按照 “政府牵头、财政补助、企业自愿、集合发行、分别负债、统一担保、市场运作”

1的模式组织了国家、省、市三级担保机构为5家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提供信用担保,确保了华南地区首期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于2010年5月25日成功发行,合计发行规模1.5亿元,期限3年,债项等级为AAA,发行利率创国内集合票据最低水平(3.55%)。二是以集合信托为切入点,拓宽我市中小企业短期融资渠道。2010年5月份,广州高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中小企业成功发行第一只集合信托产品。三是凯得担保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共同研究推出了担保贷款品种“创业易贷”,为无抵押物的创业期中小企业提供单笔不超过300万的贷款,有效突破了无抵押物贷款的瓶颈。

4、担保贷款比重仍偏低,市场发展空间较大。根据我们的研究,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贷款金额目前仅占整个融资担保市场的5%左右,市场潜力仍然很大。由于我市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偏少,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获批数量在沿海发达省份均属于较落后水平,因此广大中小企业从这些新型民间金融获取的融资能力非常一般。从已有十余年发展历史的担保行业来说,目前仍远不能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作为我国现有金融体系的补充与补位,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信用担保机构仍有很大的生存、发展空间。

二、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困境

1、宏观经济环境复杂,中小企业生存困难加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生存压力加大。由于通胀加剧,原材料、劳动力成本大幅上升,境外市场规模明显萎缩,税负偏重等因素的多重挤压,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整体趋于恶化。在生产制造领域,由于自身经营困难,给付能力下降,导致贸

易链违约风险上升,三角债风险存在频发可能。同时,融资渠道依然单一,民间投资活跃度明显下降,加之货币政策趋紧,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困难度明显增加,贷款成本上升幅度远超出中小企业预期,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加剧,使得主要依靠银行授信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商业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加大,业务增长受阻,部分业内经营历史较为悠久的担保机构也出现较为明显的生存压力,风险出现频率明显高过往年,直接导致其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受到限制。

2、由于全国各地担保行业市场化水平及监管措施不尽相同,外省市出现众多担保机构的负面新闻,影响我市担保机构的社会形象,使得其认可度和美誉度有所下降,开展业务难度有所上升。

三、加大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力度,开拓多种补偿方式

1、建立以政府财政为主导的外部补偿机制,推行政府贴息与担保补贴相互补充的风险弥补体系。担保机构的风险来自于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因此从源头上降低其承保的中小企业风险能够有效化解担保机构的风险。对中小企业担保贷款进行贴息或者进行担保费补贴能够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其通过担保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的积极性,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财政风险补偿资金的经济杠杆效益。另外,对于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设立担保费补偿机制,能够有效弥补担保机构通过较低收费提供较高风险业务的投资收益比失衡现象,有利于维护整个担保行业的稳定和发展的动力。

2、建立基于风险自留的内部补偿机制。由于担保机构业务发生的时限性和业务风险的滞后性,需要担保机构设立内部风险自留资金。在2010年

出台的管理办法对此有了明确的规定。此外,还可尝试设立代位代偿准备金、呆账准备金等创新型风险补偿机制。

四、促进担保行业发展的一些建议

1、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要不断优化担保机构的发展环境,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一是积极落实国家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二是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服务功能建设,构建网络金融服务体系。三是大力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推动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健康发展。

2、推进担保机构不断探索创新担保产品,完善银担合作模式。一是探索推行“四位一体”的产业园金融模式,充分调动产业园区管委会、银行、担保机构的积极性,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二是继续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集合票据担保等直接融资担保品种发展,以及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关税融资担保等间接融资担保品种。同时,加快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建设,完善再担保体系建设,推动银行业对担保行业发展的支持,打造对等业务协作和风险分担关系等。

3、加大财政和税收扶持力度。为充分调动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的积极性,提高担保机构风险防范能力,积极应对复杂经济环境对中小企业的影响,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担保机构的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省、市、区三级财政补给制度,提高补偿金额。在税收支持方面,除了营业税减免以外,希望有关主管部门能在所得税征收方面给予担保机构一定的减免优惠政

策。

4、对担保机构的设立和扩张松弛有度。在担保机构设置上,希望主管部门确立准入门槛,防止一哄而上,杜绝缺乏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低下、风险控制水平差、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或个人进入担保行业。在担保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批方面,希望主管部门能提高效率,尤其是对于有利于担保机构长远发展的增资、设立分支机构等事项,应该予以鼓励、加快审批速度。同时,扶持行业领导企业进军资本市场,使得行业社会认知度得到一个全面的提升。

第5篇:担保行业环境发展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一、非公担保行业发展基本情况

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和省政府“非公经济32条”发布后,各级政府及部门都相继出台了许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同样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非公担保行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非公担保行业得以快速发展,地位和作用日趋提升。

截止2012年底,全市共有担保投资机构50余家,注册资本金6.9亿元。2012年为全市786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总额达17.1亿元。全市50余家担保机构中90%以上为非公担保机构,市直7家担保机构除一家为国有外(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其余全是非公担保机构。可见非公担保机构在我市担保行业中占主导地位,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非公担保行业存在的问题

市非公担保机构始建于2009年,总体看发展较快,运行良好,但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起步晚、发展慢、业务规模小、经营业务单

一、抗风险能力弱等缺陷。全市50家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6.9亿元,平均每家只有1380万元,其中市直7家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2.7亿元,平均每家不到4000万元。全市注册资金超5000万元的担保机构只有5家,没有一家超亿元担保机构。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对担保市场发展的需求。尽管造成上述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调研后发现政策不完善、政策不配套、政策执行不到位是影响担保行业快速发展和壮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1、政策不完善。尽管国务院和省政府都有大政策出台,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但往往是生搬硬套,没有制订明确的可操作的政策措施,以致有关政策成为一纸空文。如浙政办发[2010]93号《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市、县政府应当安排一定的专项扶持资金,通过参股、资助、补贴等方式,支持担保机构的设立和发展。而我市及县政府都没有明确规定措施办法,故我市没有一家担保机构得到政府的资金注入,加之自有的资本金不足,以致造成我市担保机构普遍规模小、实力弱。又如浙政办发[2010]93号文件还要求各地在继续做好以企业房产、土地等为主的原有担保物的同时,要努力挖掘各种合法有效的担保资源。而各市、县文件都未作明确规定,因此目前我市的实际情况是只有房产和土地才能作为担保物。而且担保行业要求同一抵押物在银行抵押贷款的基础上,余值部分经担保机构(第二受益人)担保再贷款时,相关部门应给予办理二次余值抵押登记的问题也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2、政策不配套,以致造成有政策难落实。究其原因是相关部门政策不

一、要求不

一、认识不一所致。一是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的准入门槛较高,合作的前提是要求担保机构成立并运行3年以上,经评审合格经省行批准授信后才准予介入货款担保。而我市非公担保机构的建立2009年开始起步,因而在2011年以前均不具备合作条件,也就无法与银行开展货款担保业务,相关优惠政策自然也不能惠及;二是,浙政办发[2010]93号文件要求: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风险控制能力强、信用好的担保机构建立风险比例分担机制,促进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业务健康发展,而银行出于自身风险和利益考虑,不愿意也不支持与担保机构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因此到目前所有担保机构只有独自承担担保贷款风险。三是担保机构无法享受与银行同等的债权待遇。如一旦被担保的企业发生财产纠纷案件,其依法登记给担保机构的抵押物将往往视为无效,就有可能丧失优先受偿权,而同类案件发生在银行身上,则将受到较大程度的保护;又如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发生失信行为时,银行则可在征信系统中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从而丧失在任何银行获得信贷支持,而担保机构发生同类事件就无法将该企业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对企业失信的震慑作用大大减弱,则担保企业无法共享银行的企业征信咨询系统。四是部门间的配合度不够,使政策落实大打折扣。如根据建设部《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之精神,担保行业应该准予进入招投标担保和工程履约担保的业务领域,由于建设和国土部门没有参与有关文件的制定过程而造成认识上的偏差,使得上述业务一直未能开展;又如在省内发达地区,担保业务已向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等非融资领域拓展,而我市未得到法院部门的认可而一直无法开展。因此我市担保行业目前还只限于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单一业务,经营业务空间受到极大的制约。

3、政策执行不到位,制约担保行业的发展。担保行业自产生起就带有强烈的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政府背景,是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强力推动发展的行业,同时由于担保行业收入低,风险高,因此为推动担保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许多扶持政策,如我市出台的丽政办发[2010]47号《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就明确规定了专项扶持资金资助和补贴、风险准备金资助、风险补偿及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扶持政策,而实际执行过程中,真正落实到位的却寥寥无几。扶持资金资助、补贴政策由于没制定明确的可操作性办法,故至今我市担保行业没有一家得到过政府的资金注入;而由于政府制订的标准过高、条件苛刻和担保机构自身管理存在的不足,使得年终评估考核时符合享受风险补偿和税收优惠等政策的担保机构为数不多,使得上述扶持优惠政策可见不可得。

上述问题的存在与我市开展的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和省政府“非公经济32条”贯彻落实情况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是一致的,认为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不配套造成障碍的占52%,要求制订配套的实施细则的占70%;与部门或地方有冲突,执行不力的占56%,要求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占64%;认为市场准入条件苛刻、程序烦琐的占52%。因此强化政策完善、配套和落实是进一步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的关键。

三、优化担保行业发展环境的几点建议

1、统一认识、政府引导、政策推动。担保机构利用本身具有的放大与杠杆功能,并以低收入、高风险的代价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尽了努力,同时为扩大就业、培植税源、繁荣经济和稳定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为政府承担了服务企业的责任。因此为担保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担保行业的地位与作用,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制订和完善相关的扶持优惠政策,并强化服务、落实到位,以引导和推动担保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2、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扶持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一是要注重政策实施的可操作性。通常情况国家和省级出台政策往往讲原则、讲框框,要使扶持优惠政策具有可操作性、更需要地方各级政府及部门结合本地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明确扶持优惠政策的具体事项、享受对象、享受条件、享受额度和操作办法。否则就会形成有政策,无法操作的状况,使政策成为一纸空文。二是要注重政策实施的可行性。制订享受条件和考核标准时,要符合当地担保机构规模、实力、自身管理等实际情况,使企业经过努力多数能享受到扶持优惠政策。否则过高的标准,过严的考核,只能使扶持优惠政策可见不可得,本市绝大多数企业享受不到扶持优惠政策就属此类情况。三是要注重政策实施的协调性。一个政策的实施往往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才能完成,因此在制订扶持优惠政策时,应有相关部门参与,充分听取意见,统一认识、协调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使出台的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3、业务创新,为担保机构开辟更加广阔的业务空间。目前我市担保机构还局限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单一业务,业务空间十分狭小,而事实上进一步拓宽担保机构的业务范围还大有空间,而且也是十分必要和有意义的。如根据建设部《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行工程招投标担保和工程履约担保制度,既能扩大担保机构的业务空间,又可有效解决工资和工程款拖欠及出现烂尾楼问题;又如许多发达地区的担保机构已介入财产保全担保业务,这既解决了诉讼企业缴付保证金的问题,也拓宽了担保机构的业务;银行金融机构还可积极创新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合作方式,努力拓宽合作领域,推出更多适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等等。担保机构业务空间的拓宽,必须得由政府牵头,金融机构、城建、国土、法院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制订相应的配套政策,为担保行业开拓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4、强化落实,确保扶持优惠政策执行到位。首先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将扶持优惠政策执行到位,让担保机构扶持优惠政策享受到位,杜绝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其次要以向担保机构倾斜的原则处理享受扶持优惠政策中遇到争议事项;最后要根据政策执行过程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政策和操作办法,以保证政策更合理,更具有操作性。

工资调研报告(共)

工业园区调研报告(共)

高利贷调研报告(共)

高速公路调研报告(共)

改革,调研报告(共)

本文标题: 担保调研报告(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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