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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故事读后感

作者:zhaoguqing | 发布时间:2021-01-15 06:10:4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法律的故事》读后感

读《法律的故事》有感

公共管理学院2012级经济学专业张仕洁 20121536 在我的心目中,法学其实是一门枯燥无味的科学。法律条文规定了我们生活的条条框框,规定了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将我们的生活局限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但并不是说这样不好,因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保护了我们每个人的权益,增加了我们生活的安全感。

法律贯穿于我们社会生活的始终,从我们一出生起,就和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甚至这种“缘分”还会伴随我们一生直至死亡。我们常常被告诫遵守法律,喊出诸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口号。可是法律究竟是什么?

几乎没有人能完整的解释什么是法。有人说“法律是法庭上运用公共力量这种情形下的声明”,有人说“法律是在其所属的社会组织中处理相互关系及行为的正被执行的一整套规则当中的一部分”,有人说„„

约翰.赞恩从另一方面为我们揭示了法律的诞生。他告诉我们,法律是人类历史的微缩,揭示了人类在法律领域里漫长而艰苦的探索——人们用流血的双脚在充满荆棘的道路上一步一步由被奴役走向自由。他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山间小溪一样流畅的笔调,将这一题材阐述得扣人心弦,让人爱不释手,用文学的笔调阐述了法学的道理,更是驱除了我对法学枯燥无味的偏见。怪不得詹姆斯.贝克称赞道:“及执业律师和真正的哲学家于一身的人物,而这样的人物在美国律师界为数不多。本人曾读到一些及博学与阐述清晰于一体的法律文章,一直不能忘怀。这些文章为芝加哥法律界的一位杰出人物所写,在法律刊物上发表,他就是本书的作者。”

我觉得站在不同的角度上,法律可以有很多种不同的理解。在我看来,法律是一种规则和秩序,这种规则、秩序是在社会和人类的不断发展中被定义的。

法律的发展伴随着人类的发展。

人有一种倾向性的本能,违背习惯性的行为方式会让他们感到一种羞耻感。在远古时期,他们会下意识地学习模仿他周围人的行为,从而避免不做损害集体利益的事情。所以一切“标新立异”的行为被认为非法。这种浅薄的判断在今人眼中无疑具有某种不公正的色彩,因为它会受到舆论的影响。但这无疑是法律发展的一个阶段,也是人性在法律当中的体现,今天的我们不好评论当时的法律是对是错。站在当时的立场上,存在即是合理的,更是合法的。

在与艰难环境的不断斗争中,人们的逐渐开发了更高的之力,语言被发展出来,人们开始认识到本人和个性的观念,认识到了自己与众不同的地方。此时,正确和公正也被区分开来。所谓正确,是指符合事实、规律、道理或某种公认的标准,与“错误”相对。所谓公正,是一种价值判断,内含有一定的价值标准。英语中的jus本身就有法的意思,公正以jus为词根演变而来,也说明了这一点,任何一个社会都有自己的公正标准。

因为人类智力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人类终究摆脱了像蚂蚁一般形成高度秩序化的命运,可以通过自我的努力攀登更高级的王国。但是人类始终没有发展出一套人人都基于本能而遵守的法律,这并不是因为法律本身并不完美甚至正确,而是因为他们能够通过有目的的活动改变环境对他们的影响。

发展是永恒的,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法律终究要适合不断变化的客观存在。也就是说,法律发展一定要伴随着社会发展。

如果男女之间还是原始的混乱关系状态,怎么会有婚姻法?逐渐发展而来的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这部法律绝对不会在母系社会或者父系社会诞生。没有根基的法律,或许在不同社会环境中的人眼中,会是天方夜谭般的玩笑。如果没有私有财产的出现,怎么会有处理人与人关系的私法?在经济学的观点上,每个人都是理性的,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人的这种利己的本性,决定了人类社会不可能如蚂蚁王国一般,不论每只蚂蚁的贡献大小,直接进行财产的平均分配。法律在这时就会作为一种财产分配的智慧出现了。随着部落的发展和宗祖观念的产生,类似的私法也越来越完善。

总的来说,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法律自身也是不断发展的。人绝不会像蚂蚁那样认认真真地守法并服从其社会生活的规则而永不改变。改变法律的能力才是取得进步的源泉。法律是由亿万大众创造而成的。

正如某位先哲所说的,每个人的所作所为应能使他自己的行为规则成为一般的法律,这是一切法律的基础。也就是说,法律必然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多数人不自觉地遵守践行。由此也能看出法律的两大特性,及自由和平等。

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其自己的意志活动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就是法律上所指的自由。而法律上的平等,意为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上所言的自由和平等,并不是无限制的自由和绝对的平等,而是如果社会成员要采取所有人都用的某种方式并发展成为一种习惯,那么他们一定有以那种方式来行事的平等的自由。

约翰.赞恩带领我走到一个法律的世界。这个世界浅显直白,通俗易懂,却又深刻明晰,回味悠长。

作为一个非法律系的大学生来讲,法律对我们的重要性仍旧是毋庸赘言的。每个人多学一点法,虽然算不上精深,仍旧是人生的宝贵财富。感谢侯茜老师的精彩讲授。

第2篇:法律小故事读后感

[法律小故事读后感]

法律小故事读后感

塘厦第一小学 五(2)班 洪旭丽

第一个故事写了一个年岁已高的老爷爷骑单车不小心压了别人的狗,牵狗的人却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爷赔偿。其实也没什么问题。张女士看到了就给牵狗人讲了法律道理。牵狗人也自己觉得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

第二小故事写了王先生的父亲和二叔由于不和,二人打架。王先生知道了立刻用法律来解决,读后感《法律小故事读后感》。从此父亲和二叔就和好了。后来父亲对法律越来越有兴趣。村子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

第三个故事写了小翼老师考上汽车驾照后,每天以车代步。有一天,小翼老师没开车。这天下午小翼老师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放在家里了。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小翼老师走到自己常停车的地方,找了半天才记起来自己今天没开车来学校。这时小翼老师发现一台汽车的钥匙交给学校的保安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心想借车一用,就开起车走了。开到半路就碰上了警察检查。警察要求检查驾照。没有驾照的小翼老师,向警察解释。可是警察不相信。并把小翼老师送上法庭上。法官判了小翼老师普通盗窃罪。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护,以免惹祸上身却不知。

这些小故事都有个共同点就是要守法和知法。

第3篇:法律相关 费城故事读后感

费城故事

法律与影视课上看了许多的经典与法律有关的电影,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一部电影叫做《费城故事》,一部同性恋与艾滋病题材的电影,同时还为我们展现了一场面对就业歧视的博弈。

一位年轻律师,在职场上如沐春风潇洒得意,虽工作劳累却也能获得上司宠爱,然他因同性的生活方式而不幸染上了AIDS,同事无意间的一瞥就这样注定了他不公的下场,他被解雇了,他完美的事业就此结束。一个人物缩成一个社会群体的影子,弱势群体,这种意义是深刻且真实的。

他放下极大的自尊来求助于一个曾经一同较劲的对手,而对手轻蔑的语气和断然的拒绝使他的眼神在那一刻灰暗无比。那个对手也同样影射出了社会的另一群体,麻木的人,因常期处于城市烦躁独立的生活方式里而变得谨慎和小心,很难敞开心关注身边的人,亦不懂得理解彼此,距离越大隔阂越深。然而最终图书馆里,两者相遇,人性在那些微弱的灯光下灼灼发光。安迪让对手念出有同样一个性质案例却有着相反结局的事实,让他体会他所坚持的真理是值得的且令人尊重的。此刻彼此的眼神越来越浑合越来越有同一种颜色,那就是信任。

法庭上的驳论占了影片的很大部分,我们能真切的感受到一场正义与非正义的较量,对方律师傲人冷漠的姿态和安迪的辩护律师的诙谐率真的言辞形成强烈对比,都代表一种社会态度,却赋予不同现实意义。辩驳过程中,为了证实安迪的确在当时被辞退前就出现病变症状,安迪不得不解开衣领,敞开胸脯,让大家看到最不忍看到的一幕,胸前布满病变的斑痕,红褐色,大块大块的,令人触目不已。

最后的结局是安迪方获胜得到索赔,只是在接近尾声的时刻,安迪却永远的离开了。如果说本影片主要是表现目前同性恋和艾滋病群体受到的歧视问题,我认为这部影片的反响还是很不错的,因为目前的大多数国家已经对同性恋合法化,并且美国也开始渐渐注重了艾滋病在就业方面的歧视,同时也在消除艾滋病歧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例如,2009年10月30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取消一条长达23年的禁止HIV病毒携带者在美国旅游和移民的规定。美国目前有超过100万人携带HIV或患有艾滋病,而且这一数字每年以超过5.6万人的速度递增。对这一人群取消禁止旅游和移民的规定,也是取消对他们的歧视。消除艾滋病歧视一直是国际社会和各个国家要共同实现的重要目标。在我国,这个问题也被提到社会公正和正义的层面,而且有不少公开的法律来保证。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指出,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同时该法律也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其负有主要责任的组织或个人将被处以不同级别的处罚,如警告、降级、撤职、开除等。

此外,我国的《艾滋病管理条例》也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就业、就学、就医和参加社会活动等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配偶和子女。

但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在现实中仍然受到歧视。为不禁令我们疑惑,什么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会受到普遍歧视?

众所周知,艾滋病通过几种渠道传播,一是医源性感染,包括输血和各种侵入性医疗手段;二是母婴传播;三是性传播;四是吸毒,主要是通过共用针头传染。但一提到艾滋病,相当多的人都会把患者与不洁的性行为或淫乱联系在一起,因而认为这是一种“脏病”,在心理上早已把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打入另册。这其实在社会心理上已经造成对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的歧视。

当然,社会对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的歧视还来自对他们传播疾病的担心,正常人如果与他们接触,可能会染上艾滋病。然而,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告诉人们,艾滋病病毒是一种非常脆弱的病毒,对热和干燥十分敏感,只能在液体中存在。即使HIV经唾沫进入口中,也会被胃酸杀死。而且,即使蚊子叮咬过艾滋病病人的血,也根本不可能传播艾滋病。所以,正常人与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共同工作和生活,包括共同进餐都不会染上艾滋病,只是共用牙刷、剃须刀、刮胡刀有可能感染HIV,但前提是,正常人的皮肤和黏膜有破损。因此,只要注意,这种途径染上HIV的可能性较小。

艾滋病患者就业歧视最严重

2011-11-17 10:54:43 来源:文新传媒网-文汇报

从第一例艾滋病发现至今的20多年里,随着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对艾滋病的了解也越来越多,但是,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的生存环境依然十分严峻。

法律与现实的矛盾

消除艾滋病歧视一直是国际社会和各个国家要共同实现的重要目标。在我国,这个问题也被提到社会公正和正义的层面,而且有不少公开的法律来保证。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指出,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同时该法律也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其负有主要责任的组织或个人将被处以不同级别的处罚,如警告、降级、撤职、开除等。

此外,我国的《艾滋病管理条例》也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就业、就学、就医和参加社会活动等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配偶和子女。

同样,美国也在消除艾滋病歧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例如,2009年10月30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取消一条长达23年的禁止HIV病毒携带者在美国旅游和移民的规定。美国目前有超过100万人携带HIV或患有艾滋病,而且这一数字每年以超过5.6万人的速度递增。对这一人群取消禁止旅游和移民的规定,也是取消对他们的歧视。

但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在现实中仍然受到歧视。

2009年11月27日,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联合我国卫生部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组织在京发布了《中国艾滋病感染者歧视状况调查报告》。该报告对我国25个省区市的2000余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进行了调查,其中41.7%的受访者称曾经受到过艾滋病相关歧视,超过2/3的人表示家庭成员曾因自己的感染状况受到过歧视。在知晓被感染者的感染身份后,1/4的医务工作者、超过1/3的政府官员和教师持有负面和歧视的态度。有超过12%的受访者表示,自检测出艾滋病感染后曾至少一次被拒绝就医。

在美国,人们对艾滋病的评价同样是负面的。因此,美国在2010年7月公布美国的艾滋病新战略时提出了一个重要任务,呼吁全社会根除因艾滋病带来的不平等和不公正。

就业歧视最为严重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遭受最严重的歧视是就业歧视,这一现象在中国几乎是百分之百。

从更大范围看,目前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相关的条款中,都对艾滋病患者都有明显的歧视条款,即规定不得录用HIV携带者和患者,这显然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相悖的,是以下位法对抗上位法或以行政规定对抗法律。而且,这种不合法的对抗居然会通行无阻,说明社会对艾滋病的歧视非常之深。因此,现实中不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歧视能得以实施,并且单位或个人即便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实施了歧视,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就造成了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违法成本”很低的现象,或者说人们根本认识不到这种歧视是违法。

歧视造成恶性循环

为什么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会受到普遍歧视,根源还在于社会各方面,甚至包括医疗和卫生部门对艾滋病的不了解,对防控艾滋病知识的传播不力,当然还有根深蒂固的对性传播疾病的鄙视。

众所周知,艾滋病通过几种渠道传播,一是医源性感染,包括输血和各种侵入性医疗手段;二是母婴传播;三是性传播;四是吸毒,主要是通过共用针头传染。尽管性传播只是艾滋病传播的一种方式,世界各地经性传播艾滋病的比例各有不同,但一提到艾滋病,相当多的人都会把患者与不洁的性行为或淫乱联系在一起,因而认为这是一种“脏病”,在心理上早已把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打入另册。这其实在社会心理上已经造成对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的歧视。

当然,社会对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的歧视还来自对他们传播疾病的担心,正常人如果与他们接触,可能会染上艾滋病。然而,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告诉人们,艾滋病病毒是一种非常脆弱的病毒,对热和干燥十分敏感,只能在液体中存在。即使HIV经唾沫进入口中,也会被胃酸杀死。而且,即使蚊子叮咬过艾滋病病人的血,也根本不可能传播艾滋病。所以,正常人与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共同工作和生活,包括共同进餐都不会染上艾滋病,只是共用牙刷、剃须刀、刮胡刀有可能感染HIV,但前提是,正常人的皮肤和黏膜有破损。因此,只要注意,这种途径染上HIV的可能性较小。

所以,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者是可以与正常人一道生活和工作的。

第4篇:费城故事,法律

——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人 费城故事由汤姆.汉克斯与丹泽尔.华盛顿共同主演,讲述了一位因为同性恋而患 上了艾滋病的律师遭遇歧视、不公正待遇,但是却在另一位律师的帮助下最终维护 了自身合法权益的故事。影片中,Andy 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律师,但是由于他因为同 性恋而患有艾滋病后,他的世界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让人感动的是,他 的家人并没有嫌弃他,而是包容他,在整个社会都遗弃他的时候,为他撑起了一片 小小的却温暖的天空。Miller 本质上是一个善良的律师,虽然一开始他对同性恋的 态度也是不解、嘲笑,想与之保持距离,但是后来他渐渐的接受 Andy,并且成为 Andy,甚至是同性恋者的代言人,他要承担的并不是来自于官司本身输赢的压力,并且还有社会对于他这种行为的排斥和误解。但是他却坚持了下来,我想这不仅是 因为他本身善良的本性,最重要的是他作为一个法律人的责任感,始终坚持公平正 义。他在实践“法律的目的在于公正”。作为一个律师,应当为辩护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以法律为依据,以公正为 基础,以维护被害人的利益为根本。不能以自己的喜好和标准去评价当事人、为当 事人辩护。所以虽然 Miller 一开始对同性恋者的态度并不认同,但是后来他心中法 律人的自觉唤醒了他,他放弃自己的喜恶,以一个律师的角度去了解 Andy,体谅同 性恋者,真正的从他们的利益出发,为正义代言。法律的公正是没有国界的,在中国,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 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律师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 绳,严格依法执业。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律 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因此,律师的职 业操守既要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还要为辩护人作出最大的“维护”。但是现实生 活中,往往不尽如人意。每个法律人学生时代都对法律有着美好的期待和向往,社会的残酷,腐败的风 气却使这些公平正义的愿望被逐渐消磨殆尽,面对物欲横流的社会,即将走向社会的我们应该怎样选择?我并没有想好,也没有准备好以一个法律人的身份走向这个 社会,我想,我能做的只有严格的要求自己,虽然没有能力帮助别人,但是我能做 到的是匡扶自己心中的正义,不去做违背公平正义的事。不管怎么说,法律职业的初衷是善的,只是需要一代又一代的人不断的去克服 恶劣的现实环境,建构一个框架,使其真正能够实现其最初的价值取向。律师是一个高尚的职业,它值得我们的尊敬。

道德禁忌和法律公正——《费城故事》有感

美国影片《费城故事》,事实上被我理解成一个诉诸于感性的道德禁忌和根植于理性的法律公正,以现实的法庭为战场,展开斗争并在斗争中不断相互协调、相互寻求切入点的严肃命题。在看完影片后,我脑中一直盘旋着一个疑问:我们是否可以因为,某件事在伦理道德上无法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同,就完全否认其在现代文明的产物——法律上——应该获得的承认和保护?

好莱坞在我的印象中,是一个娱乐电影充斥银幕的商业化梦工场,而严肃题材影片,必然会在商业效益上影响投资商的投资热情。然而,据资料显示,似乎在94年,一批对历史反省,对社会关注的严肃题材影片出现,包括与《费城故事》同年上映的《肖申克的救赎》这类监狱题材影片。

在中央电视台的影评里,我看到过以下一段文字,十分切合我对《费城故事》的评价:

“《费城故事》讲述了一个艾滋病患者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利益的故事,它被称为“好莱坞面对艾滋病”的影片。它标志着好莱坞不再逃避社会现实,而正式向泛滥美国的艾滋病宣战了。影片号召人们关心帮助艾滋病人,同时赞扬了艾滋病人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

安德鲁和乔是费城的两名年轻律师。但是,安德鲁不敢告诉老板自己是一名同性恋者,并且染上了爱滋病。就在他刚获提升不久,却因老板发现了秘密而以他丢失文件为由把他解雇了,安德鲁找到乔希望他接受这个案子。

安德鲁的家人支持他走上法庭,但被告却坚持不承认是因此原因解雇安德鲁的。安德鲁衰弱的身体已无法承受剧烈的抗艾滋病药物的静脉注射,他预感到自己快不行了。但他仍坚强地挺过了激烈的法庭答辩。

到了审判的日子,陪审团终于宣判原告安德鲁受到不公正解雇,被告应负责赔偿损失。安德鲁终于获胜了。乔奔赴医院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安德鲁和他的家人,但安德鲁却不能再支持下去了,他正在慢慢死去。

也许是对汤姆·汉克斯的喜爱,导致了我在观影时一面倒地将同情完全放在安德鲁身上。汤姆·汉克斯演的主角安德鲁,是一个逐渐走向死亡的人,有很多细致感人的表演。

尤其是,影片中有一段很少再电影语言中使用的、主角的大段独白。聚会后,安德鲁在自家壁炉前的倾诉感人肺腑:旋转的镜头,充满希望的火光,加上汤姆·汉克斯细腻而充满张力的表演。最这些终迫使我认真地考虑,艾滋病患者和同性恋者也有自己的生活和痛苦,也需要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同情。

但是,身为二十世纪末到二十一世纪最不被认可的群族,这种同情也许容易被满含同情心的部分人施与,但艾滋病患者和同性恋者作为人,在人的身份和权益上所需的认可,却不是那么容易在一个广义的社会和人群中获得。

出于对死亡的惧怕,艾滋病患者被视为不应该出现的一群,并被接纳非正常群体能力从来就不高的正常群体所排斥和抛弃,似乎是在正常不过的事。

片中的故事有一段细节,那就是在影片中,安德鲁和他的“恋人”并没有受到他家人的不平对待,他们甚至像一对正常恋人一样出入彼此的家庭。但家庭的认可并不等于他获得了社会的承认。影片结束时,安德鲁正是带着这一切的认同和不认同,无奈地结束也许永远会被大多数人非议的一生。

无论是观影中,还是已经将所有情绪不断沉淀并洗练后的现在,我都无法确定自己是不是能真正毫无芥蒂地接受艾滋病患者和同性恋者。现在不断有访谈节目挖掘艾滋病患者和同性恋者的内心,也不断有这一题材的电影抢占票房,甚至,李安的《断臂山》还为其带来了奥斯卡最佳导演奖的荣誉,连《费城故事》本身也是汉克斯连续两次获得奥斯卡影帝中第一次。

但是,时代在向前发展,曾经的许许多多诉诸于感性的道德禁忌,不是被历史的尘埃彻底湮没,就是被改造得面目全非,每一个“绝对”、“肯定”、“不可能”,事实上,也许都会在不远的明天摇身一变,成为“也许”、“可能”、“说不定”。今天我们对于道德的理解,也在不断更新,“有很多观念的接受,我们首先是从看热闹开始的,我们以为那些事情与我们无关,但当它们对传统观念进行挑战的时候,我们才发现我们正是迎接他们挑战的人”(中央电视台影评)。

但是,有一种东西,应该永远都不会、不能、不要改变,那就是对人的本体权利的尊重、对生命获得温柔体察的权利的尊重。每个人,在不伤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都应该被尊重其自身的利益,这是原则的、不以主观情绪为转移的理性判断,不应该因为感性的道德禁忌,被遗忘在多数派的舞台上。

不能忘了,人类是主观的动物啊,怎能要求他放弃情绪的不良发泄?所以,完善的现代文明社会,需要由法律,来纠正忘记道德禁忌不是法律的行为;所以,许多曾经在历史上接受拷问的行为,逐渐被法律所包容保护;所以,有了《费城故事》中,安德鲁的最终胜诉。影片结局,是不是可以说明,存在于我们这个社会上的,各种各样的歧视的阴暗心理正在被正视并且被努力修正?虽然这个结局,并不是大团圆般的快乐?

伤感是无法避免的,正如思考是无法避免的一样。解读《费城故事》,仿佛你自己就是安德鲁,就是乔,就是法官甚至就是安德鲁的上司那个被告——正处于法庭正中央,接受诉诸于感性的道德禁忌和根植于理性的法律公正孰轻孰重的审问。

电影就是这样一种奇妙的东西。在今天这个读图时代,它不再仅仅是商业上的娱乐工具和政治上的宣传的手段,而是可以承载更沉重的命题和思考的情感载体。今天的电影人们,如果只能不断在华而不实的制作手段上下功夫,而忽略真正触动人心的是什么,甚至将自以为感动人的类化情绪生硬地包装成赚人眼泪的卖点,这样做只能制造噱头,缺乏填充情感与思考的感人细节。

例如今天我在电影《费城故事》中所感到的那样。绕开明星、忽略大导演、抛弃所有属于电影的拍摄剪辑技巧,这个影片本身所具有的看点和吸引力,就依附在它的思考中。而这些思考,依附在情节中设置的某个微笑,某个眼神,或者不经意的一句台词中。感动人的不是戏剧冲突,而是真情流露。

感性的道德禁忌和理性的法律公正怎样作用于个人乃至整个人类社会?整个影片,从开始到结束,在每一个带有情绪的镜头里,始终流淌着对人类行为的反思以及对社会文明发展的评估。它的结尾,与其说是结尾,不如说是给心脏悬了将近两个小时的观众的一个心理安慰和交待。隐藏在画面背后的问题与思考,至今仍未结束。或者说,道德与法的碰撞,至今仍未结束。(张渺)

第5篇:法律故事征文

1、与法同行,助我成长

太和县双庙镇中心学校七(5)班 梁茜 指导老师:贾超

“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法律就像纪律一样,时刻在规范着自己的行为。法律是威严的,是崇高的,是不可侵犯的。因为法律的存在,社会井然有序;因为法律的存在,人民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从小就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的“红灯停,绿灯行”歌谣,还有一些启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长大后又通过了一些电视、报纸宣传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我们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故事,给人启迪给人以反思。

老师给我们讲过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小明的学生,他的家庭很富有。爸爸妈妈每天都要给他20元的零花钱,而他也很大方,经常请一些小哥们们吃东西,时间一长,他的这种行为不知怎么被高年级的大哥哥知道了,就刻意接近他。很快他们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钱一块儿花,有事一起扛,而且还经常在校外打群架。

就这样过了一段是时间后,一天深夜,这位高年级的大哥哥带着小明跑进了中学生不该进的地方——网吧。大哥哥教他玩了一个网络游戏后,小明感到十分好玩,就同哥哥一直玩到天亮。

第二天上课的时侯,小明每一节课都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在班主任的反复询问下,小明终于承认自己上网了。上午放学后,老师请来了小明的妈妈。妈妈了解后,想与小明沟通,但小明始终不肯。深夜又一次来临,小明无视于老师与家长的劝说,又与大哥哥走进了网吧世界,一玩又是一个通宵。妈妈发现他一下子把零用钱都花光了,就决定不再给他零用钱。可小明为了玩游戏竟然什么都不顾了,等爸爸妈妈睡熟后,偷偷地拿走妈妈放的钱。但那些钱只能让小明和那位大哥哥玩二个月。

两个月后,小明已身无分文,没有办法,就只好到处去偷。他看见一个阿姨正在服装店里看衣服,但包放在了椅子上,小明就一把抓住跑了出去。这使小明很高兴,因为他有钱了,又可以到网吧去玩了。就这样,小明一边偷一边玩,最终警察找到了小明,可是这时他的爸爸妈妈还蒙在鼓里。小明被关进了少年犯管教所。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小明就是因为不慎交友,而后又沉迷于网络,所以才不好好学习,整夜泡在网吧里。久而久之,逐渐恶化,钱少了就开始偷、抢、拐、骗之类的手段,也就走向了犯罪之路。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说脏话,甚至偷窃等坏习惯,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现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同学,父母长期出门在外,自己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心理变得不够健康不知道尊重爷爷奶奶,不体谅老人生活的艰辛,由于生活艰苦羡慕他人优越的生活条件看到他人有一些好东西,心理就不平衡了。有一个学习优秀的好学生,就是没有养成好习惯,经常偷别人东西,最后发展到违法犯罪。

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如:建国以来,浙江绍兴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迷上赌博和玩游戏,为弄钱绑票索要钱物二万余元,并将9岁的男孩杀死。这个事例告诉我们,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要跟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一天晚上,某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等待他的法律的严惩。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体现人与社会的公平、公正的社会准则。当今是现实的,有些人群在讨论,先辈留下来的传统美德是否过时,这时就必须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遵纪守法”从表面上看是一个词。可我会把它拆成两部分来理解:“遵纪”;“守法”。“遵纪”,很容易就做到,遵守校规、班规都是“遵纪”的表现,当然也是自律的表现。但是,“守法”呢?并不容易。“守法”不仅仅应该不触犯法律,而且还包括懂法和知法。如果有了“校规触犯一次没关系,下次注意”的念头,可要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个句子是从小学到大的,现在的放松警惕,就是为以后犯错误埋下种子,慢慢积累,终究会酿成大错。等到酿成大错的时候,就会得到法律的制裁了。何必要等得到法律的制裁那天,还不如把它们现在就“扼杀在摇篮里”。懂法不仅指要知道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我认为在必要的时候,要懂得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们要做一名遵纪、守法、懂法、知法的好公民。

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我们要用“依法治国”的方略去营造一个社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伊甸园,去实现祖国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寻法的真谛。

总之,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要遵守学校纪律,尊敬老师,关爱身边的同学,同时要依法律己,自己不违法犯罪,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点评:

法律就在我么身边,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我们,一定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小作者结合身边的案例和事例,分析青少年容易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出其危害,并提出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

2、法律在我身边1200字

提起法律这个词,或许大家会很自然的联想到法庭、监狱和犯罪,大家会认为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其实则不然,法律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在你我身边。法律有各种分类,比如:交通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我觉得,与我们联系最密切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必须要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有这样,在消费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指着那些货品说:“你们怎么还不把这些过期的商品下架?还想让更多的人生病吗?”“行——”主管漫不经心地答着。我见他爱搭不理,就决心把所有过期的商品买下来,去消费者协会告他。他见我来真格的,害怕了,赶忙吩咐店员检查商品,我帮他们一起把好几件过期的商品挑了出来。主管对我刮目相看,连连称赞:“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也懂得法律了。”

法律并不深奥,它无处不在。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这样不仅能遵守法律,还能运用法律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

篇3:与法同行健康成长征文600字范文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新华词典》上解释“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正是由于这些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这个社会才变的有序。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在生活中,同学当中有这样一种观点:自己是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学法是长大以后的事情。开始我也有这种观点,但随着市里“法律进校园”、“法律进课堂”活动的深入开展,自己法律知识的不断增加,我明白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与我们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愈来愈密切。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民以食为天”,有《食品安全法》来保证我们一日三餐的食品安全健康;我们出行,秩序井然,是因为有《道路交通法》来规范;我们在校园里快乐的学习成长,有《义务教育法》为我们保驾护航;我们中学生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指导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样做好。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每天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接受到各种新鲜事物。哪些是健康的、哪些是不健康的,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非法的,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怎样区分善与恶、是与非,唯有学习法律知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作为当代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当别人欺负你时,一个不理智的选择可能让你犯罪。2007年,发生过这样一幕惨剧。学生小天经常被同学欺负,他累仇成恨,寻求报复,在一个下午放学的路上,他用刀活活的刺死了欺负他的同学。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设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同学们,当冲动袭来,告劝自己:冲动是魔鬼!一个意念可能导致你犯罪,一个想法可能会让你一生流泪。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只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增强法制意识,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一点一滴积累,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使自己健康茁壮成长。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约束自己的言行,不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我有一个邻居,年仅15岁,是初中学生,偶然机会到网吧上了一次网,后来沉迷于网络游戏,荒废了学业,他先是骗父母的钱,不够用时就偷,后来发展到与社会不良青年勾结抢劫,案发后被劳动教养两年。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我们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学生,将来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合格的接班人。同学们,让我们与法同行,健康成长吧!

4、让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要以为上面所说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王彬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王彬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会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懂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学校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同学们能从中学会不少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们一犯错,父母就应该立刻指出来,教育我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我们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误。这样,我们的确做到了与法同行。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法律在我身边中学生征文(700字)

以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法律与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强化法制观念,让法律的种子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让每一个公民都将法律牢记在心。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中小学校园里,很多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还十分淡漠,视法律为儿戏。

某中学的三名学生,因犯抢劫罪而被 无期徒刑。他们都还是十

三、四岁的一个也只不过是十五岁。他们作案没有任何动机,只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最大的学生说:“我们去抢银行吧!能得到很多的钱。”其他的两个学生起始并不想参与,那个学生说:“放心吧,我还不满18周岁,不会判死刑。”三人便公然抢劫某银行被当场抓获,当法院判决三人无期徒刑时,那个最大的孩子还得意洋洋地对另外的孩子说:“我说吧,不会判死刑的。”多么无知的话!本应是花一样的年华,却要在监狱里度过,只因不懂法;本应是无忧无虑的年龄,却要在铁窗后怅然流泪;只因不懂法的代价是惨痛的。这三位少年原本可以和我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学习,他们却误入歧途,同样是因缺乏法律意识,某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惨案。有一个同学剃了一个 光头,另一个同学想看他新剃的光头,但这位同学偏不许。两人因此发生矛盾,那位剃光头的同学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另一位同学的背部连刺三刀,导致那位同学当场死亡。当公安人员对凶手进行审讯时,凶手竟说:“叔叔,我不是故意的,放了我吧。”这是一场不该发生的悲剧,如果这位同学稍微有一点儿法律知识,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缺乏起码的法律常识,这是我们当代中学生的悲哀。

人们都学习了法律,但最重要的是用法律规范自已的行为,而不只是停留在做嘴皮子文章。让我们将法律知识普及,人人争做知法、守法的公民,让法律伴我们成长。

法律在我身边中学生征文(1100字)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

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

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有。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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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法律故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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