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税完税证明(共19篇)
第1篇:购置税完税证明
购置税完税证明
例:原完税证明遗失。
纳税人签字(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接收人:
接收时间:
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章):
备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在申请办理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时填写。
2、“纳税人名称”栏,填写车主名称。
3、“纳税人证件名称”栏,单位车辆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车辆填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4、“证件号码”栏,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件的号码。
5、“车辆类别”栏,在表中所列项目中划√。
6、“厂牌型号”栏,填写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中注明的产品型号。
7、“备注”栏填写补发完税证明号码。
8、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交纳车辆购置税后,由税务机关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核发完税证明的作用:一.既是纳税人交纳车辆购置税的完税依据,也是作为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牌照的主要依据.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应当持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没有完税证明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得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二是便于携带,是车辆通行公路的合法证明之一,便于车辆通行公路和税务机关稽查车辆缴(免)税时查验;三是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利于强化管理,有效地防止偷税漏税现象;四是核发完税证明有利于车辆管理部门加强对车辆的分类管理和年检查验。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分为正本和副本.主要内容有:编号、纳税人(车主)名称、车辆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或车辆识别代码)、牌照号码、完税(免税)、征收机关名称、经办人签章等.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应当持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没有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得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不仅是众多税费手续中的重要项目,也成了车辆登记转移以及车辆移动中车辆手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随车携带备查。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上记载了车辆所有人信息、车辆信息以及缴税信息等。
第2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交纳车辆购置税后,由税务机关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核发完税证明的作用:一.既是纳税人交纳车辆购置税的完税依据,也是作为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牌照的主要依据.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应当持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没有完税证明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得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二是便于携带,是车辆通行公路的合法证明之一,便于车辆通行公路和税务机关稽查车辆缴(免)税时查验;三是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利于强化管理,有效地防止偷税漏税现象;四是核发完税证明有利于车辆管理部门加强对车辆的分类管理和年检查验。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分为正本和副本.主要内容有:编号、纳税人(车主)名称、车辆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或车辆识别代码)、牌照号码、完税(免税)、征收机关名称、经办人签章等.《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5号令】第十
九、二十和二十条有如下规定:
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盛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一、《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核发
税务机关对征(免)税车辆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征税车辆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征税”栏加盖“车购税征税专用章”,免税车辆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栏加盖“车购税征税专用章”。《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分正本和副本,按车核发、每车一证。
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使用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由纳税人保管以备查验,副本用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不得转借、涂改、买卖或者伪造。
三、《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补办
(一)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纳税人应及时在《北京日报》(地址:东城区建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11层1106房间;联系电话:65594132)或《中国税务报》(地址:宣武区槐柏树后街21号;联系电话:63183021)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车辆厂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码及完税证明号码(可到原发证税务机关查询)。纳税人到原纳税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补)手续,填报《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此表可登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或在车辆购置税征收单位领龋为给您提供便利,在您办理纳税申报时税务机关可代您打印此表),并分别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资料:
1、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提供:
(1)车主身份证明,包括:
①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注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③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④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的第二联。
(3)车辆合格证明,包括:
①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
②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4)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提供: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税务机关应核发及退还的资料。
1、核发的资料: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副本(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只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2、退还的资料:
纳税人提供的以上资料,除《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外,其他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均退还纳税人。
第3篇:A0612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A0612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一、分类索引
(一)业务类别 申报纳税
(二)表单类型 税务机关开具
(三)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567号)
三、表单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外观式样1:
外观式样2:
放涂改字样印刷位置:
四、表单说明 无。
第4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真伪鉴别方法
完税证明特征及真伪鉴别方法
1、纸质坚韧,用手弹击声音清脆。
2、对光观看可见纸内有多个税徽标识。
3、证明下边花纹集中,显示“车辆购置税”五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大写字母CLGZS。
4、证明正、副本备注页中有一个蓝色税徽。
5、完税证明右上方编码规则,2009年以前证明为10位数字,第一位数字表示年份,第二、三数字“13”代表省份河北,以后数字表示证明编号。2010年后为11位数字,第一、二位数字表示年份,第三、四位数字“13”代表省份河北,以后数字表示证明编号。
6、在征税或免税栏内有征税专用章。专用章为圆形,直径3cm,外边宽1mm,内容是“XX市(县)国家税务局,01(02)号,车购税征税专用章”,宋体字。
7、在紫外线下可见证明编号发亮,变成红色。证明中有一直径约3cm圆形团花。
第5篇:个税完税证明
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使用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使用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6年6月16日穗地税发2006121号
各区(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使用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85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几点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使用广东省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软件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和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个税证明》)的程序:
(一)纳税人自行申请开具
由纳税人填报《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联,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查询密码的资料。主管地税机关根据纳税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和个人查询密码为其开具《个税证明》。地税机关征收前台在收到并审核有关资料后,由征收前台的主管科(或所、分局)长在《申请表》上加注审核意见,交前台人员开具《个税证明》,同时在《申请表》上注明其字轨、号码及签名。《申请表》一联随开具的《个税证明》交纳税人,一联附有关资料的复印件由主管地税机关留存。
(二)扣缴义务人代申请开具
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填报《申请表》一式两联,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纳税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扣缴义务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扣缴义务人一次代多个纳税人申请开具《个税证明》,只需提供一份《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主管地税机关收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的资料后,应对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以及《申请表》上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签名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再按照本通知第一点第(一)项纳税人自行申请开具程序进行审核并留存资料(含身份证复印件),然后开具《个税证明》。《申请表》一联随开具的《个税证明》交扣缴义务人,一联附有关资料的复印件由主管地税机关留存。
二、未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电子申报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非个税软件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开具《个税证明》的程序:
“非个税软件申报”的纳税人必须通过扣缴义务人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个税证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除需按照“个税软件申报”扣缴义务人在代申请开具时所提供的资料外,还需要提供《扣缴个人所得税汇总报告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缴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其申请、审核、开具《个税证明》的程序与使用“个税软件申报”的扣缴义务人代申请开具的程序相同。《申请表》一联随开具的《个税证明》交扣缴义务人,一联附有关资料的复印件由主管地税机关留存。
三、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发现《个税证明》有误的处理办法:
(一)如果是纳税人的个人资料有误,主管地税机关可即时按纳税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资料进行更改,并要求纳税人通知扣缴义务人更改申报资料。主管地税机关收回有误的《个税证明》,重开一份正确的《个税证明》,并加盖“补制”章戳。
(二)如果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认为其缴交的个税金额有误的,主管地税机关以征收系统或《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中的实缴金额为准开具《个税证明》,其实际多交或少交的个人所得税由主管地税机关核实后,由扣缴义务人进行抵扣或补缴,在补缴或抵扣税款完
成后可重开《个税证明》。
四、《个税证明》从2006年6月1日起由市局计统处发放,各单位通过“新一代征管信息系统”进行申请领用。
五、《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由各单位自行印制。纳税人遗失《个税证明》所需加盖的“补制”章戳由各单位自行刻制。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使用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6年4月6日 粤地税发200685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税务机关向扣缴义务人实行明细申报后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精神,省局严格按照总局规定的式样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个税证明》),现将《个税证明》的使用及管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个税证明》式样
《个税证明》为一联式凭证,分为两种:省局统一开具的汇总《个税证明》(见附件2);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依申请门前开具的临时《个税证明》(见附件1)。
二、关于《个税证明》的开具方式
(一)集中开具。省局依托“大集中”系统,对采取扣缴方式且扣缴义务人已实现明细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采用集中开具、邮寄送达汇总《个税证明》的方式。
(二)门前开具。对纳税人要求取得临时《个税证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申请采用以计算机打印为主,手工开票为辅的方式门前开具。
三、《个税证明》的开具范围
汇总《个税证明》由省局于年度终了3个月内统一开具,包括纳税人该年度(税款所属期)采取明细申报方式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情况;在统一开具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可依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申请;对纳税人在该年度或年度内某时段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门前开具临时《个税证明》;统一开具之后,原则上不再重新开具《个税证明》。
遗失《个税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申请门前补开临时《个税证明》。
四、门前开具临时《个税证明》的申请程序
在省局统一开具之外,纳税人需要取得临时《个税证明》的,由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填报《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3)提出申请,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汇总及明细报告表》、缴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使用广东省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可以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介质替代上述几项相关资料复印件。
由于扣缴义务人录入错误或其他原因使纳税人收到的《个税证明》内容有误,由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出申请,填报《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介质,由税务征收前合补录修改后重新开具,同时收回有误的《个税证明》。
五、关于《个税证明》的使用及管理
(一)《个税证明》是新增的一种不作为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须按《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
(二)《个税证明》仅起完税证明作用,不能用于收取税款等各种款项。
由于《个税证明》不是收款凭证,所以不作为纳税人办理退库的依据,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仍维持目前做法。纳税人遗失《个税证
第6篇:个税完税证明
个税完税证明
为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优化纳税服务,自2005年开始,税务总局决定对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试行由各地地税局直接为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这位负责人介绍,按照先行税收征管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定完税证明主要有两类:一是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时,依纳税人要求开具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二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主等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申报缴税时,由地税局开具通用完税证或通用纳款书。
“据统计,到2009年底为止,全国已累计开具完税证明1.4亿份,其中,2009年开具5108万份,比2008年增长52%。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山东、江苏、四川等省市开具数量较多。对纳税人申请开具完税证明,各地税局基本都能开具。”这位负责人介绍。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据全国15个省市的不完全统计,今年一季度地方税务机关已经开具完税证明近5000万份,接近去年全国的开具总量。下一步还有一些地区将陆续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
这位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税务机关将从四方面完善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制度。
——地税局直接征收税款的(如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自行纳税申报纳税的)和纳税人申请开具完税证明的税务机关将继续做到为纳税人开具通用完税证或缴款书、完税证明。
——凡是扣缴义务人已经实行明细申报,且具备条件的地区,地税局将坚持直接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
——地税局将继续创造条件,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监督所有扣缴单位实现明细申报,以便尽早实现为所有纳税人直接开具完税证明。
——创新服务方式,逐步拓展通过税务网站、短信、电话查询或网上及办税服务厅打印纳税情况等多种方式,方面纳税人及时获取自己的纳税信息,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
纳税人有知情权,纳税人有权利知道自己的纳税情况,那么个别纳税人反映未能获取自己的完税证明,这是为什么呢?
这位负责人介绍,这可能有两种原因:
——给纳税人直接开具完税证明必须以扣缴单位实现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为前提,地税局只有通过扣缴单位掌握了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收入和纳税信息,才能开具完税证明,目前部分地区扣缴单位未进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地税局还无法为这些单位的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纳税人可以向扣缴单位索取代扣代收税款证明。
——个别的纳税人单位地址或实际住址发生变更未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报告,纳税人可能未收到完税证明。
第7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真伪鉴别方法(续)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真伪鉴别方法(续)
一、编号字体:
a)字体为专用字体:
b)真的线条粗细无变化,假的精细不一。
c)新旧两种字体除颜色不一样,字型也有区别,主要是1:
一、编号颜色:
a)09年及以前编号为红色,10年及以后为黑色。
b)编号为原有印刷上的,车辆信息是后期用针式打印机打印上的,所以编号与车辆信息文字视觉上看、深浅是不一样的。
二、编号规则:
09年共10位,第一位为年份(2009年为9;2008年为8……),第二、三位省份代码。
10年共11位,第一、二位为年份(2010年为10;2011年为11……),第三、四位为省份。
第8篇:北京个税完税证明
北京个税完税证明
今年1月23日,北京市地税局为全市纳税个人打印个税完税证明工作正式启动,全市纳税人都可以去北京地税局开具个税完税证明。
春节前后,凡代扣代缴单位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合格的,各单位的纳税个人将陆续得到北京地税局为其开具的带有防伪标志的信封式完税证明。对于个人取得工薪以外的所得已经缴税并按要求申报的,纳税人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完税证明。
“完税证明”是个人信用体系中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它反映的不仅仅是纳了多少税,重要的是纳税的真实程度。
税务专家指出,完税证明以后的最大用处将出现在个人贷款领域。以个人购房贷款为例,商业银行向个人发放贷款时,凭据之一是单位开据的个人收入证明。但该证明不具备足够的法律效应,商业银行很难真正判定申请人的收入情况。但是,完税证明制度建立后,它将是个人最真实的收入证明,商业银行将很可能依据完税证明来发放贷款。
此外,在办理出国手续、抵押贷款、个人信用卡开户时,出具完税证明可证实个人真实收入。(從現在開始,北京納稅人不必擔心自己的收入狀況被別人看到而感到尷尬了。從這個月開始,北京市開始啟用密封式的新版“個人所得稅完稅証明”。
在位於通州地稅局7樓的“北京個人所得稅完稅証明制作室”,新版“個人所得稅完稅証明”分為三聯,折疊起來后經過機器自動粘貼,看上去與辦理銀行卡后拿到的密碼信封極為類似。正面看起來類似於信封,打印有納稅人的姓名和收件地址,而完稅証明號、身份証件號、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金額的大寫小寫數字等機密內容,則被牢牢密封在“信封”內。
北京市地稅局局長王紀平說,由於採用了最新的系統和“高速打印封裝一體機”,即使是稅務干部在電腦前進行各種操作時,電腦顯示器上也隻能顯示出當前的各種流程進度,無法看到完稅証明中的內容。由於被信封緊緊封住,即使是單位辦理“個人所得稅完稅証明”的財務人員,也沒有機會看到某個人的收入情況,辦理過程因此不會發生“泄密事件”。
北京市地税机关使用三种方式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
(一)地税机关直接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
纳税人需要完税证明的,可执本人身份证件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主管地税机关确认其身份及在一定期间内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后,为其开具完税证明。
(二)地税机关可为单位职工特殊需要集中开具完税证明
代扣代缴单位所属职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完税证明的,可由代扣代缴单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地税机关进行核实后,为该代扣代缴单位所属职工按其在一定期间内实际缴纳的工资薪金项目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额批量开具完税证明。
(三)税务机关年终一次性开具完税证明
地税机关在年度终了4个月内汇总纳税人全年工资薪金项目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并经核实后,主动为每一个纳税人按其上年实际缴纳的工资薪金项目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一张完税证明。
因此,凭二代身份证不可以随便到一个地税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只能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
第9篇:车辆购置税证明
车辆购置税证明
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地址
车辆牌照号码机动车行驶证号码
车辆类别
1、汽车、2、摩托车、3、电车、4、挂车、5、农用运输车厂牌型号
完税证明号码
申请补办理由及有关情况:
纳税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接收人:
接收时间:
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章):
备注:
《《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在申请办理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时填写。
2、“纳税人名称”栏,填写车主名称。
3、“纳税人证件名称”栏,单位车辆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车辆填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4、“证件号码”栏,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件的号码。
5、“车辆类别”栏,在表中所列项目中划√。
6、“厂牌型号”栏,填写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中注明的产品型号。
7、“备注”栏填写补发完税证明号码。
8、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交纳车辆购置税后,由税务机关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核发完税证明的作用:一.既是纳税人交纳车辆购置税的完税依据,也是作为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牌照的主要依据.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应当持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没有完税证明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得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二是便于携带,是车辆通行公路的合法证明之一,便于车辆通行公路和税务机关稽查车辆缴(免)税时查验;三是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利于强化管理,有效地防止偷税漏税现象;四是核发完税证明有利于车辆管理部门加强对车辆的分类管理和年检查验。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分为正本和副本.主要内容有:编号、纳税人(车主)名称、车辆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或车辆识别代码)、牌照号码、完税(免税)、征收机关名称、经办人签章等.
第10篇: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及填报方法
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纳税人名称:填表日期:年月
《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在申请办理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时填写。
2、“纳税人名称”栏,填写车主名称。
3、“纳税人证件名称”栏,单位车辆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车辆填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4、“证件号码”栏,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件的号码。
5、“车辆类别”栏,在表中所列项目中划√。
6、“厂牌型号”栏,填写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中注明的产品型号。
7、“备注”栏填写补发完税证明号码。
8、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第11篇:交通管理什么是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河南省大河龙耒为你整理
什么是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上车辆品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必须与相关证件和实际情况相符。
(一)如更新上牌,需提供“更新单”(转籍单、失窃单、退牌单、置换单、报废证明)或“额度证明”;如报废更新的,还需提供《报废回收证明》原件。
(二)“更新单”、“额度证明”和《报废回收证明》上的单位名称和公章必须与现机动车所有人相符。如不相符,需提供上级(市属单位市局级、区属单位区局级)单位同意更名的文件或工商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申请报告和清册,清册上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更新单”、“额度证明”上是客车类型的,只能更新客车;货车类型只可更新货车;大型货车不能更新小型货车;个人营运货运车更新不受载质量限制;出租号牌的更新车辆须与原类型相符;不相符的,只能更新非出租号牌的车辆;三岛摩托车(沪CR号牌)只能用于三岛(崇明、长兴、横沙)上居民(以户口簿为准)更新;
二、三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不能相互更新,但沪AX号牌轻便摩托车可更新私人二轮摩托车。
(四)施工车需提供车辆管理所开具的“审批表”原件,按《审批表》上批准的车辆类型、型号更新。环卫车、邮电车、教练车等还需要提供相关“联系单”原件;公安系统警车提交领照单或更新单(其他系统警车需要提交市局后保部装备处出具的“审批表”);私人需购买其他专用车型的车辆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第12篇: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补)发事项须知(精)
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补)发事项须知
一、受理范围
在我局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发生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
二、提供资料
车主如实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补证申请表),除按应税新车辆纳税申报所要求的车主人身份证明原件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自然人)或加盖公章(非自然人)确认。
(一)《机动车行驶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1、2、3…页;
(三)刊登《遗失声明》的整份报刊;
(四)车辆登记注册前损毁、丢失的,提供通用完税证或通用缴款书、车辆合格证明。
三、办理程序
(一)向受理窗提交上述资料。
(二)可到受理窗查询完税证明号码,确认无误后,按规定格式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三)凭《车购税完税证明换(补)业务受理回执》、《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料按指定期限到指定窗口领取完税证明。
四、办结时限
提供资料合法、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当场办结。
五、注意事项
登记注册前的车辆登报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车辆型号、底盘号码、完税证明号码;
登记注册后的车辆登报内容包括:车主名称、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完税证明号码。
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过户事项须知
一、受理范围
在我局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纳税的纳税人,车辆登记注册地未变而车主发生变动的情形。
二、提供资料
车主如实填写《车辆变动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变动情况表),除按应税新车辆纳税申报所要求的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
(一)完税证明;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办理程序
(一)向受理窗提交上述资料。
(二)受理窗完成有关操作后,将原件退回车主。
四、办结时限
提供资料合法、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当场办结。
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变更事项须知
一、受理范围
在我局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经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批准的车辆识别代号(VIN,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提供资料
车主如实填写《车辆变动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变动情况表),除按应税新车辆纳税申报所要求的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自然人)或加盖公章(非自然人)确认。
(一)完税证明原件;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1、2、3…页。
三、办理程序
(一)向受理窗提交上述资料。
(二)凭《车购税完税证明变更业务受理回执》、《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料按指定期限到指定窗口领取完税证明。
四、办结时限
提供资料合法、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当场办结。
广州市南沙区国家税务局
第13篇:完税证明
完税证明
兹有本单位职工冯云,性别:男,身份证号码
***832,为我所专职律师,现本单位和冯云提出解除合同关系,冯云税务均由单位代缴,不欠税费!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年 月 日
第14篇:完税证明
证 明
我辖区陕西燕氏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
***,该企业属区级龙头企业。该企业财务制度规范,自开业以来按照税收相关法律要求,照章纳税,无拖欠税款情况。
特此证明
故市税务所
2013年4月7日
第15篇:完税证明
完 税 证 明
林西县统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增值税完成情况: 销项税额:17,061,413.86元
进项税额:15,339,617.86元
应缴增值税额为:
拖欠税款。
特此证明,721,796.00元,此税款已于当年全部交清,无林西县国家税务局 2011年7月30日1
完 税 证 明
林西县统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地方税完成情况: 城建税:86,089.80元
教育附加费:51,653.88元
地方教育附加费:17,217.96元
印花税:30,108.37元
水利建设基金:100,361.25元
所得税:2,326,710.75元
以上税款已经全额缴纳,无拖欠税款。
特此证明
林西县地方税务局 2011年7月30日
第16篇:完税证明
完税证明
债权人承建我校工程项目,工程款已付清,工程税款已完税。
特此证明。
学校(签章):
年月日
校长签字:
主管会计签字:
债权人签字:
注:此证明一式三份,学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债权人各一份。
第17篇:完税证明
证明
兹有(单位或个人名称)为我单位实施工程,合同造价为肆万壹仟玖佰伍拾贰元整(41952元)。现工程已完工,验收合格。请贵单位办理完税手续。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时间
第18篇:完税证明
证明
XXX地税局:
兹有XXXXXXXXXX承建镇绿化建设工程,工程款共计壹万伍仟柒佰柒拾圆整(¥15770.00),现我单位需要完税发票入账,望贵局给予办理。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
2014年1月10日
第19篇:车辆购置税证明丢了
车辆购置税证明丢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是可以补办的。首先,纳税人应及可选择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盛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车辆厂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码及完税证明号码(可到原发证税务机关查询)。其次,到原纳税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补)手续,填报《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遗失声明的登报挂失手续由纳税人自行办理,各级税务机关不得代为办理。办理时须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的第二联、车辆合格证明、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可以办理补证业务。需要纳税人提供车辆行驶证、纳税人身份证。税务机关经审核后,纳税人到《中国税务报》或省级税务机关指定的其他报刊办理登报遗失声明,即可补办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期间税务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登报遗失声明根据各地省级报刊收费标准会有所差距。一般是在中国税务报刊登。
3像你这样的情况,正确的做法是拿居民身份证到保险公司补办保单,因为你已经上牌,所以发票丢失问题不大.你现在需要去车管所查档,去汽车经销商复印发票记帐联.然后到报社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发票购置税证车辆登记证作废.然后拿着报纸和身份证去税务局查档重新补办完税单证明,最后去车辆管理所补办登记证..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了怎么办?
一、完税证明遗失补办大厅补证窗口办理。
二、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宁波市市级以上并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内容包括:车主姓名、车型、牌号、原完税证明号码。
三、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一)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应提供税收通用完税证、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
(二)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
四、已经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车辆购置税档案不齐全的,待车主补齐档案资料后办理完税证明遗失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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