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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证明(共5篇)

作者:xunnet18 | 发布时间:2020-07-26 06:57:5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车位证明

车位证明

业主

在小区有停车位,车位位置为

。兹证明,该用户对此车位有使用权。

业主签字:

物业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第2篇:车位证明

证明

四川省远熙建设有限公司在巴塘县鹏程小区19栋3单元2号房屋未出售,现用作员工宿舍,现办理停车位。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2018年6月5号

车位证明

业主 四川省远熙建设有限公司,在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鹏程小区19栋3单元2号房屋未出售,现已用作员工宿舍。

兹证明对此车位使用权。

公司盖章:

用户(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3篇:地下车位

苏州不少小区停车出现这种“怪现象”:一边是小区外或小区道路车 满为患、一位难求;一边是地下车位空空荡荡、大量闲置。究其原因,一小区的私家车主一句点破: “小区里的地下车库只售不租,我们怎 么停得起 ?!”近日,市房产管理局发出专项检查通知,叫停住宅小 区内地下车库只售不租。nn“多数住宅小区还是能够解决好小区内的停车矛盾,主要是这些 开发商针对车位矛盾及时采取了降价促销和租售并举等方法。”市房 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大量住宅项目按规划同步建造了相应的 地下停车库,开发商采取降价促销、租售并举等积极方法值得肯定,既解决了资源闲置的问题,又维护了小区的和谐和安定,符合《苏州 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精神,不失为是一种明智之举。但该负责 人表示,目前仍有个别开发单位,片面强调自身利益,坚持只售不租,这种做法违反了《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必须予以纠正。nn据介绍,依照《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住宅区 地下停车位尚有空余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新辟规划以外的停车 位。地下停车位不足,确需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作 为停车位的,应当经业主(代表)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并依法 办理消防等相关手续”。也就是说,在住宅区地下停车位尚有空余的 情况下,法律规定任何单位、组织,均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新辟规n划以外的停车位。当地下停车位不足的情况下,确需利用业主共有的 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作为停车位的,法律规定应当经业主(代表)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nn为此,市房管局近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对住宅小区内地下停车库 只售不租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住宅项目地下停车库使 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做好开发单位的宣传解释工作,督促未符合 相关条例规定的进行整改,并对各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的行为督促 其自查自纠。对拒不改正的,房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条例进行行政执法,并请市人大环资城建工委予以督查。nn延伸阅读:地下车位权属如何界定 ?nn江苏达源律师事务所俞超律师解释说,小区地下车库的权属一般 有三种情况。

1、如果是人防工程的,开发商不拥有产权,不得出售。

2、除此之外,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成本未被开发商计入房价的,权 属归开发商。但地下车库没有产权,只能出售使用权.或出租,这由 开发商决定。

3、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成本被开发商计入房价的 .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由于开发商处于强势n

地位,这种情况非常少 见。这种情况下,地下车位究竟是出售使用权,还是有偿出租,抑或 无偿使用.应由业主委员会决定。nn

第4篇:车位过户

南京车库、地下室交易税费怎么交?

摘要:南京车库或地下室交易中有哪些税费?车库或地下室交易的税费具体怎么交?办理车位、地下室过户需注意哪些事项?365二手房网为您详细解答南京车库及地下室交易的税费问题。车位和地下室属于非住宅,因此要按照非住宅缴纳契税、营业税、个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具体标准如下:

本站消息 南京车库或地下室交易中有哪些税费?车库或地下室交易的税费具体怎么交?办理车位过户需注意哪些事项?365二手房网为您详细解答南京车库及地下室交易的税费问题。车位和地下室属于非住宅,因此要按照非住宅缴纳契税、营业税、个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具体标准如下:

买方:有产权的车库和地下室办理过户时,买方需要缴纳契税3%,交易服务费5元/平米,产权登记费80元;

卖方:卖方需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差额的5.55%),个人所得税(差额的20%),土地增值税(差额的30%),印花税(全额的0.05%),交易服务费5元/平米。

详见(南京二手房契税怎么算?二手房契税谁交?)(南京二手房交易个税怎么算?二手房个税谁交?)(南京二手房营业税怎么算?二手房营业税谁交?)

(南京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明细)(南京二手房交易土地增值税怎么交?)(南京二手房交易印花税怎么交?)

办理车位过户注意事项:

1、办理车位送件时,买方必须提供与车位同一小区自己名下的产权证,因为车位按照规定只能卖给本小区业主。

2、办理车位出件时,房主一定要提供一手车位原值发票,该发票若没有,需到开发商处去补开,不能到房产局档案馆调档(如果房主买的也是二手车位,房主在发票丢失的情况下可以到档案馆调档)。

3、有的车位是没有产权的,是70年使用权,这样的转让就无法过户,也不存在税费,卖方与买方签署车位转让协议并到物业更改联系方式,卖方将车位合同与发票转交买方即可。

4、一般情况,车位分产权车位和使用车位,产权车位则按照上述缴纳相关税费;非产权车位和房子是捆绑的,房子过户后,按地下室的方式更名即可。另:小区车位只能过户给小区内的业主,不可以单独卖给其他非小区业主。备注:地下室如果没有产权,凭新房产证和一手购买证明到物业处更名,没有产权转移不需要交税费,直接更名即可。车位的过户与税费

车位属于非住宅,过户时买方要缴纳契税3%,交易服务费5元每平米。

卖方按规定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差额的5.6%),个人所得税(差额的20%),土地增值税(差额的30%),印花税(全额的万分之五),交易服务费5元每平米。办理车位过户注意事项:

1,车位买卖合同价格按照房主的购买发票价格写,房主买的多少,这次还写多少,不要多写,不要少写,房产局契税窗口一般都能通过,这样差额就为0,差额为0的情况下营业税及附加、个税、土地增值税也就不存在了。只要再缴纳买方契税3%,交易服务费买卖双方5元每平米,卖方印花税万分之五。2,办理车位送件时,买方必须提供与车位同一小区自己名下的产权证,因为车位按照规定只能卖给本小区业主。

3,办理车位出件时,一定要提供车位原值发票,这个发票若没有,需到开发商处去补开,不好到房产局档案馆调档。4,有的车位是没有产权的,是70年使用权,这样的转让就不好过户,也不存在税费,卖方与买方签署车位转让协议并到物业更改联系方式,卖方将车位合同与发票转交买方就可。存量房(二手房)买卖

一、申请登记程序:

配图(二楼29-32号测绘窗口)→网签(一楼1号网签窗口)→银行贷款申请(买方如有需贷款,需先行向银行申请贷款审批)→监管(一楼网签、监管窗口)→申请登记(二楼12号受理窗口领号,15-21号窗口办理)→审核制证→交费领证(三楼36号窗口)→银行划款。

二、配图查验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存量房买卖合同。

非成套房屋应提交买方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所有权证;

3、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4、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直系亲属需提供关系证明;

6、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7、委托书(卖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时,出具公证书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10、其它证件、证明。 备注:

1、第8、9项为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直系亲属间房屋转让、司法裁定、拍卖、共有人间份额转让、企事业单位等非自然人转让或受让房产的,可取消网签和资金监管。

四、收费标准:

1、住宅:

登记费:80元/套; 配图费:20元/证;

转让手续费:交易双方各3元/平方米;房改房首次上市交易的,交易双方各100元/套。

2、非住宅:

登记费:55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转让手续费:交易双方各5元/平方米。

五、工作时限:

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

第5篇:车位申请

车位申请

尊敬的领导:

因工作需要,本人申请在帝豪小区地下停车场停放轿车一辆,车牌号为晋H81718,停放期限为半年,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工程技术部

侯永胜

2019.6.11

车位承诺书(共14篇)

车位委托书(共13篇)

车位协议书(共20篇)

购买车位委托书(共4篇)

车位销售岗位职责(共5篇)

本文标题: 车位证明(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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