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车位委托书(共4篇)
第1篇:车位购买合同
车库购买合同
甲方:乐昌市金生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张国花
为方便乙方在甲方金生圆小区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停车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金生圆小区,编号为金生圆小区配电房第2号汽车车库,建筑面积26.13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库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捌佰元
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库]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库房款共计人民币_壹拾肆万陆仟捌佰元,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库使用卡(钥匙),取得所有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库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库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库管理制度,且交
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库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车库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
八、甲方有权对汽车车库进行管理服务,并对车库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九、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
十、如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
乙方收取。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
第2篇:购买车位协议书
车位使用协议书
甲方: 新疆东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停车位使用权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停车位概况
1、位置:本次使用权的车位位于路小区(幢/座)(地下)号停车位,(以下简称该停车位,具体位置如附件三车位位置图所示,该附件图仅为该停车位位置的标示)。
2、该停车位长米,宽米,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3、用途:该停车位仅作为停车使用,不得改为其它用途;
4、该停车位准停车辆型号范围:
二、使用期限
期限届满日期与该车车位土地出让年限届满日期一致。
三、费用及支付
1、使用费用
(1)该停车位的使用费用为元(大写:);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2、物业管理费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各项关于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用。费用标准:人民币50元/月。
(2)此费用作为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停车场地(不包括本合同项下车位)的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除保管之外的监督管理费用。
(3)物业管理费按季交付,乙方在支付车位使用费同时向甲方交纳首期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其余每期应于每季开始前日前交纳。
四、车位使用
乙方须为已经购买单元的业主,并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
件附后。
五、停车位的交付
在乙方全额交付上述费用后日内,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前,将该
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因本合同项下车位不能进行全封闭单独管理,故不能作为单独物业办理产
权登记或租赁备案登记等政府手续。
乙方已理解上款内容之含义,并明确其仅是车位使用权,期限届满日期与
该停车位土地出让年限届满日期一致。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按合同规定将该停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2.制定、修改停车场管理制度(见附件2);
3.负责该停车场日常通行的维护,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4.做好该停车场(不包括该停车位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5.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企业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
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6.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企业对该停车场的维修,应当提前三日(紧急
情况除外)通知乙方。否则,造成乙方无法使用该停车位的,甲方应按日
减收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是本合同使用期限内该停车位的唯一合法使用者;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停车场使用守则,并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所停车辆型号、高度、宽度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及该停车场规定,车辆垂直投影面积须小于停车位实际使用面积;
4、乙方所停放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以下物品:
(1)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违反
国家规定的物品;
(2)禁止运输、收藏的物品,如枪支、弹药、爆炸物、毒品、走私物品
等;
5、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员、动物留置;
6、乙方在使用期间,应爱护该停车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车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其它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因此引
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乙方在车场内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
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否则,丢失责任
自负;
8、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
致车位污损,乙方有义务进行及时清洁、维修;
9、乙方在使用期限内不得改变该停车场的建筑结构;
10、乙方不得在停车位进行车辆修理、维护、刷洗车,不得将漏油车辆
开进停车场。
11、乙方仅享有对该停车位的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
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第三人,不得转租、转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停车位。
七、其他约定事项
1、。
2、。
八、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
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电话:
年月乙方(签章):年月电话:日日
第3篇:车位租赁委托书
车位租赁授权委托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西安市思拓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其车位委托乙方进行出租及管理。为进一步明确对甲方所属产权房屋及相关设备的租赁范围和日常管理的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明确甲方房屋租赁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行使以下房屋出租和经营管理权力。
二、房屋基本情况 1.车位号: 2.座落位置:
3.建筑面积:10㎡ 4.车位用途:停车
三、委托权限 1.车位的出租
2.法律法规规定由车位产权方负责管理的其它事项。
四、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为半年,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和签字): 乙方(盖章和签字):篇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男/女,汉族,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系平潭海峡如意城 苑 幢 室业主。联系电话:
受托人:,男/女,汉族,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系委托人的。联系电话:
兹委托 代为本人办理有关海峡如意城项目车位使用权转让的一切事宜,具体委托事宜如下:
1、代为签署相应确认书、承诺函等文件;
2、代为领取相应抵用卷等;
3、代为选择、认购车位并办理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署手续;
4、代为办理车位的款项缴纳手续,并领取相应付款收据/发票;
5、代为领取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凭证原件。
本委托书有效期至尚需相关手续全部完成之日止。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作所为及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受托人有权转委托权。
委托人:
受托人:
日 期:篇三:物业租赁委托书
物业(车位)租赁委托书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北京君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0号1座二层2c 代理物业名称
位置: 面积:
委托期限: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即时生效至物业(车位)出租止
甲方责任:甲方将提供一切有关资料并同意与乙方配合 乙方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物色适当客户承租上述物业(车位)佣金支付: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定正式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3%做为服务费。
备注:若合同的成交价格低于甲方报价,乙方的佣金支付为在一个月租金的基础上乘以成交价与报价的百分比。
甲方: 乙方:北京君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电话:
代表:
日期: 电话: 代表: 日期:篇四:房屋租赁备案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书
本人(单位)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位于青岛市市北区xx路xx号xx室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特委托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全权代表本人(单位)办理相关事项。对被托人在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委托人:青岛xxxx有限公司
受托人:xxx xxxx年xx月xx日篇五:车位租赁合同
车位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简称“本停车位”)出租给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等租赁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本停车位位臵及面积
1、本停车位位于 ,编号:(以开发商排序为准)。
2、车位面积:该车位长 米,宽 米,适于停放车辆类型。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本停车位,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租金为 元/月(大写:),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规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
2、甲方提供智能卡一壹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 ,收取押金 元/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 元/张。
3、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缴交下月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弃继续租用该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2米的车辆,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臵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2、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当月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3、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提供。
5、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6、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7、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8、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每日应当承担本停车位月租赁费千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达 十五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同时,甲方应按应返还的车位租赁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交纳款项千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达 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位。
3、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应当承担本车位租赁费总额 5%的违约赔偿金。
4、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停放车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双方联系方式为合同抬头处所填写,如有变更,则及时需书面通知另一方。一方有任何通知,仅需按此地址发送邮件或电话通知即可。
乙方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如下方式处理: (1)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 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2)向 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款项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4篇:协 议 书(车位一次性购买)
车 位 补 充 协 议 书
甲方:永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已购买甲方开发的“永利·金柯嘉园”住宅小区幢室,为了方便乙方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 “永利·金柯嘉园”地下车库编号为的汽车停车位提供乙方使用。
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地下车位使用费万元(大写人民币元)。于签订本协议书当日付清。
三、甲方提供的上述车位仅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乙方不得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及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四、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五、地下车位由甲方单独建设、单独核算成本,建设成本不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本协议书项下的地下车位归甲方所有,按有关规定不办理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但乙方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使用权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位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六、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七、该车位的交付与所属的永利·金柯嘉园内该车位所在的房屋同时交付,以此房屋的交房通知书为准,不再另行发书面通知。
八、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有关车位的管理方式。乙方同意自车位交付之日起,由物业公司进行统一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车位停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管理费。
九、在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享有将车位出租、转让、赠与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
十、乙方逾期付款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逾期付款额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纠纷由绍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永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代表: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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