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场地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租赁乙方 场地举办 活动一事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
(一)租赁场地: 。乙方保证该租赁场地其拥有合法使用权及出租权利。
(二)租赁用途: 。
(三)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场地费用及支付
(一)场地租金:甲方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
(二)场地租金的支付:甲方于 年 月 日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订金即 元整(大写: ),与活动结束后 日内付清余款。
(三)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收款人:
(乙方保证提供的账号信息完整正确,因乙方信息有误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活动的信息,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约定的场地,并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场地租赁费用。
(三)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活动现场的管理工作及提供相应服务。
(四)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供活动场地。
(五)因甲方操作不当,对酒店造成损失需按价赔偿。
第四条不可抗力
(一)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疫情等不可抗拒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六条合同终止
(一)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
(二)甲乙双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订金不退,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赔偿甲方双倍订金。
(三)乙方以甲方活动制造噪音等不正当理由要求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
(四)如因北京疫情政府通知禁止集会,可终止合同。乙方需退甲方订金。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合法的有效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甲方)签章: 出租方(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