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承包合同(共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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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土石方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因施工生产需要,甲方同意将阜阳市泉河风景带景观绿化工程开挖土方、回填土方工程由乙方进行分包,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对地质条件、图纸、开挖、堆放场地和施工环境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阜阳市泉河风景带景观绿化工程ABC区
2.工程名称:阜阳市泉河风景带景观绿化工程
二、承包内容及计算方式
1、按业主设计图纸及甲方土方开挖方案的要求进行土方开挖,开挖土方前应由甲乙双方确认施工区域内场地高程,并经业主或监理公司确认后,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2、挖土方工程量按土方开挖方案要求的基坑(槽)底尺寸放坡系数和标高进行理论计算(不计超挖土方量)。
3、挖土方工程内容包括测量、挖土、运土、弃土(按照甲方指定地点用推土机推平)、修坡、坑底压实、挖修排水沟和集水井、承台地梁边回填压实至设计标高等内容,平均运距约1公里。
4、填土工程量按甲方要求回填部位的填方量理论计算(不计超填土方量)。
5、回填土方工程内容包括挖土、运土、回填、压实至甲方要求,平均运距约1公里。
三、承包方式及工程量:
包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工程量:挖方约 万m3,填方约 万m3。
四、质量要求
挖方基坑(槽)的尺寸及标高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并确保边坡稳定安全,回填土质量及标高必须符合甲方要求。
四、工期要求
配合甲方的施工方案分次开挖:
1.第一次开挖工期为7天,包括整个场地的垃圾清运、平整及园路的修筑。
2.第二次开挖工期为2天,包括单体建筑大体积基坑的开挖、边坡的修复,部分基槽、基坑的开挖。
3.其余零星土方按甲方要求给予随时配合,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如遇大雨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经甲方代表签证确认后工期顺延。如乙方无法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每延误一天罚款2000元。如拖延工期5天以上或乙方中途放弃,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按60%结算。
五、承包单价:
1、结算方法按上述要求及内容计算,挖方承包单价为 6 元/m3,回填土方承包单价为 4 元/m3。淤泥承包单价为 8 元/m3以上单价已综合考虑各种土质及挖运、承台、地梁等项目工效降低因素,(含所有机械进退场费、人工费、油费、误工费、窝工费等及各种不可预见费用,不含税)。本单价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2、如果乙方在本工地内其他部位因施工需要使用贵公司挖机、推土机、铲车、压路机、汽车,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提供并按以下单价结算:
1)、挖机按1200元/台班
2)、土方运输1km以内 2 元/ m3
3)、压路机 元/台班(8吨)
4)、推土机500元/台班(东方红70型)
5)、合同总价: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万元。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挖方完成后甲方按挖方结算工程量付至完成工程量65%,填方项目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完毕付至完成工程量80%,经双方结算确认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七、甲方责任
1、负责确定开挖土方的开挖方案及堆放场地;
2、负责场内照明及洗车池用水;
3、负责按时拨付工程款;
4、乙方有如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出批评及限期整改要求。乙方不听劝阻影响工地正常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甲方另请施工队组织施工,单价变化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1) 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的;
2)不按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施工的;
3)不服从工地管理人员指挥,不遵守工地现场规章制度;
4)其它违约行为。
九、乙方责任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尺寸与标高或方案进行定位和测量;
2、负责自用临时道路(包括挖土、运土、卸土施工过程)的修筑压实及维护(不计工程量);
3、负责乙方雇用人员的管理,负责乙方雇用人员的劳保用品、设备、材料等费用,办妥有关人员的劳务手续及证件。
4、接受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统筹安排,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
5、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自身安全及注意他人安全,若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此部分费用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6、负责按照政府有关规定,保证施工现场及沿途的卫生清洁工作,如乙方未按要求完成,由甲方派人清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给予双倍处罚(含各种政府罚款),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负责协调堆填区居民关系,如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工程检验、验收及处罚
乙方施工完毕并经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一次验收(含隐蔽验收)不合格,罚款叁佰元(300.00元),若第二次验收仍然不合格,甲方予以双倍处罚,同时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质量验收要求为止。造成该节点工期逾期,按上述工期约定责任处罚。
十一、其它事项:
本工程项目不得转包给第三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处以1万元罚款。
十二、附则:
1、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拔付全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安徽马鞍山奥森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阜阳项目部
主办人: 签订代表:
身份证号:
签订代表 :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篇2:土石方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土石方工程运输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的土石方运输工程位于____,主要是由甲方指定工作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土石方。
二、甲方以乙方应完成的工程土方量为结算工程款依据,具体为每车17至18立方(虚方),折合吨位为26至28吨,折合现金110元。在施工期间甲方随时检查指导,如出现一切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的工程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如因机械导致的人员伤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付款方式:运输工程款按月结算,每月底结账,先结90%,其余10%三个月后一次性结清,具体付款为每月结清帐务后的
第二个月10号前必须以现金付清,否则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以乙方给甲方所打的收款收据为准。
六、特别约定:
1、乙方在甲方的指定地点负责运输,运输距离从运输始发地到目的地不得超过1.5公里,否则超过距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到达工作地点后由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住宿,水电等生活必须条件。
3、乙方到达工作地点后,可向甲方提前预支部分工程款作为乙方所有人员的生活费用,该部分预支款将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应扣除。
4、乙方工作期间车辆所需燃油由甲方提供,待工程款结算后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应扣除。
5、乙方所挖土石块标准暂定为40-70厘米(误差10-15厘米),超过标准的由甲方负责破碎,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甲方若到期拖欠不给工程款,由乙方凭借此合同要求甲方双倍支付未付款,还需每日承担按工程未付总价款3%计息的违约金。
八、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捺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土石方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工程内容:土石方工程承包、装、运、平
4、工程数量:总约 万立方米。
5、工程运距: 公里以内,如超过价格另议。
6、工程单价: 万立方米土方,每立方米 元人民币。
7、加爆破 万立方米,每立方米 元人民币。
8、沙石土方挖掘深度均 米,超出部分每深1米每立方米单价加 元人民币(壹元整)。
9、工程工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程量计算:
1、按车上方计算。
2、施工中因地质等特殊情况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均可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3、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护坡实际工程量计算,由甲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1、正式签订合同后,补充协议履行完毕,临建施工人员进场前,甲方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先拨付乙方 万元人民币(双控)作为进行修路和搭建生活设施的费用,乙方保证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一周内进场。待河道挖掘土石方开始时,拨付乙方预付工程款 万元人民币。(修路临建设施费用、预付工程款在每月的工程款中分期扣除)。
2、结算方式:开工后,根据甲乙双方当月核定的实际工程量,每月25日结算一次。三日内结清,如超时付款,甲方承担每月2%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每月结算工程款90%。剩余10%工程款在下月拨款时同时结清,以此类推。
3、支付方式:甲乙方在甲方所在地银行独立账户,甲方每月将工程款按约定时间拨付给乙方。
四、油料供应:
甲乙安排县石油公司,为此项目设立施工临时加油站,按国家排价,油款每月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五、甲方负责临舍及安排生活区、作业区,并做到三通一平,为开工创造必备条件,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临舍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六、地下水问题
施工中出现地下水,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排干至不影响乙方施工为准,若由此造成误工,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甲乙双方其它的义务和责任
1、甲、乙双方互派代表到工地,负责审核数量和质量管理、监督、协商相互配合,以利施工。
2、甲方应办好进场施工的一切手续,提供给乙方安全、可靠的施工条件,甲方负责解决村民闹事,甲方负责协调当地交警、路政、环保的查车及当地不法分子的闹事,如果上述原因造成乙方、误工或停工,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运输车、推土机、装载机每台每天 元人民币,挖掘机每天 元人民币。
3、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条例、做到安全措施齐全、购买相关人员的人身保险、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实现施工零事故。
4、因乙方组织、管理不妥、施工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不能按计划落实,影响进度、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5、开工日期以进场通知为准,乙方按施工方案组织管理人员、机械设备进场。
6、质量与工期:工程质量:合格。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完工,提前完工有奖,延误工期受罚,具体按未完工程量的0.5%处理。
7、遇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延误工期应当顺延,费用互不承担。
8、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两套图纸,并注明提供的日期,施工时,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并作为施工依据。
9、甲方应在开工前20天,开通运输通道。
10、甲方和乙方提前5天校验水准与坐标点。
11、乙方进场后,3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1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除应赔偿成乙方经济损失外,工期应顺延。
13、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除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工期不顺延。
14、甲乙双方在工作量、计量方面出现极大的误差时,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请第三方(计量单位)来确定,错误的一方,负担所有费用。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1、本工程执行 地区,同行业的验收为标准,执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结算方式。
2、乙方提供竣工报告,约定验收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提交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另订。
十二、本合同须经过当地公证处公证。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双方各执三份。
十四、关于工程总款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五、甲方双方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做为档案备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体证号:电话号码: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体证号: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篇4:关于土石方承包合同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合法原则,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所承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便于合同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就 土石方工程联合承包合同协议如下:
一、合同内容
1、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组成联合承包体,共同参与联合体与重庆市两江新区及工程总承包方签订 土石方承包合同主合同。
2、本合同约定以甲方 公司资质出面与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签订主合同。
3、本合同约定在甲方与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签订主合同前,由乙方应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的要求验资,出具工程总额3%的保证金金额的10%的资金证明.
4、本合同约定在甲方与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签订主合同后,由乙方缴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总额3%的保证金,乙方在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5、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依据主合同规定执行,在两江新区管委会将每月工程进度款下拨后,甲方将乙方所完成土石方工程量以每方扣除 元(大写 元)作为工程管理费,扣除管理费后的工程款拨付到乙方账户,拨付时间不得超过两江新区管委会下拨时间后的3个工作日。
6、本合同约定在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将下拨工程款下拨到甲公司专用银行账户,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人管理,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占有、挪用及非法处理,实行专款专用。在乙方恶意拖欠自己下属工程施工单位工程款时,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先行代为乙方支付所拖欠工程款,并在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的部分。
7、本合同约定由甲方负责派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指挥管理,负责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和控制,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程内部及对外事务协调联络等相关事务。甲方负责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管理人员临时食堂及临时住房等相关临时设施的搭建。负责油料供应及调度的管理。
8、本合同约定在主合同签订后,主合同所签订的土石方工程总量的 %(约 万方)由乙方组织工程队伍进行施工管理及开挖施工,主合同所签订的土石方工程总量的 %(约 万方)由甲方组织工程队伍进行施工管理及开挖施工。
9、在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或工程总承包方发出进场通知后,甲方负责派管理人员进驻现场,并且负责组织施工队伍按规定时间进场,对属于甲方开挖的土石方工程进行施工开挖;乙方负责组织施工队伍按规定时间进场,对属于乙方开挖的土石方工程进行施工开挖。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由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及设计院设计的设计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委托测量场地红线坐标及控制高程,交由甲、乙双方施工队伍放样及施工。
2、甲方负责按合同约定组织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双方下属各项目部及施工队伍的施工作业,保障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组织安全学习、宣教工作, 监督各施工单位和队伍落实安全设施及安全防范。组织工程抢险、安全排查及事故处里工作。
3、甲方负责相关耗材、油料供应及协调调度,负责委托测量单位进行场地测量,工程决算及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执行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和工程指挥部的政策法规和指令。服从配合甲方驻现场管理人员的组织协调管理。
2、乙方负责办理下属施工单位及单位完善相关手续,施工程序中所需的相关证件及资质。负责与下属各分包单位及队伍完善分包合同及合同管理。负责为下属所有施工人员购买工伤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3、乙方负责下属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责任及民事责任。承担自己下属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负责为非重庆本地户口人员办理暂住证及相关事宜。
4、乙方负责下属施工人员的食宿及所需办公临时设施,负责自己的施工机械设备的停放及安全保管。
二、承包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以甲方同总承包方及两江新区管委会签订的主合同为准。(其具体内容所包含的土方开挖方量、回填碾压方量、弃方量,平整场地面积、施工质量标准要求以主合同的约定要求为准)。
三、工程地点:
工程地点以甲方同总承包方及两江新区管委会签订合同及工程图纸及甲乙双方协商指定为准
四、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依据事故责任具体情况而定,主要遵循谁的队伍谁负责,甲方的施工队伍人员安全由甲方负责,乙方的施工队伍人员安全由甲方负责, 若存在甲、乙双方人员在交叉作业中的安全事故,根据双方事故责任大小共同协商解决。
五、工程技术要求:甲、乙双方工程队伍应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工程指挥部和项目部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土方运输过程中的道路维修、卫生由甲、乙双方工程作业所属地块和分区协商解决。
六、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项目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项目部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项目指挥部一经发现,应要求各方施工队伍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或者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挖方综合单价所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内容依据主回同及施工图纸要求为准)。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甲方与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签订主合同失效或者甲方未与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签订合同,本合同自动作废。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成合同规定义务后合同终止。
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存一份,副本四份以备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及总承包方备案及相关部门审查。
甲方(盖章) 公司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时间 :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5:关于土石方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原则,甲方根据施工需要,将土方开挖并运输到指定位臵等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承包项目、内容及期限:
根据甲方提供的范围及要求进行开挖及土方运输,包括内容: (1)开挖项目包括。(2)包括在挖运过程中撒落土等,被有关单位罚款费用乙方自理。(3)开挖过程中的障碍物由乙方进行清理。
第二条:承包方式:一次性包干(含机械进出场费)。
第三条:工期:从 年 月 日开始开挖至 年 月 日结束。乙方必须设法按确定的工期完成部分土方外运,否则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由琴江镇政府进行监督考核。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31、承包单价:按实际将土方开挖并运输到指定位臵 元/m结算(含机械进出场费)、土方计量按施工机械填埋压实后甲乙双方现场丈量,计算确认(填埋压实后的高度与现有地面高度高出3.14米)。
2、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土方承包工作量由施工员开出任务单,经管理人员审核签字,项目部经理审批后报工程公司审核方可生效,签字不全结算无效。
3、结算方式:乙方进场前向甲方缴交工程总造价的10%工程履约保证金方可进场开工,完成工程总量的30%退付工程履约保证金10%,完成60%付总工程款40%,工程完成峻工验收日起一个月付内结付总工程款的90%,余款在工程验收日起6个月内付清。
第五条: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并搞好自检、互检、交接检,确保工程质量,若乙方不按照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施工作业而造成质量事故,或由于操作不当,违反操作规程而影响工程质量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理。凡乙方承包的工程,检修和保修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第六条:安全管理:
1、乙方在施工中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承包人是乙方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2、乙方在施工期间,要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采取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名单报甲方。对承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与协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操作,做好职工入场安全教育和分部安全技术交底及班组安全活动。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危险源的控制,并按规定配备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购臵。
5、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原因发生的一切人身、机械、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6、在施工期间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造成的负伤、伤残及死亡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企业所属主管部门,甲方有义务协助抢救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医疗费、生活费、补助费和抚恤金等一切经济费用及损失均由事故责任方承担,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依照有关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按部颁规范标准,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若因乙方管理不善,致使承包项目工期拖延、质量低劣或乙方冒险作业违章指挥,甲方责成乙方限期改正,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监督指挥,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对乙方在施工中的违章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处罚或终止合同。
3、在合同期间,甲方若发现乙方职工有偷盗施工设施材料者,按拿一罚百加倍重罚处理,罚金从乙方结算中扣除,构成犯罪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和创造施工条件。
2、协助乙方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第八条: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职责:
1、全面负责合同范围内分项承包的施工项目全过程的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构,承包人要全权负责承包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4、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负责本承包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
5、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内,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二)权利:
1、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2、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
(三)义务:
1、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应主动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及有效证件交甲方认可,将复印件留甲方存查。
2、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施工,在分项承包施工过程中,爱护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移动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不得使用童工、残疾人,特种作业不能使用50岁以上的老职工。
3、全面履行合同内容,服从甲方领导、听从甲方指挥,认真执行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统一安排,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分项承包合同中的施工任务。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同样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篇6:关于土石方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南充市嘉陵区总真山观音寺扩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总真山观音寺
(三)工程内容:土方挖运回填。
(四)工程方量:挖方总工程量约4万立方米。
二、工期
开工日期: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
乙方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环境影响、道路情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施工检查、政策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群众阻挠施工等一切可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现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调整。合同生效后,乙方积极组织机械进场,在3天内开工。
三、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等级。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实测方量验收(GPS方格网数据结算为准)。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一)综合单价:
1、综合单价:8.8元/立方米,本工程采用以挖方工程量为计量基础的综合单价包干,包括土石方开挖、排渣运输、装车费、场地平整、卫生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如有其他地理地质即含有坚石或青石等因素变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此综合单价为甲方指定地点倒土。(如超出指定运输范围、增加工程成本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
(二)工程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1、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对实际施工数量共同测定汇签并盖章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或实际工程量结算。
2、乙方施工进场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组织方案给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3、乙方应认真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应无条件重新施工,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篇7:关于土石方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将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盘信镇盘信科技工业园工程土石方开挖平场承包给乙方,责、权、利分清,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 工程名称:盘信科技工业园。
二. 工程地点: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盘信镇。
三. 工程内容:乙方负责土石方开挖、爆破、回填、碾压及运送到甲方指定的1km范围,沿线道路清扫等工作。
四. 工程量及计算方式:
1. 土石方开挖工程量为150万立方米以上。
2工程量计算方式:甲乙双方测量员实际测量核实后签认为准。
五. 工程工期:甲乙双方签认的进场日期为准,工期为七个月,因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无法施工所耽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认后,工期可顺延,否则超期甲方将罚款乙方,按叁万元每天计算,在当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
六. 结算单价及支付方式:
1. 单价:甲乙方现场签认的实际开挖方量,综合单价按19元/ m3 (开挖方量全按石方计算,此单价含7.5元/m3的石方爆破价)计算。
2. 支付方式:乙方在每月的25日上报工程进度,经甲方签认后15日内支付乙方80%的工程进度款,余下20%的工程进度款在拨付第二个月80%的工程进度款时一并支付,以此类推,直至工程完工后,甲方结清全部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拖欠。
七.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进度监督与指导,乙方必须准确掌握高程,按甲方指定的深度开挖及回填。
2. 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停工3天以上,经甲方签认后,补偿乙方:机械设备每台1000元/天、车辆每台200元/天、施工人员每人100元/天。
3. 甲方承担乙方所需的临时设施搭建及租赁费用(此费用含水电费,按1000元每月包干计费)。
4. 甲方负责交纳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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