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人(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人(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合法拥有的房屋转让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房屋座落于保德县河滨公路南侧交警队宿舍楼一号楼二单元三层(西侧),建筑面积为134平方米。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权属
本合同中所述房屋是甲方合法拥有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出售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80000 元整(大写:捌万元整)。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乙方以现金一次性全部支付甲方。全部购房款人民币80000 元整(大写:捌万元整),在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当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收到款项后应立即出具收据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购房款当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交付乙方。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过户手续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2、甲方在房屋交付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乙方对该房屋有任意处分权,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
备注: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 明
2022年5月19日9时43分25秒在忻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我局民警给犯罪嫌疑人曹晶(女)做送押体检,费用总计700.54元。体检完成后,在将曹晶送往忻州市看守所的过程中将体检费用发票丢失,请贵单位给予补打发票。
特此证明
保德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