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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运委托书

作者:牛排7分熟 | 发布时间:2021-06-17 12:13:5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暗访招聘公司“贩运”求职者

近日,外地来京的佟先生称,他在网站上看到了一家名为“名扬九州企业管理中心”的单位招聘司机的启事,便去应聘,在交纳数百元后,他发现公司不能提供工作,要求退回押金,但遭到拒绝。记者随后调查和暗访发现,该公司声称招文员、会计、司机等,在要求交纳服装费等押金后,均被转到一个“中转站”,再次被要求交纳体检费等多项费用,甚至抵押手机,然后被安排到工资只有几百元的保安岗位。

佟先生称,他是在报刊上看到“名扬九州”招聘广告的。经调查了解后,记者来到该公司位于风度柏林3号楼的210房间。记者看到,房间里面坐着3名女士,均身着统一的深色西装,胸前戴有铭牌。

听说记者来应聘出纳,一位自称许黎的女士介绍:试用期工资1800元,时间一个月,转正以后2300元。

“你是最后一个被录取的。”经过面试,许黎向记者表示祝贺。许黎说,公司各部门的员工需身着统一制服,押金468元,其中68元为制作出入证的费用。

在交纳押金后,一名自称赵经理的男子在录用通知书上面写道“李经理:现有某某同志去任职,请予以安排”。随即递给记者说,“你拿着这个,去广福祥酒楼。”之后,他将收据收起来。“公司要拿个人登记表和收据去给你订服装。”赵解释。

方庄桥南侧200米路西,广福祥酒楼的名字很是醒目。李经理看上去是位不到30岁的年轻人,他说,公司规定,所有的员工都得有健康证,需要再交纳114元。记者拒绝了李经理的要求。

北京劲松派出所值班民警称,三天两头有人来报案,但由于没有造成治安事件,他们也管不了。日前,风度柏林小区入口处,当地派出所挂出了长条横幅,“民警提示谨防中介以介绍工作名义进行欺诈活动”。

来源:新浪网

第2篇:动物贩运人员监管措施

动物贩运人员监管措施

一、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畜牧兽医部门都将动物贩运人员防疫监督管理作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督管理。将动物贩运人员防疫监督管理纳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考核范畴,量化考核分值,严格考核验收,把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部门和干部个人评选先进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实行“六项”制度,加强动物贩运管理

1、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辖区内所有动物贩运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备案,建立动物贩运人员基本信息档案。档案主要包括:贩运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居住地址、运载工具类型和车牌号、贩运动物种类、主要收购区域、主要销售去向、违法记录、培训记录等详细内容。

2、实行培训上岗制度。加强动物贩运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守法经营教育,保证动物贩运和动物产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对登记备案的动物贩运人员全部进行轮流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动物贩运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经营运输、防疫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的,颁发培训合格证,采取先培训后从业,凡未取得培训合格证者,不得从事动物贩运活动。

3、实行防疫承诺制度。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每年

1 要向畜禽贩运户印发告知书,明确告知贩运户的权利与义务,与辖区内登记备案的所有动物贩运人员签订《动物贩运防疫承诺书》,要求每个贩运人员严格落实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和调运动物落地报告等制度,承诺在贩运过程中不收购、不贩运、不宰杀、不销售病死畜禽,不收购、不转售无免疫标识和无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不进入动物饲养圈舍收购动物,及时对装载动物的车辆等工具进行彻底消毒;同时,每年底要主动报告动物贩运情况和接受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4、实行动物贩运台账制度。对登记备案的动物贩运人员全部建立《动物贩运台账记录》,详细记录每次动物贩运活动的购销时间、收购地点、动物种类、数量、畜禽标识及销售去向、检疫合格证明编号等信息,并由畜主、官方兽医、贩运人员三方签字确认。贩运人员在申报检疫时,要提供收购贩运台账,检疫人员在查明贩运台账后再启动检疫程序,检疫合格并核对台账记录无误后签字确认。

5、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在动物贩运过程中,对出现死亡的动物,贩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对动物尸体和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防止随意丢弃死亡动物或死亡动物流入市场现象发生。

6、实行动物贩运黑名单管理制度。根据年度考核情况

2 或监督检查情况,对动物贩运人违反动物贩运防疫规定、在动物贩运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动物贩运人员列入“黑名单”,取消贩运资格,并向辖区各养殖场、乡镇兽医站公布,三、狠抓四项关键措施,推进动物贩运行为规范化

1、严格审查贩运条件。对动物贩运人员主要进行三个方面备案审查。首先对备案人员提供的全部资料进行初审,核对相关信息,查验相关资料。其次对从业的硬件设施进行实地审查,重点对“一车(运输专用车)一舍(适度的一个周转圈舍)一器(专用消毒器)”,对照资料、照片,看实物,进行实地审查。第三审查参加培训考试情况,凡未登记备案的、未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不符合“一车一舍一器”的,一律不得从事动物贩运活动。

2、严格核查动物检疫出证。县、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在受理检疫申报和检疫出证时,对每次动物贩运活动到场、到点实施检查和检疫,严格核对贩运人员身份,查验动物贩运人员备案登记和贩运车辆登记备案证号。对身份不符和证物不符的,不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确保动物贩运规范运行。

3、严格督查指导。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采取市、县联查联动,每月定期检查的办法,对贩运人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运输工具是否消毒,运输的动物是否附有

3 检疫证明,有无经营、运输病死(死因不明)动物行为,台账使用是否规范等,发现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4、严格动物贩运人员考核。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结合动物贩运人员书面报告工作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及违法违规等情况,对贩运人员上一年度动物防疫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准予继续登记备案从事动物贩运活动。对不按规定从事动物贩运工作且列入黑名单的贩运户,实时警告提醒,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条件的取消贩运资格。

第3篇:区动物养贩运经纪人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曾都区动物收购贩运经纪人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明确职责,特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1、依法对动物收购贩运经纪人进行畜产品安全监管,实行动物贩运经纪人备案管理。

2、做好检疫工作,严把动物进出检疫关口。

3、监督指导动物贩运经纪人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4、组织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监测工作。

二、动物收购贩运经纪人的责任:

1、动物收购贩运经纪人必须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畜产品安全监管,并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搞好“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监测。

2、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制,不到疫区收购、调进畜

禽,拒绝收购、屠宰病害注水和含瘦肉精等检测不合格的动物。

3、按规定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4、按规定和要求对动物运载工具进行彻底消毒。

5、.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不得出售病死畜禽,对病死或

死因不明的畜禽、病害肉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病

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

理。

6、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有违反,自愿接受动物卫生

监督机构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监管单位和动物收购贩运经纪人各一份,一份交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存档。

监管单位:代表签字:

动物收购贩运经纪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4篇:委托书学校委托书

xxxxx

委托方:xxx 受托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

为了更好的完成学校食堂的运营和卫生,特委托 全权负责学校食堂的油水分离器采购事宜,在采购过程中,受托人需遵守以下事项:

1、不得高于市价采购油水分离器

2、在采购过程中需与学校教师开会商量采购事宜

3、采购中如突然发生其他事宜,需与学校教师以及校长商量解决

4、本次授权期限为采购开始到采购物品结束

5、如有其他未定事宜可重新拟定或添加其他条款,且添加条款与本授权委托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6、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生效,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委托方(公章):xxx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5篇:浅析当前打击非法贩运假烟的困难及对策

浅析当前打击非法贩运假烟的困难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全国各地不断加大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陆续破获了一系列的制售假烟网络案件,抓获了一大批的犯罪嫌疑人,捣毁了无数个制售假烟窝点,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也对制售假烟违法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然而,制售假冒卷烟的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屡禁不止,且愈加猖獗和狡猾,从近期各地查处的制售假冒卷烟案件来看,制售假冒卷烟的违法行为在生产、储藏、运输和销售等各环节呈现出“产、供、销”脉络清晰,组织更加严密,分工更加明确,运输、储藏、销售一条龙服务的特点,因此,卷烟打假必须不留死角的对假冒卷烟生产、储藏、运输、销售每一个环节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在假冒卷烟从制假窝点流向卷烟市场的过程中,要有效的遏制制假售假活动,防止假冒卷烟的扩散和流通,就必须堵源截流,严打假冒卷烟的流通渠道。然而,在实际情况中,遍布各地的贩运假烟渠道仍然存在,中转集散的问题仍是卷烟打假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如何有效截断中转运输渠道,有力打击非法贩运假冒卷烟的违法行为,值得我们进一步的总结和深思。为此,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一点初浅的探讨。

一、非法贩运假烟的特点和形式

随着物流运输行业的飞速发展,假冒卷烟的运输方式更加多样化、隐蔽化,大量的假冒卷烟通过水上、陆地、空中等各种渠道向全国各地扩散。从已经破获的涉烟案件来看,集中反映在车站、码头、物流快递公司、货运托运部等物流运输行业,非法贩运集中表现出在客车夹带、船舶车辆伪装运输等交通工具上,有的犯罪分子甚至利用特种车辆非法运输假烟,逃避和抗拒执法机关的依法检查。加强客、货运市场和重要通道的管理,也是堵源截流的重要防线。由于非法贩运的渠道广泛,交通工具先进化、运输高速化,并且呈现小批量、多批次等趋势,给打假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不法分子对假冒卷烟进行伪装后,一般谎称为茶叶、电子配件等其他普通货物,然后顺利通过托运部把假烟销往全国各地。比较常见的托运途径有物流货运部、零担托运、快递公司、长途汽车等。在办理托运时,他们均使用虚假的信息及联络方式与承运方签订运输协议,或是约定货到自提,所以一旦卷烟被查扣,往往很多时候只见货不见人。这种方式在运输过程中,实现了人货分离,即使货被查获,也很难查到收发货双方,犯罪分子便可轻易逃避打击。现在很多物流快递、货运托运几乎已经实现了网点遍布全国各地,一些比较大型的物流快递的网点已经延伸到了一些偏远乡镇,并且货物中转运输效率高,速度快。这些都给假冒卷烟的投递运输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所以目前利用物流快递、货运部托运假冒卷烟的现象日趋频繁。

二、查处非法贩运假烟面临的困难和成因

卷烟打假工作目前已经进入“拼耐力、拼实力、拼智力”的三拼阶段,不法分子绞尽脑汁,使出各式花样,力图逃避打击,不断给卷烟打假工作增加新的难度。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打击非法贩运假烟的工作中,力求“查源头、打网络、抓主犯、惩要犯”,但是在实际的查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查获了非法贩运的假冒卷烟,无法查找货主。在很多非法贩运假冒卷烟的案件中,执法部门在现场查获到了非法运输的大量假冒卷烟以及运输工具,或者现场抓获一两名驾驶员或承运人,但是货主不在现场,案发以后也很难查证货主的信息情况,面临这种情况的案件,很多执法部门最终就只有对查获的涉案物品进行依法处理,而无法对货主进行打击查处。二是化整为零、勤进快销。在有些非法贩运假烟案件中,犯罪分子在贩运假烟的违法活动中,想方设法的利用一些法律空档逃避打击。比较典型的是把数额较大的一批假冒卷烟,分成数量较小的若干份,然后通过不同的物流货运公司进行托运。假烟达到目的地以后,接货方安排多人进行分头取货,或者雇请出租车、三轮车夫等代其取货,如果执法部门抓获托运的其中一笔,其数量和金额都较小,很难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往往只有实施行政处罚。三是近年来,国家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的职权和权限逐步进行清理和规范,根据相关规定除公安、交警外,其它部门不得上路设卡检查。烟草部门在打击非法贩运假烟的过程中,则必须依赖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同配合,由于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执法权限的限制,仅仅从烟草专卖角度去执法,还远远不够,缺乏必要的执法力度,往往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些问题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一定的有利条件,也给我们的查处工作增加了难度。

上述打击非法运输假冒卷烟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极大地增加了执法部门的执法成本和查处难度。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是执法不严,打击力度不够。由于目前我国的法制建设还处于逐步完善过程中,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其中存在许多不完备的地方,各行政法规之间存在交叉和差别,执法部门难以操作。长期以来,专卖法的局限性,执法部门职能职责交叉重叠,执法权限含糊不轻,加上一些地方政府重视不够,不可避免的造成专卖执法力度不够,专卖执法软弱无力。有时一个案子可以使用多种法律法规来解释,犯罪分子为了减轻处罚,主动请求引用某一法规,而拒绝引用其他法规。此外,以上法规调整的法律关系不同,难以涵盖所有涉及制假售假的行为,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方面还存在力度不足的问题。最重要的是对犯罪分子的处罚较轻,执法手段不够,标准不统一,可操作性差。执法难度大,令一些执法部门力不从心,根本体现不到法律的惩罚性的特点。这样的处罚基本上不可能对获得暴利的制售假分子形成震慑力。由于打假方面法律制度的无力,制售假烟者未能受到实质意义上的处罚,打击力度再大都难以奏效。另一方面是对物流中转、快递托运行业的监管存在漏洞。物流快递行业在我国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但是大大小小的物流托运公司可以说是不计其数,已初具规模。而在物流托运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了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我国在对物流行业的监管中,还存在较大的漏洞。很多执法部门之间存在职权交叉,职责不明,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从而造成了很多物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为了抢生意争市场,不管承运的货物是否违法物品不闻不问,委托人胡乱说是什么货就听之任之,从不进行查验核实,对委托人的身份信息等情况也不进行核对,甚至连身份证件都不需要出示,只需随便留个名字和联系电话即可,这为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创造了安全可靠的便利条件。近年来,在公安机关查获的各类刑事案件中发现,一些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毒品等违禁物品大部分都是通过物流托运渠道进行销售和转移,由此可见,加强物流货运行业的监管刻不容缓。此外,执法机关查获托运部运输的违法货物时,从业人员都会以涉及他人隐私或保证货物的包装完整性等各种理由,设法为自己开脱罪责逃避责任。在缺乏确凿证据情况下,执法部门很难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查处,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对物流托运行业的监管缺失,导致目前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长期疯狂的利用物流托运行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关于打击非法运输假烟的意见和建议

在这场与制售假烟的不法分子斗智斗勇的战斗中,针对打击非法贩运假冒卷烟的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困难,我们必须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环境与形势的变化,不断总结和分析,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及时调整策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探索新的打击手段,制定新的措施,不断加大对非法贩运假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联合协作制度,形成打击非法贩运假烟的长效机制。

联合协作是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专卖行政执法力度的有力举措,也是基层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做好卷烟打假工作的前提。烟草部门在卷烟打假的工作中,我们要在积极主动地取得当地政府重视和支持的同时,加强与公、检、法、工商等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信息互通共享,并逐步建立和健全与各执法部门的联合协作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方案和制度,明确责任和任务,研究工作中的新措施新方法,真正达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目的,共同将打击非法贩运假烟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在多年来的打假实践中,烟草同公安、工商已经建立和健全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联合协作长效机制,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也都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并在工作中积累了大量丰富的联合打击斗争经验。通过成立警烟协作办公室,建立烟草工商市场联管制度等各种方式,逐步形成由多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城乡联动、区域联动等多种方式组成的联合协作新局面,为我们的卷烟打假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拓宽信息收集和来源渠道,建设精准高效的信息情报网络。

信息是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条件,信息的多寡、质量的高低,决定着经营案件的质量。而精准高效的信息情报网络则能使执法人员快速准确地获得有效的信息,对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直以来,传统的信息收集和来源渠道针对性差,盲目性大,方式单一,“线人”培养的范围过窄等多方面原因,导致信息不灵、价值不高,给打假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要在巩固原有的打假信息网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拓宽信息收集和来源渠道,建设一个精准高效的信息情报网络。一是要充分发动群众,公布举报电话,联合社会上关心和支持烟草专卖工作的人士,取得涉烟违法信息的主导权,在全社会形成对假烟“人人喊打”的氛围。二是要做好举报线人的培养工作。要有针对性的在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培养一批专业信息情报人员,根据每个信息情报员的特长和各方面的情况,尽要使信息情报人员发挥最大的作用,确保情报来源准确可靠、及时有效。三是必须要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保障“线人”的人身安全。办案人员对举报人要实行单线联系,其余人员应做到不该问的不要问,不该说的就不要说,严格替举报人保守秘密,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四是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提高信息举报的积极性。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在“依法、合法、规范”的前提下,尽量增加对举报人的报酬。对作出较大贡献和成绩突出的,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应酌情给予适当的奖励以示鼓励。此外,举报奖励一定要做到诚信兑现,及时支付,从而才能切实调动举报人员的积极性。

(三)勇于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案件经营意识。

在新形势下,要使打击非法贩运假烟的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就必须要坚持在国家局“端窝点、打源头、破网络”的工作思路指引下,勇于创新工作思路,突破传统的就个案办个案的观念,改变以往就案查案、就案处人的现象,树立“见人、见物、见网”的案件经营理念和“追实刑、追主犯、追重刑”的办案工作理念,逐步实现卷烟打假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出击;查办案件由行政处罚向打网追刑;打击手段由单兵作战向联横合纵的转变,把案件经营作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犯罪、净化卷烟市场的决定性手段。要克服急功近利和各自为战的思想,树立全方位、大格局思想,积极探索经营案件的新模式,将打击假烟的触角延伸到了涉及假烟流通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将不法分子一网打尽,努力达到查获一批假烟,打掉一个网络,净化一片市场的目的。

(四)打造一流专卖执法队伍,提升卷烟打假工作水平。

面临当前打假工作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特点,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下的卷烟打假工作对我们专卖执法队伍提出了新的考验和更高的要求,专卖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是关键,这就必需要有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业务与技能精湛的高素质专卖队伍。在思想上,我们要以打造一流的专卖执法队伍为目的,从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出发,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和思想教育,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业务技能方面,要按照懂法律、讲原则、业务精、素质高的标准,适用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在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对信息情报收集、案件推理、逻辑思维能力等实用性、专业性较强的业务技能培训。同时,要加强对专卖执法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履行烟草专卖管理职能,努力树立一支务实、高效、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烟草专卖执法队伍,为提升卷烟打假工作水平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打假无穷期,任重而道远,战斗还在继续。我们惟有振奋精神,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坚定永不收兵的决心,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努力提高卷烟打假水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各个环节对制售假烟行为给予有力打击,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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