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重点:审判制度
小编为大家带来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重点:审判制度,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有需要的朋友们赶紧过来参考一下吧,更多会计相关内容请关注本站!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重点:审判制度
审判制度 P20
制度名称
具体内容
1、合议制度
3人以上的单数:(1)一审:审判员+陪审员
【注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案件:①简易程序②特别程序③督促程序④公示催告程序
(2)二审:审判员
2、回避制度
(1)对象:①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②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2)方式:自行、申请(口头或书面)、指定
【14修改】回避事由:上述人员接受请客送礼或者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要回避
3、公开审判制度
(1)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公开进行。
【注意】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①离婚案件;
②商业秘密案件。
(2)无论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对比】仲裁裁决的不公开
4、两审终审
一个案件经一审法院审判后,当事人不服,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
【对比】仲裁一裁终局原则
【16新增】两审终审的例外(即一审终审):
①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②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
【真题再现-12多】关于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相关内容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民事经济纠纷实行或裁或审制度
B.民事诉讼与仲裁均实行回避制度
C.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D.民事诉讼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仲裁不公开进行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的比较。
【学习提示】复习时候要善于勤于将相似知识点进行对比记忆。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推荐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
初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辅导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重点:审判制度》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