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
为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选择权、监督权,确立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基本原则
上下级组织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保证党内监督的有效实施。
第二条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党委会,党内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第三条通报的内容
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中心党支部会议决策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戒,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等。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系内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对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要求传达到党员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达到每一位党员;
机关党委会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应以摘要的形式在支部大会上向党员进行通报;
机关党委会开展的每一项工作和活动,除按上级党组织要求需要保密的外,一律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
4、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通报的形式及程序
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公示等形式进行。中心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办公室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工作和会议情况通报后,要认真收集党员反馈的意见,以便于中心党支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促进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2020年12月1日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本栏目阅读排行
- 1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 2市政务服务中心班子述职报告(共18篇)
- 3市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 4XX市2019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 5(14篇)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 6网络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培训班心得体会
- 72023年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 8乡镇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 92021年XX市教体局教育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 10市2022年第四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
- 11市应急管理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 12市城管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
- 13市人防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 14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 152021年10月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述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