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工作制度合集
党政办公室工作制度汇编
目 录 第一章 机构与职责 …………………………………1 第一节 县委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 第二节 县委办公室内设机构 ………………………3 第二章 内部工作制度 ………………………………5 第一节 主任办公会工作制度 ………………………5 第二节 常务科工作制度……………………………12 第三节 文书科工作制度……………………………15 第四节 信息科工作制度……………………………19 第五节 后勤科工作制度……………………………24 第六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28 第七节 考勤制度……………………………………33 第八节 工作目标考评方案…………………………35 第九节 借用、抽调学习、选调人员有关规定……39 第十节 接待工作管理度……………………………40 第十一节 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42 第十二节 物资公开采购实施办法…………………44 第十三节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47 第十四节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48 第十五节 值班工作制度……………………………52 1.XX 市党政机关值班工作制度……………………53 第十六节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63 第十七节 计算机管理制度…………………………65
第十八节 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制度……………70 第十九节 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安全管理制度………72 第二十节 内部明电使用和管理规定………………76 第二十一节 密码电报使用和管理规定……………78 第二十二节 紧急重要电报办理规定………………87 第三章 公文办理工作制度…………………………91 第一节 公文办理工作规则…………………………91 1.公文发文流程图……………………………………9 5 2.公文收文流程图……………………………………9 6 3.办公室公文格式标准……… 97 4.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105 第二节 涉密文件管理规定 ………………………118 第三节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20 第四节 印章管理使用规定 ………………………123 第四章 会议服务制度 ……………………………125 1.常委会服务工作制度 ……………………………1 3 0 2.常用会议座次安排图 ……………………………1 3 3 第五章 县委政策研究室工作职责 ………………137 第六章 区督查局工作职责 ………………………139 第七章 县委机要局工作职责 ……………………140
第八章 县国家保密局工作职责 …………………141 第九章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142 第十章 县委办党建办工作职责 …………………146 第十一章 县委群工办工作职责 …………………147
第一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一节 县委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一)负责办理县委的日常工作事务,确保县委工作正常运转。
(二)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总体工作部署,收集处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为县委决策提供服务;承担县委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的服务工作。
(三)组织安排县委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县委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活动。
(四)督促检查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区的贯彻落实情况,转达和催办、督办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指示及其领导同志批示。
(五)承担县委及县委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审核把关和印发工作;负责县委日常文书处理,承担县委及县委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
(六)联系、指导全县党委办公室系统业务工作,协调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和县委常委部门的有关事宜。
(七)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并协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八)负责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文件和党、政、军领导机关及要害部门的机密文电、信件和密码的传递工作。
(九)负责县委办公室机关人事劳资、行政事务、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区级重要接待任务的统筹协调,参与部分重要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节 县委办公室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办公室设 4 个内设机构。
一、常务科 为县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的工作服务。负责县委领导同志讲话等文稿的起草修改、重要活动的协调服务和县委书记讲话录音的整理,交办工作的督促落实;参与县委、县委办公室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和校对,参与审核县委主要领导活动新闻稿;负责编写县委书记、县委副
书记,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工作日志》,搜集汇总县领导工作动态;负责县委常委会、县委领导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的通联、记录、《会议纪要》拟草,以及会务服务工作;参与有关信息、督查、政研工作,完成县委领导及县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书科 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及其办公厅(室)和各部门来文、各镇(乡、街道)及区直各部门、驻区企事业单位向县委的请示、报告的签收、登记、分办、传阅及清退、归档、销毁等工作;负责县委及县委办公室文件和有关资料的登记、印制、装订和分发等工作;负责县委办公室内部综合协调,搞好上下联系,对重要情况及时反馈,并按有关领导的批示意见办理;负责县委办公室值班安排、县委会议室的管理工作;负责以县委、县委办公室名义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通知及服务工作;负责县委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印章管理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指导全县党委办公室系统的文书工作业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科 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上报和反馈信息;负责区内重大社会动态及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等应急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上报;组织和协调镇(乡、街
道)党政办公室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指导镇(乡、街道)党政办公室信息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和信息经验交流;参与县委、县委办公室有关文稿的起草、修改、校对和有关会议的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后勤科 负责县委部分工作部门和县委办公室的财务工作;负责县委办公室办公设备的购置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县委办公室车辆的调配和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县委机关大院的建设规划、房地产管理、房屋维修及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县委机关大院环境卫生、绿化和水、电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对内、对外的接待和以县委、县委办公室名义召开的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工作制度 第一节 主任办公会工作制度 一、领导和决策制度 县委办公室实行主任办公会为主要形式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主任办公会负责领导办公室全面工作,行使办公室职权,履行办公室职责,决定办公室重大事项。
(一)主任办公会成员为主任班子成员。必须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工作。维护集体作出的决定,并接受县委办主任的督促检查。
(二)凡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对集体决定的问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决定没有改变之前必须执行。
(三)凡涉及办公室和办公室系统全局的重大决策,必须做到不深入调查研究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讨论不决策。涉及政策性强的重大决策,要严格依法按章办事,按程序进行。
(四)涉及干部任免、调整、推荐、处分、调动时,应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如推荐人选被否决,必须按规定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不搞临时动议。
(五)主任办公会成员代表县委办公室参加其它会议或活动,由主任办公会议或办公室主任安排。
二、会议制度(一)主任办公会议 1.主任办公会出席人员为主任班子成员,根据办公室主任意见,列席人员可以扩大到有关科(室、局)负责人;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由文书科负责。
2.主任办公会根据办公室主要职责,研究决定涉及办公室系统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及需要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3.主任办公会议题由办公室主任或受其委托的副主任确定;办公会议题一般应在主任班子范围内事先通气并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后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
4.主任办公会召开时间、参会人员等,由办公室主任或受其委托的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受其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5.主任办公会由常务科负责记录;会议记录须报办公室主任或受其委托的副主任审定签字。
6.主任办公会作出的决定,由各分管副主任组织实施,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决策顺利实施。
(二)办公室系统工作调度会议 1.参加会议人员及时间。
(1)县委办公室系统工作调度会由县委办主任或受其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办公室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县委办公室各科室、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也可扩大或缩小参会人员范围。
(2)调度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2.工作调度会议的目的和内容。
(1)召开工作调度会议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县委办公室系统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县委办公室各科室、系统各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相互促进、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整体提高办公室系统的工作水平。
(2)工作调度会议的内容
①传达学xxx省委、市委、县委有关会议、文件及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把握县委和县委办公室当前的中心工作,用以指导各科室和系统工作的正常开展。
②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办公室工作的要求和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办公室工作的指示,部署、研讨、交流业务工作等。
③各科室、系统各单位汇报一个阶段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
④县委办公室领导对全系统一个阶段以来的工作进行小结,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县委办公室常委科和文书科负责有关会务工作。
(三)干部职工会议 1.干部职工会由办公室主任或受其委托的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并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2.干部职工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或主任办公会作出的重要决定、指示,通报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安排部署涉及办公室系统的重要工作。
3.干部职工会会务工作由文书科负责。
三、党内生活制度(一)县委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遵守法纪、政纪和党纪;带头落实好“一岗双责”,带头遵守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并加强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
(二)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制度,保守党的秘密,主任办公会讨论干部或其他重大问题的具体情况,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泄密,因泄密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县委办公室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按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安排和要求进行。民主生活会由县委办主任主持。民主生活会的会务工作由县委办党建办负责。
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上级安排的主题,事先通知参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或材料,撰写发言材料或提纲,同时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领导同志和干部职工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开展交心谈心,提前向有关部门报告开会日期。
民主生活会上,要如实反馈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认真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检查工作、交流思想、统一认识、增进团结的目的。
民主生活会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主题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意见。
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主任办公会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解决。
(四)办公室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监督。
(五)办公室其他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委组织部、区直属机关工委的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
四、学习制度(一)县委办公室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组成中心学习组;中心学习组一个季度集中学习一次至二次,每次学习时间为半天至一天;学习内容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或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中心学习组的学习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党建办负责中心学习组学习的有关服务工作。
(二)中心学习组成员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按要求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准备交流发言提纲或材料;要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
(三)中心学习组成员除参加中心学习组学习外,还要参加办公室的集中学习,并起带头
示范作用。
五、作风建设规定(一)县委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要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要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带头严格执行各级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
(二)要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专业业务知识,学习与时俱进的新思想、新观念,在学习中提高能力水平,改进文风会风。
(三)要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情况,主动征求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帮助解决干部职工的困难和问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要撰写一篇以上调研文章。
(五)要带头在领导干部和干部群众之间开展交心谈心,主动走访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
干部职工),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密切与他们的关系。
(六)对各科室和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要认真对待,并根据工作分工和职责,及时处理;属重大问题的,应经集体讨论后及时答复。
(七)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培养健康生活情趣,自觉加强修养和接受监督,自觉维护党委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形象。
第二节 常务科工作制度 一、常务科工作制度
(一)按照服务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高标准做好县委书记、专职(挂职)副书记和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的日常事务服务工作;对县委书记、专职(挂职)副书记和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召集的会议、公务接待以及组织开展的督查、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按照领导安排全面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二)对呈送县委书记、专职(挂职)副书记和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的阅签件,按照相对固定人员办理和分工协作的原则,认真做好登记、拟办、呈送、交办、催办、反馈工作。
(三)对直接明确呈送县委书记、专职(挂职)副书记和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的上级交办件、信访件等,由承办人提出拟办意见,按程序送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核后,报县委书记、专职(挂职)副书记和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审签,按照签批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并做好跟踪督查和存档工作。
(四)对县委书记、专职(挂职)副书记和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要及时进行分类收集存档。
(五)对县委书记、专职(挂职)副书记和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交办事项,及时做好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报相关领导阅示后,根据签批意见做好转办、协调、督查、跟踪、反馈等
工作。
(六)按照每月召开 2 次县委常委会议的原则,积极筹备好县委常委会议,定期报告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书记。
1.根据《XX 市 XX 县委常委会议制度》明确的议事范围、议题确定和参会人员等要求,及时做好议题的收集、整理,送县委书记审定,并同步做好上会资料收集。
2.根据县委书记审定的议题情况,及时通知出、列席人员按时参会,梳理出、列席人员请假情况,及时报会议主持人,并做好会场服务和资料准备。
3.会议期间,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茶水服务和会场内外联络工作。记录要准确、详实、完整,茶水服务要及时、周到、规范,内外联络要精准、有序、高效。
4.会议结束后,专人负责会议资料的收集归档,会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的拟定、送审和签发。会议纪要以会议明确事项为重点,做到表述准确、语言精练、简明扼要(涉及纪律处分、人事任免的会议纪要,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负责)。
(七)做好县委书记、专职(挂职)副书记和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分管副主任及区直相关部门、办公室相关科室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工作信息及时、有效、对称。
(八)保质保量完成县委办公室交办的信息、督查、政研、会务服务等工作任务。
(九)完成县委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 文书科工作制度 一、机要文件室工作制度(一)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地做好公文的收发、报送、传递、传阅、清退工作。
(二)登记分发各单位报送的各类公文,做到及时、高效、安全、准确,来文一般在当日
处理完毕,最迟不超过次日上午。急件在一小时内处理完毕。每周检查一次请示、报告件办理情况;对各种传阅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送传阅,加快传阅速度,做到不积压、不漏传。
(三)凡收到的中央、省、市及其他部门的文件,要严格登记手续。文件在传阅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文件的去向,防止出现文件横传、漏传和丢失现象;文件送阅必须做到专人专用文件夹,文件阅完退回时,立即清点,如发现差错,马上查问。
(四)做好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文件的管理工作,每年按省、市的要求集中清理、清退中央、省、市文件后,一个月内完成对上年度文件的清理、清退工作。
(五)各种公文办理完毕后,要及时清理,分类存放,做好档案立卷归档的基础工作。
(六)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
(七)机要人员因事因病请假需提前,获准同意后要做好工作交接,特别是重要、紧急事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二、公文初审制度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要求,做好公文初审把关工作。
(一)严格控制发文。做到“五个不发”: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能合并发的尽量合并发;可由部门发文的或由几个部门联合发文的,不以县委或县委办公室名义发;可由政府单独发文的,不搞党政联合发;能用非正式公文解决问题的,不以文件形式发。
(二)把好公文报批程序关。对于没有按照公文处理有关程序办理的,该会审的没有会审、该会签的没有会签、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未经协商或虽经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退回拟稿部门按规定重办。
(三)把好公文格式关。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格式规范,检查其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是否准确体现了发文机关同受文机关的关系,主送、抄送机关是否准确;检查其标题、紧急程度和密级等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其是否符合公文格式的其他规定。
(四)把好公文内容关。检查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检查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精神,是否同现行公文相衔接;检查其是否准确完整体现了发文机关意图;检查其提出的措施、办法是否切实可行;检查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文稿,要会同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共同研究、共同修改。
(五)把好语言文字关。坚持“精、细、严、准”标准,每份文稿都要精益求精,严格要求,努力做到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表述准确,用词精当;文稿审阅不放过任何疑点,不留下错误;不似是而非,不产生歧义和误解,适合公文的语体特点。
三、文印工作制度(一)县委办公室文印室服务对象为县委、县委办公室。
(二)县委办公室文印室承担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资料的印制,文字录入工作由承办科(室)自行承担。
(三)送文印室印制的文件资料须经县委、县委办公室领导签字后,由承办科(室)将清样稿送文书科复核后付印。
(四)文印室对文件资料的印制要严格登记手续。为严防泄密,对涉密件要限制接密范围,对印刷废页、校样及存盘、印版要指定专人管理。
四、收发室工作制度(一)收发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做好县委机关大院文件、报刊资料的收发和传递工作,做到不积压、不丢失。
(二)机要件要严格签收手续,由收发室统一签收,严格按照秘级文件管理的规定执行,不的发生是泄密事件。
(三)报刊资料的征订分发要做到及时、准确,不漏订、不脱订,不错发、不漏发。当天的报刊当天分发完毕。
(四)送交邮局的信函,要及时、安全,不得请人捎带。
五、会议服务制度 严格按照第四章会议服务规则执行。
第四节 信息科工作制度 一、上报信息工作(一)根据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室提出的信息报送重点,抓住突出的、有代表性的、有针对性的问题,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入手,充分体现我县的工作特色和水平。
(二)主要反映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举措,我县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动向、新进展、新做法、新经验,重大紧急信息和应当由报请上级研究解决的问题类信息。
(三)科室对信息内容有疑问的,须向报送单位核实,确保不发生误报;有涉密内容的信息应标注密级,经科长审定后上报。重大紧急信息、需由上级解决的问题类信息,送分管副主任审定,或按分管副主任的意见,送有关领导审定签发。对领导提出的修改意见,须严格按照领导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后,再送领导审阅签发,报送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
(四)反映全县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信息,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报送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重大紧急信息,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随时收到随时报送,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 2 小时。
二、信息刊物编发(一)《XX 信息(工作动态)》主要刊发各镇(乡、街道)和区直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反映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借鉴意义的新动向、新观点、新做法、新经验。由科长或副科长在各地各部门报送的信息中筛选,交科室工
作人员进行编辑;编辑完成后,由科长或副科长修改完善,送分管副主任审核,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签发。该刊物印送四家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党委及区直有关部门。
(二)《XX 信息(调研)》主要刊发各地各部门有交流借鉴价值的调研文章,反映较为突出的工作经验、做法或存在的问题,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委政研室主任,分管副主任等推荐的稿件。由科长或副科长从各地各部门报送的信息中获取信息源,确定选题后,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研和进一步挖掘,修改或撰写完成后,送分管副主任审核,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签发。该刊物印送四家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党委及区直有关部门。
(三)《XX 信息(专刊)》主要刊发每周全县范围内的重大紧急信息、预警类信息、前瞻类信息,以及应由区级和区级以上解决的问题。由科长或副科长在各地各部门报送的信息中筛选,交科室工作人员进行编辑;编辑完成后,由科长或副科长初审、分管副主任复审后报办公室主任审阅签发。该刊物印发区四家班子领导。
(四)《XX 信息(专报)》主要刊发全县范围内重大紧急信息的首报、续报,以及特别重要提请县领导关注的情况。科室拟出初稿后,送分管副主任、主任审阅签发。有领导批示的,要及时传达给相关领导和部门;有督促落实要求的,要抓紧办理。该刊物发送县委书记、区长
和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
(五)《信息采用情况通报》主要用于向各镇(乡、街道)党委和区直部门通报向县委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在每年 1、4、7、10 月 15 日前将上季度中央、省、市、区信息刊物上采用的信息,进行统计汇总,量化分值,统计完成后交科长审核,由分管副主任再审,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签发。该刊物印发县委办主任办公会成员和各镇(乡、街道)党委、区直部门。
三、重大紧急信息报送(一)要把重大紧急信息报送作为信息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紧急信息报送 24 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报送,为各级党委、政府应对和处置争取时间。坚决杜绝重大紧急信息出现迟报、漏报、误报、瞒报,对重大紧急信息报送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二)凡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紧急情况,本身较为敏感、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事件,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须及时向同级和上级党委报送。紧急信息的认定,按照《中共 XX 市委办公室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 市党政机关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遵党办发〔2012〕13 号)第五条界定。
(三)接到重大紧急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报送单位核实,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对信息内容有疑问的,须向信息报送单位、事发地党委和区公安局、区应急办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确保不发生误报。涉密内容的稿件必须拟定秘级。
(四)重大紧急信息随时发生随时报送,1 小时内电话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 2 小时报送书面信息。如果尚未完全掌握情况的,可先口头报告初步情况,并及时书面续报事态发展、处置措施、结果和善后工作等情况。
(五)信息科全体工作人员保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
四、信息联动工作机制(一)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信息工作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与政研、督查、秘书工作的联动,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构建大信息工作格局,形成做好信息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县委研究工作的各类会议要安排信息科参与服务、了解情况。县委办公室系统的各类调研材料都要送发信息科,从中了解有价值的信息。
(三)督促检查工作与信息工作要相互提供材料,区督查局主要反映区级和各镇(乡、街道)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实行情况;信息主要反映区级和各
镇(乡、街道)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动态信息。
(四)加强与其他科(室、局)信息沟通,及时了解在省参加会议时县委领导关于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意见,中央、省、市领导莅播视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县委领导在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时的重要指示。
第五节 后勤科工作制度 一、工资福利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资福利政策,及时为符合条件晋升工资、增加离退休生活费等工资福利的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二)负责《XX 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等人事工资管理系统软件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各种数据准确、详实。
二、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制度(一)负责机构编制的审验和空编补员计划的申报工作。
(二)负责抽调人员外出培训的有关协调联系和干部培训登记工作,定期向县委组织部书
面报告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和纪律报送备案。
(三)根据办公室系统职数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及时提出并起草有关干部人事工作方案、报告等文稿,报有关领导审定并抓好落实。
(四)严格干部档案管理,原则上个人不得查阅本人档案。如因特殊需要,需经人事科负责人同意,报请分管人事的副主任批准,由后勤科的同志代为查阅。
(五)严格执行《保密法》,做好干部人事任免和本科室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
三、行财工作制度(一)认真做好县委办公室及县委机关各代管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及单位其它资金的管理、使用、审核、监督以及业务指导工作。严格执行区财政局下达的各单位经费预算指标和本科室报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的县委办公室各科目经费预算,不得随意改变预算计划及用途,不得挪用挤占其他经费。
(二)积极做好日常服务工作。严格履行各项费用报销和物资采购、领用、签批手续,严格按照《会计法》、财经纪律以及《县委办公室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县委办公室物资公开采购实施办法》、《县委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来处理一切财经业
务,管好用好资金和物资,做到账实相符、账款相等,准确无误,保证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和财产物资的准确发放,确保县委办公室和县委机关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做好县委办公室的国有资产管理,做到公私分明,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效能。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的购置、产权转移、外借、报废、注销等工作,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努力提高办事能力和效率。做好县委办公室的日常公用经费、人员工资、单位其他资金和各项专项经费的申报协调工作,主动搞好内外协调,确保经费落实到位。每月向职工提供工资发放清单,认真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的代扣代缴及增减变化申报工作,确保人员工资按时准确发放,确保正常业务工作和专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五)精打细算,精心安排,有计划地做好县委办公室办公用品及设备、接待物资等的经费预算安排,积极参与采购工作。做到财产物资购进即时入账,所管理的物资发放领用手续完整。
(六)认真做好每年度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工作,按各相关单位的要求,即时、准确地报送所需的会计资料。每月向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和分管副主任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报表等资料,按有关要求报送有关部门备案,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按相关要求备案。
(七)认真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送审报销工作,及时汇发异地安置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按标准审核发放遗属生活补助费。
四、其他后勤事务管 理制度(一)负责县委机关办公区的卫生管理工作。主要抓好卫生与健康的宣传教育、卫生区域划分、公共区域消毒、清扫保洁、协调管理和督促检查。
(二)县委办公楼各单位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卫生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责任区卫生保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卫生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到本单位各科室及个人,并对责任区域的卫生坚持每天打扫,保持门窗墙壁、悬挂物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无烟头、烟灰、果皮、纸屑等;室内报刊文件及各种用具摆放整齐,无鼠迹、蟑螂等。后勤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和检查。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县委机关公共区域内乱倒垃圾、污水、建筑废料等;不得在公共卫生区域内乱堆放、乱搭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维护公共卫生。
(四)负责县委办公楼的水电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加强与供电、供排水、空调保修等单
位的联系。水电等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及时安排并督促修复,随时保持水电及运行设备完好。按时向供水、供电部门交纳水电费,随时接受供电、供排水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五)协助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积极为机关干部职工创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第六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县纪委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和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主任办公会统一领导,机关党委书记组织协调、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配合分头抓,科室、单位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
(一)主任办公会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本系统发生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负领导责任,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二)县委办公室主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委办公室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主任办公会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主持研究本系统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和检查主任办公会成员及各科(室、局)负责同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违法违纪苗头,及时纠正,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严格纪律。
(三)主任办公会其他成员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根据各自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科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指导检查所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分管部门内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县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负责本办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履行“教育、监
督、惩处、保护”职能,协助主任办公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对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五)机关党委负责抓好本办系统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党建办负责本办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六)后勤科要认真执行机关行政业务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严格按规定配备和更换小汽车”的规定和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等规定。
第三条 县委办公室各科(室、局)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下列领导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主任办公会和机关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抓好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指示以及党纪政纪法规。
(二)结合本科室、本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结合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
(三)各科(室、局)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本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
本科室、本单位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问题负领导责任。各科(室、局)其他领导成员要协助主要领导共同抓好本科室、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带头遵守和执行党纪政纪、财经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管好部属及自己的家属和子女,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四)贯彻执行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规章制度,积极协助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
(五)积极组织和参加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政勤政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三项制度:
(一)总结报告制度。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各科室、系统各单位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对贯彻落实情况,各科室、系统各单位要定期向主任办公会、机关党委书面报告;县委办公室每年向纪检部门报告一次。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落实情况列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考核评议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当年目标管理进行考核,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
对各科室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每年一次,与年度工作考评、公务员考评一并进行。凡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科室,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凡出现不廉洁的情况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督促为主、责任追究为辅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直接领导责任,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追究领导责任。
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法》以及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1)不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和传达有关精神的;(2)对直接管辖范围内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纠正、听之任之,甚至支持、纵容、庇护的,或者授意、指使部属人员搞不正之风的;(3)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和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不贯彻落实或不执行以及
敷衍搪塞的;(4)对本科室、本单位或分管的科室、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制止、不处理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5)因工作不力,在职责范围内发生违纪案件造成重大损失及恶劣影响的;(6)授意、指使、纵容他人阻挠、对抗党风廉政检查、执法监察或案件查办,或者对办案人、举报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7)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提拔任用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的;(8)对下属干部职工和配偶、子女中的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隐瞒不报甚至包庇、纵容的;(9)授意、指使、强令干部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的;(10)不配合、不支持或阻碍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查办案件线索的;(11)对干部普遍关心和反映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不管不问,不解决,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
(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达不到要求的;(13)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发生其他严重问题的。
第七节 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根据区直目标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XX 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办公室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应当身体力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认真填写《月度工作记实》和《考核记实手册》,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二、考勤管理 各科(室)和系统各单位应逐日进行考勤登记,个人每日按上班时间进行签到。县委办公室由文书科管理签到工作,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应加强监督检查。
1.每日考勤以规定的机关作息时间为准,因堵车、外出办事等原因,上班后 10 分钟内和下班前 10 分钟可视为正常上下班(因参会、接待等公务不能按时签到的,应电话告知单位领导),超过规定时限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 2 小时视为旷工半天。
2.请、销假:
(1)事假。①1 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②2 天以上的应出具请假条。一般干部职工请假 2 天以上由科(室)负责人签出明确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其中请假 3 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签出明确意见,报主要领导或其委托的分管
领导审批。因特殊情况在外地,无法出具书面请假条时,应事先电话请假,事后补书面假条。
(2)病假。干部职工生病后需要离岗进行诊治,应事先请假,急诊病人来不及请假应履行补假手续,病假满后应将医院证明送办公室人事科或系统相关科室登记备案。干部职工请病假按事假的批准权限办理。
(3)婚、丧、产、休及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但应履行请假手续。
第八节 工作目标考评方案 一、考评对象(9 9 个)县委办常务科 县委办文书科 县委办信息科 县委办后勤科 县委办党建办 县委机要局 县委政研室 县督查局 县委群工办 二、考评项目及分值(0 100 分)(一)业务目标(60 分)主任办公会确定各科室局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计分。
(二)共性目标考核(30 分)
1.党的建设 13 分 落实党建责任制 3 分;组织建设 2 分;队伍建设 2 分;思想建设 2 分;党风廉政建设 2 分;执行《县委办工作制度》情况 2 分。
2.脱贫攻坚 7 分 党小组统筹情况 2 分;一对一走访情况 1 分;帮扶资料完善情况 1 分;帮扶实效 1 分;群众满意度 2 分。
3.其他目标 5 分 依法治区工作 1 分;政法工作 1 分;人大工作 0.3 分;政协工作 0.3 分;文明城市巩固工作 1 分;统战工作 0.3 分;党建带工青妇 0.3 分;宣传意识形态工作 0.5 分;同步小康驻村工作 0.3 分。
4.交办工作完成情况 5 分(三)领导测评(10 分)1.主任办公会测评(7 分)2.分管领导测评(3 分)
三、分值计算及考评方式 考核分数=共性目标考评得分+业务目标考评得分+加分-扣分 各科室局办业务目标考评由主任办公会组织实施;干部业务目标考评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共性目标考评由党建办组织实施。
四、奖励与处罚(一)按科室局办设一、二、三等奖,对应名额比例 4︰4︰1。
(二)为体现奖勤罚懒和工作业绩,促进创先争优,根据考评结果和日常工作实绩,评选优秀个人 20 名、先进党小组 2 个。
(三)对年底兑现奖金进行二次分配。
(四)正向激励及负面惩戒 1.本年度工作被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 1 分,被省委、省政府和中央部委表彰的科室局办加 0.5 分,被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局)表彰的加 0.3 分(同一项工作被表彰的按最高级别加分),获市主管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一等奖第一名的加 0.1 分。
2.本年度被上级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或未完成交办任务的,涉及科室局办每次扣 0.5 分。
本年度同一工作上级通报 2 次及以上的,取消年度工作目标考评资格,科室人员不得参加当年评先选优,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本年度因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涉毒违法犯罪的,发现一起,涉及科室每人扣 0.5 分(单位自行发现并处理的除外)。
4.本年度在职人员受党内警告处分或记过处分,并且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的,其年度目标考核奖只能按三等奖发放。离退休人员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只能按三等奖标准发放年度生活补助费。
5.本年度被县委、县政府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人员,每次扣发奖金 500 元。
6.本年度被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以上部门诫勉 1 次或约谈 2 次的人员,扣发奖金 1000 元。
7.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职人员,不发目标考评奖金,在财政核拨时直接扣除:
(1)受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2)被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诫勉 2 次或约谈 3 次及以上的。
(3)全年旷工连续 10 天或累计超过 15 天的。
(4)全年病假累计超过 6 个月、事假累计超过 3 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 5 个月的。
(5)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8.凡在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退休人员,不发放年度生活补助费,在财政核拨时直接扣除:
(1)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2)在综治、信访维稳事件中负重要责任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第九节 借用、抽调学习、选调人员有关规定 一、县委办公室系统借用、抽调学习、选调人员由后期管理科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二、各科室和系统各单位借用或抽调学习人员,需先确定初步人选并经分管副主任同意,将借用或抽调学习人员申请交文书科,并提供初步人选工作简历、家庭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文书科提出工作建议,经分管人事的副主任审核和主任同意后,报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签批执行。
三、借用或抽调学习时间原则上为 3 个月、半年或 1 年;借用或抽调学习期间,借用或抽调学习人员的管理由所抽调科室(局)和文书科共同负责;县委办公室对借用或抽调学习期满
人员作出书面鉴定。
四、县委办公室系统选调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将相关情况提交文书科,经分管人事的副主任审核,文书科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了解的基础上提出建议,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需人员选调由主任办公会另行研究确定。
第十节 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一、接待范围(一)XX 市 XX 县规范接待工作内,属于县委办公室的接待任务。
(二)县委或县委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接待工作任务。
二、接待程序及审批权限(一)接待任务由县委办公室申请科室,按照上级的要求和来宾的具体情况拟定接待方案,经分管内部接待工作的分管主任审定,报县委办主任审批后执行,并报后勤科登记备案。
(二)县委及县委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接待工作任务由县委办公室后勤科统一负责。
三、费用审批及结算(一)接待费用严格参照《XX 市 XX 县规范接待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费用标准,经分管主任批准后审签。
(二)接待费由承办科室即时结帐,凭发票和《县委办公室内部接待通知单》经分管财务主任审核同意后,到后勤科报销费用。
四、工作要求(一)接待工作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要合理安排陪餐人员。
(二)必须严格按审批程序和接待标准办理接待手续,未经批准和超标准的接待一律不得结算费用。
(三)在接待中如遇到特殊情况,事前无法报领导签批而又必须安排的接待,应请示领导
口头同意并在事后两天内完善有关手续,否则视为未经批准。
第十一节 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年度预决算必须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并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后,才能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二、实行先预算后开支。严格执行财政年度经费预算,年初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后勤科应根据办公室工作实际将全年预算指标合理分解到经费支出的各项经济分类科目,并报经分管财务的主任同意后提请主任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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