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师德师风建设 十严禁
第1篇:师德师风十严禁承诺书
严格遵守师德师风“十严禁”承诺书
根据《涡阳县教育系统作风大整顿行动实施方案》(涡教[XX]81号)和闸北学区教育系统作风大整顿行动动员大会的要求,本人承诺: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十严禁”的各项要求,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1、严禁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言行;
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动员和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收费的补习班、特长班或兴趣小组等活动,严禁私自在外兼课;
3、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4、严禁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等;
5、严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礼金、购物卡、馈赠和吃请,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请家长办私事;
6、严禁着奇装异服或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
7、严禁旷职、旷课、擅自调课、擅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
8、严禁在课堂上拨打或接听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严禁在课堂上吸烟或在校园内抽游烟,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及酒后进入课堂;
10、严禁有“黄赌毒”等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签名:
XX年 月 日
第2篇:师德师风十严禁承诺书
师德师风十严禁承诺书
严格遵守师德师风“十严禁”承诺书
根据《涡阳县教育系统作风大整顿行动实施方案》(涡教[XX]81号)和闸北学区教育系统作风大整顿行动动员大会的要求,本人承诺: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十严禁”的各项要求,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1、严禁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言行;
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动员和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收费的补习班、特长班或兴趣小组等活动,严禁私自在外兼课;
3、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4、严禁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等;
5、严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礼金、购物卡、馈赠和吃请,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请家长办私事;
6、严禁着奇装异服或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
7、严禁旷职、旷课、擅自调课、擅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
8、严禁在课堂上拨打或接听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严禁在课堂上吸烟或在校园内抽游烟,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及酒后进入课堂;
10、严禁有“黄赌毒”等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签名:
XX年 月 日
第3篇:师德师风建设五严禁、十不准、职业道德
永乐镇中心学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申“五严禁”、“十不准”的相 关 规 定
一、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为明确教育方向,端正教育思想,进一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社会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关条例为准绳,在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出的“教育质量大比拼,教师形象大提升”的基础上,以“双亲双信”工作为契机,着力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特制订本规定。
二、具体规定: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尽职尽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紧密结合“建设诚信学校,培养诚信师生”相关要求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
3、教师要根据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有关规定,对照我镇《教学常规细则》,认真钻研教材,结合学生实际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
4、学校严格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上课铃响教师应准时进入教室组织教学,教师中途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准坐着讲课或中断讲评与其他人员谈话。
5、要合理分配好课堂教学时间,每节课都应按时上下课,不准拖堂,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6、作业布臵要适量,严格遵守上级有关减负规定,不得加重学生的课余负担,按时布臵作业,并及时批改。除教科书和规定的配套练习资料外,原则上不统一使用其他任何教学资料。
7、教师要认真并及时批改学生的作业,要督促、帮助后进生及时完成作业。要耐心、细致、热情地辅导后进生,时间不得超过有关规定。一律不得让学生在窗台上、走廓里补作业、罚站等,中午放学时严禁把学生留在教室里。学生在校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中途离校。
8、把握考试次数,严格考试要求,做诚信师生。
9、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更不能侮辱学生,让学生罚站、罚抄写等,要注重学生身心健康,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学生,做到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帮助学生,对有困难的学生要特别关爱,真正把学生当亲人。
10、严禁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一律不准搞有偿家教。
11、严格按上级规定收费。任何教师不得擅自向学生收费,更不能向学生推销任何学习资料、巧立名目向学生收费等。
12、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教师要按时到校、离校,准时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不得无故缺席。病假、事假必须得到校长同意,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13、要认真务实做好家访工作,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交流和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热情接待学生家长来访,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每生每学期至少家访一次。家访率须达100%。
14、教师对到校学生有看护的义务,教育的责任。科任教师要对每堂课的学生负责任,其它在校时间主要由班主任老师全面负责,但任课老师及本校其他老师有责任密切配合。
15、班主任老师要随队并根据学校要求认真组织参加集体活动、阳光体育运动、学生就餐以及外出参观等重大活动,做到队列整齐、严肃纪律、行动一致。学生做眼保健操时,随堂老师必须认真辅导,保证动作正确,防止近视。
16、认真做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室内整齐、清洁,包干区无纸屑、无杂物,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能做到不乱丢、不乱抛杂物、不在草坪上行走,不折花草树木,教育学生要爱护公物,不做损害集体利益的事。
17、积极组织班内学生参加学校各类竞赛活动,按学校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和有关资料。
18、少先队活动正常,按要求出好版报。要认真上好思品、班队课,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学雷锋、做好事,树雄心,立志成才。
19、要积极参加学历进修、业务进修,正确处理好进修与教学的关系。
20、教师之间团结一致,互相关心,互相促进,正视荣誉和存在问题,谦虚谨慎,取长补短,不说有损学校利益的话,不做有损学校形象的事,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21、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不赌博,不搞封建迷信等活动,作风正派。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22、班级内发生重大事件,班主任、课任老师必须及时向校长汇报。
三、教师必须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五严禁”、“十不准”对于有违规违纪的教师,一经查实,将采用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诫勉谈话:教师有违纪现象发生,学校领导将找其诫勉谈话,指出错误,加强批评教育。
2、书面检查:教师必须写出书面认识,认真深刻反思,做出公开承诺。
3、扣发奖金: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调边远学校工作,停发绩效工资。
4、对自省不深刻、态度不端正、认识不明显,甚至有意为难学校领导组织工作者,向上级部门建议调出。
5、实行一票否决制,凡给予上述处罚的教师,取消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
6、对于严重违规,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学校声誉带来严重损害的,将按有关规定移交纪委或司法机关处理。
附:
1、遵义县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五严禁”
2、遵义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
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永乐镇中心学校
2012年4月10日
遵义县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
“五严禁”
1、严禁参与赌博;
2、严禁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和酒后上课;
3、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
4、严禁私自有偿补课、强迫学生订购资料;
5、严禁乱收费。
遵义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
1.不准有偿给学生补课,有偿家教或巧立名目乱受费;
2.不准乱订乱发教学辅导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
3.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4.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宴请,礼品;
5.不准上班饮酒或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搓麻将,打扑克,玩电脑游戏;
6.不准在课堂抽烟和使用通讯工具;
7.不准讽刺,挖苦,体罚,侮辱学生及家长;
8.不准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
9.不准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或不经允许在校外兼职;
10.不准无教案上课或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9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4篇: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十严禁”承诺书
邮教监〔2012〕1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
“十严禁”承诺书签订和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初中、市属(民办)学校,城南经济新区中心小学:
为不断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改善教师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印象,提升教育形象,解决以往少数学校在每年一度的承诺书签订工作中走过场、敷衍了事、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约束力,提高承诺效果,经研究决定,对今年教师“十严禁”承诺书签订和公示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签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组织教师进行签订,2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签订形式
各单位根据学校规模大小确定在学生面前签订承诺书的形式。规模较小的学校,可以利用全校学生会议或升旗仪式等机会,教师在学生面前与校长签订或递交承诺
书;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利用升旗仪式或年级学生会议等机会,教师代表在学生面前与校长签订或递交承诺书。
三、公示承诺
各学校要精心设计并制作教师签名内容的公示材料,达到“尺寸大,看得清”的效果,将公示材料在学校醒目位置常年公示,时刻提醒教师牢记已作出的承诺,始终将承诺置于全校师生的监督之下。教育局将组织专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学校责令进行整改。
四、总结上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承诺书签订和公示工作,积极宣传,精心组织,创新形式,营造浓烈的氛围,把这次活动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做群众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学校”的目标。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将总结、签订仪式活动图片及公示材料图片上报,直接发至邮箱gyjyjjw@163.com。请各单位将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承诺书于2月底前报送教育局监察室。
以上通知,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高邮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根据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十严禁”承诺书签订和公示工作的通知》(邮教监„2012‟号)的要求,本人承诺: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十严禁”的各项要求,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1、不向学生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2、不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不组织动员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收费的补习班、特长班或兴趣小组等活动,不私自在外兼课;
3、不讽刺、挖苦、歧视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4、不向学生及家长推荐、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等;
5、不接受学生家长的礼金、购物卡、馈赠和吃请,不利用职务之便请家长办私事;
6、不着奇装异服或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
7、不旷职、旷课、擅自调课、擅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
8、不在课堂上拨打或接听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在教室吸烟,不在校园内抽游烟,工作日午间不饮酒;
10、不发生“黄赌毒”等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教师签名:
二○一二年二月日
第5篇:师德师风六个严禁
师德师风“六个严禁”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有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第6篇: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十严禁”承诺书(推荐)
邮教监〔2012〕1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 “十严禁”承诺书签订和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初中、市属(民办)学校,城南经济新区中心小学:
为不断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改善教师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印象,提升教育形象,解决以往少数学校在每年一度的承诺书签订工作中走过场、敷衍了事、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约束力,提高承诺效果,经研究决定,对今年教师“十严禁”承诺书签订和公示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签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组织教师进行签订,2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签订形式
各单位根据学校规模大小确定在学生面前签订承诺书的形式。规模较小的学校,可以利用全校学生会议或升旗仪式等机会,教师在学生面前与校长签订或递交承诺书;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利用升旗仪式或年级学生会议等机会,教师代表在学生面前与校长签订或递交承诺书。
三、公示承诺
各学校要精心设计并制作教师签名内容的公示材料,达到“尺寸大,看得清”的效果,将公示材料在学校醒目位置常年公示,时刻提醒教师牢记已作出的承诺,始终将承诺置于全校师生的监督之下。教育局将组织专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学校责令进行整改。
四、总结上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承诺书签订和公示工作,积极宣传,精心组织,创新形式,营造浓烈的氛围,把这次活动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做群众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学校”的目标。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将总结、签订仪式活动图片及公示材料图片上报,直接发至邮箱gyjyjjw@163.com。请各单位将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承诺书于2月底前报送教育局监察室。
以上通知,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高邮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2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十严禁”承诺书
教师签名:
二○一二年二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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