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岗前培训教案模板(共6篇)
第1篇:煤矿工人岗前培训试卷
2011年新工人岗前培训试卷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空前重视,2005年提出安全生产贯彻()、()、()的方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的综合性法律,自()年()月()日起施行。
3、煤矿三大规程指的是()、()、()。
4、《煤矿安全规程》的特点是()、()、()、()。
5、根据采煤方法的需要,将煤层的厚度分为三类()、()、()。
6、煤层顶板自上而下分为()、()、()。
7、一通三防是指()、()、()、()。
8、根据矿井火灾引火热源的不同,分为()、()两大类。
9、煤矿井下三大保护是()、()、()。
10、《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和()制度。
二、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瓦斯:
2、矿井火灾:
3、一炮三检制:
4、自救:
5、风门:
三、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个生产矿井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地安全出口,各个出口之间不得小于()
A、15mB、20mC、30mD、45m
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
A、1%B、1.5%C、20%D、12%
3、矿井气候条件是井下()的综合作用结果。
A、湿度B、绝对通风质量
C、湿度、温度、风速D、风速
4、新入矿的煤矿工人,下井前必须接受不少于()的入矿安全教育、培训,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具有入井实习资格。
A、56hB、72hC、86hD、64h
5、自救器按其工作原理分为()类。
A、1B、2C、3D、4
四、简答题
1、矿井通风的任务是什么?
2、瓦斯爆炸的条件是什么?
3、下井前得准备工作都有哪些内容?
4冒顶事故有哪些预兆?
第2篇:岗前教育培训教案
桐梓县立蓥煤矿新工人岗前培训教案
授课人:
授课时间:
授课内容: 煤矿职工入井须知
(一)入井前的准备
1、入井前的准备
(1)煤矿职工要注意休息和饮食,下井前一定要睡好吃饱,使精神饱满,精力充沛。入井前严禁喝酒,以免神志不清,造成事故。
(2)必须穿好工作服、胶鞋,系好腰带、灯带、戴好矿帽,围上毛巾。不准袒胸露背或把衣服披在肩上。
(3)严禁携带引火物下井,如香烟,火柴、打火机及带打火机的电子表等。下井前必须检查衣袋,将引火物放在井上安全地方,以免引起火灾和瓦斯爆炸。
(4)入井前,要准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工作安排和安全注意事项,搞懂记清,以便采取妥善措施安全地完成任务。
(5)入井前,必须准备好当班的工具、材料和零配件。对随身携带的有尖刃的工具一定要包好、绑牢或装入特制的保护套内,防止碰伤自己或他人。
(6)领取矿灯。矿灯是井下工人的眼睛,一定要做到正确地使用和爱护,每个入井人员,在入井前都要领一盏矿灯。
2、领取矿灯后的注意事项
(1)领取矿灯后,要认真检查,如发现有灯头损坏、灯锁失效、灯盒漏水、灯线破损、有明线外露和灯光不亮等情况之一者。都要另换一盏好的矿灯。
(2)矿灯不要提在手里或背在肩上,更不准提灯线,灯头要戴在矿帽上。
(3)矿灯应随身背戴,如必须放下时,应放在安全地点,防止碰砸损坏,不准将矿灯挂在电缆或电线上,以免引起事故。
(4)在井下,绝对不许敲打灯盒、灯头,不准打开灯头和电池盒盖,以免产生电火花引发事故。
(5)在井下遇到矿灯熄灭或损坏时,千万不要惊慌,更不准在井下打开修理。如果只有自己一人,应在原地等候工友到来,伴随出井;如多人在一起,则应派专人升井更换。
(6)升井后,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将矿灯交还矿灯房。如果矿灯有毛病应及时向矿灯房交班,以便及时修理。
(7)下井前,在领取矿灯后,同时领取自救器,并对自救器进行检查。
(二)在井下行走时应注意的事项
(1)在井下各种运输井巷里行走时,不要走在轨道当中,应走人行道或运输道行人的一侧。如果没有人行道,必须走绞车道时,要预先与把钩人员联系,经同意后,方能上下,做到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如人员行走至中途,一旦发现开车现象,要立即进入附近的躲避硐或向把钩人员发出停车信号。
(2)井下走路时,要随时注意井巷里的各种信号,来往车辆和路标,不要大声说笑、吵架或打闹。
(3)在井下走路时,要戴好安全帽和矿灯,注意前方,拿好随身携带的物品,背着的不准超过头顶,扛着的要扛平,不要碰着架线、电缆或人员等。
(4)通过风门或风帘后,要随手关好,并切记不要把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打乱风流,造成漏风,引起事故。
(5)路过有人正在工作的地方,一要先打招呼,以免掉矸砸伤、碰伤。立井或斜井井底不准通行,要经绕道过去。溜煤眼不准行人和在下口停留。
(6)挂有“禁止通行”或危险警告标牌的地方,无论有无栏杆挡着,均不得进入。在井下最好两人以上同行,遇事可相互照应。没到过的、无风的井巷千万不要乱进和在里面睡觉。不属自己责任范围的设备设施不准随意开动,要爱惜井下设备。
(7)放炮员携带炸药时,要用专车分装运送,其他人不许与其混坐。
(8)车辆运送材料必须摆放整齐,不许超高、超长、超宽,并捆绑牢靠。特殊设备材料要用专用车辆,防止刮帮掉道或碰坏设备。
(三)交接班
井下影响安全的因素很多,而且情况时常在变化,如地质条件、顶板压力、瓦斯和设备情况等。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坚持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做到如下事项:
(1)在工作地点或指定地点,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接班。(2)对口交接:区(队)长向区(队)长交接,班(组)长向班(组)长交接,特殊工种与特殊工种交接,不能托人代替交接班。
(3)交接班时,要以工作为重,既团结友好,又要一丝不苟,不要推卸责任或故意挑剔毛病,按规定办事。
(4)交接班时要共同检查交接以下几点:①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规格质量情况。②工具、设备、设施和材料有无短缺和损坏;设备运转有无异常等。③通风情况,瓦斯大小,顶板压力和支护等安全状况。④工作面有无水、瓦斯、煤的突出预兆或其他特殊现象。⑤其他安全技术情况等。
(5)对交接班中的问题,一般要及时处理。大的问题必须马上报告上级,待接到指示后,再按规定处理,达到安全要求方能作业。
(四)井下工作中必须注意的事项
(1)要自觉爱护井下各种设备和设施。随着煤矿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井下的设备和设施逐日增多,且科技水平越来越高。如采掘机械、提升运输设备、通风设备、监测设施仪表、自动控制和遥控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等等。它们对煤矿正常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都十分重要,随意拨弄和损坏,都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因此,煤矿各种机械设备都必须由经过培训的司机进行操作,由专人管理。所有职工都必须自觉地爱护井下设备和各种仪表设施。
(2)对井下通风设备、设施和通风构筑物,不准任意损坏。通过风门一定要随手关好,如就近有两道风门,切不可同时打开,对局部通风机不许随意开停;对运转的局部通风机,不得把手伸进去摸风叶;发现风筒损坏要及时报告,由通风工进行修补。
(3)井下机电硐室是要害地点,除专业人员或持有许可证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随便入内。
(4)对井下设备,不准带电进行检修作业。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牌,别人不准摘下此牌和送电。井下电缆必须悬挂在巷道两帮上,如果发现电缆掉落在地上,要报告机电人员及时处理。
(5)井下工作出汗后,千万不要站在风筒出风口吹或脱光衣服光着膀子,不准在井下睡觉。工作中间休息或吃班中餐时,要找安全地点,以免发生危险。
(6)井下工作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杜绝“三违”现象,搞好安全生产。
桐梓县立蓥煤矿新工人岗前培训教案
授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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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
煤矿职工的基本条件和职业道德
(一)煤矿职工的基本条件
(1)热爱煤矿事业,安心煤矿工作,遵守职业道德,热爱集体,以矿为家,做一名具有高度觉悟的煤矿职工。
(2)有健康的身体。煤矿职工入矿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有禁忌病症者不得从事煤矿工作。
(3)学习掌握井下安全生产知识。每一个煤矿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学习井下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安全技术。以《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书。
(4)要熟悉井下各主要井巷的路径、避灾路线和各种安全标志,以免误入危险地区和迷失方向,发生意外事故。新下井的工人,必须先由熟悉井下情况的人员带领到井下熟悉路径和安全出口。
(5)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互相监督,互相提醒,自觉抵制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煤矿职工的职业道德
煤矿职工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爱祖国,爱矿山,爱岗位。以煤为业,以矿为家,不畏艰险,不怕困难,坚忍不拔,顽强拼搏,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工作。
(2)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确保产品质量,讲究工作效率,勇于改革创新,争创一流成绩。
(3)遵纪守法,遵规循章,从严从细,一丝不苟。严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从指挥,维护生产秩序,做到文明生产。
(4)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都要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摆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要识大体,顾大局,勇于牺牲个人利益,乃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5)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艰苦奋斗,实干自强。处处精打细算,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6)遵师爱徒,团结互助,亲密工作,具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
(7)树立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友谊等方面的道德观,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和同志之间的关系,与他人形成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与不良行为做坚决的斗争,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桐梓县立蓥煤矿新工人岗前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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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一通、三防”基本常识
(一)通
风
地面空气进入井下后,空气成分会发生很大变化,如氧含量减少,混入各种有害气体,混入矿尘和炮烟;另外空气的温度,湿度也会有变化,造成不良的气候条件,因此,矿井必须进行通风。《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氧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
对不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巷道应及时打上栅栏,挂上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对报废的巷道和采空区及时封闭,对中毒者进行及时抢救。
一、矿井通风系统
每个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严禁独眼井开采,地面应安装主要通风机(消灭自然通风),风机必须保持经常运转,不准随意停风,保证井下有足够的风量。每人每分钟的供风量不得少于4m3;井下有控制风流的可靠通风设施(风门不得随意打开,通过风门应及时关闭),人人都爱护它。
井下要消灭不符合《规程》要求的串联和老塘风、循环风,禁止在微风和无风条件下作业。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少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二、掘进通风
我国煤矿应用最广泛的是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它担负着昼夜不停地向掘进工作面送风的任务。所以每台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并严格执行下列管理规定。
1、必须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无论掘进工作面正常生产或交接班,都不准随意停风,并必须保证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2、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3、未恢复通风之前,不得送电,进入工作。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其开关附近10m以内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4、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以免发生循环风。
5、局部通风机的开动和停止,必须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经允许,不准去开动或停止局部通风机。
6、风筒必须吊挂在巷道一侧顶帮。在巷道里架棚、推车、搬动材料设备不得刮坏风筒,放炮时也不得崩坏风筒。风筒要吊挂平直、拉紧、拐弯处应平缓,勿使用同一规格的抗静电、阻燃风筒。
7、发现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风筒断开,风筒坏了,要立即报告通风人员,及时处理。
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与否,直接关系到掘进工作面及有关人员的健康、人身安全和安全生产,所以大家都要爱护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关心它的运转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
(二)防治瓦斯
一、瓦斯的性质
瓦斯是无色、无味、无臭,可以燃烧与爆炸的气体,它比空气几乎轻一半,因此容易积聚在巷道的上方、空顶处和上山独头巷道中;瓦斯无毒,但有窒息性;瓦斯难溶于水,但护散性和渗透性很强。
二、瓦斯的危害
瓦斯是煤矿普通存在、危害最大的气体,全国煤矿都是瓦斯矿井。瓦斯能使人窒息;瓦斯燃烧、爆炸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极坏;瓦斯燃烧、爆炸也可能引发煤尘爆炸和火灾,危害更大。
三、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瓦斯浓度达到5-16%;
2、高温热源,一般认为引火温度是650-750℃;
3、空气中氧浓度达到12%以上。
四、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
2、加强通风,做到供风稳定,连续不断和安全可靠,保证风量。
3、加强瓦斯检查,以便及时发现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等问题。因此,《规程》规定,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和检测仪器。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是: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2次,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3次,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1)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
井下最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有: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顶板冒落形成的空洞,不通风的盲巷等处。处理方法是引风冲淡、封闭等。
(2)防止瓦斯引燃
井下严禁吸烟,严禁带烟草、点火物品下井;井下严禁使用电炉;禁止拆卸矿灯;井口房和通风机房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执行安全爆破,不准无炮泥或少装炮泥放炮,严禁放糊炮、明炮;严格明火、明电放炮。消除电气火花,井下要用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带电作业,严格使用明刀闸开关。井下严禁穿化纤衣服;管理好火区。
(3)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认真学习《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熟悉井下避灾路线,一旦发生事故,应有组织地按避灾路线迅速离开险区。
五、《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浓度的规定
1、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2、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及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中,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6、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华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六、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现场人员应坚决听从瓦斯检查工的指挥,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
七、在采掘工作面装药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都要检查瓦斯,如果超过规定,要立即处理,只有待瓦斯浓度降到安全浓度以下时,才可装药和放炮。
(三)煤与瓦斯突出
一、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1、无声的预兆:煤层结构变化,层理紊乱,煤由硬变软,煤层厚度变化,倾角由小变大,煤层由湿变干,光泽暗淡,顶底板出现断层、断裂,波状起伏,工作面煤壁和支架压力增大,煤辟外鼓,发生掉渣、片帮等;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煤壁变冷,煤尘增大,打眼发生顶钻或夹钎等。
2、有声预兆:煤体中发生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响声、煤炮声,声音由远而近,由小到大;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顶板压力大,支架发生折断声等。
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突措施、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四、坚持在地面放“出班炮”。
(四)防
尘
一、矿尘的危害
1、煤尘能引起燃烧与爆炸;
2、矿尘有职业病。尘肺病分为矿肺病、煤肺病和煤矽肺病三种。
3、作业地点矿尘浓度大,会影响视线,不利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二、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
2、悬浮在空气中的煤尘达到一定浓度,一般认为是45-2000g/m3;
3、有点燃煤尘爆炸的热源(一般为650-1050℃).
三、综合防尘措施
1、矿井有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
2、煤层注水;
3、喷雾洒水;
4、风流净水;
5、放炮用水炮泥;
6、冲洗巷道;
7、刷白巷道;
8、湿式打眼;
9、采空区灌水;
10、及时清扫浮煤;
11、设隔爆棚,撒岩粉;
12、个体防护。
四、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岩帮、水炮眼、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措施。
五、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六、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洗沉积煤尘。
(五)防灭火
一、矿井火灾的危害
1、产生大量高温火烟和有害气体,造成井下人员大量伤亡。
2、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3、造成井下风流紊乱,会使灾情进一步扩大。
4、产生再生火源,扩大灾情。
5、破坏矿井正常生产秩序,并使国家资源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二、煤炭自燃的早期征兆——人的直接感觉征兆
1、巷道中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出现水珠)。。
2、井下出现煤油、汽油、松节油或煤焦油和恶臭味,这是可靠征兆。
3、空气与煤壁温度聚增,水流温度也较高。
4、人感觉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这是空气中,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增加而氧含量减少造成的。
三、煤炭自燃发生的基本条件与预防
1、煤炭自燃的三个必备条件:煤炭有自燃倾向性,有连续供给足够氧气的条件,有积聚氧化热的环境。井下自然火灾一般发生在通风不良和乱采乱掘或冒顶处,封闭不及时或不严密的采空区,被压产生裂隙的煤柱,厚煤层分层开采。高落式采煤和急倾斜煤层开采回采率低、丢煤多的采空区。
2、预防自然火灾的措施
(1)选择合理的开拓、开采方法,如有少留煤柱,少切割煤层,少丢浮煤提高回采率,采空区及时密闭隔绝等。
(2)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严格执行通风管理制度。尽量减少漏风等。
(3)采用预防性灌浆。
(4)采用阻化剂,喷洒在巷道帮壁、浮煤表面、采空区等。
四、外因火灾的预防
1、做到安全用电。电器设备不过负荷运转,不产生短路,由于冒顶、跑车等破坏了电缆绝缘要及时修补,严防产生电器火灾。
2、严禁在井下使用电炉或灯炮取暖。
3、对机械设备运转部分要保持清洁和及时加注润滑油。
4、不得无炮泥、少炮泥爆破,严禁放糊炮、明炮,严禁使用变质炸药,坚持使用放炮器放炮。
5、严禁将烟草和打火物品带下井,井下严禁吸烟。
6、严禁在井口房、风机房附近20米内堆放易燃材料和明火。
7、《规程》规定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的地点,必须严格执行。
8、爱护通风设施和消防设备。
五、灭火的方法
1、发生火灾时的行动原则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报告调度室。如果是电器火灾,首先应切断电源。调度室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
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处在火灾区的人员必须有组织地迎着新鲜风流有秩序地撤离危险区,并随时注意风流变化,如遇烟雾有中毒危险时,应立即戴上自救器,尽快通过附近风门进入新鲜风流中去,通过风门后必须随手关闭。如确实无法撤退时,须进入避难硐室或构筑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援。
2、灭火方法
井下灭火方法分为直接灭火、隔绝灭火和联合灭火三类。(1)直接灭火法。如用水、砂子或岩粉、高倍数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手雷灭火器及挖除火源等。
(2)隔绝灭火法。火区用密闭(防火墙)封闭,不供给空气,让火区因缺氧而熄灭。
(3)联合灭火法。为了加快已封闭的火区灭火,向火区进行灌浆、灌注隋性气体和调节风压法等进行联合灭火。
3、用水灭火应注意的事项
(1)要有充足的水量,防止水煤气爆炸。
(2)必须保持一个畅通的排烟通道,防止高温的水蒸气和烟流返回伤人。
(3)用水灭火时,人要站在上风头工作,射流由火源的边缘逐渐推向中心。以免产生过量的水蒸气伤人。
(4)不能用水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火灾。也不能用水直接扑灭油类火灾。
此外,一般不宜采用水淹火区或矿井,因为水淹后会造成较长的时间停产,灭火后又要排水、修整巷道,且煤经水洗后,更容易自燃。
桐梓县立蓥煤矿新工人岗前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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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
利
职工是企业的主体,在企业中处于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是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的根本保证。搞好安全生产,也必须充分依靠职工,切实发挥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保证职工充分行使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并教育职工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煤矿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对不符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2、安全生产监督权
职工有权对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干部安全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安全生产知情权
职工有权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有权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执行情况;有权要求班前讲安全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有权要求交接班交待作业地点安全情况;进入工作面前,有权要求跟班干部或带班班长检查工作面,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和参与整改。
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职工有权停止作业。
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煤矿职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7、抵制违章指挥权
干部违章指挥,职工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职工有权制止;跟班干部撤离工作岗位,职工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8、紧急避险权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职工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9、反映举报权
煤矿职工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作组织举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有权检举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有权反映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10、投诉上告权
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如果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煤矿职工有权向上有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和控告;职工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职工有权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提出控告。
(二)义
务
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证。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每个职工都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本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2、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煤矿为了预防和减轻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受到伤害和职业危害,按照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个人防护性装备。如果职工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就无法发挥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因此,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按照规定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职工应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掌握各种事故灾害的客观规律,增强对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为此,煤矿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必须积极主动地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4、及时报告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
职工直接处于生产作业场所,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最早、最容易。为了使有关部门和人员能及时迅速对事故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把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小,每个职工都有义务及时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煤矿负责人报告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以便有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的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
(三)劳动保护
为了保障煤炭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生命安全和健康,煤矿必须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煤矿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包括作业场所特殊保护和自我劳动保护。作业场所特殊保护可示为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治劳动保护。
1、人身安全劳动保护
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就是在特殊作业环境下所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
(1)必须建立井下通风系统,保证井下空气流通,防止有害气体对职工的危害。
(2)必须加强对井下瓦斯的监测,建立瓦斯监测系统,防止瓦斯中毒或爆炸。
(3)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避免煤尘爆炸。
(4)必须采取防水措施,建立排水系统,防止水灾事故。(5)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建立消防系统,防止火灾或因火灾引起瓦斯爆炸。
(6)加强救护工作,建立救护队伍,以便抢救事故。
2、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
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主要是防治尘肺以及物理、化学因素造成的职业危害。尘肺病是煤矿严重的职业病,煤矿企业必须把防止尘害和防治尘肺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防止煤尘危害,一方面应积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使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另一方面必须为职工配备防止粉尘的防护用品,避免或减少粉尘危害。防治尘肺病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定期对接触矿尘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诊断。
(2)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调离粉尘作业岗位。(3)对尘肺病患者,必须给予治疗或疗养,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尘肺病特殊劳动待遇。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自救器、矿用安全帽、工作服、防尘口罩、护膝、安全靴(鞋)、安全带等,使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党有党纪,国有国法,竞争上岗,以“严”治理,是各企业的共识。一名当代的好矿工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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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安全设施
井下安全设施
井下安全设施是指在井下有关巷道、硐室等地点安设的专门用于安全生产的装置和设备,其作用是防止事故的发生或者缩小事故的范围、减轻事故的危害。
井下安全设施的种类很多,例如,在掘进的巷道中和其他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安装的瓦斯监测和自动报警断电装置,其作用是监测周围环境空气中的瓦斯浓度,当被测空气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安全值时,会自动发出报警信号,浓度达到危险值时,会自动切断被测范围的电力电源;井下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及各处的风门、风窗、风墙、风障等通风构筑物,其作用是控制和调节井下风流和风量,供给各工作地点所需要的新鲜空气、调节温度、稀释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各机电硐室和巷道中放的灭火器、灭火砂箱、井下的消防管路系统及防火铁门等,是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设施;井下探放水设备和水闸门是防止突然出水造成水害和限制水害范围的设施;机电运输系统的各种信号装置,包括各种信号灯、电铃、笛子、语音信号、口哨等,是指挥调度车辆运行或表示运输设备工作状态的设施;使用绞车的倾斜井巷中安装的各种挡车、阻车装置是防止跑车事故发生的设施;供电系统及各电气设备上装设的漏电继电器及接地装置等,是防止发生各种电气事故造成人身触电等重大恶性事故的装置等等。
为了使井下各种安全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真正发挥防止事故发生、减小事故危害的作用,所有井下职工都必须自觉爱护这些安全设施,不随意摸动,如果发现安全设施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以便及时进行处理。
火灾是无情的,它给人们带来灾难。矿井火灾也不例外,它能造成大量的矿物资源和物质财富的损失,并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还可以产生“火风压”使风流逆转,造成通风系统紊乱。而且,矿井发生火灾以后,产生大量剧毒的一氧化碳气体,使井下人员中毒伤亡。
矿井火灾预防:矿井火灾以“预防为主”。预防矿井火灾的一般性技术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采用不燃性支护材料。井口房、井架和井口建筑物、进风井筒、回风井筒、平硐、主要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主要巷道的连接处、井下主要硐室和采区变电所等,都应该在岩层中开凿或采用不燃性材料进行支护和填实。
2、设置防火门。在进风井口和进风的平硐口都应安设防火门,以防止井口火灾和附近的地面火灾波及到井下;进风井与各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的连接处都应设置防火门。要定期检查防火门的质量和灵活性。
3、设置消防材料库。矿井必须在井口附近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下每个生产水平的主要运输大巷中也应设置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并备有消防列车。灭火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必须满足矿井灭火时的需要。灭火时消耗的材料和工具应及时补足。消防材料库中材料和工具,平时不准挪作他用。
4、设置消防水池。每个矿井都要建筑消防水池,井下可用上一水平的水仓做消防水池。井下各主要巷道中应铺设消防水管,每隔一定距离要设消防水龙头。
预防明火。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年个3,井下严禁吸烟。井口房和井下不准从事电焊、气焊或用喷灯焊接工作,如果一定要在井下进行焊接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楚附近的易燃物品,备足消防用水、沙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
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预防放炮引火。井下不准使用黑色火药,因为黑色火药爆炸后火焰存在时间长,有使瓦斯引燃或引爆的危险。井下只准使用矿用安全炸药。严格执行放炮规定,严禁用煤块、煤粉、炮药纸等易燃物代替炮泥,同时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预防电气引火。要正确选用易熔断丝(片)和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源。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预防摩擦生火。应做好井下机械运转部分的保养维护工作,及时加注润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因摩擦生热而引起火灾。
预防火焰蔓延。井下应使用绝缘电缆或不燃橡套电缆、阻燃输送带。其发火原因是:输送带为非阻燃胶带,驱动滚筒与胶带间过度打滑,托辊不转,胶带跑偏与机架摩擦,转换地点积煤过多,胶带被积煤压住造成过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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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煤矿职工井下避灾
煤矿职工井下避灾
井下事故的发生,往往在事故初期波及范围及危害程度都较小,这时是消灭事故,减少损失的有利时机。这时,现场人员要沉着冷静,根据事故情况尽可能利用现场条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进行抢救,将灾害事故消除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当灾情严重,现场所有遇险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组织起来,迅速撤离灾区,进行避灾自救。
(一)井下避灾自救的原则
井下自救应遵守“灭、护、撤、躲、报”的五字原则。
(1)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2)护:当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生产安全时,及时进行个人安全防护,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后捂住鼻、口等。
(3)撤:当灾区现场不具备抢救事故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选择安全的、距离最近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灾区。
(4)躲:如果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其他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救援,也可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
(5)报:发生事故灾害时立即向现场领导报告,或通过电话及其他方法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情及遇险人员情况等。
(二)井下主要事故中的避灾自救
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通常会有强大的爆炸声响和连续的空气冲击,此时,现场或附近的人员不可惊慌,也不要乱跑乱叫,要沉着、冷静,迅速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自己所处的位置,听从统一指挥,采取正确方法,积极进行避灾自救与互救。
(1)位于事故地点上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当位于下风侧时,要迅速戴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沿避灾路线,迅速进入新鲜风流区,离开灾区。
(2)发生事故或在撤退过程中遇有冲击波及火焰袭来时,应立即背向冲击波俯卧在地板上或水沟内,头要尽量低,用衣物等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身体外露部分,尽可能屏住呼吸,防止吸入大量高温有害气体。
(3)撤离中最好由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若遇巷道破坏严重、道路被阻时,应寻找安全地点临时躲避。躲避地点要选择顶板坚固、无有害气体且有水或离水近的地方。躲避中可用间断点亮矿灯或发出喊声,敲打管道、轨道、矸石等方法向外边发出被困信号,以便得到及时营救。
(4)避灾中,人人都要守纪律、听指挥,严格控制矿灯的使用,要照顾好伤员,适当的时候可派有经验的老工人(至少2人同行)外出侦察,经探险确认安全后,避灾领导人才可组织大家撤退,沿途要做好标记、信号,以便救护队跟踪寻找。
(5)爆炸事故发生后及避灾自救过程中,要利用一切机会设法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尽量与地面保持联系。
2、井下火灾事故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现场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如果火灾范围较大或火势很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时(或其他地区发生火灾并接到撤退命令时),要迅速组织避灾和自救。
(1)迅速戴好自救器,处在火区上风侧者要迎风撤退,自在火区下风侧者要沿最近的避灾路线躬身快速转移至新鲜风流中。
(2)如果烟雾已充满巷道,千万不要惊慌乱跑,要迅速辨别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沿着地俯身摸着轨道或管道有秩序地外撤。
(3)实在无法撤出时,要尽快在附近找一个硐室暂避,并把硐室入口的门关闭,隔断风流,防止有害气体进入。同时在硐室外要留有明显标志并设法不断与外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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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防治水
一、矿井透水前的预兆
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
当发现上述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采掘工作,加固支护,并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二、探放水原则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打钻时如发现卡钻、顶钻、水量突然增大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三、透水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立即将现场情况报告调度室。
2、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条件下,迅速组织抢救,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堵住水点,以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3、如果确实无法抢救时,要有组织地沿避灾路线迅速撤到上一水平或地面。
4、如果已无法撤退时,可在独头上山工作面躲避,但要保持镇静,节约矿灯用电,坚信组织上会全力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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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
矿井安全作业
采掘作业安全
采掘工作面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一、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浮石(煤),确保安全。
二、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工作面控顶距离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三、打眼
1、打眼前,要准备好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
2、打眼时,不准带手套,围(毛)巾不准露在外面,袖口要扎紧,以免绞住伤人。
3、掘进巷道应先延伸中腰线,按要求定眼位、定方向、定深度,使工作面炮眼眼底落在同一垂直平面上(槽眼应加深150-200mm),各炮眼不得互相打透。
4、了解工作面煤(岩)层及其顶底板性质和来压规律,根据变化及时调整炮眼数量、位置、角度、深度、眼间距离和装约量。
5、坚持八不打(眼): ①工作面通风不良不打;②瓦斯超限(1.0%)不打;③顶板不安全不打;④控顶距离超过规定不打;⑤工作面伞檐超过规定未处理不打;⑥瞎炮未处理不打;⑦风钻无水不打;⑧有灾害预兆不打。
6、打眼过程中,不准硬压、强推、头顶、肩找和脚蹬、屁股顶电钻,以免用力过大而烧坏电钻电动机。
7、风钻打眼要防止断钎伤人,因此钻工应“丁”字步、侧身站、手扶钻。始终保持炮眼、钻杆、机身一条线,不准入骑钻架。
8、多台风钻同时打眼,应使用相邻两台钻前后、左右、上下错开一定距离,以方便施工和保证安全。
9、炮眼的最小抵抗线应避开支架(柱)和淄子,防止崩倒柱或崩翻淄子。
10、在煤层中打眼碰到夹石应停止钻进,换一个位置另打眼;如果煤质过硬,电钻出现过负荷现象时,应停止推进,空转一会;如因煤质过松软而排粉不及,会造成夹钎,应注意减轻推力,并每隔一定时间将钎子退出一定距离排除煤粉,以减轻电钻负荷。
11、风钻打眼如遇软矸或泥质岩时,应加大水量及水压,边打边吹风,以便将泥浆吹出,并减小风钻推进力。
12、严禁在残眼上打眼,以免残炮火药引起爆炸。
13、打完眼后,应将钻眼工具放置警戒线外的安全地点,电缆盘放整齐。
四、人工装车
1、装车前必须先检查工作区域的支架完好情况,只有在安全的情况下,才可进行装车,不准在空顶下装车。
2、两人同时装车,动作应协调,车后不准站人。
3、大块矸石不准用铁钎装,以防滑落伤人,应用手搬入车内,但应防止碰手。并事先检查矸石完整性,防搬运中断裂伤人,过大的矸石应用大锤砸碎后再装车。
4、装满车,但四周不准超出车缘。
5、煤、矸、废料应分别装车。
6、在斜巷装车,不准站在矿车下方装车。装完后应进入安全地点。
7、在上山使用导向输拉车的工作面,导向输必须固定牢靠。
五、运输
1、人工推车的规定
(1)推车前应检查矿车、轨道情况,矿车变形严重、连接装置损坏时,不得使用:装车过满(超宽、超高)有可能碰管子、电缆、支架、风筒,应先处理;应检查轨道上有无障碍;巷道支护是否可靠;确认安全方可推车。
(2)推车时,必须抬判断用手推,注视前方,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并随时注意坡度变化,推下坡要带压杠,过弯道、道岔、巷道口、硐室出口、风门等应慢速运行,提前发出警号,并不得用车撞击风门,过风门后要随手关闭。
(3)不准磴车,不准放飞车,不准推串车。
(4)一次只准推一个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坡度超过7‰时,严禁人力推车。
(5)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轨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
(6)矿车掉道后,应及时通知后边推车人员稳住车,共内处理掉道车。
(7)推材料车时,应检查材料是还装得牢靠,是否超高、超宽。
2、11.4kw以下调度小绞车操作安全
(1)绞车司机由班长指定责任心强,有按规定取得司机操作证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开车。
(2)绞车司机应检查车闸、离合器是否正常,各部位螺丝、销子是否坚固牢靠,提升方位是否正确,信号是否清晰可靠,固定顶柱是否可靠,绞车附近顶帮、支架安全情况,确认安全,方可使用。
(3)绞车信号不清楚,不准开车,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有压扁、扭弯、滚筒上有缠绳排列混乱等情况不准开车。
(4)绞车提升时,首先松开闸,送电后再压住离合器手把,停车时先停电后松闸;放车时,离合器手把松开,用刹车手把控制,不准松开放飞车,不准两个手把同时使用。
(5)不准用绞车拉掉道车。矿车掉道应立即停车,司机手不离闸把,抬车人应先将车支好,用长扛抬车,不准站在矿车下方处理掉道车。(6)不论空、重车(指一吨矿车),一次只准拉一个车。(7)没有特殊情况,不准中途停车。因遇特殊情况(如车掉道、半坡装、卸车等),将矿车停在斜巷时,司机必须手不离闸把,矿车下方应有可靠的挡车位置,并通知其下方不能有人。
(8)拉车过道岔、入车场必须慢速运行。(9)长时间停滞不前车,应切断开关电源。
(10)斜巷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上、下车场摘挂钩工及绞车司要必须严格把关。
(11)斜巷必须有可靠挡车器,不论上、下山巷道,向上拉车(不论空、重车)都必须带叉车器。上、下山的平台口应设阻车器,下山工作面往上5-10米应设挡车器。
(12)小绞车的安装位置与车辆最突出部分的间距应保持在300mm以上。小绞车的安装位置与车辆最突出部分的间距应保持在300mm以上。小绞车必须有四个可靠的顶柱,固定牢靠。
(13)严禁一人一边开绞车,一边推车。
3、摘挂钩工操作安全
(1)进入工作地点后,应先检查支架、顶板情况,确认安全方可工作。
(2)摘挂钩前,应检查各种挡车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否则,不准运行车辆。
(3)要等车停稳后,才准摘挂钩或扳道岔。挂好车以后,要等全部人员进入安全地点再行发出信号;拉材料车时,要对材料捆扎牢靠,不得超高、超宽。
(4)在斜巷中间停车装车、卸车或维修,应有专门安全措施和专用信号。
(5)上、下把钩人员每次发车前,应对连接部分(矿车碰头、链环、插销及钩头10米内的钢线绳进行认真检查)。
(6)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禁止人员爬车、蹬钩,严格把口。
(7)矿车进入上部平台车台后,应先合挡车器,后摘钩。(8)绞车信号必须按照煤矿统一规定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9)使用翻斗矿车运输或卸载时,必须等车停稳后,才准进行翻车。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点,防止坠落或脚踩空,车箱复位后,插销必须插牢。
4、工作面运料安全
(1)根据使用需要,检查材料质量、规格和数量。
(2)两人一起运送长材时,要相互协调,同肩下卸时必须先喊号或先放一头,再放另一头。
(3)装料要整齐,不准超高、超宽,并捆扎牢靠。(4)不准将头伸进两车中间连车或摘车。
(5)材料要卸在指定的地点,不碍施工,不碍通风,堆放整齐。(6)禁止使用运输机运料。
六、支护工作安全
1、木支护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尤其是扩帮、挑顶、放炮后及控柱窝时,必须严格执行。
(2)准备好材料和工具,木料应无腐朽、断裂现象。规格符合规定。
(3)任何支架(柱)都不准打浮煤(矸)上,木柱应大头朝上,在有坡度的地方,支架(柱)必须有迎山角,不准退山。
(4)木棚的棚口要严密,帮顶要背实,背板必须为双数,分布均匀。
(5)禁止在顶板的裂缝中架设支架,必须在裂缝两侧架设。(6)在空顶部分应架设前探支架,也可打临时支柱护顶,临时支柱在永久支架(柱)架设好之前不准回掉。
(7)棚子不准里进外出,高低不平,棚腿必须落到实处,有水沟的一侧的棚腿(或柱)必须深于水沟底,另一侧低于巷道底板150mm以上。
(8)在使用木棚支护的巷道,棚子必须紧跟工作面,在靠近工作面5-7m内,棚与棚之间应打拉手,特别是上山巷道,以防放炮崩倒棚子。
(9)支架时,要对电缆、风水管,风筒等要加保护,支架完后要悬挂整齐。
(10)因放炮、顶板来压或碰撞等原因造成倒棚、错口、歪扭、断裂等情况要及时处理;处理连续断棚,要从安全出口由外向里依次进行,并看清退路,加固附近支架。
(11)局部冒顶处,支架的上部空隙要背实,空隙过大要用绞架接顶。
(12)处理冒顶要有专人观察顶板。
(13)在煤仓或反井中支护,必须有专门设计与安全措施。
2、砌碹
(1)开工前,要检查工具、材料的数量与质量,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风水管、电缆及风筒等要妥加保护。
(2)拆除临时支架前,要清除退路上一切障碍,加固前后支架。(3)拆除临时支架的数量以规定的控顶距为限,破碎顶板处,一次只准回一棚,控顶距应缩小,坚持一人回棚,一人看顶板,工作人员应站在成巷下,并看清退路。
(4)施工顺序也可采用先架抬棚(或打顶柱),摘腿后刷帮挖碹沟,砌墙,等两侧砌好后,再回棚梁后砌拱部。
(5)开帮、挑顶、拉碹沟如需打眼放炮时,必须浅打眼,少装药、放小炮,其翻碴方向必须与发碹方向相反,刷成后的毛断面应不小于设计。
(6)回棚、扩帮、挑顶后,要随时敲帮问顶,特别注意处理伞檐,如有片帮冒落危险时,必须先架设临时支护。
(7)砌碹前,要用长钎子撬掉帮上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可挂中腰线,按中线找边线,按腰线立碹腿。
(8)墙基必须落在硬底上,基础内不得有浮矸、浮煤和流水,基础深度不小于设计,一般基础应比墙加宽200mm。基础找平后,应铺一层厚度为50mm的砂浆。
(9)立碹腿时要立端,再钉横拉板,两腿间应打拉手,碹腿要立在硬底上,必要时可垫料石;碹台必须竖立牢固,有3-5块碹板钉钉子,台距一般以1m为宜,碹台起拱线不得低于设计规定,也不高于设计规定20mm,同一碹台的左右两边拱基线应在同一平面上,碹台架设不得歪扭,要与巷道中线垂直。
(10)碹台跨度大于3.5m时,碹台横梁下要打立柱,碹台各节点应用螺拴联接,在斜巷支碹台应迎向方2°左右。
(11)碹板厚度为40mm左右,不得有节孔、裂缝。碹板应垂直于碹台,拼缝必须平整、严密。
(12)砌料石时应采用铺灰填缝法,不准用挤浆法,灰缝必须横平竖直,横缝不得小于12mm,也不得大于18mm,竖缝不小于10mm,不大于15mm,砌料石要平整,不得有瞎缝、干缝、重缝,压茬至少应压1/4料石长。
(13)灰沙浆比为1:3,稠度适宜,水泥标号应在450号以上。(14)砌碹拱应从两边同时向顶进行,最后在中心封口,封口时应由内向外进行,料石应垂直于拱上幅射线,禁止料石夸大头朝下,碹石要用石碴填实,随砌随填,不准填煤或其他可燃物。
(15)拱基线处不得留台阶。
(16)施工中的工作台要搭牢靠,不准用碹台的下弦作工作台的支柱。(17)成碹三天后才准拆除碹台,拆下的碹台应放整齐,碹板上的钉子应打倒或取出,碹台变形或损坏应进行修理,否则不准再用。
(18)工作地点应经常保持整洁,矸石应及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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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矿井爆破安全
一、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未冻结的砂化甘油类炸药。
二、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炸药材料。
三、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得使用导爆管和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四、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五、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严禁明火明电放炮,严禁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发爆器同时进行放炮。
六、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工担任。
七、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破材料库房内,不得穿化纤衣服,也不得带电子手表。
八、放炮工必须把炸药和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不许混装,并加锁;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严禁将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
九、由爆破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破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工亲自运送,炸药由放炮工或在放炮工监护下由熟悉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领到爆破材料后,要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不要中途逗留,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沿井筒上下。
十、爆破材料箱应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严禁乱扔乱放,放炮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十一、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工作人员不准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装引药的数量,以一次放炮的炮眼相等,不准多做。
十二、从成把电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要先顺好脚线,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后的单个电雷管,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十三、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装前先用一根比雷管稍粗的尖头竹棍或木棍在药卷的顶部扎一个圆孔,再把电雷管全部插入圆孔内,并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将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禁止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十四、装药前的放炮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装药放炮,并向队、班长汇报,及时处理。
1、采掘工作面的支架落后于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留有伞檐时;
2、装药前或紧接放炮前,必须检查瓦斯,如果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
3、在放 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
4、在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1/3以上。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十五、装药时,必须先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装药要一手带电雷管的脚线,一手持竹、木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使药卷彼此密接,但不得冲击、捣实炸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脚线与各种金属导电体接触。
十六、装药后剩余的炮眼必须用炮泥封严,对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严的炮眼,都严禁放炮。用水炮泥时外余的炮眼仍应用炮泥封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物当炮泥,严禁放糊炮、明炮。
十七、放炮前,脚线的联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放炮母线联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工一人操作。线的联接头一定扭紧并悬空,放炮母线在放炮前要扭结成短路,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运输机等导体接触。
十八、联接后,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十九、掘进巷道时,放炮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放炮母线。放炮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二
十、放炮前,机器、电缆和其它工具等,都必须可靠保护好或移出工作面。
二十一、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放炮前,附近20米巷道内,都必须洒水。
二十二、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
二十三、放炮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制”即放炮员把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检查安全警戒后,把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后把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
二十四、放炮员将放炮母线与放炮器连接好,先发出放炮警号(如高喊放炮了或鸣笛),再等5秒后,方可接通电源放炮。
二十五、放炮器的把手、钥匙必须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手把或钥匙插入放炮器内。放炮后必须立即将手把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二十六、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煤矸、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只有在工作面炮烟被吹散后,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二十七、通电后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手把或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种;使用毫秒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二十八、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否则,只能在距瞎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无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在处理瞎炮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二十九、任何人在井下拾到没有爆炸的或残留的炸药或电雷管,都要交给放炮工或送到火药库统一处理。
第3篇:驾驶员岗前培训教案
驾驶员岗前培训教案
摘要:驾驶员岗前培训用途:
本教案用于公司驾驶员岗前教育培训目的:使驾驶员了解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安全行车操作规程,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及岗位责任意识。
培训方式:组织学习内容:
1、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自觉遵守相关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向顾客提供规范化服务;
(二)忠于职守,维护企业良好声誉,保护社会利益及企业利益,同各种不法行为作斗争;
(三)工作积极,热爱本职,努力学习运营服务及安全运营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及服务水平;
(四)增强服务意识,树立高度的荣誉感。
2、驾驶员运营服务规范:
(一)仪容仪表:
●营运中要保持服饰干净整洁,不准袒胸露背、穿拖鞋;●男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准穿无袖背心,不准蓄须、留长发;●女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准穿高跟鞋。
(二)车容车貌●车厢内外卫生良好,车内无杂物,车身整洁光亮,喷饰、标识完整清晰,车窗内外不张贴未经公司批准允许的广告,不放置影响驾驶视线的装饰物。
●车内设施齐全完好
(三)文明礼貌用语: ●您好!请问您去哪? ●请您带好物品,再见!●禁止使用各种服务忌语。
(四)携带好行驶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将公司发放的上岗证放置、张贴在车内明显位置,方便乘客监督。
(五)按规定使用标志灯,车内无乘客时应当显示空车待租标志,(六)乘客上车时问清楚乘客到什么地方,按照最佳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行,如有特殊情况需绕道行驶,应向乘客解释清楚。
(七)禁止甩客、宰客等违规行为
(八)乘客询问的问题,应当简明、扼要的清楚回答。坚持文明驾驶,主动照顾老.弱,病,残,孕等弱势群体。
(九)严格按计价器打表收费,禁止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或者在计价器上弄虚作假;不得与乘客议价,不得向乘客索要财物,收款后需要给乘客找零钱时,必须找零钱;
(十)乘客遗失在车内的物品,应当及时归还失主或者交公司管理部门处理,不得私自隐匿。
(十一)不得利用车辆为违法犯罪提供方便,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本单位报告;
(十二)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3、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要避免疲劳驾驶,保持旺盛精力,充足的睡眠,强化自我意识,加强体力锻炼,培养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身体素质,合理安排行车计划,注意劳逸结合。
(二)起步时必须观察车内各种仪表,保证正常运行,左右反光镜和车外的障碍情况。严格执行“车未停稳不开门,门未关好不起步”的安全规定。低速起步,顺序换挡,根据道路情况正确使用离合器换挡,保持正确的驾驶姿态,确保安全起步运行。
(三)严格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始终坚持文明驾驶,礼让行车,做到不开英雄车、冒险车、赌气车和带病车。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
(四)会、让、超车:
①吸取“十次肇事九次快”的教训,行驶中注意“九防”:即车前车后防急穿;会车、超车防擦挂;道路良好防麻痹;视线不清防快车;交叉路口防抢道,溜滑路上防侧滑;雷雨季节防超速;弯道行车防侵线;夏季炎热防困倦。
②超、会车前,应观察前方车辆动态后,在允许鸣号段鸣号示意对方来车(夜间用灯光)。超前时,要确认前车让路后方可超越,查觉后有超车时,应选宽敞路段,减速靠右避让,放宽横距,不得故意不让或让车不让速。
③通过交叉路口、弯道、狭路、桥梁、繁华路段,应谨慎驾驶、两车并行侧向间距小于安全标准以下、遇大雾、视线不清和距对方来车150米以内严禁超车。
(五)夜间行车①按交通法规规定正确使用灯光信号。停车须开小灯,起步前应开大灯,看清路面动态及障碍。
②夜间行驶速度应比白天适当降低,超车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谨慎超越。
③会车时如遇对方车辆不关闭大灯,可闪光示意,必要时靠右避让,不可斗气开灯冒险行驶。
④在有路灯地段,严禁闭灯行驶,在无路灯照明又遇大灯突然不亮,应立即判断右边障碍情况,靠边停车,若判断不清应立即停车,严禁摸黑行驶。
(六)雨天行车①雨刮器必须灵敏有效。若失效,视线不清应停车修复。②降低车速,转弯要慢,防止侧滑,处理障碍要比晴天提前,避免制动和急打方向而造成制动单边溜滑。
③行驶中留有余地,预防车辆、行人突然横穿。
(七)雾天行车①行车前,检查防雾灯及灯光是否完好有效。
②能见度在50米内,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能见度在30米内,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能见度在10米内,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能见度在5米内严禁行驶。
③遇大雾、视线不清、道路不明,不准冒险行驶、强行超车。遇浓雾时,应停驶观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专人指挥,方才通行。
(八)结冰路段行车①应根据气候和道路情况,携带蓬布、防滑链、三角木、牵引索及其它防滑、取暖物资。
②通过结冰路段时,应自觉使用防滑链条和其它安全装置,遵守时速规定,防止紧急转动而造成事故。
(九)故障和停车①车辆在行驶中,因转向、制动、传动、雨刮器等机件发生故障,直接影响安全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油路故障时,严禁直流供油和勾油行驶。
②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在宽阔的地段紧靠道路右侧停车,在交叉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移出路口,靠右停放,并正确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③车辆长时停放,应按规定的地点停放,拉紧手刹,推进排档巡视检查无误后,切断电源开关,锁好车门。(如停放处有坡度必须在轮胎下设置防滑装置)
(十)事故的处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尽快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立即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公司管理负责人,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车辆损失和人员受伤情况,并协助交警作好现场处理,对事故不得瞒报或漏报。
4、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凡在公司从业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及地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公司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按时参加公司每月安全例会学习及组织的相关培训教育活动。
(二)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打表计价,不得超载、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车,必须严格执行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得超过8小时的驾驶员休息制度,严禁疲劳驾驶。
(三)乘客上车时要严格做好“三品”检查,不得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发现违禁物品要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处理。
(四)做好“一日三检”(开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检查)工作,保证车辆技术良好。每月必须到公司指定修理厂进行例检,发现问题立即进行修整,不得拖拉延误。
(五)按时做好车辆的年检、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GPS维护等工作,确保车辆符合道路客运等级要求。
(六)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非本公司驾驶人员驾驶,如违反规定,一切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七)公司根据相应记分及奖惩制度,在年度内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发生好人好事的给予加分及奖励,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进行扣分和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停运学习或解除承包合同处理。
第4篇:煤矿职工岗前培训教育(优秀)
第一章
安全定义方针
第一节 安全是什么?
“安全” 是什么啊?顾名思义,“安全”就是“无危则安,无缺则全”。科学的讲安全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定义: 其
一、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
其
二、安全是指没有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和损失或环境危险的条件;
其
三、安全是指不因人、机、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时间的损失。
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煤矿安全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
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第三节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
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 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十项标准。 坚持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
《煤炭法》 《矿山安全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职业并防治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安全规程》
第二章
煤矿安全规程
第一节 煤矿“三大规程”
1、煤矿安全规程
2、作业规程
3、操作(技术)规程
第二节 煤矿安全规程性质
现行的《规程》是2011年1月25日开始实施的,《规程》是煤矿安全法规群体中一部最重要的法规,既具有安全管理的内容,又具有安全技术的内容。
《规程》是煤炭工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法规在煤矿的具体规定,是保障煤矿职工安全与健康、保证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促进煤炭工业现代化建设必须遵循的准则。 全国国有煤矿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因此,《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炭工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在安全管理、特别在安全技术上总的规定,是我们煤矿职工从事生产和指挥生产最重要的行为规范。
第三节
煤矿安全规程特点
(1)强制性。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要视情节或后果给予经济和行政处分。对造成重大事故和严重后果者,要进一步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追究行政责任(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2)科学性。《煤矿安全规程》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经验总结或血的教训,都是以科学实验为依据,科学和准确地对煤矿的各种行为作出了规定。
(3)规范性。《煤矿安全规程》的每一条规定都是在煤种特定条件下可以普遍适用的行为规则,安明确规定了煤矿生产建设中哪些行为被禁止,哪些行为被允许。
(4)稳定性。《煤矿安全规程》一旦颁布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在一段时间内有相对的稳定性。经应用一段时间后,经过一定程序由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负责修改。
第三章 煤矿安全管理
第一节
什么是(安全)管理
管理:是指管理对象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
安全管理: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针对生产中的安全问题,采取各种手段,对企业的生产状况实施有效的制约的一系类活动。
第二节
煤矿实行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一、有煤矿生产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1、劳动条件艰苦。
2、自然灾害严重。
3、生产工艺复杂。
二、煤矿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严重
1、伤亡大;
2、多人伤亡事故多;
3、尘肺病人多;
4、经济损失巨大;
5、引发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我国煤矿安全工作历史经验的总结。
1、建立健全了煤矿行业的安全规章。
2、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监察保障体系。
3、建立健全了安全科研保障体系。
4、建立健全了煤矿职工安全培训体系。
5、建立健全了矿山救护体系。
6、采取国家补助和自筹方式,加大安全保障投入。
第三节 煤矿实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搞好安全管理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根本对策。
二、搞好安全管理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保证。
三、安全与卫生技术作用的发挥需要以有效的安全管理为基础。
四、搞好安全管理才能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第四节
煤矿安全管理性质
煤矿安全管理的性质:
思想性
意志性
效益性
强制性
长期性
科学性
层次性
预防性
群众性
社会功能性
第五节
煤矿安全管理目的提高各种灾害预防水平,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隐患和危险,防止事故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的损失(经济损失、环境污染、人员伤亡)推动企业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六节
煤矿安全管理任务
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分析、研究、评价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从组织、技术、管理、培训等方面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危险源,预防事故的发生或最大程度的减少事故损失程度,为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第七节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检查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5、安全措施技术审批制度
6、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7、工伤保险制度
8、安全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管理制度
10、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管理制度
11、安全考评奖惩制度
12、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4、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管理制度
第八节 我国现行的煤矿安全管理体制
1、企业负责
2、行业管理
3、国家监察
4、群众监督
5、劳动者遵章守纪
(一)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专管群治,全员管理”的原则
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5、“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
(二)煤矿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
2、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
3、不良作业环境的管理。
4、煤矿作业现场安全综合管理。
(三)“三同时”
“三同时”原则是指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四章 职工权利义务与职业道德、第一节
职工权利义务
(一)国家七部委赋予煤矿井下
职工的十项权利
2006年6月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 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中赋予煤矿井下职工以下10项权利:
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
2、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
3、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
4、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
5、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
6、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
7、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
8、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下井。
9、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
10、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
煤矿不应上述原因扣发职工工资、辞退职工
(二)
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2、安全生产监督权。
3、安全生产知情权。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7、拒绝违章指挥权。
8、紧急避险权。
9、批评、检举、控告权。
10、投诉上告权。
11、赔偿和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三)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服从煤矿安全监察机关监察管理的义务。
2、遵守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
3、维护矿山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义务。
4、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5、及时报告险情,参加抢险救护的义务。
6、纠错改正的义务。
7、改善工作环境的义务。
第二节 职业道德
(一)职业道德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办事公道 服务群众 奉献社会
(二)“三违”及其危害
“三违” :
1、违章指挥
2、违章作业
3、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的危害
居多年来的统计,生产安全事故有90%以上属于“三违”造成的。“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忌,也是几十年来一直努力根除的目标。尤其是化工企业具有特殊危险性和污染,对三违的整治更应严之又严。否则一旦造成事故,轻者个人痛苦、企业损失;重者将付出生命的代价和家庭的破碎,不但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还会给国家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第五章
入井注意事项
第一节《规程》关于入井前的有关规定
1、新进矿山井下作业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小于72小时,经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经验的老工人井下带领忙4个月,井考核合格后,方可井下独立工作;
2、对调换工种和采用新工艺工作的人员,必须重新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所以生产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在培训学习期间,矿山企业应支付工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记录存档。
4、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物,入井前严禁喝酒;
5、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第二节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一)检身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在井口设检身工。
2、检身工必须认真履行检身职责,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认真检身,对不具备入井条件的人员,坚决拒绝其入井。
3、每一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检身工的检查,只有检身合格后方可下井。
4、对不具备下井条件,被检身工查出后,不听劝阻强行下井者,每次对其罚款100元,次日停班学习,只有认识好,写出保证书后方可再次上岗。
5、检身工不负责任,对不具备入井条件的人员未查出,放行入井,每发现一人次,对其罚款50元,对违规入井者罚款100元。
6、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检身工,每发现一次罚施工单位200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入井条件:
(1)、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的; (2)、入井前喝酒的; (3)、未携带矿灯和自救器的; (4)、未戴安全帽的; (5)、穿化纤衣服的;
(6)、携带烟草或点火物品(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且有矿方安监部门证明时除外); (7)、精神不振或有异常的;
(8)、外来人员无矿方证明的。
第二节
斜巷跑车自救措施
1、发生事故后,矿车会发出异常剧烈的响声,此时在斜巷中行走或工作的人员应立即进入躲避硐室;
2、当来不及进入躲避硐室时,若巷道为砌碹或锚喷支护,应紧急靠巷帮避灾;
3、若巷道为架棚支护,应挤进支架贴帮避灾。若巷道很窄,可抓住棚梁,尽量将身体上缩,使奔跑的矿车从下部通过;
4、巷道中敷设管道时,应贴在管道下面紧贴巷帮避灾;
5、巷道中有水沟时,应趴在水沟中避灾。
第五章 井下火工品管理、放炮管理
第一节 掘进工作面井下爆破作业
安全隐患及要点
(一)掘进工作面爆破作业 安全隐患
1、放炮前,雷管脚线未成短路。炸药、雷管临时存放位置不正确。
2、吹炮眼时、装药时,支护不合理、顶帮掉矸
伤人。吹出杂物、污水伤人。尤其是眼睛。
3、未设警戒、爆破伤人。
4、无风、微风放炮或瓦斯达到1%时仍然坚持装药、放炮。
5、掘进工作面一次装药,分次起炮。
6、落炮处理方法不正确。
7、炮烟熏人。
(二)掘进工作面爆破作业 安全要点
1、将雷管脚线 短路,炸药、雷管分开存放,远离电气设备、电机车牵引网络的杂散电流区域、人员密集、运输任务繁重地点。
2、发爆器、钥匙等应妥善保管。严禁交给他人。
3、放炮时,确保爆破地点20m内巷道内积矸、矿车、物料堆放不超过巷道断面的1/3。
4、吹净炮眼内的杂物,防止的吹出污水、渣土伤及眼睛。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拉绳挂牌。派专人站岗警戒。
6、班组长、安检员、放炮员确定警戒范围内无人。发出起爆信号后5s方可起爆。
7、掘进工作面严禁裸露爆破。
8、起爆30分钟后,方可进入迎头检查爆破情况。
9、放炮员验炮安全、撤除警戒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第二节 第二节井下爆破材料运输
安全隐患及要点:
(一)井下爆破材料运输安全隐患:
1、将爆破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人员密集区、电机车牵引网络的杂散电流区域、运输集中区域等公共场所。
2、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送爆破材料。爆破材料与无关人员同罐上下。
3、炸药、雷管未做到分装分运。
4、雷管、炸药无专用箱运输。
5、搬运途中出现扔、摔、碰、撞等不安全现象。
6、运输爆破材料列车行驶速度过快。装有爆破材料的列车同时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
(二)井下爆破材料运输安全要点
1、从地面向井下运送炸药时,护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作好运输工作的准备,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装分
运。搬运途中严禁出现扔、摔、碰、撞等不安全现象。
2、司机在启动和停止绞车时不得超过规定速度、不得使罐笼发生震动。
3、在运送炸药或电雷管时,可以放在专送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
4、爆破材料必须由专人护送。运输炸药的罐笼里不准乘坐无关人员。
5、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破材料。
6、禁止将爆破材料在井口房附近存放,爆破材料下放到井底车场后,应立即运往井下炸药库,不准在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存放或逗留。
7、在井下运输爆破材料时,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果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炸药和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同机车之间,都必须用空车隔开,空车总长度不得小于3米。
8、不允许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在井底车场和大巷内停留。
9、严禁用蓄电池式电机车运输爆炸材料。
第七章
灾害预防及应急预案
第一节
自救与互救
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及时报告灾情
2.积极抢救
3.安全撤离
4.妥善避灾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
1、发生事故的原因不明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不受处理不放过;
3、职工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
4、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第二节
水 灾 现场人员避灾措施
(一)、发生水灾事故时,只要不是独头上山,都要本着人往高处走的原则,从本工作地点就近进入上坡巷道。
(二)、独头上山人员要尽快从工作地点撤离下来,然后就近
从上坡巷道撤退出来,直到安全地点。如果无法撤离,被困人员要保持镇静,撤到无水区,留一盏矿灯照明,其他关闭,静坐待救。
第三节
顶板事故
遇险人员避灾措施
1、应迅速组织起来,主动听从班组长和有经验老工人的指挥。团结协作,尽量减少体力和隔堵区的氧气消耗,有计划的使用饮水、食物和矿灯等。做好较长时间避灾的准备。
2、如人员被困地点有电话,应立即用电话向调度室汇报灾情、遇险人数和计划采取的避灾自救措施;否则,应采用敲击钢轨、管道和岩石等方法,发出有规律的呼救信号,并每隔一定时间敲击一次,不间断的发出信号,以便营救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3、观察冒顶地点的情况,如存在再次冒顶隐患时,应组织人员就地取材对可能再次发生冒顶区域进行加固,以防止冒顶范围进一步扩大;否则,不要乱动,在安全的地点避灾,保存体力。
4、如人员被困地点有压风管,应打开压风管给被困人员输送新鲜空气,并稀释被堵空间的瓦斯浓度,但注意保暖。
5、如有人员受伤。要积极抢救伤者,有软组织创伤时,应先进行清创处理;有出血时,要先压迫止血,包扎伤口;有骨折时,先将骨折固定。包扎固定后,将伤者平放,要避免摇摆、振荡。安抚伤者,保护好伤者受伤部位。等待救援。
第四节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遇险人员避灾措施
1、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要立即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位于灾
区或受灾害威胁区域人员在队长、班组长、安监员或有经验的老职工带领下尽量采取取安全捷径迅速进入新鲜风流区域,逆风流方向撤离避险,撤离避险时至少两人以上编组同行,撤离过程中,要紧张有序,互帮互助,严禁盲目乱跑;
2、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佩带好隔离式自救器,同时帮助受伤的职工带好自救器,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
3、当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来不及撤离或躲避时,受威胁区域内人员要判明冲击波来源方向,迅速背对冲击波来源方向脸朝一侧扑倒在水沟里,用湿毛巾堵住口、鼻,以防止火焰或高浓度有害气体的伤害,等冲击波过后,要迅速带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迎着风流方向撤离到安全区域,及时升井避险;
4、井巷破坏严重,退路被堵时,应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巷道难以疏通,应坐在完好支架的下面或顶帮无冒落的巷道处,等待救护队救援;
5、暂时无法脱离险区时,要尽量选择有供风、供水管路的独头巷道、硐室、风门之间进行避险,并可采取如下自救措施等待救援:
(1)应迅速组织起来,主动听从班组长和有经验老工人的指挥。团结协作,尽量减少体力和躲避地点的氧气消耗,有计划的使用饮水、食物和矿灯等。做好较长时间避灾的准备。
(2)敞开压风管,利用风筒、衣物等就近材料设立临时风障,尽量隔断与外部的风流联系;
(3)在躲避点以外悬挂矿灯、工具或定时用木棒等敲打压风管、风障等发出呼救信号;
(4)人员应沉着、冷静、尽量减少动作保持体力等待援救。
第五节
通风事故
避灾措施
1、发生片帮、冒顶等通风事故,暂时无法脱离险区时,要选择有压风管路的独头巷道、硐室进行避险,并可采取如下自救措施等待救援。
2、应迅速组织起来,主动听从班组长和有经验老工人的指挥。团结协作,尽量减少体力和隔堵区的氧气消耗,有计划的使用饮水、食物和矿灯等。做好较长时间避灾的准备。
3、如人员被困地点有电话,应立即用电话向调度室汇报灾情、遇险人数和计划采取的避灾自救措施;否则,应采用敲击钢轨、管道和岩石等方法,发出有规律的呼救信号,并每隔一定时间敲击一次,不间断的发出信号,以便营救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4、如人员被困地点有压风管,应打开压风管给被困人员输送新鲜空气,并稀释被堵空间的瓦斯浓度,但注意保暖。
5、如有人员受伤。要积极抢救伤者,如果有软组织创伤,应先进行清创处理;有出血时,要先压迫止血,包扎伤口;有骨折时,先将骨折固定。包扎固定后,将伤者平放,要避免摇摆、振荡。安抚伤者,保护好伤者受伤部位。等待救援。
第六节
现场急救
(一)常用的生命指征
1)神志清楚,体温36.6—37.2度。(2)呼吸:正常人每分钟呼吸16--18次。
(3)血液循环:正常人每分钟心跳男性为60--80次。(4)瞳孔:正常时等大等圆,遇光则迅速缩小。(5)血压:成人的血液约占其体重的8%。
(二)口对口或(鼻)吹气法
(1)病人取仰卧位,即胸腹朝天。
(2)首先清理患者呼吸道,保持呼吸道清洁。
⑶使患者头部尽量后仰,以保持呼吸道畅通。
(4)救护人站在其头部的一侧,自己深吸一口气,对着伤病人的口(两嘴要对紧不要漏气)将气吹入,造成吸气.为使空气不从鼻孔漏出,此时可用一手将其鼻孔捏住,然后救护
人嘴离开,将捏住的鼻孔放开,并用一手压其胸部,以帮助呼气.这样反复进行,每分钟进行14--16次。
(三)俯卧压背法
(1)伤病人取俯卧、位,即胸腹贴地,腹部可微微垫高,头偏向一侧,两臂伸过头,一臂枕于头下,另一臂向外伸开,以使胸廓扩张。
(2)救护人面向其头,两腿屈膝跪地于伤病人大腿两旁,把两手平放在其背部肩胛骨下角(大约相当于第七对肋骨处)、脊柱骨左右,大拇指靠近脊柱骨,其余四指稍开微弯。(3)救护人俯身向前,慢慢用力向下压缩,用力的方向是向下、稍向前推压。当救护人的肩膀与病人肩膀将成一直线时,不再用力。在这个向下、向前推压的过程中,即将肺内的空气压出,形成呼气。然后慢慢放松回身,使外界空气进入肺内,形成吸气。
(4)按上述动作,反复有节律地进行,每分钟14--16次.
此法应用较普遍,但在人工呼吸中是一种较古老的方法.由于病人取俯卧位,舌头能略向外坠出,不会堵塞呼吸道,救护人不必专门来处理舌头,节省了时间(在极短时间内将舌头拉出并固定好并非易事),能及早进行人工呼吸。气体交痪量小于口对口吹气法,但抢救成功率高于下面将要提到的几种人工呼吸法。目前,在抢救触电。溺水时,现场还多用此法。但对于孕妇、胸背部有骨折者不宜采用此法。
(四)仰卧压胸法
此法便于观察病人的表情,而且气体交换量也接近于正常的呼量.但最大的缺点是,伤员的舌头由于仰卧而后坠,阻碍空气的出入。所以作本法时要将舌头按出。这种姿势,对于淹溺及胸部创伤、肋骨骨折伤员不宜使用。操作方法:
(1)病人取仰卧位,背部可稍加垫,使胸部凸起。
(2)救护人屈膝跪地于病人大腿两旁,把双手分别放于乳房下面(相当于第六七对肋骨处),大拇指向内,靠近胸骨下端,其余四指向外。放于胸廓肋骨之上。
(五)心肺复苏
选择胸外心脏按压部位:先以左手的中指、食指定出肋骨下缘,而后将右手掌侧放在胸骨下1/3,再将左手放在胸骨上方,左手拇指邻近右手指,使左手掌底部在剑突上。右手置于左手上,手指间互相交错或伸展。按压力量经手跟
而向下,手指应抬离胸部。
心脏按压部位
·胸外心脏按压方法:急救者两臂位于病人胸骨的正上方,双肘关节伸直,利用上身重量垂直下压,对中等体重的成人下压深度为3—4厘米,而后迅速放松,解除压力,让胸廓自行复位。如此有节奏地反复进行,按压与放松时间大致相等,频率为每分钟80—100次。
一人心肺复苏方法:当只有一个急救者给病人进行心肺复苏术时,应是每做30次胸心脏按压,交替行2次人工呼吸。
二人心肺复苏方法:当有两个急救者给病人进行心肺复苏术时,首先两个人应呈对产位置,以便于互相交换。此时,一个人做胸外心脏按压;另一个人做人工呼吸。两人可以数着
1、2、3进行配合,每按压心脏30次,口对口或口对鼻人工呼吸2次。)
心肺复苏注意事项
1、口对口吹气量不宜过大,一般不超过1200毫升,胸廓稍起伏即可。吹气时间不宜过长,过长会引起急性胃扩张、胃胀气和呕吐。吹气过程要注意观察患(伤)者气道是否通畅,胸廓是否被吹起。
2、胸外心脏按术只能在患(伤)者心脏停止跳动下才能施行。
3、口对口吹气和胸外心脏按压应同时进行,严格按吹气和按压的比例操作,吹气和按压的次数过多和过少均会影响复苏的成败。
4、胸外心脏按压的位置必须准确。不准确容易损伤其他脏器。按压的力度要适宜,过大过猛容易使胸骨骨折,引起气胸血胸;按压的力度过轻,胸腔压力小,不足以推动血液循环。
5、施行心肺复苏术时应将患(伤)者的衣扣及裤带解松,以免引起内脏损伤。
(六)紧急止血
指压法:根据动脉的走向,在出血伤口的近心端,用手指压住动脉,将中等或较大的动脉压在骨的浅面,可临时止血,多用于头、颈、四肢动脉出血。此法仅用于短时间控制动脉血流
(七)压迫包扎法
常用于一般的伤口出血,用消毒纱布或干净的毛巾、布块折成比伤口稍大的垫,盖住伤口,再用绷带或布带扎紧。但疑有骨折或伤口有异物时不宜用此法。注意应将裹伤的无菌面贴向伤口,包扎要松紧适中。
骨折的固定
骨折的主要症状:骨折的局部症状主要有: 1)疼痛 2)肿胀 3)畸形
4)功能障碍:
5)大出血:
骨折的急救要点:临时固定,使伤员在运送过程中免遭额外损伤,减轻伤员痛苦,其要点是: 1)止血 2)加垫
3)不乱动骨折的部位 4)固定、捆绑的松紧要适度 骨折固定的方法
1)前臂骨折的固定方法 2)上臂骨折的固定方法 3)小腿骨折的固定方法 4)大腿骨折的固定方法 5)锁骨骨折的固定方法
6)脊椎骨折的固定方法:不得用软担架和徒手搬运。颈椎骨折时,伤员应仰卧,防止头左右摇晃。胸椎骨时应平卧,腰椎骨折时应俯卧于硬木板上。
第八章
煤矿基本术语
1、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安全隐患 “三定”: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 4、隐患整改做到六落实: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5、冬季“四防”和雨季“三防”:防寒、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和防洪、防雷电、防排水。
6、“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风电、瓦斯电闭锁。
7、“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连锁放炮制”: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放炮后检查和班长、瓦斯检查员、放炮员。 8、瓦斯检查“三对口”报表:做到“牌板”、“手册”、“班报”。 9、劳保用品职工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会正确维护和保养。
10、瓦斯检查划分管理区“三定”:定岗、定人、定责。
11、包机人员必须做到“三懂”、“四会”:懂操作规程,懂设备性能,懂设备原理;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判断和处理一般故障。
12、包机执行“五严”: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3、监理实施细则:四控、两管、一协调。
四控: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
两管:信息管理、合同管理
一协调:协调甲方、乙方
第5篇:煤矿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考试题
煤矿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考试试卷(A)题号 一 二 三 四五 合计阅卷人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 30分)
1、新入矿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72 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 个月后,经过再次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作业。
2、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煤矿的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4、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矿灯和自救器;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 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5、煤矿生产五大自然灾害是水、火、瓦斯、顶板、煤尘。
6、某一用风地点部分或全部回风再进入同一地点的进风流中的现象,称为循环风。
7、巷道按其作用和服务范围可分为 开拓巷道、准备巷道 和 回采巷道。
8、“一通三防”是指: 通风、防瓦斯、防火、防尘。风筒距迎头距离:岩巷不大于15m,半煤岩巷、煤巷不大于10m。
9、矿井通风的方式可分为:中央式、对角式和混合式三种。
10、矿井瓦斯就是在采掘活动中产生的由煤层气构成的以 甲烷 为主的有害气体的总称。
11、煤层顶板分为:伪顶、直接顶、基本顶三种。
12、人工呼吸方法有口对口吹气法、仰卧压胸 法和俯卧压背法。
二、单项选择题(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写在括号内)(每题2分,共20分)
1、煤矿安全生产坚持“三并重”的原则是:(C)A、产品、装备、工艺B、人、财、物C、管理、装备、培训
2、在煤矿生
产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是:(A)A、安全第一B、生产第一C、先生产后安全
3、在巷道坡度大于(C)时,严禁
人力推车。A、5‰B、6‰C、7‰
4、以下那个不
属于煤矿常说的“三违”内容:(D)A、违章指挥B、违章作
业C、违犯劳动纪律D、违反法律法规
5、以下那个不属于煤矿
常说“三松”内容:(C)A、思想松B、纪律松C、制度
松D、管理松
6、斜巷内行走时,应遵守(B)的规定,不要与
车辆同行。A、不携带长工具B、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C、一停、二看、三通过
7、钉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十分危
险,(A);爆破作业经常伤人,不可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进入爆破
警戒区。A、不能擅自进入B、可以正常出入C、要小心谨慎
8、避灾过程中,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不要惊慌、不要乱喊乱跑;
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决不可(B)。A、迎风走B、单独行动C、向高处跑
9、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A)电气设备。 A、不
得擅自操作B、可以操作C、可以检修
10、职工因工受到伤害
时,有依法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并(C)的权利。A、享有彻底医治B、对家属安抚C、享受工伤和社会保险
三、判断题(对的在括号
里填“√”,错的在括号里填“×”)(每题1分,共10分)
1、特
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
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
2、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无权再向本单位提出赔
偿要求。(×)
3、自救器携带不方便,低瓦斯矿井可不带自救器下
井。(×)
4、生产责任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建设中不执行有关安
全法规并违反规章制度(包括领导人员违章指挥和职工违章作业)而
发生的事故。(√)
5、井下可以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
电线。(×)
6、我国煤矿伤亡事故分析常用的统计指标是百万吨死
亡率。(√)
7、下井时围毛巾主要是擦汗使用,没有其它用途。(×)
8、井下行走通过风门时可以同时打开两道
风)
9、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但对于违反规章制
度的则是明知故犯。(√)
10、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其目的是在于
保证生产安全和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
四、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
1、安全上坚持的四个原则:(1)、管
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2)、三不生产原则;(3)、四不放
过的原则;(4)、谁是一把手谁负责的原则。
2、事故处理“四
不放过”的原则:(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2)、事故
责任人和群众得不到教育不放过;(3)、有关责任人的处理不到位
不放过;(4)、不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3、急救“三先三后”
原则:(1)、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2)、对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3)、对骨
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4、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那三个
条件?(1)、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5%~16%时具有爆炸性。(2)、高
温火源。引燃瓦斯的温度一般为650~750℃。(3)、空气中的氧助
燃。氧气浓度达到12%以上,具备瓦斯爆炸条件。
5、矿井通风的基
本任务是什么?(1)、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足够的新鲜空气。(2)、把井下有害气体及矿尘稀释到安全浓度以下并排出矿井。(3)、保证井下有适宜的气候条件(温度、湿度与风速),以利于工人劳动和机器运转。
五、论述题(10分)
1、当井下发生突水事故是,如何进行避灾?答:在场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将灾情向矿井调度室汇报;人员应立即撤退到上一个水平或地面,技术人员在制定有水害威胁地区的安全措施时,应包括人员的避灾路线;人员一旦迷失方向,必须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井下发生水灾后,应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组织抢救,在救护队员没有到达之前,应启动全部排水设备;通知地面的安全出口,人员撤退时需从梯子间爬梯升井,避免抢上或慌乱;人员撤到地面之后,应该立即清点人数,向领导汇报。
第6篇:煤矿职工岗前培训考试试卷
墨红煤炭分局2016年煤矿职工岗前培训考试试卷 单位:
姓名:
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5分,共20题,合计30分)
1、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空前重视,当前提出了安全生产要贯彻()方针。
A.安全第一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D.预防为主
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A.防暑用品
B.防寒用品
C.劳动保护用品
D.保健用品
3、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
A.认可
B.特种作业资格证
C.批准
D.通知
4、矿山企业必须对()进行安全培训。
A.所有从业人员
B.部分作业人员
C.部分管理
5、煤放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A.20
B.36
C.72
D.80
6、煤矿三大规程是指()
A.《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规范》
B.《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通风瓦斯管理实施细则》
C.《煤矿安全规程》、《通风瓦斯管理实施细则》、《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D.《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7、煤矿“三违”行为是指:()A.违章指挥、违章送电、违章作业
B.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C.违章送电、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D.违章指挥、违章送电、违反劳动纪律
8、生产矿井机电硐室的空气温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得超过()。
A.20℃
B.26℃
C.30℃
D.34℃
9、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得超过()。
A.20℃
B.26℃
C.3℃
D.34℃
10、《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瓦斯的浓度不得超过()。
A.0.5%
B.0.75% C.1.0%
D.2.5%
1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A.0.5%
B.0.75%
C.1.0%
D.2.5%
1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总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A.0.5%
B.0.75%
C.1.0%
D.2.5%
7、69.瓦斯在煤层中的赋存状态有()。
A游离状态
B.吸附状态
C.瓦斯解吸
8、“三违”指的是()
A.违章指挥
B.违章作业
C.违反劳动纪律
D违反作业规程
9、“一通三防”指()
A.通风
B.防瓦斯
C.防煤尘
D防火灾
E.防顶板 10.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是指()。
A.断电保护
B.漏电保护
C.过流保护
D.保护接地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题,合计20分)
1、煤矿企业为了保障煤矿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同时,国家对煤矿井下作业的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2、煤层顶板按照其与煤层距离自远至近可分为伪顶、直接顶、基本顶三种。()
3、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20分钟内开动。()
4、26、冒顶处理的一般原则是先里后外,先支后拆,先远后近,先帮后顶。()
5、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度;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度。()
6、在平巷或斜巷中,必须乘坐专门运送人员的人车或由矿车组成的单独乘人列车,其他车辆一概不准乘坐。()
7、斜巷必须设有防跑车装置,做到“一坡一挡”。()
8、工作面未检查瓦斯浓度或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爆破。()
9、“三违”指的是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规章制度。()
10、每个生产矿井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距离不得小于30米。()
四、问答题(第1、2、3、4题均为5分,第5题10分,合计30分)
(一)、煤矿三大规程是哪些?
(二)、什么是“四不放过”原则?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C 2.C 3.B 4.A 5.C 6.D 7.B
8.C 9.B 10.A 11.C 12.B 13.B 14.B 15.B 16.B 17.C 18.C 19.B 20.B
二、多项选择题: 1.AC 2.ABCD 3.ABCD 4.ABCD 5.ABCD 6.ABCD 7.AB 8.ABC 9.ABCD 10.BCD
三、判断题:1.√
2.×
3.×
4.×
5.×
6.√
7.×
8.√
9.×
10.√
四、问答题:
(一)、《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二)、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罚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
(三)、“一炮三检”是必须在工作面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都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
(四)、矿井透水预兆有煤壁“挂红”、煤壁“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嘶嘶”水叫、底板鼓起、水色发浑、出现臭味、顶水加大、片帮冒顶。
(五)、(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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