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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主持词(共12篇)

作者:e梦想 | 发布时间:2020-05-18 08:25:4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大部制改革

大部制改革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一些学者的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现有的66个部门中,大部制改革

职责多达80多项,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另外,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行政职能的错位和交叉,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扯皮现象多,行政效能低下,过多经济资源被行政机构自身消耗掉;更重要的是,它无法履行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无法向民众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因此,必须对现有政府机构进行有效整合,改变政府机构繁多、职能交叉的现象,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而不仅仅是像过去一样,简单地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虽然这些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最基础性的工作。

换言之,推行大部制同时就意味着政府职能必须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己任,从而使得政府权力得以规范、回归公共服务。如果大部制改革达不到转变政府职能的效果,那么,它就会像之前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一样,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大部制一个直接的目的就是要打破现有的部门利益,但正如人们所担心的,如果几个部合并成为一个超级部,权力很大,对它进行监督恐怕更加困难,因此,若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在大部制下,原来的“部”降格为“司”,“阎王”变成了“小鬼”,可手中的权没有变,仍然行使过去“部”的职权,那么,大部制改革就可能把过去分散的部门利益,积聚为集中的部门利益。要解决这一难题,惟有真正转变政府职能。

总之,大部制是社会大转型中政府保障服务性功能突出、行政色彩淡化的必然选择。而一个整合了不同部门利益的强势大部委,其职能也应该适应和体现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行政的管理需求。随着两会的来临,有关大部制改革将会受到社会的更多关注,笔者衷心地希望这次大部制改革能够收到扎扎实实的成效,政府部门都能成为一个个办事干练、勤政为民的政府。

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意义

按照部门的职能大小和机构的数量多少不同,政府机构设置一般有“小部制”与“大部制”两种类型。小部制的特征是“窄职能、多机构”,部门管辖范围小、机构数量大、专业分工细、职能交叉多。我国目前实行的即是这种小部门体制。大部制是一种政府政务综合管理组织体制,其特征是“大职能、宽领域、少机构”,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广,职能综合性强,部门扯皮少。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行的“大部制”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具有重要而显现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减少职能交叉,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我国目前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门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务院部门之间有80多项职责交叉,例如,建设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局);劳务输出也存在多头对外的问题;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职能交叉;在信息产业管理方面,信息产业部、国信办、广电总局等部门职能交叉;在城市供水、地下水管理方面,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职能交叉,等等。这种较为典型的“小部制”,既造成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推诿扯皮,又导致职能分散、政出多门,削弱了政府的决策职能,也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职能交叉还损害了国家整体利益的实现,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实行“大部制”,能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由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职能导向型政府转向建设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政府,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再造工作流程,确保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公众提供便利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最终“整合不同的体制,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2.有利于落实“问责制”,建设责任政府

部门过多必然造成职能分散、政出多门,既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和加强政府应有权威,又不利于落实“问责制”和建设责任政府。多个部门负责同一项工作的做法,貌似加强领导,实则减轻了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还导致部门利益的滋生,使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甚至个人化。大部制强调的是部门职能的有机统一和综合管理,能够较好地协调职能机构统一和专业分工的关系,对于协调部门关系、强化政府权威和落实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此外,鉴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划分和呼应,如果国务院将部门数量控制在20个以内,则地方各级政府就基本上能够做到与中央一样合理设置部门,有利于政令上通下达,便于管理的衔接和延续。

3.有利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和深化,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大部制将是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亮点,应当将大部制改革放到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全局来定位和设计,综合考虑政府改革的系统配套问题,将组织重建、体制变革、机制创新、职能转变、流程再造、管理方式创新以及相互关系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以全方位推进我国政府组织变革。因此,要从整体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府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大部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关键环节,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周密设计、统筹协调、稳步推行。

值得指出的是,大部制改革反映了地方政府对行政体制改革的普遍愿望。据我们课题组2007年暑期在全国14个省的调查,很多地方政府及部门都提出了推进部门整合的意见,这也说明推行大部制改革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推行大部制改革的原则

1.回应性调适原则。一要回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宏观决策,加强市场监管,弱化微观管理,同时兼顾我国在经济转型中培育市场、促进特殊行业发展、有效管理骨干国企的需要。

二要回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扩展社会职能,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充分培养社会的自治精神和能力。三要回应利益多元的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利益、地区利益和行业利益的平衡,既要合理配置利益机制,又要防止追逐违法利益。四要回应技术发展的需要。减少管理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

2.总体性统筹原则。一要总体统筹职能设置。构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错落有致的服务型政府职能架构。二要总体统筹权力配置。加强国务院最高领导层对各部门的统筹能力,同时合理划分国务院与地方政府人权、财权、事权的权限。三要总体统筹各种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四要总体统筹府际改革,形成国务院机构改革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协调张力。

3.系统性集中原则。一是整合职能。有机合并相近职能,避免职能交叉,相互扯皮。二是整合权责。健全政府权责体系,形成部门间和层级间合理的权责构成。三是整合机构。减少管理环节和层次,优化结构。四是整合机制。整合大部门内部的运行机制,降低协调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4.制约性协调原则。一是国务院整体(国务院和部门及部门之间)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二是部门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三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

5.总揽性分别原则。一是要进行改革的总体设计,形成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近期和远期改革的整体方案。二是要实行分层要求,对国务院和省市以下政府改革既要明确共同性,又要有不同针对性。三是要实行分类指导,对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政府改革提出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指导。四是要实行分步实施,既要考虑改革目标的实现,又要考虑改革的现实可操作性,尽可能减少改革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消极成本。推行大部制改革需要重点研究的若干问题

1.决策、执行、监督的分离与协调问题

目前我国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不分现象突出,监督流于形式,使决策部门普遍受到执行利益的干扰,导致问责更加困难,国家利益部门化。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行政运行机制,实现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我们认为,建立不同层面的适度分离机制是可供考虑的思路。即:既要在政府部门的整体层面上构建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组织架构,也要在部门内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机制,将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执行职能分离出来,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避免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的弊端。有些职权的分工与制约,还需要从与人大、司法部门的关系上来考虑。近几年来,一些部门已经在探索这方面的改革。例如,交通部于1998年实施了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交通部负责决策、交通部海事局负责监督、交通部所属地方海事机构负责执行的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组织机构体系。

在大部制改革中还需要着力解决市场监管体制问题。我国市场监管部门过多、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常突出。例如,对食品的监督管理,目前是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地方政府因机构设置不同,涉及食品监管的部门更多,有的省涉及十几个部门,有的省会城市涉及二十几个部门。这种分段监管体制,不仅造成部门职责交叉,提高监管成本,而且降低了监管效能,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从根本上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必须按照市场统

一、开放、竞争的要求,将现行涉及市场监管的有关机构整合,统一行使市场监管职能,以增强监督的统

一、公正和有效。

2.综合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问题

我国目前综合管理职能与专业管理职能配置不科学。综合管理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行业或产业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到位、权力分割,项目立项、资金支配等事项都要经过综合管理部门的层层审批,统筹协调困难,对一些问题难以及时出台有效的政策。因此,必须进一步理顺综合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一是综合管理部门的基本定位是服务、协调、指导、监督,主要研究制定国家战略、重大规划、宏观政策,协调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各个产业或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为此要切实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实现从“项目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二是按照大部制的要求适当拓宽专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其工作重点是研究解决产业或行业存在的重大问题,拟定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政策,统筹配置行业资源,发布行业信息标准,维护行业市场秩序,开展行业执法监督检查,提供行业相关信息服务。三是设立专司统筹经济社会事务的办事机构,统一协调解决职责交叉和综合管理事务。

3.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法律保障问题

大部制改革事关政府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权力利益的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要求,畅通利益表达和意愿诉求渠道,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改革总体方案,由中央讨论决定,并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以提高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回应性。应当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切实加强行政组织法体系建设,推进行政组织设置、职能定位和机制运行的法治化。由于受计划经济和部门立法的影响,我国相当程度上存在一个部门一套法律体系,大部制改革后,有关执法主体、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可能会出现一定的问题,必要时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机构改革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决定予以解决。同时,大部制改革必然涉及到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问题,应当以此为契机,增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和实行综合立法。

4.与其他改革相配套问题

大部制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权力关系的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整体配套改革的原则,使大部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相互协调、彼此促进。当前特别重要的是应当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公共产品的提供机制,重视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还可以更多地采取购买服务的提供方式。要按照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将大量的技术性、服务性和经办性职能交给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承担;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大部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本质上从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有关权力分离和制约问题,需要与司法体制、人大体制相结合来考虑。应当按照十七大确定的“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的要求,在政治体制的整体架构中确定改革方案和对策措施。

公共服务型政府与公共财政具有天然的统一性。推进大部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应当重视发挥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作用。西方一些国家没有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而机构数量和官员及公务员规模能在数量上控制住,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建立机构和增加公务员需要有预算,而预算需要议会批准。实际上是预算在控制编制,政府增加机构和人员的权力在议会,政府是不能自我膨胀的。因此,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改革预算管理体制,既实现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也实现编制与预算相结合,发挥预算管理改革对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约束作用。此外,要发挥预算制度改革在降低和控制行政成本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设计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预算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

5.加强对大部制改革的理论研究

我国以往的机构改革往往是迫于形势压力,临时应付,一般是从政策阐释的角度提出改革主张,缺乏指导改革实践的较为系统和理性的、前瞻性的理论阐释,导致改革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不够。换言之,理论滞后于实践的问题正在日益成为制约我国政府改革的突出问题。当前,在新形势下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行大部制,应当着重对我国政府改革进行理性的反思,从价值选择的角度讨论政府改革与发展市场经济、实现制度创新、提高政府能力的关系。要加强政府改革与治理的学术研究,特别是加强公共组织理论的研究。要适应全球化和世界性政府改革与治理的发展趋势,进行国际比较研究,积极借鉴它国经验。要重视实证研究,立足于转型期的中国行政管理实践,调查和总结我国机构设置和改革的经验,提炼出具有规律性的通行做法,通过理论创新促进体制和机制创新。[1]

第2篇:推进大部制

推进大部制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2012年07月09日

2012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而“深化改革”成为今年上上下下热议的关键词。改革需要哪些元素?哪些动力?本刊为此启动了“再造发展新元素”系列调研,期待以一种客观、冷静的视角,回顾梳理过去的改革成就,前瞻未来的改革走势。

“再造发展新元素”的开篇之作,锁定在行政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这一宏大而现实的课题。而起步于2008年的大部制改革,为我们提供了观察的切口。

大部制探索取得了很多的经验也面临不少困难。

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转变,当初所设定的部分政府职能已经很难与之相适应;另一方面,任何改革的起步都难免不会是“完美的起飞”。

按早前大部制设计的思路,大部制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职能相近的部门、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其基本特征是机构设置精、组织规模大、职能范围广、统筹能力强。

以此对照,现实中还存在一些距离,主要体现在:部门职能交叉的矛盾内部化以后,实际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由于组织规模的扩大和等级增多加大了内部协调的成本;由于大部通常由一些原本独立的部门合并而成,整合以后还面临文化融合与组织凝聚的挑战;行政系统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制约与协调更有待加强。同时,面对中国经济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政出多门,“九龙治水”情况依旧存在。

这些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为大部制下一步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教训。就改革探索而言,这都是财富。

尽管见仁见智,但共识依然清晰:进一步整合与梳理大部制机构,实现统一高效的治理机制;明确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微观领域的干预,从发展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改变用人治的方法和力量推进大部制改革,高度重视和使用法律手段和法律力量。

大部制下一步

种种公开信息显示,始自200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将会继续推进。今年上半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编办”)分别前往铁道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航局调研。

关于调研内容,据民航局的一位官员介绍,中编办的工作人员一方面考察了解民航局监管机场、航空公司等民航企业的方式;另一方面,向民航局官员了解了并入交通部之后,民航局官员对交通大部制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6月初,北京铁路系统两级检察院和法院全部完成从铁路局向地方移交的过程,实现属地化管理。自2月23日全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向各地下发通知、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铁路检、法两院向地方移交以来,青海、陕西、甘肃、安徽和江苏等地均已陆续交割。

在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经济研究所专家看来,上述种种信号,暗示“交通部大部制改革将要提速”。

环保部官员不久前也曾向媒体透露,“环保部机构改革工作班子和办公室已经建立”。

目前环保部至少有三大职能存在部门条块切割现象:“污染防治”职能分散在海洋、港务监督、渔政、渔业监督、军队环保、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等部门;“资源保护”职能分散在矿产、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综合调控管理”职能则分散在发改委、财政、经贸(工信)、国土等部门。上述环保部官员建议,进一步完善环保部大部制建设。

而在此之前,一份“专家版”大部制改革的虚拟方案曾广泛流传。这份方案针对28个部委一一提出改革建议:将发改委全称改为“国家发展与改革规划委员会”,将国土资源部的资源管理职能并入环保部,组建环境资源部,土地规划和利用管理职能并入住建部;将铁道部并入交通运输部,地方铁路局改制为铁路运营企业集团,等等。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正率团在欧洲考察“行政改革和公共管理现代化”。汪此前曾参与设计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据同赴欧洲考察的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时红秀透露:“十八大以后,大部制会继续推进”。其方向将侧重于“总结前期经验和教训”,以及“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

大与小

2008年,国务院启动新一轮部委机构改革方案,大部制改革就此拉开序幕。这次改革涉及调整变动机构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新组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个大部,引人注目。

所谓“大部”,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趋同的机构相对集中起来,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其首要解决的是“政出多门”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2008年以前的66个部门中,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而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管理,则涉及到14个部委的职能交叉。

行政职能的条块分割、碎片化,不仅导致部门扯皮、行政效能低下、经济资源浪费,更重要的是,影响到履行宏观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等职能,影响到向民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正源于此,十七大报告提出大部制改革思路,期待通过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化解政府部门中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责交叉等矛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变化。

诸多学者认为,中国推进大部制改革是大势所趋。改革开放30余年,大的政府机构精简至少已有5次。其中,1988年的机构改革使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并首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历史性命题;此后,政府职能从计划经济时代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向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和行业管理能力过渡。2003年,在加入世贸组织背景下,国务院设立国资委和银监会等部门,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能力。

在2008年全国两会上提出大部制改革方案后,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王东京教授曾建议,应逐步精简中国的部委机构。他说,目前欧美、日韩等国家的部级机构大都在12个至18个之间。而中国国务院下属的部委就有28个,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办事机构4个。中国推行大部制改革“有必要”。

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赞成大部制。中国人民大学政府管理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祁光华教授就明确表示:“不是说把部委弄大了,问题就解决了”。在他看来,组织与组织之间的横向协调跟大小没有关系。“从公共管理或组织理论上来看,不见得‘大’就好,‘小’反而更为灵活,更容易适应环境变化。”

祁光华认为,对中国政府来讲,更重要的是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干涉过多的要归还社会”,如果不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前提去推进大部制,“对社会可能会有负面作用”。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政府职能转变。这在专家层面成为共识。时红秀表示:大部制改革本身并不是目的。政府部门是“大而少”(即由较少但更综合的部门组成)还是“小而多”(即较多但更专业化的部门组成),取决于行政资源配置是否在不损害市场功能的同时对市场实现了有效的监管,是否在充分激发全社会活力的同时向社会提供高效率的公共服务。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也认为,大部制改革的目的不是政府裁员,也不是精简机构,而是人员岗位合理化、机构合理化;大部制改革更不是简单的合并权力,其实质是分权,既包括平级的权力转移,也包括向下级的放权。

在竹立家看来,大部制改革的关键目标,是明确政府的职能和责任,理清政府权力边界,划清权力清单,从而也方便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公众对权力的监督,使政府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

合与分

虽然大部制改革被誉为“国家走向理性”的重要一步,但诸多大部制改革的不如意现状,却渐渐沦为了反对者的口实。

在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看来,大部制改革推行四年多来,确实取得了不少成效,但也有些问题仍旧没有解决。这些问题“有些是大部制改革探索过程中衍生的,有些是大部制改革还不彻底带来的,还有一些则是部门利益的自然对抗”。“貌合神离”是一些专家对此前的几个大部制改革样本的一致批评。部门职能交叉的矛盾内部化以后,有些实际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以交通运输部为例。民航局、邮政局在2008年纳入交通运输部后,在内部仍旧保持者高度的决策自主权。一个鲜明的事例是,民航局的年度工作会议通常都是先于交通部召开。这意味着“交通部对全年部委工作重点、难点的指导意见,似乎与这个下属部门没太多关系”。一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官员也曾私下向记者说:“工信部部门之间的融合度至今仍然较低。虽然一直提两化融合,可在实际上,各个省市的工业部门和信息化部门还是分着的。表面上是合着的,在内部则各自独立。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大部制的实现效率是不是如当初设想的那么好?”

在这位工信部官员看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合并后,“客观上是没有强化通信与电子的职能。”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现在一些部门之所以对大部制机构合并有抵触,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人员的分流、重组困难,谁都不愿以被降格;二是部门利益肥瘦不均,重组后有利益冲突;三是大部制强调分权,行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立,而有些利益部门就是愿意“政企不分”。大部制改革的不彻底性,也被诟病。

仍以交通为例。有知情人透露,针对“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和铁道部三方规划各有所想。对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几横几纵”的定义也不一致。

这种情况在房地产领域会明显一些。

2009年,民间对房价大幅上涨意见颇大,也引发了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之间关于地价、房价之争。在住建部当时列出房价上涨的六大主因中,土地价格被列为房价飙升的主要因素。国土资源部则在当年拿出了一份全国620个地产项目土地成本调查报告。这份报告显示,在全国抽样的105个城市62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多数地价占房价比例在15%~30%之间,平均为23.2%,其中在30%以下的约占78%。国土资源部由此认为,最终影响地价高低的决定性因素主要是市场供求关系,也就是住房市场投机过多问题。

最后在中央政府对地产调控不利的责问之下,两部委才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展开动作。

近年来,牛奶、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引发社会恐慌。而每逢行政问责之时,相关部委都有一些客观理由来减轻甚至规避责任。专家认为,这也是大部制改革不彻底的一种表现。据研究者统计,农牧业产品在整个生产流通环节可谓是“九龙治水”:种养环节由农业部门来管理,加工环节由质检部门来管理,交易环节由工商部门来管理,物流环节则由商务部门及交通部门来管理,餐饮环节由卫生防疫等部门来管理„„ “九龙治水”现象在其他一些领域也存在。

“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三网融合”,旨在通过大幅度的信息化来推动中国社会的全面进步,但至今举步维艰。虽然“三网融合”在技术上不难解决,而在现实中则囿于若干部门的利益纷争而进展不快。

另外,组建大部制的初衷是要精简部门数量,提高政府的效率。而这几年部委内部的扩张速度并没有减慢。这就涉及到一个政府边界的问题,以及如何对“大部”进行监督。

在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李旭章教授看来,大部制也是一把双刃剑:“原来一个企业办事要找好几个部门,现在可能找一个部门就搞好了,权力集中确实带来行政效率。但同时,如果没有对权力的制约,则可能就会导致其他问题,包括腐败问题”。大部制的核心问题,即行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立,落实尚不到位。至于地方上的大部制改革探索,如广东佛山和顺德的“简政强镇”试验,在一些专家看来,在“以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为基础”上还需要做更多的努力。一些地方部门曝出的“一正二十副”现象,成为地方机构改革还面临的问题。何处破题

2010年,北京京藏高速公路持续数月的大堵车惊动决策高层。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彼时曾建言决策部门,认为这次拥堵事件充分暴露出交通运输部、铁道部、能源和电网等各个部门之间缺乏配合、互不协调、各自为政。“加快推进交通部门大部制迫在眉睫”。

王小广在文章中分析:京藏高速堵车的主要原因,是公路网和铁路网的建设规划缺乏协调和互补。“过去60%的煤炭资源都以山西为中心向外运送,铁路网建设也以此为据;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内蒙古成为煤炭主要输出地,而铁路网建设没能及时跟上,从而导致高速公路运力激增,严重超负。”他表示,如果深究起来,这其中还反映出运煤和输电两个部门的分割独立。

“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全面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其中一项核心内容,就是推进公路、铁路、航空、水运和管道运输五大交通系统的统筹规划和建设,形成互补、协调的综合运力。也是在此背景下,社会上建议将铁道部尽快并入业已涵盖民航、邮政系统的交通运输部,组建“大交通部”的舆论多了起来。一位不便具名的专家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铁道部变革的历史进程或许会加快。

在王小广看来,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当务之急。这关系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如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首要前提是交通物流运输体系的支撑。因而,交通运输部门的大部制改革应排在首位。

除了交通运输领域的综合规划,目前还亟待提高国土利用综合规划能力。有专家表示,“这些年住建部和国土部总是围绕着房地产调控扯皮的现象是存在的,实质上他们更应该做的是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社会上也流传有关于国土资源部与住建部的合并或拆分的说法。一种说法是,将国土资源部拆分,将其土地规划与管理职能划入住建部,将其资源管理职能并入环保部,组建环境资源部。

另一种说法是,组建大国土部,这意味着对住建部的分拆。住建部下面设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其重要的职能之一便是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这与国土资源部的职能有重合。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说,这个说法都两年多了,但一直是民间传言。而王小广表示,国土、交通、建设等部门在有些国家都是横向打通的,如日本的国土交通省。这方面或可为中国日后借鉴。此前,地产商潘石屹也曾主张将住建部和国土部合并,理由是“地跟房子是永远离不开的,如果把地和房子分开各搞各的,就容易出问题。”

中央党校李旭张教授则认为,相比中央部委的机构调整,县域经济更迫切需要大部制改革。要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亟需减员增效、建立“经济适用型政府”。因而,县级政府机构和职能改革,或许应是未来大部制改革努力破题的方向。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时红秀此前曾撰文认为,大部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应集中在交通、市场监管、现代社会治理、金融业综合经营、公共财政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几个方面。

她在文章中提出,大部制改革要顺利推行,“顶层设计”不可或缺。同时应选取若干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凝聚共识,先行先试。在她看来,“这需要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

竹立家教授说,大部制改革的一个特点,就是要把具体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与提供公共政策的部门区别开来。谁是制定政策的,谁是执行政策的,要规定清楚。因而,大部制改革的顶层设计者,应该是国务院法制办中编办等,而不是牵扯其中利益的各个部委。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则提出,要高度重视法律手段,确保大部制改革过程和成果。“大部制改革涉及到各方利益,利益多元化是最大的特点,而调控这些利益没有‘游戏规则’是不行的。最好的‘游戏规则’就是法律。因为法律是公开的‘游戏规则’”。这一观点也得到交通运输部某部级官员认同。他曾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要继续推进大部制,就一定要界定清楚大部制的内涵,并且想明白“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大部制”。应需要立法和系统规划,即顶层设计。

推进大部制三要点

大部制即大部门体制,是为了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组合政府部门,形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按照国务院当初确定的大部制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环境管理机构,整合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

大部制改革推进以来,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些是大部制改革过程中衍生的问题,有些是大部制改革不彻底所带来的问题,还有一些则是部门利益的自然对抗。对这些问题,需要从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全局来回答和解决。大部制下一步改革需要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是确定政府机构设置的根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形成的基础上,政府机构的职能及其设置主要是宏观的调控而不是微观的管理。所以,大部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的转换。从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来看,目前的大部制改革还不够。行业划分过多过细的问题仍然存在,行业管理而不是综合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大部门小政府”、“强部门弱政府”的现象也依然存在。

例如,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就有四个部门管不了一棵豆芽菜、八个部门管不了一勺奶粉、十几个部门管不了一头猪的现象。这反映出明显的部门监管职能的交叉或空白。又例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监管,工商行政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的监管,人为地割裂了对产品质量监管的系统性。农业、林业、草原、水利等领域的分割管理,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的大交通体制也被不同程度地分割。

这些现象说明,政府机构的设置和运行,离有效的市场监管还有不小的距离,离基本成型的大部制还有差距。

其二,进一步整合大部制机构,从体制上为大部制功能的发挥提供制度基础。虽然我们已经有了一些大部制,但从几年的实践来看,机构内部仍有“画地为牢”现象。过于外部的分割在大部制机构内部或多或少地在重演。这不仅妨碍了大部制改革效果的发挥,而且,也为进一步推进大部制改革留下了反对的口实。

这是大部制改革还不彻底的弊端。有些机构虽然在形式上、归属上已经纳入大部制,但仍然享有高度“自主权”,跟过去的部门一样,立法权、政策制定权、执法监管权、领导或者指导下属机构权等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要解决这些弊端,需要从机构设置和权力设置上予以解决,这就是“一上一下”。所谓“一上”,就是将过去各个机构的权力上收至大部制机构,由大部制机构统一拥有和行使这些权力。所谓“一下”,就是将原来各机构的地位下降至内设机构,不再让这些过去的独立部门如今的大部门机构保留下属独立机构或者部门的地位。通俗地说,如果大部制机构内部是“诸侯割据”,是“兄弟关系”而不是“父子关系”,统一高效的大部制是难以实现的。

其三,高度重视法律手段,确保大部制改革过程和成果。大部制改革没有足够的权威和法律力量,往往会走向歧途或者反复。大部制改革涉及到各方利益和各层利益,利益多元化是最大的特点,而调控这些利益没有“游戏规则”不行,最好的“游戏规则”就是法律。在机构改革上,必须高度重视和使用法律手段和法律力量。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三个方面的法律:一是大部制改革的方案需要足够的法理依据和法律地位,否则难以行得通;二是实施大部制改革的机构职能、设置、地位、权力、程序等需要法律固化下来,仅以编制机构的文件确定这些内容,难免为以后改革不彻底和改革反复留下了空间;三是由于大部制改革涉及到的各个机构的职能、权力、体制等问题,在原来的行业立法中已经有了规定,一个一个地去修改这些法律法规很不现实,事实上也没有这样做过。这是一些机构后来借法搞“独立”的理由。所以,需要在不修改原来行业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用统一的机构改革法律一次性解决未来的法律问题和法律借口

正午的骄阳火一般烤在北京建国门内大街交通部大楼上,除了门口值班的武警,较少人来人往。

作为大部制的先行者,交通部已经走过了四个年头。以其成立的初衷——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来看,交通部仍任重道远。在四年多的实践后,继续推动交通大部制的改革,逐步实现对铁路、民航、公路航运等管理机构职能融合的议论再起。改革初衷

“组建交通大部制,目的就是要促进综合运输建设,促进铁路、公路、水路、管道和航空等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通过合理的运输组织,实现更高效的交通出行和物流。”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所长郭小碚说。

国务院参事室参事蒋梦麟也认为,为了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实现节能减排和降低物流成本,中国交通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法律法规都需要进行调整,所以要进行大部制改革。蒋梦麟曾去美国、日本等国家考察,他注意到,这些国家均实现了由一个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各种运输方式。

所谓综合运输,是指统筹规划公路、水路、航空、铁路等运输方式,并加以综合利用,以提高交通运输的总体效率。

“综合运输”的概念是上世纪50年代由苏联传入中国,而且苏联设立了主管交通运输的综合决策部门。当时,中国政府就曾设想要学习苏联的管理方式。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又陆续有业内人士向国务院等建议,将多种运输方式的管理职能整合在一起,组建交通运输部或交通委员会,并打造中国的综合运输体系。而这些设想和建议,都因时机不成熟而搁浅。

也有一种理论认为,各种运输方式充分发展了,特别是基本设施建设比较完善了,才是发展综合运输的恰当时机。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去年采访交通部部长李盛霖时,他曾表示,与以往不同,目前中国已经进入了建设综合运输体系的历史机遇期。“如果各种运输手段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只能是空谈,而目前中国各种运输手段都已经取得了较为充分的发展,无论是社会进步还是经济发展都需要综合使用各种运输手段,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已经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

李盛霖强调,“如果不抓住时机,适时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以及建设以综合运输体系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交通运输业,就会犯历史性错误,交通运输就很有可能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正是缘于这种理念,2008年3月,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大部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交通运输部。新的交通运输部整合了原交通部、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和原国家邮政局的职责,将原建设部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纳入其中。

虽然这此改革未将铁道部整合进来,但已搭建起的大交通运输部的平台,为最终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统一管理、协调发展,打下了基础。艰难前行

交通部的成立无疑是迈出了第一步,这是值得肯定的。当然,在业内人士看来,现在的交通部仍然是一个“跛脚”的大部委。

首先,是铁道部没有被纳入交通部的管理体制中来。“十一五”期间,正是铁路建设,特别是高铁建设“快速推进”的年代。当时的铁道部保持着自己的考量。据知情人士介绍,交通部部长李盛霖曾提议。定期召集与交通有关部委的联席会议的设想未能实现。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王东京教授认为,官员分流也是推行大部委制的主要困难之一,“仅组建一个“大交通部”,就得多出10个副部级官员,那么局、处以下的官员呢?显然也会多出不少。降格安排,人家也未必会乐意。”

还有一个现实的问题使铁道部难以并入交通部——铁道部政企分开尚未完成,而在其他交通领域,如民航、公路、水运领域,均已实现了政企分开。

另一方面,国家民航局和国家邮政局并入交通部尚未按照综合运输的要求,实现投资、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真正的融合。民航局的财务、人事等安排,仍维持原来的格局。

前述民航局官员介绍,当初,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方案中提出,撤销原交通部、民航总局等机构,共同组建交通运输部,目的是要实现对公路、水运、邮政、民航等交通方式的统一管理,实现资源整合、管理整合,而现在看来还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

从责任划分也可以看出,“民航局与交通部,现在仍然是两个独立的机关法人。如果民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是民航局,而交通运输部并不承担责任。”他说。

“以前民航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很多情况可直接上报国务院。现在很多情况必须通过交通部上报国务院。但我们在处理这些信息时,一方面职责并不明确;另一方面,我们上报的信息,觉得重要可能会上报得快一些,否则的话处理就会较慢,影响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导致信息流不畅。对于这一点,中编办来调研的期间,我们也有所反映。”这位官员说。

“遇到紧急情况,仍然采用的是老办法。去年年初从利比亚撤侨的时候,涉及到十几个部委配合,当时是由民航局第一时间直接与国务院沟通,然后才报备交通部。”这位官员说。

郭小碚介绍,目前的格局,也影响到交通部对一些既定任务的完成。

例如,今年3月21日,国务院讨论通过《“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本届政府本来将制定规划的职责交给了交通部,但交通部表示做不了这个规划。原因是铁路运输方式,并不归交通部管。后来制定这一规划的是国家发改委。

郭小碚介绍,事实上,现阶段国家发改委仍然是综合交通规划的负责人,某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如果达不到综合运输的要求,做到多种交通方式的衔接,国家发改委不会予以审批。“而发改委的权限也是有限的,仅限于基建环节。对于运营环节如何实现综合运输,发改委的作用有限。例如,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在外包装的规格、尺寸方面,公路有公路的运输规定,铁路有铁路的规定,如果需要公铁联运,就会增加成本。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通过交通大部制的方式,制定统一的规则才能够有效实现。”未来之路

对交通部来说,下一步改革的指向可能会是如何完成与铁道部的融合。

第3篇:大部制改革

大部制改革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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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大部制改革之经验

从十七大党的政治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推进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制管理。去年十八大后,铁道部被并入交通部,版署广电总局被并入文化部。大部制改革成为了中国人的热点关键话题。但是,大部制改革并不是由中国领衔提出的,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英国已率先实行探索大部制改革模式。在发达国家的大部制管理第一个比较显著特点就是,内阁机构数量比较精干。在三权分立的政体下,内阁等于我国的政府。在日本,内各机构是12个,美国是15个,而我国的政府职能部门却有28个之多。第二个特点是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协调和相互监督。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架构中有三司负责决策权,六十九局负责执行,还有廉政公署三者相互制衡。由此可见,分权制衡与精简决策机构是国际大部制改革的未来趋向。

二、我国大部制改革是历史之必要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目前的政府架构基本维持着改革开放前的结构,即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但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行程单全能型的政府职能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了,全能型政府在职能定位上过于理想化,事实上,政府应有所能也有所不能,当政府包揽经济、政治和社会一切功能时,恰恰表明政府的职能不足。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方针,表明了党与时俱进的决心。政府职能的转变,必定会牵涉多个决策机构的变动。大部制改革能减少冗官冗费支出,节约开支,明确各部门职责,避免政府部门直接职能交叉,同时也增强各机构的内部沟通,有效解决近年来城中热嘲的“有关部门”问题。

三、中国大部制改革的历史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机构已经历6次较大调整:1982年的改革致力于干部年轻化;1988年致力于政府职能转变;1993年强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1998年是消除政企不分;2003年改革的目标锁定公正透明、廉洁高效;2008年的思路是突出公共服务,推进“大部制”改革。

四、铁道部改革之未来展望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铁道部的合并。政府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大部制改革不是简单的机构裁剪合并,而是要协助政府权力的重组,不管从组织结构来讲还是从政府运行机制上说也要进行重组,同时还要涉及原职人员的去留问题,最重要的是如何加强合并以后的权力监督问题。铁道本属于交通运输行业的范畴,此前的铁道部权力过分独立一直收到社会舆论的诟病,这次的撤销可谓大快人心,可是在欢庆之余我们也应该看到,由此造成的一系列的后遗症。合并后是否会造成运营成本的调整,车票的价格问题,原供职人员的去留问题等都需要认真考虑。

我国实行大部制改革初衷在于顺利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构建服务型的政府,使“为人民服务”不落为空口号,这是党执政先进性的表现。但是在改革过程中牵涉到的民生问题不能轻视,权力集中后能否真正照顾到细微处的民生质量才是大部制改革的验金石。

第4篇:大部制 呼之欲出

我国政府又将对自己庞大的行政体系进行改革,这一次的行动代号是“大部制”。

虽然改革的具体方案目前依然秘而不宣,但改革趋势官方已明确,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近日说,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大部委制,这将成为2008年改革的重点。有消息称,改革方案或将提交今年“两会”讨论。以大部制为代表的第六次行政体制改革,已是风雨欲来。

此前已有报道说,十七大后国务院已经成立专门的联席会议,召集有关人员研讨“行政体制改革”方案。而关于部委合并动向,媒体也多有报道和猜测,包括大能源部、大交通部、大农业部等各种合并方案也被提及,诸如资源与环境保护部门、大农业部门、大文化部门、大卫生部门等也应在逐步推进之列。

按照此前几次行政体制改革的规律,今年执政党的二中全会上将会对方案进行讨论,随后3月份,新一届政府提出行政改革的整体方案,交全国人代会审议,如获通过,大概在8月份左右,试点部委层面的改革就要完成,随后的2009年,省市级的配套改革或将开始。在讨论大部制改革时,被广泛提及的原因,是中国庞大的部委体系。

经过5次改革后,中国依然有国务院组成部委28个,而同样的统计数字,英国、法国都是18个,美国15个,日本则只有1府12省厅。这还不包括其他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以及诸如西部开发办、东北振兴办、绿化办、老龄办等一百多个中央议事协调机构。

一些例子听起来颇为极端,比如交通部负责路政管理,公安部负责道路安全管理,两部门为此屡有不同意见。再比如一辆出租车,在城市运行归建设部管辖,一旦出城行驶在公路上就归交通部管理。更极端的例子发生在鲜花身上:按照部委分工,草本花卉归农业部管,木本花卉归国家林业局管,一个花农要面对两个部委。

事实上,多头管理的弊端几乎无处不在,“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职能交叉;在城市供水、地下水管理方面,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职能交叉;在信息产业管理方面,信息产业部、国新办、广电总局等部门职能交叉。”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军鹏说。建设部甚至与发改委、交通部、铁道部、国土资源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其他比如食品卫生监管中,卫生部门管餐馆、质检部门管产品、工商部门管市场,各自为战;在能源行业,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电监会多头监管。部门数量如此冗杂,由此造成矛盾颇多,一些小事都要涉及到部际交涉,而每个部委又归不同的副总理分管,如果矛盾激烈,甚至要麻烦两个副总理协调。

"大部制"落实到市县一级,对宣城无疑是一场震动.想想,国税地税合并,水利林业水产部门合并入农委,交通部门的重组和分流,质监药监工商合并等等......多少人的命运!

中国政府又将对自己庞大的行政体系进行改革,这一次的行动代号是“大部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大部委制,这将成为2008年改革的重点。有消息称,改革方案或将提交今年“两会”讨论。以大部制为代表的第六次行政体制改革,已是风雨欲来.

此前已有报道说,十七大后国务院已经成立专门的联席会议,召集有关人员研讨“行政体制改革”方案。而关于部委合并动向,媒体也多有报道和猜测,包括大能源部、大交通部、大农业部等各种合并方案也被提及。诸如资源与环境保护部门、大农业部门、大文化部门、大卫生部门等也应在逐步推进之列。

按照此前几次行政体制改革的规律,今年执政党的二中全会上将会对方案进行讨论,随后3月份,新一届政府提出行政改革的整体方案,交全国人代会审议,如获通过,大概在8月份左右,试点部委层面的改革就要完成,随后的2009年,省市级的配套改革或将开始。部门之间的合并只是大部制改革的一部分,而部委运行机制的变化则是更核心的方面。每次行政机构改革,部门利益和官员职位都会成为改革的重要难点,本次改革亦不例外。1982年的第一次改革,精简掉了39个部门,而本次政府集体换届同样为部委变动提供了方

便。

在讨论大部制改革时,被广泛提及的原因,是中国庞大的部委体系。经过5次改革后,中国依然有国务院组成部委28个,而同样的统计数字,英国、法国都是18个,美国15个,日本则只有1府12省厅。这还不包括其他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以及诸如西部开发办、东北振兴办、绿化办、老龄办等一百多个中央议事协调机构。

一些例子听起来颇为极端,比如交通部负责路政管理,公安部负责道路安全管理,两部门为此屡有不同意见.再比如一辆出租车,在城市运行归建设部管辖,一旦出城行驶在公路上就归交通部管理。更极端的例子发生在鲜花身上,按照部委分工,草本花卉归农业部管,木本花卉归国家林业局管,一个花农要面对两个部委.事实上,多头管理的弊端几乎无处不在: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职能交叉;在城市供水、地下水管理方面,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职能交叉;在信息产业管理方面,信息产业部、国新办、广电总局等部门职能交叉。建设部甚至与发改委、交通部、铁道部、国土资源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其他比如食品卫生监管中,卫生部门管餐馆、质检部门管产品、工商部门管市场,各自为战;在能源行业,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电监会多头监管。

部门数量如此冗杂,由此造成矛盾颇多,一些小事都要涉及到部际交涉,而每个部委又归不同的副总理分管,如果矛盾激烈,甚至要麻烦两个副总理协调。

第5篇:大部制改革方案

大部制改革方案

大部制即为大部门体制,即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特点是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2013年3月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

大部制改革方案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开

启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

(一)实行铁路政企分开

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承担专运、特运任务,负责铁路建设,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

不再保留铁道部。

(二)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将卫生部的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

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

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

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五)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

将现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主要职责是,拟订海洋发展规划,实施海上维权执法,监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为加强海洋事务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统筹协调海洋重大事项。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国家海洋局

承担。

(六)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

将现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

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改革概念: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一些学者的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现有的66个部门中,职责多达80多项,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另外,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行政职能的错位和交叉,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扯皮现象多,行政效能低下,过多经济资源被行政机构自身消耗掉;更重要的是,它无法履行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无法向民众

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因此,必须对现有政府机构进行有效整合,改变政府机构繁多、职能交叉的现象,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而不仅仅是像过去一样,简单地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虽然这些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最基础性的工作。

换言之,推行大部制同时就意味着政府职能必须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己任,从而使得政府权力得以规范、回归公共服务。如果大部制改革达不到转变政府职能的效果,那么,它就会像之前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一样,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大部制一个直接的目的就是要打破现有的部门利益,但正如人们所担心的,如果几个部合并成为一个超级部,权力很大,对它进行监督恐怕更加困难,因此,若没有建立起

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在大部制下,原来的部降格为司,阎王变成了小鬼,可手中的权没有变,仍然行使过去部的职权,那么,大部制改革就可能把过去分散的部门利益,积聚为集中的部门利益。要解决这一难题,惟有真正转变政府职能。

总之,大部制是社会大转型中政府保障服务性功能突出、行政色彩淡化的必然选择。而一个整合了不同部门利益的强势大部委,其职能也应该适应和体现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行政的管理需求。随着两会的来临,有关大部制改革将会受到社会的更多关注,笔者衷心地希望这次大部制改革能够收到扎扎实实的成效,政府部门都能成为一个个办事干练、勤政为民的政府。

第6篇:大部制文章1

大部制: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

□车海刚

随着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临近,社会对大部制改革广泛关注。

所谓“大部制改革”,就是把行政系统中职能相近、管辖领域雷同的部门进行归并重组。关于大部制,去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就已定下基调。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大部制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行政管理方式,也理应成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实行大部制,有助于改变当前政府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提升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包括精简机构和人员带来的直接成本降低,也包括部门之间博弈或扯皮减少带来的间接成本降低。因此,舆论对于中央的这一改革新思路普遍给予积极评价。不过也有人表示担心,实行大部制后,原先分散于多个部门的行政资源集中到少数部门,将导致这些“超级”部门更加难以监督和控制,从而与“小政府,大社会”的终极目标相悖。这里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大部制”与“小政府”在逻辑上并不矛盾。大部制的“大”,是指其承担的职责范围;小政府的“小”,是指其掌握的行政权力,两者不是一个概念。但人们的担心显然又有其现实依据:目前我国的行政权仍然过大,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和民众生活的干预仍然过强;近些年来,“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趋势更是颇受诟病。这就提醒我们,大部制改革不能只停留在简单的机构合并层面,而必须同政府职能的继续转型相结合。应以这次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尽快完成由管制型政府向管理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转变。要言之,就是简化并明晰政府部门的事权,藉此限定行政权力的边界,凸显其应尽之责,防止公权对私权的不当干涉乃至侵犯。

同时,有学者建议:在大部制改革中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不仅实现机构的职能区分,还要实现机构的功能区分——有的行使决策权,有的行使执行权,有的行使监督权。通过内部的合理分权,形成权力的制衡机制。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加强来自行政权力外部的约束,特别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等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制约。

总之,大部制改革势在必行,亦寄托着人们的诸多期待。但我们必须意识到这项改革任务的艰巨和复杂,既需要小心求证、循序渐进的理性,也需要大胆探索、深度推动的勇气。处理得好,它将成为我们塑造一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政府的突破口;处理不好,则很可能非但未能除旧布新,反而强化现有行政体制的一些弊病。从这个意义上说,大部制改革已不是一次单纯的机构改革,甚至也超出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范畴,应当将其视为更深层次、更广维度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基础环节。

稿源: 学习时报编辑: 庄伊岚

第7篇:大部制改革3

二、背景:我国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的行政环境

进入历史发展的新阶段,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无论是目标的确立还是路径的选择,都要从新的起点思考和分析。目前而言,我国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的环境已经基本成熟。

第一,我国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现实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现实的经济社会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从生存型社会进入发展型社会。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作为社会发展的领导者———政府必然首先要面临自身科学发展的问题,只有其科学发展才能领导社会走向和谐。因此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我国政府推进以职能转变为主导的大部门机制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第二,公共服务问题的突出,公民参与能力的增强,尤其是公民社会的自我发展和健全,是我国进行大部门机制改革的重要原因。

以往我们发展的重点一直是强调经济总量和物质财富的增加,忽视了公共需求与公共服务。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同时,社会参与意识的增强,信息渠道的增加,要求现代政府的建设必须本着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方参与的方向发展,才符合多元利益主导下的社会发展方向。因此,转变政府职能,确定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就更加重要。

第三,政府自身建设的矛盾得不到有效解决也对政府改革造成现实的压力。

不得不承认,在过去的十年里,根据十五大和十六大要求进行的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努力没有取得预期的进展。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由于我国缺乏法治的传统和历史文化积淀的惯性,对苏联模式的传统意识形态未做系统的清理,并且由于实行民主法治势必会对一些政府官员的权力和利益造成损害,导致出现官员腐败、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因此,鉴于大众的预期和社会的实际需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尽可能朝着一个良好的公共治理结构的方向发展是进行大部门机制改革的又一重要背景。

三、困境:我国实行大部门体制的障碍 (一)政府整体职能定位的落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进行的五次机构改革未从根本上解决现有行政机构设置的弊病,目前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整体职能定位落后,主要表现在: 首先,政府职能转变不够彻底,职能范围不清,使得越位、缺位、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政府过多地参与私人产品的生产和提供,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还较多,政企不分、政资不分。而迫切需要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方面存在明显的缺位。

其次,政府机构职能划分不合理,导致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状况依然存在。机构设置缺乏统一原则,使得机构并立,职能重叠;缺乏统一的机构集中管理,造成职能分割、多家分管、机构膨胀。同时,政府部门职能分工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权责配置不合理,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权责不匹配,过于集中与过于分散并存,降低了行政效率。

(二)政府职能部门的利益化导致部门职能的条块化

这是阻碍大部门体制建设的核心问题,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政府部门的利益化。以部门为主导的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使部门利益已经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从而导致公共政策的扭曲,造成了政府部门权力化、权利利益化、利益法制化的不良倾向,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其次是政府外在监督的形式化。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监督权方面还存在流于形式、程序性的监督多、实质性的监督少和监督滞后等问题,对于不服从监督的,无法追究责任,导致监督缺乏可操作性,影响了监督效果。

再次是公民政治参与的虚无化。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状况虽有所改善,但仍有很多问题,公民参与方式不够多元化,参与程度不深,质量不高,参与结果的低效,会打击公民参与的积极性,从而造成政治冷漠。以上三者导致了部门利益超越了政府职能,政府利益高于公民权益。而大部门机制的核心就是要约束部门,约束政府,进而维护全社会的利益,效能和监督的整合才是大部门机制建设的关键。

(三)社会自我管理机制的严重滞后

社会自我管理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是建设大部门体制充分条件,但我国长期大而全的政府管理模式导致这一要件缺失。一个发达的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应该为建设大部门体制做好准备。但是,很显然,当前我国政府,长期以来都在扮演着无所不能的全能政府角色。这导致我国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发展的滞后,也日益暴露出原有体制的缺陷:首先,社会管理体系中组织机构不完善,社会矛盾的调节乏力。民主法治体系的发展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较为缓慢;管理监督不力,导致不公平竞争和违法现象增多,影响社会的稳定。其次,社会组织全面依附于政府,使得基层社会组织的自我发展的能动力低下。在集权的垂直控制条件下,基层社会组织缺乏独立的意志和目标,对政府负责;政府提供各种资源,组织内部的利益分配关系也由政府来确定。这样,基层社会组织丧失了相对独立性以及谋求自身利益发展的动力和根据环境自我调整、更新的能力,从而影响整体社会的进步。

四、路径:我国实行大部门体制建设的发展方向

(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全面推行政治体制改革

首先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明确界定部门的职能分工,并根据责任赋予相应的权利,克服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的弊端。通过重新定位政府的职能,缩小政府行政范围,把政府不该管也管不了,管不好的事交给市场。转变政府的管理方式,实现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

其次,继续规范行政审批制度,优化公共服务,弱化经济干预,强化社会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最终使政府从全职全能转变为有限责任,从权威命令转变为科学决策,从人治管理转变为依法行政,从传统部门利益型政府转变为现在公共服务型政府。再次,大部门机制中政府机构的设置,尤其是部的设置,要根据行政活动的效能性和协调性,坚持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协调行动、试点先行的原则,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在一些利益联系不太紧密、改革阻力相对较小的部门进行改革试点,然后总结经验,进而全面推进改革。目前各专家学者呼声最高的是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和农田水利等综合管理的“大农业”模式以及整合民航、公路交通、铁路运输、航运以及管道运输五项管理职能,形成统一管理的“大交通”模式。

(二)实行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的适当分离,完善公共治理结构

从宏观来看,大部门体制将依据中央“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政府职能和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行改革,构建由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类部门组成的政府组织机构的总体框架。为此,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国务院所属机构可考虑进一步整合,拓宽主要部委的职能,完善外部监督机制,逐步向大部制过渡。例如向大交通、大文化、大农业过渡。我国许多直属机构和具有公共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如安全、质量、食品、药品监督等,可参考美国等建立政府独立管制机构,这类机构虽不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但拥有相当独立的规制权、管理权以及行政裁决权,以凸显其专业性和独立性。推行大部制主要是集中和综合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三权”进行理清并使其相互制约,形成良好的权力制衡与监督的运行机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分开的行政管理体制,确保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完善公共治理结构。当然大部门在集中一些行政职能的时候,也要防止出现权力的膨胀和监督的空位。

(三)健全和完善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建立有效的政府监督体系 建立社会协调机制是形成社会管理新格局、有效整合各种社会力量、保持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的制度化手段,也是建设大部门机制的充分条件。从宏观角度来看,要建立新的社会管理体制格局,改变组织建设重垂直管理轻横向协调的做法,充分发挥社区、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的整合功能,建立多层次、多纽带的整合机制,健全完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服务、行业管理、经济协作类社团组织,大力发展中间组织在基层组织、公众和中央政府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同时有效调节社会不同方面利益关系,建立适应社会变革的利益协调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利益刺激产生发展动力的作用。

第8篇:大部制的问题

大部制”这五年

2013-02-27 09:30:21 来源:财经 作者:翁仕友

内容导读:大部制改革五年,部门间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大而不合的现象突出,涉及核心部门的改革举步维艰。

大部制改革五年,部门间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大而不合的现象突出,涉及核心部门的改革举步维艰。而调整部门内部治理结构,是下一步深度改革的重点

按照既定日程,即将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听取、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除了为加强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等目标而新设定部委外,完善2008年“大部制”改革中组建的五个部委亦是工作重点。

五年前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突破性地将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确立为“大部制”,政府机构改革不再以精简机构和人员为主要目的。当年3月,国务院组建了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通过试点,渐进推进“大部制”改革。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称“中编办”)及学界研究机构都曾对五个大部进行过评估,对于“大部制”改革的方向和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赞扬,同时也指出了改革后出现的职能交叉严重,部分职责难以履行等问题。

在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看来,原有5个大部的改造和完善,以及发改委职责的科学确立是十八大后政府机构改革的难点。

“怎么把这五个大部完善起来,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说实在的,这比新建几个大部更难,因为它已经建立、运行了五年。”石亚军说。

大部制得失

部门间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内设机构之间整合不到位;职能转变尚待深化

一组并不复杂的统计数据,可以简单明了地透视2008年“大部制”改革的力度与成效。

在上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涉及到的政府部门15个,减少了正部级机构4个,撤销议事协调机构26个,中央各部门取消、下放和转移职能70余项,加强了宏观调控、能源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160余项。

“最大的成绩是明确了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沈荣华认为,十七大提出探索“大部制”是一个历史性突破,改变了以往机构简单增减的做法,同时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2009年7月至2010年3月,负责联系国务院各部门的中编办二司分两批对62个部门进行了评估,在各部门自评基础上,中编办二司组织了8个评估组对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20个部门(重点是新组建和职责调整较大的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评估,并分别形成评估报告。

在肯定“大部制”成绩的同时,评估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有些职能调整、职能转变的要求和措施没有得到落实,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仍然过多;部门间协调配合还需加强,一些职责分工还需细化、明确;各部门普遍反映机关人手紧张,呼吁增加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现状调查与改革研究”课题组曾对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28个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典型进行了全面摸底,同时对5个大部进行了专门的调研、评估。

该课题组首席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告诉《财经》记者,中国特色“大部制”搭起了架子,立起了牌子,迈起了步子。但是这种“大部制”改革是外延式的,是政府职能的横向转移、拼接,难以解决政府职能整合这一核心问题。

综合多家机构的评估报告及《财经》记者的调查可以看出,“大部制”通过对职能相同或相近部门进行整合、归并,减少了部门间职能交叉、相互扯皮现象,大大提高行政运行效率,但是2008年“大部制”改革暴露出机构之间、机构内部司局间整合不到位问题,个别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现象严重。

其一,改革后,政府机构数量依然偏多,各部门间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目前,政府组成部门28个,加上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近70个。从发达国家来看,国务院组成部门以15个-18个为宜,因此,政府机构整合空间巨大。

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上,仍需深化改革。以保障房建设为例,发改委拥有住房保障的项目审批、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权,当住建部门需要管理廉租房、农危房改造等建筑工程的质量、面积、安全时,无法获取发改部门掌握的相应资金。环境保护职能依然分散在环保、发改委、林业、水利、国土、海洋等多个部门,且多个分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并未得到明确规定。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公安部、住建部等部委依然承担着部分交通管理职能。

沈荣华通过调研发现各个部门之间关系没有理顺,从横向上看,没有达到有机统一。国家发改委宏观管理,实际上也管着各个行业,并替代了行业部门的决策权和监督权,工信部、住建部、人社部等行业部门虽然在行业里管政策、标准、规划,但是很大部分权力在发改委、财政部,造成了行业部门有职责无权力,权责脱节。

其二,内部机构大多整合不到位,司局之间职能交叉严重,沟通协调成本高。“大部制”部分解决了部门之间沟通成本高、运行效率低的问题,但改革后,这些问题内部化,亟待进一步解决。部委的一些官员希望实行“大司局”、“大处室”设置。

“名义上是大部,实际上是邦联,部的内设机构保持原有系统色彩,独立运行,工信部是这样,住建部、交通部也是这样,怎么把这五个大部内设机构之间的邦联关系变成联邦,变成一个整体,这是要做的工作。”石亚军说。

其三,职能转变不到位,大部制改革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但是上一轮改革后,在政府越位、缺位这些问题上没有根本解决,比较突出的例子是发改委、财政部,这两个宏观调控部门既管宏观又管微观,规划、审批、监管均有涉猎,限制了其他部门职能的履行。

除此之外,机构设置上下对口关系没有理顺,虽然2008年“大部制”明确不搞“一刀切”,各地可自行探索,但是由于条块部门的干预,地方政府实际上没有选择空间,只能“照葫芦画瓢”进行机构设置。

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领导职数超编、基层部门人手紧张等问题。

工信部“爬坡”

“有职责无权力”现象在大部制中并不少见,强势部门不放权是主因

工信部的成立,出乎许多官员和学者的预料。作为2008年“大部制”改革试点,工信部改革力度大、范围广,此后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也“最为典型”。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工信部整合了国家发改委的工业行业管理职责、国防科工委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四个部门职责,管理两个国家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一位专家曾向《财经》记者透露,工信部设立和中国仍处于工业化大发展阶段有关,在发达国家实际上并没有类似的大工业部。因而工信部的设立并无先进经验可供借鉴。这给部门组建带来不少挑战。

该部以原信息产业部为班底而建,但由于办公地点过于分散,造成管理困难,同时由于整合部门众多,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习惯差距较大,组建之初难度颇大。

改革后,工信部主要职责15项,由24个内设机构负责完成,虽然明确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或牵头负责,但实际上该部内部司局之间职能交叉、重叠现象并未减轻,仅管理电子的司局就有6个,由此可见一斑。

比起内部掣肘,更大的困难来自外部,即与兄弟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的制约。

2010年3月,在中编办对各部委中期评估时,时任工信部部长的李毅中专门撰文总结工信部“大部制”得失,李毅中称该部改革处于“爬坡”阶段,体制等深层次问题突出,严重制约了大部门制效能的发挥。

李毅中在文章中称,从职能配置看,由于多种复杂原因,职责到位仍然艰难。比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生产要素协调保障缺失,存在责权不一致的情况。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兼并重组、淘汰落后、节能减排、推进“三网融合”等重点工作推动难度很大。这种职责边界不清,导致工作效率下降。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例,工信部具有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职能,但是国家发改委也有该职能,两边就“打仗”,在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和重大工业问题研究决策上容易出现分歧。

工信部管理工业的职能曾分散在发改委、国资委等部门,“大部制”改革后,这些职责划归工信部,但是投资审批、标准、规划制定等权力和手段未相应划转,这导致工信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面临没有手段的难处。

“有职责无权力”现象在大部中并不少见。上述专家介绍说,部门利益造成一些强势部门以“这些手段对宏观调控至关重要”为理由拒绝放权。

因而,“大部制”改革以前,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所有问题,现在依然存在。比如说,职能交叉问题,不但没有改变,在某些方面还比较严重,发改委、工信部、交通部、商务部、住建部、环保部、水利部在很多职能上都交叉。

从工信部的运行得失可以看出,“大部制”是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有效途径,但是并非一试即灵的“灵丹妙药”,“大部制”亦有自身的局限性,需要在实践中摸索解决之道。

求解“大而不合”

部门利益是造成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现象严重的根本原因,也成为“大部制”改革顺利推进的拦路虎

在新组建的5个大部中,工信部、交通运输部、人社部由于涉及多个部门的重组、整合,反映出的问题更为突出,而环保部、住建部则是在原有部委基础上扩权或职责增加,相对而言,新增的矛盾较少。

交通运输管理涉及公路(市内运输、长途运输、高速公路、农村公路)、铁路、航空、水路、管道、邮政等多个领域,涉及部门众多,部门利益复杂,整合难度极大。“大部制”改革后,交通运输部同样面临与其他部门职责交叉等问题,但是各方反映更多的是“部外局”问题。

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民用航空局和邮政局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虽然方案起草时已经动议合并铁道部,但是最终因国家大规模建设铁路之需和铁道部强烈反对而未能成行,留下遗憾。

“民航、邮政合并了,但是内部怎么整合不明确,应该说是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得不够缜密。”上述参与评估的专家认为,部管国家局实际上变成了“部外局”。

“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现状调查与改革研究”课题组认为,部与部管国家局之间的关系并非“管理”一词所能概括,其中包含多个具体问题,例如管什么、怎么管、人员怎么融合、文化怎么融合。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与主管部委关系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12号)规定,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有自己的印章和人事、财政权,部委对其没有实质的管理权,最多只是名义上的管理。

据悉,随着“大部制”改革深入推进,铁道部亦将并入交通运输部。届时,大交通部门将面临更复杂的部与部管国家局的关系。两者能否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势必会影响综合运输体系优势的发挥。

人社部是在原来人事部和社会保障部基础上组建而成,新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由该部管理。由于新部的工作人员来自人事和社保两个完全不同的系统,因而在组建以后面临“融合性不够”问题。

从社会保障角度来看,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业务接近,二者整合更符合“大社保”构想,不过国务院最终定为现有的人社部。

人社部的成立并未消减其与职能相近部门的“磕绊”,一位不愿具名专家举例说,贵州人社厅成立后,农民工再就业教育培训职责划入该部门,但农民工再就业教育培训的经费却留在民政厅,造成培训工作开展不顺。

部门利益是造成类似现象的根本原因,也成为“大部制”改革顺利推进的拦路虎。

发改委下一步

涉及发改委的改革方案很复杂,最后如何定要看各方的博弈

“发改委是大部制或者说内涵式大部制改革的晴雨表。”石亚军建议这一轮大部制改革要科学设置发改委职能,及其与其他部委职能的实质剥离。

据悉,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将对权力过于集中的部委有所“动作”,有“小国务院之称”的国家发改委或将成为重点“关照”对象。

知情人士透露,改革的核心是让发改委从微观管理中抽身,将其项目审批权、经费审批权等具体权力剥离出来,下放到具体组成部门。“如果发改委没有这个权力以后,政府机构平行等差问题就会有很大的改变,也会给解决行政资源割据带来契机。”

位于北京市月坛南街的国家发改委,成立于1952年11月,在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它是名副其实的“超级大部”,其职责包括国民经济规划、产业和投资政策、体制改革等,职责之宽在该委处(室)设置上可见一二,各个行业部门在国家发改委均有相应的处(室)对应。

2003年3月,国家计委更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此次调整,将原国家经贸委的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经济运行调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宏观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等职能,划归国家发改委,是一次名副其实的扩权。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发改委的地位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权力过于集中,不易监督而备受争议。2008年“大部制”改革前,改革国家发改委的呼声甚高,更有甚者建言一撤了之。在2008年3月份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但是实际上,“大部制”改革之后,发改委虽剥离了部分职能,仍然是“无所不能,包打天下”,依然掌握着各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制定、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审批权、改革试点审批权、一定规模以上投资项目审批权,甚至“就连方便面涨价、汽车厂商上什么车型都得发改委下文”。

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推出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掌握项目审批权的发改委被委以重任,发改委的职能和权力实际上被加强。

在业内人士看来,发改委应该主要集中于规划、统筹、协调,而非一个全能的大部,知情人士透露,“(涉及)发改委的改革方案很复杂,最后如何定要看各方的博弈了。”

2013年“大部制”改革将更加突出政府职能转变,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发挥市场的配置作用,同时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和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点就在于合理确立发改委的职责。

内部治理待破题

调整部门内部治理结构,是下一步深度改革的重点

“大部”职能宽、权力大,存在内部协调困难,不易监督等现实问题,因而在部门内建立合理的治理结构十分必要。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但是2008年“大部制”改革并未在此有所突破。

作为中编办的试点之一,深圳市较早探索实行“委-局-办”模式,其中委侧重于决策机构,局侧重于执行机构,纪检、审计为监督机构,从而实现决策、执行、监督分开。

但是由于委、局在行政级别上平级,执行局对于决策的执行有较大自由裁量权,造成执行不顺,“没有办法形成决策-执行的链条”。

据悉,工信部也曾动议按此方式设置内设机构,但是由于中央未有明确规定,最终作罢。

沈荣华介绍说,英联邦国家实行的是决策、执行、监督治理结构,政府机构中一部分是政策局,专门制定政策,协助决策部长制定政策,另一部分是执行局,大部分公务员在执行局工作。而执行局有多种形式,有的是部的下属机构,有的是社会化机构。

德国、法国模式和中国较为相似,职能司局参与制定政策,也监督执行,有的就是纯粹执行,这种局部分开的模式不同于英联邦国家的彻底分开。沈荣华认为,从国情角度来看,不能完全照搬英国模式,中国和德国、法国、日本比较接近,职能司局主要是执行政策、监督执行,不是自己具体执行。如果有些事务属于中央管理的,需要执行,则成立专门的执行局,从而实现部分分开。

按此构想,决策宜在部层面,执行在内设司局,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也是执行机构。以交通运输部为例,部成立民航决策咨询委员会(以民航人员为主,部内人员及社会专业人员为辅)作为决策机构,民航局为执行机构,纪检、审计、财务部门发挥监督作用。

但是这种治理模式的设想并未取得共识,部分人士认为决策、执行难以分开,实施分开的难度大。因而在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往往只涉及机构的合并,对于部内司局之间的治理结构并未触及。

“决策集中化、执行专业化、监督独立化,用这种结构把机构定位下来。”沈荣华认为,调整部门内部治理结构,是下一步深度改革的重点

第9篇:什么是大部制

什么是大部制

概念

大部制体制是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特点是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大部门作为政府机构设置的一种形式,是相对于小部门而言的,通常管理职能较宽,业务管理范围较广,对一项政府事务或几项相近事务实行统一管理。所以,实行大部门体制的关键,在于实现职能有机统一。

2 特点

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3 改革核心

网络漫画:某领导班子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2008年以前的66个部门中,职责多达80多项,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另外,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行政职能的错位和交叉,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扯皮现象多,行政效能低下,过多经济资源被行政机构自身消耗掉;更重要的是,它无法履行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无法向民众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因此,必须对现有政府机构进行有效整合,改变政府机构繁多、职能交叉的现象,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而不仅仅是像过去一样,简单地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虽然这些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最基础性的工作。推行大部制同时就意味着政府职能必须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己任,从而使得政府权力得以规范,回归公共服务。

4 改革开放后政府机构改革

4.1 1982年

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实行干部年轻化

1982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主要是为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实现干部年轻化,其历史性进步可用三句话来概括:一是开始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二是精简了各级领导班子,三是加快了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步伐。第一次改革之后,国务院各部委正副职是一正二副或者一正四副,部委的领导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从64岁减到60岁,局级干部的平均年龄从58岁降到50岁。本次改革没有触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政府职能没有转变。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编制从5.1万人减为3万人。

4.2 1988年

“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 198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出现的,其历史性的贡献是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命题。由于后来一系列复杂的政治经济原因,这一命题在实践中没有及时“破题”,原定于1989年开展的地方机构改革暂缓进行。国务院在调整和减少工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方面取得了进展。如,撤消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组建新的国家计委。撤消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核工业部,组建能源部。撤消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和电子工业部,成立机械电子工业部。撤消劳动人事部,建立国家人事部,组建劳动部。撤消国家物资局,组建物资部。撤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建建设部。撤消航空工业部、航天工业部,组建航空航天工业部。撤消水利电力部,组建水利部。撤消隶属于原国家经委的国家计量局和国家标准局以及原国家经委质量局,设立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改革后人员编制减少了9700多人。

4.3 1993年

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首次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1993年我国进行了第三次政府机构改革。其历史性的贡献在于,首次提出政府机构改革的目的是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但从学术观察的角度,199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目的清楚、目标不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改革任务就是要减少、压缩甚至撤销工业专业经济部门,但从1993年机构设置来看,这类部门合并、撤销的少,保留、增加的多。如机械电子部合并本来是1988年改革的一个阶段性成果,1993年改革时又被拆成两个部――机械部和电子部;能源部本来是在1988年撤消了三个专业经济部门的基础上建立的,1993年改革又撤消能源部,设立了电力部和煤炭部。1993年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实行了中纪委机关和监察部合署办公,进一步理顺了纪检检查与行政监察的关系。1993年实行中纪委机关和监察部合署办公的这种做法,是统筹党政机构设置的重要方式之一。

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86个减少到59个,人员减少20%。

4.4 1998年

消除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 鉴于当时机构设置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的现实,1998年中央人民政府实施了2008年之前涉及面最广、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政府机构改革。1998年改革的目的与目标高度协调。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是目的,尽快结束专业经济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体制是目标。1998年改革历史性的进步是,政府职能转变有了重大进展,其突出体现是撤销了几乎所有的工业专业经济部门,共10个:电力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地质矿产部、林业部、中国轻工业总会、中国纺织总会。

不再保留15个部委,新组建4个部委,3个部委更名。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

4.5 2003年

目标: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200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之下进行的。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改革目标是,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制,继续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这次改革重大的历史进步,在于抓住当时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比如,建立国资委,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银监会,建立监管体制;组建商务部,推进流通体制改革;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国家直属机构,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管。

设立国资委、银监会,组建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总局,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组成部门变为28个。

4.6 2008年

2008年3月11日公布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

这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具体内容包括:

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组建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具体部门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9.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6.中国人民银行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4.7 2012-2013年

2012年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再次提及大部制,要求“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专家指出,这意味着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即将紧锣密鼓地展开,并逐步从中央推进到地方,新的改革方案预计2013年就会出台。

2013年

2013年2月,新一轮“大部制”改革方案起草已基本完成,将在即将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上提交讨论。草案具体内容包括:民政部扩大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权责;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整合,成立专门的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国家海洋局扩权,强化海洋综合管理权限;铁道部与交通运输部有望进行整合。而此前广为流传的“大能源”、“大文化”、“大金融”“大体改委”等改革,暂未列入此轮改革的重点。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这次改革,将充分利用各方面有利条件,坚定推进一些重点领域的机构调整;同时要充分考虑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保持国务院机构总体相对稳定。对有些长期存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通过职能调整解决,或适时通过必要的机构调整解决。

改革的重点是,紧紧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具体内容是:

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

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国家海洋局承担。

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将现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国务院将对改革实施作出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措施,排出时间表,逐项抓好落实。抓紧完成新组建部门的“三定”工作,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 国外对比

美国联邦政府在2003年前,内阁长期保持14个组成部门。英国是发达国家中较早实行大部门体制的国家。部门数量维持在18个左右。

法国自第五共和国以来,平均每届政府的部的数量增加到20个左右。随后开始整合各部门,每届政府基本稳定在15个部左右。

德国联邦政府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一些部门进行了跨度较大的整合,形成了大交通、大农业、大保障和大环保的部门模式。

日本政府在2002年将原来的1府22省(厅)合并为1府12省(厅)。

处于市场经济转型期的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如俄罗斯、阿根廷、印度、印尼、埃及、巴西和南非等国家,中央政府组成部门的机构数量相对较多。实行大部门体制的有俄罗斯和阿根廷,其他几个国家中央政府组成部门都在20个以上,印度最多,超过40个。

在俄罗斯,联邦政府现有17个部,代表性的大部门有卫生与社会发展部、交通部等,前者统筹负责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项政府职能,后者则全面负责陆、海、空交通运输以及国土测绘与制图等政策和管理。

阿根廷政府中最典型的大部门为经济与生产部和外交、国际贸易和宗教事务部,经济与生产部主管国内外经济事务,涉及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

据统计,在各国行政部门中,有三分之一的部门名称(包括职能)相同,另有三分之一的部门名称内容接近。这说明各国政府管理的主要职能基本类似,只要是处于同一社会发展阶段的国家,就具备了实行大部门体制的条件。

第10篇:正确理解大部制改革

正确理解大部制改革

改革以来,历次机构改革都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轴心。但之所以不彻底,一是我们还处于市场经济完善和社会转型的进程中,二是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认识不是很到位,三是政府权力没有受到应有制约,从而导致改革更多着眼于机构本身的分分合合,陷入 “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循环。

大部制改革要打破此种循环,就不能把重点放在机构的整合归并、加减计算,以及裁减了多少人员上,如果政府职能切实得到转变,人员自然会得到精简,利益也可以削弱。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有一个简政放权,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与社会间的关系问题,以使政府职能具有和谐合理的规制基础。对此,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了应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等。这就要求中央职能部门减少对地方及市场主体的直接微观干预,提高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调节作用。

政府应把更多权力和职能让渡给社会和市场,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去行使原先由政府行使的职能。只有政府管得少,才可以管得好。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分工不断细化、公共需求不断扩大的背景下,政府要把更多职能转到做好宏观规划、政策制定、公共服务及市场监督上来,为社会创造一个好的发展环境。

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有现实紧迫性,但鉴于大部制改革涉及党政、政企、政事等多重关系,还涉及政府内部权责关系、组织结构和人员的调整,所以,推进大部制改革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先行。这实际上提出了本轮大部制改革的思路,表明本轮改革更多着眼于部委职能 “微调”,不会急于求成;同时把重点放在谋求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上。

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具有明显的结构性、综合性和配套性特点,科学地设计改革战略,既要着眼全局,体现长远利益,亦要考虑当下情形,审时度势,把握时机,整体部署,周密安排,统筹协调,在这一过程中,大部制的改革路径,可以作为行政改革近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的结合点。

第11篇:医院大部制设计方案

某某市第一人民医院院职能科室设置

(一)

根据院领导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对某某市第一人民医院职能科室进行重新调整、完善。第一套方案设计如下:

实行大部制,将原有部门个体和组织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团队,避免推诿扯皮,增强协同,提高效率。同时也减少了人员,压缩管理环节,控制人力成本。

大部联合办公,统一排班,人员职责有交叉,有分工但更重合作。院长充分放权,部长与院长签定目标责任制,并接受监督与考核。提高职能科室待遇,部长并与职员双向选择。

部长竞聘上岗,权责利分明,每年考核两次,连续三次不合格即撤换。

一、行政部 对院长助理负责

合并党办(党务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计、医德医风等 人数:人数: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科员四人

二、运营部

对行政副院长负责

负责成本核算、价格管理、财务运行分析与监控等、信息化、绩效考核、运营管理、采购、医保农合、营销等。

人数:未定

三、医务部

对业务副院长负责,合并医务科、质控科、科教科、医患沟通办公室等 人数: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科员四人

四、护理部

对护理副院长负责,合并护理部、医院感染控制科 人数: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科员三人

五、药品器械部

对行政副院长负责,合并药剂科、设备科 人数:

六、后勤保障部

对后勤副院长负责,负责维修、保养、后勤社会化、安全保卫、基建等 人数:

七、医院文化部

对工会主席负责。负责员工关怀、文化塑造、宣传、团体活动等 人数:部长一人,科员一人

第12篇:大部制改革的问题

大 部 制 改 革 的 问 题

一,关于大部制的涵义与特征

有学者提出,“所谓大部门体制,就是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有学者认为,“大部门体制,或者大部制,就是在政府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大部制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基于上述涵义的界定,有学者揭示出大部制的四个基本特征:一是“大”。这种“大”表现为组织规模大和职能范围广;二是“少”。就是职能部门少,如实行大部制的美国政府仅个别职能部门等;三是“合”。实行大部制的目的之一是整合行政资源;四是“协”。大部制改革必须有机整合机构,优化组织结构,使之高度协调。

很显然,大部制是将政府相同及相近的职能进行整合,归入一个部门管理,或将一些职能相近或相关的部门整合为一个较大的部门。与按照政府专业管理职能设置政府机构的“小部制”不同,大部制是一种政府事务综合管理的体制。“职能有机统一”是大部制的精髓所在;“宽职能,少机构”则是大部制的鲜明特征。二,关于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与动因

推进大部制改革具有深刻背景和多重动因。有学者认为,大部制

改革“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层次改革的需要,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有学者提出,“无论是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是从与国际接轨来看,中国的行政机构都应该向大部制转变。”还有学者对政府机构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一是政府部门职能分工的状况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如政府部门设置过多,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决策、执行、监督职能配置不够科学,政府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权责不清的现象比较突出等。二是目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与政府机构改革相对滞后、机构设置过细有关。如经济运行过热的苗头日益明显,中央宏观调控的效果不佳,与部门利益作祟有很大关系等。

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以后搞了几十年计划经济。计划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部门设置多,实行条条管理。如当年的机械工业部下辖9个管理部门,有管常规机械的,有管电子的,有管兵器的,有管飞机的……政府机构设置过多过细,管理对象与管理事务重叠,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协调困难的情况十分普遍。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管理部门的改革也不断深入。1982年至今,我国先后进行过5次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1982年国务院100个部门裁了39个;1998年再次大规模机构改革,国务院的40个组成部门,一下又裁了11个,仅保留29个,绝大多数直接管理工业的部门都撤销了。但是,政府体制改革并没有到位,而且随着改革和发展,政府管理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突出。

目前,我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仍然有28个,而日本是12个,美国是

15个,英国是17个。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政府部门设置依然较多,削弱了政府的决策职能,也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

笔者认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综合影响,是大部制改革的深刻背景。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大部制改革的内在基本动因;进一步消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大部制改革的外部驱动因素。三,“大部制”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1,职能和机构整合问题。实行大部门体制的实质在于实现职能有机统一,确保运转顺畅,而不在形式上调整多少部门。按照这一要求,改革方式有两种选择:一个途径是将职能相同相近的部门,重组为一个职能更宽、管理范围更广的大部门,使相关职能由一个大部门负责,统一协调管理相关领域的事务。比如说,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与公共卫生服务有着内在有机联系,应当在统筹协调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的基础上,整合现有政府部门,统一负责相关领域的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能。

2,另一个途径是只对相同相近职能进行整合,不动机构。在许多情况下,一个部门可能只有某些管理职能与其他部门存在交叉,或者一项事务的工作流程客观上需要几个部门共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必要重组机构,而是采取职能整合的办法,将相近职能归入一

个部门管理为主,使之成为该项职能的主要负责部门,牵头协调相关业务,其他部门配合,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防止都负责、又都不负责,出了问题无人负责。

3,决策与执行分开问题。目前,有些政府部门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容易导致权力过于集中、部门利益化等问题。而实行大部门体制,就会使有的部门职能更宽,权力更大,可能就会出现新的部门利益。因此,实行大部门体制,更有必要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对分离的权力结构上有所创新。四,对“大部制”改革的期盼

其一,“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在精官减政、精简机构方面为基层政府机构改革提供典范。国务院在1982年以来的5次大规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始终贯穿着精简高效这条主线。比如在1982年的机构改革中,国务院100个部门裁了39个,1988年,国务院的人员编制一次性就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但是,在当前一些地方的机构改革始终走不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怪圈”的情况下,特别是在一些地方的政府机构中已经出现了中组部原部长张全景所批评过的“官多为患”的情况下,国务院此次“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在机构精简和职位设置上给基层机构改革作出表率。有关资料显示,当前财政供养人口负担比建国初期增加了20倍。财政供养人口和百姓的比例已经从建国初期的1∶600,增加到当前的1∶28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的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对基层机构和人员大幅精简和效率提高起到大的触动作用。

其二,“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在降低行政成本上为基层机构改革提供典范。据有关报道显示,我国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986年的10%提高到2005年的19.2%。20年间增长将近一倍。与此同时,中国人均负担的年度行政管理费用由20.5元到498元,增长23倍。而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只提高了0.5%。行政管理费用的增加不仅加重了百姓的负担,而且挤占了本来可以用来提高百姓教育卫生和保障水平的经费支出。不仅如此,行政职能错位、交叉造成的行政成本增加还给经济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秘书长樊纲近日公布的研究成果显示,1999~2005年间我国行政成本对经济增长作用达到负的1.73%。因此,他建议政府改革应该进一步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在GDP当中所占的比重。在这种情况下,此次“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在大幅降低我国不断上升的行政成本上对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给予大的触动。

其三,大部门体制改革还应在树立服务为本、重视民生,增强政府服务百姓能力和水平上提供典范。经济学家吴敬琏近日在评价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成败得失问题时认为,当前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政府自身的改革,所谓政府自身的改革,就是要按照人民的托付,去管好自己应该管的事情,那些不该管的事情尽快退出来,不要为了自己那一点小的本位利益或者权利或者等等来妨碍这个大局。党的十七大在报告中也曾明确提出了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围绕树立服务为本更加重视民生的目标对当

前基层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部门主义、官本位体制和少数干部的重官轻民思维有所触动。

五,关于大部制改革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有学者对国际社会大部制的经验进行简要描述和国别介绍。国外实施大部制改革主要是为了克服和解决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和权责脱节等政府管理问题。它是由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率先探索并逐步实行的一种行政管理模式。大部分国家的中央政府组成部门在20个以下,如澳大利亚和英国19个,美国和法国15个,德国14个,日本12个,机构设置最少的只有8个(瑞士)。而我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2008年改革以前有28个,机构设置较多。也有学者介绍国外大部制改革的方法和特点。其方法包括多措并举,合力推进;配套改革,体制支撑;加强协调,注重整合;强调技术,讲求细节。其特点是应需而设,职能为基;渐次推进,因时制宜;有共性,无模式。

从总体上看,学者们对国际社会大部制的介绍和研究较少,且处在概念转述和内容描述阶段,缺乏对国际上大部制改革的深层动因、实践模式和运作机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索。六,思考

大部制改革是我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其目标取向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学术界达成的一个最基本的共识。除此之外,学者们在以下几个方面也形成了广泛共识:(1)大部制是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政府组织体系的一项重要举

措,它具有诸多优点:有利于集中和整合资源,克服部门本位主义;机构大量缩减,为行政协调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破解职能交叉、“多龙治水”等矛盾;决策与执行分离,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加强宏观调控,有效应对现实的社会问题;有利于推动地方政府改革的顺利进行。(2)大部制改革要善于化阻力为动力,以公共利益消解部门利益,把握好部内协调的负荷与难度,防止出现争权夺利、条块冲突、盲目合并、流于形式等问题。(3)大部制改革应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以权力协调和职能归并为基础。(4)大部制改革应有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改革相配套。(5)大部制改革应以相应的法规制度作保障,避免出现“变形”或“回潮”的现象。

关于县级供电企业大部制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知识讲座开场主持词多篇

考核工作会议主持词多篇

毕业典礼及主持词,篇8

毕业典礼及主持词,篇1

本文标题: 大部制主持词(共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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