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讲话稿
第1篇: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明年3月执行 国家质检总局 2009-12-30 10:05:17 点击201次
国家质检总局网站12月29日全文刊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这个规定是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而制定的。该《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规定》全文如下: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企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采取听取企业汇报,查阅企业记录,询问企业员工,核查生产现场,检验企业产品及所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调查企业利益相关方等方式,依法对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除对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过程的现场核查外)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修)订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并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上级部门应对下级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为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保障。
第六条 监督检查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第七条 企业应保持资质的一致性。
(一)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
(二)企业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报告;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第八条 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二)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三)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第九条 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一)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
(二)企业应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
(三)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
(四)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五)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
(六)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
第十条 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
(二)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三)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四)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五)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六)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七)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一条 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
(二)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第十二条 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标识标注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销售台帐。企业应对销售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
第十四条 企业标准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企业标准应按规定进行备案;
(二)企业应收集、记录新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参加相关培训,做好标准执行工作。
第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的执行情况的记录,包括:企业通知召回的情况;实际召回的情况;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记录;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第十六条 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
(二)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第十七条 企业接受委托加工食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受委托企业应当在获得生产许可的产品品种范围内与委托方约定委托加工协议,并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二)委托加工食品包装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第十九条 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应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
第二十条 企业应按规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一)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二)企业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第三章 监督检查程序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编制本辖区企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上报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部署、掌握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监管工作需要等情况,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分为特别监督检查和常规监督检查。
企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涉嫌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开展特别监督检查,并持附件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直接前往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开展常规监督检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监督检查前15个工作日,向企业送达附件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告知企业监督检查有关项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可以直接送达,也可以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的,以被监督检查单位在回执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二十三条 被检查企业收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后,应依照本规定第二章内容进行自查,并向实施监督检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应包括附件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规定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企业自查报告后,应当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场所进行核查。必要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要求被检查企业做出说明并提供补充报告材料。
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核查企业自查报告和补充材料,认为需要实施现场检查的,应当告知企业。
第二十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监督检查人员到企业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根据监督检查需要,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聘请技术专家、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人员参与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第二十八条 被检查企业应当指定有关人员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回答相关询问,协助核查企业生产条件和抽取样品。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予以阻挠。
第二十九条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附件3《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有关事项,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应当就检查情况与被检查单位参加人员交换意见。监督检查结论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签署异议。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就监督检查结论向本单位汇报。
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由监督检查人员书面记录后存档。
第三十条 需要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提出工作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告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 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 监督检查结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监督检查工作中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依法应通报同级相关监管部门的,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通报;食品安全信息直接涉及食品认证、计量等情形的,应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内部相关工作机构通报。
第五章 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第三十四条
参与企业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规定,严格检查、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第三十五条 监督检查人员进入洁净区域现场检查时,应遵守企业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等制度要求。
第三十六条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三十七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根据企业监管业务需要,对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并将参加岗位培训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三十八条 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通过查阅监督检查记录、交叉检查、随机抽查企业等方式对下级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组织监督检查造成后果的;
(二)隐瞒监督检查信息的;
(三)阻碍、干涉监督检查工作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伪造或者指使他人伪造记录的;
(五)擅自向外透露企业商业秘密的;
(六)利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有偿活动的。
第四十条 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四十一条 对依照本规定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第2篇:履行主体责任述职报告
履行主体责任述职报告
履行主体责任述职报告
按照县委安排,现将抓党建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1、建好班子。我始终把建好班子带好队伍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努力使全镇上下团结一心、共谋发展。一是抓学习,建制度,提素质,强队伍。坚持领导班子学习制度,通过集体学习、自学和交流学习,使班子成员领会党的方针和政策,工作中有章可循。坚持在工作中锻炼干部,寻事干压担子,不断提升班子成员自身素质。我始终认为,用一件一件的工作和业绩凝聚起来的班子是团结一心,战无不胜的,也是良性的、成长的、长久的。二是建好村级班子。为了做好这次村“两委”换届,11月初,镇党委举办了镇村党建研讨会。根据会议精神,镇党委决定千人以上的村设立副主任,并对新当选的支部书记采取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能按时完成“三会”(村委会、村民代表议事会、监委会)的成立、村容村貌整治、土地确权、便民服务室建设这四项冬农工作,经镇党委检查验收后,进行任命。在这次换届中,镇党委主张村主要干部分工为:村支部书记负责全盘,主抓党建;村主任主抓产业发展和财务工作;村副主任主抓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镇村“两委”换届除xxxx村外,其它21个村已结束。其中支部书记连任的有18名,女支书3名;新当选的村主任7名,新增副主任14名,下一步我们将进行业务培训。
2、把好方向。思路决定出路,只有思路清才能方向明。一是在探索xxxx发展过程中镇党委制定出xxxx工作“三三战略”(即:用红提富镇、招商兴镇、和谐稳镇统一镇村干部思想;用领导制度、考核制度、稳定制度凝聚干群力量;用园区、林区、社区发展展示工作实绩)。“三三战略”的推出,为镇村发展指明了方向,使镇村干部工作有的放矢,有章可循,形成了自觉行动。这里边自己亲自起草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通知》,明确了村党支部的领导权力,即大事审查权、人事分工权、财务监督权。二是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就村干部履职和作风方面,镇党委制定了“一会两评议”制度,即每年7月由镇党委组织召开村级干部民主生活会,通过自我总结、自我检查、大家帮教、查缺补短的方式,达到班子的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每年11月,镇党委分别组织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述职,汇报工作,说明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接受参会人员询问,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党委根据评议结果,把那些年富力强、有理想、有干劲的优秀两委委员确定为村级正职后备干部;对连续两年评议不称职的两委委员终止职务。
3、抓好落实。一是制定了详细的《党建目标责任书》,并
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二是下派“第一书记”。结合软弱涣散村整顿活动,我和镇长李继明担任全镇最差的来家庄、东姚村第一书记,结合村情,第一书记和包联部门制方案、定措施、找方法、立项目,完成了来家庄、东姚、坡南、秦庄四个村的整顿提升工作,特别是在这次换届中,四个村都健全了班子,选出了党委放心、群众拥护的领路人。三是落实齐抓共管机制,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工作合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相统一,两手抓,两手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重点对城乡低保、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惠农政策以及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进行摸排整理。截止目前,我镇共办结案件2起,涉及3人,严重警告处分3人,警示训戒1人。四是针对全镇范围内26个支部106名外出流动党员和4名退居二线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补课”工作,镇党委决定用1个月时间对没有正常参加或没有按要求完成活动内容的外出务工返乡党员开展集中补课活动,确保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达到全覆盖。五是加强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和培养。通过学习制度、工作制度、日常生活制度、五天工作法制度,对大学生村官“六个一”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锤炼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品质。
4、做好自身。工作上以镇带村,以大产业大项目大招商带动全镇经济大发展;作风上以上率下,以正作风实作风硬作风带动全镇干部好作风,这是镇党委政府向全镇党员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一是自己带头坚持每周星期日主持召开领导班子工作例会,班子成员回顾总结上周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本周的主要工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机关领导同志坚持驻镇制度,坚持每天早会学习制度,坚持签到制度,坚持中心工作落实一天,业务工作推动一天,走访群众服务一天,上级部门联络一天,素质提高学习一天的“五天工作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和机关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为全镇党员干部做好示范。二是自己始终以一个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勤政务实,能够经常深入村组办实事,解难题。坚持用党性原则,用社会公德,用县委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和作风。三是抓纪律转作风。严格要求机关领导干部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三条铁律”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镇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党员和干部活动形式单一,活动经费不足。二是干部队伍思想素质和工作作风与加快发展要求存在差距。党员党性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农村流动党员难以对口管理。
就我个人而言,一是存在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等问题,没有将加强理论学习上升到是提高一个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能力的必修课的高度来认识,加之平时忙于工作事务,认为掌握一些主要精神就行了,还有总认为自己在乡镇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存在吃“老本”现象。二是对经济工作精力投入较多,对农村党员管理投入较少。对新常态下的党员管理工作还缺乏思考。
三、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一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带头落实镇村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委抓、书记抓”的责任,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亲自抓、带好头,加强党建工作。在党委领导班子内部明确党建工作分工,党委书记负总责亲自抓,组织委员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落实村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镇党委定期召开镇村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书记抓党建,一级抓一级”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是推进党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村干部述职评议、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按照合法性、群众性、民主性、实效性的原则,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一会两评议”制度,努力培养一批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村级干部。
三是注重后备干部的培养。重点解决村级班子后继乏人,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的问题。我们今后主要从村后备干部的筛选、培养和推荐工作入手,根据我镇实际,制定完善“一会两评议”制度。党委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平时业务考核情况,把年富力强、有理想、有干劲的“两委”委员确定为村级正职后备干部。同时建立后备干部登记台帐,确定包村镇领导为培养人,对后备干部进行考察教育,让他们多参加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学习会议,多给他们分任务、压担子,丰富其理论、提高其素质,增强其能力。将每年党员评议的优秀党员作为支委后备人选,将每年评选出的优秀村民代表作为村委后备人选,镇党委进行推荐参与竞选。
四是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镇党委继续坚持严格督查 “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评议制度、设岗定责制度、党员义工服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坚持教育党员学习政策在先,参与公益活动在先,带领群众致富在先。对外出党员,督促其定期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接受监督评议。
第3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汇报
中共****乡党委
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 告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乡党委在县委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党委班子成员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2015年,在全乡广大党员、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2015年,乡党委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督协调的工作原则,全面系统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日常工作来抓;二是认真落实***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依据工作规划研究制定了2015工作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并在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三是乡党委分别与各党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党委委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确保职责分工不留空白、责任落实不留缝隙,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班子成员合力抓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以三个核心建设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落实。2015年4月,***乡按照县纪委的要求,扎实开展了以“核心价值观、核心行为规范、核心胜任力”为主题的三个核心活动,***乡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开展活动,***乡的三个核心建设活动被县纪委定为标杆乡镇,在制度建设上形成一套完整、行之有效制度,从日常工作行为的乡村两级干部“十不准”,到民主议事的“四议两公开”、再到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还有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制度的网格越扎越小,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有利于任务的落实。
三、强化纪律意识,为全乡各项建设保驾护航。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乡*村支部书记***,个人纪律意识差,工作中时有失联状态,经党委成员多次与其谈话后,仍未为诲改现象,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进行免职处理。免职一名支部书记,警醒一大片村干部,全乡的纪律意识明显增强。
四、强化责任意识,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全力支持和保障乡纪委执纪办案,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有群众来访、信访反映乡村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确实有违纪行为的乡党委决不护短,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自己处理不了,交由县纪委处理。2015年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起,查实一起,给予党纪处理村干部5名,戒免谈话1人。
五、强化服务意识,开展惠农资金大检查。***乡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当前反腐新常态下,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015年在县纪委的指导下,对全乡2014年以来的惠农资金进行了一次拉网式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有极少数人存在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线索,现交由县纪委处理。
总之,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充分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存在的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还不够;反腐倡廉的实施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针对这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进一步加大对全乡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全乡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意识,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现象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切实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016年1月20日
第4篇:履行主体责任述职报告
两篇履行主体责任述职报告
按照市委要求,现将我履行抓党建工作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我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聚精会神抓党建。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区委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党章》、党内法规、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增强了政治坚定性。多次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修订完善了《区委工作规则》、《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制定了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等意见,确定了区委常委党建联系点。自己多次深入包联的XX镇XX村,为村上出点子、解难题。推行基层党建联述联评联考,明晰党建工作思路和目标,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第一责任、具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建工作定期检查指导,严格考核奖惩,对抓得不好、落实不力的街镇党(工)委书记约谈,督促整改。
二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制定了《XX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若干意见》,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研判,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坚持“按德才、凭实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注重在一线锻炼干部,学生、复转军人分配先到乡镇工作,抽调52名优秀干部参与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工作,其中,XX北扩仅用一周时间完成征迁任务,XX拆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对表现突出的8名干部提拔重用。重视大学生村官的使用和培养,目前已有10人走上科级领导岗位,98人考录为公务员或进入基层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活动,界定超职数127个,消化整改31人。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去年前三季度XX区共获10枚红牌。
三是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硬指标、硬任务,着力抓好薄弱环节,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第一,抓班子。按照书记抓、抓书记的原则,配齐配强街镇党(工)委班子,强力实行村书记、主任“一肩挑”,选好村支部书记。大规模、全方位教育培训干部,坚持带头讲党课,多次组织干部外出学习取经。积极争取市委支持,理顺了6个双管单位党组织隶属关系,适时调整了5个区直部门党组织设置,为非公经济组织择优选派了143名党建指导员,实现了党建工作全覆盖。推行每月一次支部党建活动日制度,规范组织活动,实现了党员教育经常化。第二,抓典型。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引导激励作用,树立了最美村官XX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群众办事实行干部代办,成为全国基层党建优秀典型案例。组建“百姓宣讲团”,巡讲数百场次,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第三,抓阵地。围绕社区标准化建设,组织社区干部赴XX等地参观学习,多方筹集资金XXXX年均投入不足6000元,仅能维持正常运转。村级活动场所面积XXXX年3000元标准,落实村级党组织活动经费。将非公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非公党建指导员补贴。关心基层干部生活,由区财政列支,给乡镇干部每月增加150元生活补贴,逐步提高社区干部工资标准。加快标准化社区建设步伐,社区办公场所面积全部达到300平米以上。三要优服务。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统揽,建强服务队伍,统筹服务资源。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选派第一书记等方式,帮助基层党组织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实际困难。健全城市社区“6+X”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持续开展党员“红袖章”志愿服务、领导干部包联贫困群众等活动,解民忧、帮民困、暖民心,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改进作风。继续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抓专项整改,逐项兑现承诺,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规范廉洁自律行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对有违规违纪倾向的党员及时提醒、纠正行为。支持纪委以“零容忍”态度查办案件,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廉洁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履行主体责任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我始终牢记揽全局带队伍、正风气的第一责任,切实抓好全市党的建设工作。
一、履行党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基层党建。一是坚持带头示范。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深入镇、村、社区和企业调研,摸清基层现状,找准问题症结。先后6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全市党建工作,确定了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员树标杆、抓作风办实事、抓整建强基础、抓典型促提升的基本思路。开展“听民忧、化民怨、解民困”活动,指导出台了《关于加强镇办干部管理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市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代办机制,帮助群众办实事302件。坚持问题导向,带头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与市委班子成员一道,梳理查摆出4大类130条整改任务,已整改到位125条;指导全市各茬次确定整改任务2512条,已整改落实XXXX年发展党员315名。加强非公党建工作,实现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制作了《“三点一线”打造红色“引擎”》等充满“乡音”的优质课件,开设了《向人民报告》等栏目,提升了远程教育工作水平。做好XX年、XX年XX名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通过参加招录、自主择业等方式,分流26人、续聘22人。落实基层工作经费3300余万元,修建了47个村级活动场所,解决了16个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提高村组干部报酬,村“两委”主要干部月工资600元、“一肩挑”的800元,财政按月发放;60周岁以上正常离任的村“两委”主要干部月工资30至50元,财政按季度发放。扎实推进村“两委”换届选举,全市264个村党组织完成换届,村委会换届计划5月底完成。
(二)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一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先后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村“两委”主要干部等专题培训班23期7500余人次,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二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遵循能力与品行并重的原则,全年完成12批70人次的职级晋升和调整。三是引导干部干事创业。注重在推进工作中发现和识别干部,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科学评判全市领导班子运行状况和领导干部能力水平,把评判结果作为使用和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鼓励引导干部敢担当、抓落实。
(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建章立制。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指导制定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从严治权。对党政机关重大事项报告、规范公务活动、严格请假值班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出台了“三公”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管理办法,实行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制,以制度管理的形式强化领导和监督。二是开展正风肃纪。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110场次,组织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省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汲取教训、警钟长鸣。三是支持案件查办。按照中、省和XX市纪委全会精神,及时指导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自己多次主持召开常委会和专题会,听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全年听取案件查办工作汇报20次,认真研究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解决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问题。对XX相关工作人员失职等案件,由我亲自批示、亲自督办、指导办案,坚决惩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出台《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移送暂行规定》,规范案件移送。建立健全党委主要领导督办和协调大要案制度,亲自召开市委反不廉洁协调小组会议,规范线索管理,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增强了办案合力。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着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正在研究完善改革方案。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收缩战线、聚焦主业,清理和调整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没有处理好抓发展与抓党建的关系。针对XX的市情实际,面对计划单列试点的新形势、新任务,总认为发展是第一要务,对履行党建第一责任认识还不深刻,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还不够多。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案件查办,多停留于干部不贪不腐,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抓得不够经常,在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上缺乏思考。
二是抓党建工作的思路和办法不活。抓党建工作思路不开阔、方法不灵活,习惯于凭老套路、老办法解决问题,载体活动针对性不强。整合党建资源、挖掘党建潜力用力不足,基层党建工作特色不突出,特别是非公党建的亮点还不明显,党建工作的品牌效应还没有真正发挥。
三是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好。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深不透,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与中心工作统筹兼顾不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抓得不紧,对流动党员的日常管理缺乏有效手段。农村党组织带头人后继乏人的现象比较突出,个别农村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软弱涣散问题还有反弹回潮的迹象。关心支持基层工作做得还不够好,特别是对基层专业人员缺乏、留不住人的问题还缺少合理解决办法,没有真正形成人往基层走、事在基层干的良好导向。
四是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还没有完全摆脱考虑资历、平衡照顾等惯性思维,与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要求仍然有差距。对个别党员干部工作和作风上出现的一些问题,往往考虑到同志的难处,批评教育多,纪律处理少,没有真正起到警示震慑作用。抓正风肃纪的力度还不够大,针对干部中存在的作风漂浮、落实不力、不敢担当、廉而不勤等突出问题,仍然缺乏强有力的教育和监管措施,致使一些工作推进不快。
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原因主要是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树牢“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客观上存在抓发展硬、抓党建软的现象;对党建工作缺乏系统深入研究,对一些基础性、长远性工作缺乏钉钉子的韧劲,抓得不紧不细;抓党建工作思想不够解放,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党建难题的办法不多、效果不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工作中,我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总结好的经验,解决突出问题,重点在四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向中央基准和省委要求看齐,切实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行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引导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好岗位职责。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不定期约谈全市各级党组织书记,及时掌握党建工作情况,对认识不到位、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理想信念、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等主题,重点抓好新任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新一届村“两委”干部的集中轮训。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镇村综合改革,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结构、能力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研判,逐步分批抓好干部调整工作,真正把品德好、敢担当、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坚持“凡进必考”,严格把关,从严控制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落实省委从严管理干部“五项制度”,重点抓好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提高干部监管水平。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一案三查”,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基层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党性分析评议,探索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党员积分制、党员星级管理等机制。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在岗大学生村官分流安置工作,鼓励引导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持续推进农村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社区党组织“评星定级、晋位提档”活动,深入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扩大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
四是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推进作风建设,为加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严格按照“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持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认真做好退居二线党员干部和流动党员民主评议“补课”工作,深化“四风”整治,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加强制度建设,严肃责任追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使党员干部在严格纪律约束下干事创业成为新常态。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食品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讲话稿》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本栏目阅读排行
-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 2县委副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 42020年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汇报
- 5落实主体责任讲话稿(共5篇)
- 62020年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 72020年XXX镇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汇报
- 8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
- 9党委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工作汇报(共8篇)
- 10市水利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 11政法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 12党组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诺书
- 13今年以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 1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报告
- 15对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