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表态发言(共4篇)
第1篇:“打非治违” 表态发言
“打非治违” 表态发言材料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县安监局的指导下,西卅店镇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镇全面动员,认真组织,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严格执法,严打强治”的思路,强化举措、落实责任、严厉打击。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打非治违”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实现了总体稳定的形势。截止目前,全镇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一、成立组织
1、广泛宣传发动。我镇及时召开“打非治违”专项会议,大力宣传安全法规和政策。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各企业单位。镇成立了“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安监站站长任副组长,派出所、安监站、国土所、供电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并在镇安监站下设“打非治违”办公室。
2、深入排查摸底。对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仔细摸底,作好记录登记。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理整顿。组织开展集中“打非”联合执法行动,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惩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人员。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向有关部门汇报予以关闭
依法严厉打击。每周我镇安监站和国土所对我镇辖区各山场进行巡查和打击。在检查中磁山、立山采石场在关闭的情况下私自非法开采山石,我镇第一时间向县安监局汇报并会同县国土局监察大队,派出所、安监站工作人员对立山、磁山非法开采山石进行查处。供电所现场对用电非法开采企业进行断电,使其无法加工生产。对挖掘机进行查扣并对挖掘机驾驶员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笔录进行处罚教育。使挖掘机驾驶员认识到非法开采的危害和严重后果。我镇盗采方解石现象比较严重,今年以来对非法盗采方解石人员臧兵、臧龙、臧四化、李跃华、吕永高、杨新永等人进行了谈话和传讯。在打非治违期间共打击盗采方解石行为7次,扣留挖掘机三台次。昨天上午,巡查组查实到郧在平在雨淋山用三台挖掘机盗采山石,现已被制止开采,并带到国土所进行谈话教育,有效地遏制了我镇非法盗采山石行为。
三 存在问题
我镇山石资源丰富,尤其是方解石储存量较大。近年来盗采方解石现象较为严重,作为地方政府打击盗采山石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虽采取巡查、制止、批评教育等措施,由于镇政府只有检查权、制止权、上报权,执法手段有限,打击力度不强,存在“今天被制止,明天接着干”现象,盗采方解石现象不能得到根本遏制。
今后我镇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盗采山石行为,镇政府“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在辖区内继续开展日巡查、日报告制度,巩固集中行动效果,镇安监、国土、派出所具体负责日常巡查,镇政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盗采现象予以严厉打击。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的不足,真正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构建“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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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全市打非治违工作会表态发言(优秀)
全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
表态发言
*县人民政府
(2012年*月*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针对我县“打非治违”工作,我代表*县县委、县政府作如下表态发言: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不折不扣的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并决心做到:
第一,克服三种思想。一是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的理念,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先于一切的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二是克服侥幸思想。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隐患治理年”活动,积极倡导“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紧密围绕“三深化”、“五加强”的工作措施,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 1
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克服厌倦思想。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保持高昂的斗志和旺盛的精神状态,把严谨的工作态度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
第二,把握三个原则。一是责任明晰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构建网络化的安全监管责任制度。二是重点突出的原则。安全生产关键在治,重点在防。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化“安全生产年”和“隐患治理年”为抓手,致力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三是管理规范的原则。要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工作各项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例会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规范管理行为。
第三,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排查整改到位。各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危化品等行业领域,要严格按照**********的要求,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为载体,扎
实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将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二是监督检查到位。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监管,加大巡查、检查、突查、夜查的力度和密度,确保监控不缺失,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违规违章行为时刻处在有效监控之中。三是打击和治理到位。要继续深化*******专项行动,彻底打击取缔各类******行为。要继续抓好煤矿瓦斯治理,严格执行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坚决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采”和严格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程序规定;道路交通方面重点加强长途客车、危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治理,长途客车必须落实定点休息制度,危货车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校车必须统一标识并实行备案管理;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警示标志、防火器材、逃生通道的规范整顿,病险水库、危险路段、病患桥梁、高大特种设备、易爆物品储存库、电厂灰渣库、企业挡墙护坡等部位也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要坚决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于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要责令其整改,认真开展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活动,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各位领导,同志们,安全生产重于天,我县将以科学发
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事故预防为方向,以落实国务院23号《通知》、40号《意见》为核心,以实施*********为抓手,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努力把各项安全责任、各项安全制度、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实现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有机统一,为实现“富民强县、和谐安康”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安全生产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第3篇:打非治违
偏政办发[2012] 号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偏关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偏关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偏关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精神)和省、市政府“打非治违”工作安排,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从5月初到9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服从服务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大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精神,结合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春雷行动的工作实际,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集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实现“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和、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建材等高危行业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借试运转(生产、运行)之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
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煤矿。私挖滥采的; 2.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2)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3)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4)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
(5)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
(6)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3.道路和水上交通。
(1)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3)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4)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5)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6)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7)公路违法停车的;
(8)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4.建筑施工。
(1)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2)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消防。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和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2)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3)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或不能正常操作的。
6.危险化学品。
(1)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
(2)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7.烟花爆竹。
(1)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经营活动的;
(2)违法经营礼花弹或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的;(3)违规跨省(区、市、县)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8.民用爆炸物品。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9.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
(1)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的、没有安全保障的工艺进行生产作业的;
(2)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
(3)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
(4)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5)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四、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对全县
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制订下达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推动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组 长:任清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顾建华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郑建军 县经信局、商务局局长
金 锐 县公安局局长 李广蛇 县监察局局长 李建平县人社局局长 高和升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安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董存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常建军
煤炭工业服务中心主任 何文龙
县工商局局长 李贵荣 县质监局局长
温俊建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力尚宏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安委办,负责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各县乡(镇)人民政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负责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受理群
众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
办公室主任:顾建华(兼)副 主 任:尤仝生 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成。
五、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5月上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5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县安委办和市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县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
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县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重点督查和指导,在联合执法和行业督查中,属于本部门法定职能范围内的问题,要依法从快解决,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告知有关部门依法解决。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督查阶段(8月)。
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县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
(四)“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9月)。
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跟踪抽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取缔、关闭情况及违规违章行为整治情况,检查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
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全力抓,其他负责人通力配合,认真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每一个步骤,对查处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违规违章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牵头单位,实行“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和挂牌督办,把打击和治理责任做到“三落实”(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落实到位,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大力营造氛围,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肃各项工作纪律。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地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统筹兼顾,建立长效机制。
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为了切实保障城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和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城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行为和刑事案件,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实施治安处罚,综合协调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负责乡镇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取得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管理和在监管的通航水域内的船舶载运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县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标识、标注不规范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县工商局:负责核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县邮政局:负责监督查处违规邮寄烟花爆竹行为。各乡镇、办事处要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排查工作,研究确定重点村庄和重点人员,实施包村、包户、包人,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报当地派出所。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要突出重点,追根溯源,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深挖狠打,依法从重处理,真正体现政府坚决打非的决心。
各乡(镇)、县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打非
治违”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落到实处。要分阶段向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并于9月10日前报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
主题词: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 通知 抄 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委会办公室
抄 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王源县长、任清泉副县长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0日印发
第4篇:打非治违
农机局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济源市农机局根据省农机局和市安委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农机局纪检书记李中平为组长,监理所班子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由农机监理所具体承担农机“打非治违”工作,五月份具体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利用济源农机信息网网、济源电子政务等媒体,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送手机短信、发放教育光盘、宣传资料等方式,扎实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农机监理人员进村入社,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法律知识的宣传、咨询培训活动,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遵章守法意识和广大农民朋友的自我保护意识,指导、帮助农机手做好机具检修、保养和技术咨询等工作,提高农机安全技术状况,力争做到宣传到户、服务到机车,尽可能提高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政策带动,掀起办证入户高潮。五月份农机监理所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免费管理、农机燃油补贴和移动检测进村入社等便民惠民政策,在全市掀起了农机办证入户高潮,农机监理人员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坚守工作岗位,为农民办理农机牌证手续。截至目前,共检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1300余台;连续举办四期农机驾驶员培训班,培训、考试农机驾驶员380余人次,为“三夏”机收会战做好了充分准备。
三是加强检查,消除隐患。农机监理人员上山下乡,开展对拖拉机安全隐患较突出的乡村道路、事故多发地段、重点集镇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拖拉机及其驾驶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拖拉机载人现象。与工商部门配合开展农机配件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严格制度,信息畅通。下发了《关于做好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严格执行事故专报
制度,遇有农机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开服务电话,保障信息渠道畅通。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妥善处置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确保“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
五是注重源头治理,着力排除隐患。积极进行上门挂牌、预约年检活动,规范牌证管理。对于农民购买手扶拖拉机、履带式收割机,农机监理人员到经销场地办理牌照,切实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济源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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