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自查报告(共6篇)
第1篇:打非治违自查报告
天津市武清区赫林职业培训学校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自查报告
区培训科:
根据《武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我校认真开展了自查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活动,为打造平安校园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领导机制,加强防患意识。
我校在接到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后,学校召开了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对学校的各项的应急预案重新进行了自查,建立健全应急预防制度和安全责任岗位制度,所有事项责任到人,人人有责。
二、严格排查要求,认真排查隐患。
重点排查学校的消防器材,教室、办公室、实训场地等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迅速进行了整改。有的灭火器压力不够,及时进行了重新灌粉。
三、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
1、我校认真贯彻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教师、学员进行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2、检查学校保安门卫、巡逻、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建立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学校经常组织力量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按有关要求加以整改。整改中做到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落实,不留死角。同时,整改工作和预防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以改促防对易于引发事故的环节给予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进行整改。
天津市武清区赫林职业培训学校
第2篇:打非治违自查报告
宁一完小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邻教发〔2014〕101号《关于认真做好迎接教育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察工作的九级通知》的通知精神,根据我校“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方案,现将我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小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省、州、县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批示、文件和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
二、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影响学校、师生安全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校长久血任组长,副校长索南东智和公保才旦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落实了工作人员。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整治内容
以校舍、围墙、食品卫生、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网络等安全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的宣传工作,要大力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大力开展好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自护教育、犯罪预警教育、网络管理和网络文明教育。要教育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操行观,杜绝一些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全面提高师生的思想道德意识。
五、自查情况
(一)经查,我校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生食堂存在电线裸露;电源开关破裂损坏、电线杂乱的现象,2、学生宿舍没有防护网。
3、校门人员履职差;
4、学校食堂正在修建,工程单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5、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未安装消防栓。
(二)整改措施
为确保校园安全,彻底根除校园火灾隐患,学校对自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整改:
1、抓学习宣传、促认识水平提高。
学校就安全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校委会成员为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学校主要的议事日程,并利用 “安全教育周”和教职工会议时间,集中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消防法》、和依法治校、综合治理等内容的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利用校园文化长廊,教室黑板报宣传安全常识,利用室内、楼道空白处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利用队会、每周德育、法制课活动、班会、法制讲座等机会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生活安全、综合治理重要性的教育宣传。如我校和镇司法所于2014年10月27日下午举办了“宁木特镇司法所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和“宁一完小安全、维稳、综治法制教育讲座”。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依法治校、综合治理、创建安全文明生活、学习环境的重要性。提高了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意识。
2、健全和完善制度,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 学校依据中央、省、州及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综合治理、校园安全管理、治理校园周边坏境、创建文明校园的要求,在原先制定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又完善制定了《学校综合治理制度》、《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学校设施安全检查制度》、《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安全教育方面的制度及要求,同时对原先有的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管理使用办法和制度等进行了进一步修定完善,各教学班还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班规班约,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完善、悬挂、宣传,使全体师生对安全综合治理知识有了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使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得到了制度保障。学校在完善制度的同时,重视了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学校党支部、教导处、德育处、后勤重点抓学生德育教育、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校园各项安全、综合治理活动的落实,采取责任具体到人,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各班与学校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教育实行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等。使各项检查管理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德育处对日常安全、消防、学生日常行为习惯等活动,通过值周领导、教师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学校校务会、教导处、德育处等部门对学校师生的教育教学、各种集会活动也进行查评考核。通过上述各部齐抓共管,使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到了时时、处处、事事有人查,有人抓,有人管,促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并且,学校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学生行为安全十条禁令,保证同学们健康成长,十条禁令是:
(1)、禁止在教室、宿舍内点蜡烛学习和使用电器设备;(2)、禁止在楼道、教室、宿舍和校园内追逐打闹;
(3)、禁止在下楼梯时推搡、拥挤、起哄,严格按上下楼梯路线行进;(4)、禁止在上下学路上骑飞车,耍车技,携带过多的东西,携带同学驾驶机动车辆;
(5)、禁止在放学后在街上溜达;
(6)、禁止抽烟、喝酒、打架斗殴、进网吧游戏厅;(7)、禁止携带管制器械入校;
(8)、禁止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出校门;
(9)、禁止乱买、乱吃、乱喝过期腐烂变质或农药污染严重的食品和饮料;
(10)、禁止乱用药物,生病服药时,遵医嘱;
同时,为保证以上十条禁令落到实处,教导处、值周组、德育处加大了检查力度,如有违纪者,加倍扣除班级考核分,并对本人给予纪律处分,如造成严重后果者,除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结合家长给予批评教育。从而保证十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加强了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确保了学生的生命安全。
(三)采取八项措施,解决自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为了能够尽快解决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11月11日学校教职工会议上,学校主要领导针对我校安全工作现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整改措施:
(1)、实验室安装换气扇,改变通风不良的现状,建立建全安全操作规程,严防燃烧、爆炸、中毒事件的发生。
(2)、加强食堂管理,排查裸露电线和破烂开关,并争取资金解决学生宿舍防护网和各教学、宿舍楼的消防栓问题。
(3)、抓防火,整理食堂电线,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4)严格校门管理,对门卫履职差的情况进行了批评教育有所好转。
(5)、对同学们广泛开展安全教育,以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安全无小事,安全工作高于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全体师生对安全工作必须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坐针毯”的紧迫感和忧患意识,时刻保持警觉,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厌倦。
总之,学校在今后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进一步组织师生认真宣传省、市、县有关安全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进一步使全体师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防范,同时加强对各管理室、治安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养,进一步增强其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各自职责,要通过学习、宣传、教育、查漏、补缺等措施,使学校安全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安全第一、万无一失。
2014年11月12日
第3篇:“打非治违”自查自纠报告
于都县古田新区一期公租房工程 “打非治违”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
致:于都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为全面落实县质监站“打非治违”安全隐患的文件精神,我公司项目部特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排意见,成立了“打非治违”自查自纠领导小组,于11月20日—12月20日开展了“打非治违”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将查出来的隐患逐条安排整改落实,现将自查自纠阶段情况呈报如下:
一、成立机构、落实责任
为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部成立了“打非治违”自查自纠领导小组,项目经理唐尧为组长,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为成员。
二、我项目工程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一)对照重点内容,逐条排查落实
根据国家、省、市及县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我们对检查内容认真进行了逐项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的;
经自查我公司不存在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为与现象。
2.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经自查我公司项目部不存在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
第4篇:“打非治违”自查自纠报告
“打非治违”自查自纠报告
闽东砂石厂
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自查和自纠报告: 于2012年4月27日在德坞办事处开会以来在会上由各级领导传达关于开展“打非治违”的专项行动和对企业的要求。
我厂于2012年4月28日在本厂开会研究立即成立了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1、任本厂厂长孙思勇为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组长
2、许定平、孙成忠、吴华为副组长
3、任命王永华、蒋明、李胜康、王向永、陈明永、王永军为自查自纠成员。
1、成立本厂“打非治违”自查自纠领导班子以后组长孙思勇带领办公室主任孙成忠自查本厂所有证件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所有证件。
2、由副组长许定平带领王永华、蒋华曾对本厂山体和采矿作业点用边山体和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严格的自查,依照本厂制定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的进行,“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坚决遏制
第5篇:打非治违
偏政办发[2012] 号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偏关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偏关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偏关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精神)和省、市政府“打非治违”工作安排,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从5月初到9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服从服务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大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精神,结合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春雷行动的工作实际,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集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实现“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和、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建材等高危行业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借试运转(生产、运行)之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
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煤矿。私挖滥采的; 2.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2)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3)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4)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
(5)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
(6)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3.道路和水上交通。
(1)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3)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4)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5)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6)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7)公路违法停车的;
(8)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4.建筑施工。
(1)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2)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消防。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和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2)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3)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或不能正常操作的。
6.危险化学品。
(1)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
(2)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7.烟花爆竹。
(1)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经营活动的;
(2)违法经营礼花弹或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的;(3)违规跨省(区、市、县)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8.民用爆炸物品。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9.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
(1)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的、没有安全保障的工艺进行生产作业的;
(2)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
(3)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
(4)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5)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四、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对全县
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制订下达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推动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组 长:任清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顾建华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郑建军 县经信局、商务局局长
金 锐 县公安局局长 李广蛇 县监察局局长 李建平县人社局局长 高和升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安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董存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常建军
煤炭工业服务中心主任 何文龙
县工商局局长 李贵荣 县质监局局长
温俊建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力尚宏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安委办,负责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各县乡(镇)人民政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负责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受理群
众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
办公室主任:顾建华(兼)副 主 任:尤仝生 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成。
五、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5月上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5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县安委办和市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县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
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县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重点督查和指导,在联合执法和行业督查中,属于本部门法定职能范围内的问题,要依法从快解决,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告知有关部门依法解决。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督查阶段(8月)。
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县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
(四)“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9月)。
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跟踪抽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取缔、关闭情况及违规违章行为整治情况,检查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
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全力抓,其他负责人通力配合,认真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每一个步骤,对查处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违规违章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牵头单位,实行“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和挂牌督办,把打击和治理责任做到“三落实”(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落实到位,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大力营造氛围,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肃各项工作纪律。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地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统筹兼顾,建立长效机制。
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为了切实保障城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和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城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行为和刑事案件,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实施治安处罚,综合协调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负责乡镇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取得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管理和在监管的通航水域内的船舶载运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县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标识、标注不规范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县工商局:负责核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县邮政局:负责监督查处违规邮寄烟花爆竹行为。各乡镇、办事处要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排查工作,研究确定重点村庄和重点人员,实施包村、包户、包人,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报当地派出所。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要突出重点,追根溯源,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深挖狠打,依法从重处理,真正体现政府坚决打非的决心。
各乡(镇)、县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打非
治违”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落到实处。要分阶段向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并于9月10日前报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
主题词: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 通知 抄 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委会办公室
抄 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王源县长、任清泉副县长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0日印发
第6篇:打非治违
农机局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济源市农机局根据省农机局和市安委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农机局纪检书记李中平为组长,监理所班子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由农机监理所具体承担农机“打非治违”工作,五月份具体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利用济源农机信息网网、济源电子政务等媒体,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送手机短信、发放教育光盘、宣传资料等方式,扎实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农机监理人员进村入社,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法律知识的宣传、咨询培训活动,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遵章守法意识和广大农民朋友的自我保护意识,指导、帮助农机手做好机具检修、保养和技术咨询等工作,提高农机安全技术状况,力争做到宣传到户、服务到机车,尽可能提高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政策带动,掀起办证入户高潮。五月份农机监理所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免费管理、农机燃油补贴和移动检测进村入社等便民惠民政策,在全市掀起了农机办证入户高潮,农机监理人员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坚守工作岗位,为农民办理农机牌证手续。截至目前,共检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1300余台;连续举办四期农机驾驶员培训班,培训、考试农机驾驶员380余人次,为“三夏”机收会战做好了充分准备。
三是加强检查,消除隐患。农机监理人员上山下乡,开展对拖拉机安全隐患较突出的乡村道路、事故多发地段、重点集镇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拖拉机及其驾驶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拖拉机载人现象。与工商部门配合开展农机配件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严格制度,信息畅通。下发了《关于做好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严格执行事故专报
制度,遇有农机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开服务电话,保障信息渠道畅通。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妥善处置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确保“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
五是注重源头治理,着力排除隐患。积极进行上门挂牌、预约年检活动,规范牌证管理。对于农民购买手扶拖拉机、履带式收割机,农机监理人员到经销场地办理牌照,切实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济源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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