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限放表态发言
第1篇:烟花爆竹限放公告
2011年云岩区烟花爆竹限放公告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云岩区人民政府2011年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我区2011年烟花爆竹限放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告,内容如下:
一、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时间 2010年11月16日—2010年11月18日
二、申报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需要具备的条件 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应符合的条件为:
一、门面为砖混结构,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
二、100米范围内无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 产、储存设施。30米范围内无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商场、车站和行政机关等人员聚集场所。50米范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
三、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并张贴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
四、实行专店销售,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五、实行专人销售,每个零售点不得少于2人,并明确 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
六、一个工商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个经营许可证,一个 经营许可证只能设立一个零售点。
三、申报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所需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营地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经营地点租赁合同
(五)经营点平面图及位置图
(六)申请人与工商执照法人不是同一个人的,须提供承包经营协议书和委托书
(七)申请人与经营地点房屋产权人不是同一人的,须提供房屋产权人同意用于经营烟花爆竹的声明
(八)申请人还需将上述资料电脑扫描后,提交交电子文档
注:所交资料必须是A4纸打印、复印、扫描,不符合的一律不接受申请。
四、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向所在地的安监部门申请。
(二)安监部门对申请资料和零售经营场所现场安全条件进行初审,负责审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三)初审合格后,由安监部门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获受理通知书的零售经营单位(点)的所有从业人员分别参加市或县级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
合格。
(五)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安监部门提交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销售人员岗位责任制、购销管理制度、存放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安全经营承诺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资料,安监部门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所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审核;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资料。
(六)安监部门在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作出核发或者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决定,对决定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将审核合格的零售点设置明细表报云岩区人民政府审核。
(八)审核合格后的零售点到贵阳市商业银行预存风险经营保证金,签定《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安全承诺书》。
(九)各零售点与烟花爆竹批发单位签定《供货合同》,复印订货单。
(十)具备以上条件后,由安监部门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点)获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持该许可证到所在区域的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五、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备案所需资料
(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二)企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器材清单和操作规程;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的原件、复印件;
(五)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示意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图;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七)配送服务能力和配送车辆情况说明及车辆清单;
(八)所经营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六、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有效期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0天(即 2012年1月18日至2012年2月6日止)。
七、烟花爆竹燃放要求
一、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林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内;
(二)车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
(三)加油站、燃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四)重要军事设施、通信、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疗养院;
(六)区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前款规定单位、区域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志,并负责监管。
二、禁止下列行为:
(一)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二)禁止邮寄烟花爆竹;
(三)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禁止燃放摔炮、拉炮、砸炮、擦炮、打火纸、土 火箭和地老鼠等烟花爆竹。
三、云岩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在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一)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
(二)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8时至24时。前款规定以外的时间,在上述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燃放符合规定品种、规格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城市居民楼内燃放或从阳台、窗户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不得向烟花爆竹零售点、人群、车辆、建筑物、构筑物、树木、河道、公共绿化地抛掷烟花爆竹;
(四)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五)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六)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
五、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报经公安部门许可。
六、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安监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八、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制度
凡在辖区范围内发现非法生产、储存、采购、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广大市民都有举报的义务。
一、举报范围:
(一)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非法生产、储存、采购、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二)无烟花爆竹运输资质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烟花爆竹运输的违法行为。
(三)销售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四)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违法行为。
二、有关部门举报电话:
(一)云岩区安监局:6679117
(二)云岩区公安分局:67688
53、6797666
(三)云岩区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
(四)云岩区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
(五)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7989140
(六)贵阳市交通局:5950807
第2篇:禁限放烟花爆竹
禁限放烟花爆竹,还天空一片蓝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禁限放烟花爆竹,还天空一片蓝》。不知大家是否还能记得我们头顶上这片天空的澄澈与蔚蓝?不知大家在看到空气污染指数连连爆表之时有何感想?“雾霾”这个致命的新词,在短短的时间内传播开来。渐升的PM2.5,渐长的空气污染让我们深感困扰,由雾霾引发的“雾闪”现象更是在各地屡见不鲜。下面我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让大家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1.人身安全。烟花爆竹在制作、运输、燃放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只要稍有差错,就会发生爆炸、伤人或起火,所以,交通运输部门严禁将烟花爆竹携带上飞机、火车、轮船。据统计,我国各地发生的烟花爆竹伤人事故屡见不鲜,轻则伤人皮肤,重则炸伤眼睛、手足,甚至危及生命。特别是春节前后,各地医院每年都要收治大量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的人。
2.大气污染。鞭炮点燃后,产生了大量的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危害极大的酸雨主要是由这类气体溶于云层中形成的。大量燃放鞭炮时,PM2.5浓度增高,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疾病。
3.噪音。爆竹爆炸时的声音巨大,造成噪音污染的同时,也在摧残人们的耳膜,甚至有的因此失聪。鞭炮猛烈的爆炸声也是城市噪声公害之一。不分场合、地点随意点燃鞭炮,很容易使孩子或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4.消防隐患。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碎片、残留物影响城市的市容环境。
为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守护美丽蓝天,在此,我们倡议:
1、拒绝鞭炮,共享美丽蓝天。
由于传统习俗,整个城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需要一定的时间。虽然市区已经明确设立限放区、禁止区,或规定了燃放时间,但鉴于目前的气候环境状况,我希望全体学子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意识,履行好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和责任,用我们的实际行动还城市一片蔚蓝天空。
2、绿色环保,践行低碳理念。
从现在开始,积极向父母、亲戚、邻居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倡导文明燃放烟花爆竹,选择低碳环保的庆祝方式,营造良好环境。从现在开始,增强生态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实践,增强环保理念,掌握环保知识。从现在开始,倡导节水节能、垃圾分类、循环回收、绿色消费,让生活更健康,让生态更文明。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低碳理念的传播者,成为低碳生活的倡导者,成为“低碳生活”方式的践行者。
或许小小的一个举动不能改变许多,但只要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必将凝成一股无穷的力量。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烟花做起,让空气质量不再恶化,让大家过一个清新绿色的春节!同学们,让我们响应倡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环保文明风尚的传播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共同呵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第3篇: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体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环境、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2018年,我县启动“禁放限放烟花爆竹 守护沂源蓝”行动,效果明显。为巩固环境治理成果,按照上级安排,决定在全县继续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在此,我们倡议:
一、城区人口密集、楼群林立,提倡市民全年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贴对联窗花、吃年桔迎吉等方式来表达祝愿。
二、城区之外的广大农村,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存放区域等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祭扫。
三、春节之外的其他节日和企业、个人等各类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
四、不擅自制作、运输、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烟花爆竹点。
五、倡议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影响和带动市民积极响应倡议,做好不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企业、商户等各类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开。守护“沂源蓝”,需要每一个人的力量,我们等待您的加入。让我们在这个春节,没有爆竹声声辞旧岁,只闻笑声朗朗迎新春。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沂源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 -- -- -- -- -- -- -- -- -- -- --
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回执
班级: 家长: 学生签名:
中庄中学 2019.1.18
第4篇: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xx市全体市民朋友们:
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每年春节都是中华儿女普天同庆的日子。为贺新年,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
但是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直接导致空气质量下降,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等。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碎片、残留物还会影响市容环境,大量的鞭炮碎屑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巨大的工作量,未燃尽的鞭炮在清扫和运输时还极易爆炸,给环卫工人的作业带来安全隐患。
此外,一些市民不分地段、不分时段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形成噪音扰民,严重影响了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如果违规乱放烟花爆竹,还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环境带来严重损害。市区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和邻里纠纷屡见不鲜,因烟花燃放引发的火灾也比比皆是。同时,集中燃放烟花炮竹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为了全市人民都能共享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市大气办、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市妇联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更安全、更文明、更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减轻我市空气污染,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春节将至,我们衷心地祝福您阖家欢乐、万事如意!也真诚地希望您能响应号召,倡导新风尚、传递正能量,共同爱护我们的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xx!
第5篇: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将至,市民们又将会按照中国传统方式,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喜庆气氛。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既影响空气质量,又危害人体健康。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我们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
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烟花爆竹禁燃放工作。
二、选择文明过节方式。崇尚环保理念,转变传统方式,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方式,对环境友好,对污染说“不”。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生和各个家庭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
四、执法部门加强监督。各有关执法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切实发挥监管职责,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让我们身体力行,自觉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少燃放一次烟花爆竹,多增加一些安静和谐,过一个祥和的“环保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xx!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烟花爆竹限放表态发言》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