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总结
第1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总结
多措并举强基础 创新监管增效能
——***市**区安监局狠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近年来,**区安监局在面临人少、事多、任务重等一系列困难的情况下,紧紧围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采取“343”模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努力实现安全监管工作阶段性、跨越式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三项措施”抓基层,健全街镇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基层制度建设。在街镇推行“六个一”安全监管制度(一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一个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一览表、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平面图、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进一步明确街镇、村居、企业安全监管责任,细化监管内容,强化监管重点,全方位、全角度进行日常安全监管。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每个街镇根据工作需要配备2—5名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有关部门配备1—3名专(兼)职安全监管 1
人员;每个村(居)配备1—2名专(兼)职安全管理员。特别是在机构编制改革时,政策及时向安监部门倾斜,人员编制从原来的11人,增加到24人,做到机构、人员不减反增,保证机构、人员、职责、经费、装备“五落实”。同时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安监人员素质。
(三)加强基层效能建设。在总结去年实施行政执法委托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各街镇推行执法委托,明确了基层执法有关权利、义务、责任和范围,实施精细化管理。主要进行“四抓”:抓指标,下达行政执法数量基本要求,将其列入年度考核指标;抓进度,制作行政执法进度统计表;抓督促,根据完成进度进行督查;抓质量,建立执法质量考核制度,强化考核。通过执法委托,使街镇权、责、利和谐统一,基层安监队伍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同时也提高了基层安监中队地位,有利于工作开展,检查、整改、实施行政处罚等效率显著提高。
二、“四个突出”抓监管,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一)突出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把工作重心放在牵头、协调、专项整治、隐患整改、各类专项检查上,在实际操作上讲究科学合理、实事求是,不包揽一切,重在支持、参与。在部门职能交叉领域履行职责时,充分尊重有关法律法规赋予其他政府部门的安全管理权限,与有关部门多进行沟通协 2
调,从方便群众,有利工作的大局出发,不推卸责任、不争利益、和谐共处,通过联合发文、配合检查、联合执法来开展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广大民众对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督导作用,形成全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执法监察职能。针对**区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点多面广的特点,通过“三重点”(以安全检查、行政许可、事故应急救援为重点)、“三到位”(管理到位、执法到位、处罚到位)等一系列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权威,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高压态势,确保对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加油站等单位安全监管落到实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重点地区和行业,每年都要组织开展多次大规模的执法行动。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提请关闭,决不姑息迁就。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公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对于涉及处罚金额较大、措施相对严厉的案件,请区政府法制办把关,确保适用法律准确、处罚手段适当。针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处罚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们积极与区法院协调,走法律程序,强制执行,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震慑力。
(三)突出属地管理原则。据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摸底统计,全区现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近2万家,多数为个体民营企业,少的仅有一两个人,这么多企业仅靠全区现有的安全监察力量,实行全方位的安全监管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此,为突出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企业规模、安全条件、危险程度等内容,将企业划分A、B、C三类,采取分级分类管理,抓大、帮中、稳小。A类为规模较大或危险程度较高企业,由区安监局进行重点监管;B类企业为规模一般企业,由街镇进行日常监管,区安监局适时进行指导检查;C类为规模较小,人员较少企业,由村居进行日常监管,街镇适时进行指导检查。通过分级分类管理,边检查边指导,对企业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体检”,增强了街镇属地管理责任,扩大了监管覆盖面,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管体系,有效缓解监管力量薄弱与监管范围太大之间的矛盾。
(四)突出为企业服务原则。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是安监工作的最终目的。近年来,**区安监局结合开展“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在安监系统职责范围内需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确定帮扶工作重点,寓热情服务于严格执法之中。在活动中,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角工作制、公开承诺制等工作约束机制,并根据企业性质,制作了调查问卷,4
大量派送至企业并收回反馈意见,了解企业之所想、所需,得到了企业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反馈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模式,实施人性化执法,每个班子成员确定了服务联系点,结合企业具体情况指导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为企业服务,不给企业添乱,以服务促执法,以服务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稳固。
三、“三个活动”强基础,提升社会本质安全
一是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区委、区政府把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作为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摆到重要位置来抓紧抓好。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街道办事处的创建工作已基本就绪,即将迎接全国专家的考核验收。
二是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把“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作为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作为落实国发23号文件的重要举措,摆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在创建工作中,派专人进驻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及员工一起学规范、定制度、查隐患,促使企业全员参与“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努力改变以往由政府倡导、中介机构代办,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只是被动应付的弊端,使各项安全规章成为企业员工的行为标准和操作规范,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成为企业全员参与的有力举措。迄今为止,全区已有**家企业通过了安全标准化评审,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三是继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进”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安全生产服务下基层、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进”活动,努力提高全区广大居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浓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宣传氛围。其次,大力开展安全培训。针对**区特点,采取分批分类培训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近2年来,共组织各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20余期,培训近2000人次。
第2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总结
孙祖镇中心小学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总结
按照教体局要求,根据学校实际,孙祖小学认真开展“基层基础年”集中行动,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科室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协调抓。严格落实责任制,把创建安全、安定、稳定的平安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学区、落实到每一个师生,确实做到责任常在,常抓不懈。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年”活动的开展。
二、是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围绕“安全生产基础年”中行动要求,加大了安全教育力度。
1、校舍安全。加强对危房、危墙、危厕的改造修缮,制定了改造计划,要根据等级对C级危房进行修缮、改造,积极拆除了D级危房9间,确保学校校舍安全。
2、消防用电安全。加强对食堂容易引发火灾部位的监控和管理,对私拉、乱拉电线和违章用电等情况进行了整治。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对灭火器材进行了更新。
3、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一把手负责的工作机制,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各学区做好流感、手足口、红眼病晨检、午检工作;加强全面消毒;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严格缺勤、缺课、假期追踪登记制度;并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强了联系和沟通;采取切实得力措施,确保了校园内不发生群体性传染病。
4、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做好学校值班工作,坚决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要坚持昼夜值班;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认真落实了校园门卫查验和内部巡查制度,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外来人员绝对不能随便进入;设立了校园警务室并安装了报警电话;配备了木棍、辣椒水等安保器材,经常加强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范避险能力;上放学时段安排老师看护离校;
5、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学校门口安装了减速带,禁止学生乘坐三无车辆,禁止学生购买三无食品,到路边摊购买食品。严格清缴校内管制刀具。
6、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对“两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信访苗头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化解,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解决”,把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7、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分工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对学校校园设施、交通、治安安全作为重点来抓,与孙祖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综合治理,努力打造平安校园,确保学校稳定和谐。
8、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教职工例会、“安全在我心”主题班会,宣传阵地等广泛宣传,让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活动,明确责任,明确任务,保证学校各项安全责任和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班级黑板报和学校宣传栏,各具特色地进行安全工作宣传,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在校园悬挂“营造校园安全氛围,创建温馨学习环境”的横幅营造氛围。
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系统的任务。今后,我们将在教体局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把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切实将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全力遏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使“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共创和谐校园!
孙祖镇中心小学
2011年12月29日
第3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工作总结
冠县第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一次重点行动
工
作
总
结
按照交通局“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一次重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公司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通过这项活动,安全生产攀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员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措施得到了加强,安全隐患得到了彻底的整治,现把这次重点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严密组织
为给这项活动提供组织保障,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领导小组,公司安委会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实行昼夜值班制度,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科。
二、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搞好重点行动
公司首先确立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一次重点行动的指导思想,就是把以科学发展观贯穿到活动的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认真的贯彻落实了23号省政府77号文件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紧密的结合公司“百日安全”等活动,突出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强化措施,把握规律,确保两会期间不发生任何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这次第一次重点行动所要达到的目标是:通过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齐心协力,严防死守,有效地遏制和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公司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责任
赏罚严明
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总经理到每位员工,责任明确,各负其责。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全部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纵到底,横到边,不留任何死角。严格把关,互相监督,互相提醒,绝不允许出现任何的渎职行为和事故隐患。建立起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各类隐患因素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四、重点搞好恶劣环境下的运输安全
第一季度正处冬季,冰雪、寒潮、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比较多,给车辆运输带来困难。再则节假日和大型活动较多,针对这些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公司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一是坚持检查和督促,把检查督促细化到每日每车,依据不同情况,利用一切办法对车辆检查一遍。发现问题立即维修和整改,带病车辆一律不准上路。二是把冬季行车中必备的防滑链等器具备齐带全,不全的不准行车。三是严格控制超限、超载和超速现象,司机要遵章守纪,依法行驶。
五、把重点行动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公司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及工作部署,公司把重点行动教育与经常性教育有机的结合,在宣传教育中,办宣传栏、黑板报各3期,书写标语20条,打印小册子150份,手机短信300条,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人人绷紧了安全生产这根弦,使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的提高和加强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筑起防止事故的铜墙铁壁。
第4篇: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XX年,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巩固了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成果,全年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达到预定目标,我乡安全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全乡干部抓安全生产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现将我乡20XX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得失总结如下。
本年工作
一、建制度,明职责,从制度上巩固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
为明确各职能部门和乡村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乡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并以乡人民政府03号文件发布施行。其主要内容为涵盖了政府的12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政府领导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各专门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一般镇干部管理安全的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村民委员会安全工作职责、12项安全工作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了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不明的问题,使我乡的安全生产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轨
道。
二、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分解责任 向管理要安全
我乡实行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乡干部包村驻点分门抓行业和区域安全、并严格责任追究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并目标管理模式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各分管领导、村委会和厂矿企业负责人人头:1、以乡人民政府与各基层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建立了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月报告制度,由乡人民政府驻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将“××*乡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单”报回,堵住了管理责任履行上的一些漏洞,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干部管安全的责任心。
三、建机制,抓落实,从基层安全组织建设上抓安全生产的保障。
安全生 XX产领导小组抓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信息工作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告诫制度、安全督办制度、目标管理和一票否决制度、安全隐患违章违法行为举报等制度,同时制定了《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其他厂矿企业、村居委会、中小学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这样,就实现了安全隐患违章违法行为从排查到回报到
整治到处罚的全过程和管理者、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全员监控;,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监管体制。
四、抓整治,建示范,以强劲的工作力度和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今年,我乡从极其紧张的财力中拿出专项资金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和基础设施、阵地建设,极大地改变了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一是重点落实了乡安全生产管理第一、二责任人和副科级领导包船责任人、村委会包船责任人、船舶日常安全管理责任人以及现场安全检查责任人,将船舶安全监管乡镇及以下责任人公示到船舶码头,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狠抓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工作。辖区内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均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安全生产、销售、经营许可证。三是抓了安全生产工作督办和安全告诫两项工作的落实。根据省政府制定的七项安全工作制度,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上狠下工夫,对安全生产抓促不力、整改隐患不到位的管理部门、村居委会、企业下发安全工作督办通知,限期办结并将情况及时报回;对不履行职责,辖区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安全告诫,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就有效地改变了干部敷衍塞责、人浮于事和重项目发展、轻安全监管的作风,最终以踏实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化解各类安全隐患14起,从而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得到彻底巩固。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1、乡镇安全监管权限受限,难以根治安全隐患。我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执法权限,针对工矿企事业单位可以理顺监管关系,但我乡安全生产管理领域最为突出也最让人担忧的是车辆和船舶安全,我们无权处理和处罚,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难以服从管理。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不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远不如水上,乡镇履行监管职责难度大。
3、安全监管属于新生事物,群众认识高,理解却不到位。只有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才能避免更多的事故发生。
二、明年工作打算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结合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规,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2、加强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督查力度,消除事故隐患。
3、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重点针对事故多发地区、行业以及高危险企业展开;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照检查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实行安全生产管理专人专职专抓、各职能部门全面管理各司其职、全体干部多方配合共管的乡镇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堵住安全监管的漏洞。
5、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巩固活动,力争上一个新台阶。
二 oo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5篇: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为推进湖北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解读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政策法规处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1]81号,以下简称《意见》)于2011年12月27日正式印发。这是继2010年出台《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0]58号)、《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39号)之后,以省政府名义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与过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力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但是,2011年1-7月,全省各类事故总量呈上升态势,特别是发生4起重大事故,事故起数突破全年控制目标,高居全国首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这些事故的发生,其中很重要原因是我省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生产安全认识不充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1 保障不到位。特别是县(市、区)安全监管人员经费不足、监管装备缺乏;绝大部分乡镇(街办)安全监管工作处于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的“三无”状态,无法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覆盖、重心下移。
针对全省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2011年8月3日,王国生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要求就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抓紧出台一个意见。会后,省局立即组织专班开展工作,在充分调研和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研讨会的基础上,我局集中各方面意见,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初稿)》。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省安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见(初稿)》进行认真讨论,起草专班又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形成《意见(征求意见稿)》。10月中下旬,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局采取书面或上门征求意见的方式,先后就《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17个市州安委会和22个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意见,共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近百条。对一些重要问题,省局主要领导多次到相关部门进行面对面沟通,寻求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数易其稿,形成了《意见(送审稿)》并报省政府。2011年12月27日,《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1]81号)正式出台,印发全省贯彻落实。
二、《意见》的主要特点和内容
《意见》共6个部分、22条,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一系列指示精神,体现了安全生产工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心下移、2 关口前移的总体思路。其主要特点:一是创新。《意见》的相关规定与时俱进,具有明显的创新性。特别是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管理、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都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二是务实。《意见》的出发点在于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针对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如基层监管机构不健全、投入不足、装备落后等,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三是可行。《意见》既遵循了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23号和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又紧密结合了湖北基层基础工作的实际,使之更加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意见》主要包括10项新要求、9项制度:
(一)提出10项新要求
1.对强化安委会组织领导提出新要求。为强化各级安委会的权威和作用,《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从2012年起,市(州)、县(市、区)、乡镇(街办)安委会主任由同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政府副职均担任副主任,推动“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
2.对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提出新要求。这也是基层近年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解决我省绝大多数乡镇(街办)安监工作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的“三无”状态,《意见》明确要求在乡镇(街办)应确定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人口规模较大、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可适当增配,并要求省编制和安监部门拿出具体办法。同时对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机构作出规定。
3 3.对安监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提出新要求。为强化安监执法的规范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在借鉴北京、上海、江西等省市做法的基础上,《意见》提出到2012年底前,安监部门执法人员实行统一着装管理,这也是《意见》的一大亮点。
4.对落实基层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合理待遇提出新要求。针对基层安监人员待遇偏低且岗位风险较大的问题,《意见》明确提出对在矿山井下、危化、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场所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安全监管人员,根据工作天数和监管工作记录发放一定数额的补助。积极推行为县(市、区)、乡镇(街办)安监部门的一线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基层安监人员的真切关怀。
5.对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提出新要求。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意见》分年限、分比例提出了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和执法基础设及装备建设目标。明确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地安全生产投入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根据财力情况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确保落实市(州)、县(市、区)、乡镇(街办)安全监管工作所必须的经费。
6.对完善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和宣教保障体系提出新要求。《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之中。把安
4 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总体规划。提出县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要在干部培训班开设安全生产知识教学课程;将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列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新闻媒体每年要安排专门版面用于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7.对党委政府部门密切配合抓安全提出新要求。安全生产工作是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为此,《意见》提出各级党委纪检、组织、政法、宣传等工作部门要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监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编制、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在人、财、物等方面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
8.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出了新要求。《意见》除重申了省政府令第339号明确规定的相关责任外,明确提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首次提出严格实施高危企业重要安全生产事项备案及年检制度。要求高危行业要按照企业规模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并对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提出了要求,提出2015年底前,高危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至少有一半以上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
9.对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素质提出新要求。当前,全省安监系统普遍存在专业人才缺乏,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
5 题。为提高新录用安监人员的“准入门槛“,《意见》规定新录用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同时支持、鼓励在职人员到高校进修安全监管专业知识和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到2015年底,全省45岁以下的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都应取得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10.对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新要求。《意见》针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首次提出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中的网格化管理思路移植到安全生产管理中,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逐级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图,标明每个网格责任区内的高危企业、危险源(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并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管理。这一措施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化体系相衔接,将促进各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9项制度
1.安全生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意见》提出要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在领导体制上由原来的单一政府领导提升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实行党委、政府共同负责,同时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提出了具体指标要求,即: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对本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并对本地较大以上生产安
6 全事故控制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2.高危企业重要安全生产事项备案及年检制度。《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在高危企业实施重要安全生产事项备案及年检制度,备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带班值班、应急救援预案、全员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安全费用提取等重要事项,以便安监部门及时了解企业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安全许可前臵制度。《意见》重申了国务院40号文的要求,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臵条件,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
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根据国务院40号文件规定,《意见》要求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5.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意见》提出,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分级结果、重大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等情况,与企业信用评级、项目核准、用地审批、专项资金扶持、证券融资、品牌创建、评先评优等挂钩,实施联动管理、约束。
6.安全生产奖励制度。《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安全生
7 产目标考核奖励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对连续从事安全生产工作4年以上且工作成绩突出的县、乡两级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由上级安委会提名,上级政府予以表彰。
7.企业安全生产绩效工资制度。要求企业建立以岗位安全绩效工资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经济待遇,保证其收入水平高于其他同层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8.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对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的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一个年度内限制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
9.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解决可能存在的推诿扯皮等问题,《意见》针对这些行业(领域),提出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第6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材料]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
第四次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贯彻落实9月27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四次集中行动的总体安排,经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从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学校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认真按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要求,深入整治学校各类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第四次安全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安全责任,针对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集中行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整改,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避险自救能力,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重点整治内容
1、校舍安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对危房、危墙、危厕的改造修缮,结合第三次集中行动时排查出的危房、危墙、危厕,充分利用危改资金,制定改造计划,要根据等级对危房进行修缮、改造或封闭停用,积极消除D级危房,修缮C级危房,确保学校校舍安全。
2、消防用电安全。要加强对食堂、学生宿舍等容易引发火灾部位的监控和管理,严禁私拉、乱拉电线和违章用电、违规用火,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照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按要求配备配足灭火器材。要加强用电线路巡查,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学生宿舍内不留插座、灯口,严禁使用电器,无裸露线头,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3、传染病防控工作。目前,正值流感、手足口、红眼病等传染性疾病高发期。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防控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一把手负责的工作机制,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流感、手足口、红眼病晨检、午检、晚检工作;要加强全面消毒;做好预防流感、手足口、红眼病的防范应对宣传;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严格缺勤、缺课、假期追踪登记制度;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要经常开展环境清理活动,重点做好食堂、教室、宿舍和厕所等公共场所以及饮用水设施的清洁与卫生消毒处理工作,消除各种传染隐患。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预防为主、联防联控、及时处置”的原则,采取切实得力措施,确保校园内不发生群体性传染病。
4、取暖、户外活动安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冬季取暖及户外活动安全管理,严禁在教室和宿舍用蜂窝煤炉、电炉等容易产生煤气中毒或火灾的取暖设备取暖,严禁学生到池塘、水库等场所滑冰。
5、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要认真做好学校值班工作,坚决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要坚持昼夜值班;坚决配齐专职安保人员,还没配备到位的学校特别是村联小、幼儿园要马上配备到位,保安要聘请50岁以下、身强力壮的男性,安保人员要熟知工作知识和学校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视频监控系统还没安装的要马上安装并与公安联网;认真落实了校园门卫查验和内部巡查制度,门卫要坚持24小时值班;校园要封闭管理、外来人员绝对不能随便进入;要设立校园警务室并安装报警电话;要配备有用的如钢叉、辣椒水等安保器材,要推广使用一键通电铃,一旦有紧急情况马上就能通知到学校、学校周边和派出所;要经常加强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范避险能力;上放学时段大门口一定安排多名老师看护;对学校食堂、教室、宿舍的安全管理措施要落实到位;
6、校园周边环境安全。从10月中旬开始,由县综治办牵头,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做好五个方面的整治:(1)是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这项工作以交警为主,交运、教体、安监等部门靠上。重点做好严厉查处超载和非法运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增派警力加强交通疏导。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沂政办发〔2011〕159 号)要求,交警、交运、安监、教体等部门全面排查我县接送学生车辆,托清底子,分类整治,坚决杜绝用不合格司机、超载接送学生或使用无牌、报废、拼装、超载、农用车、三轮车及车况差的车辆接送学生。
(2)是集中整治影响师生安全的食品卫生。食品卫生安全整治以县食药监局为主,从10月底开始,公安、工商、执法、卫生、住建、教体等部门靠上,重点是加大对学校食堂及周边各商业、饮食服务网点、个体摊点及学生校外就餐休息场所(即“小饭桌”、“学屋”)的检查、整治力度,防止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食品流入校园,坚决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的饮食、食品、生活日用品摊点及学生校外就餐休息场所。对学校周边小饭桌、学屋等场所,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下发的《关于印发临沂市学生校外就餐休息场所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143 号),对场所的卫生要求、对不合格的小
饭桌、学屋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全县所有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的健康证进行审核,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采购未经检疫的肉、禽类食品,实行食品采购索证、留样制度,并登记入账。(3)是集中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以公安局为主,工商、执法等部门靠上。重点清理学校周边的出租屋、小旅店和流动人口,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敲诈勒索、抢劫、强奸、绑架、暴力伤害、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学校周边的暴力团伙和黑恶势力;在学校周边增派警力巡逻,达到公安部提出的“三见”的要求,并做到常态化。(4)是集中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以文广新局为主,公安、执法等部门靠上。要加大对校园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点和流动摊点的管理力度,坚决取缔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无证经营的网吧、电脑房、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5)是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的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和违法建筑。以城管执法局为主,住建、工商、卫生等部门靠上。重点整治校园周边的小摊点、小吃部、占道经营及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
7、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切实加强对“两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提高防范意识。各学校要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信访苗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化解,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解决”,把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配合公安、信访等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对缠访、无理访、群体越级访要重点稳控,对上访老户、群访挑头人要落实专人进行监控。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摸排,及时发现和掌握“法轮功”等邪教分子可能组织策划的各种捣乱破坏活动,加强宣传教育,采取严密措施,做到监控到位,防范到位,确保不出问题。
8、突发事件处理。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全县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处置的方案、预案,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四、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10月15日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在国庆节后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班会、校会、发放明白纸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法律观念和自救自护能力。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10月16日至10月31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假期内认真做好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要加强学校安全保卫
和值班巡逻护校,建立警校联动机制,保证学校不受社会不法分子的侵害。要做好学校安全档案整理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办公室要抽调有关人员,将安全工作档案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归档、装订,确保规范。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11月1日至12月20日)。县教育体育局继续实行教育体育局领导干部和机关科室联系学校制度,将按照工作职责和重点整治的内容,结合冬季学校安全特点,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同时,按照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一次综合治理,进一步消除学校周边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设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四阶段:落实整改(12月21日至12月31日)。根据集中整治情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凡学校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当地政府,由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为确保搞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认真落实,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发挥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能,确保第四次集中行动各项事宜落到实处。
2、制定工作方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突出冬季学校安全特点,认真制定本单位的第四次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3、认真开展整治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集中行动排查出的未整改隐患,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各项集中整治活动,扎实开展好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切实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第四次集中行动结束后,要形成全年的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安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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