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督查总结(共18篇)
第1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小结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小结
为确保浏阳市卫生局有关通知精神深入开展,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增强干部职工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我院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我院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现将本月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有效开展
我院于9月28日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对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相关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科室认真组织开展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管领导xxx院长不定期督查。会后各科室认真组织了安全生产的排查演练,效果明显,确保了国庆及其它期间医院的安全稳定,无安全事故苗头发生。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重点领域的安全稳定 公共卫生综合楼建设作为我院的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施工问题倍受院领导关注。x院长每天对工地进展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特别是拆脚手架期间,危险系数高,又正值国庆假期,交通要道过路行人车辆多,难以管控的情况下,要求施工方严格按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拉起安全区警戒线,监理方进行现场监督,同时安排医院施工安全员现场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整个施工过程安全稳定,无安全事故发生。现综合楼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整个工程建设比较安全稳定。下一步重点做好扫尾工作及附属建设的安全防范,确保医院项目建设工作安全稳定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电子屏等开展宣传教育,使全院干部职工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医疗卫生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不定期组织回头看,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使安全生产贯穿单位工作的始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
在今后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中,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人员安全思想意识上下功夫,落实安全奖惩制度,细化安全细则,要求规范,强化监督,落实措施,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促进医院事业稳步发展。
2014年10月20日
第2篇: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总结
桓台县水务局
关于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整治
工 作 总 结
为创建平安水利,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的部署要求,桓台县水务局坚持 "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安全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在系统内部开展了“查隐患、抓整改、降事故、保安全”的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促进了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召开安全专题会议,认真传达会议精神
水务局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安全专题会议,会上局领导认真传达了全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了《关于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桓安发[2010]8号),分析了当前水务局在消防、道路交通及工程施工安全等方面所面临的形势,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了《桓台县水务局关于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使水务局干部职工对2010年安全生产情况和2011年安全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统一了思想,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使命感,切实投身到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来。使安全无小事的警钟长鸣,安全无小事的神经紧绷。
二、成立组织,强化安全生产保障
为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水务局成立了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牵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从组织上确保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同时,在工作上做到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各科室年终绩效考评一票否决,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结合职责,积极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一)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水务局将安全作为大事要事来抓,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力度,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做好家庭的用电、用气、防盗和防火等工作。确保单位和个人人身财产等各方面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进一步做好水务局公车及私车的出行安全工作。结合单位实际,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单位司机必须避免超速、疲劳和酒后驾车等违章行为,严格遵照执行各项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同时,强调家人在上下班、走亲、访友时,要注意安全,确保交通平安。
(三)加强在建重点工程安全工作的监管。当前,水务局作为水务工程的实施单位,涉及工程项目多、工程量大、人手少、战线长,但水务局对安全生产工作没有丝毫马虎懈怠。对于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项目我们严格实行旁站式管理,并定期召开监理例会、项目部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三令五申,将安全工作真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四)认真安排值班工作。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工作,提前安排部署,制定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制度,专人值班制度,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遇有紧急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行动,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总之,水务局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委会的指导下,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取得一定实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继续抓住重点,强化措施,把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为城乡统筹、建设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示范县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桓台县水务局
2010年12月29日
第3篇: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总结
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我乡坚持高标准做好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狠抓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隐患单位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使我乡安全生产形势又好又快的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乡政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乡长马天龙担任,副组长有政府副乡长马有布担任,对全乡17个行政村及学校进行督查指导工作。
二、向领导小组对17个行政村进行督查,听取了村主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后,认为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县政府的安排部署,通过全乡干部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乡领导小组认为,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了领导重视、健
全机构,并能结合实际,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作动员部署,还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精神。
四、在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方面,乡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以及重大隐患的跟踪治理、整改销号工作;落实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和瞒报事故等行为,做了大量的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乡政府会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深刻领会“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涵义,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克服困难、巩固成果,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平安乡。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第4篇: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总结
镇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总结
2011年,我镇按照秀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在2010年安全生产督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现将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
为了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秀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方案,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社区居委会和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督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安全督查治理的日常工作。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我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深入开展起“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重点构建为国际旅游岛保驾护航的安全监管体系,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居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电力设施、食品卫生、废品收购站等重点行业和部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截止目前,全镇各村、社区居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对辖区企业进行了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十多次,共检查企业单位78家,取缔2个非法炼油厂,纠正整改21家,有效地改善了
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一)非金属矿山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情况
一是成立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把非金属矿山整治提上了工作日程;二是开展日常的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截止目前,2家石场自查隐患2条,整改2条。在企业自查的同时,我们组织各村、社区居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对2家石场、2家石材加工厂进行了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情况、生产设施设备情况、作业环境、劳保用品、石场是否分层开采等情况的督查整治,发现一般隐患3处,已整改2处,1处隐患还在整改。
(二)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一是开展企业自查,政府检查监督。截止目前,企业自查隐患10条,整改10条。在企业自查的同时,我们会同公安、工商对15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督查整治,重点对经营、储存等环节进行专项督查,发现安全隐患5处,已整改5处。
(三)开展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督查。各村、社区居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5个建筑工地进行了排查,发现安全隐患5处,整改5处。
(四)我们采取了企业自查与政府各部门抽查方式开展工作。从督查的过程看:各村、社区居委会和各有关部门都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辖区企业和分管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个别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存在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
产执法力量缺乏,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执法不力等。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组织开展非金属矿山、危险化 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城市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督查各项制度,把安全生产督查列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内容,长抓不懈,建立安全生产督查长效机制。
(三)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加大对非未能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处罚执法和安全生产执法的检查,强化责任追究,规范执法环境。
(四)抓好在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每逢重大节假日,组织对辖区和分和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特别对易燃易爆场所、非煤矿山、民爆器材、危化品、建筑工地等单位要加强检查,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生产安全
第5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总结
按照《xxx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和《xxxx地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全区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阶段性总结如下:
一、前阶段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结合省建设厅、地区行署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通知,我局于XX年4月24日拟定了《xx地区建设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督查范围及重点、督查内容、组织领导及督查方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并分别于5月13日、5月28日至5月31日对列为重点督查区域的xxx县、4xxx县、xxx县及xxx县进行了督查,同时于5月7日对列为非重点督查区域的xxx地方进行了督查。前阶段总结已于6月2日上报至省建设厅及地区安委办。
二、现阶段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百日督查工作要求及前阶段督查情况,我局于5月28日至6月4日,再次组织对列为重点督查区域的4xxx县、xxx县及xxx县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主要对5月份督查的10个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于6月18至6月20日组织对地直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
三、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1、部分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能及时按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向我局报送阶段性总结。
2、部分被督查项目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施工用电、竹脚手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等方面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针对个别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能及时按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报送阶段性总结,督查组及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厉的批评并要求及时补做相应工作,同时拟于百日督查行动工作结束后向全区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对整改不彻底及隐患依然严重的工程项目的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按不良行为记录制度进行登记并上报;针对专项安全措施方案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于6月17日组织对全区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方案编制及审核人、项目总监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目前大部分隐患已经按要求整改完毕,部分被停工项目仍处于停工整改中。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按照上级部门有关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要求及我局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的督查力度,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做到整治不留后患。二是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深入到每个县(市、区)、每个工程项目、每个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做到排查不留死角,确保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收到实效。
第6篇:安全生产督查方案
舟山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
百日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定建[2008]66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隐患排查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秩序,夯实全生产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部工程建设和2008年安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方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办法,坚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督查行动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隐患排查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完善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2、强化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投入保障条件,探索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立足于治大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力争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全面实现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
三、专项行动内容和工作方式
1、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检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健全、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和瞒报事故情况。
2、专项行动的工作方式
在建设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我公司制定实施方案,各项目部制定整治措施,安全技术措施。
四、工作安排
按照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安排,我公司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
4月下旬至5月上旬,对国调办和中线有关文件进行转发、学习和落实,要求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
依照中线建管局制定的实施方案,细化各项工作安排,明确自查内容、要求和责任我部根据所辖项目特点、制订实施方案,通过标语、口号、广播、板报、宣传栏及内部读物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把专项行动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及时传达到参建各方,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专项行动具体措施报监理审查,并将工作精神和工作计划传达到每个班组和施工人员,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
2、实施阶段
5月上旬~7月底,我部会同监理单位结合2008年安全度汛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检查
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贯彻执行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汛期除险加固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定于6月4日和7月4日为专项行动检查日,并由监理单位填写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整治检查工作量化表,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3、总结阶段
7月中旬,我部对已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7月20日报局。
五、建立组织机构,加强工作领导
为了加强对我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长春
副组长:胡金洲
成员:王庆新 牛福钰 傅又群 刘彬 孙建平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傅又群(兼)
成员:李耀忠马文英 周吉顺 彭守军 张忠林 李英杰 张伟李向辉 苗志强
办公室设在工程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管理工作。联系人:李耀忠联系电话:0312-5573302。
六、工作要求
1、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也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织。各级领导组织及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务求本次专项行动工作的扎实开展。
2、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积极组织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关单位及个人要依法承担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施工现场、施工班组,落实到人头。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
3、严格监管,加大对施工单位安全监管力度。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施工单位及其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监控;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一律不得进入,对违法违规施工、习惯性违章行为,严厉处罚。
4、加大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资金投入
施工单位要不断加大安全施工措施投入,对建设单位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要全部用于购置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挪作他用,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备条件。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实行持证上岗
各参建单位要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教育力度,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或者从事相关的作业。无证不得任职、不得上岗。
6、依法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标段要具体制定针对本标段工程特点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严肃查处各类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报送材料要求
1、各单位成立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和具体实施细则,6月5日前报送我部;
2、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检查工作量化表》的填写),6月4日、7月4日前分别报送我部;
3、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此次行动的工作总结报我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7篇: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2008年4月29日第2期
4月21日,局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各施工工地现场作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行了安全生产,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基本稳定,但仍有部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没有深入、细致的开展,重视程度不够,对上次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同时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基础设施薄弱,重生产、轻管理的现象严重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1、养护公司
水房接电线路不规范;
山东路厉家庄子村前一棵行道树侧倾,存在隐患。
2、绿艺公司
未及时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未整改);
日常未进行安全自查、自纠。
3、绿化公司
日常未进行安全自查、自纠(未整改);
植物园饭店灯笼(带电)挂树上,存在隐患。
4、银河公园
沿湖安全警示牌需增加。
5、海曲公园
未及时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未整改);
索道部分绳索老化,存在隐患。
6、工程公司
防汛、防火设施缺少。
7、植物园
配电箱上方树枝应及时修剪。
8、滨河公园
防汛、防火设施缺少。
三、整改要求
希望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以安全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抓好落实。进一步抓好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健全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8篇:安全生产督查记录
乡安全生产督查
记
录
本
2012年
安全生产督查记录
对单位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督(检查),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做好安全工作。
被检查(督查)单位签字:
年月日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目 标 责 任 书
第9篇:安全生产督查汇报
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的汇报
为贯彻落实市委第55次常委会和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精神,**办事处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察力度,加大《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逐步完善安全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市委第55次常委会和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精神
按照市委第55次常委会和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精神要求,办事处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条件,确保办事处安全形式稳定。
(一)稳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1、大力推进一般以上企业标准化达标工作。1-4月份,共对17家企业进行了初评,其中有两家企业进行了自评,并已备案及上报***。总体来看,上级部门确定的我办26家企业达标指标,目前已有4家企业达标,2家企业备案并上报济南市局,20家企业做了初评,总体情况良好。下一步,继续加快企业标准化达标进程,督促五家中介机构加强企业整改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对未达标的企业设定整改时限,对已符合达标条件的企业,督促落实自查自评报告,并抓紧时间备案
1 上报。
2、强力抓小微企业标准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意见》(章政发[2015]3号)和1月21日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市领导讲话精神,在努力推动一般以上企业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小微企业标准化建设。一是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分批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合理确定目标;二是召开小微企业标准化建设动员大会,提高企业负责人的重视,使之认识到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三是协调中介机构积极参与小微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争取签订协议,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4]17 号文)要求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重点对危化企业、冶金工贸领域、消防重点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持续开展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做到有条理,有目标,有计划,彻底梳理各类隐患,将隐患排细、排全、排透。安监所协调消防大队、派出所对危化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隐患进行细致的排查。出动人员80余人次,排查出安全隐患90余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75条,限期整改隐患15条,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春节前夕,办事处领导带队安委会成员单位对三家夜间生产的企业进行夜查,督促企业抓好夜间安全生产注意的事项,检查了企业夜间生产领导带班情况,值班
2 交接情况,员工上下班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委会在督促成员单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基础上,还多次聘请专家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指导、督查。一至四月份共对17家重点企业,聘请各行业的专家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取得较好的效果。
2、加强烟花爆竹管理,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行动工作
元月份,办事处安委会成员单位对辖区内七十六个村居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与村签订烟花爆竹安全责任书,专设安全员,加强村居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工作,办事处领导亲自指挥调度,协调公安、工商、安监、交管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章丘市安监局烟花爆竹工作的要求,从装配宣传车广泛宣传开始,到选址、照相、审核、报材料、市场销售管理等全过程把关,杜绝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违法违规现象,保证了我办烟花爆竹市场安全、规范、稳定。一至五月,安监所每月对办事处3家常年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要求及时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月26日,办事处安委会组织辖区内七十余家企业进行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导企业建立长期隐患自查机制,制定企业应急预案,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并组织应急消防演练,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情况已在安监所备案;3月23日,办事处聘
3 请安监局领导对辖区内25家规模企业,进行了安监综合监管系统录入工作培训,目前27家企业相关信息已录入完毕;4月15日,召开消防安全培训大会及部署会,请消防大队惠翔参谋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同时下发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4号令及办事处2015年消防工作要点和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办事处李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为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4月30日,在明鑫制药召开安全标准化交流会,会议总结了我街道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情况,传达近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各企业交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会及问题,加快安全标准化达标进程,推动达标进程中的安全隐患整治,促使企业尽快规范达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安监总局[2015]74 号)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文件精神的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分发到各个企业,并做到制度上墙,提高企业责任意识和应急管理能力;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在龙湖路、政府驻地、潘王路口悬挂宣传条幅,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
(四)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安全监管保障
一是开展智慧安监平台的使用,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目前27家企业相关信息已录入完毕,下一步继续推进安监平台的更新使用,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制度落实的动态监管,实现企业每天的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臵、安全员巡检情况的动态化管理;二是通过专家会诊企业,进行企业安全研判,1-4月份,共对17家重点企业,聘请各行业的专家进行隐
4 患排查,及时排除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三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和保障力量。4月份,办事处安监所人员配臵到位,由5名成员组成,同时配备执法车、照相机、电脑等设备,保障了安监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体系
(一)召开责任制落实专项会议,部署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办事处主任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负有监管责任的各部门负责人与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督促企业内部加强责任管理,从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到每一名员工也签订安全责任书。把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在实处。
(二)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结合我办实际,一是对各有关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进行了具体明确,明确了安监所、派出所、经发办、教育办等10个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各部门监管制度,各部门实行协调联动制度,加强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步调一致.5
第10篇: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琼建办
[2010]1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建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11号)和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琼安委办[2010]3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我厅立即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琼建质函[2010]76号),并迅速部署在全省建筑工程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各市县对本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按照要求检查的内容进行认真排查和督查。在各市、县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我厅于5月17—25日分三组对各市、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主要针对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取得施工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工程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工程监理单位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用电管理、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与防护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随机抽查项目41个,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共发出执法建议书36份,提出整改意见288条。检查组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项目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并对项目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度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通过检查,查找出并消除了项目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增强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促进了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
全省在此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共检查在建项目805项,建筑面积1183.19万平方米,下发整改通知426份,停工通知15份,提出整改意见1052条。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大多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次工作较为重视,制定了方案,下发了文件,并组织了检查。但有个别市、县对此次工作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不到位。在此,对于本次工作做得相对较好的海口市、琼海市住建局和洋浦建设规划土地局特此通报表扬。对于本次工作做得较差的三亚市、白沙县、琼中县、临高县住建局予以通报批评。
在本次督查中,对以下现场安全管理较好,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较为重视,安全防护措施基本落实的3个工程项目,给予全省通报表扬。
1.三亚福朋喜来登酒店
建设单位:三亚中港诚实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吴金元
监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总 监:曾毅
2.海南省西部中心医院病房(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儋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施工单位: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何焕广
监理单位:海南省顾问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潘再桥
3.新海航大厦
建设单位:海口新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阎洪浩
监理单位:深圳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吴昌模
对以下现场管理较差,存在着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的10个工程项目,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1.万宁市人民医院职工安置及经济适用房A栋
建设单位:万宁市人民医院
施工单位:万宁市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麦海雄
监理单位:海南航达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俞诗峰
2.琼中珉华百花苑
建设单位:海南泯华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海南卓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松
2 监理单位:海南佳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王艺梅
3.保亭七仙河畔公寓
建设单位:保亭福乐家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庆三江建设总公司
项目经理:李华新
监理单位:海南中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吴淑伟
4.白沙金凯大酒店
建设单位:凯达实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海南金盛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吴健勇
监理单位:海口鲁班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龙源兴
5.海南电网公司白沙供电局
建设单位:白沙县供电局
施工单位: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庄龙和
监理单位:贵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吴国民
6.琼中绿橙花花园
建设单位:海南新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黄衍冬
监理单位:海口鲁班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黄光彪
7.临高临城镇江北路街区改造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临高县基础建设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钟状
监理单位:海南航达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宋步荣
8.海南省东方市民族中学教职工经济适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海南省东方市民族中学
施工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谭维森
监理单位:海口百佳兴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 吉文军
9.文昌市民政局综合楼工程
建设单位:文昌市民政局
施工单位:文昌市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王坚
监理单位:海南新世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符毅
10.定安御景鸿·世纪雅居
建设单位:海南御景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衡阳市长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黄昌林
监理单位:海口鲁班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龙源兴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能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针对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采取事故防范措施,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差,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存在盲点;二是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缺乏强硬的手段措施,对有关方面起不到震慑作用;三是部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素质不高,未能熟练掌握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不胜任日益复杂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滞后。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项目建设单位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安全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招投标环节不规范,不及时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二是施工企业的安全工作基础薄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动性较差,仍存在人员不到位、资金不落实的现象,离“本质安全”的要求差距还很大;安全生产的一些长效机制如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不落实,实施效果不好;从业人员违章操作现象较严重,安全知识、意识、防范能力普遍较低,部分企业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技术管理、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安全管理工作不能适应企业规模发展的需要,难以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工序的安全监控。三是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对施工安全的监理职责,监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理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
今后,各地要在继续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活动,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力度。通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行动,重点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主体地位的认识。提高建筑安全监管队伍执法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加强对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单位督查指导,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个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可能酿成事故的重大隐患。
(二)认真组织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促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深度自查工作,针对本次检查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要检查工程各方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对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脚手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
(三)加大执法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严厉查处未办理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责任主体;二是严厉查处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或以上证件不合格的;三是严厉查处拒不执行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停工整改的行为和责任主体;四是严厉查处监理单
5 位和监理人员不履行监理职责,对安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查处一批不负责任的监理人员和单位。
(四)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员,做到安全责任到人、到岗,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开展对所属工程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分析、分类、区别对待,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要立即停工,坚决整改到位。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七日
第11篇: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大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督查通报
2011年6月日第1期
关于对部分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通报
2011年5月至6月,大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专班对部分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集中排查,现将排查情况及存在问题通报如下:
一、湖北省科隆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6月16日,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对科隆公司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其存在问题如下:
1、刘家湾采矿点:一是矿长、安全员无安全资格证书;二是未制定副矿长、矿点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未制定掘进、机电、机电车辆等作业规程;四是未健全领导入井带班制度、职业病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入井检身登记制度、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及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五是入井登记只登记至6月2日;六是接触粉尘接触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七是未落实井内与井 1
外相关通讯器材。
2、陡滩采矿点:存在问题与刘家湾采矿点相同,另安全
培训、爆破作业、隐患整改等记录档案不规范。
3、毛头山采矿点:一是作业现场为设置安全警示标牌;
二是施工现场无设计图纸。
以上问题要求6月18日前整改到位。
二、来凤县孚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6月7日,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对孚瑞公司老
板沟矿点进行隐患排查,其存在问题如下:
1、公司相关证照资料汇编未报镇安委会备案;
2、矿点相关职责、制度、规程未公示上墙;
3、通风局扇安装位置不符合规程规定;
4、过溶洞断面采用的支撑未填实;
5、有漏风现象,溶洞为采取封闭措施;
6、存在与设计图纸要求无关的掘进工程。
以上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三、来凤县沙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6月13日,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对沙坪煤矿进
行隐患排查,其存在问题如下:
1、瓦斯监测6月9日至12日为无领导签字;
2、班前会议未落实;
3、隐患排查未开展;
4、矿领导带班制度没有认真落实;
5、“一炮三检”及入井检身均不符合要求;
6、测风工作未按规定开展;
7、电缆悬挂不规范;
8、入井作业人员未佩戴自救器;
9、部分平洞支撑未画拱;
10、通风行人上山通道与首采区无联系;
11、东翼运输大巷支撑不符合要求;
12、第二采区存在采煤嫌疑;
13、消防设备配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炸药库梯步无
护栏安全防范措施。
以上问题要求6月15日前整改到位。
四、来凤县锦荣升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6月16日,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对锦荣升矿业
进行隐患排查,其存在问题如下:
1、小溪口采石厂:一是开采方式不符合露天开采安全规
定,严禁“一面墙”开采;二是挖机、铲车及其他运输车辆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牌。
2、玉光坪采石厂:一是坡面浮石为清理干净;二是挖机、铲车及其他运输车辆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牌;三是
3名工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以上问题要求6月18日前整改到位。
五、来凤县创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5月10日,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对创鑫矿业进
行隐患排查,其存在问题如下:
1、未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器材;
2、厂内电路铺设部分裸露在外,不符合规定,存在安全
隐患;
3、厂内存在“三合一”(吃饭、住宿、作业)作业场所。
以上问题要求5月20日前整改到位。
六、来凤县鼎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5月28日,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对鼎丰食品进
行隐患排查,其存在问题如下:
1、排放氨液、氨气时存在安全隐患;
2、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3、公司消防设施配备不全。
以上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希望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
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以6月安全生产活动月开展为契机,按照大安发„2011‟5号文件要求,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抓好落实。各安全会成员
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跟踪检查和指导工作。
主题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通报
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县政府赵昌清副县长 县安监局 发:镇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单位镇各重点企业 大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6月日
第12篇:安全生产督查报告
五工台镇“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报告
镇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镇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五一节假日期间各村、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镇督查室会同经济办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1、各企业均能积极配合本次督查工作,能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2、云龙油脂厂、云龙轧花厂、银丰轧花厂、祥和油脂厂、新浙轧花厂、众鑫油脂厂六家企业停产中,但都有专人值班。
三、存在的问题
1、兴隆建材厂:有些电箱没有门,安全通道无明显标志,临时用电不规范,灭火器干粉不足,压力不够,生产车间无安全生产探作规程,在生产车间停放电焊机;
2、淀粉厂:电动机传动部未安装防护罩;
3、中亚棉纺厂:工作人员在车间未戴口罩,灭火器不能正常使用,车间没有消防水带,且消防处有大量堆积物,消防通道不畅,有存货堆积,配电箱粉尘较多;
4、博鸿塑料公司:切割机在生产车间施工,喷灯放在生产车间;
5、金太阳幼儿园:灭火器数量不够,安全出口无标识;
6、五工台镇中心幼儿园:安全出口无标识,灭火器数量不够,个别灭火器压力不够;
7、五工台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无灭火器。
四、督查评价
根据督查情况评分顺序为:淀粉厂、五工台镇中心小学、博鸿塑料公司、金太阳幼儿园、五工台镇中心幼儿园、中亚棉纺厂、兴隆建材厂、(云龙油脂厂、云龙轧花厂、银丰轧花厂、祥和油脂厂、新浙轧花厂、众鑫油脂厂停产中)。
五工台镇经济办、督查室
2011年4月30日
第13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汇报材料
淮南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淮南市人民政府(2015年2月9日)
省政府安委会第七督查组各位领导:
根据要求,现将我市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深刻吸取去年东方煤矿“8·19”等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生产从零开始,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截至1月31日,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62起,死亡8人,按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统计口径,各项指标均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以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一是高规格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月8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市长主持,市委书记作讲话,市人大、市政协一把手和所有市委常委、副市长均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xxx省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组织排查薄弱环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市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1月19日和21日,市委书记沈强分别对首创水务、中燃公司和济祁高速
1 淮南段建设工地安全进行检查。1月20日,王宏市长检查了实验中学新校区、安理大新校区和中央公园施工现场安全情况。1月5日和2月2日,许承通副市长分别了检查了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烟花爆竹仓库、德邦化工公司。其他副市长也分别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分管行业的安全督查检查。
三是认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了《淮南市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淮安办„2015‟17号),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方位、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6个督查组,对全部县区和所有工业园区、开发区开展督查。在第一轮以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消防安全为重点的督查中,共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117处,均进行了通报,对构成重大安全隐患,将挂牌督办。目前第二轮督查正在进行之中。
四是强化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淮办秘„2014‟45号)和《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淮府办„2014‟54号),市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紧急通知》(淮安„2015‟1号),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淮安办„2015‟10号),对人员密集场所、商
2 贸、交通、化工、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安全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情况
一是全面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我市积极宣贯,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和企业认真学习,2014年12月18日,在安理大统一举办了全市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业务科室负责人新法学习培训班,免费发放资料。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组织专家分赴各县区对县区各乡镇、部门开展新法培训,做到了新法宣贯全覆盖。
二是严格执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安监局制定了年度执法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实行“编制执法计划-确定被检查单位-制定具体执法方案-实施现场检查-处理处罚-跟踪督办-结案归档”的闭合执法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四、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情况 一是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长效机制。2014年10月17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党政同责实施意见(淮办秘„2014‟42号),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把纪检、组织部门纳入安委会成员单位范围,明确必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安全隐患治理督办、安全生产年度述职、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安全生产问责、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6项制度。
二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今年一号文件即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办字„2015‟1号),从明
3 确属地监管责任,细化行业监管责任入手,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以属地监管为主。《意见》明确规定,县区政府对本区域内包括央企、省企和市属企业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
谁审批谁负责。实施行政审批的部门对所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的事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
进一步明确31家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三定方案,厘清行业监管权责,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常委会和常务会议,对31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明确了安全监管职责。
三是党政同签安全生产责任书。1月8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沈强、市长王宏和11个县区(含工业园区)、31个市有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这是淮南市历史上的首次。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也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均做到了党政同签安全生产责任书。
五、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交通:元月份以来,先后开展了“守护平安—冬季行动”、农村地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统一行动、全市春运安全生产
4 检查、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等安全活动。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76725起,其中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351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120起,行政拘留29人,刑事拘留17人。
化工: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15年度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安监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冬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春节前危险化学品、医药及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了检查计划和方案,确定了重点检查内容,并邀请相关专家,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共检查了危险化学品、医药及化工企业11家。共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36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现场处置决定书1份。
消防:先后开展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消防安全活动,强化工作调度、协同作战、工作督办、宣传培训、安全教育、专业训练、指挥决策、责任落实等8个方面工作部署。全市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895家,发现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341处,临时查封5家,责令“三停”6家,拘留2人。
烟花爆竹: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专项检查、烟花爆竹打非清查专项行动等。共清查零售网点240家,排查非法储存可疑场所19处,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92处,查处非法销售点6个、非法储存点3个、非法运输案件2起,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4997件,行政拘留1人,警告8人。
5 非煤矿山:开展了非煤矿山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打击谢家集、八公山区和大通区上窑镇非法开采山石行为,采取主要路口设置水泥障碍墩、利用平安城市视频探头对主要路口监控和加强巡查检查等措施。1月16日,在大通区上窑镇开展的沿山清查活动中,搜缴自制炸药9公斤,电雷管22枚,起爆器1个,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
建筑施工:以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情况等为重点内容,开展了冬季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共检查26项工程,建筑面积约210万㎡,涉及施工单位21家,监理单位12家,通过检查,查出安全隐患182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0份。
民爆:经信部门认真落实民爆行业行业监管责任,同舜泰化工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按照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信部《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深化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治行动,落实每月一次的日常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制度,并邀请安理大专家参与,加强对民爆生产企业的监管,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0处。公安部门开展了涉爆物品大清查活动,收缴炸药16.9公斤、雷管15052枚。
特种设备:先后开展了“两节、两会”期间专项执法打假行动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两个专项检查。共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执法65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发现安全隐患4处,消除安全隐患4处,立案处罚5家,罚款金额20
6 余万元。
农机渔船:农机管理部门年初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恶劣天气条件下及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2个督查组对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查处安全隐患2处,查处非法违法行为13人次。渔政管理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渔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入冬以来在淮河流域及高塘湖开展了多次冬季安全生产巡查,针对救生衣的使用及冬季防火进行了宣传教育。
油气管线:发展改革、建设、安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继续深化油气管线安全专项治理,对危害天然气怀远-淮南支线的大通区外窑村5处非法码头进行了拆除,对中建四局六公司挖穿燃气中压管线行为行政处罚5万元。组织检查组,对中燃公司、中润热力公司、淮矿瓦斯气公司、安瑞升燃气公司、安国液化气公司、中油洁能公司等燃气、热力、瓦斯气企业开展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0份,查处无证、倒罐经营液化气违法行为10起。2014年市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45处占压燃气管道重大安全隐患目前全部整治完毕。
涉氨涉氯、旅游、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也都积极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保障我市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七、安全生产暗访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暗访制度。2014年10月市安监局建立了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并严格实施,要求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按规定统计填写《安全
7 生产暗查暗访情况统计表》并上报。2015年,我市要求所有县区和行业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方式的检查要达到检查总次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二是积极开展暗查暗访活动。1月15日、19日、26日,我市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烟花爆竹、涉爆粉尘、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开展了春节前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邀请市主流媒体记者参与,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曝光,制作了督查工作记录,督查组成员、被督查企业负责人和辖区政府负责人均签字确认检查内容,市安委会办公室发文进行了通报,《淮南日报》和市电视台进行报道。市领导还积极带头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活动,分管安全的许承通副市长制定了2015年督查工作计划,要求自己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暗访督查活动。
当前正值春节前后这一安全生产特殊和重要时期,我们将按照省督查组意见,牢记东方煤矿事故血的教训,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责任,从狠抓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烟花爆竹、化工、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入手,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14篇:国务院大督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国务院大督查全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自查报告
市安监局 2018年8月1日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决策部署,始终牢牢扭住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在全市不断强化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
一、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安委办职能,协调督导市、乡、村、部门全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发放学习资料、聘请专家授课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并按照《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调整了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市委书记任安委会第一主任,市长任安委会主任。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要求,党政一把手带头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工作实行每月一调动,半年一考评。同时,明确各级党政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市、乡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部落实行政一把手担任安委会主任,市、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带
队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排查隐患,落实责任,防范事故,共同肩负起“为政一方,保一方平安”的工作责任。
二、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情况
一是持续不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安监、公安交警、消防、住建、质监、教体、卫生、环保、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等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确保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在危险化学品方面,我局召开了危险化学品行业隐患排查动员会,4个执法中队分片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对17家存在安全隐患的成品油经营、储存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7家整改不到位和隐患较大的加油站进行了处罚。对全市1528辆危货运输车辆逐一进行核查验收,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责令立即停用。在烟花爆竹方面,市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社与各乡镇办事处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地毯式排查,共出动3800余人次,查获土地雷、礼花弹、无证无标示土鞭2110箱。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窝点1个,非法经营和储存窝点7个,追究法律责任2人,行政拘留非法经营、燃放人员65人,有效避免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消防安全方面,公安、质监、住建、城管、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对181家大型商场、学校、网吧、医院、宾馆、2
洗浴中心、养老院、幼儿园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对16家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清理疏散通道,备齐灭火器材,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市交警大队加大对城区交通路口、国省道危险路段的检查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监控。认真开展涉牌涉证、酒后驾驶、旅游车辆、校车、大型客车等重点车辆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在建筑施工方面,市住建局加大对无证无照、非法施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施工企业进行了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大检查,对2个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单位,责令停业整顿,立即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二是编制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我局从实际出发,在认真征求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现有机构与职能相统
一、部门“三定方案”和职能相统
一、职能和责任相统
一、明责与追责相统一的原则,形成了《任丘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草案),现已报市委、市政府审议。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
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和标准化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为手段,通过开展讲座、培训、典型带动、督促检查等形式,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了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班组和每一个岗位。在528家重点企业中广泛开展第五轮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使企业以向社会、向员工、向政府承诺的形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引领企业规范安全管理,实现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组织机构、安全管理、报告制度五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信访、维稳、环保等多项工作压力较大,使得有的乡镇、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摆布上忽冷忽热、忽松忽紧,甚至有个别乡镇、部门口头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骨子里麻痹大意、心存侥幸。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一些企业负责人重生产轻安全的观念,仍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大多数企业都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然而制度制定后仅仅停留在文字上或挂在墙上,应付检查,没有切实按照所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去开展相应的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调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大组织协调督导力度,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部建立台账,落实整改监管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改动态“清零”。保持行政执法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做好暑期汛期重点行业领域工作,针对当前各行各业进入生产经 4
营活动繁忙和暑期汛期高温高湿、暴风雷雨天气增多的特点,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加强人流、物流、车流的安全管控,抓好旅游出行、防火安全,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同时,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15篇:分公司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活动工作总结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XX分公司 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活动工作总结
按照省公司下发《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XX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并以此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努力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XX分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XX分公司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活动实施方案》,对公司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大督查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成立了由公司领导班子为主要负责人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公司百日大检查、大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各基层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认真研究并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大检查、大督查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公司全面发动起来的基础上,落实本次专项活动的领导责任制。公司加强督促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各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各自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并分级分层落实督查检查职责。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无事故发生。
二、加大宣传,强化意识。
活动开展以来,XX分公司努力营造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整改隐患、预防事故的良好氛围,不断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利用各种学习教育阵地,在公司机关及各基层单位悬挂横幅、设立主题板报、张贴宣传画,在电子显示屏上发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不断将本次活动引向深入。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自查活动的紧急通知》(豫交办明电„2012‟29号)要求,XX分公司加大了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一是重点抓好收费亭,票管、保险柜、现金等管理及钱箱交接情况的检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二是确保安全用电,加强对电源线路和用电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力度,及时更换过期的灭火器;四是做好车辆安全工作,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要求机动车辆驾驶员遵章守法,加强对车质车况、落实“三检”制度和驾驶员状态的检查。
由于部署周密、措施到位,截止到目前,XX分公司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下一阶段,按照省公司有关百日大检查、大督查活动的具体要求以及XX分公司百日大检查、大督查活动实施方案内容,XX分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本活动工作的检查、督查力度,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做到整治不留后患。二是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大督查工作深入到每个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做到排查不留死角,确保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收到实效。
XX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第16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查情况(推荐)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查情况
报 告
根据县办发[2012]3号文件要求,2012年2月24至3月3日我督查组对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等19个安全生产专业办公室和城管办(城市燃气)第一季度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查、看、听、访”等形式开展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重点督查内容
严格按照县办发[2012]3号文件要求,主要对2012年2月19日全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及中共道真自治县委、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实施意见》(县发[2012]16号)文件精神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抽查),重点是各安全生产专业办公室会议贯彻情况,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制定情况,百日隐患清剿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情况,“安全第一主题活动周”的方案制定情况开展了检查。通过对大排查大整治资料、表册、工作图片、隐患台账及整改落实等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走过场、搞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常规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对2012年1月13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1月18日全县第一季度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国发[2011]40号文件的学习情况;《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紧急通知的通知》(道府办发电[2011]70号文件落实情况;2012年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情况;2012年安全生产意见及领导包保情况;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等开展检查,同时对安全培训、宣传及“打非”工作(道府办发[2011]49号)文件执行情况开展了督查。
(三)交办督办工作完成情况
主要对2011年第四季度安全检查中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督查整改的情况进行了督查。
(四)安全生产专业办工作开展情况
1、上下一心,全民动员,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按照县办发电[2012]3号文件要求,通过对各专业办安全生产情况的督查,总体上安全生产各专业办及安全生产工作部门都深刻吸取了我县“2.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惨重教训,认真总结,举一反三,全面贯彻落实了2012年2月19日全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认真按照(县发[2012]16号)文件要求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开展了安全生产的大排查大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将我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营造了上下一心,全民抓安全的良好氛围,确保了政令畅通。
2、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暗访干部等形式对各安全专业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大部分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管对象情况清、底子明,对“重、难、险、急”情况做到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有条不絮的开展安全大排查工作。如县交通局在对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时,根据路段危险性和车辆流通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治理方案并进行了实施;县交警大队通过路检路查、驾驶员培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整治“三超一疲劳”,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县水利局分三个组对全县小水电、水利工程开展拉网式排查和隐患清剿。同时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各专业办公室注重实效,如县安监局烟花爆竹安全专业办公室在对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时,在平模、三桥查处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私设库房)三起,总量达250箱之多。按期整改桃园三个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等,在这次大排查大整治中取得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安全监管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基础性工作差,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不够。如督查组对供电局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时,基本上无安全生产资料,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能提供其相关资料;对县气象局进行检查时,资料缺项多达14项,基本上无大排查大整治资料。(督查中各单位具体存在问题附后)
(二)部分安全监管重点行业(城市燃气安全)存在监管、指导“真空”。2012年2月28日我组还对城管办城市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检查,城管办对我县两家城市燃气企业只开展了常规检查,对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会议精神不了解,只是做了常规性工作,对两个安全生产重要会议无传达安排部署情况,未按要求制定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和百日隐患清剿专项行动方案,同时对安委办制定的《道真自治县2012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督查表》中基本无内容体现。通过城管办工作人员介绍:一是原城建局和城管局合并后,城市燃气安全和城市建筑安全合并为同一专业办,后来成立城管办,人、财、物独立,城市燃气安全除市城管部门指导外,脱离县安委办领导和指导,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和文件县政府、县安委办没有通知和传达,住建局也不传达相关安全会议及文件精神,致使城市燃气成了“几不管”;二是城市燃气行政执法主体属住建局,监管执法不便。
(三)加油站隐患排查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我县城区三家加油站在近两年前就纳入搬迁计划,至今未实施,在安全监管中要求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时都以搬迁为由,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和安装HNA阻隔防爆系统至今未落实。特别是二号路利民加油站,安全基础条件差,管理不到位,该路段车流人流较大,安全隐患较为严重。
四、工作建议
(一)加大督查力度,继续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安全隐患百日清剿行动,有效预防安全生产工作走过场、搞形式、一阵风和斧头蛇尾现象,切实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扎实,上台阶,上水平。
(二)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实现监管关口前移,理顺安全监管机制体制,彻底扭转我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特别是客运“三超一疲劳”的治理)。
(三)强化部分安全监管单位人员调配,力保工作装备投入,尽最大努力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和运行。
(四)建议将城市燃气单独设立安全专业办,便于日常监管指导。
(五)建议政府督促相关单位,尽早实施我县城区三家加油站搬迁工作或强制安装HNA阻隔防爆系统。
(六)建议县安委办加大对各专业办安全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
(七)建议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第一阶段开展较好的水利、教育予以表杨,对工作开展较差的供电局、气象局予以通报。
安全生产督察组 二0一二年三月三日
各专业办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县交警大队
1、无2012年1月13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无国发[2011]40号文件学习记录。
3、未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查处的安全隐患未进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
4、无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5、未落实领导包保责任。
二、县质监局
1、无国发[2011]40号文件学习记录。
2、未对监管行业签订2012年安全生产责任状。
3、无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4、未落实领导包保责任。
5、无2012年2月21日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6、未对监管行业开展安全培训(2012年度)。
三、县供电局
1、无2012年1月13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无国发[2011]40号文件学习记录。
3、未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查处的安全隐患未对进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
4、无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5、未落实领导包保责任。
6、未对监管行业签订2012年安全生产责任状。
7、无2012年2月21日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8、未对监管行业开展安全培训(2012年度)。
9、未按《道府办发[2011]49号要求,落实“打非”工作。
10、无2012年1月18日第一季度安全生产联系会会议记录。
11、经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未落实整改记录。
12、无2012年2月19日安全生产紧急会会议记录。
四、县农牧局
1、无国发[2011]40号文件学习记录。
2、未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查处的安全隐患未对进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
3、未制定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五、县住建局
1、未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查处的安全隐患未对进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
2、未制定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3、未落实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任务(玉溪镇黔北明珠工程项目部、隆兴镇廉租房建筑工地、桃园乡烟叶站建筑工地、大矸镇道真县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隐患)。
六、县教育局
1、未落实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任务(贝贝幼儿园、阳溪中心幼儿园、新苗幼儿园、中信幼儿园、综坪幼儿园、槐坪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未入学,教育局要求上述幼儿园整改合格后入学)。
七、文广局
1、2012年1月13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无记录和2月21日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记录。
2、未制定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落实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
八、县林业局
1、无2012年1月13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无2012年2月21日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3、未落实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督查整改任务(上坝民顺细木板加工厂存在安全隐患)。
九、县交通局
无第一季度安全大检查方案。
十、县气象局
1、无2012年1月13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无国发[2011]40号文件学习记录。
3、未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查处的安全隐患未对进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
4、无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5、未落实领导包保责任。
6、未对监管行业签订2012年安全生产责任状。
7、无2012年2月21日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8、未对全县炮点开展安全培训(2012年度)。
9、未按《道府办发[2011]49号要求,落实“打非”工作。
10、无2012年1月18日第一季度安全生产联系会会议记录,未制定第一季度安全大检查方案、无检查记录和小结。
11、无2012年2月19日安全生产紧急会会议记录。
12、未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和百日隐患清剿行到方案。
十一、县国土局
1、未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2、对(道府办发[2011]49号文件无工作开展情况。 十
二、县水利局
对大排查大整治查处的隐患还未按要求建立隐患登记台账。十
三、经贸局
1、未按要求建立隐患登记台账。
2、未制定大排查、大排查工作方案。
3、未制定百日隐患清剿行动方案。
4、未对监管行业开展安全培训。 十
四、县消防大队
1、无安全隐患清剿专项行动方案。
2、无国法[2011]40号文件学习情况。
3、未按要求建立隐患登记台账。十
五、县公安局(民爆物品专业办)
1、无国法[2011]40号文件学习情况。
2、未按要求建立隐患登记台账。
3、未签订2012年安全责任状。 十
六、县总工会
1、无国发[2011]40号文件学习情况。
2、未按要求建立隐患登记台账。
3、未制定百日隐患清剿行动方案。
4、未制定安全大检查方案。 十
七、县安监局
1、煤矿安全专业办大排查大整治方案不完善。
2、非煤矿专业办未签订2012年非矿山安全责任状
3、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专业办无2011年度“打非”方案。
第17篇:我县安全生产督查总结(情况汇报)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汇报
根据88号《关于在“七城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精神,县旅游安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工作,成效显著,旅游安委会的作法是:
一、领导重视,专班落实
县旅游局高度重视全县旅游行业的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县办[201]2号文件精神,在10月18日的局务会上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为副组长,县旅游安委会成员志为成员的“七城会”期间安全督查工作专班,制定了全县旅游行业“七城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全面负责全县旅游行业“七城会”期间安全督查工作。
二、广泛宣传,全体参与
安全无小事,只有人人参与,全面提高旅游行业全员安全意识,才能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旅游局党组会后,按照会议精神迅速通知了全县的星级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旅游企事业单位,并要求各游企事业单位要召开会议,让“七城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到每一个员工。同时,县旅游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传达了全县会议精神,作为旅游行业的一员,真正做到了让百日安全督查工作人人皆知。
三、行动迅速,措施有力
(一)扎实搞好行业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在同志的带领下,深入到等景区和星级宾馆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并就“七城会”期间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要求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严格建立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及时向县旅游局报送相关资料。
(二)切实做好“国庆“、“七城会”假日、节庆期间的安全工作。一是及时指导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全面搞好旅游接待工作、旅游安全值班等工作,并要求各单位向县局报送了值班人员表,加强安了安全监管防范。二是派两同志分赴等重点景区专项督查安全工作。
(三)对旅游行业的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是提高景区建设中施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在施工处、口设立安全提示牌警示行人、游人、车辆注意安全。县旅游局给这管理委员会已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10月22日前全面整改到位。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旅游安委会一定按照县安委会的要求,全面加强全县旅游行业的安全监管,扎扎实实的把“会”期间安全督查工作推向深入,抓出成效。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第18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南方电网公司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相关部署和要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南网方略统领全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1号令,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紧紧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推动“隐患治理年”工作的扎实开展,促进责任传递、措施落实,遏制人身伤亡事故、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发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人身、电网、设备安全,实现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对本部门经行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自查。
通过自查使我们部门人员进一步认识“两票三制”的重要性,加强了部门人员安全管理。针对我们工作中能出现的人身事故进行了分析,使人人能够清除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所能出现的人身事故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在实际工作中部门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的规章制度,并能够对站所在执行“两票三制”过程中能起到监督指导的作用。
同时针对近期部门事故学习情况进行了落实。部门人员能对事故认真反思,能够了解事故相关情况,并从自身岗位
制定防范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自查,进一步落实部门人员安全责任传递机制的建设和情况,使部门人员清楚了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到位标准;使部门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并按照到位标准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通过“三种人”考试,认定了部门内“三种人”资格。安全教育培训是有效开展起来,充分发挥专业部门的先导作用和专业优势,开展了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落实。
在特殊时期,对防汛、防震等防自然灾害措施情况进行了落实。制定了防汛、防震等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尽量的完善、具有可操作性。
公司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和离岗半年人员上岗前的考核;年度安规考试十分具有针对性,并严格执行。
针对督查的重点,调度所细致查找隐患,对查到的问题,能治理的立即治理,一时消除不掉的,经行了认真分析其风险,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在控可控,切实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部门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隐患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调度室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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