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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公务员工作总结(共6篇)

作者:hong870807 | 发布时间:2020-07-15 07:06:3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招录公务员工作纪实

招录公务员工作纪实

昨天,来自八方的革命者曾经在这片红土征战;今天,怀抱理想的人才竞逐又在这里上演。科学完备的招录机制,阳光公正的选贤程序,为有志青年搭建了放飞的平台,巴中迎来了人才的大会聚。优化的队伍结构,优良的人才环境,为加快发展增添了后劲。

热点关注 招录考验公正

机关人员结构老化,县乡人才出现断档,部门空编亟待补员。近年来,我市陆续加公务员招考力度,由此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首选,既反映了广大青年对公务员职位的向往,但也面临激烈的竞争压力。据统计,三年来,全市共招录各类公务员982名,报名应考者达15300人,竞争职位比例为1:15.5,仅2008年全市招录348名公务员的公告点击量就突破4.5万次。而2009年招录巴州区乡镇机关综合管理(2)5名职位,报考者912人,比例高达1:183,成为建市以来公招报考比例之最。

报考公务员热,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更考验着招录机关的公正度和社会公信力。然而,招录工作量大,程序复杂,涉及部门协同等诸多事宜,稍有不周就会出现问题。2007年,在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中,因体检部门把关不严致考生张某身高不达标被录取,经群众举报查实后,穿了半年警服的她还是取消了录用。为此,招录机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防微杜渐思考对策。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袁闻聪在招录公务员联席会上慷慨陈词:巴中贫困落后,人才匮乏,选好用好党政人才资源,是加快区域发展的重要举措。招录工作做不实,失去的不仅是招贤纳才的机会,中伤的更是莘莘学子的情感,损害的必是党和政府的声誉,必须大刀阔斧改革不合适宜的机制办法,确保考生公正竞逐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机制创新 方法科学高效

机制不良、方法落后是制约公考公正性的根源,而面试和体检环节最容易发生违规行为。出奇招,克顽疾,新机制、新举措随之应运而生。

2007年9月,出台《xx市人事考试诚信记录与管理办法》和《xx市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举措,为人事考试公正安全构筑了“防腐墙”;

2007年10月,常年聘请12名社会各界人事工作监督员,以提高招录工作的透明度,为人事考试公平公正铺设了“监控网”;

2008年11月,确定两家以上定点体检医院,把20名副主任以上医师纳入专家库管理并随机确定,避免“独家经营”,为人事体检的科学客观安装了“保险箱”;

2009年9月,再次培训面试考官55名,将面试考官数量扩大到200人,范围延伸到市、县(区)部门行业,为人事考试面试的公正评判设置了“天平称”;

2009年11月,全市公招190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面试当日,现场差额考官20%随机抽选主考、评委和计分、计时、监督考务组别。机制无情,一些资深评委当即“下课”,而7名新评委当选主考。同时,采用程式化方式确定考生面试序号,事半功倍;

2010年3月,在招录2009年度公务员面试工作中,取消事先确定引领人员的做法,在落选的评委中随机再抽选引领员,全面堵塞了漏洞,令在场人员称奇。

努力打造“阳光考务”,依托互联网搭建服务平台,实现了招考政策、录用计划、报考条件、招录程序及录用结果等信息的快捷传递,提高了服务效率。针对广大考生十分关注面试成绩和职位总排名的发布情况,及时开发出统计计分平台,依照面试计分规则与方法,设计了输入原始数据(评分)后自动计算的一系列程序,面试结束即可当场公布考生成绩,当天网络发布考生总成绩与职位排名公告,达到了计算精确,公开及时,高度透明,避免疑虑的效果。

阳光运行 赢得广泛共鸣

从摒弃传统的评判方式到建立科学的管理办法;从落实岗位责任到完善监督机制,阳光运行,为考生打开了翱翔的天空,一大批外地人才落户巴中,为加快老区发展注入了活力。

来自广东xx,毕业于xx师范大学,曾供职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的潘剑委,可谓少年得志,但他不满足于优越的工作生活,立志从警,时值去年招录人民警察,他通过媒体了解到巴中独特的人文风情,毅然报名应考并以优异成绩录取到巴州分局。他说:“公考圆梦了我的理想,也将夙愿我的爱情”。在新警培训期间,他发挥文艺特长,承办板报,创作诗歌,编排节目,受到大家一致好评。

2008年公考到xx市规划和建设局从事文秘工作的殷初阳,以其优良的自身素质和超凡的组织才能,曾担任新录用公务员培训班班长,他力戒浮躁,全身心钻研本职业务,先后完成了《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城市发展的高度》、《领导干部要有群众意识》等多个课题研究,建树明显,好评有嘉。可塑之材,自当培养。去年9月,他又公考到市委组织部工作,谈起公务员招录他感激道:“公招给我实现就业的机会,岗位给我施展才华的舞台,我的信念是奉献巴中发展。”

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随便失去一个人才,更不让一名考生因操作不当而心存怨念是招录机关的工作底线。2010年4月,报考2009年度森林警察的考生刘易,先后两次对测量身高指标提出异议,鉴于考生品学兼优,人事部门会同市纪委,协调市委政法委、市林业局到指定医院对其进行了第三次复查,当会检医生和监督人员一致认定其为合格时,考生一家人噙满了感激的泪花。而日前,拟录用警察身份的毛某和石某由于向招录机关提供个人虚假信息,经公示查实后迅即取消了录用资格,有效维护了公平正义。对此,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晓春深情地说:“这两年,人事部门创新招录机制,严格规范操作,社会反映公招方面的问题少了,应该总结,大力宣传!”

(张学金)

第2篇:【招录公告】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招录公告】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预计在2014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预计在11月底。详情考生参考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时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比较固定。从2002年起,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已经基本固定: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周末或12月的第一个周末。早准备,赢国考!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4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6日至199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201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应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13年10月15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

中国政府网(http://.cn)

新华网(http://)

中国网(http://.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cn)

搜狐网(http://)

中华网(http://)

中国教育在线(http://)

第3篇:河北公务员招录公告

2015年河北公务员招录公告

2015-03-09 09:35:22 字号:小 | 中 | 大 推荐资料 河北公务员考试全套辅导资料

友情提示:笔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建议考生可参考河北公务员考试全套辅导资料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备考。

河北省2015年度招录公务员

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为省、市、县、乡机关联合招考录用4857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录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的范围、对象

1、全日制高等院校2015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地)的其他人员(户籍以2015年3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在招录范围。

(二)招录的一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0日至1997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5年7月底前毕业的毕业生);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录职位具体条件要求);

9、各级机关历年招录的有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除外),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截止到2015年3月10日),可报考符合招录条件的上级机关。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另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回避关系是指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三)部分职位的特殊招录条件和相关说明

1、报考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监狱、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身体条件要求: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须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0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者,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10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监狱、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5年3月10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者,以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10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监狱、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的,除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外,还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比如: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特别提示: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需参加报考职位所在设区市组织的体能测评合格后方可报考。

2、报考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身体条件: 参照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监狱、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和身体条件执行。

3、关于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有关证书要求: 报考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中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报考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或B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类人员报考的,可在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民族自治县报考。

4、关于招录职位中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5、关于招录职位中定向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5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2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2012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3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4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人员。

三、招录的程序

(一)发布招录公告

3月10日前,在河北党建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招录公告》、《考试大纲》,公布招录的部门、职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等信息。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在本市相关媒体和网站发布有关信息,其使用的网址分别为:

河北党建网(http://www.xiexiebang.com(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即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淄博市公务员招考职位中所列的定向考录职位,仅限我省及我市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报。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区县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

报考市劳教所各职位的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后进行现场目测和现场资格初审。由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大学专科报考者)、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以及《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和《目测项目及有关内容审核表》(后四项从附件十二下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目测地点:淄博市森林公安局三楼会议室(张店区金晶大道东一街4号,市交通银行北邻)。目测时间:2012年3月1日至3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其中,3月5日下午截止时间为16:00)。参加现场目测者不得由他人代办。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负责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如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2年3月2日9:00-3月7日16:00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2年3月19日9:00-3月23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淄博市范围内的其它职位。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2年3月1日-3月5日到淄博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淄博市政府第二综合办公楼324房间)现场办理确认减免费用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淄博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需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需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我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项目的人员,还需出具聘用单位与本人签署的《聘用合同》和区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3月1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市级机关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淄博市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与省同步进行。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笔试时间为3月24日。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暂定5月18日开始,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淄博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省垂直管理系统市以下机关招考的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下由单位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市直部门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淄博市各机关、单位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

七、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秩序等违规行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2791828

监督电话:0533-3182064 附件:

1、2012年淄博市市直机关招考职位表

2、2012年淄博市区县、乡镇机关招考职位表

3、2012年淄博市劳教所招考职位表

4、2012年淄博市参照管理单位招考职位表

5、2012年淄博市地税系统招考职位表

6、2012年淄博市检察院系统招考职位表

7、2012年淄博市法院系统招考职位表

8、2012年淄博市考录公务员各职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本、专科)

9、2012年淄博市考录公务员各职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研究生)

10、2012年淄博市考录公务员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

11、淄博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12、2012年报考淄博市公务员所需材料下载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第6篇: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安排,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也会在2017年10月份启动,备考之事必须提上日程。为帮助广大考生快速了解国考、顺利备考,湖南华图教育对历年国考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并且会第一时间发布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为广大考生的国考之路保驾护航!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预计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中旬,预计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下旬。

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同时,为了能让更多的考生轻松获取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公告信息,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链接公布如下:

>>最新链接: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 预计2017年10月中旬公布)

>>研读参考: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

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左右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16年10月14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www.xiexiebang.com/2017)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www.xiexiebang.com)或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http://www.xiexiebang.com)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6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6年10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6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6年11月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1月21日10:00至27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文化部、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全国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和相关招录部门网站查询。

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7日。具体安排为:

11月27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1月27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6:00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6:00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报考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等部门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7年1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站查询。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和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同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

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部分招录机关会根据职位特点设置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统一公布。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可到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用职位名称、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安排,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也会在2017年10月份启动,备考之事必须提上日程。为帮助广大考生快速了解国考、顺利备考,湖南华图教育对历年国考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并且会第一时间发布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为广大考生的国考之路保驾护航!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祝您考试顺利!

2021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招录计划

在全县新招录公务员见面会上的讲话

招录调研报告

渔政公务员工作总结(共12篇)

新任公务员工作总结(共5篇)

本文标题: 招录公务员工作总结(共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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