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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陪审员工作总结

作者:Diavoli | 发布时间:2021-02-13 12:08:5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法院陪审员任职报告(优秀)

任职报告

职务:人民陪审员姓名:***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

我叫***,男,**周岁,大学本科学历,***专业。通过严格的考试及审核,我很荣幸的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感谢市最高权力机关***届人大常委会第***会议上对我的任命,我也深感人民陪审员责任的重大,但我坚信我能够并出色地完成我的工作。本人善于学习,了解我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要件,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自觉服从市人民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努力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一名人民陪审员的权力,秉公执法,不负人民期望,不辱使命。我将严格遵守陪审员行为规范:坚定政治信念,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依法独立审判,约束业外活动,保持司法廉洁,加强自身修养,遵守司法礼仪。并将认真履行陪审员的义务: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事实和法律,秉公办案;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我将严格要求自己,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首先,加强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特别是加强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其次,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观念,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并将学习掌握的法律知识运用的履职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履行的职责

(一)、查阅案卷权。人民陪审员对自己参与审理的案件,可以审查、核实和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没有明确的范围限制。

(二)、参与庭审权。一是刑事诉讼中的讯问权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询问权。二是调查核实权。人民陪审员有权在法庭上调查核实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出示的证据,有权对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出示证据予以调查核实。

(三)、表决权。一是事实认定权。二是证据认定权。三是法律适用权。四是同等投票权。

(四)、参与调解权。应遵循:一是自愿原则。如果当事人一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陪审员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其进行调解,而应当会同合议庭其他成员及时作出判决。二是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只有基本事实查清、是非分明后,双方达成的协议才能被当事人自觉履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当事人反悔或不自觉履行调解协议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调解过程中没有做到查明争议事实和分清是非责任。三是、合法原则。当事人处分不得违背法律、政策的规定,或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利

益,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解。

(五)、将不同意见写进笔录权和签字权。将不同意见写进笔录是对法官进行监督的一个重要方式。司法解释规定,“发现评议笔录与评议内容不一致的,应当要求更正后签名”。

最后再次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我的的任命,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的完成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工作,为推进我市司法民主、公正尽一份力,做一名令人满意的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谢谢!

**年**月**日

第2篇:阳城法院举办陪审员培训班

第27期

阳城法院举办第二届 人民陪审员培训班

岁尾年头,在我们即将送走辉煌的十一五计划的收关之年,毫情满怀迈步十二五计划开局之年之际,阳城县人民法院在县金凤凰大酒店召开为期两天的第二届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对2010年换届后的全县32名人民陪审员进行首次系统履职知识培训。

12月18日上午8时整,“阳城法院第二届人民陪审员培训班暨开训动员大会”在金凤凰大酒店一楼会议厅隆重举行。大会由阳城法院政治部主任张九云主持,主席台上就坐的领导有:特邀嘉宾县人大副主任于修善、县政法委副书记张学明、县司法局局长茹宗胜,本院领导党组书记、院长高

-1和工作流程等结合鲜活事例进行了具体讲解。最后一下午,由县司法局大调解办公室副主任就有关人民大调解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之后,本院政治部对全体人民陪审员进行了结训考试,本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国华就本次培训班的全面情况进行了系统小结。

这次培训虽然只有短短两天,但由于阳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院政治部和办公室和后勤各部门保障有力,组织得法,科学施训;授课老师多为本院学有专长,且长期在审判一线工作、实际经验丰富的中层领导;所有学员态度端正,学得认真,因而收到了预期满意的效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编辑:王生虎)

主题词:人民陪审员 培训

抄送:市中院、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冯志亮书记(县长)、贾二庆副书记、郑瑞俊主任、范兆森书记、于修善副主任、田龙社副县长、范忠胜副主席、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本院领导。

阳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0年12月20日印发

第3篇:法院陪审员的职责和感受

珍惜人民给予的机会 勤勉履行陪审员职责

——我当人民陪审员的体会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12-2 11:35:19 2005年3月,我经云南省腾冲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为腾冲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作为新的陪审员制度实施以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首批人民陪审员之一,我对担任陪审员这一崇高的职业,首先感到的是无上的光荣和自豪,继而又产生了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感,我对如何履行好职责,当一个称职的陪审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2010年3月任期届满后,经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我继续担任人民陪审员。5年多来,我怀着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努力地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倍加珍惜人民给予的机会,忠实地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努力学习,为依法履职筑牢基础

虽然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主要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但我认为要当好陪审员,还应当具有较好的法律基础和公正的司法理念。我毕业于法律专业,从事陪审员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但自从担任陪审员以来,我还是觉得责任重大,深感知识不够用。为了能够胜任这项工作,我自觉加强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公正司法理念的培养,注重把法律知识转变为案件审理能力。由于陪审工作的实际需要,我比以前更加注重订阅、收集相关的报刊杂志学习。多年来,我坚持自费订阅《法律工作手册》、《公民与法》、《法庭内外》、《人民法院报》等法制报刊,认真学习县法院赠阅的《边地审判通讯》和《腾冲审判》;更加注重学习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向“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网订阅最新的法律法规,经常登录相关法律网站了解国家的法治动态,对公布的案例和裁判文书进行了解和分析,供平时参审案件借鉴、参考;平时注重向法官请教,虚心向合议庭学习,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坚持不断的学习,为我依法履行好陪审员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端正陪审态度,强化陪审责任

1 平时说起陪审员,很多人问我是不是只是陪坐坐、当“陪衬”,没有发言权。其实这反映出了人们对陪审员制度的不了解。事实上,我通过多次参加县法院的案件审理,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当陪审员并不是、也不能“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地混日子,更不允许“乱陪乱审”。且不说陪审员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相关规定,陪审员的价值不仅体现了司法民主,更重要的是在于发挥其来自人民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的优势,通过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克服法官思维定势,丰富法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中的思维判断,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通过几年来的陪审员工作,我感受到县法院非常尊重陪审员,对陪审员和法官同等对待、一视同仁,保障陪审员依法行使权利,为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这使我真正感受到陪审员的神圣使命和重要作用。参与审判工作,我从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和马虎,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强烈的责任心投入其中,5年多来,参加审判工作做到了随叫随到,从不迟到、早退,从没有无故不出庭的现象。参与审理每个案件,都基本做到事先了解案情,庭审中认真做好要点记录,虚心听取主审法官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诠释,用最大的热情参与审判好每一个案件,真正把陪审员工作作为自己的份内工作来认真对待。

陪审员履行职责的一大障碍,在于其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的时间冲突,这是很大一部分陪审员无法正常到法院履职的原因之一,正所谓“心有余而力不足”。对此,我的体会是单位本职工作肯定重要,马虎不得,但既然得到了人民的信任,当上了人民陪审员,就应当像对待本职工作一样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地做好陪审工作,千方百计科学、合理、妥善地安排好时间到法院履职,有时甚至“挤”也要“挤”时间到法院履职,尊重法院的工作,维护司法的权威。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秉持公道良心,依法履行职责

我认为,陪审员作用的发挥关键在于能否真正行使审判权,而合议庭评议是行使审判权的主要方式。在合议庭合议案件时,主审法官很注重发挥陪审员的作用,都要征求陪审员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意见,我都争取发表个人意见。有的案件比较复杂,合议庭成员意见分歧比较大,我虽然只是一名陪审员,但我2 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用事实和法律说话,不“人云亦云”,不“勉强”迎合合议庭其他成员的观点,不怕因观点与主审法官不一致而得罪主审法官。我认为,公正判决对一个当事人的影响非同一般,工作扎实一些,态度认真一点,疏漏就会少一点,就会更多地促进司法公正。既然法律赋予了我们陪审员相应的职责,我们就应充分把它充分行使好、发挥好,不能“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而应秉持公道良心,依法履行职责。我担任陪审员5年多来,共依法参与审理了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非诉案件114件、执行案件1件,所参与审理和执行的案件基本上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陪审员工作使我不断得到学习和提高

作为一名陪审员,通过几年来“零距离”接触审判工作,对县法院的工作有了较为全面、深入、客观的了解。过去只知道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任陪审员后,我才知道法院的工作实为不易。自2007年4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以来,由于大幅度降低了诉讼收费标准,加之近年来各种新矛盾、新纠纷越来越多,各类案件犹如“井喷”,尤其是征地拆迁补偿纠纷、金融借款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商品房预售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大量涌现,使法官工作压力特别大,县法院平均每年不仅要审理2000多件各类案件,而且还要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综治、维稳和其他中心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和人员严重不足形成了尖锐的矛盾,法官工作着实不易。

我通过这5年多来,与县法院法官共同审理和执行案件,对法官的认识也更为具体了,法官们丰富的法律知识、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任劳任怨的敬业精神,让我非常敬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常常为了一个个普通的民商事纠纷,深入细致地进行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耐心细致、苦口婆心地做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自行和解,进而主动撤诉,使矛盾纠纷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执行局的法官坚持以人为本,识大体、顾大局,始终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自觉自愿地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在案件执行中甚至做到了对当事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真正做到了依法执行、文明办案。

3 在与法官共同审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更从他们身上悟到了什么是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是社会对法官职业的期望,是人民对司法权威的要求,其惟一的标准就是——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依法办事;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合格的陪审员,应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扎实的业务素质、深厚的法学修养、高尚的品德操守以及优良的工作作风。同时,也体会到了,参加陪审的过程是一个自我不断提高的过程。我现在每参与一个案件的陪审都有一次很大的提高,从中学到了很多,获得了很多,可谓受益匪浅。每次开庭前,我除了了解主要案情外,还尽可能查阅一下案件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有时还将法律规定摘抄到笔记本上,以备庭审中适用;合议庭合议时,我都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力求公正合理地提出自己的意见。5年多的陪审工作,我真正感受到审判工作确确实实是一项很艰辛的工作,是一门很高的学问和艺术。

5年多的陪审实践,使我深刻认识到陪审员工作平凡但不平庸,不能“陪而不审”、“合而不议”。要做一名合格的陪审员,仅凭良知、正义感、是非观和有限的法律知识远远不够,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一定要边干边学,认真实践,努力把握司法公平正义的精髓,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和信任。

陪审员述职报告

优秀陪审员先进事迹

法院工作总结

法院工作总结

陪审员 工作汇报(共5篇)

本文标题: 法院陪审员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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