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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自查报告(共3篇)

作者:uk165 | 发布时间:2020-06-29 07:04:2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公益林自查报告

遂宁市船山区林业局

关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

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市林业局: 根据遂宁市林业局《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稽查工作的通知》(遂林函[2010]67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组织对2008——2009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2008年以来我区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只有2009年度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涉及中央财政下拨资金24.22万元,补偿面积5.1万亩。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们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发放,全面完成了年度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指标,确保全区新增重点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区把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纳入到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一是实行政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林业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对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齐抓共管。二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确定专人,全面负责新增重点公益林建设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发改委、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等单位为成员的船山区新增重点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区林业局设立了办公室,抽调人员专抓此项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新增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制是否落实、补偿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管护措施不落实造成森林资源破坏,资金使用不合理违返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为全区新增重点公益林管护和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确立与全面实施,不仅为加快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保障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而且是林业利益机制的探索和重大创新,使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得到应有的利益,进一步调动了保护和建设公益林的积极性。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采取安排护林员到辖区农户家中 户签订《护林防火公约》等办法,做好对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的宣传,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有关政策家喻户晓,为加强新增重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资金使用及档案管理

(一)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中央财政用于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专项资金。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保障重点公益林补偿对象的合法权益,我们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的相关规定执行,一是严格按法规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二是加强补偿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由区府督查室会同区财政局、林业局对补偿金额的到位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

(二)加强档案资料管理

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是新增重点公益生态效益基金补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区林业局的统一要求与督促下,全区对新增重点公益补偿工作的相关材料、图、表、册做到统一归类,规范管理。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由于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计划有限,目前我区仍有许多生态区位极为重要的林木和林地未能纳入重点公益林的范围,从而有可能降低这些地段的林木和林地保护力度,造成一定的生态安全隐患。

二是新增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和森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工作繁琐,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由于我区政府财政吃紧,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兑现,工作压力较大,影响了此项工作正常开展。

特此报告

附件:中央财政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基本情况及自查工作情况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云县林业局

关于2008年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情况

自检自查的报告

市林业局:

为切实加强国家重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有效地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实现全县林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现将我县重点公益林管护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度,经国家林业局审查批准,云县共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1.8万亩,涉及全县12个乡镇90个村民委员会。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39.51万亩(第一批为33.72万亩,第二批为5.79万亩),省级重点公益林(试点)2.29万亩。按林地权属分:国有林面积计26.8884万亩;集体林面积计14.9116万亩,其中:未划分到户的集体林面积3.93494万亩,已划分到户的集体林面积10.97666万亩。使用管护人员147人(其中:重点生态公益林区117名,县财政拨款30名)。国家及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启动以来,通过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林地切实加强管护,全面促进了我县生态环境建设。

二、2008年度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组织机构健全

为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管护工作,结合云县生态公益林的实际情况,我县成立了重点生态公益林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办公室人员由林政股工作人员组成,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负责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的日常事务。

(二)逐级签订责任状

1、落实管护责任单位,签订管护责任状。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在云县的区域分布特点,按照管护区域的难易程度,云县设立了:丙柏山管理所、大丙山管理所、大朝山管理所、黄竹林箐林区管理所、大宗山管理所、大亮山管理所、灯盏箐管理所、红花山管理所、老鲁山管理所、勤山管理所等10个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8个管护站。在此基础上,县林业局与管护责任单位(管理所)签订了10份管护合同(A)。

2、落实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在签订管护合同(A)的基础上,各管护责任单位(管理所)根据管护区域的难易程度,对全县147名(其中:重点生态公益林区117名,县财政拨款30名)管护人员划定管护责任区,管护面积大小不等,但管护责任一致。同时按照《云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县管护人员聘用办法》、《云县管护人员录用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管护人员的工作实绩,对管护人员上一年度的工作进行考核,对部分管护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并进行了上岗培训。在此基础上,管护责任单位与147名管护人员签订了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B)147份。

2008年,通过进一步明确了管护单位和管护人员的责任,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人和山头地块,确保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在管护上不留死角。

(三)完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为确保了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到位,措施到位,县林业局制定了《云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县管护人员聘用办法》、《云县管护人员录用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保护工作。各管护责任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提高了管护人员的责任心。通过落实管护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定管护人员奖惩措施及办法,通过落实管护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定管护人员奖惩办法等一系列措施,2008年来,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正规化、规范化管理逐渐凸现。

(四)宣传措施有力,培训工作到位

加强宣传,组织管护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宣传,县林业局以广播电视、标语、会议、宣传牌等形式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实施项目进行宣传;管护人员则以现场典型教育等形式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实施项目进行宣传。县林业局对公益林区已建设的6个永久性宣传牌、30块一般宣传牌、20条永久性标语进行刷新,同时发放、粘帖宣传标语1520条,印发相关法律、法规手册180册,出专题黑板报16期。对管护责任单位召开培训会议5次,培训包括乡镇分管领导、林业站工作人员、护林员等相关人员160余人,通过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重点生态公益林周边农户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边界四至、管护范围、管护面积等有了全面的认识,能自觉地参与到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中来。

(五)认真签订禁、限伐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实行禁、限伐”的相关规定,我县实共签订禁伐协议10份,签订限伐协议34份,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实行严格管护。

(六)严格资金使用

1、设立专门帐户,严格资金使用。按照重点生态公益林资金设立志帐,专款专用的原则,我局财务室对到位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设立了专户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2、及时兑现,规范支出。在重点生态公益林资金就位迟缓的情况下,我县认真做好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目前2008年已将结束,但补偿基金至今未到。我局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措部分资金按月发放部分管护人员的劳务费。

(七)重点公益林管护效果显著

通过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全县的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效果显著,区域内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1、坚持重点公益林的管护与森林防火工作相结合,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彻森林防火“预防秋主,积极消灭”的方针。2008年度全县重点公益林均无森林火警、火情发生,森林防火取得了明显效果。

2、坚持重点公益林的管护与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监测工作,重点监测松材线虫、松毛虫等危害性强的病虫害的发生。

3、坚持宣传教育与打击破坏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违法行为相结合,禁止在重点生态公益林区滥伐盗伐、采沙、采石、非法征占用林地、毁林开荒等破坏资源的活动。

(八)组织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开展省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工作。在市林业局帮助指导下,此次公益林区划在1999年森林分类经营和2004年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基础上,云县林业局抽调了24名工程技术人员,经过近两个月的共同努力,把符合条件的地方公益林区划纳入省级公益林范围。本次区划界定的公益林面积共52.59021万亩,其中:区划省级公益林面积41.53526万亩,预留国家级公益林11.05495万亩。通过本次公益林区划后,全县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的比例由原来的35︰65调整为31︰69。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进入2009年度,针对全县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在管理中面临的实际情况,计划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的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采纳和借鉴其他市县的先进经验,进一步规范我县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生态保护意识,提高保护生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按照批准的《云南省云县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重点生态公益林森林资源监测,宣传牌建设等工作。

四是切实加强全县147名护林员的管理使用及考核工作。对不履行管护合同、工作责任心差、管护效果不明显的护林员坚决解聘;奖励巡山护林积极性高、责任心强、管护效果明显的护林员。

六是对全县实施的39.51万亩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及省级重点公益林(试点)2.29万亩开展重点巡护,确保其发挥最佳生态效益。

七是全面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和管理制度。

八是如期及时拨付公益林补偿资金。

九是建立健全有关重点公益林档案,规范档案管理。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种规章及管理制度尚未健全。

二是档案资料不够健全。

三是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到位非常迟缓,计划完成的各种批准项目不能实施。资金运转困难,部分护林人员不能按时领取护林工资。所以,给管护人员生活上带来极大不便,给林区管护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第2篇:公益林自查报告

年度公益林自查报告

20xx年度我街道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在市局和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根据XX市农林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公益林自查工作的函》〔20xx〕xx4号文件要求。我街道及时对20xx年度公益林管护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生态公益林基本情况

我街道共有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755亩,涉及7个村914户农户。

二、集体和个人开展的公益林管护情况完成(一)管护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主要内容

1.20xx年年初,全街道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工程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制定了管护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管护员的责、权、利关系,并进行了细化,用来更好的执行。

2.20xx年全街道实行街道、村、社三级联动方式,层层制定管护制度,确保开展好公益林日常管护。

3.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根据1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消防条例》及上级文件精神,响应国家“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森林防火重要指示,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XX街道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强化野外用火管理,切实规范林区农事生产的用火行为。

4.为认真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XX街道公益林管护验收制度》。

(二)管护人管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内容

1.为进一步完善管护措施,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共签订管护合同714份,其中街道与村7份,村与社及户共721份,让社会各界了解公益林管护内容、管护区域。

2.鼓励群众人人参与公益林管护,主动管护,20xx年我街道管护人员为公益林除草率达98%,有效地保证了公益林的生长。

3.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书写护林防火标语80多条,防火期内实行村民轮流值班制度。

4.严格执行占用林地审批制度,严禁在林区内盗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侵占林地,我街道20xx年已申报市林业局核减爱国村901项目征占地面积,未发现滥砍滥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现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供参考

象。

5.按照预防为主、积极防治的方针,搞好预测预报,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内无森林病虫害发生。

3————来源网络整理,仅供供参考

第3篇:天然林公益林资金自查报告

2008-2010年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

自 查 报 告

一、天保工程区概况

xxx林区位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州xx县的西部和xx县的东部,地跨尼伊两县林区。东靠精河县界,西连xx林区的科克巧克山,南邻xx前山及乔巴拉尔沙山,北接xx林区的乔利卓塔山。其范围为东经81°53′─82°39′,北纬44°00′─44°15′。东西最长约60公里,南北宽约15公里。林场老场部位于科克阿灭里根萨依沟口、沿河谷北岸的台地上。林场新场部位于xx县墩麻扎镇218国道旁。距离老场部52公里,距xx市50公里,交通便利。

xxx林场隶属于新疆xx林业局,林区管辖范围为xx县东部与xx县西部交界处,管辖区面积81036.8公顷。全场经营区总面积1215552亩。其中:林地总面积445317亩,占经营区总面积的36.63%;非林地(包括草地、农地、未利用地、水域、居民工矿用地等)770235亩,占63.37%。

xxx林场林地总面积445317亩,其中:有林地161208亩,占林地总面积的36.20%;疏林地16194亩,占3.63%; 灌木林地132441亩,占29.74%;苗圃地19亩,占0.01 %;宜林地135455亩,占30.42 %。

二、项目资金内容

1 天然林保护资金、公益林资金、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资金。

三、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

(一)天然林保护资金

2008年天保经费计划资金192.16万元。按项目内容分解计划:

中央资金90.46万元;其中(1)森林管护事业费51万元;(2)养老保险统筹费补助13.74万元;(3)社会性政策性支出补助18.65万元(林区派出所11.45万元,行政执法经费7.2万元);(4)四项保险7.07万元(医疗保险4.75万元,失业保险1.16万元,工伤保险0.58万元,生育保险0.58万元)。

地方资金101.7万元;其中交通工具5万元,管护所建设20万元,宣传标志牌2万元。购房安置费74.7万元。

2009年天保经费计划资金127.24万元。按项目内容分解计划:

中央资金100.24万元;其中(1)森林管护事业费51万元;(2)养老保险统筹费补助13.74万元;(3)社会性政策性支出补助28.43万元(林区派出所经费14万元、林区派出所补发工资7.23万元,行政执法经费7.2万元);(4)四项保险7.07万元(医疗保险4.75万元,失业保险1.16万元,工伤保险0.58万元,生育保险0.58万元)。

地方资金27万元;其中交通工具5万元,管护所建设20万元,宣传标志牌2万元。

2 2010年天保经费计划资金109.01万元。按项目内容分解计划:

中央资金79.01万元;其中(1)森林管护事业费51万元;(2)养老保险统筹费补助13.74万元;(3)社会性政策性支出补助7.2万元(行政执法经费7.2万元);(4)四项保险7.07万元(医疗保险4.75万元,失业保险1.16万元,工伤保险0.58万元,生育保险0.58万元)。

地方资金30万元;其中:管护所建设20万元,宣传标志牌10万元。

资金到位情况

2008年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到位192.16万元,与计划相比到位率100%。

2009年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到位127.24万元,与计划相比到位率100%。

2010年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到位109.01万元,与计划相比到位率100%。

各项经费支出结余情况:

(一)2008年支出情况:2008年度天保经费支出合计为113.38万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44.28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10.91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32.39万元(其中:林区派出所15.27万元,行政执法17.12万元),医疗保险5.31万元,失业补助1.24万元,工伤保险0.62万元,生育保险0.62万元,安置人员购房款18万元。

(二)2009年支出情况:2009年度天保经费支出

3 合计为181.86万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70.85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16.79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26.1万元(其中:林区派出所18.89万元,行政执法7.21万元),医疗保险7.57万元,失业补助1.88万元,工伤保险1.01万元,生育保险0.94万元。xx安置人员购房支出56.7万元。

(三)2010年支出情况:2010年度天保经费支出合计为158.62万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118.89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21.31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5.54万元(行政执法5.54万元),医疗保险8.63万元,失业补助2.13万元,工伤保险1.06万元,生育保险1.06万元。

拨款结余情况:

至 2008年底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结余158.18万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76.63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28.78万元,林区派出所-2.42万元,行政执法-2.41万元,医疗保险超支1万元,失业保险0.56万元,工伤保险0.28万元,生育保险0.28万元,医疗卫生经费0.8万元,安置人员经费结余56.7万元。

2009年底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结余109.91万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90.11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25.72万元,林区派出所-0.08万元,行政执法-2.42万元,医疗保险超支-3.82万元,失业保险-0.16万元,工伤保险-0.16万元,生育保险-0.08万元,医疗卫生经费0.8万元。

2010年底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结余61.07万

4 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53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18.15万元,林区派出所-0.08万元,行政执法-0.76万元,医疗保险超支-7.7万元,失业保险-1.13万元,工伤保险-0.64万元,生育保险-0.57万元,医疗卫生经费0.8万元。

(二)重点公益林资金 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2008年度计划中央补偿资金15.06万元,地方公益林资金25.77万元,后续产业资金120万元,合计160.83万元。

当年计划全部到位。另外上年后续产业资金100万元本年到位,本年利息收入0.34万元,总计261.17万元。

2009年度计划中央补偿资金15.06万元,有害生物防治费5万元,森林防火费5万元,监测费1.65万元,地方后续产业40万元,合计66.71万元。

当年计划全部到位。另外企业弥补10万元,利息收入0.14万元,总计76.85万元。

2010年度计划中央补偿资金15.06万元,森林抚育100万元,后续产业40万元,合计155.06万元。

当年到位95.06万元(森林抚育60万元2011年下拨)。利息收入0.08万元,总计95.14万元。

支出情况

2008年支出253.95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支出21.82万元,营造林支出7.34万元(上年工程尾款),地方公益林支出4.22万元,管护设施0.57万元,后续产业支出220万元(220万元拨出,2008年注册成立伊犁西天山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中100万元是2007年计划)。

5 2009支付102.61万元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支出30.57万元,地方公益林支出14.39万元,管护设施17.65万元,后续产业支出40万元(直接拨付西天山农牧有限责任公司)。

2010支付98.88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支出14.73万元,地方公益林支出43.63万元,管护设施0.12万元,后续产业支出40万元(葡萄园建设),森林抚育0.4万元。结余情况

2008年末累计结余62.36万元,其中:中央森林管护费-2.44万元,地方森林管护费45.49万元,地方基础设施费19.31万元(其中:车辆超支0.09万元,管护站一座14万元未完工,以前管护所结余5.3万元生活设施未购置齐全)。

2009年末累计结余36.5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3万元,地方资金31.09万元,设施费1.66万元。

2010年末累计结余32.85万元,其中:中央森林管护费4.24万元,地方森林管护费-12.53万元,地方基础设施费1.55万元(以前管护所生活设施未购置齐全),森林抚育39.6万元。

(三)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重点火险区二期工程有车库建造计划6万元,2009年收到资金6万元,车库正在建设,至自查日预付工程款5.6万元,结余0.4万元。工程未结算。注:我场棚户区改造和火险二期公用一个基本建设帐户,目前该帐户有0.4万元火险二期工程尾款,26.05万元棚户区改造工程尾款,及存款利息。

(四)棚户区改造工程

我场棚户区改造2009计划27户,收到棚户区改造资金67.5万元(中央资金40.5万元,地方财政27万元)。

工程情况:21户在xx市购买商品楼,2009年已支付每6 户1.5万元共计31.5万元,剩余资金由个人自筹,待工程交付后,凭买房人房产证、身份证领取棚户区尾款1万元。6户自建,要求有自建人本人土地证、房屋设计(符合抗震要求)、预算书等,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开始建设,工程款根据进度拨付,但不超过2万元,尾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取得房产证后,凭建房人房产证、身份证领取棚户区尾款0.5万元,至自查日支付1户2万元。1户维修,要求提供维修人房产证、身份证、维修项目及预算书,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开始建设,工程款根据进度拨付,但不超过2万元,尾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凭建房人房产证、身份证领取棚户区尾款0.5万元。

至自查日共支付棚户区改造资金41.45万元,其中2009年支付31.5万元,2010年支付9.95万元。结余资金26.05万元

我场要求以上工程必须符合抗震安居及相关房屋设计施工规范,所提供的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合同中的姓名必须是同一人,并且是林场在职或退休职工。

三、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

1、天保组织管理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场的实际情况,成立了“xxx林场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六个职能科室(即天保资金管理科、天保工程管理科、天保综合管理科、后续产业科、林政资源科、护林防火办公室。天然林保护工程区设4个管护所,16个管护站。2010年末在册职工共计37人,退休职工20人。

2、管护所(站)建设

我场天保工程区共划分为4个管护所分别是:塔勒德管护所、xxx管护所、契尔格管护所、阿卡管护所。下设16个管护站(点)。

根据自治区天保中心的要求,在工程区建设中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负责制、审批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等,确保了工程的质量,使工程质量不留后遗症。

3、管护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我场天保管护工作重点抓工程区域内的资源管理和宣传工作,每年6月至8月场天保工程科﹑资源林政科﹑护林办及管护员联合对4个所﹑16个站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森林资源管护互检和宣传行动。实地检查,是否有偷盗林木案件,牧民家中是否有新砍伐的柃条或椽子等。每年管护员与牧民签订《责任状》。利用农民赶巴扎的有利时机,在墩麻扎镇、团结公社,喀拉苏乡等地,出动宣传车进行护林防火宣传,受教育人数达72000人。联合牧民一起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对发现有偷砍滥伐林木、偷猎人员和火情及时报告的管护员及牧民,林场给予了奖励。通过以上措施,既增强了广大牧民的责任心、同时也提高管护人员的责任感。管护员的巡山日记记录也较逐年正规。档案资料齐全规范,制度均已上墙。

管护成效:随着宣传力度加大,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效果,管护成效主要表现在①偷伐盗伐林木现象逐年下降,保护野生动物意识逐渐增强。②林区发生暴雨泥石流现象逐渐减少③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④生态环境逐步好转⑤实施天保工程转产分流职工收入有所增加,思想稳定。⑥后

8 续产业的发展逐见成效,职工收入逐年递增。

四、后续产业建设情况

伊犁西天山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林业厅和天西局考察论证同意设立,经xx县委、县政府批准入住伊东工业园区的股份制公司,批准文号及部门:伊县政办(2007)45号《关于新建伊犁西天山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伊县计字(2007)107号《关于伊犁西天山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肉制品项目立项的批复》、新天林产字(2007)115号《关于同意xxx林场立项建设伊犁天西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续建项目的批复》以及天西局林勘院编制的《伊犁西天山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总体规划1200万元,占地20亩。厂房、仓库等建筑面积1760余平方米,职工宿舍、办公室620平方米。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工程全部进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制,每期工程都经过天西局纪委、计财处、工程监理及林场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五、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自查

我单位严格按要求认真管理天保资金,做到了天保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我们的做法是天保工程费用先从自有资金账户垫支,当月审核完毕后归垫工资,有计划的所、站建设,设备购置可通过专户转账。剩余资金待自治区复查完毕后再行归垫。通过自查,我们对认为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了整改,有个别票据要素不全,已补齐。设备购

9 置和站点建设较计划落后,主要是这些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且资金到位晚,所以这些项目都是第二年建成。标志牌正在建设。

结余情况说明:森林管护费结余主要原因,新建管护站没完工没有结算,马匹等交通工具未购置完毕。购房补助结余原因,购房职工没有选好合适的房屋,所以款项没支付。

自查、复查的整改情况:

(一)上级复查的整改情况: 无

(二)自查整改情况:无

六、建议

建议具体帐务操作上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性质相同的资金盈亏可互补,如社会保障性资金的医疗等四险超支可用养老保险结余弥补。

要加强学习、培训及观摩,借鉴相关林业单位的先进做法,以提高林业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

xxx林场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生态公益林自查报告

公益林资金自查报告

乡镇公益林自查报告(共8篇)

乡公益林自查报告(共20篇)

公益林工作总结(共4篇)

本文标题: 公益林自查报告(共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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