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益林自查报告(共8篇)
第1篇:公益林自查报告
遂宁市船山区林业局
关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
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市林业局: 根据遂宁市林业局《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稽查工作的通知》(遂林函[2010]67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组织对2008——2009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2008年以来我区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只有2009年度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涉及中央财政下拨资金24.22万元,补偿面积5.1万亩。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们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发放,全面完成了年度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指标,确保全区新增重点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区把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纳入到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一是实行政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林业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对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齐抓共管。二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确定专人,全面负责新增重点公益林建设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发改委、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等单位为成员的船山区新增重点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区林业局设立了办公室,抽调人员专抓此项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新增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制是否落实、补偿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管护措施不落实造成森林资源破坏,资金使用不合理违返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为全区新增重点公益林管护和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确立与全面实施,不仅为加快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保障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而且是林业利益机制的探索和重大创新,使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得到应有的利益,进一步调动了保护和建设公益林的积极性。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采取安排护林员到辖区农户家中 户签订《护林防火公约》等办法,做好对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的宣传,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有关政策家喻户晓,为加强新增重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资金使用及档案管理
(一)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中央财政用于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专项资金。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保障重点公益林补偿对象的合法权益,我们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的相关规定执行,一是严格按法规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二是加强补偿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由区府督查室会同区财政局、林业局对补偿金额的到位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
(二)加强档案资料管理
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是新增重点公益生态效益基金补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区林业局的统一要求与督促下,全区对新增重点公益补偿工作的相关材料、图、表、册做到统一归类,规范管理。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由于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计划有限,目前我区仍有许多生态区位极为重要的林木和林地未能纳入重点公益林的范围,从而有可能降低这些地段的林木和林地保护力度,造成一定的生态安全隐患。
二是新增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和森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工作繁琐,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由于我区政府财政吃紧,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兑现,工作压力较大,影响了此项工作正常开展。
特此报告
附件:中央财政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基本情况及自查工作情况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云县林业局
关于2008年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情况
自检自查的报告
市林业局:
为切实加强国家重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有效地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实现全县林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现将我县重点公益林管护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度,经国家林业局审查批准,云县共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1.8万亩,涉及全县12个乡镇90个村民委员会。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39.51万亩(第一批为33.72万亩,第二批为5.79万亩),省级重点公益林(试点)2.29万亩。按林地权属分:国有林面积计26.8884万亩;集体林面积计14.9116万亩,其中:未划分到户的集体林面积3.93494万亩,已划分到户的集体林面积10.97666万亩。使用管护人员147人(其中:重点生态公益林区117名,县财政拨款30名)。国家及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启动以来,通过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林地切实加强管护,全面促进了我县生态环境建设。
二、2008年度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组织机构健全
为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管护工作,结合云县生态公益林的实际情况,我县成立了重点生态公益林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办公室人员由林政股工作人员组成,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负责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的日常事务。
(二)逐级签订责任状
1、落实管护责任单位,签订管护责任状。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在云县的区域分布特点,按照管护区域的难易程度,云县设立了:丙柏山管理所、大丙山管理所、大朝山管理所、黄竹林箐林区管理所、大宗山管理所、大亮山管理所、灯盏箐管理所、红花山管理所、老鲁山管理所、勤山管理所等10个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8个管护站。在此基础上,县林业局与管护责任单位(管理所)签订了10份管护合同(A)。
2、落实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在签订管护合同(A)的基础上,各管护责任单位(管理所)根据管护区域的难易程度,对全县147名(其中:重点生态公益林区117名,县财政拨款30名)管护人员划定管护责任区,管护面积大小不等,但管护责任一致。同时按照《云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县管护人员聘用办法》、《云县管护人员录用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管护人员的工作实绩,对管护人员上一年度的工作进行考核,对部分管护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并进行了上岗培训。在此基础上,管护责任单位与147名管护人员签订了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B)147份。
2008年,通过进一步明确了管护单位和管护人员的责任,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人和山头地块,确保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在管护上不留死角。
(三)完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为确保了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到位,措施到位,县林业局制定了《云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县管护人员聘用办法》、《云县管护人员录用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保护工作。各管护责任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提高了管护人员的责任心。通过落实管护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定管护人员奖惩措施及办法,通过落实管护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定管护人员奖惩办法等一系列措施,2008年来,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正规化、规范化管理逐渐凸现。
(四)宣传措施有力,培训工作到位
加强宣传,组织管护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宣传,县林业局以广播电视、标语、会议、宣传牌等形式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实施项目进行宣传;管护人员则以现场典型教育等形式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实施项目进行宣传。县林业局对公益林区已建设的6个永久性宣传牌、30块一般宣传牌、20条永久性标语进行刷新,同时发放、粘帖宣传标语1520条,印发相关法律、法规手册180册,出专题黑板报16期。对管护责任单位召开培训会议5次,培训包括乡镇分管领导、林业站工作人员、护林员等相关人员160余人,通过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重点生态公益林周边农户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边界四至、管护范围、管护面积等有了全面的认识,能自觉地参与到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中来。
(五)认真签订禁、限伐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实行禁、限伐”的相关规定,我县实共签订禁伐协议10份,签订限伐协议34份,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实行严格管护。
(六)严格资金使用
1、设立专门帐户,严格资金使用。按照重点生态公益林资金设立志帐,专款专用的原则,我局财务室对到位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设立了专户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2、及时兑现,规范支出。在重点生态公益林资金就位迟缓的情况下,我县认真做好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目前2008年已将结束,但补偿基金至今未到。我局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措部分资金按月发放部分管护人员的劳务费。
(七)重点公益林管护效果显著
通过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全县的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效果显著,区域内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1、坚持重点公益林的管护与森林防火工作相结合,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彻森林防火“预防秋主,积极消灭”的方针。2008年度全县重点公益林均无森林火警、火情发生,森林防火取得了明显效果。
2、坚持重点公益林的管护与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监测工作,重点监测松材线虫、松毛虫等危害性强的病虫害的发生。
3、坚持宣传教育与打击破坏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违法行为相结合,禁止在重点生态公益林区滥伐盗伐、采沙、采石、非法征占用林地、毁林开荒等破坏资源的活动。
(八)组织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开展省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工作。在市林业局帮助指导下,此次公益林区划在1999年森林分类经营和2004年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基础上,云县林业局抽调了24名工程技术人员,经过近两个月的共同努力,把符合条件的地方公益林区划纳入省级公益林范围。本次区划界定的公益林面积共52.59021万亩,其中:区划省级公益林面积41.53526万亩,预留国家级公益林11.05495万亩。通过本次公益林区划后,全县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的比例由原来的35︰65调整为31︰69。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进入2009年度,针对全县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在管理中面临的实际情况,计划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的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采纳和借鉴其他市县的先进经验,进一步规范我县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生态保护意识,提高保护生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按照批准的《云南省云县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重点生态公益林森林资源监测,宣传牌建设等工作。
四是切实加强全县147名护林员的管理使用及考核工作。对不履行管护合同、工作责任心差、管护效果不明显的护林员坚决解聘;奖励巡山护林积极性高、责任心强、管护效果明显的护林员。
六是对全县实施的39.51万亩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及省级重点公益林(试点)2.29万亩开展重点巡护,确保其发挥最佳生态效益。
七是全面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和管理制度。
八是如期及时拨付公益林补偿资金。
九是建立健全有关重点公益林档案,规范档案管理。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种规章及管理制度尚未健全。
二是档案资料不够健全。
三是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到位非常迟缓,计划完成的各种批准项目不能实施。资金运转困难,部分护林人员不能按时领取护林工资。所以,给管护人员生活上带来极大不便,给林区管护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第2篇:公益林自查报告
年度公益林自查报告
20xx年度我街道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在市局和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根据XX市农林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公益林自查工作的函》〔20xx〕xx4号文件要求。我街道及时对20xx年度公益林管护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生态公益林基本情况
我街道共有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755亩,涉及7个村914户农户。
二、集体和个人开展的公益林管护情况完成(一)管护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主要内容
1.20xx年年初,全街道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工程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制定了管护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管护员的责、权、利关系,并进行了细化,用来更好的执行。
2.20xx年全街道实行街道、村、社三级联动方式,层层制定管护制度,确保开展好公益林日常管护。
3.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根据1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消防条例》及上级文件精神,响应国家“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森林防火重要指示,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XX街道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强化野外用火管理,切实规范林区农事生产的用火行为。
4.为认真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XX街道公益林管护验收制度》。
(二)管护人管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内容
1.为进一步完善管护措施,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共签订管护合同714份,其中街道与村7份,村与社及户共721份,让社会各界了解公益林管护内容、管护区域。
2.鼓励群众人人参与公益林管护,主动管护,20xx年我街道管护人员为公益林除草率达98%,有效地保证了公益林的生长。
3.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书写护林防火标语80多条,防火期内实行村民轮流值班制度。
4.严格执行占用林地审批制度,严禁在林区内盗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侵占林地,我街道20xx年已申报市林业局核减爱国村901项目征占地面积,未发现滥砍滥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现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供参考
象。
5.按照预防为主、积极防治的方针,搞好预测预报,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内无森林病虫害发生。
3————来源网络整理,仅供供参考
第3篇:天然林公益林资金自查报告
2008-2010年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
自 查 报 告
一、天保工程区概况
xxx林区位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州xx县的西部和xx县的东部,地跨尼伊两县林区。东靠精河县界,西连xx林区的科克巧克山,南邻xx前山及乔巴拉尔沙山,北接xx林区的乔利卓塔山。其范围为东经81°53′─82°39′,北纬44°00′─44°15′。东西最长约60公里,南北宽约15公里。林场老场部位于科克阿灭里根萨依沟口、沿河谷北岸的台地上。林场新场部位于xx县墩麻扎镇218国道旁。距离老场部52公里,距xx市50公里,交通便利。
xxx林场隶属于新疆xx林业局,林区管辖范围为xx县东部与xx县西部交界处,管辖区面积81036.8公顷。全场经营区总面积1215552亩。其中:林地总面积445317亩,占经营区总面积的36.63%;非林地(包括草地、农地、未利用地、水域、居民工矿用地等)770235亩,占63.37%。
xxx林场林地总面积445317亩,其中:有林地161208亩,占林地总面积的36.20%;疏林地16194亩,占3.63%; 灌木林地132441亩,占29.74%;苗圃地19亩,占0.01 %;宜林地135455亩,占30.42 %。
二、项目资金内容
1 天然林保护资金、公益林资金、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资金。
三、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
(一)天然林保护资金
2008年天保经费计划资金192.16万元。按项目内容分解计划:
中央资金90.46万元;其中(1)森林管护事业费51万元;(2)养老保险统筹费补助13.74万元;(3)社会性政策性支出补助18.65万元(林区派出所11.45万元,行政执法经费7.2万元);(4)四项保险7.07万元(医疗保险4.75万元,失业保险1.16万元,工伤保险0.58万元,生育保险0.58万元)。
地方资金101.7万元;其中交通工具5万元,管护所建设20万元,宣传标志牌2万元。购房安置费74.7万元。
2009年天保经费计划资金127.24万元。按项目内容分解计划:
中央资金100.24万元;其中(1)森林管护事业费51万元;(2)养老保险统筹费补助13.74万元;(3)社会性政策性支出补助28.43万元(林区派出所经费14万元、林区派出所补发工资7.23万元,行政执法经费7.2万元);(4)四项保险7.07万元(医疗保险4.75万元,失业保险1.16万元,工伤保险0.58万元,生育保险0.58万元)。
地方资金27万元;其中交通工具5万元,管护所建设20万元,宣传标志牌2万元。
2 2010年天保经费计划资金109.01万元。按项目内容分解计划:
中央资金79.01万元;其中(1)森林管护事业费51万元;(2)养老保险统筹费补助13.74万元;(3)社会性政策性支出补助7.2万元(行政执法经费7.2万元);(4)四项保险7.07万元(医疗保险4.75万元,失业保险1.16万元,工伤保险0.58万元,生育保险0.58万元)。
地方资金30万元;其中:管护所建设20万元,宣传标志牌10万元。
资金到位情况
2008年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到位192.16万元,与计划相比到位率100%。
2009年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到位127.24万元,与计划相比到位率100%。
2010年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到位109.01万元,与计划相比到位率100%。
各项经费支出结余情况:
(一)2008年支出情况:2008年度天保经费支出合计为113.38万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44.28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10.91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32.39万元(其中:林区派出所15.27万元,行政执法17.12万元),医疗保险5.31万元,失业补助1.24万元,工伤保险0.62万元,生育保险0.62万元,安置人员购房款18万元。
(二)2009年支出情况:2009年度天保经费支出
3 合计为181.86万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70.85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16.79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26.1万元(其中:林区派出所18.89万元,行政执法7.21万元),医疗保险7.57万元,失业补助1.88万元,工伤保险1.01万元,生育保险0.94万元。xx安置人员购房支出56.7万元。
(三)2010年支出情况:2010年度天保经费支出合计为158.62万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118.89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21.31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5.54万元(行政执法5.54万元),医疗保险8.63万元,失业补助2.13万元,工伤保险1.06万元,生育保险1.06万元。
拨款结余情况:
至 2008年底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结余158.18万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76.63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28.78万元,林区派出所-2.42万元,行政执法-2.41万元,医疗保险超支1万元,失业保险0.56万元,工伤保险0.28万元,生育保险0.28万元,医疗卫生经费0.8万元,安置人员经费结余56.7万元。
2009年底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结余109.91万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90.11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25.72万元,林区派出所-0.08万元,行政执法-2.42万元,医疗保险超支-3.82万元,失业保险-0.16万元,工伤保险-0.16万元,生育保险-0.08万元,医疗卫生经费0.8万元。
2010年底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结余61.07万
4 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53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18.15万元,林区派出所-0.08万元,行政执法-0.76万元,医疗保险超支-7.7万元,失业保险-1.13万元,工伤保险-0.64万元,生育保险-0.57万元,医疗卫生经费0.8万元。
(二)重点公益林资金 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2008年度计划中央补偿资金15.06万元,地方公益林资金25.77万元,后续产业资金120万元,合计160.83万元。
当年计划全部到位。另外上年后续产业资金100万元本年到位,本年利息收入0.34万元,总计261.17万元。
2009年度计划中央补偿资金15.06万元,有害生物防治费5万元,森林防火费5万元,监测费1.65万元,地方后续产业40万元,合计66.71万元。
当年计划全部到位。另外企业弥补10万元,利息收入0.14万元,总计76.85万元。
2010年度计划中央补偿资金15.06万元,森林抚育100万元,后续产业40万元,合计155.06万元。
当年到位95.06万元(森林抚育60万元2011年下拨)。利息收入0.08万元,总计95.14万元。
支出情况
2008年支出253.95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支出21.82万元,营造林支出7.34万元(上年工程尾款),地方公益林支出4.22万元,管护设施0.57万元,后续产业支出220万元(220万元拨出,2008年注册成立伊犁西天山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中100万元是2007年计划)。
5 2009支付102.61万元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支出30.57万元,地方公益林支出14.39万元,管护设施17.65万元,后续产业支出40万元(直接拨付西天山农牧有限责任公司)。
2010支付98.88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支出14.73万元,地方公益林支出43.63万元,管护设施0.12万元,后续产业支出40万元(葡萄园建设),森林抚育0.4万元。结余情况
2008年末累计结余62.36万元,其中:中央森林管护费-2.44万元,地方森林管护费45.49万元,地方基础设施费19.31万元(其中:车辆超支0.09万元,管护站一座14万元未完工,以前管护所结余5.3万元生活设施未购置齐全)。
2009年末累计结余36.5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3万元,地方资金31.09万元,设施费1.66万元。
2010年末累计结余32.85万元,其中:中央森林管护费4.24万元,地方森林管护费-12.53万元,地方基础设施费1.55万元(以前管护所生活设施未购置齐全),森林抚育39.6万元。
(三)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重点火险区二期工程有车库建造计划6万元,2009年收到资金6万元,车库正在建设,至自查日预付工程款5.6万元,结余0.4万元。工程未结算。注:我场棚户区改造和火险二期公用一个基本建设帐户,目前该帐户有0.4万元火险二期工程尾款,26.05万元棚户区改造工程尾款,及存款利息。
(四)棚户区改造工程
我场棚户区改造2009计划27户,收到棚户区改造资金67.5万元(中央资金40.5万元,地方财政27万元)。
工程情况:21户在xx市购买商品楼,2009年已支付每6 户1.5万元共计31.5万元,剩余资金由个人自筹,待工程交付后,凭买房人房产证、身份证领取棚户区尾款1万元。6户自建,要求有自建人本人土地证、房屋设计(符合抗震要求)、预算书等,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开始建设,工程款根据进度拨付,但不超过2万元,尾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取得房产证后,凭建房人房产证、身份证领取棚户区尾款0.5万元,至自查日支付1户2万元。1户维修,要求提供维修人房产证、身份证、维修项目及预算书,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开始建设,工程款根据进度拨付,但不超过2万元,尾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凭建房人房产证、身份证领取棚户区尾款0.5万元。
至自查日共支付棚户区改造资金41.45万元,其中2009年支付31.5万元,2010年支付9.95万元。结余资金26.05万元
我场要求以上工程必须符合抗震安居及相关房屋设计施工规范,所提供的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合同中的姓名必须是同一人,并且是林场在职或退休职工。
三、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
1、天保组织管理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场的实际情况,成立了“xxx林场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六个职能科室(即天保资金管理科、天保工程管理科、天保综合管理科、后续产业科、林政资源科、护林防火办公室。天然林保护工程区设4个管护所,16个管护站。2010年末在册职工共计37人,退休职工20人。
2、管护所(站)建设
我场天保工程区共划分为4个管护所分别是:塔勒德管护所、xxx管护所、契尔格管护所、阿卡管护所。下设16个管护站(点)。
根据自治区天保中心的要求,在工程区建设中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负责制、审批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等,确保了工程的质量,使工程质量不留后遗症。
3、管护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我场天保管护工作重点抓工程区域内的资源管理和宣传工作,每年6月至8月场天保工程科﹑资源林政科﹑护林办及管护员联合对4个所﹑16个站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森林资源管护互检和宣传行动。实地检查,是否有偷盗林木案件,牧民家中是否有新砍伐的柃条或椽子等。每年管护员与牧民签订《责任状》。利用农民赶巴扎的有利时机,在墩麻扎镇、团结公社,喀拉苏乡等地,出动宣传车进行护林防火宣传,受教育人数达72000人。联合牧民一起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对发现有偷砍滥伐林木、偷猎人员和火情及时报告的管护员及牧民,林场给予了奖励。通过以上措施,既增强了广大牧民的责任心、同时也提高管护人员的责任感。管护员的巡山日记记录也较逐年正规。档案资料齐全规范,制度均已上墙。
管护成效:随着宣传力度加大,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效果,管护成效主要表现在①偷伐盗伐林木现象逐年下降,保护野生动物意识逐渐增强。②林区发生暴雨泥石流现象逐渐减少③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④生态环境逐步好转⑤实施天保工程转产分流职工收入有所增加,思想稳定。⑥后
8 续产业的发展逐见成效,职工收入逐年递增。
四、后续产业建设情况
伊犁西天山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林业厅和天西局考察论证同意设立,经xx县委、县政府批准入住伊东工业园区的股份制公司,批准文号及部门:伊县政办(2007)45号《关于新建伊犁西天山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伊县计字(2007)107号《关于伊犁西天山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肉制品项目立项的批复》、新天林产字(2007)115号《关于同意xxx林场立项建设伊犁天西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续建项目的批复》以及天西局林勘院编制的《伊犁西天山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总体规划1200万元,占地20亩。厂房、仓库等建筑面积1760余平方米,职工宿舍、办公室620平方米。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工程全部进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制,每期工程都经过天西局纪委、计财处、工程监理及林场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五、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自查
我单位严格按要求认真管理天保资金,做到了天保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我们的做法是天保工程费用先从自有资金账户垫支,当月审核完毕后归垫工资,有计划的所、站建设,设备购置可通过专户转账。剩余资金待自治区复查完毕后再行归垫。通过自查,我们对认为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了整改,有个别票据要素不全,已补齐。设备购
9 置和站点建设较计划落后,主要是这些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且资金到位晚,所以这些项目都是第二年建成。标志牌正在建设。
结余情况说明:森林管护费结余主要原因,新建管护站没完工没有结算,马匹等交通工具未购置完毕。购房补助结余原因,购房职工没有选好合适的房屋,所以款项没支付。
自查、复查的整改情况:
(一)上级复查的整改情况: 无
(二)自查整改情况:无
六、建议
建议具体帐务操作上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性质相同的资金盈亏可互补,如社会保障性资金的医疗等四险超支可用养老保险结余弥补。
要加强学习、培训及观摩,借鉴相关林业单位的先进做法,以提高林业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
xxx林场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4篇:天然林公益林资金自查报告
2008-2010年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
自 查 报 告
一、天保工程区概况
xxx林区位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州xx县的西部和xx县的东部,地跨尼伊两县林区。东靠精河县界,西连xx林区的科克巧克山,南邻xx前山及乔巴拉尔沙山,北接xx林区的乔利卓塔山。其范围为东经81°53′─82°39′,北纬44°00′─44°15′。东西最长约60公里,南北宽约15公里。林场老场部位于科克阿灭里根萨依沟口、沿河谷北岸的台地上。林场新场部位于xx县墩麻扎镇218国道旁。距离老场部52公里,距xx市50公里,交通便利。
xxx林场隶属于新疆xx林业局,林区管辖范围为xx县东部与xx县西部交界处,管辖区面积81036.8公顷。全场经营区总面积1215552亩。其中:林地总面积445317亩,占经营区总面积的36.63%;非林地(包括草地、农地、未利用地、水域、居民工矿用地等)770235亩,占63.37%。
xxx林场林地总面积445317亩,其中:有林地161208亩,占林地总面积的36.20%;疏林地16194亩,占3.63%; 灌木林地132441亩,占29.74%;苗圃地19亩,占0.01 %;宜林地135455亩,占30.42 %。
二、项目资金内容
1 天然林保护资金、公益林资金、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资金。三、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
(一)天然林保护资金
2008年天保经费计划资金192.16万元。按项目内容分解计划:
中央资金90.46万元;其中(1)森林管护事业费51万元;(2)养老保险统筹费补助13.74万元;(3)社会性政策性支出补助18.65万元(林区派出所11.45万元,行政执法经费7.2万元);(4)四项保险7.07万元(医疗保险4.75万元,失业保险1.16万元,工伤保险0.58万元,生育保险0.58万元)。
地方资金101.7万元;其中交通工具5万元,管护所建设20万元,宣传标志牌2万元。购房安置费74.7万元。
2009年天保经费计划资金127.24万元。按项目内容分解计划:
中央资金100.24万元;其中(1)森林管护事业费51万元;(2)养老保险统筹费补助13.74万元;(3)社会性政策性支出补助28.43万元(林区派出所经费14万元、林区派出所补发工资7.23万元,行政执法经费7.2万元);(4)四项保险7.07万元(医疗保险4.75万元,失业保险1.16万元,工伤保险0.58万元,生育保险0.58万元)。
地方资金27万元;其中交通工具5万元,管护所建设20万元,宣传标志牌2万元。
2 2010年天保经费计划资金109.01万元。按项目内容分解计划:
中央资金79.01万元;其中(1)森林管护事业费51万元;(2)养老保险统筹费补助13.74万元;(3)社会性政策性支出补助7.2万元(行政执法经费7.2万元);(4)四项保险7.07万元(医疗保险4.75万元,失业保险1.16万元,工伤保险0.58万元,生育保险0.58万元)。
地方资金30万元;其中:管护所建设20万元,宣传标志牌10万元。
资金到位情况
2008年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到位192.16万元,与计划相比到位率100%。
2009年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到位127.24万元,与计划相比到位率100%。
2010年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到位109.01万元,与计划相比到位率100%。
各项经费支出结余情况:
(一)2008年支出情况:2008年度天保经费支出合计为113.38万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44.28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10.91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32.39万元(其中:林区派出所15.27万元,行政执法17.12万元),医疗保险5.31万元,失业补助1.24万元,工伤保险0.62万元,生育保险0.62万元,安置人员购房款18万元。
(二)2009年支出情况:2009年度天保经费支出
3 合计为181.86万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70.85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16.79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26.1万元(其中:林区派出所18.89万元,行政执法7.21万元),医疗保险7.57万元,失业补助1.88万元,工伤保险1.01万元,生育保险0.94万元。xx安置人员购房支出56.7万元。
(三)2010年支出情况:2010年度天保经费支出合计为158.62万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118.89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21.31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5.54万元(行政执法5.54万元),医疗保险8.63万元,失业补助2.13万元,工伤保险1.06万元,生育保险1.06万元。
拨款结余情况:
至 2008年底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结余158.18万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76.63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28.78万元,林区派出所-2.42万元,行政执法-2.41万元,医疗保险超支1万元,失业保险0.56万元,工伤保险0.28万元,生育保险0.28万元,医疗卫生经费0.8万元,安置人员经费结余56.7万元。
2009年底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结余109.91万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90.11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25.72万元,林区派出所-0.08万元,行政执法-2.42万元,医疗保险超支-3.82万元,失业保险-0.16万元,工伤保险-0.16万元,生育保险-0.08万元,医疗卫生经费0.8万元。
2010年底天保财政补助资金累计结余61.07万
4 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53万元,养老统筹补助费18.15万元,林区派出所-0.08万元,行政执法-0.76万元,医疗保险超支-7.7万元,失业保险-1.13万元,工伤保险-0.64万元,生育保险-0.57万元,医疗卫生经费0.8万元。
(二)重点公益林资金 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2008年度计划中央补偿资金15.06万元,地方公益林资金25.77万元,后续产业资金120万元,合计160.83万元。
当年计划全部到位。另外上年后续产业资金100万元本年到位,本年利息收入0.34万元,总计261.17万元。
2009年度计划中央补偿资金15.06万元,有害生物防治费5万元,森林防火费5万元,监测费1.65万元,地方后续产业40万元,合计66.71万元。
当年计划全部到位。另外企业弥补10万元,利息收入0.14万元,总计76.85万元。
2010年度计划中央补偿资金15.06万元,森林抚育100万元,后续产业40万元,合计155.06万元。
当年到位95.06万元(森林抚育60万元2011年下拨)。利息收入0.08万元,总计95.14万元。
支出情况
2008年支出253.95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支出21.82万元,营造林支出7.34万元(上年工程尾款),地方公益林支出4.22万元,管护设施0.57万元,后续产业支出220万元(220万元拨出,2008年注册成立伊犁西天山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中100万元是2007年计划)。
5 2009支付102.61万元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支出30.57万元,地方公益林支出14.39万元,管护设施17.65万元,后续产业支出40万元(直接拨付西天山农牧有限责任公司)。
2010支付98.88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支出14.73万元,地方公益林支出43.63万元,管护设施0.12万元,后续产业支出40万元(葡萄园建设),森林抚育0.4万元。结余情况
2008年末累计结余62.36万元,其中:中央森林管护费-2.44万元,地方森林管护费45.49万元,地方基础设施费19.31万元(其中:车辆超支0.09万元,管护站一座14万元未完工,以前管护所结余5.3万元生活设施未购置齐全)。
2009年末累计结余36.5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3万元,地方资金31.09万元,设施费1.66万元。
2010年末累计结余32.85万元,其中:中央森林管护费4.24万元,地方森林管护费-12.53万元,地方基础设施费1.55万元(以前管护所生活设施未购置齐全),森林抚育39.6万元。
(三)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重点火险区二期工程有车库建造计划6万元,2009年收到资金6万元,车库正在建设,至自查日预付工程款5.6万元,结余0.4万元。工程未结算。注:我场棚户区改造和火险二期公用一个基本建设帐户,目前该帐户有0.4万元火险二期工程尾款,26.05万元棚户区改造工程尾款,及存款利息。
(四)棚户区改造工程
我场棚户区改造2009计划27户,收到棚户区改造资金67.5万元(中央资金40.5万元,地方财政27万元)。
工程情况:21户在xx市购买商品楼,2009年已支付每6 户1.5万元共计31.5万元,剩余资金由个人自筹,待工程交付后,凭买房人房产证、身份证领取棚户区尾款1万元。6户自建,要求有自建人本人土地证、房屋设计(符合抗震要求)、预算书等,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开始建设,工程款根据进度拨付,但不超过2万元,尾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取得房产证后,凭建房人房产证、身份证领取棚户区尾款0.5万元,至自查日支付1户2万元。1户维修,要求提供维修人房产证、身份证、维修项目及预算书,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开始建设,工程款根据进度拨付,但不超过2万元,尾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凭建房人房产证、身份证领取棚户区尾款0.5万元。
至自查日共支付棚户区改造资金41.45万元,其中2009年支付31.5万元,2010年支付9.95万元。结余资金26.05万元
我场要求以上工程必须符合抗震安居及相关房屋设计施工规范,所提供的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合同中的姓名必须是同一人,并且是林场在职或退休职工。
三、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 1、天保组织管理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场的实际情况,成立了“xxx林场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六个职能科室(即天保资金管理科、天保工程管理科、天保综合管理科、后续产业科、林政资源科、护林防火办公室。天然林保护工程区设4个管护所,16个管护站。2010年末在册职工共计37人,退休职工20人。
7 2、管护所(站)建设
我场天保工程区共划分为4个管护所分别是:塔勒德管护所、xxx管护所、契尔格管护所、阿卡管护所。下设16个管护站(点)。
根据自治区天保中心的要求,在工程区建设中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负责制、审批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等,确保了工程的质量,使工程质量不留后遗症。3、管护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我场天保管护工作重点抓工程区域内的资源管理和宣传工作,每年6月至8月场天保工程科﹑资源林政科﹑护林办及管护员联合对4个所﹑16个站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森林资源管护互检和宣传行动。实地检查,是否有偷盗林木案件,牧民家中是否有新砍伐的柃条或椽子等。每年管护员与牧民签订《责任状》。利用农民赶巴扎的有利时机,在墩麻扎镇、团结公社,喀拉苏乡等地,出动宣传车进行护林防火宣传,受教育人数达72000人。联合牧民一起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对发现有偷砍滥伐林木、偷猎人员和火情及时报告的管护员及牧民,林场给予了奖励。通过以上措施,既增强了广大牧民的责任心、同时也提高管护人员的责任感。管护员的巡山日记记录也较逐年正规。档案资料齐全规范,制度均已上墙。
管护成效:随着宣传力度加大,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效果,管护成效主要表现在①偷伐盗伐林木现象逐年下降,保护野生动物意识逐渐增强。②林区发生暴雨泥石流现象逐渐减少③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④生态环境逐步好转⑤实施天保工程转产分流职工收入有所增加,思想稳定。⑥后
8 续产业的发展逐见成效,职工收入逐年递增。
四、后续产业建设情况
伊犁西天山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林业厅和天西局考察论证同意设立,经xx县委、县政府批准入住伊东工业园区的股份制公司,批准文号及部门:伊县政办(2007)45号《关于新建伊犁西天山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伊县计字(2007)107号《关于伊犁西天山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肉制品项目立项的批复》、新天林产字(2007)115号《关于同意xxx林场立项建设伊犁天西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续建项目的批复》以及天西局林勘院编制的《伊犁西天山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总体规划1200万元,占地20亩。厂房、仓库等建筑面积1760余平方米,职工宿舍、办公室620平方米。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工程全部进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制,每期工程都经过天西局纪委、计财处、工程监理及林场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五、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自查
我单位严格按要求认真管理天保资金,做到了天保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我们的做法是天保工程费用先从自有资金账户垫支,当月审核完毕后归垫工资,有计划的所、站建设,设备购置可通过专户转账。剩余资金待自治区复查完毕后再行归垫。通过自查,我们对认为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了整改,有个别票据要素不全,已补齐。设备购
9 置和站点建设较计划落后,主要是这些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且资金到位晚,所以这些项目都是第二年建成。标志牌正在建设。
结余情况说明:森林管护费结余主要原因,新建管护站没完工没有结算,马匹等交通工具未购置完毕。购房补助结余原因,购房职工没有选好合适的房屋,所以款项没支付。
自查、复查的整改情况:
(一)上级复查的整改情况: 无(二)自查整改情况:无 六、建议
建议具体帐务操作上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性质相同的资金盈亏可互补,如社会保障性资金的医疗等四险超支可用养老保险结余弥补。
要加强学习、培训及观摩,借鉴相关林业单位的先进做法,以提高林业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
xxx林场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5篇:工作报告之重点公益林自查报告
重点公益林自查报告
【篇1:永兴镇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自查工作总结】
永兴镇2010年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自查
报告
永兴镇根据上级的要求,我镇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在县林业局、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
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重点公益林建设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密切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我镇重点公益林的各项管护工作任务,现将我镇2010重点公益林管护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永兴镇位于盐边县中北部地区,周边与五个乡(镇)相连,全镇幅员面积:351451亩,森林管护面积16048.5公顷,有18个村,100个合作社,5517人,20315人。但已规划为重点公益林的有4个村,面积44553亩。
二、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永兴镇已规划为重点公益林的有4个村,有新胜村、纸房村、苍卜村、复兴村等,总面积44553亩。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工作责任,镇组织学习了有关重点公益林管护的相关文件资料,严格按照要求搞好这次自查工作,并在有重点公益林的村社召开了会议,广泛宣传了相关政策,使家喻户晓,明确了规划为重点公益林的重要性,很好的起到了封山、护林、宣传的作用。
三、全面发动,狠抓落实。
由于落实了管护任务,靠实了管护责任,采取保护管理、补植补造、封山育林相结合的措施,重点公益林管护区达到了“六无” 即无乱砍滥伐、无森林火灾、无毁林开荒、无乱占林地、无森林病虫害、无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林区秩序稳定,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扩 张,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
四、验收的结果
1、抓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特别是集体林区,农民文化素质较低,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是落实管护制度的基础,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工作放在首位,一年来,通过召开各种会议、书写标语、制作护林公约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资源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主体地位,使重点公益林的相关政策规定真正深入人心,取得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理解与支持。
2、抓督促检查,确保管护成效。一年来,我镇的重点公益林,经过自查均合格,群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了重点公益林管护的全面落实。
五、存在的问题
1、由于被纳入补偿的重点公益林面积有限,目前我镇仍有许多生态区位极为重要的重点公益林未能纳入重点公益林的范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些地段的林木和林地保护力度。
2、管护费标准太低,影响护林员的积极性。近年来随着物价的上涨,目前护林员的管护费相对显得偏低,不利于调动护林员的积极性
3、林地分散给管护带来很大不便。我镇重点公益林全为集体林,分布零散,且交通十分不便,这给管护造成很大困难。
永兴镇林业站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日
【篇2:生态公益林工作总结】
生态公益林工作自查报告
我镇生态公益林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县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江西生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认真贯彻“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目标责任、强化管护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2013年度生态公益林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指标。现将我镇2013年度生态公益林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有生态公益林面积28873.8亩,涉及到9个行政村,农户3216户。镇、村两级成立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生态公益林建设具体工作。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由农村信用社直接拨入补偿对象的账号内,对护林人员管护费实行专款专用。
二、主要做法
1.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镇、村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窗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江西省森林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讲清楚公益林与商品林不同的建设要求,另外宣传森林防火意识和安全避火教育,不断增加林农的生态保护责任,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防患森林火灾的意见,使广大群众在思想上形成共识,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公民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按规定要求在山林的路口设立大型混砖结构宣传广告牌5块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护质量。今年以来结合重点公益林项目的全面实施,全镇各重点林区都加强配备了专护林员,其中2名专职护林员,19名村干部兼职护林员。为了加强管理,护林大队每月定期对护林员进行考核,由护林员汇报当月管护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同时加强了对护林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统一了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努力提高护林员素质。要求护林员在平时的巡护中,走到哪里,就讲到哪里,对目前国家重点公益林政策,封山育林政策,以及农民不懂的进行宣传讲解。发现违反规定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事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再就是对林政案件进行宣传,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努力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保证了全镇森林资源的安全。
3.加大投入,改善防火设施。罗城镇为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组建一支10人组成的专职消防队。风力灭火机13太,油锯机7太,铁锹、拖把等扑火物资,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重点负责全镇森林火灾扑救。今年进入防火期后,安装了防火标语牌12个;张挂防火标语60条并签订护林防火公约10000份,有效的增强了全民防火意识。
三、在生态公益林工作中存在的建议
1.恳请上级部门增加纳入补偿范围的重点公益林面积。 2.建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公益林的资金投入。
【篇3:莲花山垦殖场生态公益林自查报告】
莲花山垦殖场生态公益林自查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共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7]7号)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林业厅《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赣财农[2007]163号)、《鄱阳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文件》(鄱林公益字[2012]3号)、《关于对2012年度公益林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的通知》,为及时、准确和全面地了解我场公益林地块落实,档案建设,管理状况,决定对我场生态公益林进行全面自查。
一、基本情况 本场生态公益林共计xx亩,其中国家公益林xx亩,地方公益林xx亩,2006年实施国家公益林的区划上报和组织相关材料,2007年实施地方公益林的区划上报和组织相关材料,经鄱阳县生态公益林办核查,省市县公益林办的批准,正式同意我场生态公益林建设。莲花山垦殖场生态公益林区划共分6个工区,即清溪工区,计林工区,莲山工区,潘村工区,中档工区,九流工区,各工区生态公益林面积分别为xx,xx亩,xx亩,xx亩,xx亩,xx亩。其中清溪工区国家级公益林xx亩,地方(省级)公益林xx亩,其它工区都属国家级公益林,共计xx亩,生态公益小班共计232个,其中国家公益林小班块195个,地方公益林小班37个。
二、档案建设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鄱阳县生态公益林办公室的要求,我场 生态公益林的区划和档案材料建设共有15项:1、鄱阳县莲花山垦殖场2006年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图;2、鄱阳县莲花山垦殖场2007年省级公益林分布图;3、公益林小班因子表;4、公益林分户登记表;
5、莲花山垦殖场重点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管护合同;6、重点公益林禁伐、限伐协议;7、生态公益林护林公约;8、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落实表;9、单位基本情况表;10、农户基本情况表;11、监管单位信息表;12、补偿标准表;13、护林员信息表;14、林改宗地对应表;
15、莲花山乡人民政府文件(莲府发[2012]22号),《关于成立莲花山乡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生态公益林信息化建档材料齐全。
三、小班自查情况
根据县生态公益林管理领导小组文件精神,莲花山乡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会议,决定对本场232个生态公益林小班进行检查和自查。
(一)检查自查分组
分组 组 长 成员 检查自查工区 1组: 黄梦华包立国、王得民、王武民 清溪工区 2组: 罗延寿李新坤、胡卜昌、王跃前 计林工区 3组: 万盛想王群义、王胜春、桂 巍 莲山工区 4组: 曹球锋李志坚、黄秀升、桂锋生 潘村工区 5组: 吴 浪王青松、余志明、包劝贤 中档工区 6组: 程丽君王锦虎、陈神锋、张 健 九流工区
(二)时间安排 2013年6月13日——2013年6月20日为检查自查时间。2013年6月21日——2013年12月30日迎接县生态公益林管理领导小组核查。
四、自查小结
通过本次对各工区公益林检查自查,面积核查率达100%,无征占用林地情况,无采伐情况,无采脂、滥挖野生植物、放牧、砍柴、火灾情况。部分公益林中的松树因松毛虫危害死亡(2010年),数量约xx立方米。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6篇:工作报告之公益林管护自查报告
公益林管护自查报告
【篇1:生态公益林工作总结】
生态公益林工作自查报告
我镇生态公益林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县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江西生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认真贯彻“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目标责任、强化管护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2013年度生态公益林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指标。现将我镇2013年度生态公益林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有生态公益林面积28873.8亩,涉及到9个行政村,农户3216户。镇、村两级成立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生态公益林建设具体工作。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由农村信用社直接拨入补偿对象的账号内,对护林人员管护费实行专款专用。
二、主要做法
1.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镇、村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窗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江西省森林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讲清楚公益林与商品林不同的建设要求,另外宣传森林防火意识和安全避火教育,不断增加林农的生态保护责任,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防患森林火灾的意见,使广大群众在思想上形成共识,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公民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按规定要求在山林的路口设立大型混砖结构宣传广告牌5块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护质量。今年以来结合重点公益林项目的全面实施,全镇各重点林区都加强配备了专护林员,其中2名专职护林员,19名村干部兼职护林员。为了加强管理,护林大队每月定期对护林员进行考核,由护林员汇报当月管护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同时加强了对护林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统一了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努力提高护林员素质。要求护林员在平时的巡护中,走到哪里,就讲到哪里,对目前国家重点公益林政策,封山育林政策,以及农民不懂的进行宣传讲解。发现违反规定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事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再就是对林政案件进行宣传,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努力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保证了全镇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在生态公益林工作中存在的建议
1.恳请上级部门增加纳入补偿范围的重点公益林面积。 2.建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公益林的资金投入。
【篇2:阿拉山口2004-2009公益林管护质量营造林基
础设施建设自查报告】
阿拉山口2004-2009年度重点公益林管护质量、营造林和基础设施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新林计字[2011]380号文关于开展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营造林和基础设施建设复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基础设施、营造林、管护人员劳务报酬情况三方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的要求,我局于2005年成立了3个护林站,分别为:基干林管护站、205省道防护林管护站和乌兰达布森管护站3个管护站,巡护重点公益林区。护林队伍20人,其中监管员2个。
2009年之前阿拉山口国家重点公益林总面积为24.25万亩,其中:中央补偿面积为8万亩.国家每年拨付24万元用于公益林管护工作。2009年公益林管护面积调整为13.3076万亩,公益林补偿基金面积由8万亩增加至13.3076万亩,当年拨付39.92万元用于公益林的管护工作,2010年公益林补偿基金面积调整为13.34万亩,当年拨付40.02万元用于公益林管护工作。
2006年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新财农[2006]59号文《关于拨付2006年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资金的通知》,拨付拨付12万元资金用于管护站建设。由于我局当时已有三个管护站,没有必要再进行新的管护站建设;同时原三个管护站年久失修,屋顶渗漏,墙体开裂,电、水设施不完善,因此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经口岸主管领导同意后,全部用于原有的三个管护站的维修,全部维修工程按照工程招投标程序进行。
2007年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博州财农[2007]43号文《关于拨付2007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拨付12万元资金用于管护站建设。我局将资金情况汇报口岸委,经口岸委研究主管领导同意后,在口岸东公园南侧建设了一处新的管护站,安排护林员居住。管护站建设工程按照规定,采取工程招投标程序进行。该管护站已成为我局重要的管护员居住生活站点。
二、营造林项目实施情况
2010年,阿拉山口实施了公益林营造林项目。
该项目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2009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营造林)的通知》(新财农
[2009]146号)要求,并按照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报送2009年重点公益林营造林作业设计的通知》(新林计字[2009]510号)下达的100万营造林要求,我局组织工程技术骨干依据阿拉山口的实际情况,编制了《阿拉山口口岸2009年重点公益林营造林作业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封育10000亩,围栏12千米,补播2500亩,标志牌4块,宣传牌8块。
项目作业设计通过审批后,我局及时将项目情况及资金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经口岸党委会研究后,成立了项目领
导小组,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及项目投资概算经口岸计划统计局进行了批复和核准。最后经口岸党委研究并按工程有关要求,采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招投标。根据林业工程项目实施要求,我局委托乌鲁木齐兴盛建设监理公司博州部对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理。
该项目于2010年5月开始实施,于今年6月完成了全部工程内容。
三、公益林管护人员劳务报酬情况
2008年之前,每年公益林补偿面积为8万亩,补偿资金为24万元,管护员15人,报酬支出170030.5元,其他69969.5元。2009年后,因补偿面积增加,管护费增加至39.92万元,当年支出工资145288元,社保23618元,取暖费7281元,公共管护4980元,油料9000元,节余20.9万元。2010年,管护员20人,工资支出332329元,社保69681元,交通费2450元,油料41074元,公共管护4312元,取暖费20645元。
公益林管护人员劳务支出从2008年之前的170030.5元,增加至目前的332329元,管护人员的工资从年平均11335元,增加至目前的年平均16616元。管护人员工资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第十条中“管护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地区职工的平均水平”的要求(2009年,全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93元)。
二0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篇3:2011年大方县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自查报告】
大方县2011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工作
自 查 报 告
一、基本情况
大方县于2011年度区划界定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为76.3万亩。分布在全县31个乡镇,255个村,8024个小班。其中,重要水库周边乡镇有12个,面积为580648.3亩,分别是大方镇、鸡场乡、黄泥塘镇、高店乡、小屯乡、马场镇、牛场乡、理化乡、猫场镇、鼎新乡、羊场镇;石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的乡镇有19个,面积为182351.7亩,分别是响水乡、双山镇、文阁乡、绿塘乡、六龙镇、凤山乡、安乐乡、核桃乡、达溪镇、八堡乡、兴隆乡、瓢井镇、长石镇、大山乡、雨冲乡、黄泥乡、沙厂乡、三元乡、星宿乡。
二、自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生态公益林森林区划和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大方县林业局根据黔林资通[2011]364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11年12月,对我县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工作做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同时抽调业务骨干,在各乡镇政府及林业环保站配合下,顺利完成大方县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的管护核查面积为76.3万亩。
三、自查验收的依据
1、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国标); 2、公益林建设技术标准(国标);
3、《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林策发[2009]214号);
4、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核查工作的通知》(黔林资通[2011]364):
5、《贵州省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农[2011]4
6、《贵州省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办法》黔林资通[2010] 378号 7、《贵州省重点公益林管护核查办法》(黔林资通[2005]308号)
四、自查验收的范围及方法 1、自查验收的对象
大方县76.3万亩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范围的重点公益林地块、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管护人员。2、自查验收的范围
全县重点公益林面积76.3万亩,涉及全区31个镇(乡、街道办事处)、255个村、8024个小班。3、自查验收的内容及方法
按照贵州省重点公益林年度管护核查要求调查的内容进行全面自查。主要调查:重点公益林管护制度及人员配备情况、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员管护情况、重点
公益林林权所有者访问调查、用1:1万地形图对重点公益林小班实地核查。
五、自查结果
1、管护制度:2011年生态公益林共255个村进行核查(见附表1)。
(1)管护责任:签定管护协议255个村,有而全的255个村,占100%。
(2)管护组织:管护组织有而全的255个村,占100%。
(3)管护人员考核办法有而全的有252个村,占98.8%;有而不全的3个村,占1.2%。
(4)奖惩制度:有而全的有252个村,占98.8%;有而不全的3个村,占1.2%。
(5)区域划分是否合理:合理的255个村,占100%。
(6)管护人员花名册:有而全的255个村,占100%。
(7)出勤表:无。
(8)巡山记录:无。
2、管护责任落实:所有管护人员均签订管护合同,按照管护合同履行管护义务。共规划管护面积76.3万亩,签定责任状管护面积76.3万亩,签订率100%。
3、管护人员情况核查:全县31个乡镇255个村对4197个管护人员进行核查。
(1)管护人员基本情况:兼职有4197个。
(2)管护形式:255村管护人员均为其他管护形式。(3)管护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全部为1年。
(4)管护人员核实情况:符合4197人。
(5)巡山记录:无。
4、林权所有者访问调查情况:共抽取林权所有者4197人进行访问调查。(1)是否愿意把林地划为重点公益林地:愿意划为有4197人,占100%。
(2)管护资金应到位:到位率100%。
(3)是否认同现行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认同4197人,占100%。
(4)重点公益林管护后是否对收入有影响:有影响4197人,占100%,(5)重点公益林区内是否有放牧和其它行为:无。
(6)是否有违反禁伐限伐情况:无。5、小班实地核查
(1)面积核查:抽查面积为76.3万亩,实查面积为76.3万亩,保存率为100%。
(2)地类核查:原地类为有林地343060.7亩,计3663个小班;灌木林地419939.3亩,计4361个小班;共计763000亩8024个小班。自查地类为有林地343060.7亩,计3663个小班;灌木林地419939.3亩,计4361个小班;共计763000亩8024个小班。自查小班没有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
6、小班采伐核查:自查8024个小班763000亩,没有采伐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从我县整体来看主要问题是林牧矛盾,全县重点公益林区多数都有林牧争地的现象,一方面是定位为畜牧大乡,一方面又要搞好生态建设;
2、交通、通讯、灭火设施设备极为欠缺,特别是基层重点公益林管护站没有任何防火设施,更谈不上交通工具、通讯设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难以及时有效地掌握火情和组织人员扑救。对公益林的管护极为不利。
3、由于定权发证工作量大,发证慢,特别是集体统一管理的生态公益林,大部分外出务工,从而导致生态公益林各项工作进度缓慢。
(二)建议:
1、合理规划放牧山,解决林业与畜牧之间的矛盾。
2、切实加强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基层护林防火的通讯设施设备,交通工具等。 3、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稳定的工作,为了管好用好钱,护好林,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将在县、乡(镇)设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保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第7篇:年度公益林管护自查情况的报告
XXXXXXXX林场
关于2014年度公益林管护自查情况的报告
省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
2014年,我场在省生态中心的支持和指导下,我场公益林管护工作开展有序,取得了一定成绩,根据《XX省重点公益林管护检查办法》和《XX省重点公益林管护检查操作细则》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公益林管护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2004年,我场完成区划生态公益林地面积1294亩,2011年,为了国有林场改革的需要,我场依据《XX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实施细则》,新区划公益林地面积6995亩(含XX拟用200亩林地),2012年,省林业厅批准下达我场的公益林面积为9359亩。2014年,因XXX项目建设,经省生态中心批准(XXXX[2014]10号),将615.6亩项目用地调整出我场公益林地范围。我场现有公益林地面积为8743.4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地1869.1亩、省级公益林地6874.3亩。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场高度重视公益林保护建设和补偿基金管理使用,林场公益林管护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公益林管护工作,同时执行护林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对包括公益林在内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进行总结。
(二)落实管护职责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合理划分管护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9名,并与管护人员新签订了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完善了相关条款,确保管护责任更加明晰。同时,成立了由场长任组长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护林组季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三)狠抓公益林资源管护
一是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标语、宣传栏、宣传车、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保护公益林资源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共粘贴标语100余份,悬挂横幅10余条,出动宣传车20余车次,出动宣传人员80余人次;二是进一步加强巡护,除白天的日常巡护外,夜间还对重点区域、路段进行蹲点、巡逻监控,并认真记录好巡护日志;三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监控力度,实施防火阻隔带项目建设,组织防火演练,增强了森林火灾应急应对能力,提高了护林防火效率,确保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四是在尖峰岭林业局森林检疫站的支持下,做好森林病虫害预防和监测工作,确保未发生森林病虫灾害。
(四)严厉打击破坏公益林资源行为
2014年11月,周边村民XXX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及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擅自改变公益林地性质搭建瓜棚约31亩,我场及时进行制止,发文通知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委托XX县林业局进行技术鉴定,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森林公安部门。目前,XX县林业局已进行现场调查,森林公安部门拟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五)积极申请调整公益林规划
针对XX项目用地(615.6亩)在我场生态公益林区划范围内的问题,多次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申请将该项目用地内的公益林地调整为商品林地。经批准,同意项目占用国家级公益林(126.9亩),按征占用审批程序办理;占用省级公益林(488.7亩)调整为商品林。
(六)严格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我场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的相关规定执行,一是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对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二是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
(七)规范档案管理
认真做好公益林档案资料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区划界定书、图、表、管护合同书、规章制度、护林员花名册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公益林档案做到统一归类、规范管理,同时备份建立相应电子档案,确保各类数据资料准确、详实、安全,不出现档案的断层和流失。
(八)加强制度建设
通过深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益林管理,先后制定了《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奖励与惩罚制度》、《公益林档案管理制度》、《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公益林管护实施方案》,同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提高了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
三、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一)存在问题
虽然我场2014年公益林管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我场现有8870.3亩公益林地中有1540亩位于1992年XX县代管我场期间出让或政府收回的土地范围内,且已办理建设用地土地证,我场不便于管理,例如:上述XX案件涉及的31亩土地已于1992年出让给XX公司并变更为建设用地,但2012年该土地规划为公益林地,现XX公司将该土地出租给XXX搭棚种瓜,使我场处理该案件较困难;二是我场重点公益林范围内,XX至XXX约10公里沿海基干防护林存在规划红线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三是我场新区划的公益林地中存有较多虾塘、瓜地,其中虾塘3511亩、瓜棚2237亩(均是在规划为公益林地前挖、搭建的),还林难度较大;四是我场XX工区规划公益林面积达6689亩,但未进行小班区划,导致面积过大而不利于公益林的保护与管理。
(二)措施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场将加大宣传力度、林地调处力度和对破坏公益林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公益林管护工作。同时,我场恳请省生态中心:一是将上述1540亩不便于管理的公益林地调整出我场公益林地区划范围;二是派员对海防基干林地规划红线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三是进一步加强林地调处工作的指导、监督,推进退塘、退耕还林工作;四是对公益林进行小班区划,使公益林结构、布局更加合理,便于生态公益林区的保护和管理。
第8篇:大方县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自查报告
大方县2011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工作
自 查 报 告
一、基本情况
大方县于2011年度区划界定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为76.3万亩。分布在全县31个乡镇,255个村,8024个小班。其中,重要水库周边乡镇有12个,面积为580648.3亩,分别是大方镇、鸡场乡、黄泥塘镇、高店乡、小屯乡、马场镇、牛场乡、理化乡、猫场镇、鼎新乡、羊场镇;石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的乡镇有19个,面积为182351.7亩,分别是响水乡、双山镇、文阁乡、绿塘乡、六龙镇、凤山乡、安乐乡、核桃乡、达溪镇、八堡乡、兴隆乡、瓢井镇、长石镇、大山乡、雨冲乡、黄泥乡、沙厂乡、三元乡、星宿乡。
二、自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生态公益林森林区划和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大方县林业局根据黔林资通[2011]364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11年12月,对我县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工作做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同时抽调业务骨干,在各乡镇政府及林业环保站配合下,顺利完成大方县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的管护核查面积为76.3万亩。
三、自查验收的依据
公益林林权所有者访问调查、用1:1万地形图对重点公益林小班实地核查。
五、自查结果
1、管护制度:2011年生态公益林共255个村进行核查(见附表1)。
(1)管护责任:签定管护协议255个村,有而全的255个村,占100%。
(2)管护组织:管护组织有而全的255个村,占100%。(3)管护人员考核办法有而全的有252个村,占98.8%;有而不全的3个村,占1.2%。
(4)奖惩制度:有而全的有252个村,占98.8%;有而不全的3个村,占1.2%。
(5)区域划分是否合理:合理的255个村,占100%。(6)管护人员花名册:有而全的255个村,占100%。(7)出勤表:无。(8)巡山记录:无。
2、管护责任落实:所有管护人员均签订管护合同,按照管护合同履行管护义务。共规划管护面积76.3万亩,签定责任状管护面积76.3万亩,签订率100%。
3、管护人员情况核查:全县31个乡镇255个村对4197个管护人员进行核查。
(1)管护人员基本情况:兼职有4197个。
(2)管护形式:255村管护人员均为其他管护形式。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从我县整体来看主要问题是林牧矛盾,全县重点公益林区多数都有林牧争地的现象,一方面是定位为畜牧大乡,一方面又要搞好生态建设;
2、交通、通讯、灭火设施设备极为欠缺,特别是基层重点公益林管护站没有任何防火设施,更谈不上交通工具、通讯设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难以及时有效地掌握火情和组织人员扑救。对公益林的管护极为不利。
3、由于定权发证工作量大,发证慢,特别是集体统一管理的生态公益林,大部分外出务工,从而导致生态公益林各项工作进度缓慢。
(二)建议:
1、合理规划放牧山,解决林业与畜牧之间的矛盾。 2、切实加强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基层护林防火的通讯设施设备,交通工具等。
3、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稳定的工作,为了管好用好钱,护好林,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将在县、乡(镇)设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保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乡镇公益林自查报告(共8篇)》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