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范文 > 自查报告

卖烟大户自查报告

作者:陌上花开 | 发布时间:2021-09-06 18:12:4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的意义及措施

浅谈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的意义及措施

摘要:3月2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开展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烟专〔2017〕95号),决定自今年4月至12月,在全行业开展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行业市场控制力,营造良好卷烟市场秩序。这无疑向全行业系统敲响了警钟:必须摒弃先前过度依赖大户的销售模式,狠抓市场基础,以规范促发展。

关键词:卷烟经营大户 治理 意义 措施

“大户”既是烟草公司最大的客户,是各种新品牌卷烟上市推广最踊跃的支持者,又是卷烟市场秩序的有力控制者,他们依靠自身充足的货源、广泛的销售渠道、充裕的资金、便捷的交通工具,往往成为市场上各种假、私、非卷烟的集散地和中小商户及无证经营户的卷烟货源来源地。因此,要保持烟草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健康,必须采取合理的打击手段,让“大户”既能守法经营,又能为“我”所用。然而,“大户”如何界定,为什么要打击违法违规卖烟大户,这么做的意义又在哪里呢,只有搞清楚这些问题,我们才能对症下药,找到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大户”的界定

什么样的商户才是“大户”,应该说很难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有的地区是直接以月度进货量为标准进行界定,比如把月度购进1000条以上的经营户定为大户,一旦达到或者超过这个标准,应对其进行相应的管理。这种“一刀切”的方法比较直观,但是这样界定也不完全科学,比如有些地理位置比较优越的经营户,其销售能力强、辐射范围广,如果简单的就对其进行限制,不利于对大户的科学管理,也满足不了城区大户的销售需求,容易人为地将城区守法大户推向违法的边缘。有的地区以月度进货量超过一定比例为标准进行界定,比如把月度购进量超过本地区某个时间段内平均销量X倍以上的经营户定为大户,具体数值结合本地区市场状况综合判定,这种方法能够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杜绝了“一刀切”带来的弊病,能够更准确的反应市场真实状况。以上两种方法主要以销售指标衡量“大户”,而国家局在《关于开展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烟专〔2017〕95号)中指出,“要查清2016年以来辖区内有哪些违法违规卖烟大户及其‘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问题的具体情况”,由此可见,对大户的定义,专卖有专卖的说法,业务有业务的标准,那么结合上述,不妨将“大户”分成以下三类:

守法大户:月度购进量大(符合本地区对大户的销量要求),但销量一直比较稳定,遵守市场零售价格和“一户一码”规定,购进卷烟结构合理,与商圈消费水平相匹配,库存正常,存销比合理,没有发生买卖“三非烟”行为、没有发生私批卷烟违法行为、没有发生利用其他商户订货权套购卷烟行为。

异动大户:月度购进量大(符合本地区对大户的销量要求),购进量或某品牌出现异常波动,偶尔出现低价销售卷烟行为,购进卷烟与商户所处商圈、消费水平不相匹配,存销比不正常,有发生销售“三非”卷烟或向中小户批发卷烟等行为的潜在风险。

违法大户:月度购进量较大,但存在“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行为;有买卖“三非”卷烟行为、有私批卷烟行为、有利用其他商户订货权行为;发生违法违规经营卷烟5万支或价值5万元以上的行为。以上具备任意一项即可认定为违法大户。

上述分类同时结合了销售指标和专卖定性,从表述中不难看出,我们依法严厉打击的对象主要是第三类违法大户。

二、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的意义

(一)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是稳定市场经营秩序的迫切要求。在日常的销售活动中,零售大户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销售网络和相对固定的消费群体,卷烟需求量大,而因市场需求及货源供应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在紧俏品牌卷烟方面,烟草商业企业很难满足他们的要求,因此,逐渐地,这些卷烟零售大户势必把目光转到周边中小户身上来,从代卖高档卷烟入手逐步掌握周边中小商户的订货权,成为中小商户的实际控制者。更有甚者,手握众多中小商户订货权套购卷烟,大量囤积新上市品牌及紧俏货源,以左右市场价格赚取高额利润。长此以往,严重影响了其他卷烟零售商户的利益,扰乱了卷烟市场价格和正常的卷烟经营秩序。

(二)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是治理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的重要途径。在没有推行烟草网络建设时,烟草商业企业的销售渠道非常单一,对少数有经营能力、有资金能力的零售客户依赖度非常大,为了完成卷烟销量任务,在货源供应上,特别是对一些高档卷烟、紧俏卷烟的供应上不可避免地向大户倾斜,有意无意地培养了零售大户的成长和壮大。不可否认,在一定时期,这些大户为烟草公司分担了大量的销售风险,是烟草公司主要的经营利润来源。然而近一两年,销售任务繁重,过度依赖大户冲销量的情形屡见不鲜,造成真品卷烟非法流通问题日益严重。社会库存过大、占压资金过多,致使零售大户不得不低价向外“二次批发”,有的通过自身渠道向外贩售,有的则通过不法烟贩,这甚至已经成为从上至下心照不宣的秘密。2015年1-8月我省查处真烟非法流通6284.6万支,而这一数据在2016年为10621.7万支,2017年为10164.6万支,因三月份实行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行动而有所遏制,因此,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卖烟大户就等于阻断了真品卷烟大批量非法流通的来源。

(三)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是防范行业系统性廉洁风险、维护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的要求。国家局凌成兴局长多次强调指出:“卖大户的问题,就是因为有‘内鬼’”,并要求“勇于向烟草系统的内鬼行为作斗争”。卖烟大户的形成与烟草行业个别营销人员过度依赖大户冲销量的行为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尤其对于“利用其他商户订货权套购卷烟”的行为,行业内部业务人员尤其是卷烟销售及送货人员有着直接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多数情况下甚至存在着“主观故意、组织参与、内外勾结”等情形,滋生了行业内部人员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温床。而社会上也普遍存在“紧俏卷烟和新品只有‘内部人员’或‘有关系’的商户才能优先供应”的偏见,这无疑严重损害了烟草行业多年来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的措施 对于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的方法措施,无论是从宣传、治理等宏观来说,还是从制定方案、建立台账、调查摸底、建章立制等微观来说,行业各个层面已经研究的比较成熟,笔者在这里不再赘述,在这里,笔者仅从内“管”、外“打”两个方面来分析。

(一)内“管”

如前所述,卖烟大户的形成与烟草行业过度依赖大户完成销量任务的行为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首先行业内部人员必须从思想上坚决彻底地摒弃长期依赖大户销售卷烟、离开大户销不好卷烟、完不成任务的陈旧思想,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国不规范经营案件频发的严峻形势,清醒认识违法违规卖烟大户的顽固性、危害性和复杂性,清醒认识国家局、省局党组对规范经营的坚决态度,从思想源头上杜绝一切不规范经营的苗头,正确认识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可以通过召开规范经营专题会议、进行警示教育、通报反面教材等多种方式实现这一目的;其次,对于与违法大户内外勾结、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擅自改变违法大户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拆单分摊、串户套订、提供信息为大户组织货源;顶风违纪、继续发生“内外勾结、主观故意、组织参与”等违规经营问题的行业内部人员,无论职务大小、职级高低,一旦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目前国家局和省局已发布通报数期,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和警示作用;最后,科学、合理制定货源投放标准。通过对零售大户的卷烟销量、销向进行分析,正确判断其存销比,实施均衡供货,确保客户定单中卷烟数量和结构的相对稳定,切实增加紧俏货源的透明度,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紧俏货源,分化瓦解有批发下线的大户的批发网络。

(二)外“打”

违法违规卖烟大户利用其他商户订货权套购卷烟及“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必须予以严厉打击。首先要重点打击销售“套码、毁码、串码”卷烟行为,在市场走访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95%以上的卷烟经营大户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销售串码卷烟情况,这是违法大户能够组织货源进行“二次批发”的前提,也是“利用其它商户订货权套购卷烟”的结果,因此,如果使销售“套码、毁码、串码”卷烟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势必会大幅度降低违法大户及不法烟贩倒买倒卖卷烟的可能性;其次要重点打击无证经营行为,无证户的存在,对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无证户采购卷烟的途径是到大户手中去买,催生了大户的出现,大户在货源分配政策下无法满足需求转向乱渠道进货,所以,如果无证户问题得不到彻底的解决,对卷烟经营大户的调控就难以进行;最后要提高打击力度,对于“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套购卷烟”的违法违规大户,要做到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惩严控,该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该取消经营资格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严格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大户不敢违法。

总之,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对烟草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必须高度重视,它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专卖、营销等各个部门的紧密配合,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行业工作的重点,各个地区应不断探索、研究,以制定出适合本地市场的科学管理方法。

第2篇:控烟自查报告

榆中县xx学区控烟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相关部门和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学区实际,认真自查控烟工作,归纳起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1.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xxx 成 员: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各学校校长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本校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不定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做好疏导工作,保证创建活动有序保质开展。

2.制定了学校相关奖惩办法。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相关控烟奖惩办法,明确了奖惩办法,并将教师个人抽烟行为与师德修养挂钩,作为评优选先的参考依据。

二、专题宣传,认识危害

各学校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队活动、主题班会、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控烟知识,培养师生不吸烟行为的好习惯,增强师生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同时,学校还利用政治学习及教研活动,开展教职工的控烟、戒烟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控烟能力。

三、禁止吸烟,赏罚分明 各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多功能厅、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醒目标志,不设烟具,教职工如有违反控烟规章现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对于表现良好的教师,结合平时表现,评为文明教师。对于表现好的办公室,将评为文明办公室。

四、领导带头,开展控烟

学区领导带头控烟,我学区上至校长,下至普通教师,自开展控烟活动以来,原来有吸烟习惯的男教师,现在基本都做到了在公共场所不吸烟。学区积极倡导无烟学校,全体教师和全体学生共同参与控烟活动,人人争做控烟的主人,相互监督。有力地提高了师生员工的控烟责任感,增强了控烟能力。

五、开展活动增强效果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教职员工掌握基本拒烟技巧,提高他们在控烟方面的知识水平、教育方法,充分认识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一种不文明、不健康的生活行为,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在控烟行动中做出表率,自觉戒烟。组织学习和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

六、家校结合扩大效果

在学生中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让学生深入了解世界无烟日、吸烟对身体的危害等知识,从这些意义深远的活动中,同学们懂得了吸烟危害身体、污染环境,庄严承诺拒绝烟草,珍爱生命。并主动规劝亲人、朋友戒烟、禁烟。同学们纷纷表示拒绝烟草,从我做起,共同营造绿色健康环境。学校主动和家长配合,利用家长会,积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和国家对控烟工作有关法规,宣传学校控烟措施、吸烟危害等,建议家长控烟、戒烟。

总之,在活动中全体师生进一步明确了控烟的意义,为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健康习惯,促进师生的身心健康做出了一定努力。我们将继续作好控烟工作,努力创建文明校园。

榆中县xx学区 2014年3月20日

第3篇:天价烟自查报告

篇一:“天价烟”专项自查工作汇报 某市公司“天价烟”专项自查工作汇报

省局(公司):

接省局(公司)相关通知后,我公司立即按照要求,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开展自查,并于10日前完成了本次专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成立公司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天价烟”和卷烟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局公司要求,及时制定天价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下发自查通知,明确自查方式、自查内容、自查时间等。

(二)梳理环节,明确重点

从高价位烟的采购、供应、零售户销售等环节,明确要求,逐项梳理。对于采购,重点检查协议的执行、到货情况,是否按照市场需求采购,防止因市场过度短缺,造成高价烟零售价格抬升;对于供应环节,主要检查供应对象、标准是否规范、合理;对于零售户销售环节主要检查明码标价、成包/成条实际销售价格、库存、供应量等内容。

(三)明确责任,全面自查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天价烟”专项自查活动,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明确对于自查工作上报不实、未能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单位,给予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二是加强专销结合。要求营销部门将通过各种调查方式得到的相关信息以及高价烟货源采购、供应等信息及时反馈给专卖部门,专卖将市场检查信息及时反馈给营销部门,提高专销协同力度。

二、自查方式

明察暗访:一是实地拜访有高价烟销售行为的零售户,询问高价烟销售价格以及销售情况;二是扮作消费者,询问客户高价烟价格;三是从有高价烟销售行为零售户的周围客户,侧面调查其高价烟销售行为等。

三、自查内容

1.工业企业无在所辖市场通过各种方式炒作卷烟零售价格情况和卷烟过度包装情况; 2.辖区内卷烟零售客户无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200支的销售行为; 3.辖区内的零售客户不得经营纪念烟、订制烟、特供烟、促销烟等带有特别标注的卷烟产品,不允许出现采用2包、4包等异型包装和礼品盒包装卷烟销售;

4.在销品牌(规格)实物包装与工业企业向国家局备案的图片完全一致,“一物、一码、一价”,无“套码”卷烟产品流入市场;

5.高价位卷烟供货严格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订单采集和货源供应工作的意见》(国烟办[2008]20号)中的“六个不准”。

四、自查情况

因我市早已取消直营店,所有卷烟均由零售客户出售,因此不存在直营店高价烟经营的相关问题。在对其余五大项的自查中,我们设计自查表,通过多种方式,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经自查,未发现有违反相关要求的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实施专项宣传。法规、营销、专卖、物流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利用公司网站、报刊、网络服务平台、网上订货平台、座谈会等方式,针对性做好不同对象的宣传工作。

2.建立高价烟监测机制。在周、月度信息监测工作中,纳入高价烟的市场价格监测内容,通过建立高价烟的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

3.建立报告制度。从5月份开始,各单位每月要在2日之前向市局(公司)卷烟营销中心上报“天价烟”专项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本地市场及重点业态的高价位卷烟市场零售价格情况。

4.建立投诉渠道。建立消费者投诉渠道(各区域营销部),对超出1000元/200支“天价烟”的电话、信件等投诉,积极协调本地物价管理部门,追究零售客户责任,并取消相关品牌规格的卷烟经营权。

某市公司

2012-6-6篇二:高价位卷烟管理自查报告 高价位卷烟价格管理 自查报告

根据市局(公司)“关于开展卷烟价格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部组织相关人员,对2011年以来的高价位卷烟销售、管理及监督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情况:

我部于2010年12月2日接到国家局与省、市局关于高价位卷烟经营与价格管理的文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于12月3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文件进行了学习、传达,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每名人员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做好高价位卷烟价格管理的重要性,自觉做好高价位卷烟价格管理工作。

二、高价位卷烟销售情况:

我部在销的高价位卷烟共有三种:苏烟(金砂2)(700元/条)、云烟(软礼印象)(680元/条)、长城(骑士3号)(760元/条),这三种卷烟在2010年四季度共销售了??条。

2011年1月份共销售高价位卷烟??条,涉及??个零售户,2月份销售数量0条,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条

三、高价位卷烟管理情况:

我部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高价位卷烟经营及价格管理办法》与《高价位卷烟货源分配方案》,明确了相关职责与工作流程。营销服务科每月对高价位卷烟的分配办法、投放对象、供应价格以及分配结果上报内管科,内管科每月做好高价位卷烟购进客户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四、高价位卷烟监督情况:

客户经理在日常拜访中认真做好价格标签的维护工作,尤其对高价位卷烟做好销售指导,避免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超过1000元/条。

专管员每月对进有高价位卷烟的客户进行定期检查,重点询问卷烟销售价格与卷烟流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杜绝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条现象。

五、市场调查情况:

我部每月定期对高价位卷烟购进客户的销售情况进行调查,3月15日,又组织客户经理与专管员对销售高价位卷烟的客户进行了再次调查,除一名零售客户??购进的??条云烟(软礼印象)为春节自用外,其余客户购进卷烟均为门市内销售,所购卷烟做到了落地与落户销售,零售价格均未超过1000元/条,在市场调查中没有发现人为炒作、批条等提高零售价格的现象。

通过自查,我部在日常工作中对高价位卷烟市场价格信息能够做到严格监控,在高价位卷烟管理方面比较规范,不存在通过人为炒作、批条等提高零售价格行为;社会零售户不存在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超过1000元/条的卷烟。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部将严格执行国家局与省、市局有关高价位卷烟的管理规定,继续加大高价位卷烟的管理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我部的《高价位卷烟经营及价格管理办法》与《高价位卷烟货源分配方案》,进一步规范高价位卷烟经营行为,确保规范经营。篇三:辽源市金叶烟草有限公司天价烟专项治理报告 辽源市金叶烟草有限公司

关于“天价烟”和卷烟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 作情况的报告

市局(公司):

专项治理工作会后,我们金叶公司组织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了穆峰局长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实施方案》出台后,按照《方案》要求,仔细研究部署了我公司的具体措施,扎实开展了“天价烟”和卷烟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迅速传达会议精神

我们金叶公司于26日16:30召开了各部门(连锁店负责人会议,认真传达了穆局长的讲话精神和专项治理工作背景,对“天价烟”和卷烟过度包装的社会危害及其对行业的影响作了深刻阐述,进一步明确我公司在稳定辽源地区卷烟市场零售价格所肩负的责任;明确我公司在此次专项治理的工作中的任务和各部门(连锁店)应做好的工作;明确各部门(连锁店)负责人为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了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准确统计检查各项数据

统计表明:2011年以来我们金叶公司“天价卷烟”购销存情况如下:检查确认:上述卷烟,2011年以来,我们金叶公司均按照省局(公司)下发的卷烟零售指导价执行销售,从未销售过价格在1000.00元/条以上的卷烟。

三、坚持规范经营行为

我们金叶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规范经营行为,制定了卷烟采购流程、销售流程、经营自律等业务纪律。特别是2010年后公司购进、销售全部纳入浪潮系统操作,从根本上杜绝了渠道外购进及帐外销售问题;坚持按照“一物一码一价”要求摆放价格签,以便于消费者监督和行业检查;如遇价格调整,坚持第一时间将商品价格调整到位;坚持价格变动必须报董事长批准后再执行的制度,防止了价格执行的随意性;坚持经常检查价格执行情况制度,每月至少检查两次;坚持发挥连锁店监控设备、小票打印机、发票打印机在价格管理上的作用。上述措施的实行,确保了金叶公司经营的规范。

四、建立了价格服务投诉电话: 0437—3222265

五、探索价格管理举措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后,我们金叶公司除了要继续坚持规范经营的各项制度措施外,我们将择机实施“商品标识”和“自我配货”两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价格管理。(2012-3-31)

大户自查报告

卷烟大户自查报告

卷烟大户自查报告

卷烟专卖大户自查报告

烟草治理大户自查报告

本文标题: 卖烟大户自查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dawendou.com/fanwen/zichabaogao/599942.html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卖烟大户自查报告》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重点推荐栏目

关于大文斗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网站大事记
Copyright © 2004-2025 dawendo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大文斗范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