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纳税自查报告表
第1篇:纳税自查报告表
年度
纳税人编码:
纳税人名称:
单位:元
填表日期:
项目
自查前汇算清缴申报金额
自查调整额(调减用“-”反映)
自查调整后重新申报金额
备注说明
3=1+2
纳税调整后所得
(主表A类第23行)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主表A类第24行)
应纳税所得额
(主表A类第25行/
B类主表第3行)
自 查 补 缴 税 额 情 况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
其他税费
合计
8=4+5+6+7
自查项目
自查结果
是
否
1.是否存在账外经营?
2.是否存在税收上应确认收入而未确认收入的情形?
3.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是否真实并符合税收规定?
4.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符合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否符合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自查情况文字说明
自查后税负仍明显偏低的原因详细说明
本单位所填报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纳税人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纳税人应对照自查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并在自查结果是或否栏内打“√”,如第3-5项自查项目当年度未发生的,可在相应的“是”栏内注明“未发生”;
2.如需填报内容较多,可另附纸张;
3.本表一式两份,由法人、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第2篇:纳税自查报告表
纳税自查报告表
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下面是Xxx自查报告频道推荐的纳税自查报告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自查报告表
年度 纳税人编码: 纳税人名称: 单位:元 填表日期:
项目
自查前汇算清缴申报金额 自查调整额(调减用“-”反映)自查调整后重新申报金额 备注说明 1 2 3=1+2 纳税调整后所得(主表A类第23行)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主表A类第24行)
应纳税所得额(主表A类第25行/ B类主表第3行)
自
查
补
缴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 其他税费 合计 4 5 6 7 8=4+5+6+7
自查项目
税
额情
况
自查结果 是 否
1.是否存在账外经营?
2.是否存在税收上应确认收入而未确认收入的情形?
3.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是否真实并符合税收规定?
4.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符合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否符合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自查情况文字说明
自查后税负仍明显偏低的原因详细说明
本单位所填报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纳税人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纳税人应对照自查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并在自查结果是或否栏内打“√”,如第3-5项自查项目当年度未发生的,可在相应的“是”栏内注明“未发生”;
2.如需填报内容较多,可另附纸张;
3.本表一式两份,由法人、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第3篇:地税综合纳税申报表
综 合 纳 税 申 报 表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综合纳税申报表》填表须知
一.本申报表依据《征管法》第二十五条、《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设置。
二.适用范围:纳税人申报除企业所得税(年度)、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社会保险费以外的各种地方税、费和基金时使用。
三.填表说明:
(1)税种:纳税人应缴纳的地方税(费、基金)的具体种类的名称;
(2)税目(品目):税法规定的同一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3)应纳税项目:纳税人具体的应纳税项目,房产税按“房产使用”和“房产出租”填列;
(4)税款所属时期:纳税人申报应交纳税(费、基金)款所属的时间;
(5)计税依据:计算纳税人应纳税(费、基金)款的依据,房产税“房产使用”按房产余值填列;
(6)税率: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大额印花税等税种的比例税率,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文化事业建设费、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上半年申报时税率减半填列;
(7)当期应纳税额:纳税人依照法定计税依据和税(费、基金)率计算出的应纳税(费、基金)额;
(8)应减免税:经过税务机关批准的政策性或困难性减免项目及金额;
(9)已纳税额: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税额;
(10)延期缴纳税额:前期已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延期尚未缴纳的税款;
(11)纳税人每次申报必须填写“纳税人声明”栏,有委托代理人的,每次申报必须填写“授权人声明”和“代理人声明”栏;
(12)受理日期:征收人员实际受理申报表的日期,其中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数据电文申报以收到数据电文的日期为准;
四.本表为A4型横式,一式三份,税务机关二份,纳税人一份。
第4篇:工作报告之地税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地税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篇1:地税纳税评估自查报告1】
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2014 年8 月20
【篇2:地税纳税评估科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
xx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科 xxx
(2015年1月20日)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一年来,我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及时、圆满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把2014年度本人履行职责及廉洁自律的情况汇报如下,请领导与同志们审查与评议。
一、勤于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和业务素质 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是强化自己党性修养的源泉。2014年,我按照市局安排,参加了公务员网络课程的学习培训,在线学习了《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精神解读》、《群众路线专题讲座》、《 创新社会管理前沿问题研究》、《 创新思维与领导能力》、《 中国经济发展转型与体制改革》等十门课程,并顺利通过考试,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学习任务。与此同时,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税法、纳税评估工作、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等各个方面的业务技能。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学习好才能有创新的工作思路,才会谋求新的发展;只有学习好才能用科学理论指导纳税评估工作实践,把握政治工作主动权。
二、专于本职,全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在工作中我尽职尽责、一丝不苟,带领纳税评估科全体成员圆满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抓考核,提质量
实行按季考核和纳税评估质量“红、黄、绿”月提醒制度。整体效果明显,各项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一般结果处理率48.22%,全省平均水平为27.98%;税收贡献率2.85%,全省平均水平为2.44%。任务完成率98.52%,自主评估面44.38%,全年评估入库税款5.31亿元。
(二)抓培训,强技能 今年,我们共组织举办了两期评估业务学习班,就纳税评估的业务技能、企业相关财务指标的配比关系、申报异常表现形式、纳税评估模型指标的建立、纳税评估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培训,对风险管理理念的深入和征管行为的转变起到了极大的促进效果。
(三)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效应初显
与税源、税政、信息、数据、稽查等部门的联动和信息共享应用机制开启,评估户122户,评估税款2407万元,移送稽查4户,涉税3000多万元。与监察室、效能办的两次联合行动,推动评估质效的稳步提升。
(四)开展模型指标创建和案例编写工作
全市成立了10个模型创建小组,按照不低于专业评估户15%的比例编写案例,在11月份的全市联评中评出6个优秀模型和11个优秀案例。在12月份的全省优秀案例和模型评选中,我局的2个行业模型和2个案例都获得了全省优秀。
(五)抓重点领域,开展重点税源的评估
对全市的煤炭、石油、建安、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和年纳
税百万以上的重点户实施专业评估。科学识别风险,分级分类实施风险管理,在12月的全省评估现场会上,高总做了经验交流发言,得到了省局的好评。
三、严于律己,不断提升自己防腐抗变的能力
严于律己,从政之本,两袖清风,为官之道。作为一名地税干部,我始终牢记这一宗旨,以一颗平常心看待名利。思想上,我切实加强品德修养,注重抓好自身学习,用科学的理论、先进的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强化立党为公、廉洁治税的意识;工作上,我认真遵守党纪、政纪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违背原则的事坚决不做,违反税收政策的口子坚决不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市局“行风建设五条禁令”。努力使自己成为政治上过硬、工作上扎实、作风上正派的合格的地税干部。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一年来,本人虽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比如理论学习不够、学习满足于一知半解,在工作上有时存在着不扎实、不细致、不深入的问题,思想上还不够解放,在一些工作的安排、落实上和解决一些问题上不够大胆、主动等等问题,鉴于上述不足之处,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改正不足,不断进取,争取取得更大成绩。
以上报告,请予评议!述职人:xxx2015年1月18日
【篇3:滨州地税纳税评估案例】
运用“纳税评估系统”在线评估效果好
邹平县地方税务局
一、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邹平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系我县一家国有房地产企业,为地税单管企业。注册资金1800万元,从业人员52人。2009年度,该企业共申报缴纳各项税款977737.87元。
二、系统产生的税收疑点
2010年8月,根据省局纳税评估软件系统自动测算,企业共有纳税申报方面的疑点11个: 1、教育费附加有差额;
2、地方教育费附加有差额;
3、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金额有差;
4、年度申报与利润表管理费比对有差额; 5、年度申报与利润表主营业务成本有差额;
6、应计土地增值税的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比对有差额; 7、房产税登记信息比对有差额;
8、城镇土地使用税登记信息比对有差额; 9、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小于预警值下限;
10、营业收入及预收帐款应纳营业税比对有差额; 11、企业所得税贡献率低于同行业预警值下限。
三、案头分析
1、教育费附加有差额。
分析过程:企业2009年度共入库营业税及滞纳金728486.76元,其中包括2010年7月8日加收的营业税滞纳金31239.5元。扣除这部分滞纳金后,企业2009年实际入库营业税:728486.76-31239.5=697247.26元。2009年企业应纳教育费附加为:697247.26*3%=20917.4178元,四舍五入为20917.42元,与企业实际缴纳数一致。
结论:疑点排除。
2、地方教育费附加有差额。
分析过程:同上。
结论:疑点排除。
3、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金额有差额。 分析过程:2010年7月8日企业通过自查报告方式缴纳2009年12月的城建税18484.91元,由于使用的应征凭证种类是“无申报临时征收凭证”,系统没有统计在内,故产生差额。
结论:疑点排除。
4、年度申报与利润表管理费比对有差额。
分析过程:财务利润表(年报)--管理费用 1706720.17,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信息--管理费用 2901847.62。两者差额:2901847.62-1706720.17=1195127.45元。
结论:列为疑点,转约谈核实。
5、年度申报与利润表主营业务成本有差额。
分析过程: 年度申报与利润表主营业务成本比对相差:3207175.90。结论:列为疑点,转约谈核实。
6、应计土地增值税的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比对有差额。 分析过程:二者实际相差:7150980-3658980=3492000元。
结论:列为疑点,转约谈核实。7、房产税登记信息比对有差额。
分析过程:相差:9058-11534.10=2476.10 元。
结论:疑点未消除,需实地核查。
5、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小于预警值下限。 约谈事项:应纳所得税额除以利润总额=0/ 56837.63 =0〈0.1(指标下限),企业用实现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导致缴纳企业所得税为零,造成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小于预警值下限。
结论:疑点排除。
6、营业收入及预收帐款应纳营业税比对有差额。 结论:疑点未消除,需实地核查。
7、企业所得税贡献率低于同行业预警值下限。 结论:疑点排除。8、“2009年财务报表逻辑关系不正确” 排除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