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案件质量自查报告
第1篇:环保局案件质量自查报告
环保专项行政执法监察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浙监„2010‟21号)要求,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对照方案的具体要求,对2009年以来我局行政审批、资金管理、环境监管和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环保行政审批情况
一、行政审批工作服务于推进转型升级,坚决否决落后产能项目。 一是加强与部门之间联系,把好项目受理关,尤其是今年以来,建设项目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联审制以来,项目受理必须要备齐报批材料。水泥熟料、钢铁、玻璃、印染、电力、造纸、化工、电镀、有色金属冶炼、新建锅炉项目、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或年电耗3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耗水15万吨以上的各类项目、以及其它需要联合审查的投资项目,严格实行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联审。规范项目立项等前置工作。
二是在服务于我县项目推进的同时,严格把关,敢于行使环保“一票否决权”。去年至今共否决了不符合产业政策、工艺落后污染重及选址不合理及对饮用水源安全存在隐患的建设项目21个,有力地制止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三是提高“三同时”验收率。通过项目分科室负责“三同时”验收,小项目环保所验收的办法,责任到人,来推动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验收工作。截至到目前为止,验收的项目共450多家。
二、制定和完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一是配合长兴经济开发区按照生态化建设与改造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强了园区生态化的改造与整治,完成了长兴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和小浦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工作。
二是严格项目准入,按照《关于印发长兴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坚决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做到环评执行率100%。严格执行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今年对长兴开发区内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执法、下达整改任务等有效手段,使投产93家企业中87家通过了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验收率达93%。
三是推动工业园区完善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发区一期规划总面积19平方公里框架已全部拉开到位,区内建成DN100以上污水管网80公里。入园企业都实行集中供热供气。开发区还建造了垃圾中转站,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企业危险固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五家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四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升级改造。长兴污水处理厂完成了3万吨/日的中水回用工程,夹浦、香山等中水回用工程正常运行
三、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工作,努力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按上级要求开展国控、省控企业和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开展环境友好工程推选工作和绿色企业创建工作。在项目审批过程中鼓励企业实施煤改天然气或使用集中供热,脱硫改造项目和采用先进污染治理技术,大力实施清洁生产。项目审批中严格执行总量替代和污染物削减方案,实行排污权有偿转让。
(二)环保资金管理情况
2009年以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安排项目38个,共计金额179
2万元。其中县环保专项资金(排污费)共安排项目30个,计1326万元;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安排项目1个,金额为30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共安排项目7个,金额为166万元。目前大部分项目已完成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能基本按资金使用用途按安排各类环保专项资金,绩效情况总体上良好。
(三)环保行政监管情况
我局做到了对重点污染源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一次的频率,对重点地区与区域采取了定期巡查,加强了“两考”期间对夜间建筑施工和噪声污染的检查,加强了对太湖流域企业、蓝藻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工作,开展了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县级飞行监测工作,采取了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暗查等,同时开展了夜间与节假日的突击检查活动,同时利用在线监控对企业加强监控,建立建全了12369举报电话及与110联动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和处置举报与投诉。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排污费征收均按照申报——审核——核定——收费程序进行。各类相关书面资料都进行了保留、整理、归纳、保存。大队征收管理的国控企业信息已全部输入软件,其申报、征收程序全部使用软件来操作。由各所管理的其它企业,因为硬件设施未到位以及人员调动频繁、未设置专业人员等原因,还未使用软件管理。但按照省里文件,我局已经购置专门服务器,布置网络,准备让各所也使用软件征收管理,计划到九月底完成硬件及人员培训工作。
(四)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在方案规定的统计期间内,本局各办案单位共查处办结一般程序
案件233件(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142件,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91件)。上述案件查结至今,均能做到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合情,无一起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在执法主体资格上,本局目前共有直属执法办案单位7个(其中环保所6个,环境保护监察大队1个),均为经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建制所(队),依法享有行使行政执法处罚的职权。取得《行政执法证》的有66人,另有3人已经通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但是还未取得执法证件,在日常工作中也不参与执法办案。
在执法程序上,本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并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等系统规章的规定,依照法律法规设定的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处罚种类,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职权,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和维护社会经济绿色发展。
(五)群众环保诉求信访处理情况
我局建立建全了12369举报电话及与110联动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和处置举报与投诉。09年1月到10年8月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1108件,件件都落实了处置与回复,群众理解与满意率达到了95%以上,信访积案1件,交局领导包案调解处理,通过对企业限期治理(企业新投资近千万元改造和建设了水、大气等治理设施),多次与群众见面听取意见,邀请群众参与检查,请上级部门参与验收监测等工作,7月份按时化解了矛盾。
(六)环保建设建章立制情况
在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上我局制定实施完善一批内部管理制度2009年以来,我们逐步建立健全了《县环保局会议制度》、《县环保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县环保局考勤制度》、《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县环保局公务接待规定》、《县环保局财务制度》、《县环保局工作督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近期又制定出台了《长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通知》、《长兴县环保局重大项目环保保护审查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长兴县环保局关于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环保局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实施意见》、《环保局编外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只要程序公正,才能保障实体的公正。所以我局颁布了《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度》、《行政处罚罚款额度量化细则》、《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学习,我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各部门职责,将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分解,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同时规范了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大大规范了行政执法的程序,提高了案件质量。并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小组,对处罚案件进行审议,避免了乱处罚的环节,提高了处罚案件的质量减少了失误。
第2篇:案件质量自查整改报告
案件质量自查整改报告
案件质量自查整改报告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一起看看吧!篇1:
第一复查案件工作组:
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评查案件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评查案件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我局对20XX年1月至今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展开了评查工作。通过对案件指导思想、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文书格式、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查,力争通过此次评查,提高我区司法行政的执法水平、办案质量。现将我局开展“案件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案件评查机构,明确评查人员的责任
为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我局专门成立了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杨伟国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魏旭峰、李明、闫改莲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业务科室指导辖
区内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所对20XX年1月至今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的案件装订归档。
二、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对案件抽查评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局机关召开了工作会议,对评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评查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并把案件评查工作列
为今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案件归档结果写出案卷目录,对案件来源、案情介绍、编号等做详细注明,为抽查评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研究制定案件抽查评查方案,明确具体评查标准明确案件评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对强调了评查案件的范围、评查案件的内容和重点、评查方法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将案件质量的评定标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对不同类型案件的评查严格按各行业的标准执行,评查工作根据以下六个方面标准进行:
(一)执法思想是否端正。是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文明执法、服务大局;是
否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理的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充分,有无遗漏等。
(三)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办理的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规章等是否合法有效,适用法律有无冲突,引用法律条文是否适当、准确、完整,法律文书中的说理论述是否正确充分等。(四)法律程序是否规范。案件的办理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实体处理是否公正。实体处理是否合法合理,对当事人是否平等对待。
(六)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法律文书有无遗漏、缺失,载明的内容是否齐全,文字有无差错等。
该标准易于理解,便于操作执行,确保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四、从五个方面先进行自我评查
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由局案件评查组对案
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
五、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我局从20XX年至今的各项工作案件中抽取了57份案件,案件涉及各个类别,且不重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案件评查严格参照各行业的案件评查标准进行评查,分列出优秀案卷、合格案卷、不合格案卷,对优秀案卷进行表彰,对不合格案卷限期整改。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并从初评案件中挑选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案件各两件;法律援助、律师、公正案件各一件,列明编号、单位、名称上报市司法局。
第一阶段复查案件工作,我们发现通过对各项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也及时予以了纠正,更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案件质量明显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确保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公正廉洁的执法水平。
篇2:
县纪委:
根据睢纪【20XX】5号《关于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案件质量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睢县回族高级中学成立由纪检书记李玉堂任组长的案件质量检查工作组,对自20XX年以来我校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多年来,我校党委在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学校总体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我校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刻剖析某些单位滋生腐败的主客观原因,认真开展了预防腐败工作,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在我校的各项工作中,较好的发挥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保障作用。
学校领导班子面对其他单位个别领导出现的腐败问题,能够引以为戒,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校长张广中带头承诺严于律己,主动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学校加强了公务接待费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行为。为做好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学校每月都要向县纪工委做关于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方面的报告工作。
面对目前学校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学校领导班子坚持把反腐倡廉的理论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辅导和分组学习,班子成员先后学习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等,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明确了政策界限。
针对目前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学校党委更加认识到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利用廉政党课、专题讲座、警示录像等多种形式,开展深动的廉政教育活动,增强了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形成了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和良好氛围。
经过我校案件质量检查工作组的认真自查,20XX年以来,我校教师廉洁教学,拥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没有教职员工受到过党政纪处分。
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党委将总结过去反腐败工作的经验,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容易忽视的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构建我校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到实处,通过强化党员干部的教育、加强制度反腐、和民主监督等具体措施,把落实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向新的高度。更多热门相关文章推荐: 1.局依法行政自查自纠报告 2.20XX声誉风险自查报告 3.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自查报告 4.教师两学一做学习总结报告 5.医疗器械年度自查报告 6.作风建设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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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沭阳县检察院反贪干警积极参加案件质量检查培训班
沭阳县检察院反贪干警积极参加案件质量检查培训班
正义网江苏频道6月7日电(通讯员郑云)近日,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由市院举办的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案件质量检查培训班。培训期间,各县区院检查员汇报了2012年一季度反贪案件质量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市院反贪局结合2011年以来案件质量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对如何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检查范围、内容以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对部分法律文书在内容规范制作、程序送达以及新旧刑诉法规定不同的把握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参训人员就今后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案件质量检查方式方法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并提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培训结束后,参训干警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对深入推进反贪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自身对案件质量的监管能力大有裨益,回去后一定按照培训内容进行严格自查自纠,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的考验。
第4篇:案件自查报告
xxx关于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xxx纪委:
按照《关于转发xxx的通知》xxx[xxx]2号文件要求,xxx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xxxx2012年11月1日至今共立案xx件,其中党纪处分x人,政纪处分xxx人。其中xxx年xx件,给予xxx1人;xx年x件,给予xxx人;xxx年x件,给予xxxx人;2017年4件,给予xxxxxx人,xxxxx人,xxxx人;xxx年xx件,给予xxx,xxx人,xxxx人。二、自查情况
1.已建立本单位党员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情况台账; 2.处分决定能够按规定程序向受处分人宣布送达并在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宣布;
3.处分决定等材料已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人事关系归入本人档案;
4.受处分人在处分期内没有提拔使用、评先评优情况; 5.xxx没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以上处分的人员; 6.对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满后的人员已办理解除处分的手续; 7.对受处分人处分期满后已进行教育回访。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案件。
Xxxx
xx年xx月xx日
第5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四篇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四篇
篇1
根据《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xx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运用案件质量检查等措施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根据20xx年至今的工作安排,现将有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31件,其中刑事指定案件22件,民事9件,提供关于未成年人咨询100余人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接待咨询方面
为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xx镇甘化商贸城设立法律援助临街窗口,方便接待群众,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海报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点援制管理办法、律师值班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设置了办公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xx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指派过程中,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检察院、法院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对于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一律开辟“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证明。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第一时间指派,第一时间介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庭外调解等工作手段,力争高效、优质人性化解决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纠纷。
动为了督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
(四)案件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律师以及法援机构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并在《告知单》上附上投诉电话,我们还逐案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依托局机关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办结案件,中心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反馈意见,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对审查合格的案件,及时予以发放办案补贴。此外,中心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并通过走访,及时沟通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补缺,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五)优化援助平台
加强与区妇联、团区委、残联等单位互动协调对接,建立无缝对接的工作网络。作为妇儿委成员单位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时解答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咨询,积极履行职责,在法律援助工作上站好岗、值好班,承担起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三、困难与不足:
1、中心人员力量不足。随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
2、对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咨询方面,由于条件限制,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情况后,没有及时给予记录,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情况。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临街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建设,抓好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民心。
篇2
***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局及***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为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08年11月至今,共为贫弱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3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xx00多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各项主要工作简单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确保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08年以来***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着重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规范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对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二、坚持服务大局,突出抓好困难职工、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的法律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援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已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30余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10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0件。受援人中:残疾人xx人,未成年人10 人,农民工xx0人。
三、推动法律援助向基层拓展,逐步形成基本覆盖各类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网络
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拓展。全市已建立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点22个,在册法律援助志愿者1xx名。法律援助工作站已覆盖全市xx个乡镇、办事处,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率已达100%,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国防利益、农民工等专门工作站也相继建立,全市法律援助网络初步形成。
四、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不断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向困难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展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题宣传活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对比较关心的劳动争议、工伤等工作、生活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详细地解答,散发宣传资料xx00余份(册);在***人民广播电台播出了四期《法制与生活》栏目,参与***电视台录制典型案例1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和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在办案中,教育法律援助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办案程序,各个环节都做到认真、严谨,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对每个援助案件都发放和收集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卡”,还对10%以上的案件进行了旁听庭审;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援助案件,实行了集体研究制度,办案质量均达良好以上。
虽然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手段还需改进;二是有影响的、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多;因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克服不足之处,继续努力,再接再厉,争取更好的成绩。篇3
根据xx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本中心认真依照xx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的《法律援助服务和质量评估参考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接待咨询方面:
本中心以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局机关底层设置了专门的法律援助接待场所,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设立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单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接待、值班、岗位责任、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统计分析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志愿者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本科以上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佩戴统一上岗标识,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四楼设置了接待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xx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并在大厅公示监督电话等基本监督内容。5月份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起,中心承办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还将纳入效能办网上审批系统,接受效能办的随时督查。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公检法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援助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动为了督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如今,基本上实现了与劳动仲裁衔接以及与司法救助的对接,与法院基本上做到互查互免。对于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开辟了诉前介入等法律援助程序,保证了与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畅通。此外,由于长乐没有相关鉴定机构,我们也积极协助当事人向xx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减免或缓缴相关鉴定费用申请,保证当事人能够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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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本中心认真依照xx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的《法律援助服务和质量评估参考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接待咨询方面:
本中心以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局机关底层设置了专门的法律援助接待场所,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设立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单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接待、值班、岗位责任、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统计分析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志愿者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本科以上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佩戴统一上岗标识,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四楼设置了接待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xx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并在大厅公示监督电话等基本监督内容。5月份起,中心承办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还将纳入效能办网上审批系统,接受效能办的随时督查。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保证法律援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公检法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论文联盟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援助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动为了督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如今,基本上实现了与劳动仲裁衔接以及与司法救助的对接,与法院基本上做到互查互免。对于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开辟了诉前介入等法律援助程序,保证了与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畅通。此外,由于长乐没有相关鉴定机构,我们也积极协助当事人向xx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减免或缓缴相关鉴定费用申请,保证当事人能够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四、案件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律师以及法援机构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并在《告知单》上附上投诉电话,我们还逐案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依托局机关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办结案件,中心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反馈意见,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对审查合格的案件,及时予以发放办案补贴。此外,中心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加强与兄弟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并通过走访,及时沟通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补缺,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自查,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了目前我市法援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困难与
不足之处,主要是:
1、中心人员力量不足。随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中心编制3人,由于调动或辞职,当前中心无人占编。中心人员依托局机关公务员进行管理运作。
2、对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咨询方面,由于条件限制,中心还没有放置盲文宣传资料,也未设置电子触摸屏、闭路电视等。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情况后,没有及时给予记录,并且在与公安部门协调中,还无法做到诉前调阅、复印案件相关材料,造成法律援助的浪费和成本的增加。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助中心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建设,抓好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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