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应急预案及预控措施
环境因素应急预案及预控措施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管线施工环境因素应急预控及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
三、指导针与原则
指导针∶以人为本、预控风险、高效救援、确保安全。
原则∶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事故蔓延优先,减少损失救援优先,持续改进高效优先。
四、重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1、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水土流失、噪声、扬尘等环境污染,发生的地点
为、各单位驻地及施工现场。
2、可能影响范周围:施工现场﹔可能影响的人员∶现场施工人员。
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1人或数人伤亡,构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鉴于上述情况,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以高效的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企业经济损失。
五、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陈天河
副组长︰格青松
组员∶各部室负责人及部员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
1、现场负责人现场施工管理及现场技术人员:发生险情或安全事故后,施工现场负责人立即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地段,通知应急小组办公室,特殊情况下直接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2、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接到险情后,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系统立即投入运作;在现场设立指挥场所,相关人员到位,组织实施抢救工作;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将人员和机械迅速撤出危险区。
3、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由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应急所需资源满足现场应急需求。组织本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定期检查日常工作和应急响应准备状态
4、技术处理组由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工程技术科人员参加,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应急响应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储备、图纸。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案和技术支持文件。
5、伤员营救组由综合部部长担任组长:综合部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伤员营救案、进行事故现场伤员的营救、转运等工作,联系就近医疗单位进行妥善的营救治疗工作。
6、事态监测组事态监测组由测量队队长担任组长:测量队人员参加,负责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动态监测并做好过程记录。
7、后勤供应组后勤供应组由财务部部长、物资设备部部长担任组长:制订物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物资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响应资金及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
8、治安警戒组由派出所警员担任组长:派出所人员参加,负责现场警戒及维持应急救援工作的秩序,及时发出公众警报,为应急救援提供安全保障。
9、人员疏散组由实验室主任任组长:实验室人员参加,负责对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
10、信息发布组由计划部部长任组长:计划合同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将
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等及时向媒体和公众进行统一发布。
11、善后工作组由书记任组长,综合部人员参加,对现场员工进行思想教育,稳定队伍﹔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抚恤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与保险单位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慰问伤员及家属;对阻工居民进行安抚、劝慰,控制现场稳定秩序。
12、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安质部长任组长:安质部人员参加,主要保护事故现场、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13、现场抢险救援组由各施工队队长任组长:组织本队抢险人员直接参与或配合地专业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援。
(三)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当突发环境因素紧急事故/事件时,由项目经理下令启动并运行本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确保、社会、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四)应急救援资源配备情况
1、资金的配备
财务部必须保证10万元的应急救援备用金,以备紧急事件发生时,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的配备(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负责人 |
物资运输车 | 一辆 | 队长 | |
口罩 | 200个 | 队长 | |
耳罩 | 200个 | 队长 | |
耳塞 | 100对 | 队长 | |
安全帽 | 100顶 | 队长 | |
防声棉 | 200个 | 队长 | |
防滑鞋 | 80双 | 队长 | |
扩音呐叭 | 2个 | 队长 | |
预警车 | 一辆 | 队长 | |
铁锹 | 30把 | 队长 | |
沙袋 | 500个 | 队长 | |
雨衣 | 60件 | 队长 | |
应急联络 | 数部 | ||
3、社会资源︰在发生突发性紧急事故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根据实际需要与工程所在地地政府机构或部门请求支援,如请求119、120、110支援等。
(五)应急响应
1、事故报告︰由现场负责人立即通知队长,队长报告应急小组领导。报告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简要经过介绍、人员伤亡及被困情况、现场事态控制及发展情况等。
2、接警与通知
(1)接警:接警部门为综合部办公室。接警人接到报警后,根据报告容做好记录。接警:综合部部长手机:。
(2)通知∶接警人接到报警后,由安质部部长向项目经理详细报告,经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是否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部门发出应急救援申请。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应由综合部通知应急组织机构中各部门负责人。
3、应急通讯联络系统应急救援联络工作由综合部部长负责。应急救援联络途径如下∶
(1)设项目部应急联络︰综合部部长。
(2)对外应急求救公安警力求救:110;医疗急救求救:120;消防大队119。
(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
4、现场保护
当环境因素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安置部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事件现场,负责事故/事件现场保护,立即开展收集证据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志、标记,并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材料,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警报和紧急公告当事故可能影响到边地区,对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边公众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公众能够及时做出自我防护响应。项目经理决定是否启动警报,警报和紧急公告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警报式采用扩音喇叭向边区发出警报。
6、事态监测发生环境因素安全紧急事故/事件并启动应急预案后,由测量队人员组成事态监测小组,负责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动态监测并做好过程记录。监测的容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及环境的污染,爆炸危险性、受损建筑物跨塌危险性等。
7、警戒与治安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边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在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现场警戒与治安由派出所负责实施。现场警戒措施包括︰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哨人员佩带臂章,用扩音喇叭警告,警戒哨人员负责阻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8、人群疏散与安置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措施,也是最彻底的应急响应。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控制程度等决定是否对人员进行疏散,人员疏散由项目经理下达疏散命令,由实验室人员参与实施。应对被疏散的人群、数量,疏散区域、距离、路线、运输工具等进行事先考虑和准备,应考虑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
9、医疗与卫生由综合部负责对在环境因素安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伤情重的人员立刻转送至工程所在地附近医院或急救中心进行抢救,转送过程中指派专人进行途中护理,急救车为转送伤员专用车辆或120急救车。在紧急转送伤员时,救护车鸣灯。
10、公共关系环境因素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等及时向媒体和公众进行统一发布,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控制谣言,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发布事故相关信息由项目经理批准,由计划部发布,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及时消除传言。
11、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人员)的安全进行考虑和监视。必要时,应有专业抢险人员参与指挥或作业。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安置部指派专人负责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进行过程监视,及时发现受伤人员并组织撤换抢救。
(六)应急终止与现场恢复
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得以消除时,由项目经理下达终止应急命令。终止应急令由安置部专人用扩音喇叭传达至应急救援现场,终止应急救援。当终止应急救援后,事故现场仍然存在可能的不明隐患时(如可能存在不明火种、建筑物及救援临时设施有可能倾覆等),现场警戒不予解除,直至经技术部门技术鉴定确认无不明隐患后,告知派出所警员,由派出所警员下令解除现场警戒。警戒解除后,由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恢复现场。主要清理临时设施、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恢复现场办公生活基本功能等。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被疏散人员的回撤和安置。
(七)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应急预案的培训由安置部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为项目开工后第3个月,每两次培训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2个月。培训对象应包括参与应急救援的指挥人员、救援队伍人员、辅助等相关人员。培训式采用集中培训,培训地点为会议室。对培训结果应组织考核,并应保存培训考核的记录。应急预案的演练主要采用桌面演练,即由项目经理、组织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应急救援辅助及相关人员参加,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讨论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行动的口头演练活动。主要是锻炼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应急组织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的问题。本部分桌面演练由安置部组织,时间为项目开工后第3个月,每两次间隔时间不应超过12个月,地点为会议室。另外,在组织桌面演练的同时,针对应急联络系统的功能进行功能演练(在允条件下,可对外部求援资源如110、119、120的通讯系统功能一并进行演练),确认通讯系统的准确性、畅通性、及时性是否满足应急的要求,即通讯系统的响应能力的检测。本部分功能演练由综合部部长在综合部实施。对组织的所有演练均要形成并保持记录。
(八)预案的评审与改进根据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过程记录,应对应急预案的功能和效果进行评审,对在培训或演练过程中反映功能不足或效果不佳的局部或阶段,应进行分析总结,确定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及时间的充分性。根据分析总结的结果对预案功能予以改进。预案的评审与改进由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安置部组织,由应急组织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辅助等相关部门或人员参加。评审与改进的时间为预案培训与演练结束后进行,地点在会议室。
六、预控措施
各队、班组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现场的扬尘、噪声,消除固体废物、污水对环境的污染。做到环保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全员重视自觉做好环保工作。
(一)水土保持预控措施第一条、路基工程水土保持
1、在路基施工过程中,在边坡开挖之前,先行修筑排水沟,以防止水流对边坡的冲刷。
2、路基边坡开挖后立即进行防护处理,或分段开挖分段防护,以减少边坡的裸露时间。没有支挡的边坡要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种植草籽或草皮。
3、在施工中,注意保护树木、花草。施工时争取少砍树或不砍树,不随意超出设计规划界限。
4、路堤成型后及时施作防护工程或植被。在路堤施工过程中,设计的排水沟未能形成贯通时,先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证施工期间雨水排放畅通。
5、土施工配置洒水车洒水,尽量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工程竣工后,必须拆除临时设施和生活设施,对拆除后的场地和垃圾要进行平整和焚烧,防止污染环境和造成水土流失。
第二条、桥梁涵洞工程水土保持
1、桥梁涵洞基础弃方按设计要求弃置,决不能随意堆放造成环境污染。
第四条、临时工程水土保持
1、工程中的施工便道设计和施工,力求做到少占草原,绕避不良地质地段。在可能的条件下,尽量考虑与地道路或乡村的机耕道相结合,并做好土调配,减少弃土、取土。对填挖不平衡地段产生的弃土,有必要的支挡防护措施,修筑好便道两侧的排水系统,保证地面径流的畅通,减少和避免边坡的冲刷,保证施工运输正常运营,保持水土。
2、在施工过程中,还应注意道路的养护和水土流失的控制,防止人为因素加剧其水土流失的程度。在少雨季节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杜绝尘土飞扬,污染周围空气。
3、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的修建,料具、料堆放和材料加工场等一切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的布置,做到分布合理,整洁有序,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避免因临时工程修建的随意性而多占士地,破坏其水土保持功能。
4、施工场地周围做好集水、排水工作,不阻塞地面径流自然通道,防止壅水和场地冲刷。
5、施工中修建的临时设施,必须在工程交验后规定时间予以拆除,尽可能进行造地复耕,恢复原有地形地貌。
6、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
(二)噪声预控措施
第一条、从物理定义而言,振幅和频率上完全无规律的震荡称之为噪声。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论,凡是干扰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如机器的轰鸣声,各种交通工具的马达声、鸣笛声,人的嘈杂声及各种突发的声响等,均称为噪声。
第二条、噪声的显著特点是︰无污染物存在、不产生能量积累、时间有限、传播不远、振动源停止振动噪声消失、不能集中治理。噪声来源于交通工具、机器设备、管道施工。
第三条、环境噪声污染由声源、传声途径和受主三个基本环节组成。噪声污染控制须从这三个面作为一个系统进行综合治理。
1、降低声源的噪声辐射是控制噪声的根本途径。通过对声源发声机理和机器设备运行功能的控制,选用新型的低噪声设备;改进加工工艺均能显著降低环境噪声。
(1)设备选型时优先考虑低噪音产品。
(2)设备底座设置防震基础,减少噪声的干扰。
(3)格按规程操作,减少正常启、停﹔及时维护、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降低或减少噪声污染。
(4)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
2、声传播途径的控制是噪声污染控制工程的主要法,常用的降噪声手段︰在噪声传递的路径上设置障碍以阻止声波的传播,铺置吸声材料增加声能损耗,或者通过反射、折射改变声波的传播向。
(1)在噪声控制工程中经常采用的有效技术有吸声、隔声、隔振等。对一些机械动力设备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加装消音隔声装置或修建隔音室等措施进行消音隔声处理。常采用的式有∶吸声墙面(吊顶)、声屏障、隔声门(窗)、隔振地板等。
(2)科学安排作业程序,尽量降低夜间机车出入频率,避免安排噪音很大的机械夜间运转。
(3)各种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4)对混凝土拌合、钢筋加工、构件制作等场地,尽量选择远离生活居住区。
(5)通过适当地控制机械布置密度,尽量拉开了一定距离,避免机械过于集中而形成的噪音叠加。
3、受主控制通常采用护耳器、控制室等个人措施来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
在施工现场无法隔声的噪声源,如爆破、钻等岗位,在噪声接收点进行防护,采用的防噪用具有耳塞、耳罩、防声棉等,以保护职工的听力。
(三)扬尘预控措施
第一条、人口密集区砂料、土、建筑垃圾铲、运、装卸以及建筑物拆除等一般应采用淋水降尘。倾倒的生活垃圾或易飞扬垃圾应及时覆盖,施工现场砂料的堆放一般采取覆盖或表面适当淋水降尘。
第二条、施工现场定期压实和洒水,避免扬尘,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洞外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洒水湿润。在施工高峰期、不同路况的道路、以及气候干燥季节,视路面扬尘情况,增加洒水次数,避免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污染。
第三条、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装载砂料或土等,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cm,两侧低于槽帮上缘10~20cm。为控制车轮产生扬尘,现场车辆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车辆行驶避免猛拐、急刹车,防止抛洒,自卸车卸料后注意关好车门。
第四条、工地拌和站区域应进行地面硬化,有条件的要采用集中拌和站,由计算机控制进料、搅拌、输送全过程,在进料仓上安装除尘器。采用普通拌和站,将其封闭,尽量不使粉尘外泄,并在搅拌机拌筒进出料口上和地上料斗侧面安装喷淋设施,利用水雾除尘。水泥及添加剂采用人工投料时,应尽量轻缓,防止出现扬尘。
第五条、裸露地表在可能时应尽量硬化或临时绿化,也可淋水降尘。
第六条、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润湿和遮盖等措施,对于地面散落的水泥采取定期回收的法,尤其水泥等进场后堆码时均垫高,离地面不小于20cm。有效地防止沿途散漏和扬尘。
第七条、管道必须设通风机,不间断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第八条、开挖段爆破后,凡质周围岩必须经喷水压尘后,可进行排运作业。
第九条、凡从事钻爆、喷锚、水泥搬运、搅拌站、焊工等洞其它作业人员,施工队必须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
第十条、凡接触尘毒的作业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尤其是对在管道的作业人员,要把他们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防职业病发生。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垃圾站应及时处理,并对其进行封闭处理,清理垃圾须使用垃圾袋装运到垃圾站。管道弃碴在装、卸等环节中,应尽量减少扬尘。
(四)施工生产生活污水、废水预控措施
第一条、有害废液进入排水系统或地面、地下水体,将对水生物及人体健康存在不同程度的危害,故我项目部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水资源保护。
第二条、施工废水、生活废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避免直接排入江河。对于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将按设计案建沉淀池进行废水沉淀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操作流程如下∶
(1)采取清污分流。避免与施工的污水混合外排;
(2)施工中时刻维护工地的排水系统,防止废水、废油、淤泥和其它任悬浮性或可溶性物料流到临近的江河;
(3)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均先进行净化处理之后才排入河流。
(4)燃料、油、染料及其它有机化物品保存在合适的安全容器中,存放在指定地点,进行格的统一管理,坚决杜绝上述物品对环境造成污染。
(5)控制施工设备用油对环境的污染,定期对所有的用油设备的供油系统进行检查,杜绝设备用油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如个别设备发生上述现象,则马上进行回收清理,使可能造成的污染控制在最小的周围。同时责令违规设备停产检修。
(6)砂料冲洗、砖砌体及砼坷工养护、拌和站及砼运输设施冲洗、水磨、电、冷却、基础及基坑积水、地基降水、钻爆喷淋等产生的污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后,将沉淀水用于洒水降尘或进一步处理后回收利用,或者排放。
(7)钻护壁泥浆,按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场所、式弃置,或在工地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处理。
(8)及时清理、清扫施工现场,尤其是洒落的扬尘。保持场地清洁,避免不洁物质与大气降水接触,污染水体。
2、生活污水
(1)工区所属各部门、各施工队应提倡节约用水,减少生活废水的产生。
(2)使用无磷环保型洗涤剂。
3食堂应设隔油池,并禁将食物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等倒入下水道,清理期最长不超过半月。
(4)浴室污水出口处设沉淀池,派专人每清理一次,沉淀物多时应增加清理次数。
(5)工地生活区的生活垃圾全部集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或深埋,避免了由于倒入江河流等水域,而出现污染水。
(6)工地临时厕所,设化粪池并采取防漏措施。中心程式施工现场的临时厕所采取水冲式,蹲坑上加盖,并有防蝇、灭蛆措施。
(五)烟尘预控措施
1、工地应尽量采用消烟除尘型茶炉、锅炉和消烟节能回风灶。
2、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皮等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
3、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要安装净化消声器,确保不冒黑烟。
(六)废弃物预控措施第一条、为了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对施工中的固体废弃物制定以下措施︰
1、过期或失效的火工品交由当地公安部门处理,不得擅自处置。
2、废油料一面待其沉淀、过滤后用作擦拭用油;另一面,废油及滤油残渣用作锅炉等燃油,并不得作弃置处理。
3、施工垃圾在完工后及时清扫,按指定地点弃置或掩埋。废弃的砂、、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
4、报废材料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确保自然环境与景观不受破坏。
5、工地厕所派专人清理打扫,并定期对周围喷药消毒,有效地防止了蚊蝇滋生,病毒传播。
(七)施工环境保护预控措施
1、合理安排营房、料场、机械存放地,统一布置施工便道,力求科学管理,减少用地面积
2、工作安排时,永久、临时结合,预防为主,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3、在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合站分别设置施工污水处理系统(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排放。
4、保护好施工征地地界外的生态环境和自然地貌,在所利用的土地上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土壤侵蚀,造成水土流失。如︰场地周围及场地,布设管渠,建立排水系统,引水至主要沟渠。
5、采用路堑边坡开挖,以减少植被破坏,爆破开挖时,采用预裂爆破,禁止采用大药量爆破,造成周围生态环境的破坏。
6、人工挖桩通风必须格执行行业标准。
7、工班要对施工机械每月进行维修保养,使机械噪声降低到最低,并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8、各种机具设施的废油、水,要采用隔油池等有效法加以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9、施工物料,包括油类、漆料等不得堆置于河流及饮用水池附近,须备有足够的遮盖帆布,防止物料随雨水进入水体。
10、弃土场要采用浆砌片防护,防弃碴流失,并且土运输时要运输到指定的弃土场,不得随意乱弃。
11、弃士场的位置要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
12、对钻爆、水泥搬运等存在环境危险因素的作业人员,应在饮食结构上作调整,可采购猪血和有利于预防矽肺病的食物与药物。
13、凡从事钻爆、水泥搬运、搅拌站、测工、焊工等作业人员,施工队必须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
14、凡接触尘毒的作业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施工队主管要把他们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防职业病发生。
15、施工队要派专人每天对施工便道进行洒水,并及时清扫路面,以减轻扬尘污染。
16、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要专门设垃圾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
17、禁止在施工现场燃烧有毒物质,防止污染空气。
18、施工期间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山区林地进行伐木、采药等活动,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必须拆除的临时设施和生活设施,并按合同要求进行植被或土地的有效恢复。
19、禁止非法捕猎或破坏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不得破坏保护区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伤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行走的野生动物时,要立即请野生动物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并采取拯救措施体,淤积河流、水道和排灌系统的事件发生。
(八)弃土环保、水保措施
第一条、弃土本着高土高弃、低土低弃、劣土废弃、优土还和的原则。合理确定弃土堆位置与高度,尽量考虑移挖作填,防止水土流失。
第二条、弃土过程中,格规作业,避免途中撒落。第三条、集中弃土。弃土尽量不占压天然沟槽,确需占压时,要有排水措施,避免引起不良冲刷和水土流失。第四条、对弃位置、弃土堆的形式做统一规划,做到令行禁止,决不乱堆。
第五条、格按设计弃土,弃土场如有改变,应征得设计、监理及地环保部门同意。第六条、弃土场做好坡角加固处理、排水系统布置,设置挡墙、护坡等适宜的防护工程,防止雨水冲刷给河流造成影响,以免遭洪水引发泥流等灾害。
第七条、禁向江河中弃碴、防止造成河道堵塞。
第八条、弃土堆堆放整齐,美观大,不得对土堆周围的建筑物、排水及其他设施产生干扰和破坏。
第九条、弃土结束时,进行场地平整,植树或种草绿化,以防止水土流失。
(九)废气预控措施
第一条、格遵守有关废气排放的标准,将所有施工设备的废气排放控制在规定标准周围。
第二条、在进场设备的选择上要考虑到废气排放的因素,尽可能的选择先进的低能耗的设备,在源头上有效控制废气的排放。
第三条、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对设备的尾气排放进行检测,凡排放达不到标准的设备,立即责令其停工检修,检修后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坚决责令其退场。
第四条、所有设备的燃油,在采购时及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凡达不到标准的燃油坚决不用,避免因燃油质量不合格,燃烧不完全造成空气污染。
第五条、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对机械设备定时维护保养,减少大气污染。
第六条、控制机动车辆废气的排放,格执行《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购置合格油料。作好车辆年检,定期维护保养。
第七条、食堂安装排油烟机,定期清理排烟系统,确保除油烟设备正常使用。
(十)建筑材料环保措施
第一条、建筑材料在施工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建筑材料在使用和管理、摆放上要符合健康安全管理程序,要既便又要符合防火、防盗、防浪费要求,合理堆放建筑材料,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第二条、钢材等金属建筑材料,在使用过程中要避免接触电源或带电体,以防导电伤人,要按照不同品种、不同规格分别堆码,达到一头整齐,并且下要垫上要盖,防止腐蚀,造成浪费,下垫标准距离地面高度20cm。
第三条、木材、防水板等易燃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应与电气焊等有火作业(场所)隔离或采取防护措施,以防其燃烧引起火灾,要按不同规格、不同品种分别堆放,达到一头整齐下垫标准距离地面高度30cm。
第四条、水泥等粉尘性材料在使用过程中要通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机械备等有效措施来控制和降低产尘量和粉尘浓度,存放库房要上盖下垫,防雨淋受潮,下垫距离20厘米,离墙30厘米,高度最多堆码不得超过12层,以免倒塌造成人员伤亡。要按不同厂家、不同规格、不同批号、不同进货时间分别堆码,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水泥存放30天必须倒垛一次,以防受潮造成浪费,用过的水泥包装要派专人清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做到随用随清理,时刻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第五条、砂子、碎石要按不同品种、不同规格型号、不同产地分别堆放,堆码要成四棱台形状,为了降低产尘量和粉尘度,砂子和碎在使用过程中要采取周围湿喷的法,从而降低施工过程中给环境造成的污染。
第六条、物资部门不定期进行现场物资管理检查,单位领导及其业务人员切实搞好现场物料的管理,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检查、有落实,并控制各种建筑材料的正常消耗,做好建筑材料的环保工作。
(十一)能源管理措施
第一条、计划节约能源消耗量每月按实际工程量及每台设备的能源消耗量,计算出相应的计划使用量,并以此作为限额消耗量,采用奖超罚制度。每月的能源消耗量比限额消耗少的,节约了能源,避免了浪费,奖励给管理操作人员﹔反之,如果超出限额消耗量就以超出的10%对管理操作人员进行罚款。在选择设备时要合理布置选择节能型的。
第二条、专人专管制度对能源的管理采用专人管理的办法,并对此人上岗前进行培训,每台设备由本设备操作员管理、审查、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尽量减少设备的无负荷运转时间。同时在能源使用过程中,要以规的程序正确操作,坚决杜绝能源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不规的操作所导致的事故及浪费能源现象的发生。
第三条、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台帐根据每月限额消耗量对能源进行动态管理,相应的建立能源消耗台帐,对每批能源的消耗量都要登记入帐,要帐物相符,具有可追溯性,并对实际消耗进行分析、评价。
第四条、正确安放能源资源
1、安放电能源时要简洁明了,按正确规操作,不要使电线外露,避免堆线、纠线现象,以免发生电线短路导致火灾;
2、存放油能源时要远离火种、电源及人员众多的地,油库要布局合理,容器要摆放整齐,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油料要标志明确,挂有警示牌,保持清洁卫生;
3、油桶加油器械无油渍污垢,地面无洒落痕迹;
4、防火设施要齐全,有灭火器、灭火锹、灭火桶、灭火沙,并且完好,油库员要掌握灭火常识及灭火器的操作技术,做到防火、防盗、防损失浪费,格进出库手续,避免各种跑、冒、漏现象的发生。
(十二)环境卫生管理预控措施
第一条、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等公共场所要做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物品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物品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第二条、职工宿舍要求整洁有序、美观,窗明地净,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物品不得到处乱放。
第三条、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可证,餐具经常清洗,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
第四条、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如违反本条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第六条、施工现场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对于各卫生分担区责任到人。
第七条、施工现场的厕所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天天打扫,每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
第八条、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设置保温桶和开水,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第九条、各种生活垃圾在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
第十条、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不得乱倒。
第十一条、生活用水经检验合格后饮用,蓄水池经常消毒,并每半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彻底清洗。
第十二条、进行绿化,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
(十三)文物保护措施
第一条、文物的周围∶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规定中的文物主要指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和古人类化等出土文物,在施工周围的古建筑、窟寺、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
第二条、在进场作业前要向当地文物保护部门了解当地的文物保护的地规定和要求。并建立与当地县以上文物保护部门的联系渠道及联系
第三条、在签署施工合同前应确认项目施工周围是否会涉及文物保护地理周围,施工招标文件中若有涉及施工周围文物保护的条款必须摘录出来,形成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法规、规定文件之一,列入项目遵守的法规、规定清单之。
第四条、涉及文物保护地理周围的施工队,要对员工及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文物保护的知识、意识面的培训、教育。
第五条、施工项目在建设工程、临时搭建和机械设备放置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文物周围。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必须及时报告当地文物主管部门,由当地文物主管部门提出原址保护、迁移的处理意见。任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提出处理措施并实施。
第六条、施工项目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在已知文物的保护周围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第七条、在施工过程中挖掘或发现文物或疑似文物,现场施工员、班组长或在现场的其他管理、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向报告,组织保护现场。领导应到现场初步确认后,及时向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并向分公司、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报告。在当地文物部门未赶到之前,有责任保护好现场,在当地文物主管部门赶到后及时办理移交现场手续。
第八条.发现的文物属于所有,任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第九条、违反《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要依法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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