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防坠落方案
青浦区西虹桥蟠中路北侧
25-08地块
高处作业防坠落方案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12月
1.1.3.建筑概况一览表
建筑物 | 抗震 等级 | 地上层数(F) | 结构形式 | 预制构件体积(m³) | 构件总体积(m³) | 预制率(m³) |
1号楼 | 三级 | 装配整体式 剪力墙结构 | 832.06 | 2050.62 | 40.58 | |
2号楼 | 三级 | 装配整体式 剪力墙结构 | 1579.54 | 3885.60 | 40.65 | |
3号楼 | 三级 | 装配整体式 剪力墙结构 | 1647.42 | 4072.68 | 40.45 | |
4号楼 | 三级 | 装配整体式 剪力墙结构 | 1579.54 | 3882.00 | 40.69 |
本工程包含的预制构件有:预制叠合楼板、预制阳台板、预制楼梯板、预制剪力墙、预制外围护墙、预制凸窗、PCF。
1.1.4、建筑简介:
基地位置 | 徐泾镇2街坊:四至东至25-10地块,西至25-07地块,南至蟠中路,北至25-06地块。 | ||||
土地性质 |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 ||||
总用地面积 | 11000.4(m²) | 容积率 | 地上建筑面积 | 24610.65(m²) | |
总建筑面积 | 34842.83(m²) | 建筑密度 | 17.61% | 地下建筑面积 | 10232.18(m²) |
2单体概况表
单体子项名 | 设计使 用年限 | 建筑高度(m) | 结构 形式 | 抗震设 防烈度 | 防水等级 | 耐火等级 | 建筑分类 (消防) | |||||||
规划① | 消防② | 屋面 | 地下室③ | 地上 | 地下室 | |||||||||
1号楼 | 50年 | 43.65 | 42.55 | 装配式剪力墙 | 七度 | I级 | 二级 | 二级 | 一级 | 二类高层 | ||||
2号楼 | 50年 | 49.95 | 49.05 | 七度 | I级 | 二级 | 二级 | 一级 | ||||||
3号楼 | 50年 | 49.95 | 49.05 | 七度 | I级 | 二级 | 二级 | 一级 | ||||||
4号楼 | 50年 | 49.95 | 49.05 | 七度 | I级 | 二级 | 二级 | 一级 | ||||||
垃圾房 | 50年 | 5.25 | 4.95 | 框架 | 七度 | II级 | 二级 | 低多层 | ||||||
地库 | 50年 | 框架 | 七度 | 二级 | 一级 | 地下室 | ||||||||
注:①规划建筑高度计算规则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2011附录二第5条“建筑高度计算”执行。 ②消防建筑高度计算规则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附录A“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计算方法”第A.0.1条执行。 ③表中所标防水等级为地下室整体防水等级,局部防水等级因为其使用功能可能会提高,详见单体设计。 | ||||||||||||||
①《建筑法》
②《安全生产法》
③《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④《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高处作业坠落分析各级管理者和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不明确。
对广大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知识教育不够,职工不熟悉高处作业的操作方法,不熟悉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
没有坚持对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致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防护措施不落实,如未按要求设置护栏、立网、铺满架板、盖好洞口,未按规程规定架设安全平网。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差,未按规定给作业人员发放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帽,有的职工未按规定正确使用或根本不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必备的防护用品。
职工素质低,建筑业作业人员大多数是临时工、农民工,文化程度多为初中以下,大部分工人未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专业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差,违章冒险蛮干现象相当普遍。
- 笆下边距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2.3.2洞口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在危及人身安全的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措施。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板;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不多于 10米,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隔离。
冲孔桩的空桩及时进行土方回填,以及人孔、天窗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板。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
洞口防护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 ㎝但大于2.5 ㎝的孔口,必须用木板遮盖,盖板应具有防止挪动移位的措施。
② 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 ~ 50㎝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的洞口,以及安装过程中由于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板、木板等作为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③边长为 50~ 150㎝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连接的钢管而形成的网格,并在其上面铺钢笆或脚手板。
④边长在 150㎝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⑤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好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除,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防护措施。
⑥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行驶车辆后轮额定设计承载力2 倍的荷载。
⑦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是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 ㎝,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⑧下边沿至楼板,或者底面低于80 ㎝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 时,应加设1.2 米高的临时护栏。
⑨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它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遮盖、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防护物位置的措施。


测 量 洞 口 防 护 预 留 洞 口 防 护
攀登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明确规定。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 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加固。
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算其质量。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应以
75 °+5 °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 ㎝为宜,不得有缺档。
梯子如需要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 1处。连接后的梯梁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 35 °~ 45 °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 50 ㎝,支撑应采用不小于 L70
× 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 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爬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 为宜。超过2M 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 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8、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通过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
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2.3.4悬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杆网、栏杆或其它的安全措施。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后方可使用。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满足下列需要:
①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②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
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或行走。
③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其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②支设高度在3m 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 的,可采用马凳操作。
③搭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固定的立足点。搭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先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遮盖。混凝土板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防护。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绑扎钢筋时的悬空作业,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②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平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③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 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 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浇筑离地2m 以上的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②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处开始,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时,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③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7)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安装门、窗,或门、窗油漆以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杆上操
作。门、窗应临时固定,当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在进行诸如电焊等操作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②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且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
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构件上。
③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再进行操作。
第四章 奖惩措施施工人员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就进入施工现场上班的,或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对施工班组每人次罚款 100 元。
特殊工种没有持证上岗的,对施工人员每人次罚款 100 元,对班组长每次罚款 1000 元。
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要求整改或复查仍不合格的,每处罚款 1000 元。
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的,或赤膊上阵的,每人次罚款 50 元,对其所在班班组,同样给予
50 元罚款。
发现穿拖鞋上班的,每人次罚款 50 元,对其所在的班组、班长,同样给予 50 元罚款。
发现酒后上班的,每人罚款 200 元,并对其所在的班组、班长,同样给予 200元罚款。同时辞退出本工程项目部。
发现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带的,每人次罚款 200 元。对其所在的班组、班长,同样给予
200 元罚款。
安全防护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使用的,对使用的班组每处罚款 1000元,并追究相关指挥者的责任。
为确保项目部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以后,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及相关生命安全风险,特制定高处坠落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
- 应急抢险指挥小组职责
负责现场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工作。
负责现场抢救伤员,及时通知当事人的家属,派人做好接待,善后处理工作。(3)负责现场保护,维持秩序,做好当事人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
负责联络调查,立即通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局。
负责现场自查自纠,清除隐患,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 事故处理救援程序
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第一人应立即大声呼救,报告责任人(项目经理或管理人员)。
接到报告后,立即召集应急指挥小组,开展抢救工作(项目经理或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迅速到场。
立即抢救伤员。a、现场抢救;
b、派人随同救护车到医院,随时了解伤情,及时反馈伤者情况;c、通知当事人的家属,做好接待工作,安慰、稳定家属的情绪;d、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立即派人保护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疏散人员、召集有关人员做好当事人周边的问讯取证记录,了解事故现场情况配合事故调查。
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由向当地的安全生产监察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局、总工会等报告,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处理。
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防高处坠落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