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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作者:海风影视 | 发布时间:2020-12-19 06:10:5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草桥中心卫生院

食物中毒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理预案

1、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指导、规范和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蔓延和事态的扩大,抢救中毒病人,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盐城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1.3 工作原则

1.3.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食物中毒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3.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完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地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工作。

1.3.3依靠科学,加强合作。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食物中毒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科室要通力合作,有效预防和处置食物中毒事件。

1.4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及应急响应原则 1.4.1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

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时,或造成严重影响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具体分级如下:

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对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卫生部报国务院批准后可确定。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1.4.2 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原则

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由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市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参与各县(市、区)管辖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必要时,也可将直接管辖的食物中毒事件指定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管辖。

2、卫生监督应急处理工作组织 所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黄洪同志任组长,韦广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杨应、黄中、彭兴琼、罗庭刚组成,负责对该项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和督查等工作,全力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3、接报和准备工作

3.1接报者应详细记录和核实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临床表现、举报者联系电话(最好二个联系电话)等有关内容,同时能告知报告者,除及时抢救患者外,要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和患者吐泻物,并立即报告所领导。

3.2职能科室负责人应核实情况,向所领导报告,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区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同时,迅速召集食物中毒事件卫生监督现场调查处理组人员,通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流调、样品采集及检验准备等。

3.3食物中毒事件现场调查处理组人员应着装、携带监督证件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箱,于路程时间加一小时内赶赴事发现场。

3.4调查过程中通过传真、电话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及时做好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工作。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食物中毒单位、地点、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疑中毒食物、中毒原因的判定、危害范围及采取的主要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求等。

3.5 处置所需资料和器材 3.5.1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及调查表

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产品样品采样记录、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封条,个案调查表及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等。

3.5.2调查取证器材

采样工具(无菌棉签、容器、摄子和无菌生理盐水试管,肛拭管,酒精灯,采样标签、记录笔、抽血针筒和试管等),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温湿度计、ATP荧光检测仪、紫外线辐照仪等),照相(摄像)机、录音笔等。

3.5.3有关法律文本及参阅资料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等。

4、现场调查处理 4.1 现场调查处理程序

4.1.1食物中毒事件现场调查处理组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保护事件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调查、取证和控制工作。对剩余食品、食品原料及可疑中毒食品,填写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予以封存。对已售出的可疑食品,设法追回,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公告追回。对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等,责令其彻底清洗消毒。

4.1.2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调查结束后,撰写技术分析报告,并按规定报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4.1.3根据卫生学调查、取证结果提出卫生监督意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报区卫生局决定,并执行处罚决定。

4.2 现场调查处理有关要求 4.2.1 流行病学调查

4.2.1.1了解72小时的食谱,特别是共同饮食食谱,有无续发病例,对与中毒病人有共同饮食史而未发病的人,人群中有对照意义的健康人同样也要做好个案调查。

4.2.1.2向病人和接诊医生了解中毒发生的经过以及事件相关的情况,病人的症状、体征,发病人数、经过,呕吐物、排泄物的性状,特别是首发病例的情况。

4.2.1.3调查内容一般应由患者自述,病重或无力表达者,可由其监护人代述。

4.2.1.4应尽可能对所有中毒患者进行个案调查,中毒人数不足100人时,至少应调查80%以上人数;超过100人时,至少应调查60%以上人数。《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完成后,由2名调查人员和被调查者分别签字。

4.2.2 样品采集与送检

4.2.2.1采集中毒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中毒病人发病期与恢复期双份血清,选择发病者中未用药或较晚用药的病人采集肛拭样品。必要时可做动物试验,观察毒性强度及主要受损器官和临床表现。

4.2.2.2对剩余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分别取样,对熟食间操作台面,存放熟食品冰柜、熟食,常用工具、刀具、容器,熟食操作人员的手、肛拭、使用的抹布、可疑昆虫等视情况采样检测。所采集的样品在冷藏条件下,4小时内送达化验室;无冷藏条件的,于采样后2小时内送达化验室。化验室在检样送达后必须立即进行化验。

4.2.2.3对疑似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应尽可能进行现场快速检测。

4.2.3 卫生学调查

4.2.3.1对中毒餐次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卫生勘验,了解中毒餐次的菜谱、食物来源、原料质量、加工方法、储存条件、存放方式与时间、操作场所的卫生与消毒情况,并做好现场笔录。 4.2.3.2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特别是在中毒发生前3天内人员变动、患病情况,有无不卫生习惯及操作过程的不卫生行为。

4.2.4 食物中毒诊断,按《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的规定执行。

4.2.5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及中毒标本的初步检验结果,初步认定食物中毒后,依法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食物中毒继续发生和蔓延。必要时应及时通知中毒食品的来源地和流向地的卫生行政部门。

4.2.6 确定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中毒食品,一般采取蒸煮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的还可加消毒剂杀菌后排放。

确定为化学性、动植物性、真菌性食物中毒的中毒食品,应采取相应的分解、灭活措施后焚烧或深埋,严禁作为食品工业原料或动物饲料使用。

4.2.7 根据不同的中毒因素,对中毒场所应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对接触细菌性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设备等用1—2%碱水煮沸或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擦拭。对接触化学性中毒食品的容器、设备等应针对毒物性质采取相应的消除污染措施,必要时予以应销毁。

5、善后处理 5.1 后期评估总结

在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总结,评估内容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种类和性质、事件对社会、经济及公众心理的影响、应急响应过程、调查步骤和方法、对患者所采取的救治措施、调查结论等。评估内容应包括有关经验和教训的总结。评估总结应报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由区卫生局报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局。

5.2 资料收集整理

应分别将食物中毒事件的有关卫生学调查、取证、控制、查处等资料和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建立食物中毒事件档案。

5.3 责任追究

5.3.1 对在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3.2 对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餐饮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条款予以行政处罚。

5.4 信息发布

经区卫生局批准,定期发布食物中毒事件统计处理信息或公告,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发布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及进程,涉及保密内容的应遵守有关规定。

6、保障措施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方针,应加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6.1 技术保障

加强食物中毒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能力。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演练。

6.2 物资保障

要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各类物资储备,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应急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得到及时补充,以确保应急供应。

6.3 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餐饮单位及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工作,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要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食物中毒事件,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时的心理承受能力。

草桥中心卫生院

2014年2月

第2篇: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七山乡海涝池小学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食堂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食物中毒应急小组

组 长:钱运忠

副组长:钱崇卿

组 员:钱承元 王海英 把玉荣 李国红 段顺琴

二、应急处理程序: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钱崇卿副校长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钱运忠校长,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起来,钱承元负责打 120进行急救,积极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3、钱崇卿副校长负责告诉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钱运忠校长,钱校长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汇报。

(1)王海英负责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2)李国红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食品留样和可疑食物,学生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段顺琴负责学生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

好现场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3)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钱运忠校长及时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老师、学生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学生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4)发生疫情时,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5)钱崇卿副校长把玉荣主任负责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 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后,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对突发事件的问题要及时的进行整改,防止事件的再次发生。

四、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了食物中毒,即可对于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处理。王海英负责对中毒食物可采取煮沸 15分

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钱承元负责食品用工具、容器可用 1-2%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学生的排泄物可用 20%石灰乳或 5%的来苏溶液进行消毒。

七山乡海涝池小学

二零一二年三月

第3篇: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长:施正高

副组长:易会献

兰大情

成员:黄象春

施正取

温怀坤及全体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对食物中毒事件人员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情况,抢救中毒人员,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收集保全病人食用过的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等,收集与保全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协助卫生部门进行调查。

二、紧急报告制度

(一)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

(二)程序: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时,接到食物中毒报告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

(三)报告内容:包括食物中毒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三、食物中毒应急处置程序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立即启动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开展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一)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供餐。

及时报告:发生食物中毒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若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救治病人:

1、学校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医疗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2、及时收集病人有关样本,如呕吐物、排泄物,供有关部门作检测。

3、学校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安排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4、学校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采取控制措施:

1、保护现场,保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2、追回已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保存被污染的食品加工设备及用具。

(五)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物品。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餐厅是学生进餐的场所,保持餐厅的环境清洁、卫生,是保证学生正常进餐和学生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灰尘等。

二、餐厅由食堂管理人员指定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同志负责打扫餐厅的清洁卫生。

三、餐厅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进行打扫,保证学生在进餐时,餐厅干净卫生。

四、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引导学生文明就餐,进餐时不争抢拥挤,不大声喧哗,不要面对同学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防止飞沫唾液传播疾病。

六、餐厅要安排管理人员或值周老师值班,维护餐厅正常秩序,保证餐厅的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要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餐厅的卫生情况。

操作间管理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二、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

一、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三、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十四、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粗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为此,特制定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识。

二、分设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的操作台、并且有明显标识。

三、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的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盛装过生食的容器不得盛装加工好的食品,防止交叉污染。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的操作台、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清洗消毒、晾干。

五、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下水道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六、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取得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立即调离工作岗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库房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要设置防鼠设施。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标明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入库日期,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15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配餐间管理制度

配餐间是饭菜分发的场所,为了确保配餐间的整洁卫生,特制定配餐间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二、配餐前要对配餐间进行半小时至一小时的空气消毒,并定期擦拭紫外线灯。

三、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要再次更衣,洗手消毒,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四、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以及其他有碍卫生的不良行为。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饭菜尽量在2小时内供师生食用,若超过2小时要加热贮存(60℃以上),若超过4小时要重新烧煮后供师生食用。不得供应隔夜饭菜。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七、杂物和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指定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工作。

二、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餐次等。

三、留样食品应留足数量(不少于250克或250毫升),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四、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五、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食品留样无关的其他食品。

六、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问题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做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垃圾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时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食堂餐具、容器、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餐具消毒员。

二、建立餐用具消毒台账,记录每日餐用具消毒情况。

三、清洗餐用具时,应做到专池专用,并要明显标识。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四、餐用具使用前必须按照工序洗净、消毒并保持清洁,未经消毒的餐用具不得使用。

五、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用于餐用具洗消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及时放入密闭的专用餐具保洁柜内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洁柜要定期清洗,保持清洁,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具,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九、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一、洗手消毒流程

(一)用清水将双手完全润湿;

(二)均匀的抹上洗手液;净;

(五)在消毒液内浸泡30秒;

(六)再将手烘干。

二、洗手六步法 正确洗手六步法介绍

(三)采用六步法洗手;

(四)再用清水将手冲洗干

第一步:双手手心相互搓洗。(双手合 十搓五下)

第四步:指尖搓洗手心,左右手相同(指尖放于手心相互搓洗)

第二步:双手交叉搓洗手指缝。(手心对手背,双手交叉相叠,左右手交换各搓洗五下)

第五步:一只手握住另一只手的拇指搓洗,左右手相同。

第三步:手心对手心搓洗手指缝。(手心相对十指交错,搓洗五下)

第六步:指尖摩擦掌心或一只手握住另一只手的手腕转动搓洗,左右手相同。

第4篇:景区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景区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景区-公司-部门内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保证(保护对象)和相关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1.本方案适用于景区-公司-部门内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和控制。

2.本方案指的食物中毒,是指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物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物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3.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按照该法执行。

二、事前预防

1.景区建立严格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进行卫生安全监舒检查,对在景区内实行租赁、承包、合作经营的餐饮网点,要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相应的责任。杜绝景区内无照经营的食品商贩,为景区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2.利用各种途径和多种宣传工具,通过各种形式,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保护对象)对有害食物的鉴别能力、增加(保护对象)防病知识。

3.景区-公司-部门要严格执行卫生法规及相关的管理

条例。对在景区内从事餐饮经营的人员实行定期身体检查,对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要坚决劝离该铺位,防止传染性疾病蔓延。

4.严把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关;严把餐饮用具消毒关;做好蚊、蝇、嶂螂、老鼠的预防工作,防止病菌传播。

三、应急处理程序

1.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后,接报人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立即启动《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并实施本细则。

2.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时,接报人对事件的发生情况应进行详细登记,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通知报告人保护现场、留存病人粪便、呕吐物、可疑中毒食物及盛装可疑中毒食物的容器。

3.游览过程中(保护对象)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现象,尤其是群体性发病情形的,要严格执行首见报告制度,发现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景区-公司-部门相关领导;景区-公司-部门医务人员对疑似食物中毒病人做前期处理并将患者送至指定医院就诊。景区-公司-部门内发现有(保护对象)或员工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头晕、恶心、腹痛、呕吐、腹泻等)时,发现人要简要了解中毒者的国籍、发病前就餐情况、所吃食物等,及时向景区-公司-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立即联系区卫生监督所、区人民医院等部门协助做好现场采样及病人救治工作。

4.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应马上派出人员,携带食物中毒应急处理箱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病人已送医院治疗的应派人到医院进行跟踪调查。确认发生食物中毒后,要立即拨打120 或119,请求支援。

5.到达现场后,应尽快了解事情经过,并采取以下措施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1)立即停止事故发生单位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物,并将中毒患者送医院救治,做好病人的交接和追踪;

(2)保护现场,封存可疑中毒食物、原料;停止销售或经营并追回已售出的可疑中毒食物;

(3)封存可能被污染的食物用工具及用具;(4)责令事故发生单位消毒、清洗中毒场所和相关设施、消除可疑污染因素;

(5)必要时对共同进餐未发病者进行预防性服药。

四、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和报告 1.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

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程度,划分为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和一般食物中毒事件。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中毒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或有人员中毒死亡;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为中毒人数少于10人。2.中毒事件报告

景区-公司-部门内如有食物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食物中

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及时以最快的方式向应急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告。办公室人员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必须1小时内报告市卫生局。对一般食物中毒事件,必须6小时内报告市卫生局。

五、采样

所采样品应尽量在2小时内送达区卫生监督所。如有特殊情况,应保存于冷藏条件下,4小时内送达区卫生监督所。

六、调查情况分析及结果判定

1.中毒患者确定:通过现场核实的发病情况和进食情况分析,对已发现或报告的可疑中毒患者进行鉴别,确定中毒人数。

2.中毒原因分析:根据确定中毒患者流行病学分布的特点,提出是否为一起食物中毒事件的意见,并就食物中毒的致病因素、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来源、中毒原因、进食可疑中毒食物的时间、地点等提出假设。

3.食物中毒的结果判定:根据发病者的潜伏期和临床症状、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实验室检验结果,按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规定的诊断标准,由进行调查处理的工作小组提出初步判定意见,判定是否为食物中毒及中毒原因,报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进行确认。食物中毒的判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诊断资料,但由于采样不及时或已用药或其他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验室诊断资料时,可判定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必要时由三名副主任医师

以上的食物卫生专家进行判定。

七、处理

1.对封存的食物及食物用工具、用具,应当在封存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实验室检验或卫生学评价工作,由应急办公室根据检验结果或评价结论作出处理决定。

2.事件处理结束后,应急办公室应对事件进行总结,填写《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并撰写调查报告及时报市卫生局。调查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概况、事件经过、现场调查、卫生监测、检查结果、事件原因分析、结论、事件处理经过、效果、成绩与问题、建议等。

3.在确认事件经过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造成食物中毒的责任单位作出警告、罚款或其它行政处罚。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保障措施

1.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小组人员应加强对食物中毒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操作程序等。

2.食物中毒应急处理用品的配备,以及事件调查期间所需经费和其他物质条件。

3.为维护景区-公司-部门形象,稳定(保护对象)情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景区-公司-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或相关部门通过媒体发布有关信息。

第5篇:幼儿园预防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幼儿园预防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群体食物中毒情况发生,切实保障师幼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最大可能减少损失,控制负面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在园长统一协调之下,成立预防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副园长

副组长:后勤

组员:

二、安全职责

(一)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

(二)出现突发事故后,经请示园长同意,启动应急预案。

(三)负责督查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各项制度的执行、修订和补充完善。

(四)负责日常工作的检查、监督、纠正、指导和奖罚。

(五)负责对食堂、超市采购的食品进行检查、抽查,监督餐具消毒,督促常规制度落实。

(六)负责对相关岗位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存放、食品加工、食品销售进行抽查和检查。

(七)负责食堂每餐的留样和试尝。

(八)负责食堂满意度的调查。

(九)负责食堂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

(十)密切关注季节性和流行性防疫征兆并超前做好预防工作。

(十一)负责向师幼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培养成良好的卫生和饮食习惯。

三、防控措施

根据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针对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的各个环节,制定预防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和疫情的发生。

(一)宣传教育。

1.通过健康课开展健康教育,通过板报、网络多种形式宣传预防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含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知识,增强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改变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食源性疾病知识和工作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二)预防措施。

1.责任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组员为具体负责人。

2.追究制度:对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各项制度落实和检查不到位的,对食品卫生事故和疑似疫情有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承包制,逐层严把质量关:食堂承包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超市承包人为商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员为监督检查第一责任人。

3.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疑似传染病人后立即按程序报告,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后汇报校长,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若疫情严重,经校长同意后,上报辖区卫生防疫主管部门;若疫情一般,待事情处理妥当之后上报。

4.应急电话:

保健室:

食堂管理室:

后勤主任:

辖区卫生监督所:

四、应急处置

1.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或疫情,要做到响应及时,反应迅速,对可能的食物中毒者或疫情感染者准确判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置,科学应对。

2.协调校园力量有序投入工作。立即护送疑似中毒或疑似疫情病人去医院救治,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

3.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病人动态,随时与园长保持联系。

4.接应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现象。

5.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有关指示。

6.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注意工作方式,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安抚好中毒学生,稳定学生情绪,做好与家长沟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8.排查其他发病人员,尽可能控制事态扩散。

9.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学生慌乱、散失。

五、事故调查

1.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品,维护原有的生产状况;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及留样食品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适时移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

2.保护好现场,圈定知情者、见证人,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3.及时安排人员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找原因和责任,便于统一口径、准确汇报、稳定事态。

第6篇:卫生院处置重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卫生院处置重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进一步规范报告程序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按照《成都市卫生局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和《郫县卫生局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唐昌范围内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镇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理。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皈山卫生院在皈山乡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确定的职责对我乡的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三、食物中毒事件分级

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发生时间、发生场所等因素,将食物中毒事件划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和一般(Ⅲ级)三级。

(一)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二)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食物中毒事件。

(三)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Ⅲ级)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食物中毒事件。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皈山卫生院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发生重大、较大食物中毒事件后,皈山卫生院根据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皈山卫生院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院长周培森担任组长;党支部书记黄兴贵、副院长丁旭东、张勇彬担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急诊科、内科、防保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成立应急小分队,队长由李波同志担任,成员由医务科、急诊科、护理部、内科、车队相关人员组成。

2、主要职责是收集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理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专家制定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价;组织实施各种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应急处理程序及法律责任

1、医务人员凡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领导小组对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后,责成防保科调查核实,并按照报告程序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3、防保科应积极协助县疾控中心和执法监督所负责违法证据的收集,食物中毒事故的控制,参与流行病学调查,负责食物中毒情况的汇总、分析和报告。

4、应急小分队随时作好救护准备,做到信息畅通,随叫随到,并做好救护物资、器械、药品等的准备工作。

5、医院随时保证有足量的床位收治中毒病人。

6、行政责任:对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隐报、瞒报或不按时报告造成后果的,将依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信息报送

(一)责任报告人包括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

(二)报告时限:食物中毒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三)报告程序: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食物中毒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报告人立即报告县卫生局应急办。

(四)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或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报告卡、专题报告、报表)。

(五)报告内容

首次报告: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责任报告人应对事件的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可能的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进行报告。

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性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总结报告:食物中毒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六、信息的通报与发布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信息由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布,市及市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布任何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信息。

七、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医疗机构对群体性就诊现象要及时分析原因,怀疑是食物中毒的要立即组成临床诊断、救治小组,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规定客观报告。对每一个收治的病人都应当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做出相应的临床诊断,做好病例记录。食物中毒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任何医疗机构不得随意作出诊断和向社会擅自公布。

第7篇:日兴收费站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日兴收费站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为保障收费站员工安全,减轻员工所受到的伤害,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特制定如下应急处置方案:

一、组织机构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成立柳林收费站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

长:詹红 副组长:赵玺峰

成员:周扬 虎园 陈静 刘军

应急抢险、救援小组下设协调办公室(主线收费站办公室),各成员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具体责任,确保各种突发安全应急事件的有序开展。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为本站最高指挥机构,负责重大事故的应急指挥,根据事件的等级和变化情况,研究决定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2、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落实有关工作指示。

3、负责本站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

4、负责制定各项应急预案。

5、负责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的演练。

6、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

7、下达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8、确定现场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并下达指令。

9、突发事件发生后,视情况,组长或副组长或派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决定事故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现场抢救。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求援,并配合政府应急工作。

10、负责组织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的应急演练情况。

11、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类别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的原则和要求。

12、及时研究处理突发安全事件的重大事项,及时上报重大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等。

三、应急处置措施及响应

对自带饭菜的员工,班长应该对饭菜进行集中管理,确保食物安全,预防人为投毒事件的发生。

一级响应:若员工不慎出现食物中毒,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报告站级值班管理人员,站级值班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在向管理处处长汇报情况的同时,立即联系120车辆将中毒员工及时送往就近医院,并自己或抽调站上人员陪同前往。另一方面安排人员封存所有食物、餐具,保护好现场,以方便查找中毒原因,便于医院抢救医治。必要时,应通知派出所至现场作相关调查取证。

二级响应:若中毒人数较多,站级值班管理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休息人员立即到站集合,顶换在岗中毒人员,保持收费工作正常进行。同时封锁消息,避免不相关人员的围观与骚乱,保持收费区域和办公区域的秩序稳定。

日兴收费站 2014年1月3日

第8篇:幼儿园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原因

由于幼儿园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进货渠道、质量以及气温、消毒、加工、存放和操作人员的健康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二.预防办法

1.幼儿园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教育检查,责任到人。

2.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无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3.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验收记录。

4.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物及时要进入熟食间冷却。

5.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品再污染。

6.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和签名,留样食品须保留48小时。

7.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确,时间要保证。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立即报局办公室和业务科室,同时报区卫生监督所,托幼单位还要报区儿保所,幼儿园应立即把患者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2. 幼儿园主要领导要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情况,制订有效措施,具体落实人员分工。

3. 幼儿园保健老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专册登记,统计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包括:报价、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生监督所进行调查。

4. 听从区卫生监督所和专业部门的专业指导。

5. 积极认真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谅解。

四.责任追究

在师生食物中毒时间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谎报、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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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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