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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第三卷

作者:OneDay8201 | 发布时间:2023-10-16 11:10:1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资本论》第三卷

《资本论》第三卷的对象与方法 3

一.对象 3

二.方法 4

三.意义 4

《资本论》第三卷的结构 5

第一篇 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 6

第一章 成本价格和利润 6

一.成本价格 6

二.利润 7

第二章 利润率 8

第三章 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的关系 9

一.m'不变,v/C可变 9

二.m'可变 9

三.总结 9

第四章 周转对利润率的影响 10

一.周转对利润或利润率的一般影响 10

二.不同资本的周转时间对其利润率的影响 11

三.正确计算年利润率 11

第五章 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节约 11

一.节约不变资本的途径 11

二.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节约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 13

三.有关技术发明的论述 14

第六章 价格变动的影响 14

一.原料价格的波动及其对利润率的直接影响 14

二.资本的增值和贬值、游离和束缚 15

三.原料价格变动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影响 16

本篇小结 17

基本概念: 17

复习题: 17

第二篇 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 17

第八章 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的不同构成和由此引起的利润率的差别 17

一.研究的出发点 17

二.资本构成与利润率的部门差别 18

三.各部门资本周转时间的不同与利润率的差别 18

四.利润率的差别与等量资本取得等量利润的矛盾 18

第九章 一般利润率(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和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 19

第十章 一般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平均化。市场价格和市场价值。超额利润 20

一.个别价值与市场价值 20

二.供求与价值 22

三.资本主义生产价格的形成机制 24

四.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25

五.所谓“转形问题”(transformation problem) 26

本篇小结 28

基本概念: 28

复习题: 28

第三篇 利润率趋于下降的规律 29

第十三章 规律本身 29

一.利润率趋于下降的规律 29

二.利润增加和利润率下降的二重的规律 29

第十四章 起反作用的各种原因 30

第十五章 规律的内部矛盾的展开 32

一.利润率下降规律的内部矛盾 32

二、资本主义生产的矛盾性质和历史相对性:生产扩大与价值增殖之间的冲突 34

三、资本主义对生产力的破坏:生产过剩的实质 35

本篇小结 36

基本概念: 36

复习题: 36

第四篇 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转化为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商人资本) 37

第十六章 商品经营资本 37

第十七章 商业利润 38

第二十章 关于商人资本的历史考察 40

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前的商人资本 40

二.商业资本的发展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兴起的作用 41

本篇小结 42

基本概念: 42

复习题: 42

第五篇 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生息资本 42

第二十一章 生息资本 43

一.生息资本 43

二.利息 43

第二十二章 利润的分割。利息率。“自然”利息率 44

第二十三章 利息和企业主收入 45

一.利润(剩余价值)由量的分割转变为质的分割 46

二.企业主收入的性质 47

第二十七章 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 49

第二十九章 银行资本的组成部分 50

第三十六章 资本主义以前的状态 51

一.高利贷资本 51

二.生息资本和现代信用制度 52

本篇小结 53

基本概念: 53

复习题: 53

第六篇 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 53

三十七章 导论 53

一.土地所有权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53

二.资本主义地租 54

第三十八章 级差地租:概论 56

第三十九章 级差地租的第一形式(级差地租I) 58

一.三个例子 58

二.虚假的社会价值 61

第四十章 级差地租的第二形式(级差地租II) 63

第四十五章 绝对地租 64

一.问题的提出 64

二.绝对地租的来源 65

三.地租与垄断价格 67

本篇小结 68

基本概念: 68

复习题: 68

第七篇 各种收入及其源泉 68

第四十八章 三位一体的公式 69

一.三位一体公式是资本拜物教的完成形式 69

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和“必然王国的彼岸” 71

第五十章 竞争的假象 71

第五十一章 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 74

一.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 74

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两个基本特征 75

本篇小结 75

基本概念: 75

复习题: 75

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

《资本论》第三卷的对象与方法

一.对象

《资本论》第三卷由恩格斯根据马克思的手稿整理并于1894年出版。

《资本论》第三卷的标题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所谓“总过程”是指资本主义的直接生产过程、流通(交换过程)和分配过程的统一。

关于《资本论》各卷的研究对象,马克思指出:“在第一卷中,我们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作为直接生产过程考察时呈现的各种现象,而撇开了这个过程以外的各种情况引起的一切次要影响。但是,这个直接的生产过程并没有结束资本的生活过程。在现实世界里,它还要由流通过程来补充,而流通过程则是第二卷研究的对象。在第二卷中,特别是把流通过程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媒介来考察的第三篇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就整体来看,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至于这个第三卷的内容,它不能是对于这个统一的一般的考察。相反地,这一卷要揭示和说明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资本在自己的现实运动中就是以这些具体形式互相对立的,对这些具体形式来说,资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和在流通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只是表现为特殊的要素。因此,我们在本卷中将要阐明的资本的各种形式,同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互相作用中,在竞争中,以及在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资本论》第三卷,29-30页)1

其中提到的“资本的各种形式”,包括:(1)资本的各种形态,即产业资本、商业资本、生息资本以及土地资本等;(2)与各种资本形态相对应的剩余价值的各种形式,即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利息和地租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以上具体形态的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具体形式表现为各种现实的经济范畴和经济关系。

思考题:

有观点认为,《资本论》三卷分别论述了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流通(交换)过程、分配过程。也就是说,《资本论》第三卷是专门论述分配问题的。请分析这种观点的错误。

二.方法

《资本论》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揭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各种经济范畴、经济关系的内部联系和运动规律。那么为什么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二卷中撇开了《资本论》第三卷的许多现实范畴,首先在抽象的、与现实疏离的层次上研究资本和剩余价值呢?

这种论述顺序是采取“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的结果。马克思认为,作为理论研究对象的具体和现实本身只是混沌的表象。理论的抽象力就在于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然后,整个研究过程再回过头来,“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马克思在阐述政治经济学的这一方法时指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18页)“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和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及其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之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资本论》第一卷,23-24页)

按照这一方法,《资本论》第一卷以单个的产业资本为代表,研究了资本最抽象的规定,从而揭示了剩余价值的本质。《资本论》第二卷则研究了单个资本在其自身运动(循环和周转)过程中采取的具体形式(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以及它与其他资本在流通和交换过程中形成的相互关系。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的基本规律已经得以揭示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抽象的资本在生产的总过程中如何转化为各种具体的资本,从而说明资本的抽象规定如何贯穿、隐藏在资本主义现实生产关系乃至当事人意识当中。

按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结构和本质规定出发,一个社会的各种经济关系就从混乱的、偶然的表现形式转化为合乎逻辑和规律的总体了。

三.意义

《资本论》第三卷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首先,《资本论》第三卷的“形式转化学说”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方法的重要体现。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方法当中,“总体”的历史观具有方法论上的优先性,即社会经济历史是通过一系列运动和转化的中介环节才得以成为能被理论把握的总体。如果没有总体的历史观,政治经济学就会“把有机联系着的东西看成是彼此偶然发生关系的、纯粹反思联系中的东西”。1所谓个别的、具体的、孤立的经济事实(“具体历史”),都不过是“总体历史”的中介环节。其“合理性”不是由它们自身或纯粹理性的规定所决定的,而是根据它在“总体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的。

《资本论》第三卷对资本和剩余价值各种具体形式的分析解决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没有解决甚至没有提出的一个问题。古典经济学派也试图为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各种形式寻找一个统一的基础,但是他们没有反过来思考:为什么这个统一的基础会表现出各种不同的形式?如何能够从一个抽象的、统一的理论基础中引申出这些具体形式?

“形式转化学说”的重要意义在于:第一,与单纯的形式变化和转变相比,分析“形式转化”的重点在于说明抽象的资本如何根据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而采取不同的具体形式。以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为例。马克思并不否认生产价格与价值的区别,而是强调这一转化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性质决定的,即资本拥有平等的社会权利,等量资本要求获得等量利润。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实质上是因为一般商品生产已经转化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此时,产品不仅是商品,而且还是资本的产品。正式看到了这一区别,才使马克思的价值理论避免了李嘉图学说的矛盾。第二,各种形式之间的转化不是由纯粹逻辑和形式的过程来完成的,而是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现实确立及其运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条件和经济关系决定了各种经济范畴采取的现实形态及其在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等领域的表现。因此,第三,“形式转化学说”充分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拜物教性质。每一种转化都会形式与内容进一步疏离。在抽象资本-取得平均利润的产业资本-商业资本-生息资本-土地资本的转化链中,资本与劳动的联系越来越远,剩余价值的来源也越来越神秘化,剩余或利润越来越表现为货币资本或物质生产要素的产物。正是由于缺乏剩余价值理论和“形式转化学说”,庸俗经济学才最终得出了“三位一体公式”的不合理结果。

其次,由于《资本论》第三卷考察了许多被第一、二卷抽象掉的因素,并且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全貌,因此,只有在理解了第三卷的相关内容之后,对第一、二卷的有关理论才会有比较全面和正确的理解。比如,《资本论》第三卷所论述的社会必要劳动、供求关系与市场价格、虚拟资本、虚假的社会价值等范畴就对《资本论》第一卷阐述的劳动价值论构成了必要的补充。只有把第三卷和前两卷联系起来,才可以体会到《资本论》结构的宏大与逻辑上的严谨。

最后,《资本论》第三卷考察了许多资本主义现实的经济范畴和经济关系。虽然只是在比较抽象的理论层次上进行的考察,但是这些理论学说对于我们理解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资本论》第三卷的结构

不仅整个《资本论》三卷是按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进行论述的,而且第三卷的论述顺序也如此。

《资本论》第三卷在考察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各种具体形式时,首先是从分析存在于生产领域(即其来源)没有经过分配和转化的利润范畴开始的。第一篇《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研究了这一转化过程。其中,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转化为成本、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构成了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的逻辑条件。

第二篇《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考察了资本有机构成的差别。资本主义生产的这一现实因素导致了个别资本的利润率差别。这对于拥有“平等的社会权利”的资本来说是不能接受的,由此导致了资本的流动与竞争,并且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平均化。在此基础上,一般商品生产过程中的价值关系就转化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中的生产价格关系。

第三篇《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考察了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之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利润率这个新的范畴上面的表现。

第四篇《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转化为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商人资本)》考察了在社会分工的作用下,资本主义的流通过程从生产过程中独立出来的情况。与《资本论》第二卷考察流通过程不同的是,第二卷结合流通和交换过程考察的是生产资本的生产(部门)分工,而第三卷考察的则是资本的社会分工。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说明了商业利润的来源及其与剩余价值的关系。

第五篇《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生息资本》考察了资本最纯粹的表现形式——借贷资本和生息资本。在这里,资本既可能表现为我们最初分析的一般形式——货币,另一方面又可以表现为发展了的形式——虚拟资本。马克思说明了利息的来源和性质,从而揭示了资本拜物教的秘密。

第六篇《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虽然主要考察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特殊的生产部门——农业——中的经济关系,但实质上通过说明资本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的对立,揭示了各种形式的所有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是如何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

第七篇《各种收入及其源泉》对第三卷乃至整个《资本论》进行了总结。通过批判劳动-工资、资本-利润(利息)、土地-地租的“三位一体”公式,马克思概括的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联系与基本特征。

《资本论》第三卷的重点内容第一篇 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

《资本论》第三卷首先考察的是在资本主义现实生产关系以及当事人的意识中与一般的资本范畴相对应的利润范畴。马克思说明了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但是这一转化不仅仅是形式上的,也是实质上的,它表明产品是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所以,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费用和利润这两个部分是整个研究的出发点。

马克思在研究这一转化的过程中采取的假设前提和《资本论》前两卷一样:(1)资本的产品按价值出售;(2)剩余价值全部归资本家所有;(3)流通过程与生产过程是统一的,没有独立于生产过程的其他资本形式。

第一章 成本价格和利润

一.成本价格

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而言,成本范畴从商品价值当中分化出来具有双重意义。

一方面,就资本主义生产的物质性而言,其生产过程也是一个生产要素的生产性消费过程。商品价值中补偿资本家所消耗的生产资料价格和所使用的劳动力价格的部分就是商品的成本价格。它通过价值(而不是实物)的形式来表现已经被消耗的生产要素。在这个意义上,成本价格是商品生产共有的一种范畴。如果撇开其价值表现形式,这种生产性消费还是一切经济制度条件下共有的一种技术经济关系。

另一方面,成本价格这个范畴掩盖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特殊性质,从而掩盖了资本和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结构中的内在联系。成本价格补偿的只是商品生产使资本家自身耗费的东西,但是“商品使资本家耗费的东西和商品的生产本身所耗费的东西,无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量。商品价值中由剩余价值构成的部分,不需要资本家耗费什么东西,因为它耗费的只是工人的无酬劳动。但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工人自己在进入生产过程之后,就成为执行职能的并属于资本家的生产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资本家是实际的商品生产者,所以,对资本家来说,商品的成本价格必然表现为商品本身的实际费用。我们把成本价格叫作k,W=c+v+m这个公式就转化为W=k+m这个公式”(30页)。

总之,“商品的资本主义费用是用资本的耗费来计量的,而商品的实际费用则是用劳动的耗费来计量的。”其中的差额恰好就是剩余价值。关于这个差额形成的原因,《资本论》第一卷已经揭示了。马克思在这里再次作了概括:“在预付资本中,劳动力是作为价值计算的,而在生产过程中,它是作为价值形成的要素执行职能的。在预付资本中出现的劳动力价值,在实际执行职能的生产资本中,为形成价值的活的劳动力自身所代替。”(33-35页)

在成本价格这个范畴中,“在劳动上支出的资本部分和在生产资料(例如棉花或煤炭)上支出的资本部分的区别,仅仅在于前者是用来支付一种物质上不同的生产要素,而决不在于前者在商品的价值形成过程中,从而在资本的增殖过程中,起着职能上不同的作用。”“我们只看到完成的现有的价值,即加入产品价值形成中的预付资本的各个价值部分,但看不到创造新价值的要素。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也就消失了。”“相反地,就成本价格本身的形成来说,只有一个区别会显现出来,即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39页)但是,“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这种差别,从成本价格的计算来说,不过证明成本价格从表面上看是由耗费的资本价值形成的,或者说,是由资本家自己在耗费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在内)上付出的价格形成的。另一方面,从价值形成来说,在劳动力上支出的可变资本部分,在这里,在流动资本这个项目下,显然和不变资本(即由生产材料构成的资本部分)等同起来。这样,资本的增殖过程的神秘化也就完成了。”(41页)

二.利润

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剩余价值,作为全部预付资本的这样一种观念上的产物,取得了利润这个转化形式。因此,一个价值额之所以成为资本,就因为它是用来生产利润的,换句话说,利润之所以产生出来,就是因为有一个价值额被当作资本来使用。如果我们把利润叫作p,那末,W=c+v+m=k+m这个公式,就变成W=k+p这个公式,也就是商品价值=成本价格+利润。”(44页)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剩余价值采取利润这个转化形式是必然的。

首先,“成本价格的形成具有一种假象,使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的区别看不出来了”。(44页)“资本家究竟是为了从可变资本取得利润才预付不变资本,还是为了使不变资本增殖才预付可变资本;他究竟是为了使机器和原料有更大的价值才把货币用在工资上,还是为了对劳动进行剥削才把货币预付在机器和原料上;不管人们怎样看,对资本家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虽然只有可变资本部分才能创造剩余价值,但它只有在另一些部分,即劳动的生产条件也被预付的情况下,才会创造出剩余价值。因为资本家只有预付不变资本才能对劳动进行剥削,因为他只有预付可变资本才能使不变资本增殖,所以在他的心目中,这两种资本就完全混同在一起了”(50页)。

其次,由于成本价格小于商品的价值,“资本家即使低于商品的价值出售商品,也可以得到利润。只要商品的出售价格高于商品的成本价格,即使它低于商品的价值,也总会实现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从而总会获得利润。”并且,“在商品的价值和它的成本价格之间,显然会有无数的出售价格。商品价值中由剩余价值构成的要素越大,这些中间价格的实际活动余地也就越大”。当然,“商品出售价格的最低界限,是由商品的成本价格规定的。如果商品低于它的成本价格出售,生产资本中已经消耗的组成部分,就不能全部由出售价格得到补偿。如果这个过程继续下去,预付资本价值就会消失。从这个观点来说,资本家就乐于把成本价格看作商品的真正的内在价值,因为单是为了保持他的资本,成本价格已是必要的价格。况且,商品的成本价格还是资本家自己为了生产商品而支付的购买价格,因而是一个由商品的生产过程本身决定的购买价格。因此,在资本家看来,在商品出售时实现的价值余额或剩余价值,似乎是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它的价值的余额,而不是它的价值超过它的成本价格的余额,因而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好象不是通过商品的出售来实现,而是从商品的出售本身产生的。”(46页)

最后,“虽然商品价值超过它的成本价格的余额是在直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但它只是在流通过程中才得到实现。由于这个余额在现实中、在竞争中、在现实市场上是否实现,实现到什么强度,都要取决于市场的状况,因此这个余额更容易造成一种假象,好象它来自流通过程”。此外,“直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二者不断互相贯通、互相渗透,……在这些关系中,互相对立的不是资本和劳动,而一方面是资本和资本,另一方面又是单纯作为买者和卖者的个人;流通时间和劳动时间在它们的进程中会互相交错,好象二者同样地决定着剩余价值;资本和雇佣劳动互相对立的最初形式,会由于一些看来与此无关的关系的干扰而被掩盖起来;剩余价值本身也好象不是占有劳动时间的产物,而是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商品的成本价格的余额。成本价格因此也就容易表现为商品的固有价值,结果利润就表现为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商品的内在价值的余额”(51-52页)。

第二章 利润率

随着剩余价值被视为全部预付资本的报酬,商品的价值就划分为成本价格和利润两个部分。因此,在计算利润率时,“不管剩余价值来自何处,它总是一个超过全部预付资本的余额。因此,这个余额和总资本会保持一个比率,这个比率可以用分数m/C来表示,其中C表示总资本。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一个与剩余价值率m/v不同的利润率m/C=m/(c+v)”(51页)。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强调“应当从剩余价值率到利润率的转化引出剩余价值到利润的转化,而不是相反。实际上,利润率从历史上说也是出发点。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相对地说是看不见的东西,是要通过研究加以揭示的本质的东西。利润率,从而剩余价值的形式即利润,却会在现象的表面上显示出来。”(51页)

思考题:

我们是以剩余价值(或利润、资本余额)作为计算利润率的前提的。为什么马克思强调“应当从剩余价值率到利润率的转化引出剩余价值到利润的转化,而不是相反”?

马克思指出:“如果剩余价值率已知,剩余价值量也已知,那末利润率所表示的,就只是它实际所指的东西,即剩余价值的另一种计算法,也就是用总资本的价值计算,而不是用和劳动相交换的、直接产生出剩余价值的那部分资本的价值计算。但在现实中(也就是在现象世界中),事情正好相反。剩余价值是已知的,然而是作为商品出售价格超过商品成本价格的余额已知的;这个余额的来源依然是神秘的:是来自生产过程中对劳动的剥削,是来自流通过程中买者所受的欺诈,还是同时来自这二者?其次,已知的,还有这个余额和总资本价值的比率即利润率。用全部预付资本价值来计算出售价格超过成本价格的余额,是很重要、很自然的,因为总资本增殖的比率,或者说总资本的增殖程度,实际就是这样找到的。”(55页)

成本价格和利润(率)等范畴的确立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神秘化的第一步。“尽管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在数量上不同,而剩余价值和利润实际上是一回事并且数量上也相等,但是利润是剩余价值的一个转化形式,在这个形式中,剩余价值的起源和它存在的秘密被掩盖了,被抹杀了。实际上,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表现形式。只有通过分析才能使剩余价值从利润中脱壳而出。在剩余价值中,资本和劳动的关系赤裸裸地暴露出来了;在资本和利润的关系中,也就是在资本和剩余价值——这时,剩余价值一方面表现为在流通过程中实现的、超过商品成本价格的余额,另一方面表现为一个通过它对总资本的关系获得进一步规定的余额——的关系中,资本表现为一种对自身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资本作为原有的价值额,同它自身创造的新价值相区别。至于说资本在它通过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运动中创造出这个新价值,这一点是人们意识到了的。但是这种情况是怎样发生的,现在却神秘化了,好象它来自资本本身固有的秘密性质”。“我们越往后研究资本的增殖过程,资本关系就越神秘化,它的内部组织的秘密就暴露得越少”(56-57页)。

第三章 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的关系

这一章重点分析影响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的各种因素。

如前所述,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的第一篇里始终“假定一定量的资本所取得的利润额,和这个资本在—定流通期间产生的剩余价值总额相等。因此,我们暂时撇开以下的事实:这个剩余价值一方面分成各种派生形式,即资本利息、地租、赋税等等;另一方面,在多数场合,它和按照一般平均利润率占有的利润是不一致的。”(58页)在此条件下,利润和利润率的大小就可以在纯粹数学的范围内进行研究。

首先,马克思根据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的基本公式:p':m'=v:C(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之比等于可变资本和总资本之比)得出“利润率p'总是小于剩余价值率m'”的结论,“因为可变资本v总是小于C,即v+c之和,可变资本加上不变资本之和;不过要把v=C这种唯一的、但是实际上不可能有的情形除外,也就是要把资本家完全不预付不变资本,不预付生产资料,而只预付工资的情形除外。”(59页)

此外,由于p'=m'v/C=m'v/(c+v),因此“利润率取决于两个主要因素:剩余价值率和资本的价值构成。”(82页)马克思由此考察了“一系列对c、v和m的大小有决定性影响的其他因素”。它们包括:(1)货币的价值;(2)周转的时间;(3)劳动生产率;(4)工作日长度;(5)劳动强度;(6)工资。马克思指出:“利润率是许多变数的函数,如果我们要知道这些变数怎样对利润率发生影响,我们就必须依次研究每个变数单独的影响,不管这种孤立的影响对同一资本来说在经济上是不是容许发生。”(69页)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分析了以下若干种情况。

一.m'不变,v/C可变

这种情况又包含许多派生情况。

1.m'和C不变,v可变。

2.m'不变,v可变,C因v的变化而变化。

3.m'和v不变,c可变,因而C也可变。

4.m'不变,v、c和C都可变。

二.m'可变

1.m'可变,v/C不变。

2.m'和v可变,C不变。

3.m'、v和C都可变。

三.总结

1.如果v/C不变,那末p'和m'会按照相同的比率提高或降低。

2.如果v/C和m'按照相同的方向变化,即m'提高,v/C也提高,m'降低,v/C也降低,那末p'会比m'按照更大的比率提高或降低。

3.如果v/C和m'按照相反的方向,但是v/C比m'按照更小的比率变化,那末p'会比m'按照更小的比率提高或降低。

4.如果v/C和m'按照相反的方向,但是v/C比m'按照更大的比率变化,那末,尽管m'降低,p'还是会提高,或者尽管m'提高,p'还是会降低。

5.如果v/C和m'按照相反的方向,但是恰好按照相同的比率在大小上发生变化,那末,尽管m'提高或降低,p'还是会保持不变。

“从所有以上五种情况可以得出结论:剩余价值率降低或者提高,利润率可以提高;剩余价值率提高或者降低,利润率可以降低;剩余价值率提高或者降低,利润率可以不变。至于剩余价值率不变,利润率可以提高、降低或者不变”。

“两个资本的利润率或同一个资本在两个连续的、不同的状态下的利润率,

在下列情况下,是相等的:

1.资本的百分比构成相等,剩余价值率也相等。

2.资本的百分比构成不等,剩余价值率也不等,但是剩余价值率和按百分比计算的可变资本部分(m'和v)的乘积相等,也就是说,按总资本的百分比计算的剩余价值量(m=m'v)相等,换句话说,在这两个场合m'和v两个因素互成反比。

在下列的情况下,是不等的:

1.资本的百分比构成相等,但是剩余价值率不等。这时,利润率之比,等于剩余价值率之比。

2.剩余价值率相等,资本的百分比构成不等。这时,利润率之比,等于可变资本部分之比。

3.剩余价值率不等,资本的百分比构成也不等。这时,利润率之比,等于m'v的乘积即按总资本的百分比计算的剩余价值量之比”(81-83页)。

第四章 周转对利润率的影响

第四章是由恩格斯撰写的。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三卷序言中写道:“第四章只有一个标题。但是,因为这一章研究的问题即周转对利润率的影响极为重要,所以由我亲自执笔写成,因而全章的正文都放在括号内。从这里我又发现,第三章的利润率公式实际上需要作一些修改才能普遍适用。”(8页)

一.周转对利润或利润率的一般影响

恩格斯认为,“周转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从而对利润的生产的影响,已经在第二卷作了说明。这种影响可以简述如下:因为周转需要持续一段时间,所以,在生产中不能同时使用全部资本;一部分资本总是以货币资本的形式,以储存的原料的形式,以已经制成但尚未售出的商品资本的形式,或者以尚未到期的债权的形式闲置起来;在实际生产剩余价值即创造和占有剩余价值中发生作用的资本,总是要减去这个部分,而所创造和占有的剩余价值,也总是要按相同的比例减少。所以,周转时间越短,同全部资本相比,这个闲置的资本部分就越小,因此,在其他条件相同时,所占有的剩余价值也就越大。

第二卷已经详细说明,周转时间或它的两个部分(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中的任何一个部分的缩短,都会增加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但是,因为利润率表示的,不过是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和参加剩余价值量生产的总资本的比率,所以,很清楚,每一次这样的缩短,都会提高利润率。”(84页)

不过,恩格斯还是着重指出:“缩短生产时间的主要方法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工业进步。如果这不会同时由于添置昂贵的机器等等而引起总投资的大大增加,从而不引起按总资本计算的利润率的降低,那末利润率就必然会提高。在冶金工业和化学工业上许多最新的进步中,情况确实是这样。”(84-85页)而缩短流通时间的主要方法是改进交通。

二.不同资本的周转时间对其利润率的影响

通过比较不同资本的利润率,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周转对资本利润率的影响。为了“把总资本的周转对利润率的影响纯粹地表示出来,我们就必须假定,互相比较的两个资本的其他一切条件是相等的。所以,除了要假定剩余价值率和工作日相等,还特别要假定资本的百分比构成相等。假定资本A的构成是80c+20v=100C,剩余价值率为100%,资本每年周转两次。这样,年产品就是:

160c+40v+40m。但是在求利润率时,我们不是按周转的资本价值200来计算40m,而是按预付资本价值100来计算。因此,p'=40%。

让我们用这个资本和资本B=160c+40v=200C比较一下。资本B有同样的剩余价值率100%,但每年只周转一次。这样,年产品就和上述的年产品一样是:

160c+40v+40m。但在这个场合,40m要按预付资本200来计算,利润率只有20%,所以只有资本A的利润率的一半。

由此可见:在资本百分比构成相等,剩余价值率相等,工作日相等的时候,两个资本的利润率和它们的周转时间成反比。”(85-86页)

三.正确计算年利润率

最后,把资本周转的因素考虑进来以后,一定时间内的利润率与剩余价值率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因为“不言而喻,利润率的公式p'=m'v/C=m'v/(c+v),只有在分子中的v和分母中的v是同一个东西的时候,才是正确的。”“因此,一年内占有的剩余价值量,等于可变资本一个周转期间所占有的剩余价值量乘以一年内可变资本周转的次数。如果我们把一年内占有的剩余价值或利润叫作M,一个周转期间所占有剩余价值叫作m,一年内可变资本周转的次数叫作n,那末,M=mn,年剩余价值率M'=m'n。”(88页)

“要使年利润率的公式完全正确,我们必须用年剩余价值率代替简单的剩余价值率,即用M'或m'n代替m'。换句话说,我们必须让剩余价值率m'——或者让C中所含的可变资本部分v——乘以这个可变资本在一年内周转的次数n,由此就得到p'=m'nv/C。这就是年利润率的计算公式”(89页)。

第五章 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节约

从利润率分计算公式可知,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不变资本占总资本的比例相对缩小,剩余价值与总资本的比例——即利润率——就会相对提高。这一点类似于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原理。因此,马克思在这一章专门分析了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节约对利润率的影响。

一.节约不变资本的途径

(1)延长工作日,提高不变资本的使用率

“在可变资本不变,因而按相同的名义工资使用的工人人数不变的条件下,绝对剩余价值的增加,或剩余劳动从而工作日的延长,——不管额外时间有没有报酬都一样,——会相对地降低不变资本同总资本、同可变资本相比的价值,并由此提高利润率(这里也是把剩余价值量的增加和剩余价值率的可能的提高撇开不说)。不变资本的固定部分即工厂建筑物、机器等等的量,不管用来工作16小时,还是12小时,都会仍旧不变。工作日的延长并不要求在不变资本的这个最花钱的部分上有新的支出。此外,固定资本的价值,由此会在一个较短的周转期间系列中再生产出来,因而,这种资本为获得一定利润所必须预付的时间缩短了。因此,甚至在额外时间支付报酬,而且在一定限度内甚至比正常劳动时间支付较高报酬的情况下,工作日的延长都会提高利润。因此,现代工业制度下不断增长的增加固定资本的必要性,也就成了唯利是图的资本家延长工作日的一个主要动力。”(92页)

(2)非生产费用的相对节约

“有整整一系列经常的非生产费用,不论工作日长短,都是几乎一样或完全一样的。”其中包括监督费用、国税、地方税、火灾保险费、各种常雇人员的工资、机器的贬值等各种固定的非生产费用,都不会因劳动时间的长短而变化。因此,通过延长工作日,一方面增加剩余价值,一方面又相对地“节约”了这部分生产费用。

(3)由劳动的社会性质引起的生产条件的节约

“在论述协作、分工和机器时,我们已经指出,生产条件的节约(这是大规模生产的特征)本质上是这样产生的:这些条件是作为社会劳动的条件、社会结合的劳动的条件,因而作为劳动的社会条件发生作用的。它们在生产过程中由总体工人共同消费,而不是由一批互相没有联系的,或最多只是在小范围内互相直接协作的工人以分散的形式消费。在一个有一台或两台中央发动机的大工厂内,发动机的费用,不会和发动机的马力,因而不会和它们的可能的作用范围,按相同的比例增加;传动机的费用,不会和传动机所带动的工作机的数量,按相同的比例增加;工作机机身,也不会和它用作自己的器官执行职能的工具的数目的增加,按比例变得更贵,等等。其次,生产资料的集中,可以节省各种建筑物,这不仅指真正的工场,而且也指仓库等等。燃料、照明等等的支出,也是这样。其他生产条件,不管由多少人利用,会仍旧不变。”(94页)。

“关于生产条件节约的另一个大类,情况也是如此。我们指的是生产排泄物,即所谓的生产废料再转化为同一个产业部门或另一个产业部门的新的生产要素;这是这样一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这种所谓的排泄物就再回到生产从而消费(生产消费或个人消费)的循环中。我们以后还要比较详细地探讨的这一类节约,也是大规模社会劳动的结果。由于大规模社会劳动所产生的废料数量很大,这些废料本身才重新成为商业的对象,从而成为新的生产要素。这种废料,只有作为共同生产的废料,因而只有作为大规模生产的废料,才对生产过程有这样重要的意义,才仍然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这种废料——撇开它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所起的作用——会按照它可以重新出售的程度降低原料的费用”(95页)。

(4)机器的改良

如果剩余价值已定,利润率就只能由生产商品所需要的不变资本的价值的减少来提高。所以,机器设备的改良不仅可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且使不变资本的支出得以节约,从而提高资本的利润率。这类措施包括:“1、机器的材料改良了,例如铁代替了木材;2、由于机器制造的改良,机器便宜了;这样,不变资本固定部分的价值虽然随着大规模劳动的发展而不断增加,但远不是按相同的程度增加;3、那种使现有机器的使用更便宜和更有效的特殊改良,例如蒸汽锅炉的改良等等,这一点我们以后还要比较详细地讲到;4、由于机器的改良,废料减少了。

凡是使机器从而全部固定资本在一定生产期间内的损耗减少的事情,不仅会使单个商品变得便宜(因为每个商品都在它的价格中再现归它负担的损耗部分),而且会使这个期间内相应的资本支出减少。修理劳动等等,凡是必要的,在计算时就要包括在机器原来的费用之内。这种劳动会因机器更加坚固耐用而减少,这会相应地降低机器的价格。”(96页)

(5)靠牺牲劳动者而实现的劳动条件的节约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按照它的矛盾的、对立的性质,还把浪费工人的生命和健康,压低工人的生存条件本身,看作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节约,从而看作提高利润率的手段。” “因为工人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生产过程中度过的,所以,生产过程的条件大部分也就是工人的能动生活过程的条件,是工人的生活条件,这些生活条件的节约,是提高利润率的一种方法;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的,过度劳动,把工人变成一种役畜,是加速资本自行增殖,加速剩余价值生产的一种方法。这种节约的范围包括:使工人挤在一个狭窄的有害健康的场所,用资本家的话来说,这叫作节约建筑物;把危险的机器塞进同一些场所而不安装安全设备;对于那些按其性质来说有害健康的生产过程,或对于象采矿业中那样有危险的生产过程,不采取任何预防措施,等等。更不用说缺乏一切对工人来说能使生产过程合乎人性、舒适或至少可以忍受的设备了。从资本主义的观点来看,这会是一种完全没有目的和没有意义的浪费。总之,资本主义生产尽管非常吝啬,但对人身材料却非常浪费,正如另一方面,由于它的产品通过商业进行分配的方法和它的竞争方式,它对物质资料也非常浪费一样;资本主义生产一方面使社会失去的东西,就是另一方面使单个资本家获得的东西。”(102页)

马克思在接下来的几节中用历史材料说明了上述各个方面的具体情况。

二.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节约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

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节约和资本在使用活劳动时把它缩减为必要劳动一样,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种内在趋势。

为了提高利润率,它通过利用劳动的各种社会生产力来不断缩减生产产品所必要的劳动,并且在最经济的条件下使用这种已经缩减到必要程度的劳动,把所使用的不变资本的价值缩减到它的最低限度。其结果是,商品的价格会缩减到它的最低限度,因为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的每一个部分都缩减到它的最低限度了。在这个过程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表现出双重的特点,即“一方面促进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促进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节约”,“一方面是疯狂追求利润的欲望,另一方面是迫使人们尽可能便宜地生产商品的竞争,使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这种节约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从而表现为资本家的职能。”(100-101页)

“一个生产部门,例如铁、煤、机器的生产或建筑业等等的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发展部分地又可以和精神生产领域内的进步,特别是和自然科学及其应用方面的进步联系在一起,——在这里是另一些产业部门(例如纺织工业或农业)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从而它们的费用减少的条件。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商品作为产品从一个产业部门生产出来后,会作为生产资料再进入另一个产业部门。商品的便宜程度,取决于它作为产品生产出来的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同时商品的便宜程度不仅是有它作为生产资料参加生产的那种商品变得便宜的条件,而且也是有它作为要素的那种不变资本的价值减少的条件,因此又是利润率提高的条件。

产业的向前发展所造成的不变资本的这种节约,具有这样的特征:在这里,一个产业部门利润率的提高,要归功于另一个产业部门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在这里,资本家得到的好处,仍然是社会劳动的产物,虽然并不是他自己直接剥削的工人的产物。生产力的这种发展,归根到底总是来源于发挥着作用的劳动的社会性质,来源于社会内部的分工,来源于智力劳动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在这里,资本家利用的,是整个社会分工制度的优点。在这里,劳动生产力在其他部门即为资本家提供生产资料的部门的发展,相对地降低资本家所使用的不变资本的价值,从而提高利润率。”(96页)

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具有二重性,在理解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时,我们就应该“把总劳动和总资本对立起来考察,而不仅是把资本家X所使用的工人和这个资本家X对立起来考察,这种节约就再表现为社会劳动生产力发展的产物,而区别不过是,资本家X不仅从他自己的工场的劳动生产率中,而且也从其他工场的劳动生产率中得到利益。然而对资本家来说,不变资本的节约表现为一个和工人相异化、和工人绝对不相干的条件,工人和它完全无关;其实,资本家始终很清楚地知道,他用同样多的货币能够买到多少劳动的问题,确实同工人有点关系(因为在资本家的意识中,他和工人之间的交易就是这样表现的)。生产资料使用上的这种节约,这种用最少的支出获得一定结果的方法,同劳动所固有的其他力量相比,在更大得多的程度上表现为资本的一种固有的力量,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并标志着它的特征的一种方法。”(99页)

“当一个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表现为另一个生产部门的生产资料变得便宜和得到改良,从而提高了利润率时,社会劳动的这种普遍联系,就表现为某种和工人完全相异化的东西,事实上它也只和资本家有关,因为只有资本家才购买和占有这些生产资料。至于他不过是用本生产部门工人的产品购买另一个生产部门工人的产品,因此他只有无偿地占有了本部门工人的产品,才能支配其他部门工人的产品,那末,这是一种被流通过程等等幸运地掩盖起来的联系。”(100页)

三.有关技术发明的论述

马克思在论述“由于发明而产生的节约”的问题时,撇开生产关系而从生产的一般性质的角度指出:“固定资本使用上的这种节省,如上所述,是劳动条件大规模使用的结果,一句话,是劳动条件作为直接社会的、社会化的劳动的条件,或作为生产过程内直接协作的条件起作用的结果。一方面,这是力学和化学上的各种发明得以应用而又不会使商品价格变得昂贵的唯一条件,并且这总是不可缺少的条件。另一方面,从共同的生产消费中产生的节约,也只有在大规模生产中才有可能。但是最后,只有结合工人的经验,才能发现并且指出,在什么地方节约和怎样节约,怎样用最简便的方法来应用各种已有的发现,在理论的应用即把它用于生产过程的时候,需要克服哪些实际障碍,等等。”(119-120)也就是说,劳动者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的经验是技术发明的基础,而大规模生产又是发明得以被廉价地应用不可或缺的条件。

马克思把从事科学技术发明及其应用的劳动称为“一般劳动”。他指出,“应当把一般劳动和共同劳动区别开来。二者都在生产过程中起作用,并互相转化,但它们也有区别。一般劳动是一切科学工作,一切发现,一切发明。这种劳动部分地以今人的协作为条件,部分地又以对前人劳动的利用为条件。共同劳动以个人之间的直接协作为前提。”一旦这种“一般劳动”创造出了产品(科学技术发明),再生产该产品所需的劳动就少得多,从而产品价格将远远低于其价值。这种情况在进行大规模生产(“大规模生产首先是在资本主义形式上发展起来的”,101页)的条件下尤其明显。比如,“一台新机器初次制造的费用和再生产的费用之间有很大的差别。……经营一个建立在新发明基础上的工厂所需要的费用,同后来在它的废墟上,在它的遗骸上出现的工厂相比,要大得多。这种现象如此普遍,以致最初的企业家大都遭到破产,而后来用比较便宜的价格买到建筑物、机器等等的人才兴旺起来。因此,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劳动的一切新发展中,以及这种新发展通过结合劳动所取得的社会应用中,获得最大利润的,大多都是最无用和最可鄙的货币资本家”(120页)。

第六章 价格变动的影响

本章的主要内容是分析原料价格(价值)的变动对利润率的影响。“因为利润率是m/C或=m/(c+v),所以很清楚,一切使c的大小,从而使C的大小发生变化的东西,即使在m和v以及它们相互间的比例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也会使利润率发生变化。但原料是不变资本的一个主要部分。甚至在不使用真正原料的产业部门,也有原料作为辅助材料或机器组成部分等等加入,这样,原料的价格波动也会相应地影响利润率。”(122页)

一.原料价格的波动及其对利润率的直接影响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利润率的高低和原料价格成反比。由此可以看出,即使在原料的价格波动时产品出售领域完全没有发生变化,就是说,即使完全撇开供求关系,原料价格的低廉对工业国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其次,还可以看出,即使撇开对外贸易由于使必要生活资料便宜而对工资产生的任何影响,对外贸易也会影响利润率。这就是说,它会影响工业或农业中所使用的原料或辅助材料的价格。”(123页)马克思在此基础上说明了为什么原料关税和废除谷物关税一样,成为了英国自由贸易派的主要目标。

关于原料价格波动影响利润率的一般原理如下:

首先,就它和机器等固定资本相比较而言,“原料和辅助材料的价值全部一次加入由于它们被消耗才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价值,而固定资本各要素的价值只是按其损耗的程度,因而只是逐渐加入产品。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虽然利润率是由所使用的资本的价值总额决定(不管其中有多少已被消费都一样),但是原料的价格对产品价格的影响,比固定资本的价格对产品价格的影响要大得多。”(124页)并且,“随着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原料的价值会在商品产品的价值中形成一个越来越大的组成部分,这不仅因为原料会全部加入商品产品的价值,而且因为在总产品的每一部分中,由机器磨损形成的部分和由新的追加劳动形成的部分会越来越小。由于这种下降运动,另一个由原料形成的价值部分就相应地增长起来,除非由于制造原料本身所使用的劳动的生产率的提高,使原料价值相应减少,以致这种增长被抵销。”(125页)

“其次,因为原料和辅助材料完全同工资一样是流动资本的组成部分,必须不断地从产品的每次出售中全部得到补偿,而机器只有磨损部分才需要补偿,并且首先是以准备金的形式补偿,——每次出售是否都为这个准备金提供它的一部分,事实上是无关紧要的,我们只是假定全年的出售能够为这个准备金提供相当于一年的份额,——所以在这里又可以看到,如果出售商品所得的价格不够补偿商品的一切要素,或者不能使生产过程按照同它的技术基础相适应的规模继续进行,以致只有一部分机器能够工作,或者全部机器都不能按通常规定的全部时间工作,那末,原料价格的提高就会缩小或是阻碍全部再生产过程。”

“最后,废料所引起的费用和原料价格的波动成正比”。(125页)

二.资本的增值和贬值、游离和束缚

原料价格的变动相应地会引起资本的增值或贬值,进而引起资本的游离或束缚。这些变动最终也会传递到利润率的变动上。

“增值和贬值的意思是不言自明的。它们不外就是指:现有资本由于某些共同的经济情况(因为这里说的不是任何一个私人资本的特殊遭遇)在价值上增加或减少了,也就是说,预付在生产中的资本,撇开它所使用的剩余劳动造成的增殖不说,在价值上提高或降低了。”(127页)

什么是资本的游离和束缚呢?“我们把资本的束缚理解为:如果生产要按照原有的规模继续进行,产品总价值中的一定部分就必须重新转化为不变资本或可变资本的各种要素。我们把资本的游离理解为:虽然生产在原有规模的限度内继续进行,但产品总价值中一个一直必须再转化为不变资本或可变资本的部分,现在可以自由支配,成为多余的了。”(127页)

“如果在原料价格提高时,市场上已有大量现成的商品(不论已经完成到什么程度),这种商品的价值就会提高,现有资本的价值也会随之提高。生产者手中储备的原料等等也是这样。这种增值,可以补偿单个资本家,甚至资本的整个特殊生产部门由原料价格提高引起的利润率下降而遭受的损失,甚至补偿之后还有余”。“如果原料价格降低,就会出现相反的情况。在其他条件相同时,这会使利润率提高。但市场上现有的商品、正在制造的物品和储备的原料都会贬值,从而对同时发生的利润率的提高起相反的作用。”(129页)

“因为利润率等于产品价值的余额和全部预付资本价值的比率,所以,由预付资本贬值造成的利润率的提高,是和资本价值的损失结合在一起的,同样,由预付资本增值造成的利润率的降低,也可能和资本价值的增加结合在一起。”(130页)

可变资本的增值或贬值可能引起资本的束缚或游离,进而影响利润率。“如果工资因劳动力价值降低(这种现象甚至可以和劳动的实际价格的提高结合在一起)而降低了,那末以前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就会有一部分游离出来。这就是可变资本的游离。这种情况对于新投入的资本产生的影响不过是,这个资本在执行职能时具有的剩余价值率提高了。它可以用比过去少的货币,推动和以前一样多的劳动,这样,无酬劳动部分就靠牺牲有酬劳动部分而增加。但是对于已经发挥作用的资本来说,不仅剩余价值率会提高,而且以前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的一部分还会游离出来。这个部分过去被束缚起来,形成一个经常的部分,如果企业要按原有规模经营,这个部分就要从出售产品所得的货款中扣出,投在工资上面,作为可变资本执行职能。现在,这个部分可以自由支配,因而可以当作新的投资来利用,——或者用来扩大同一企业,或者用在另外一个生产部门。”(131-132页)

此外,生产力的变化也会引起资本的束缚或游离。“如果劳动生产力增长了,同量劳动可以生产更多产品,因而可以推动更多不变资本,那末,不变资本才有可能被束缚(一部分可变资本转化为不变资本的情形除外)。如果生产力降低了,那末,在一定条件下也能发生同样的现象,例如,在农业上,这时同量劳动要生产出同样多的产品,就需要有更多的生产资料,例如更多的种子、肥料或排水设备等等。如果由于各种改良、自然力的应用等等,一个价值较小的不变资本能够发挥以前一个价值较大的不变资本那样的技术作用,那末,即使没有贬值,不变资本也能游离。”(134页)

三.原料价格变动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影响

由于“原料生产部门的发展不过是跳跃式的,有时突然扩大,然后又急剧缩小”(138页),所以它对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的影响也表现出一定的周期性质。

“植物性物质和动物性物质不能以象机器和其他固定资本、煤炭、矿石等等那样的规模突然增加,因为前二者的成长和生产必须服从一定的有机界规律,要经过一段自然的时间间隔,而后面这些东西在一个工业发达的国家,只要有相应的自然条件,在最短时间内就能增长起来。因此,由固定资本即机器等等组成的不变资本部分的生产和增加,可能会并且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中甚至不可避免地会比由有机原料组成的不变资本部分快得多,结果对有机原料的需求会比它的供给增长得快”,“资本主义生产越发达,因而,由机器等组成的不变资本部分突然增加和持续增加的手段越多,积累越快(特别是在繁荣时期),机器和其他固定资本的相对生产过剩也就越严重,植物性原料和动物性原料的相对生产不足也就越频繁,上面所说的原料价格上涨的现象以及随后产生的反作用也就越显著。因此,由再生产过程的一个主要要素的这种剧烈的价格波动引起的激变,也就越频繁。”

“如果由于原料价格的提高一方面引起了原料需求的减少,另一方面既引起了当地原料生产的扩大,又使人们从遥远的一向很少利用或者根本不利用的生产地区去取得原料供给,而这两方面加在一起又使原料的供给超过需求(而且是在原来的高价下超过需求),以致这种高价现在突然跌落下来”。(135-136页)

马克思总结道:“一切企图对原料生产进行共同的、果断的和有预见的控制——这种控制整个说来是和资本主义生产的规律根本不相容的,因而始终只是一种善良的愿望,或者只是在面临巨大危险和走投无路时例外采取的一种共同步骤——的想法,都要让位给供求将会互相调节的信仰。”(137页)恩格斯对这段话进行了补充:“自从写了上面这段话以来(1865年),由于一切文明国家,特别是美国和德国的工业的迅速发展,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大大加剧了。迅速而巨大地膨胀起来的现代生产力,一天比一天厉害地超出了它们应当在其中运动的资本主义商品交换规律的范围——这个事实,资本家本人今天也越来超强烈地意识到了。这一点特别表现在下述两种征兆中。第一,普遍实行保护关税的新狂热。这种保护关税和旧的保护关税制度的区别特别表现在:它保护得最多的恰好是可供出口的物品。第二,整个大生产部门的工厂主组成卡特尔(托拉斯),其目的是调节生产,从而调节价格和利润。不言而喻,这种试验只有在经济气候比较有利的时候才能进行。风暴一到来,它们就会被抛弃,并且会证明,虽然生产需要调节,但是负有这个使命的,肯定不是资本家阶级。在此期间,这

种卡特尔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使小资本家比以前更快地被大资本家吃掉。”(137页,注16)

本篇小结

基本概念:

成本价格 利润 利润率 资本的游离和束缚

复习题:

1、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剩余价值为什么必然采取利润的形式?

2、为什么应当“应当从剩余价值率到利润率的转化引出剩余价值到利润的转化,而不是相反”?

3、剩余价值率、资本周转速度和资本构成情况如何影响利润率?

第二篇 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

上一篇的研究对象仍然是单个的产业资本。第二篇则把研究对象扩大为由竞争关系维系在一起的总体的产业资本。

如果说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是资本及其人格化代表的一种“观念诉求”,那么通过资本流动和竞争使利润平均化的过程则是资本及其人格化代表把观念转化为行动的结果。

利润的平均化趋势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性质决定的。该性质使得商品价值转化为资本主义生产价格。

第八章 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的不同构成和由此引起的利润率的差别

一.研究的出发点

“在这一章中,我们假定,劳动剥削程度,从而剩余价值率和工作日的长度,在一个国家的社会劳动所分成的一切生产部门都一样大,一样高。关于不同生产部门劳动剥削上的许多差别,亚当·斯密已经作了详细的论证,说明它们会通过各种实际的或人们的偏见认可的补偿理由而得到平衡,因而,它们作为只是表面的暂时的差别,在研究一般关系时不应加以考虑。另一些差别,例如工资水平的差别,大部分是以第一卷开头就提到的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差别为基础的。这些差别虽然会使不同生产部门的工人的命运很不一样,但决不会影响这些不同部门的劳动剥削程度。例如,如果金匠的劳动报酬高于短工的劳动报酬,那末,金匠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也会按相同的比例大于短工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不同国家的剩余价值率的差别,也就是说,各国劳动剥削程度的差别,对于我们当前的研究是毫无意义的。……即使工资和工作日,从而剩余价值率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甚至在同一生产部门的不同投资之间的平均化,会因各种地区性障碍而受到阻挠,可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进步,随着一切经济关系服从于这种生产方式,这种平均化会日益形成。不管关于这些阻力的研究对于专门研究工资的著作来说多么重要,但在对资本主义生产进行一般研究的时候,可以把这些阻力看作偶然的和非本质的东西而搁在一边。”(159-160页)

“在前一篇中已经指出,在劳动的剥削程度不变时,利润率会随着不变资本各个组成部分的价值变化以及资本周转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由此自然可以得出结论说,如果其他条件不变,不同生产部门所使用的资本的周转时间不同,或者这些资本的有机组成部分的价值比率不同,那末,同时并存的不同生产部门的利润率就会不同。我们以前当作同一个资本在时间上相继发生的变化来考察的东西,现在要当作不同生产部门各个并存的投资之间同时存在的差别来考察。”(161页)

二.资本构成与利润率的部门差别

关于资本构成的概念,《资本论》第一卷已经提出过了。资本构成反映的是“资本的能动组成部分和它的被动组成部分的比率,理解为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比率。在这里,我们要考察两个比率……第一个比率是建立在技术基础上的,它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可以看作是已定的。例如,要在一天之内生产一定量的产品,也就是说,推动一定量的生产资料,机器、原料等等,在生产中把它们消费掉,就必须有一定数目的工人所代表的一定量的劳动力。一定量的生产资料,必须有一定数目的工人与之相适应;也就是说,一定量的已经物化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必须有一定量的活劳动与之相适应。这个比率在不同的生产部门是极不相同的,甚至在同一个产业的不同部门,也往往是极不相同的”,马克思把这个比率称为“资本的技术构成”,而“把由资本技术构成决定并且反映这种技术构成的资本价值构成,叫作资本的有机构成。”(162-163页)

由于资本有机构成的差异,不同的资本“包含着剩余价值的大小不等的源泉,而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是活劳动。在劳动剥削程度相等时;资本100所推动的劳动量,从而它所占有的剩余劳动量,取决于它的可变组成部分的大小。……因为不同生产部门按百分比考察的资本,——或者说,等量资本,——是按不同比率分为不变要素和可变要素的,它们所推动的活劳动不等,因而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从而利润也不等,所以,它们的利润率,即剩余价值和总资本的百分比也就不同。”(167页)

三.各部门资本周转时间的不同与利润率的差别

第四章的分析表明,如果“资本构成相同,其他条件也相同时,利润率和周转时间成反比;我们还看到,如果同一个可变资本的周转时间不同,它生产的年剩余价值量就会不等。所以,周转时间的差别,是等量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在相等时间内生产出不等量利润的另一个原因,因而也是这些不同生产部门利润率不等的另一个原因。”(169页)

但是,“周转时间的差别本身,只有当它影响同一资本在一定时间内所能占有和实现的剩余劳动量的时候,才有意义”。因此,“在不同产业部门中由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组成的不变资本的不同构成本身,对利润率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因为起决定作用的,是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之比,并且不变资本的价值,因而不变资本同可变资本相比的相对量,同不变资本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固定性质或流动性质是完全无关的。”(170-171页)

四.利润率的差别与等量资本取得等量利润的矛盾

如果商品按它们的价值出售,那么不同生产部门有机构成不同的等量资本,得到的利润(率)将是不同的。但是,“毫无疑问,如果撇开那些非本质的、偶然的、互相抵销的差别不说,对不同产业部门来说,平均利润率的差别实际上并不存在,而且也不可能存在,除非把资本主义生产的整个体系摧毁。所以,在这里,价值理论好象同现实的运动不一致,同生产的实际现象不一致,因此,理解这些现象的任何企图,也好象必须完全放弃”(171-172页)。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从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入手。在这一转化中,资本主义商品的价值转化为成本价格加利润。“从本卷第一篇可以得出,不管资本的有机构成如何不同,只要为生产产品所预付的资本额相等,不同生产部门的产品的成本价格总是相等的。对资本家说来,在成本价格上,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区别消失了。资本家为了生产一种商品,必须支出100镑,不管他的支出是90c+10v还是10c+90v,这种商品总是耗费一样多。对他来说,商品总是要耗费100镑,不多也不少。不管所生产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多么不同,成本价格对投在不同部门的等量资本来说总是一样的。成本价格的这种等同性,形成不同投资竞争的基础,而平均利润就是通过这种竞争确定的”(172页)。

第九章 一般利润率(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和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

首先,“假定不变资本到处都是同样地全部加入所考察的资本的年产品。其次还假定,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会和它们的可变部分的量成比例地每年实现同样多的剩余价值,就是说,把周转时间的差别能在这方面引起的差别暂时撇开不说”(173页)。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投在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有不同的有机构成,也就是说,由于等量资本按可变部分在一定量总资本中占有不同的百分比而推动极不等量的劳动,等量资本也就占有极不等量的剩余劳动,或者说,生产极不等量的剩余价值。根据这一点,不同生产部门中占统治地位的利润率,本来是极不相同的。这些不同的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而一般利润率就是所有这些不同利润率的平均数。按照这个一般利润率归于一定量资本(不管它的有机构成如何)的利润,就是平均利润。一个商品的价格,如等于这个商品的成本价格,加上生产这个商品所使用的资本(不只是生产它所消费的资本)的年平均利润中根据这个商品的周转条件归于它的那部分,就是这个商品的生产价格。”(177页)

《资本论》第一、二卷研究的只是商品的价值。“现在,一方面,成本价格作为这个价值的一部分而分离出来了,另一方面,商品的生产价格作为价值的一个转化形式而发展起来了”(183页)。

马克思用下面这个例子说明了生产价格的形成及其与商品价值的关系。

生产部门

预付资本总额

c

v

剩余价值

消耗的

c

成本

价格

品价值

个别利润率

平均利润率

平均利润

生产

价格

生产价格与价值之差

1

2

3

4

5

100

100

100

100

100

80

70

60

85

95

20

30

40

15

5

20

30

40

15

5

50

51

51

40

10

70

81

91

55

15

90

111

131

70

20

20%

30%

40%

15%

5%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92

103

113

77

37

+2

-8

-18

+7

+17

合计

500

390

110

110

202

312

422

22%

110

422

0

从个别部门和个别资本来看,有机构成高的部门获得的平均利润高于本部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有机构成低的部门获得的平均利润低于本部门创造的剩余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生产资本的要素通常要在市场上购买,因此,它们的价格包含一个已经实现的利润,这样,一个产业部门的生产价格,连同其中包含的利润一起,会加入另一个产业部门的成本价格,就是说,一个产业部门的利润会加入另一个产业部门的成本价格。但是,如果我们把全国商品的成本价格的总和放在—方,把全国的利润或剩余价值的总和放在另一方,那末很清楚,我们就会得到正确的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把社会当作一切生产部门的总体来看,社会本身所生产的商品的生产价格的总和等于它们的价值的总和”(179页)。

除了第一篇讨论过的影响利润率的一般因素外,影响平均利润率的主要是两个因素:“1.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的有机构成,从而各个部门的不同的利润率;2.社会总资本在这些不同部门之间的分配,即投在每个特殊部门因而有特殊利润率的资本的相对量;也就是,每个特殊生产部门在社会总资本中所吸收的相应份额”。“因此,在一般利润率的形成上,不仅要考虑到不同生产部门利润率的差别,求出它们的简单平均数,而且还要考虑到不同利润率在平均数形成上所占的比重。而这取决于投在每个特殊部门的资本的相对量,也就是取决于投在每个特殊生产部门的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占多大的部分。”(182页)

对于一般利润率的实际形成和变化过程,马克思指出:“在不是例外地由特殊的经济事件引起的时候,总是由一系列延续很长时期的波动所造成的、很晚才出现的结果,这些波动需要有许多时间才能固定成为和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的一个变化”(186页)。

在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进一步平均化以后,“如果一个特殊生产部门实际生产的剩余价值或利润,同商品出售价格中包含的利润相一致,那只是一种偶然的现象。现在,不仅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而且利润和剩余价值,通常都是实际不同的量。现在,在劳动的剥削程度已定时,一个特殊生产部门生产的剩余价值量,对社会资本的总平均利润,从而对整个资本家阶级,比直接对每个生产部门的资本家更重要。它对每个特殊生产部门的资本家之所以重要,只是由于他那个部门生产的剩余价值量作为决定因素之一参与平均利润的调节。但这是一个在他背后进行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他所看不见的,不理解的,实际上不关心的。现在,在各特殊生产部门内,利润和剩余价值之间——不仅是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之间——实际的量的差别,把利润的真正性质和起源完全掩盖起来,这不仅对存心要在这一点上自欺欺人的资本家来说是这样,而且对工人来说也是这样。随着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价值规定的基础本身就被掩盖起来”(188页)。

但是,马克思以前的经济学“或者硬是抽掉剩余价值和利润之间、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之间的差别,以便能够保持作为基础的价值规定,或者在放弃这个价值规定的同时,也放弃了对待问题的科学态度的全部基础;以便保持那种在现象上引人注目的差别,——理论家的这种混乱最好不过地表明,那些陷在竞争中,无论如何不能透过竞争的现象来看问题的实际资本家,必然也不能透过假象来认识这个过程的内在本质和内在结构”(189页)。

第十章 一般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平均化。市场价格和市场价值。超额利润

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以个别资本或部门的利润平均化为一般利润为前提,这是由资本的属性决定的。虽然这是资本的抽象规定,但是现实的资本却是通过资本间的竞争来实现这一要求的。这一点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很类似。虽然获得相对剩余价值对全体资本是有利的事情,但它本身却是个别资本为获得超额利润展开竞争的产物。由此可见,个别资本之间的竞争关系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一个结构性因素。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价值、价格问题的研究不能离开这一因素。

一.个别价值与市场价值

由于“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或接近于它们的价值进行的交换,比那种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所要求的发展阶段要低得多”(197-198页),商品价值范畴所代表的经济关系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历史上先于生产价格所代表的经济关系。

使商品价格接近或符合其市场交换价值的前提条件包括:“1. 不同商品的交换,不再是纯粹偶然的或仅仅临时的现象;2. 就直接的商品交换来说,这些商品是双方按照大体符合彼此需要的数量来生产的,这一点是由交换双方在销售时取得的经验来确定的,因此是从连续不断的交换行为中自然产生的结果;3.就出售来说,没有任何自然的或人为的垄断能使立约双方的一方高于价值出售,或迫使一方低于价值抛售”(198-199页)。

在这些前提条件下,在不同生产条件下产出的同质商品,之所以能够形成同一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根本原因在于商品生产和消费所具有的社会性质。体现这种社会性质的经济关系就是竞争。“竞争首先在一个部门内实现的,是使商品的各种不同的个别价值形成一个相同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201页)。“在竞争中一时处于劣势的一方,同时就是这样一方,在这一方中,个人不顾自己那群竞争者,而且常常直接反对这群竞争者而行动,并且正因为如此,使人可以感觉出一个竞争者对其他竞争者的依赖,而处于优势的一方,则或多或少地始终作为一个团结的统一体来同对方相抗衡。如果对这种商品来说,需求超过了供给,那末,在一定限度内,一个买者就会比另一个买者出更高的价钱,这样就使这种商品对全体买者来说都昂贵起来,提高到市场价值以上;另一方面,卖者却会共同努力,力图按照高昂的市场价格来出售。相反,如果供给超过了需求,那末,一个人开始廉价抛售,其他的人不得不跟着干,而买者却会共同努力,力图把市场价格压到尽量低于市场价值。只有各方通过共同行动比没有共同行动可以得到更多好处,他们才会关心共同行动。只要自己这一方变成劣势的一方,而每个人都力图找到最好的出路,共同行动就会停止。其次,只要一个人用较便宜的费用进行生产,用低于现有市场价格或市场价值出售商品的办法,能售出更多的商品,在市场上夺取一个更大的地盘,他就会这样去做,并且开始起这样的作用,即逐渐迫使别人也采用更便宜的生产方法,把社会必要劳动减少到新的更低的标准。如果一方占了优势,每一个属于这一方的人就都会得到好处;好象他们实现了一种共同的垄断一样。如果一方处于劣势,每个人就企图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取得优势(例如用更少的生产费用来进行生产),或者至少也要尽量摆脱这种劣势;这时,他就根本不顾他周围的人了,尽管他的做法,不仅影响他自己,而且也影响到他所有的同伙”(217页)。

竞争使在不同条件下生产出来的同质的商品所包含的个别价值形成统一的市场价值。所谓“市场价值,一方面,应看作是一个部门所生产的商品的平均价值,另一方面,又应看作是在这个部门的平均条件下生产的、构成该部门的产品很大数量的那种商品的个别价值。只有在特殊的组合下,那些在最坏条件下或在最好条件下生产的商品才会调节市场价值,而这种市场价值又成为市场价格波动的中心,不过市场价格对同类商品来说是相同的。如果满足通常的需求的,是按平均价值,也就是按两端之间的大量商品的中等价值来供给的商品,那末,个别价值低于市场价值的商品,就会实现一个额外剩余价值或超额利润,而个别价值高于市场价值的商品,却不能实现它们所包含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199页)。

总之,“要使生产部门相同、种类相同、质量也接近相同的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出售,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不同的个别价值,必须平均化为一个社会价值,即上述市场价值,为此就需要在同种商品的生产者之间有一种竞争,并且需要有一个可供他们共同出售自己商品的市场。为了使种类相同,但各自在不同的带有个别色彩的条件下生产的商品的市场价格,同市场价值相一致,而不是同市场价值相偏离,即既不高于也不低于市场价值,这就要求各个卖者互相施加足够大的压力,以便把社会需要所要求的商品量,也就是社会能够按市场价值支付的商品量提供到市场上来。如果产品量超过这种需要,商品就必然会低于它们的市场价值出售;反之,如果产品量不够大,就是说,如果卖者之间的竞争压力没有大到足以迫使他们把这个商品量带到市场上来,商品就必然会高于它们的市场价值出售”(201-202页)。换句话说,生产条件(生产率)不同但是产品相同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将对生产施加压力,直至各种生产条件下的个别价值形成某个统一的市场价值。

“如果我们把商品总量,首先是把一个生产部门的商品总量,当作一个商品,并且把许多同种商品的价格总额,当作一个总价格,那末问题就很容易说明了。这样一来,关于单个商品所说的话就完全适用于市场上现有的一定生产部门的商品总量。商品的个别价值应同它的社会价值相一致这一点,现在在下面这一点上得到了实现或进一步的规定:这个商品总量包含着为生产它所必需的社会劳动,并且这个总量的价值=它的市场价值”(203页)。

由此可见,马克思在此实际上重申了《资本论》第一卷关于商品价值的规定。价值量总是由社会必要的(平均)劳动时间决定的。不论实际生产条件到底是处于好与坏两个极端,还是处于中等水平,商品的市场价值总是由构成该部门产品的“很大数量”的那种生产条件的个别价值来决定的。比如,“假定投到市场上的该商品的总量仍旧不变,然而在较坏条件下生产的商品的价值,不能由较好条件下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来平衡,以致在较坏条件下生产的那部分商品,无论同中间的商品相比,还是同另一端的商品相比,都构成一个相当大的量,那末,市场价值或社会价值就由在较坏条件下生产的大量商品来调节。……假定在高于中等条件下生产的商品量,大大超过在较坏条件下生产的商品量,甚至同中等条件下生产的商品量相比也构成一个相当大的量;那末,市场价值就由在最好条件下生产的那部分商品来调节”(204-205页)。

思考题:

1.某类商品的市场价值是全部个别价值的简单平均数、加权平均数,还是众位数?

2.微观经济学的“完全竞争”概念能否代表竞争的经济性质?(提示:请阅读哈耶克:“竞争的含义”,载哈耶克著《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

二.供求与价值

前面已经指出,商品的市场价格接近或符合其价值的第一个条件首先是个别价值形成统一的市场价值。现在考察第二个条件,即市场供求应该大致平衡。否则,价格就会偏离价值。

马克思指出,在抽象地规定商品价值的时候,我们是以单个商品为研究对象的。此时“我们可以假定,存在着对这种特定商品的需要,——它的量已经包含在它的价格中,——而用不着进一步考察这个有待满足的需要的量。但是,只要一方面有了整个生产部门的产品,另一方面又有了社会需要,这个量就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了。因此,现在有必要考察一下这个社会需要的规模,即社会需要的量”(206页)。

商品供给与需求对于市场价格的一般影响表现在:“如果这个量(指商品总供给量——编者注)小于或大于对它的需求,市场价格就会偏离市场价值。第一种偏离就是:如果这个量过小,市场价值就总是由最坏条件下生产的商品来调节,如果这个量过大,市场价值就总是由最好条件下生产的商品来调节,因而市场价值是由两端中的一端来规定的,尽管单纯就不同条件下生产的各个量的比例来看,必然会得到另外的结果。如果需求和生产量之间的差额更大,市场价格也就会偏离市场价值更远,或更高于市场价值或更低于市场价值。但是所生产的商品量和按市场价值出售的商品量之间的差额,可以由双重原因产生。或者是这个量本身发生了变化,变得过小或过大了,从而再生产必须按照与调节现有市场价值的规模不同的另一种规模来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供给发生了变化,尽管需求仍旧不变,这样一来,就会产生相对的生产过剩或生产不足的现象。或者是再生产即供给保持不变,但需求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增加或减少了。在这里,尽管供给的绝对量不变,但它的相对量,也就是同需要相比较或按需要来计量的量,还是发生了变化。结果是和第一种情形一样,不过方向相反。最后:如果两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但方向相反,或者方向相同,但程度不同,总之,如果双方都发生了变化,而且改变了它们之间的以前的比例,那末,最后结果就必然总是归结为上述两种情况中的一种”(207-208页)。

我们前面已经看到,使商品个别价值形成市场价值的主要力量来自卖者(生产者)之间的竞争。现在,卖者与买者的竞争也加入进来了。但是,这种竞争最终仍然可以转化为卖者之间的竞争,即为了争夺既定的买者而展开的竞争。因此,供求关系“调节着市场价格与市场价值的偏离”,实质上是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对商品生产者施加压力,从而使不同生产条件下的个别价值形成新的市场价值。

另一方面,供求关系的变动本身也只是市场价值变化的结果。首先,“如果供求决定市场价格,那末另一方面,市场价格,并且进一步分析也就是市场价值,又决定供求。……不论市场价值如何,供求必须平衡,以便实现市场价值。这就是说,供求关系并不说明市场价值,而是相反,市场价值说明供求的变动”(213-214页)。换句话说,在某个特定的价格水平上,供求总是一致的。导致二者变动的原因是商品市场价值的变化或市场价格对市场价值偏离。因为市场价值一旦改变,“总商品量得以出售的条件也就会发生变化。如果市场价值降低了,社会需要(在这里总是指有支付能力的需要)平均说来就会扩大;并且在一定限度内能够吸收较大量的商品,如果市场价值提高了,商品的社会需要就会缩减,就只能吸收较小的商品量。因此,如果供求调节着市场价格,或者确切地说,调节着市场价格同市场价值的偏离,那末另一方面,市场价值调节着供求关系,或者说,调节着一个中心,供求的变动使市场价格围绕着这个中心发生波动”(202页)。其次,“调节需求原则的东西,本质上是由不同阶级的互相关系和它们各自的经济地位决定的,因而也就是,第一是由全部剩余价值和工资的比率决定的,第二是由剩余价值所分成的不同部分(利润、利息、地租、赋税等等)的比率决定的。这里再一次表明,在供求关系借以发生作用的基础得到说明以前,供求关系绝对不能说明什么问题”(203页)。最后,对于供给和需求绝对水平的考察不能帮助我们了解价值和价格的规定。对市场价值和价格形成发生作用的只是供求的相对水平。但是,供给本身和需求本身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偶然的联系,而体现这二者相对水平的信号只能是市场价格的变动(与市场价值的偏离)。

由此可见,把供求关系作为决定价值的基础是错误的。第一,无论是供求关系的绝对变化还是相对变化,都不改变商品生产条件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讲,供求关系也不是个别价值和市场价值的决定因素。供求关系所能改变的只是个别价值形成市场价值的市场条件。第二,就供给与需求本身来讲,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要给这两个概念下一般的定义,“真正的困难在于,它们好象只是同义反复”(208页)。第三,从供给来看,它既是一定量的使用价值,也是一定量的价值。但是,在“市场上现有商品的数量和它们的市场价值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例如,有些商品的价值特别高,另一些商品的价值特别低,因而一定的价值额可以表现为一种商品的很大的量,也可以表现为另一种商品的很小的量。在市场上现有的物品量和这些物品的市场价值之间只有这样一种联系:在一定的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每个特殊生产部门制造一定量的物品,都需要一定量的社会劳动时间,尽管这个比例在不同生产部门是完全不同的,并且同这些物品的用途或它们的使用价值的特殊性质没有任何内在联系”(208页)。从需求来看,“市场上出现的对商品的需要,即需求,和实际的社会需要之间存在着数量上的差别,这种差别的界限,对不同的商品来说当然是极不相同的;……一方面是实际需要的商品量;另一方面是商品的货币价格发生变化时所需要的商品量,或者说,买者的货币条件或生活条件发生变化时所需要的商品量”(211页)。也就是说,市场需求又取决于商品的市场价值和价格。

“因此,供求关系一方面只是说明市场价格同市场价值的偏离,另一方面是说明抵销这种偏离的趋势,也就是抵销供求关系的影响的趋势”(212页)。如果供求关系不发生相对变化,市场价格就接近或符合市场价值。但是,这个特定的市场价值和价格却无法通过此时的供求水平来解释。“如果供求一致,它们就不再发生作用,正因为如此,商品就按自己的市场价值出售。如果有两种力量按照相反的方向发生相等的作用,它们就会互相抵销,而不会对外界发生任何影响,在这种条件下发生的现象,就必须用另外的作用,而不是用这两种力量的作用来解释。如果供求一致,它们就不再说明任何事情,就不会对市场价值发生影响,并且使我们完全无从了解,为什么市场价值正好表现为这样一个货币额,而不表现为另外一个货币额。资本主义生产的实际的内在规律,显然不能由供求的互相作用来说明(完全撇开对这两种社会动力的更深刻的分析不说,在这里不需要作出这种分析),因为这种规律只有在供求不再发生作用时,也就是互相一致时,才纯粹地实现。供求实际上从来不会一致;如果它们达到一致,那也只是偶然现象,所以在科学上等于零,可以看作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可是,在政治经济学上必须假定供求是一致的。为什么呢?这是为了对各种现象要在它们的合乎规律的、符合它们的概念的形态上来进行考察;也就是说,要撇开由供求变动引起的假象来进行考察。另一方面,为了找出供求变动的实际趋势,就要在一定程度上把这种趋势确定下来。因为各式各样的不平衡具有互相对立的性质,并且因为这些不平衡会彼此接连不断地发生,所以它们会由它们的相反的方向,由它们互相之间的矛盾而互相平衡。这样,虽然在任何一定的场合供求都是不一致的,但是它们的不平衡会这样接连发生,——而且偏离到一个方向的结果,会引起另一个方向相反的偏离,——以致就一个或长或短的时期的整体来看,供求总是一致的;不过这种一致只是作为过去的变动的平均,并且只是作为它们的矛盾的不断运动的结果。由此,各种同市场价值相偏离的市场价格,按平均数来看,就会平均化为市场价值,因为这种和市场价值的偏离会作为正负数互相抵销。这个平均数决不是只有理论意义,而且对资本来说还有实际意义;因为投资要把或长或短的一定时期内的变动和平均化计算在内”(212页)。

思考题:

《资本论》第一卷曾指出,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引入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的因素以后,如何理解价格的概念?它与价值的关系会发生什么变化?

三.资本主义生产价格的形成机制

在分析了竞争、供求等因素与价值和价格变动的关系之后,马克思进一步论述了资本主义生产价格的形成机制。

对于资本来说,“问题不仅在于,要为那个以商品形式投入流通的价值额,取出另一种形式(货币形式或其他商品形式)的等量的价值额,而且在于,要为那个预付在生产中的资本,取出和任何另一个同量资本同样多的或者与资本的大小成比例的剩余价值或利润,而不管预付资本是用在哪个生产部门;因此,问题在于,最低限度要按照那个会提供平均利润的价格,即生产价格来出售商品。在这种形式上,资本就意识到自己是一种社会权力;每个资本家都按照他在社会总资本中占有的份额而分享这种权力”(218页)。

如果部门间存在利润率的差别,“资本会从利润率较低的部门抽走,投入利润率较高的其他部门。通过这种不断的流出和流入,总之,通过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根据利润率的升降进行的分配,供求之间就会形成这样一种比例,以致不同的生产部门都有相同的平均利润,因而价值也就转化为生产价格。资本主义在一个国家的社会内越是发展,也就是说,这个国家的条件越是适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就越能实现这种平均化”(218-219页)。

利润率的平均化过程“在下述两个条件下会进行得更快:1.资本有更大的活动性,也就是说,更容易从一个部门和一个地点转移到另一个部门和另一个地点;2.劳动力能够更迅速地从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从一个生产地点转移到另一个生产地点。第一个条件的前提是:社会内部已有完全的商业自由,消除了自然垄断以外的一切垄断,即消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造成的垄断;其次,信用制度的发展已经把大量分散的可供支配的社会资本集中起来,而不再留在各个资本家手里;最后,不同的生产部门都受资本家支配。最后这一点,在我们假定一切按资本主义方式经营的生产部门的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时,已经包括在我们的前提中了;但是,如果有数量众多的非资本主义经营的生产部门(例如小农经营的农业)插在资本主义企业中间并与之交织在一起,这种平均化本身就会遇到更大的障碍。最后还必须有很高的人口密度。——第二个条件的前提是:废除了一切妨碍工人从一个生产部门转移到另一个生产部门,或者从一个生产地点转移到另一个生产地点的法律;工人对于自己劳动的内容是无所谓的;一切生产部门的劳动都已最大限度地化为简单劳动;工人抛弃了一切职业的偏见;最后,特别是工人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支配”(219页)。

平均利润率和生产价格的形成对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意义在于:“每一单个资本家,同每一个特殊生产部门的所有资本家总体一样,参与总资本对全体工人阶级的剥削,并参与决定这个剥削的程度,这不只是出于一般的阶级同情,而且也是出于直接的经济利害关系,因为在其他一切条件(包括全部预付不变资本的价值)已定的前提下,平均利润率取决于总资本对总劳动的剥削程度”。因此,“我们在这里得到了一个象数学一样精确的证明:为什么资本家在他们的竞争中表现出彼此都是虚伪的兄弟,但面对着整个工人阶级却结成真正的共济会团体”(220-221页)。

四.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长期以来,理论界存在着有关“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争论。所谓“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提出的概念,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资本论》第一卷,52页)。所谓“第二种含义的必要劳动时间”是指《资本论》第三卷提出的必须和“社会需要的量相适应,即同有支付能力的社会需要的量相适应”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资本论》第三卷在论述商品价值和社会需求的关系时指出:“尽管每一物品或每一定量某种商品都只包含生产它所必需的社会劳动,并且从这方面来看,所有这种商品的市场价值也只代表必要劳动,但是,如果某种商品的产量超过了当时社会的需要,社会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就浪费掉了,这时,这个商品量在市场上代表的社会劳动量就比它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小得多。(只有在生产受到社会实际的预定的控制的地方,社会才会在用来生产某种物品的社会劳动时间的数量,和要由这种物品来满足的社会需要的规模之间,建立起联系。)因此,这些商品必然要低于它们的市场价值出售,其中一部分甚至会根本卖不出去。如果用来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劳动的数量,同要由这种产品来满足的特殊的社会需要的规模相比太小,结果就会相反。但是,如果用来生产某种物品的社会劳动的数量,和要满足的社会需要的规模相适应,从而产量也和需求不变时再生产的通常规模相适应,那末这种商品就会按照它的市场价值来出售”(页)。总之,“要使一个商品按照它的市场价值来出售,也就是说,按照它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来出售,耗费在这种商品总量上的社会劳动的总量,就必须同这种商品的社会需要的量相适应,即同有支付能力的社会需要的量相适应。竞争,同供求关系的变动相适应的市场价格的波动,总是力图把耗费在每一种商品上的劳动的总量化为这个标准”(209、215页)。

在重新论述价值规律时,马克思又指出:“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这是因为条件仍然是使用价值。但是,如果说个别商品的使用价值取决于该商品是否满足一种需要,那末,社会产品总量的使用价值就取决于这个总量是否满足适合于社会对每种特殊产品的特定数量的需要,从而劳动是否根据这种特定数量的社会需要按比例地分配在不同的生产领域。(我们在论述资本在不同的生产领域的分配时,必须考虑到这一点。)在这里,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在这里界限是通过使用价值表现出来的。社会在一定生产条件下,只能把它的总劳动时间中这样多的劳动时间用在这样一种产品上”(716-717页)。

对于《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三卷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不同表述,有人认为是定义的角度不同,即二者分别从微观和宏观、静态和动态的角度提出了决定价值量的因素。有人则认为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决定价值量的因素,而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影响价值量实现的因素。还有人认为,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价值的决定因素中引入了供求关系,从而修改了《资本论》第一卷的劳动价值论。

我们认为,对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解必须从《资本论》的方法论出发才能正确的把握。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重点分析的是商品的二因素及其内部矛盾。因此,在那里只需要提出一个关于价值的抽象规定就可以了。这对于分析资本主义生产的抽象性质(资本和劳动力商品的交换关系以及剩余价值的来源)已经足够了。所以,《资本论》第一卷关于商品价值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抽象了市场交换过程所包含的具体因素(如竞争和供求关系),同时也抽象了资本与资本之间的具体关系。按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这些具体的经济关系构成了《资本论》第三卷的研究对象。因此,相对于《资本论》第一卷论述的价值、价格范畴而言,第三卷的论述才是更加完整的、丰富的。换句话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提出的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才是决定价值量的真正尺度。

思考题:

从微观与宏观、静态与动态、决定与实现等角度理解或区分“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否合理?

五.所谓“转形问题”(transformation problem)

所谓“转形问题”,是指《资本论》第三卷关于价值转化为资本主义生产价格的学说。自《资本论》第三卷出版以来,围绕“转形问题”展开的争论持续至今。质疑或反对该学说的人认为:第一,马克思关于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计算是错误的,“转形”只完成了一半,即只把产出从价值转化为了生产价格,但是投入却没有“转形”;第二,马克思提出的两个著名的等式(总价值等于总生产价格,总剩余价值等于总利润)只能在极其严格和偶然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同时成立;第三,劳动价值论对于说明价格和剥削是“不必要的迂回”,我们只要知道生产的技术条件和实际工资水平,就可以确定价格,而无须经过从价值到生产价格的转化。根据以上意见,庞巴维克以及后来的一些西方学者认为,《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三卷的“矛盾”宣告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的“终结”。1

事实上,对于“转形问题”可能引起的争论,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三卷增补中早已指出“是预料中的事”。他所援引的意大利庸俗经济学家洛里亚就认为:“任何一个稍有点理智的经济学家都不会,而且将来也不会去研究这样一种价值,商品既不按照它来出售,也不能按照它来出售…… 当马克思主张,从未作为商品出售依据的价值,是比例于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来决定的时候,难道他不是以相反的形式重复正统派经济学家的下述论点:作为商品出售依据的价值,不是比例于商品中耗费的劳动?…… 马克思说,虽然个别价格会偏离个别价值,但全部商品的总价格始终和它们的总价值一致,或者说始终和商品总量中包含的劳动量一致,这样说也无济于事。因为价值既然不外是一个商品和另一个商品相交换的比例,所以单是总价值这个观念,就已经是荒谬的,是胡说…… 是形容语的矛盾”(1006-1009页)。

恩格斯对“转形问题”进行了说明。他指出:“转形”涉及的不仅是纯粹的逻辑过程,而且是历史过程,是对这个过程的内部联系的逻辑研究。“具有决定意义的是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154页(中文版196页——引者注)上的一段话:‘全部困难是由这样一个事实产生的:商品不只是当作商品来交换,而是当作资本的产品来交换。这些资本要求从剩余价值的总量中,分到和它们各自的量成比例的一份,或者在它们的量相等时,要求分到相等的一份。’”(1013-1014页)“因此,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或接近于它们的价值进行的交换,比那种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所要求的发展阶段要低得多。而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则需要资本主义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高度…… 因此,撇开价格和价格变动受价值规律支配不说,把商品价值看作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历史上先于生产价格,是完全恰当的。这适用于生产资料归劳动者所有的那种状态;这种状态,无论在古代世界还是近代世界,都可以在自耕农和手工业者那里看到。这也符合我们以前所说的见解,即产品发展成为商品,是由不同共同体之间的交换,而不是由同一共同体各个成员之间的交换引起的。这一点,正象它适用于这种原始状态一样,也适用于后来以奴隶制和农奴制为基础的状态,同时也适用于手工业行会组织,那时固定在每个生产部门中的生产资料很不容易从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因而不同部门的互相关系就好象不同的国家或不同的共产主义共同体一样”(197-198页)。

把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看成是纯粹的技术问题、计算问题,或者是“不必要的迂回”等观点,都是只从生产的物质性、一般性出发,而不是从生产的社会性和历史性的角度来看待这两个范畴所代表的经济关系。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当中,价值和生产价格所表示的都是一定的生产关系。“转形问题”实质上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和转变,体现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商品生产的改造。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生产的目的是使用价值,因此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是有限的,即以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差额(即以超额利润表现出来的“剩余”)所代表的使用价值或财富为基础。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生产的目的是价值,资本之间的竞争是无限制的。正是这种无限的资本运动使一般利润率平均化,从而形成了资本主义的生产价格。一方面,“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是资本的“社会权力”;另一方面,资本却是通过与其他资本的竞争来实现这一权力的。因此,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当事人看来,商品的价格好像是由外部的力量决定的。马克思指出:“生产价格……实际上这就是亚·斯密所说的‘自然价格’,李嘉图所说的‘生产价格’、‘生产费用’,重农学派所说的‘必要价格’,不过他们谁也没有说明生产价格同价值的区别,——因为从长期来看生产价格是供给的条件,是每个特殊生产部门商品再生产的条件。我们也理解了,为什么那些反对商品价值由劳动时间,由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来决定的经济学家,总是把生产价格说成是市场价格围绕着发生波动的中心。他们所以会这样做,因为生产价格是商品价值的一个已经完全表面化的、而且乍看起来是没有概念的形式,是在竞争中表现的形式,因而是存在于庸俗资本家的意识中,也就是存在于庸俗经济学家的意识中的形式”(221-222页)。

事实上,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据社会统治地位以后,由于所有权本身也资本化了,没有价值的产品或生产要素可以通过资本化的所有权取得报酬,从而也具有了价格的形式。这时,价格的决定将更加复杂。价格背后的价值因素完全被掩盖了。

由此可见,对于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质来说,价值与生产价格的区分决不是“多余的”、“不必要的”。

另一方面,从技术的角度来讲,马克思并没有忽略投入与产出都应该“转形”。他指出:“一个产品的价格,例如资本B的产品的价格,同它的价值相偏离,是因为实现在B中的剩余价值可以大于或小于加入B的产品价格的利润,除此之外,在形成资本B的不变部分的商品上,以及在作为工人生活资料因而间接形成资本B的可变部分的商品上,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况。先说不变部分。不变部分本身等于成本价格加上剩余价值,在这里等于成本价格加上利润,并且这个利润又能够大于或小于它所代替的剩余价值。再说可变资本。平均的日工资固然总是等于工人为生产必要生活资料而必须劳动的小时数的价值产品;但这个小时数本身,由于必要生活资料的生产价格同它的价值相偏离又不会原样反映出来。不过这一切总是这样解决的:加入某种商品的剩余价值多多少,加入另一种商品的剩余价值就少多少,因此,商品生产价格中包含的偏离价值的情况会互相抵销。总的说来,在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中,一般规律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趋势,始终只是以一种极其错综复杂和近似的方式,作为从不断波动中得出的、但永远不能确定的平均情况来发生作用”(180页)。

他进一步提醒读者:“我们原先假定,一个商品的成本价格,等于该商品生产时所消费的各种商品的价值。但一个商品的生产价格,对它的买者来说,就是成本价格,并且可以作为成本价格加入另一个商品的价格形成。因为生产价格可以偏离商品的价值,所以,一个商品的包含另一个商品的这个生产价格在内的成本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它的总价值中由加到它里面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构成的部分。必须记住成本价格这个修改了的意义,因此,必须记住,如果在一个特殊生产部门把商品的成本价格看作和生产该商品时所消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相等,那就总可能有误差。对我们现在的研究来说,这一点没有进一步考察的必要”。因为“无论商品的成本价格能够怎样偏离商品所消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这个过去的误差对资本家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商品的成本价格是既定的,它是一个不以资本家的生产为转移的前提,而资本家生产的结果则是一个包含剩余价值的商品,也就是一个包含超过商品成本价格的价值余额的商品”(184-185页)。

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转形问题”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性“不存在于生产价格的量上,而是存在于它们的意义和观念上。把转化问题改变成仅仅是计算问题,简直就是把马克思改变成新古典经济学”。1

本篇小结

基本概念:

平均利润 生产价格

复习题:

1、商品按照价值交换和按照生产价格交换的社会经济条件有何不同?

2、一般市场竞争与资本主义市场竞争的关系?

3、个别价值、市场价值、市场价格、生产价格之间的关系?

4、加入竞争与供求等市场因素之后的价值规律。

第三篇利润率趋于下降的规律

本篇仍然围绕利润率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变化情况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了利润率趋于下降的规律以及这一规律内部矛盾。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论证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和历史性,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破坏以及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发生机制。

这一篇的许多内容可以看成是《资本论》第一卷第七篇有关资本积累的理论的延续和扩展。也就是说,“利润率趋于下降”构成了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和历史趋势中的一个关键性因素。

第十三章 规律本身

一.利润率趋于下降的规律

导致利润率趋于下降的直接原因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具有不断提高资本有机构成的趋势。

在追求超额利润和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中,“可变资本同不变资本相比,从而同被推动的总资本相比,会相对减少,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由此产生的直接结果是:在劳动剥削程度不变甚至提高时,剩余价值率会表现为一个不断下降的一般利润率。(以后我们将会看到,为什么这种下降不是以这个绝对的形式而是以不断下降的趋势表现出来。)因此,一般利润率日益下降的趋势,只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日益发展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所特有的表现。这并不是说利润率不能由于别的原因而暂时下降,而是根据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证明了一种不言而喻的必然性: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中,一般的平均的剩余价值率必然表现为不断下降的一般利润率。因为所使用的活劳动的量,同它所推动的物化劳动的量相比,同生产中消费掉的生产资料的量相比,不断减少,所以,这种活劳动中物化为剩余价值的无酬部分同所使用的总资本的价值量相比,也必然不断减少。而剩余价值量和所使用的总资本价值的比率就是利润率,因而利润率必然不断下降。”(236-237页)

二.利润增加和利润率下降的二重的规律

既然“可变资本的相对减少和不变资本的相对增加(尽管这两个部分都已经绝对增加),如上所说,只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另一种表现”(240页),所以我们在比较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因而资本有机构成也不同的两个国家的利润率情况时就应该注意到可能有这样一种情况:不发达国家的剩余价值率较低而利润率较高,发达国家的剩余价值率较高而利润率较低。

马克思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了这种情况。“假定资本100由80c+20v构成,后者=20个工人;剩余价值率为100%,就是说,工人半天为自己劳动,半天为资本家劳动。再假定在一个比较不发达的国家,资本=20c+80v,后者=80个工人。但是,这些工人需要用工作日的2/3为自己劳动,只用1/3为资本家劳动。如果其他一切条件相同,工人在前一场合生产价值40,在后一场合生产价值120。前一个资本生产80c+20v+20m=120;利润率=20%;后一个资本生产20c+80v+40m=140;利润率=40%。所以,尽管剩余价值率在前一场合=100%,在后一场合只=50%,前者二倍于后者,利润率在后一场合还是二倍于前一场合”(241页)。

总之,尽管剩余价值量决定利润量,但是在剩余价值率与利润率的变动趋势之间却存在着不一致的可能。所以,“利润率不断下降的规律,或者说,所占有的剩余劳动同活劳动所推动的物化劳动的量相比相对减少的规律,决不排斥这样的情况:社会资本所推动和所剥削的劳动的绝对量在增大,因而社会资本所占有的剩余劳动的绝对量也在增大;同样也决不排斥这样的情况:单个资本家所支配的资本支配着日益增加的劳动量,从而支配着日益增加的剩余劳动量,甚至在它们所支配的工人人数并不增加的时候,也支配着日益增加的剩余劳动量”(241页)。

如果伴随着资本积累和资本积聚,社会总资本的量以及单个资本家手中的资本量作为一个可变量而有所增加,并且资本所吸收的活劳动(从而无酬劳动)也相应地增加,或者剥削程度相应提高(不管这是由于工作日的延长或强化,还是由于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而引起的工资价值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总资本增加的比例大于可变资本所占百分比下降的比例”,利润率下降与剩余价值量和利润量的绝对增加就是不矛盾的。相反,这只是一个产生于同一些原因的“二重性的规律”(参见245-248页有关论述)。

上面所说的“同一些原因”就是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这一因素不仅导致利润率下降,也会促进积累,促进追加资本的形成。因为“随着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了推动同量的劳动力和吸收同量的剩余劳动,所需要的总资本量越来越大。因此,工人人口相对过剩的可能性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同样地发展起来”(247页),“由此可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越是发展,要使用同量劳动力,就需要越来越大的资本量;如果要使用更多的劳动力,那就更是如此。因此,在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必然会产生永久性的显而易见的工人人口过剩”(249页)。

以上规律的另一种表现是“资本所生产的商品的价格下降,同时商品所包含的并通过商品出售所实现的利润量却会相对增加”(251页)。针对这样一种现象,马克思指出:“在任何场合,都不能只由单个商品价格的下降而得出有关利润率的结论。一切取决于参加商品生产的资本的总额有多大”。“只要资本在剥削程度不变的情况下使用的工人人数同以前一样多,总产品的利润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下降到原利润量以下。(如果在剥削程度提高的情况下使用较少的工人,情况也会是这样。)因为单个产品的利润量减少的比例和产品的数量增加的比例相同。利润量保持不变,只是按另一种方式分配在商品总量上;新追加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在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分配,也不会因此发生任何变化”(255-256页)。

思考题:

请说明资本总量及其构成、商品价格、剩余价值率、利润量和利润率之间的关系。

第十四章 起反作用的各种原因

马克思有关利润率下降规律的阐述是纯理论性质的。该命题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性质——在竞争和积累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基础上的。如果要对这一命题进行经验性质的考察和验证的话,还需要考虑一系列“阻挠和抵销这个一般规律的作用”。马克思明确指出,这些起反作用的原因使得资本的一般利润率下降只有趋势的性质,“它的绝对的实现被起反作用的各种情况所阻碍、延缓和减弱”。(258页)

马克思分析了其中最普遍的几个原因:

1、劳动剥削程度的提高

2、工资被压低到劳动力的价值以下

3、不变资本各要素变得便宜

4、相对过剩人口

5、对外贸易

6、股份资本的增加

由于利润率趋于下降的规律是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命题,因此,如何理解该命题所指的“规律”性质,以及如何把握该理论命题与经验检验之间的关系就变得十分重要。

劳动剥削程度的提高、不变资本各要素变得便宜、相对过剩人口等阻碍利润率下降的原因,本身就是由造成利润率下降的同一些原因——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所导致的,因此可以看成是上一章论述“二重性规律”的逻辑延伸。这为我们理解利润率趋于下降规律提供了一个方法论上的启示,即这一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规律不是一个关于某个个别事实的描述或预测。马克思提出这一规律的出发点并不是作为外生变量的技术进步,而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性质的技术进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也即由资本(最大化地占有剩余劳动)的性质所决定的资本与劳动在数量上表现出来的某种联系。在这种情况下,技术进步对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来讲并不是“中性”的。其中,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于提高剩余价值率和降低利润率都有影响。“我们已经指出,——这是利润率趋向下降的真正秘密,——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办法总的说来可以归结为:一方面,使一定量劳动尽可能多地转化为剩余价值,另一方面,同预付资本相比,又尽可能少地使用劳动;所以,使人们可以提高劳动剥削程度的同一些原因,都使人们不能用同一总资本去剥削和以前一样多的劳动。这是两个相反的趋势,它们使剩余价值率提高,同时又使一定量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减少,从而使利润率下降”(259页)。“因为使剩余价值率提高(甚至延长劳动时间也是大工业的一个结果)的同一些原因,趋向于使一定量资本所使用的劳动力减少,所以同一些原因趋向于使利润率降低,同时又使这种降低的运动延缓下来”(261页)。

在有关利润率趋于下降的规律的争论中,著名的“置盐定理”指出,在技术进步引起成本降低的情况下,利润率下降不可能与实际工资不变同时并存。换句话说,如果技术进步没有增加实际工资,那么它一定提高了利润率。但是,即使我们假设实际工资与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只要单位劳动产出的增长小于单位劳动所推动的资本的增长,利润率就可能下降。后者大体相当于马克思所指的资本有机构成提高。1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马克思所分析的“起反作用的各种原因”中,不乏某些“只是作为经验的事实”,比如工资被压低倒劳动力的价值以下。马克思相当严谨地指出,这些个别的经验事实往往是阻碍利润率下降趋势的最显著的原因之一,但是它们“实际上同资本的一般分析无关,而属于不是本书所要考察的竞争的研究范围”(262页)。也就是说,在《资本论》三卷中,对资本的一般的抽象规定的分析还无从涉及这样的事实,但是当我们把视野扩展到《资本论》六册计划的其他领域,比如资产阶级社会在国家形式上的概括、生产的国际关系、世界市场和危机,1这些经验事实是能够并且应该得到理论分析的。与此类似的因素还包括对外贸易和股份资本的增加。

如果把上述因素都考虑进来,我们对于利润率下降规律的认识就不再是简单停留在对若干变量的实证检验上。2首先,如果我们仅把剥削率和利润率看成两个一般的经济变量,那么利润率下降规律所表达的只不过是二者在一定条件下(比如资本积累和资本有机构成提高)表现出来的一种数量依存关系。但是,马克思对利润率变动问题的考察并不是以指出若干变量间的数学关系为目的的,也不是为了提出一个可以在某个确定的时点或时期内进行经验性检验或预测的个别事实,而是为了论述资本的固有矛盾的发展趋势,并强调这是一个二重的规律。

其次,利润率的平均化和一般利润率下降趋势在现实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是同时发生的。因此,一般利润率趋于下降的规律并不是以绝对的形式存在于每个部门或个别资本身上。因为“资本的增长,即资本的积累,只是在资本的各个有机组成部分的比例随着这种增长发生上述变化的时候,才包含着利润率的下降。但是,尽管生产方式不断地每天发生变革,总资本中这个或那个或大或小的部分,在一定时期内,会在那些组成部分保持某个既定的平均比例的基础上继续积累,结果在它们增长的同时,并没有发生任何有机的变化,因而也没有产生利润率下降的原因。旧的生产方法在新方法已经被采用的同时仍然会安然存在,资本在旧生产方法基础上的这种不断的增大,从而生产在这个基础上的扩大,又是使利润率下降的程度和社会总资本增长的程度不一致的一个原因”(293页)。另外,“尽管利润率下降,积累的欲望和能力仍然会增加。第一,由于相对过剩人口增加。第二,由于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一个交换价值所代表的使用价值量。即资本的物质要素的量会增加。第三,由于生产部门会多样化。第四,由于信用制度、股份公司等等的发展以及由此引起的结果,即自己不成为产业资本家,也很容易把货币转化为资本。第五,由于需要和致富欲望的增长。第六,由于固定资本的巨额投资不断增长,如此等等”(296页)。其中许多因素对利润率下降将起反作用。

最后,对利润率下降规律的完整理解不能仅停留在《资本论》三卷对资本的抽象规定进行分析的层面上,而必须进一步上升到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各个具体层面。引入这些更加具体的因素以后,导致利润率趋于下降的原因和起反作用的各种原因将会比《资本论》第三卷所作的分析更加复杂。从根本上来讲,这也符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论原则,从而使人们不至于陷入对利润率下降规律的绝对的和形而上的理解。比如马克思有过这样一段论述:“有人可能提出这样的问题:在阻碍利润率下降但归根到底总是使这种下降加速的原因中,是否包含这样的事实,即对那些利用了还没有被普遍采用的发明等等的资本家来说,剩余价值将会暂时地,但不断反复地,时而在这个生产部门,时而在那个生产部门提高到一般水平以上。对这个问题必须予以肯定的答复”(260页).如果我们把马克思在这一段论述中所承认的事实扩展到资本主义发展的“长波”,则产品和部门创新——而不仅限于马克思所分析的那种节约劳动和节约资本的技术工艺创新——对于扩大社会分工和交换体系的作用将表现得特别明显。除此而外,非生产性部门的迅速增长、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代表社会总资本所执行的某些职能(例如通过提供公共品来降低单个资本支付的劳动力成本)以及不发达国家被卷入资本主义体系而导致的劳动力平均价值下降等因素,同样是社会劳动生产力发展的产物,但是却起到了提高一般利润率的作用。

思考题:

请分析以下因素对资本主义社会一般利润率的影响:(1)产业革命与创新;(2)第三产业的发展;(3)现代福利国家的兴起;(4)经济全球化。

第十五章 规律的内部矛盾的展开

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矛盾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论断十分著名,但是马克思并没有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发生机制进行专门的论述。相对集中的论述是在利润率趋于下降的规律这一专题下展开的。

一.利润率下降规律的内部矛盾

从《资本论》第三卷第十五章所列标题来看,所谓“规律的内部矛盾”指的是“利润率的下降和积累的加速,就二者都表示生产力的发展来说,只是同一个过程的不同表现。积累既然引起劳动的大规模集中,从而引起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所以又加速利润率的下降。另一方面,利润率的下降又加速资本的积聚,并且通过对小资本家的剥夺,通过对那些还有一点东西可供剥夺的直接生产者的最后残余的剥夺,来加速资本的集中。所以,虽然积累率随着利润率的下降而下降,但是积累在量的方面还是会加速进行”。

利润率“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刺激(因为资本的增殖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唯一目的),就这一点来说,利润率的下降会延缓新的独立资本的形成,从而表现为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发展的威胁;利润率的下降在促进人口过剩的同时,还促进生产过剩、投机、危机和资本过剩。所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生产力的发展中遇到一种同财富生产本身无关的限制;而这种特有的限制证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局限性和它的仅仅历史的、过渡的性质;证明了它不是财富生产的绝对的生产方式,反而在一定阶段上同财富的进一步发展发生冲突”(269-270页)。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是把利润率下降和加速积累这“同一个过程的不同表现”视为导致资本主义生产不可持续的直接原因,而不是像有的作者提出的那样,利润率下降从属于资本积累结构性矛盾(如剩余价值的生产与实现的矛盾)的发展。1因为剩余价值生产与实现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并不是以无矛盾的生产和无矛盾的交换为前提的。这一结构性的矛盾本身就是以剩余价值生产的矛盾和(作为资本的产品的)商品交换的矛盾为基础的。因此:

第一,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可持续性的考察应当以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性动机为出发点,因为它反映了该生产方式特殊的历史性质,并使之与其他生产方式——比如一般商品生产——相区别。而“利润率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推动力;那种而且只有那种生产出来能够提供利润的东西才会被生产出来”(288页)。从这个意义上讲,剩余价值或利润(率)问题是第一位的。

第二,即使是在利润率下降和加速积累这“同一过程的不同表现”当中,利润率对资本的积累和集中也是决定性的,因为“生产的扩大或缩小,不是取决于生产和社会需要即社会地发展了的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而是取决于无酬劳动的占有以及这个无酬劳动和物化劳动之比,或者按照资本主义的说法,取决于利润以及这个利润和所使用的资本之比,即一定水平的利润率”(288页)。

第三,下降的利润率意味着资本在加速积累的过程中,资本与劳动的对抗性的分配关系不仅没有改变,而且还可能进一步恶化,由此才构成了剩余价值生产与实现之间的结构性矛盾。“一旦可以榨出的剩余劳动量物化在商品中,剩余价值就生产出来了。但是,这样生产出剩余价值,只是结束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第一个行为,即直接的生产过程。资本已经吸收了一定量无酬劳动。随着表现为利润率下降的过程的发展,这样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的总量会惊人地膨胀起来。现在开始了过程的第二个行为。总商品量,即总产品,无论是补偿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部分,还是代表剩余价值的部分,都必须卖掉。如果卖不掉,或者只卖掉一部分,或者卖掉时价格低于生产价格,那末,工人固然被剥削了,但是对资本家来说,这种剥削没有原样实现,这时,榨取的剩余价值就完全不能实现,或者只是部分地实现,甚至资本也会部分或全部地损失掉。直接剥削的条件和实现这种剥削的条件,不是一回事。二者不仅在时间和空间上是分开的,而且在概念上也是分开的。前者只受社会生产力的限制,后者受不同生产部门的比例和社会消费力的限制。但是社会消费力既不是取决于绝对的生产力,也不是取决于绝对的消费力,而是取决于以对抗性的分配关系为基础的消费力;这种分配关系,使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消费缩小到只能在相当狭小的界限以内变动的最低限度。这个消费力还受到追求积累的欲望的限制,受到扩大资本和扩大剩余价值生产规模的欲望的限制。这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规律,它是由生产方法本身的不断革命,由不断和这种革命联系在一起的现有资本的贬值,由普遍的竞争斗争以及仅仅为了保存自身和避免灭亡而改进生产和扩大生产规模的必要性决定的。因此,市场必须不断扩大,以致市场的联系和调节这种联系的条件,越来越采取一种不以生产者为转移的自然规律的形式,越来越无法控制。这个内部矛盾力图用扩大生产的外部范围的办法求得解决。但是生产力越发展,它就越和消费关系的狭隘基础发生冲突。在这个充满矛盾的基础上,资本过剩和日益增加的人口过剩结合在一起是完全不矛盾的;因为在二者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量虽然会增加,但是生产剩余价值的条件和实现这个剩余价值的条件之间的矛盾,正好因此而日益增长。”(272-273页)

二、资本主义生产的矛盾性质和历史相对性:生产扩大与价值增殖之间的冲突

李嘉图等经济学家“从资产阶级立场出发,在资本主义理解力的界限以内,从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立场出发”对利润率下降所表示的担忧“正好表明他对资本主义生产条件的深刻理解”。因为在利润率趋于下降规律及其内部矛盾的展开的背后,实质上体现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性质,即资本主义生产目的(实现资本的增殖)与其手段(无条件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之间的冲突。这一矛盾性质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的限制和相对性,即“资本主义生产不是绝对的生产方式,而只是一种历史的、和物质生产条件的某个有限的发展时期相适应的生产方式”(288-289页)。

生产力的发展对资本主义意味着一系列“互相矛盾的趋势和现象”。因为,首先“劳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表现在两方面:第一,表现在已经生产出来的生产力的量上,表现在新的生产借以进行的生产条件的价值量和数量上,表现在已经积累起来的生产资本的绝对量上。第二,表现在投在工资上的资本部分同总资本相比的相对微小上,即表现在为一定量资本的再生产和增殖、为进行大量生产所必需的活劳动的相对微小上。这同时也要以资本的积聚为前提”。另一方面,“就所使用的劳动力来说,生产力的发展也表现在两方面:第一,表现在剩余劳动的增加上,即表现在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上。第二,表现在推动一定量资本所使用的劳动力的数量(即工人人数)的减少上”。“这两种运动不仅同时并进,而且互为条件,是表现同一个规律的两种现象。但是,它们对利润率起着相反的影响。”(275页)

虽然“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是资本的历史任务和存在理由”(288-289页)。但是,随着生产力发展而来的资本总量(特别是形成资本的物质实体的使用价值的数量和种类)的增加、剩余价值率的提高和剩余价值(利润)绝对量的增加、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和利润率下降、资本贬值等等,“这些不同的影响,时而主要是在空间上并行地发生作用,时而主要是在时间上相继地发生作用;各种互相对抗的要素之间的冲突周期性地在危机中表现出来。危机永远只是现有矛盾的暂时的暴力的解决,永远只是使已经破坏的平衡得到瞬间恢复的暴力的爆发”。资本为了“保存现有资本价值和最大限度地增殖资本价值(也就是使这个价值越来越迅速地增加)。它的独特性质是把现有的资本价值用作最大可能地增殖这个价值的手段。它用来达到这个目的的方法包含着:降低利润率,使现有资本贬值,靠牺牲已经生产出来的生产力来发展劳动生产力”。但是,“现有资本的周期贬值,这个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固有的、阻碍利润率下降并通过新资本的形成来加速资本价值的积累的手段,会扰乱资本流通过程和再生产过程借以进行的现有关系,从而引起生产过程的突然停滞和危机”。“与生产力发展并进的、可变资本同不变资本相比的相对减少,刺激工人人口的增加,同时又不断地创造出人为的过剩人口。资本的积累,从价值方面看,由于利润率下降而延缓下来,但更加速了使用价值的积累,而使用价值的积累又使积累在价值方面加速进行。”(277-278页)

马克思最后总结道:“资本主义生产总是竭力克服它所固有的这些限制,但是它用来克服这些限制的手段,只是使这些限制以更大的规模重新出现在它面前。”因此,“资本主义生产的真正限制是资本自身,这就是说:资本及其自行增殖,表现为生产的起点和终点,表现为生产的动机和目的;生产只是为资本而生产,而不是相反:生产资料只是不断扩大生产者社会的生活过程的手段。以广大生产者群众的被剥夺和贫困化为基础的资本价值的保存和增殖,只能在一定的限制以内运动,这些限制不断与资本为它自身的目的而必须使用的并旨在无限制地增加生产,为生产而生产,无条件地发展劳动社会生产力的生产方法相矛盾。手段——社会生产力的无条件的发展——不断地和现有资本的增殖这个有限的目的发生冲突。因此,如果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发展物质生产力并且创造同这种生产力相适应的世界市场的历史手段,那末,它同时也是它的这个历史任务和同它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关系之间的经常的矛盾”(278-279页)。

三、资本主义对生产力的破坏:生产过剩的实质

资本主义这种具有矛盾性质和历史相对性的生产方式对生产力的破坏表现为生产的相对过剩,即资本过剩、人口过剩和商品过剩并存。

所谓资本过剩是马克思从生产关系角度给出的定义。“只要为了资本主义生产目的而需要的追加资本=0,那就会有资本的绝对生产过剩。……只要资本同工人人口相比已经增加到如此程度,以致既不能延长这些人口所提供的绝对劳动时间,也不能增加相对剩余劳动时间(后一点在对劳动的需求相当强烈从而工资有上涨趋势时,本来是不能实现的);就是说,只要增加以后的资本同增加以前的资本相比,只生产一样多甚至更少的剩余价值量,那就会发生资本的绝对生产过剩;这就是说,增加以后的资本C+△C同增加△C以前的资本C相比,生产的利润不是更多,甚至更少了”。按照这个定义,“资本的生产过剩,——不是个别商品的生产过剩,虽然资本的生产过剩总是包含着商品的生产过剩,——仅仅是资本的积累过剩”,指的是“那种利润率的下降不会由利润量的增加得到补偿的资本——新形成的资本嫩芽总是这样——的过剩,或者是指那种自己不能独立行动而以信用形式交给大产业部门的指挥人去支配的资本的过剩”。马克思将其形象地称为“失业的资本”(279-280页)。

因此,资本过剩意味着“资本已经不能按照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健康的、正常的’发展所需要的剥削程度来剥削劳动,而这种发展所需要的剥削程度至少要使利润量随着所使用的资本量的增加而增加,从而使利润率不会在资本增加时按同一程度下降,更不会比资本的增加更为迅速地下降”(284-285页)。在这种情况下,“原来执行职能的资本家会把他们手中的△C部分或多或少地闲置下来,以便使他们的原资本不致贬值,使它在生产领域中占有的地位不致缩小,或者,他们会使用△C,以便即使自己遭受暂时的损失,也能把追加资本的闲置转嫁给新的侵入者,转嫁给他们的竞争者”。由此可见,“利润率不是由于资本的生产过剩所引起的竞争而下降。而是相反,因为利润率的下降和资本的生产过剩产生于同一些情况,所以现在才会发生竞争斗争”。“究竟是哪部分会这样闲置下来,这取决于竞争斗争。……每个资本家要分担多少,要分担到什么程度,这就取决于力量的大小和狡猾的程度了,在这种情况下,竞争也就变为敌对的兄弟之间的斗争了。这时,每个资本家的利益和资本家阶级的利益之间的对立就显示出来了,正如以前这两种利益的一致性通过竞争在实际上得到实现一样”(281-282页)。

资本过剩的直接后果是破坏资本的物质实体及其价值。因为“在任何情况下,平衡都是由于一个或大或小的资本被闲置下来,甚至被毁灭而得到恢复。……由于职能停滞,……这些生产资料不再起生产资料的作用;它们作为生产资料的职能在一个或长或短的时期内遭到破坏”。另一方面,“遭受主要的并且最严重的破坏的,是具有价值属性的资本,即资本价值。资本价值中仅仅表现为未来参与剩余价值即利润分配的凭证的那部分,实际上就是不同形式的对生产的债券,当它预计的收入减少时,将会立即贬值。现有的一部分金银闲置下来,不再执行资本的职能。市场上的一部分商品,只有通过它的价格的极大的下降,即通过它所代表的资本的贬值,才能完成它的流通过程和再生产过程。同样,固定资本的要素也会或多或少地贬值。此外,一定的、预定的价格关系是再生产过程的条件,所以,由于价格的普遍下降,再生产过程就陷入停滞和混乱。这种混乱和停滞,会削弱货币的那种和资本一同发展起来并以这些预定的价格关系为基础的支付手段职能,会在许多地方破坏一定期限内的支付债务的锁链,而在和资本一同发展起来的信用制度由此崩溃时,会更加严重起来,由此引起强烈的严重危机,突然的强制贬值,以及再生产过程的实际的停滞和混乱,从而引起再生产的实际的缩小”(282-283页)。

资本的过剩会不断产生相对的过剩人口。因为“生产的停滞会使工人阶级的一部分闲置下来,由此使就业的部分处于这样一种境地:他们只好让工资下降,甚至下降到平均水平以下”。而且“价格下降和竞争斗争也会刺激每个资本家采用新的机器、新的改良的劳动方法、新的结合,来使他的总产品的个别价值下降到它的一般价值以下,就是说,提高一定量劳动的生产力,降低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比率,从而把工人游离出来,总之,就是造成人为的过剩人口”。但是,“不变资本要素的贬值,本身就是一个会使利润率提高的要素”。所以,“已经发生的生产停滞,为生产在资本主义界限内以后的扩大准备好了条件”。“这样,周期将重新通过。由于职能停滞而贬值的一部分资本将重新获得它原有的价值。而且,在生产条件扩大,市场扩大以及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下,同样的恶性循环将再次发生”(283-284页)。

资本的绝对过剩和相对的人口过剩是因为“资本的目的不是满足需要,而是生产利润,因为资本达到这个目的所用的方法,是按照生产的规模来决定生产量,而不是相反,所以,在立足于资本主义基础的有限的消费范围和不断地力图突破自己固有的这种限制的生产之间,必然会不断发生冲突。而且,资本是由商品构成的,因而资本的生产过剩包含商品的生产过剩”。马克思批评那些承认资本的生产过剩却否认商品生产过剩的经济学家“忘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全部性质,忘记了这里的问题是资本的增殖,而不是资本的消费”(285-286页)。

总之,资本主义的生产过剩现象的实质在于:“对于人口中有劳动能力的那部分人的就业来说,生产资料生产得不是太多了。正好相反。首先是在人口中生产出了一个过大的部分,他们实际上不会劳动,他们由于自己的条件可以靠剥削别人的劳动来生活,或者靠这样一种劳动来生活,这种劳动只有在可鄙的生产方式下才能称为劳动。其次,要使全部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在生产效率最大的情况下劳动,就是说,要使他们的绝对劳动时间能够由于劳动时间内所使用的不变资本的数量和效率而得到缩短,已经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还很不够”。“但是,要使劳动资料和生活资料作为按一定的利润率剥削工人的手段起作用,劳动资料和生活资料就周期地生产得太多了。要使商品中包含的价值和剩余价值能够在资本主义生产所决定的分配条件和消费关系下实现并再转化为新的资本,就是说,要使这个过程能够进行下去,不致于不断地发生爆炸,商品就生产得太多了”。“不是财富生产得太多了。而是资本主义的、对抗性的形式上的财富,周期地生产得太多了”(287页)。

本篇小结

基本概念:

生产过剩 资本过剩 人口过剩 经济危机

复习题:

1、请比较李嘉图与马克思关于利润率下降规律的理论。

2、请比较Edward Wolff(1979,1988)与Fred Moseley(1988)的结论和观点。

3、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矛盾性质及其发展。

4、请评价“有效需求不足”的危机理论。

第四篇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转化为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商人资本)

在以前各篇、章中,《资本论》都是以产业资本为分析对象,以说明剩余价值的生产和流通。“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商人资本的职能也会以纯粹的形式出现,也就是说,同上述这些实际的职能相分离而独立存在。我们的目的是确定这种特殊形态的资本的特征”(298页)。《资本论》第三卷第四篇就是以商业资本(及其两种形式: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为研究对象,并说明剩余价值的分配形式之一:商业利润。

第十六章 商品经营资本

《资本论》第二卷在研究产业资本的循环时指出,产业资本在其运动中依次采取了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等三种形态。但是,“只要处在流通过程中的资本的这种职能独立起来,成为一种特殊资本的特殊职能,并且固定下来,成为一种由分工给予特殊种类资本家的职能,商品资本就成为商品经营资本或商业资本”(298页)。

关于商业资本与产业资本的一般关系,马克思指出:“资本作为商品资本的存在和它作为商品资本在流通领域内,在市场上所经历的形态变化,——这种形态变化分解为买和卖,即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和货币资本转化为商品资本,——形成产业资本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阶段,因而形成产业资本总生产过程的一个阶段;但同时我们也知道,资本在它执行流通资本的这种职能时,同它作为生产资本的自身区别开来。这是同一资本的两种特殊的、互相区别的存在形式”(298页)。

作为商品经营资本的人格化代表,“商人的活动只是为了把生产者的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所必须完成的活动,只是对商品资本在流通过程和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起中介作用的活动。……这种职能已经不是生产者的附带活动,而是一类特殊资本家即商品经营者的专门活动,它已经作为一种特殊投资的业务而独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商品经营资本的流通形式与一般商品流通相比,已经成为“一种独特的资本的演化”。因为“在简单的商品流通中,甚至在表现为产业资本的流通过程的商品流通W'—G—W中,流通都是以一个货币两次转手为媒介的。……但是,商人资本的运动却不是这样。麻布商人用3000镑买进30000码麻布;他把这30000码麻布卖掉,以便从流通中取回货币资本(3000镑加上利润)。因此,这里两次换位的不是同一货币,而是同一商品;……这同时也表明,同一件事情,对生产资本家来说是W—G,即他的资本在商品资本这个暂时形态上的简单职能,对商人来说却是G—W—G',即他所预付的货币资本的特殊增殖过程”(301-302页)。

显然,商品经营资本成为独立的职能资本的前提条件首先是商业活动成为“社会分工的一种特殊形式,结果是,一部分本来要在资本再生产过程的一个特殊阶段(在这里就是流通阶段)中完成的职能,现在表现为一种和生产者不同的、特别的流通当事人的专门职能”。但是更为重要的条件“是由于独立的流通当事人即商人在他所处的这个地位上要预付货币资本(他自有的或借入的)”(303页)。但是,从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过程来看,商品经营资本“显然不过是还处在市场上、处在自己的形态变化过程中的那部分产业资本,这部分产业资本现在作为商品资本存在和执行职能。因此,就资本的总再生产过程来说,现在要考察的只是商人预付的货币资本,这种货币资本是专门用于买卖商品的,因而只采取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的形式,而从来不采取生产资本的形式,并且总是处在资本的流通领域中”(305页)。

社会总资本的这种分工(即分化为商品经营资本和产业资本)具有什么作用和意义呢?

首先,虽然“如果麻布生产者必须等到他的麻布实际上已经不再是商品,已经转入最后的买者,即生产消费者或个人消费者手中的时候,那末,他的再生产过程就会中断。……如果没有商人的介入,流通资本中以货币准备金形式存在的部分,同以生产资本形式使用的部分相比,必然会不断增大,与此相适应,再生产的规模就会受到限制。而现在,生产者能够把他的资本中较大的部分不断地用于真正的生产过程,而把较小的部分用作货币准备金”。与此同时,产业资本家还“可以把出售商品的时间节省下来用于监督生产过程”(306页)。

其次,分工和专业化能够提高商业活动的效率。一方面,“因为商人专门从事这种业务,所以,不仅生产者可以把他的商品较早地转化为货币,而且商品资本本身也会比它处在生产者手中的时候更快地完成它的形态变化”。另一方面,“由于分工,专门用于买卖的资本(在这里,除了购买商品的货币以外,还包括在经营商业所必要的劳动方面和在商人的不变资本即仓库、运输等等方面必须支出的货币),小于产业资本家在必须亲自从事他的企业的全部商业活动时所需要的这种资本”,从而带来执行职能的社会总资本的节约。

最后,“就全部商人资本同产业资本的关系来看,商人资本的一次周转,不仅可以代表一个生产部门许多资本的周转,而且可以代表不同生产部门若干资本的周转。前一种情况是,在例如麻布商人用他的3000镑购买麻布生产者的产品并再把它卖掉以后,在这个生产者再把同量商品投入市场以前,他又去购买另一个或几个麻布生产者的产品并再把它卖掉,这样也就对同一生产部门中的不同资本的周转起中介作用。后一种情况是,在商人例如把麻布卖掉之后,现在买进生丝,从而对另一个生产部门的资本的周转起中介作用” (307页)。

总之,虽然商品的形态变化“本身同价值创造或价值变化毫无关系”,但是,“既然这种形态变化要花费流通时间,——在这个时间内资本根本不生产东西,因而也不生产剩余价值,——这个时间就会限制价值的创造,表现为利润率的剩余价值会正好和流通时间的长短成反比。因此,商人资本既不创造价值,也不创造剩余价值,就是说,它不直接创造它们。但既然它有助于流通时间的缩短,它就能间接地有助于产业资本家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增加。既然它有助于市场的扩大,并对资本之间的分工起中介作用,因而使资本能够按更大的规模来经营,它的职能就会提高产业资本的生产效率和促进产业资本的积累。既然它会缩短流通时间,它就会提高剩余价值和预付资本的比率,也就是提高利润率。既然它会把资本的一个较小部分作为货币资本束缚在流通领域中,它就会扩大直接用于生产的那部分资本”(311-312页)。这就是商业资本在独立执行职能的过程中对社会总资本的增殖所起的作用。

第十七章 商业利润

关于商业资本的报酬和利润,纽曼和萨伊等人认为,商品交易活动既便利了社会的经济过程,也会把价值加入它所经营的产品。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因为商人的介入而节省了金钱和时间,而这种服务需要预付资本和劳动,因此必须给予报酬。马克思指出:“这种见解是根本错误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在消费者手中比在生产者手中大,是因为它只有在消费者手中才得以实现。因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只有在商品进入消费领域以后,才能实现,才能发挥作用。它在生产者手中只是以潜在的形式存在。但是,谁也不会为一个商品支付两次:先支付它的交换价值,然后又额外地支付它的使用价值。只要我支付了它的交换价值,我就占有了它的使用价值。至于商品是从生产者手里还是从中间商人手里转移到消费者手里去的,这个情况丝毫也不会增加商品的交换价值”(311页脚注)。

“如果商品的卖和买,——商品资本的形态变化W'—G—W总是归结为这种行为,——是由产业资本家自己进行的、不创造价值或剩余价值的活动,那末它们也不可能因为由别的人而不是由产业资本家来完成,就成为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活动。其次,如果社会总资本的一部分必须不断作为货币资本可供支配,以便再生产过程不致为流通过程所中断,能继续进行,而这部分货币资本既不创造价值,也不创造剩余价值,那末,即使它不是由产业资本家,而是由另一种资本家为完成同样的职能不断投入流通中去,它也不能由此获得这种属性”(313-314页)。

理解商业利润来源的关键是理解商业资本的性质。马克思指出了分析这个问题的方法论原则:由于“商人资本决不是别的东西,而只是一部分在流通过程中执行职能的产业资本的独立化的形式,所以,一切和它有关的问题,都必须这样来解决:问题首先要在这个形式上提出,即商人资本所特有的各种现象还没有独立地表现出来,还和产业资本直接联系在一起,作为产业资本的一个部门的现象表现出来”(333页)。虽然产业资本与商业资本执行的是不同的职能,但是这些职能只不过是社会总资本的内部分工。“认为商业利润是单纯的加价,是商品价格在名义上高于它的价值的结果,这不过是一种假象”(314页)。造成这种假象的直接原因是理论上“假定产业资本家是按商品的生产价格把商品卖给商人的”,“商业资本(在这里,我们还只是把它看作商品经营资本)不参加一般利润率的形成”。但是,当商品资本转化为独立的商品经营资本之后,“商人资本会按照它在总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参加决定一般利润率”(317页)。前面那个假定也就需要补充或修正。在这种情况下,“商业资本之所以能实现利润,只是因为产业资本在商品的价格中实现的并非全部的剩余价值或利润。因此,商人的出售价格之所以高于购买价格,并不是因为出售价格高于总价值,而是因为购买价格低于总价值”(318-319页)。

由此可见,商业资本能够取得利润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它的实现价值的职能,才在再生产过程中作为资本执行职能,因而才作为执行职能的资本,从总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中取得自己的份额”(327页)。在商业资本与产业资本之间以及商业资本相互之间的竞争作用下,商业资本也将按照平均利润的形式占有剩余价值。因为“如果商人资本比产业资本提供百分比更高的平均利润,那末,一部分产业资本就会转化为商人资本。如果商人资本提供更低的平均利润,那末就会发生相反的过程。一部分商人资本就会转化为产业资本”。“所以很清楚,以平均利润的形式归商人资本所有的剩余价值,只是总生产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314页)。

进一步地讲,以上分析还包含了一个假定,就是“商人不花任何费用,或者说,他除了向生产者购买商品而必须预付货币资本以外,无须在商品的形态变化过程中,在买卖的过程中,预付任何别的流动资本或固定资本。可是正如我们在考察流通费用时(第2卷第6章)看到的,事实并不是这样。……整个追加资本不管是流动的还是固定的,都会参加一般利润率的形成”(321页)。

在商人预付的货币资本中属于追加的那一部分资本或流通费用“一部分是商人要从别的流通当事人那里收回的费用,一部分则是直接从他的特有业务中产生的费用”。前者主要是指“那种因为在流通过程中有生产过程(如运送、运输、保管等等)补充进来而产生的费用”,即《资本论》第二卷第六章论及的能够直接加入商品价值的生产性的流通费用;后者则“是从纯粹的商人业务本身中产生的,因而属于商人的特有的流通费用”,包括“计算、簿记、市场、通讯等方面的开支。为此必需的不变资本包括事务所、纸张、邮资等。另外一些费用则归结为可变资本,这是为雇用商业上的雇佣工人而预付的。……所有这些费用都不是在生产商品的使用价值时花费的,而是在实现商品的价值时花费的;它们是纯粹的流通费用。它们不加入直接的生产过程,但是加入流通过程,因而加入再生产的总过程”(321-322页)。马克思认为,这种纯粹的商业流通费用“不会形成商品价值的实际追加”,但是会形成一个名义上的价值,因为它们作为总资本的一部分参加了一般利润率的形成,因此其补偿来自总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

思考题:

纯粹流通费用是否属于新制度经济学所讲的“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

在这个过程中,“对单个商人来说,他的利润量取决于他能够用在这个过程中的资本量,而他的办事员的无酬劳动越大,他能够用在买卖上的资本量就越多。商业资本家会把他的货币借以成为资本的职能本身,大部分交给他的工人去担任。这些办事员的无酬劳动,虽然不会创造剩余价值,但会为他创造占有剩余价值的条件;……因此,这种劳动对这个资本来说是利润的源泉。否则,商业就不可能大规模地经营,就不可能按资本主义的方式经营了”(327页)。这一点正是商业资本能够并且愿意为购买商业劳动力而支付可变资本的原因。因为“如果每个商人所拥有的资本,只够他本人用自己的劳动来周转,那就会发生商人资本的无限分散;随着生产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进展中以日益扩大的规模来进行生产,以日益增大的量来进行活动,这种分散必然会日益加剧。因此,商人资本和生产资本之间的不平衡会日益加剧。资本在生产领域内越集中,它在流通领域内就越分散。产业资本家的纯粹商业业务,从而他的纯粹商业支出,因此会无限制地扩大,因为现在他要和1000个商人打交道,而不是和100个商人打交道了。这样,商业资本独立地进行活动的利益,就会大部分丧失掉。除了纯粹的商业费用,别的流通费用,如分类、运送等等的费用也会增加”。由此可见,专业化的商业活动节约了这些费用及其表示的劳动时间。不仅如此,商业雇佣劳动的存在使商业资本本身进一步得到了节约。“如果我们用B表示直接投在商品买卖上的全部商人资本,用b表示用来支付商业辅助工人的报酬的相应的可变资本,那末,B+b会小于在每个商人都自己经营,没有助手,因而也没有任何部分投在b上面时所需要的全部商人资本B”(328-330页)。

现在,理论上需要说明的问题就是:“b是价格的一个新的组成部分呢,还是仅仅是用B+b获得的利润的一部分,即……只等于按照一般利润率应归B所有的利润,加上他以工资形式支付的但本身不会提供任何利润的b”。根据前面对商业利润来源的分析,“B的补偿不会造成任何困难。对商人说来,它只是已经实现的购买价格,对工厂主说来,它只是生产价格。商人支付这个价格,但在再出售时会把B作为他的出售价格的一部分收回;在这个B之外,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的那样,他还会得到B的利润”(330页)。至于b,作为“雇用商业雇佣工人的支出,虽然表现为工资,但不同于购买生产劳动时耗费的可变资本。它增加了产业资本家的支出,增加了必须预付的资本的量,但不会直接增加剩余价值。因为它是用来支付那种只是实现已经创造出来的价值的劳动的支出”。但是,商业工人“和任何别的雇佣工人的情况一样,……资本家为他支出的费用,和他带给资本家的利益,是不同的量。他给资本家带来利益,不是因为他直接创造了剩余价值,而是因为他在完成一部分无酬劳动的时候,帮助资本家减少了实现剩余价值的费用”。商业雇佣劳动的这一性质决定了“就问题的实质来说,一种只是起中介作用的劳动,——这种中介作用部分地同价值的计算,部分地同价值的实现,部分地同已经实现的货币到生产资料的再转化有关,因此,它的范围取决于已经生产的、待实现的价值的量,——这种劳动不是象直接的生产劳动那样,作为这些价值的大小的原因起作用,而是作为这些价值的大小的结果起作用。……(因此)只要有更多的价值和利润需要实现,资本家就会增加这种工人的人数。这种劳动的增加,始终是剩余价值增加的结果,而决不是剩余价值增加的原因”(334-336页)。

思考题:

商业雇佣劳动力的工资是从以下哪个部分得到补偿的:(1)产业资本家让渡的利润;(2)消费者让渡的利润;(3)商业利润的扣除。

第二十章 关于商人资本的历史考察

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前的商人资本

由于“简单的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就是它的存在条件。作为商品进入流通的产品,不论是在什么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不论是在原始共同体的基础上,还是在奴隶生产的基础上,还是在小农民和小市民的生产的基础上,还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都不会改变自己的作为商品的性质;作为商品,它们都要经历交换过程和随之发生的形态变化”,因此,“不仅商业,而且商业资本也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得早,实际上它是资本在历史上更为古老的自由的存在方式”(363页)。

思考题:

《资本论》的分析是从产业资本和产业利润(剩余价值)出发,引申出商业资本和商业利润。这是否意味着《资本论》的逻辑与历史不一致?

“要理解商人资本为什么在资本支配生产本身以前很久就表现为资本的历史形式,这丝毫也不困难。商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前提。1.因为这种存在和发展是货币财产集中的先决条件;2.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是为贸易而生产,是大规模的销售,而不是面向个别顾客的销售,因而需要有这样的商人,他不是为满足他个人需要而购买,而是把许多人的购买行为集中到他的购买行为上”(365页)。

但是,“资本作为商人资本而具有独立的、优先的发展,意味着生产还没有从属于资本,就是说,资本还是在一个和资本格格不入的、不以它为转移的社会生产形式的基础上发展。因此,商人资本的独立发展,是与社会的一般经济发展成反比例的。独立的商人财产作为占统治地位的资本形式,意味着流通过程离开它的两极而独立,而这两极就是进行交换的生产者自己”。而对资本主义生产来说,“生产过程已经完全建立在流通的基础上,流通也已经成为生产的一个单纯要素,一个过渡阶段,只是作为商品来生产的产品的实现,和作为商品来生产的各种产品生产要素的补偿。在这里,直接从流通中产生出来的资本形式,——商业资本,——只表现为资本在它的再生产运动中的一种形式”(366-367页)。

在纯粹的商业活动中,也就是当商业资本还没有“下降为一般投资的一个特殊要素,而利润的平均化,又把它的利润率化为一般的平均水平。它只是作为生产资本的要素执行职能”的时候,商业利润是一种“让渡利润,profit upon alienation。……贱买贵卖,是商业的规律。因此,这不是等价物的交换。……产品进行交换的数量比例,起初完全是偶然的。它们之所以取得商品形式,是因为它们是可以交换的东西,也就是说,是同一个第三者的表现。继续不断的交换和比较经常的为交换而进行的再生产,日益消除这种偶然性。但是,这首先不是为了生产者和消费者,而是为了二者之间的中介人,即把货币价格加以比较比把差额装入腰包的商人。商人是通过他的运动本身来确立等价的”(368页)。

二.商业资本的发展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兴起的作用

商业和商业资本的发展“对旧生产方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起着解体作用,这首先取决于这些生产方式的坚固性和内部结构。并且,这个解体过程会导向何处,换句话说,什么样的新生产方式会代替旧生产方式,这不取决于商业,而是取决于旧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

从积极的方面来讲,十六、十七世纪“由于地理上的发现而在商业上发生的并迅速促进了商人资本发展的大革命,是促使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一个主要因素。世界市场的突然扩大,流通商品种类的增多,欧洲各国竭力想占有亚洲产品和美洲富源的竞争热,殖民制度,——所有这一切对打破生产的封建束缚起了重大的作用。但现代生产方式,在它的最初时期,即工场手工业时期,只是在现代生产方式的各种条件在中世纪内已经形成的地方,才得到了发展。……不是商业使工业发生革命,而是工业不断使商业发生革命。商业的统治权现在也是和大工业的各种条件的或大或小的优势结合在一起的。例如,我们可以拿英国和荷兰来比较一下。荷兰作为一个占统治地位的商业国家走向衰落的历史,就是一部商业资本从属于工业资本的历史”(371-372页)。

从消极的方面来讲,封建生产方式向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过渡“有两条途径。生产者变成商人和资本家,而与农业的自然经济和中世纪城市工业的受行会束缚的手工业相对立。这是真正革命化的道路。或者是商人直接支配生产。虽然后一条途径在历史上起过巨大的过渡作用,——例如十七世纪英国的呢绒商人曾经把那些仍然是独立的织工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把羊毛卖给他们,而向他们购买呢绒,——但就它本身来说,它并没有引起旧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不如说保存了这种生产方式,把它当作自己的前提予以维持。例如,直到本世纪中叶,法国的丝织业以及英国的织袜业和花边业的工厂主,大部分仍然只是名义上的工厂主,实际上只是商人,他让织工按照他们原来的分散的方式继续劳动,而他只是作为商人实行统治,织工实际上是为这种商人劳动。这个方法到处都成了真正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障碍,它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消灭。它不变革生产方式,只是使直接生产者的状况恶化,把他们变成单纯的雇佣工人和无产者,使他们所处的条件比那些直接受资本支配的人所处的条件还要坏,并且在旧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占有他们的剩余劳动”(373-374页)。

总之,“起初,商业是行会手工业、农村家庭手工业和封建农业转化为资本主义经营的前提。它使产品发展成为商品,这部分地是因为它为产品创造了市场,部分地是因为它提供了新的商品等价物,为生产提供了新的原料和辅助材料,并由此开创了一些生产部门,它们一开始就以商业为基础:既以替市场和世界市场生产为基础,也以世界市场造成的生产条件为基础。一旦工场手工业(尤其是大工业)相当巩固了,它就又为自己创造市场,并用自己的商品来夺取市场。这时,商业就成了工业生产的奴仆”(375-376页)。

本篇小结

基本概念:

商业资本 商业费用 商业劳动

复习题:

1、请比较前资本主义的商业活动与资本主义商业活动的关系。

2、请比较商业劳动力与产业劳动力的工资的性质和决定因素。

3、商业资本得以分享产业资本剩余价值的条件是什么?

4、包括商业活动在内的非生产性活动为何能够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不断增长?

第五篇 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生息资本

《资本论》第五篇的研究对象是生息资本。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三卷“序言”中指出, 这里“讨论的也是全卷最复杂的问题”,并且“这一篇不但没有现成的草稿,甚至没有可以提供轮廓,以便加以充实的纲要,只不过是开了一个头,不少地方只是一堆未经整理的笔记、评述和摘录的资料”,所以“主要的困难在第五篇”(8-9页)。

在生息资本及其流通的形式中,“资本关系取得了最表面、最富有拜物教性质的形式”。资本表现为单纯的物和“自身增殖的神秘的、自行创造的源泉”,利息则表现为物的关系(而非社会关系)的产物,“在这个形式上再也看不到它的起源的任何痕迹了。社会关系最终成为一种物即货币同它自身的关系。……创造价值,提供利息,成了货币的属性,就象梨树的属性是结梨一样”(440-441页)。

第二十一章 生息资本

一.生息资本

生息资本是能够取得利息的货币资本。作为生息资本的“货币除了作为货币具有的使用价值以外,又取得了一种追加的使用价值,即作为资本来执行职能的使用价值。在这里,它的使用价值正在于它转化为资本而生产的利润。就它作为可能的资本,作为生产利润的手段的这种属性来说,它变成了商品,不过是一种特别的商品。或者换一种说法,资本作为资本,变成了商品”(378页)。

对货币资本的所有权“使其所有者有权把利息,把他的资本生产的利润的一定部分,据为已有”。吉尔巴特认为“这是一个不言而喻的合乎自然正义的原则”。马克思指出其说法是“荒谬的。生产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交易的正义性在于:这种交易是从生产关系中作为自然结果产生出来的。这种经济交易作为当事人的意志行为,作为他们的共同意志的表示,作为可以由国家强加给立约双方的契约,表现在法律形式上,这些法律形式作为单纯的形式,是不能决定这个内容本身的。这些形式只是表示这个内容。这个内容,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奴隶制是非正义的;在商品质量上弄虚作假也是非正义的”(379页)。

生息资本的独特性质在于它是“一种作为资本的商品;……它不仅对把它让渡出去的人来说是资本,而且它一开始就是作为资本交给第三者的,这就是说,是作为这样一种价值,这种价值具有创造剩余价值、创造利润的使用价值;……它既不是被付出,也不是被卖出,而只是被贷出;它不过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被转让:第一,它过一定时期流回到它的起点;第二,它作为已经实现的资本流回,流回时,已经实现它的能够生产剩余价值的那种使用价值”(384页)。

生息资本的流通形式G—G'使资本表现出一种“自己对自己本身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上,资本表现为会生出货币的货币,——在这里,不借助起中介作用的中间运动,已经单纯地作为资本的性质,作为资本的规定性,同资本融合在一起”(386页)。在生息资本的运动形式中,我们看不到资本的中介运动,即各种执行职能的资本的现实运动。因为生息资本由借贷资本家转给产业资本家时,“所有权没有被出让,因为没有发生交换,也没有得到任何等价物。……这是一个法律上的交易,它与资本的现实的再生产过程无关,只是为这个再生产过程作了准备。资本的偿还,使流回的资本再由借入者手中转到贷出者手中,这是第二个法律上的交易,是第一个交易的补充。一个是为现实过程作了准备,另一个则是发生在现实过程之后的补充行为。因此,借贷资本的出发点和复归点,它的放出和收回,都表现为任意的、以法律上的交易为媒介的运动,它们发生在资本现实运动的前面和后面,同这个现实运动本身无关”(389页)。

思考题:

相同数量的货币转化为产业资本或生息资本,二者有何区别?

二.利息

生息资本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使用价值和价值乃至其交换(借贷而非买卖)过程都具有独特的性质。

货币资本家在借出期内让渡给生产资本家即债务人的“是货币由于下面这一点而取得的使用价值:它能够转化为资本,能够作为资本执行职能,因而在它的运动中,它除了保存自己原有的价值量,还会生产一定的剩余价值,生产平均利润(在这里,高于或低于平均利润都是偶然的现象)。就其余的商品来说,使用价值最终会被消费掉,因而商品的实体和它的价值会一道消失。相反,资本商品有一种属性:由于它的使用价值的消费,它的价值和它的使用价值不仅会保存下来,而且会增加”(393页)。

显然,对于贷出者和借入者双方来说,这同一笔货币额都具有资本——生息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货币资本形态——的性质,“但它只有在后者手中才执行资本的职能。同一货币额作为资本对两个人来说取得了双重的存在,这并不会使利润增加一倍。它所以能对双方都作为资本执行职能,只是由于利润的分割。其中归贷出者的部分叫作利息”(396页)。

所以,利息只是产业资本家所实现的利润的一部分。“只是一部分,不是全部,因为对于借入者来说,借贷资本的使用价值,就在于它会替他生产利润。不然的话,贷出者就没有让渡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利润也不能全部归借入者。不然的话,他对于这种使用价值的让渡就是什么也不支付了,他把贷款还给贷出者时,就只是把它作为单纯的货币,而不是把它作为资本,作为已经实现的资本来偿还了,因为它只有作为G+△G,才是已经实现的资本”(395-396页)。

总之,作为资本的货币或商品,其“使用价值与普通商品不同,它本身就是价值,也就是由于货币作为资本使用而产生的那个价值量超过货币原有的价值量所形成的余额。利润就是这个使用价值”(394页)。另一方面,“其价值不是由它们作为货币或商品所具有的价值来决定,而是由它们为自己的所有者生产的剩余价值的量来决定”(398页)。所以,利息并不是货币商品(本身就是一定的价值)本身的价格。“如果我们把利息叫作货币资本的价格,那就是价格的不合理的形式,与商品价格的概念完全相矛盾。……货币资本首先不外是一个货币额,或者是作为一个货币额固定下来的一定量商品的价值。……一个价值额怎么能够在它本身的价格之外,在那个要用它本身的货币形式来表示的价格之外,还有一个价格呢?”(396-397页)。利息只是货币商品作为资本、作为能够生产利润的使用价值的价值和价格。

在指出了利息的性质之后,接下来的一章将其进行量的分析。

第二十二章 利润的分割。利息率。“自然”利息率

由上一章可知,货币资本特殊的使用价值在于生产价值和利润。“因为利息只是利润的一部分,按照我们以上的假定,这个部分要由产业资本家支付给货币资本家,所以,利润本身就成为利息的最高界限,达到这个最高界限,归执行职能的资本家的部分就会=0。撇开利息事实上大于利润,因而不能用利润支付的个别情况不说,我们也许还可以把全部利润减去其中可以归结为监督工资的部分(这部分我们以后加以说明)的余额,看作是利息的最高界限。利息的最低界限则完全无法规定。它可以下降到任何程度。”(401页)。

在以上界限内,马克思借用拉姆赛的观点指出,利息率“部分地取决于总利润率,部分地取决于总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Profits of enterprise)的比例。这个比例取决于资本的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受预期的总利润率的影响,但不是完全由它调节。竞争所以不是完全由它调节,一方面是因为有许多人借钱并不打算用在生产上;另一方面又因为全部借贷资本的量随着国家的财富而变化,不以总利润的任何变化为转移”(405-406页)。

首先,关于利息率与利润率的关系,“利息是由利润调节的,确切些说,是由一般利润率调节的。并且,这种调节利息的方法,甚至也适用于利息的平均水平”(403页)。并且,“利息率总是由一般利润率决定,而不是由可能在某个特殊产业部门内占统治地位的特殊利润率决定,更不是由某个资本家可能在某个特殊营业部门内获得的额外利润决定”(409页)。

但是,利息率与利润率又有区别。对于生息资本而言,“资本是存在于独立的价值即货币的没有差别的彼此等同的形态上”的,所以利息率的决定“是全部资本的量同时发生作用。……市场利息率虽然在不断变动,但在每一既定的瞬间,都象商品在每个时候的市场价格一样,不断表现为固定的和一致的”。与此相反,“一般利润率只是不断地作为一种趋势,作为一种使各种特殊利润率平均化的运动而存在”。“利润率甚至在同一个部门内,在商品市场价格相等的情况下,也能够由于各单个资本生产相同的商品时的条件不同而不同;因为单个资本的利润率不是由商品的市场价格决定的,而是由市场价格和成本价格之间的差额决定的。这些不同的利润率,只是通过不断的变动,才能够先是在同一部门内,然后在不同部门之间达到平均化”。因此,“一般利润率的决定和市场利息率的决定不同,市场利息率是由供求关系直接地、不通过任何媒介决定的,一般利润率事实上是由完全不同的更复杂得多的原因决定的,因而也不象利息率那样是明确的和既定的事实。不同生产部门的特殊利润率本身或多或少是不确定的”(410-414页)。

上述区别使得“利息率也可以完全不以利润率的变动为转移而具有下降的趋势。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随着国民财富的增长,食利者阶级或资本放贷者阶级也增大起来;二是“信用制度发展了,以银行家为媒介,产业家和商人对社会各阶级一切货币储蓄的支配能力也跟着不断增大,并且这些储蓄也不断集中起来,达到能够起货币资本作用的数量,这些事实,都必然会起压低利息率的作用”(405页)。

其次,关于利润的分割比例,马克思在上一章分析利息时即指出“利润如何分割为利息和本来意义的利润是由供求,从而由竞争来调节的,这完全和商品的市场价格是由它们来调节的一样。但是在这里,不同之处和相同之处一样地明显。如果供求平衡,商品的市场价格就和它的生产价格相一致,也就是说,这时它的价格就表现为由资本主义生产的内部规律来调节,而不是以竞争为转移,因为供求的变动只是说明市场价格同生产价格的偏离。……但货币资本的利息却不是这样。在这里,竞争并不决定对规律的偏离,而是相反,除了由竞争决定的分割规律之外,没有别的分割规律,因为我们以后会看到,并不存在‘自然’利息率。相反,我们把自然利息率理解为由自由竞争决定的比率。利息率没有‘自然’界限”(399页)。

在这里,马克思再次指出:“一个国家中占统治地位的平均利息率,——不同于不断变动的市场利息率,——不能由任何规律决定。……供求平衡——假定平均利润率已定——在这里没有任何意义。当我们在其他地方求助于供求平衡这个公式(在那些地方这种做法实际上也是正确的)时,它的用处是为了发现不以竞争为转移、而是相反地决定竞争的那个基本规律(起调节作用的界限或作为界限的量);……但对平均利息率来说却不是这样。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中等的竞争条件,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均衡,会使贷出者得到他的资本的3%、4%、5%等等的利息率,或得到总利润的一定的百分比部分,例如20%或50%。当竞争本身在这里起决定作用时,这种决定本身就是偶然的,纯粹经验的,……习惯和法律传统等等都和竞争本身一样,对它的决定发生作用。……同一资本在这里有双重规定:在贷出者手中,它是作为借贷资本;在执行职能的资本家手中,它是作为产业或商业资本。但它只执行一次职能,也只生产一次利润;在生产过程本身中,资本作为借贷资本的性质不起任何作用。这两种有权要求享有利润的人将怎样分割这种利润,是和一个股份公司的共同利润在不同股东之间按百分比分配一样,纯粹是经验的、属于偶然性王国的事情”(406-408页)。

思考题:

把“自然利息率”理解为由自由竞争决定的比率,是否意味着货币商品(资本)的价格——利息(率)——无法通过劳动价值论来解释?

第二十三章 利息和企业主收入

如果说商人资本是执行商品资本职能的产业资本从总资本中独立、分化出来的结果,那么生息资本与职能资本则表现为一种质的分化甚至对立。“一切资本,不管是不是借入的,都要作为生息的资本,和作为生出纯利润的资本的自身区别开来”。因此,“现在产生的问题是:利润分为纯利润和利息这种纯粹量的分割,怎么会转变为质的分割”(417页)。

一.利润(剩余价值)由量的分割转变为质的分割

对于用借入的资本从事经营的资本家来说,只有当“他在资本执行职能的时候,才是资本的人格化,而资本在它投在产业或商业中带来利润,并由它的使用者用来从事本营业部门要求的各种活动的时候,才执行职能。因此,同他必须从总利润中付给贷出者的利息相反,剩下归他的那部分利润必然采取产业利润或商业利润的形式,或者用一个把二者包括在内的德语名词来表达,就是采取Unternehmergewinn[企业主收入]的形态。……这一收入好象完全是从他用资本在再生产过程中所完成的活动或职能产生出来的,特别是从他作为产业或商业企业主所执行的职能产生出来的。因此,利息对他来说只是表现为资本所有权的果实,表现为抽掉了资本再生产过程的资本自身的果实,即不进行‘劳动’,不执行职能的资本的果实;而企业主收入对他来说则只是表现为他用资本所执行的职能的果实,表现为资本的运动和过程的果实,这种过程对他来说现在表现为他自己的活动,而与货币资本家的不活动,不参加生产过程形成对照”(418-420页)。

“总利润的这两部分硬化并且互相独立化了,好象它们是出自两个本质上不同的源泉。这种硬化和互相独立化,对全体资本家阶级和全部资本来说,现在必然会固定下来。而且,不管能动资本家所使用的资本是不是借入的,也不管属于货币资本家的资本是不是由他自己使用,情况都是一样。……资本本身,就其提供的利润范畴来说,也分成资本所有权,即处在生产过程以外的、本身提供利息的资本,和处在生产过程以内的、由于在过程中活动而提供企业主收入的资本”,而且“这种质的区分决不仅仅是货币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的主观见解”。(420-421页)。

首先,从简单的经验事实来讲,“大多数产业资本家都按照不同的比例兼用自有资本和借入资本来从事经营,并且自有资本和借入资本之间的比例在不同的时期会发生变动”。其次,“从历史上说,生息资本是作为一种现成的、遗留下来的形式存在的,因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资本观念和利润观念存在以前很久,利息就作为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现成的派生形式存在了。因此,在一般人的观念中,货币资本,生息资本,至今仍被看作是资本本身,看作是真正的资本。……借贷资本不管是否实际作为资本使用,甚至在它只为消费而借的时候都会提供利息这个事实,使这个资本形式具有独立性这种看法固定下来”。第三,“货币资本家阶级是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本家,货币资本是作为一种独立的资本,利息是作为一个与这种特别资本相适应的独立的剩余价值形式,来同产业资本家相对立的”。“从质的方面来看,利息是资本的单纯所有权所提供的剩余价值,是资本自身提供的剩余价值,虽然资本的所有者一直处在再生产过程之外;……从量的方面来看,形成利息的那部分利润,表现为不是同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本身有关,而是同货币资本有关,并且……利息率——尽管它取决于一般利润率——是独立地决定的;……同不可捉摸的利润率相反,表现为在任何变动中都是固定的、一致的、明白的、总是既定的比率”(422-424页)。

虽然对单个资本家来说,生息资本与职能资本似乎存在质的区别,但是“事实上,只有资本家分为货币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才使一部分利润转化为利息,一般地说,才创造出利息的范畴;并且,只有这两类资本家之间的竞争,才创造出利息率”(415页)。因此,“如果象某些庸俗经济学家那样,把货币资本看作普遍现象,也就是说,把它应用于全部社会资本,甚至把它当作利润的原因,那当然是荒谬的。全部资本都转化为货币资本,而没有人购买和使用生产资料即全部资本(除了其中以货币形式存在的相对小的部分以外)借以存在的形式来增殖价值,这当然是荒唐的。说什么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资本不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即不创造剩余价值(利息不过是其中的一部分),也会提供利息;说什么没有资本主义生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会照样进行下去,那就更加荒唐了。假如大部分的资本家愿意把他们的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那末,结果就会是货币资本大大贬值和利息率惊人下降;许多人马上就会不可能靠利息来生活,因而会被迫再变为产业资本家”(424页)。

二.企业主收入的性质

一旦总利润(或平均利润)从质上分割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二者的相互关系就会突出表现为量上的对立甚至对抗,从而使我们完全看不到它们与雇佣劳动的对立关系。因此,“利润分割成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的形式使得利润要在两种资本家中间实行分割的理由,就不知不觉地变成有待分割的利润即剩余价值——不管以后如何分割,资本本身总会从再生产过程中把这个剩余价值取出来——存在的理由了”。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因为生息资本就它本身来说,不是以雇佣劳动为自己的对立面,而是以执行职能的资本为自己的对立面;借贷资本家就他本身来说,直接与在再生产过程中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相对立,而不是与正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基础上被剥夺了生产资料的雇佣工人相对立。……另一方面,企业主收入也不与雇佣劳动形成对立,而只与利息形成对立。第一,假定平均利润已定,企业主收入率就不是由工资决定,而是由利息率决定。企业主收入率的高低与利息率成反比。第二,……企业主收入来自资本在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资本家指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对生产劳动的剥削也要花费气力,不管是他自己花费气力,还是让别人替他花费气力。因此,在他看来,与利息相反,他的企业主收入是某种同资本的所有权无关的东西,不如说是他作为非所有者,作为劳动者执行职能的结果。因此,在资本家的脑袋里必然产生这样的观念:他的企业主收入远不是同雇佣劳动形成某种对立,不仅不是别人的无酬劳动,相反,它本身就是一种工资,是监督工资,wages of superintendence of labour,是高于普通雇佣工人工资的工资”(426-428页)。

其中,企业主收入的性质值得详细考察。因为一旦“具有支配别人劳动的属性的资本所有权”与生产过程相分离并在外部与之对立,生产过程“就是一般的劳动过程。因此,同资本所有者相区别的产业资本家,就不是表现为执行职能的资本,而是表现为甚至与资本无关的管理人员,表现为一般劳动过程的简单承担者,表现为劳动者,而且是表现为雇佣劳动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与工人相比,不过是在进行另一种劳动。因此,剥削的劳动和被剥削的劳动,二者作为劳动成了同一的东西。剥削的劳动,象被剥削的劳动一样,是劳动。利息成了资本的社会形式,不过表现在一种中立的、没有差别的形式上;企业主收入成了资本的经济职能,不过这个职能的一定的、资本主义的性质被抽掉了”(429-430页)。

《资本论》第一卷论述剩余价值生产时已经指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一般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的结合,其二重性决定了资本家的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也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凡是有许多个人进行协作的劳动,过程的联系和统一都必然要表现在一个指挥的意志上,表现在各种与局部劳动无关而与工场全部活动有关的职能上,就象一个乐队要有一个指挥一样。这是一种生产劳动,是每一种结合的生产方式中必须进行的劳动”,并且“这种劳动并不随着资本的消失而自行消失;只要这种劳动不只限于剥削别人劳动这个职能;从而,只要这种劳动是由作为社会劳动的劳动的形式引起,由许多人为达到共同结果而形成的结合和协作引起,它就同资本完全无关”。但是,“另一方面,……凡是建立在作为直接生产者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对立上的生产方式中,都必然会产生这种监督劳动。……只要它不是由一切结合的社会劳动的性质引起的特殊职能,而是由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单纯的劳动力所有者之间的对立所引起的职能,——不管这种劳动力是象奴隶制度下那样同劳动者本身一道被人买去,还是由工人自己出卖劳动力,以致生产过程同时表现为资本消费工人劳动的过程,——这种由奴役直接生产者而产生的职能,经常地被人们用作替这种关系本身进行辩护的理由,而对别人的无酬劳动的剥削即占有,也同样经常地被人们说成是资本所有者应得的工资”。因此,“一个古希腊的监督人或封建法国所称的管家的工资,只要企业达到相当大的规模,足以为这样一个经理支付报酬,就会完全同利润分离而采取熟练劳动的工资的形式”(431-435页)。

随着社会化生产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已经使那种完全同资本所有权分离的指挥劳动比比皆是。因此,这种指挥劳动就无须资本家亲自担任了。一个乐队指挥完全不必就是乐队的乐器的所有者;如何处理其他演奏者的‘工资’问题,也不是他这个乐队指挥职能范围以内的事情。……管理工资同企业主收入的分离,在这里则是经常的现象。在合作工厂中,监督劳动的对立性质消失了,因为经理由工人支付报酬,他不再代表资本而同工人相对立。与信用事业一起发展的股份企业,一般地说也有一种趋势,就是使这种管理劳动作为一种职能越来越同自有资本或借入资本的所有权相分离,这完全象司法职能和行政职能随着资产阶级社会的发展,同土地所有权相分离一样,而在封建时代,这些职能却是土地所有权的属性。但是一方面,因为执行职能的资本家同资本的单纯所有者即货币资本家相对立,并且随着信用的发展,这种货币资本本身取得了一种社会的性质,集中于银行,并且由银行贷出而不再是由它的直接所有者贷出;另一方面,又因为那些不能在任何名义下,即不能用借贷也不能用别的方式占有资本的单纯的经理,执行着一切应由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自己担任的现实职能,所以,留下来的只有管理人员,资本家则作为多余的人从生产过程中消失了”(435-436页)。

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二重性要求我们把那种纯粹由社会劳动的结合性质引起的监督和指挥劳动——即通常所说的管理劳动——取得的报酬与那种虽然与资本的单纯所有权相对立、但同时又“作为生产资料的代表同工人相对立,才能执行职能,才能使工人为他的利益而劳动,或者说,使生产资料发挥资本的作用”的企业主收入区别开来。对前者而言,“经理的薪金只是,或者应该只是某种熟练劳动的工资,这种劳动的价格,同任何别种劳动的价格一样,是在劳动市场上调节的”(494页),“一方面,这种监督工资象所有其他工资一样,会随着一个人数众多的产业经理和商业经理阶级的形成,越来越具有确定的水平和确定的市场价格,另一方面,这种工资又象所有熟练劳动的工资一样,会随着使特种熟练劳动力的生产费用下降的一般发展,越来越降低”(428、437-438页)。对后者而言,企业主收入表现为现代西方经济学所说的企业的“真正的利润”,即企业或生产者在面对不确定性的条件下,通过风险承担或熊比特式的创新而获得的利润。这部分利润也可能采取企业家的人力资本报酬或者为减少企业代理成本而获得的剩余索取权的形式。1马克思指出:这部分收入“不是预先存在的,而是由商品的市场价格产生的。这就是超过由工资、利息和地租这几个要素相加得出的成本价格而形成的余额。这第四个(工资、利息和地租之外的收入形式)要素,在每个场合,都表现为由竞争决定,在把各个场合加以平均的情况下,则是由平均利润决定。这个平均利润又是由同一个竞争来调节,不过这是在较长的期间内进行的”(988页),也就是说,在较长时期内由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利润平均化过程来调节。其最终结果是超额利润——即所谓“真正的利润”或“创新利润”——逐渐消失,平均化为监督指挥劳动性质的报酬。

不论企业主收入属于以上哪一种性质,“利润分割的比率和作为根据来实行这种分割的不同的合法权,都以利润是现成的,以利润已经存在为前提”。因此,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对劳动的关系“只存在于劳动和作为这两个部分的总和、整体、统一体的利润,或更确切些说,剩余价值之间”(428页)。

思考题:

监督劳动、指挥劳动、管理劳动能否创造价值?如何创造?

第二十七章 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

《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五章谈到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时候指出,简单的商品流通即可形成商品生产者和商品经营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中货币充当支付手段的职能。“随着商业和只是着眼于流通而进行生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信用制度的这个自然基础也在扩大、普遍化和发展。……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货币经营业的发展又自然会和商品经营业的发展齐头并进。……由于这种货币经营业,信用制度的另一方面,生息资本或货币资本的管理,就作为货币经营者的特殊职能发展起来。货币的借入和贷出成了他们的特殊业务。他们以货币资本的实际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中介人的身分出现。一般地说,银行业务的这个方面就是:银行家把借贷货币资本大量集中在自己手中,以致与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相对立的,不是单个的贷出者,而是作为所有贷出者的代表的银行家。银行家成了货币资本的总管理人。”(450-453页)。

信用制度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影响和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促进了资本在各部门间的转移,信用制度“对利润率的平均化或这个平均化运动起中介作用”(492页)。

第二,信用减少了流通费用。首先,通过信用,货币以三种方式得到节约:相当大的一部分交易完全用不着货币;货币流通速度加快;金币为纸币所代替。“由于信用,流通或商品形态变化的各个阶段,进而资本形态变化的各个阶段加快了,整个再生产过程因而也加快了。(另一方面,信用又使买和卖的行为可以互相分离较长的时间,因而成为投机的基础。)准备金缩小了,这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一方面,流通手段减少了;另一方面,必须经常以货币形式存在的那部分资本缩减了”(493页)。

第三,信用促进了股份公司的形成,并由此带来几点重要的变化:(1)“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同时,这种以前由政府经营的企业,成了公司的企业”;(2)“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3)“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另一方面,这是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493-494页)。

第四,“信用为单个资本家或被当作资本家的人,提供在一定界限内绝对支配别人的资本,别人的财产,从而别人的劳动的权利。对社会资本而不是对自己资本的支配权,使他取得了对社会劳动的支配权。……在这里,剥夺已经从直接生产者扩展到中小资本家自身。……信用使这少数人越来越具有纯粹冒险家的性质”,并使“财富作为社会财富的性质和作为私人财富的性质之间的对立”在新的形态(比如股份制度)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496-497页)。

马克思还特别谈到了“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内已经被扬弃,虽然起初只是在下述形式上被扬弃,即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资料来使他们自己的劳动增殖。这种工厂表明,在物质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形式的一定的发展阶段上,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怎样会自然而然地从一种生产方式中发展并形成起来。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工厂制度,合作工厂就不可能发展起来;同样,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信用制度,合作工厂也不可能发展起来。信用制度是资本主义的私人企业逐渐转化为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础,同样,它又是按或大或小的国家规模逐渐扩大合作企业的手段。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只不过在前者那里,对立是消极地扬弃的,而在后者那里,对立是积极地扬弃的”(497-498页)。

总之,“信用制度固有的二重性质是:一方面,把资本主义生产的动力——用剥削别人劳动的办法来发财致富——发展成为最纯粹最巨大的赌博欺诈制度,并且使剥削社会财富的少数人的人数越来越减少;另一方面,又是转到一种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499页)。

第二十九章 银行资本的组成部分

这一章的重点实际是考察收入的资本化或虚拟资本的问题,以表明“生息资本总的说来是各种颠倒错乱形式之母”(528页)。

从构成和来源上讲,“银行资本由两部分组成:1.现金(金或银行券);2.有价证券。我们可以再把有价证券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商业证券即汇票,它们是流动的,按时到期的,它们的贴现已经成为银行家的基本业务;另一部分是公共有价证券,如国债券,国库券,各种股票,总之,各种有息的而和汇票有本质差别的证券。这里还可以包括不动产的抵押单。由这些物质组成部分构成的资本,又分为银行家自己的投资和别人的存款,后者形成银行营业资本或借入资本。对那些发行银行券的银行来说,这里还包括银行券”(526页)。

银行资本不论其来源是银行家自有的资本,还是代表存款或其他人的资本,只要是以生息资本的形式存在,那么结果就是“每一个确定的和有规则的货币收入都表现为资本的利息,不论这种收入是不是由资本生出。货币收入首先转化为利息,有了利息,然后得出产生这个货币收入的资本。同样,有了生息资本,每个价值额只要不作为收入花掉,都会表现为资本,也就是都会表现为本金,而和它能够生出的可能的或现实的利息相对立”(526页)。

马克思指出:“人们把虚拟资本的形成叫作资本化。人们把每一个有规则的会反复取得的收入按平均利息率来计算,把它算作是按这个利息率贷出的资本会提供的收入,这样就把这个收入资本化了;例如,在年收入=100镑,利息率=5%时,100镑就是2000镑的年利息,这2000镑现在就看成是每年有权取得100镑的法律证书的资本价值。对这个所有权证书的买者来说,这100镑年收入实际代表他所投资本的5%的利息。因此,和资本现实增殖过程的一切联系就彻底消灭干净了。资本是一个自行增殖的自动机的观念就牢固地树立起来了”(528-529页)。

这种错误颠倒的观念甚至也发生在对工资的认识上。“工资被看成是利息,因而劳动力被看成是提供这种利息的资本。例如,如果一年的工资等于50镑,利息率等于5%,一年的劳动力就被认为是一个等于1000镑的资本。资本主义思想方法的错乱在这里达到了顶点,资本的增殖不是用劳动力的被剥削来说明,相反,劳动力的生产性质却用劳动力本身是这样一种神秘的东西即生息资本来说明。在十七世纪下半叶(例如在配第那里),这已经是一种流行的观念,但是一直到今天,一部分是庸俗经济学家,另一部分主要是德国的统计学家,还非常热中于这个观念。在这里,不幸有两件事情不愉快地和这种轻率的观念交错着:第一,工人必须劳动,才能获得这种利息;第二,他不能通过转让的办法把他的劳动力的资本价值转化为货币。其实,他的劳动力的年价值只等于他的年平均工资,而他必须通过劳动补偿给劳动力的买者的,却是这个价值本身加上剩余价值,也就是加上这个价值的增殖额。在奴隶制度下,劳动者有一个资本价值,即他的购买价格。如果他被出租,承租人就首先要支付这个购买价格的利息,此外要补偿这个资本的年损耗”(528页)。

思考题:

请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人力资本”这个概念。

马克思指出:“在一切进行资本主义生产的国家,巨额的所谓生息资本或货币资本(moneyed capital)都采取这种形式。货币资本的积累,大部分不外是对生产的索取权的积累,是这种索取权的市场价格即幻想资本价值的积累”(531-532页)。

思考题:

虚拟资本是否创造剩余价值?

因此,银行资本的最大部分,即由债权(汇票)、国家证券(它代表过去的资本)和股票(对未来收益的支取凭证)构成的那部分资本都是虚拟资本。“在这里,不要忘记,银行家保险箱内的这些证券,即使是对收益的可靠支取凭证(例如国家证券),或者是现实资本的所有权证书(例如股票),它们所代表的资本的货币价值也完全是虚拟的,是不以它们至少部分地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为转移的;既然它们只是代表取得收益的权利,并不是代表资本,那末,取得同一收益的权利就会表现在不断变动的虚拟货币资本上”(532页)。

“随着生息资本和信用制度的发展,一切资本好象都会增加一倍,有时甚至增加两倍,因为有各种方式使同一资本,甚至同一债权在不同的人手里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关于资本在货币借贷上所起的作用,亚·斯密曾说:‘即使在货币借贷上,货币也似乎只是一种凭证,依靠这种凭证,使某个所有者不使用的资本从一个人手里转到另一个人手里。这种资本,同作为资本转移工具的货币额相比,不知可以大多少倍;同一货币可以连续用来进行许多次的借贷,正象可以用来进行许多次的购买一样。’……亚·斯密关于一般借贷所说的话,也适用于存款”(533-534页),即银行的“存款创造”功能。

第三十六章 资本主义以前的状态

一.高利贷资本

《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章曾经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前的商人资本。“生息资本或高利贷资本(我们可以把古老形式的生息资本叫作高利贷资本),和它的孪生兄弟商人资本一样,是洪水期前的资本形式,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前很早已经产生,并且出现在极不相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中”(671页)。

生息资本(高利贷资本)之所以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前很早就已经产生,原因在于它的存在所需要的条件只是“至少已经有一部分产品转化为商品,同时随着商品买卖的发展,货币已经在它的各种不同的职能上得到发展”。因此,“高利贷资本的发展,和商人资本的发展,并且特别和货币经营资本的发展,是联系在一起的”(671页)。

高利贷资本“具有特征的形式”一是对那些大肆挥霍的显贵,主要是对地主放的高利贷;二是对那些自己拥有劳动条件的小生产者放的高利贷。所以,它“是同小生产,自耕农和小手工业主占优势的情况相适应的”。只有“当劳动者实际上或名义上是他的劳动条件和产品的所有者时”,他才会作为生产者同贷款人的资本发生关系,这种资本作为高利贷资本和他相对立。但是“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条件和劳动产品是作为资本同工人相对立的,工人作为生产者无须借钱。如果他借钱,例如到当铺去,那是为了个人生活的需要”。那种“说什么银行家所以受人尊敬,而高利贷者所以受人憎恨和鄙视,是因为前者贷款给富人,而后者贷款给贫民”的庸俗观点“没有看到,这里的区别是两个社会生产方式之间以及和它们相适应的社会制度之间的区别,并且这个问题是不能用贫富的对立来解决的”(672-673页)。

对于高利贷资本来说,“生产者对劳动条件的所有权或占有权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个体小生产,是根本的前提”。通过对“超过生产者最必要的生活资料(即后来的工资额)的全部余额”的榨取,“高利贷在生产资料分散的地方,把货币财产集中起来”。但是,“这种形式的高利贷资本,实际上会占有直接生产者的全部剩余劳动,而不改变生产方式”。它“象寄生虫那样紧紧地吸在它身上,使它虚弱不堪。高利贷吮吸着它的脂膏,使它精疲力竭,并迫使再生产在每况愈下的条件下进行”(673-675页)。

一方面,货币越是表现为真正的财富、一般的财富、绝对的财富,并和有限的物质财富相对立,货币贮藏就越是发展。而“货币贮藏者所要的,不是资本,而是作为货币的货币;但是通过利息,他把这种贮藏货币转化为资本,转化为一种手段,他依靠这种手段占有全部或部分剩余劳动,以及一部分生产条件本身”。另一方面,“高利贷本身又是使货币充当支付手段的必要性得到进一步发展的主要手段,因为它使生产者越来越深地陷入债务,使他因背上利息的重负而不可能进行正常的再生产,从而使他失去了通常的支付手段。在这里,高利贷产生于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而又扩大货币的这种职能,即扩大自己的本来的地盘”(676-678页)。

与此同时,高利贷“本身是资本的一个产生过程,所以在历史上是重要的。高利贷资本和商人财产促进了不依赖于土地所有权的货币财产的形成”(676页),“使旧劳动条件的所有者破产,因此,它对形成产业资本的前提是一个有力的杠杆”(690页)。但是高利贷资本的这种革命作用“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其他条件已经具备的地方和时候,高利贷才表现为形成新生产方式的一种手段;这一方面是由于封建主和小生产遭到毁灭,另一方面是由于劳动条件集中为资本”(675页)。

二.生息资本和现代信用制度

现代信用制度就是“作为对高利贷的反作用而发展起来的”(678页)。“如果考察一下那些在理论上维护并鼓励在英国建立现代信用制度的著作的实际内容,那末,我们所发现的无非是这样一种要求:生息资本,总之,可供借贷的生产资料,应该从属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成为它的一个条件”(683页)。

但是,现代信用制度“以社会生产资料(以资本和土地所有权的形式)在私人手里的垄断为前提,所以,一方面,它本身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固有的形式,另一方面,它又是促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到它所能达到的最高和最后形式的动力”。其中,“一方面把一切闲置的货币准备金集中起来,并把它投入货币市场,从而剥夺了高利贷资本的垄断,另一方面又建立信用货币,从而限制了贵金属本身的垄断”的现代银行制度“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最精巧和最发达的产物”(682、685页)。

资本主义的“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把社会上一切可用的、甚至可能的、尚未积极发挥作用的资本交给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支配,以致这个资本的贷放者和使用者,都不是这个资本的所有者或生产者。因此,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扬弃了资本的私人性质,它本身,但也仅仅是就它本身来说,已经包含着资本本身的扬弃。银行制度从私人资本家和高利贷者手中剥夺了资本分配这样一种特殊营业,这样一种社会职能。但是,由于这一点,银行和信用同时又成了使资本主义生产超出它本身界限的最有力的手段,也是引起危机和欺诈行为的一种最有效的工具“(686页)。

本篇小结

基本概念:

货币商品 生息资本 资本拜物教 信用制度

复习题:

1、货币与货币商品(资本)有何区别?

2、利息是否是货币商品(资本)的价格?如何确定利息水平(率)?

3、企业主收入的性质。

4、请比较以下经济范畴:(1)《资本论》中的“剩余价值”;(2)现代企业理论中的“剩余”;(3)“创新利润”、“真正的利润”。

5、信用制度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作用。

第六篇 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

在对生息资本的考察中,马克思已经指出剩余价值和利润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以颠倒的形式表现出来,即所有权的资本化。和商人资本、生息资本一样,“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714页)。“土地所有权的前提是,一些人垄断一定量的土地,把它作为排斥其他一切人的、只服从自己个人意志的领域。在这个前提下,问题就在于说明这种垄断在资本主义生产基础上的经济价值,即这种垄断在资本主义生产基础上的实现”(695页)。

马克思指出:“农业和工业完全一样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的条件下,“考察一下现代的土地所有权形式,对我们来说是必要的,因为这里的任务总的来说是考察资本投入农业而产生的一定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不考察这一点,对资本的分析就是不完全的”(693-694页)。

三十七章 导论

一.土地所有权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马克思首先强调了应当避免“把适应于社会生产过程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地租形式混同起来”,因为“不同地租形式的这种共同性——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即不同的人借以独占一定部分土地的法律虚构在经济上的实现,——使人们忽略了其中的区别”(714-715页)。分析资本主义地租的前提假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支配了农业,租地农场主生产小麦等等,和工厂主生产棉纱或机器是一样的。这个假定“包含着这样的意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统治生产的和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部门,因此它的下列条件,如资本的自由竞争、资本由一个生产部门转入另一个生产部门的可能性、同等水平的平均利润等等,都已经十分成熟”(693-694页)。

在这种条件下,随于因土地所有权垄断而产生的经济价值,“用这些人利用或滥用一定量土地的法律权力来说明,是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的。这种权力的利用,完全取决于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条件”。相反,“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前提,并且始终是它的基础”,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一方面是直接生产者从土地的单纯附属物(在依附农、农奴、奴隶等形式上)的地位解放出来,另一方面是人民群众的土地被剥夺”(695-696页)。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重要结果之一是,它一方面使农业由社会最不发达部分的单纯经验的和机械地沿袭下来的经营方法,在私有制条件下一般能够做到的范围内,转化为农艺学的自觉的科学的应用;它一方面使土地所有权从统治和从属的关系下完全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又使作为劳动条件的土地同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者完全分离,土地对土地所有者来说只代表一定的货币税,这是他凭他的垄断权,从产业资本家即租地农场主那里征收来的;……这样,土地所有权就取得了纯粹经济的形式,因为它摆脱了它以前的一切政治的和社会的装饰物和混杂物,简单地说,就是摆脱了一切传统的附属物,……一方面使农业合理化,从而第一次使农业有可能按社会化的方式经营,另一方面,把土地所有权弄成荒谬的东西,——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巨大功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这种进步,同它的所有其他历史进步一样,首先也是以直接生产者的赤贫为代价而取得的”(696-697页)。

在土地所有权垄断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结合的情况下,地租只不过“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借以实现即增殖价值的形式”,并且“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构成现代社会骨架的三个并存的而又互相对立的阶级——雇佣工人、产业资本家、土地所有者”(698页)。

二.资本主义地租

马克思指出:“为了科学地分析地租,即土地所有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独立的特有的经济形式,摆脱一切使地租歪曲和混杂的附属物,纯粹地考察地租,是很重要的”(704页)。

“真正的地租是为了使用土地本身而支付的,不管这种土地是处于自然状态,还是已被开垦”(698页)。除了真正的地租之外,土地所有者的收入(或形式上的地租)通常还包括其他收益。“从经济学上来说,无论这个部分或那个部分都不形成地租;但实际上它们都形成土地所有者的收入,是他的垄断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和真正的地租完全一样。并且,和真正的地租一样,对于土地的价格,也有决定的作用”(705页)。

首先,“为投入土地的资本以及作为生产工具的土地由此得到的改良而支付的利息,可能形成租地农场主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地租的一部分”,但是这属于资本的利息,而不是真正的地租。马克思把投入土地的(短期或长期)资本称为土地资本,并指出“它属于固定资本的范畴”。之所以这一部分资本利息也被当作地租而成为土地所有者的收入,原因在于土地资本与土地本身具有物理上的不可分性,因此“契约规定的租期一满,在土地上实行的各种改良,就要作为和实体即土地不可分离的偶性,变为土地所有者的财产。……在签订新租约时,土地所有者把投入土地的资本的利息,加到真正的地租上,而不论他是把土地租给一个曾实行改良的租地农场主,还是租给另一个租地农场主”(698-699页)。这种情况“在把土地作为建筑地段使用时”表现得尤其明显。因为“期限一满,建筑物就随同土地本身一起落入土地所有者手中”。这清楚地表明了“别人投入土地的资本,最终怎样和土地一起落入土地所有者手中,并且这种资本的利息最终也会使他的地租上涨”(700-701页)。

其次,租地农场主的平均利润和租地农民的工资的一部分也可能以租金的形式付给土地所有者。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土地所有者在经济和政治上的强势地位。对于前者来说,“一定数量的小资本家,他们由教育、教养、传统、竞争以及其他条件所决定,不得不作为租地农民把自己的资本投到农业上。他们被迫满足于平均利润以下的利润,并把其中一部分以地租形式交给土地所有者。只有在这个条件下,才允许他们把资本投入土地,投到农业上”。对于后者而言,“在英国实行谷物法以前成立的议会工资水平调查委员会的报告,直到今天,还是关于十九世纪工资史的最有价值的、但几乎完全未被利用的文献,同时也是英国贵族和资产阶级为他们自己树立的耻辱柱;这些报告毫无疑问地证明了,在反雅各宾战争中,地租率高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土地价格的上涨,部分地只是由于工资的扣除,以及工资甚至被压低到身体需要的最低限度以下,也就是说,由于正常工资的一部分交给了土地所有者”。由于“土地所有者到处都对立法有显著的影响,在英国甚至有压倒一切的影响”,马克思还分析了1815年谷物法对租地农民的影响,并引用地产经理人和农业技师摩尔顿的话说:“人们在许多地方已经注意到,大租地农场的租金,比小租地农场的租金低,因为‘同后者的竞争,通常比同前者的竞争更激烈;并且因为小租地农民除了农业外,不大可能从事别的工作。他们由于必须找到合适的工作,而往往被迫同意支付他们明知过高的租金’”(706-710页)。

第三,“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本身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和一定的形式(利润形式或地租形式)无关。这些条件适用于剩余价值本身,而不管它采取什么特殊的形式。因此它们不能说明地租”(717页)。作为一般剩余价值的存在条件只是“直接生产者的劳动时间,必须超过再生产他们自己的劳动力即再生产他们本身所必需的时间。……在这里自然的肥力是一个界限,一个出发点,一个基础。另一方面,他们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则是另一个界限,出发点,基础。更进一步考察就是,因为食物的生产是直接生产者的生存和一切生产的首要的条件,所以在这种生产中使用的劳动,即经济学上最广义的农业劳动,必须有足够的生产率,使可供支配的劳动时间,不致全被直接生产者的食物生产占去;也就是使农业剩余劳动,从而农业剩余产品成为可能。进一步说,社会上的一部分人用在农业上的全部劳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必须足以为整个社会,从而也为非农业工人生产必要的食物;也就是使从事农业的人和从事工业的人有实行这种巨大分工的可能;并且也使生产食物的农民和生产原料的农民有实行分工的可能。虽然食物直接生产者的劳动,对他们自己来说也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但对社会来说,它所代表的,只是生产食物所需的必要劳动”(715-716页)。

因此,虽然“地租在它的不发达的形式即实物地租的形式上,还直接是剩余产品”(715页),但是在社会分工已经发展起来的情况下,资本主义地租(从而土地的价值)实际上只是“作为社会总劳动的结果而发展起来”的(717页)。资本主义社会的总劳动“和一个工人的劳动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一样,工人阶级的全部劳动也可以这样划分:为工人阶级生产全部生活资料(包括为此所需的生产资料)的那部分,完成整个社会的必要劳动;工人阶级所有其余部分所完成的劳动,可以看作剩余劳动。但是,必要劳动决不是只包括农业劳动,而且也包括生产其他一切必然进入工人平均消费的产品的劳动。并且,从社会的观点来看,一些人只从事必要劳动,因为其他的人只从事剩余劳动,反之亦然。这只是他们之间的分工。农业工人和工业工人之间的分工一般来说也是这样。和一方面劳动的纯工业性质相适应的,是另一方面劳动的纯农业性质。这种纯农业劳动,决不是自然发生的,相反,它本身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并且是很现代的、决不是到处都已达到的产物,它是和一个完全特定的生产阶段相适应的”(713页)。

在这个基础上,土地产品的价值和地租都必须按照价值规律来说明,即“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在这里,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在这里界限是通过使用价值表现出来的。社会在一定生产条件下,只能把它的总劳动时间中这样多的劳动时间用在这样一种产品上”(715-717页)。

总之,资本主义地租的存在取决于它的经济条件,即“只有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确切地说,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地租才能作为货币地租发展起来,并且按照农业生产变为商品生产的程度来发展;也就是,按照和农业生产相独立的非农业生产的发展程度来发展;因为农产品就是按照这个程度变成商品,变成交换价值和价值的。当商品生产,从而价值生产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发展时,剩余价值和剩余产品的生产也相应地发展。但随着后者的发展,土地所有权依靠它对土地的垄断权,也相应地越来越能攫取这个剩余价值中一个不断增大的部分,从而提高自己地租的价值和土地本身的价格”(718-719页)。因此,资本主义地租的特征就是“随着农产品发展为价值(商品)的条件和它们的价值借以实现的条件的发展,土地所有权的权力也就发展起来,使它可以从这个不费它一点气力就创造出来的价值中占有一个日益增大的部分,剩余价值中一个日益增大的部分也就转化为地租”(720页)。

最后,由于“任何一定的货币收入都可以资本化,也就是说,都可以看作一个想象资本的利息”,因此资本化的地租就形成了所谓的土地价格或价值。如果按普通利息率计算,“土地价格的涨落就同利息率的涨落成反比”,并且“把利润率撇开不说,由于借贷货币资本的增大,利息率也有下降的趋势,所以可以得出结论土地价格,即使和地租的变动以及土地产品价格(地租构成它的一个部分)的变动无关,也有上涨的趋势”(702-703页)。但是,土地的价格“和劳动的价格完全一样,是一个不合理的范畴,因为土地不是劳动的产品,从而没有任何价值”,所以“土地的购买价格,……不过是地租资本化的另一种表现。实际上,这个购买价格不是土地的购买价格,而是土地所提供的地租的购买价格”,即“出租土地的资本化的收入”(702、703、705页)。

因此,我们在“考察地租的表现形式,即为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无论是为生产的目的还是为消费的目的)而以地租名义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租金时,必须牢牢记住,那些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即不是劳动产品的东西(如土地),或者至少不能由劳动再生产的东西(如古董,某些名家的艺术品等等)的价格,可以由一系列非常偶然的情况来决定。要出售一件东西,唯一需要的是,它可以被独占,并且可以让渡”(714页)。正如前面指出过的,对于这种价值和价格,必须在遵循价值规律的基础上,把它作为社会总劳动及其分工的结果来考察。

第三十八章 级差地租:概论

根据前面的假定,分析资本主义地租的前提是“土地和矿山的产品,象一切其他商品一样,是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出售的。……现在要问,在这个前提下,地租怎么能够发展起来,就是说,利润的一部分怎么能够转化为地租,因而商品价格的一部分怎么能够落到土地所有者手中”(721页)。马克思以瀑布为例,说明级差地租来源于超额利润。

假设“一个国家的工厂绝大多数是用蒸汽机推动的,少数是用自然瀑布推动的。我们假定,在这些工业部门,一个耗费资本100的商品量的生产价格是115。……再假定,用水力推动的工厂的成本价格只是90,而不是100。因为这个商品量的调节市场的生产价格=115,其中有利润15%,所以靠水力来推动机器的工厂主,同样会按115,也就是按调节市场价格的平均价格出售。因此,他们的利润是25,而不是15;起调节作用的生产价格所以会允许他们赚到10%的超额利润,并不是因为他们高于生产价格出售他们的商品,而是因为他们按照生产价格出售他们的商品,因为他们的商品是在特别有利的条件下,即在高于这个部门占统治地位的平均水平的条件下生产出来的”(721-722页)。

以上这个例子可以说明级差地租形成的必要条件。

首先,级差地租来源于超额利润,但是这个超额利润既“不是由流通过程中的交易偶然引起,也不是由市场价格的偶然变动引起”。它“等于这个处于有利地位的生产者的个别生产价格和这整个生产部门的一般的、社会的、调节市场的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之所以会有这个差额,是因为“利用瀑布进行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比较小,因为生产这种商品时需要的劳动总量比较少”。换句话说,这种生产方式具有较大的生产力(率),“同别的工厂相比,它生产同量商品,只需要较少量的不变资本,只需要较少量的物化劳动。此外,因为水车无须加热,所以它需要的活劳动的量也较少。……在工业家看来,这一点表现为他的商品的成本价格较小”(722-723页)。

其次,上述“较大的生产力”似乎应该归功于自然力。但是我们会发现,“利用蒸汽机进行生产的工厂主,也利用那些不费他分文就会增加劳动生产率的自然力,……这些自然力,和由协作、分工等引起的劳动的社会的自然力完全一样,是被资本垄断的。工厂主要对煤炭进行支付,但是对于水改变物态,变成蒸汽的能力,对于蒸汽的压力等等,却不需要进行支付。对自然力实行垄断,也就是对这种由自然力促成的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实行垄断,是一切用蒸汽机进行生产的资本的共同特点。这种垄断可以增加代表剩余价值的劳动产品部分,而相对减少转化为工资的劳动产品部分。只要它发生这样的作用,它就会提高一般利润率,可是不会创造出超额利润,因为超额利润正好是个别利润超过平均利润的余额。因此,如果说一种自然力如瀑布的利用,在这里创造出超额利润,那末,这不可能只是由于一种自然力的利用在这里引起了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这样一个事实造成的。这里还必须有进一步的引起变化的情况”(725页)。

总之,只要“超额利润来源于资本本身(包括它所推动的劳动)”——不论是资本的规模使用引起的,还是资本“采用新的、改良的、超过平均水平的生产资料和生产方法”引起的,资本之间的竞争都将“使这种差别越来越趋于平衡”,使个别利润率不断平均化。因此,级差地租决不可能在这种基础上存在。事实上,利用瀑布的工厂主的较大的生产力是“和一种自然力的利用结合在一起,但这种自然力不象蒸汽的压力那样,可以在同一生产部门让一切资本自由支配,所以并不是凡有资本投入这个部门,这种自然力的利用就会成为不言而喻的事情。这种自然力是一种可以垄断的自然力,就象瀑布那样,只有那些支配着特殊地段及其附属物的人能够支配它……这种自然条件在自然界只存在于某些地方。在它不存在的地方,它是不能由一定的投资创造出来的。……这种自然力的占有,在它的占有者手中形成一种垄断,这是所投资本有较高生产力的条件,这种条件是不能由资本本身的生产过程创造的;能够这样被人垄断的这种自然力,总是和土地分不开的。这样的自然力,既不是该生产部门的一般条件,也不是该生产部门一般都能创造的条件”。因此,“利用瀑布而产生的超额利润,不是产生于资本,而是产生于资本对一种能够被人垄断并且已经被人垄断的自然力的利用。在这种情况下,超额利润就转化为地租”,并且“正是因为这个余额不是由于他的资本本身产生,而是由于支配一种可以和他的资本分离、可以垄断、数量有限的自然力而产生,所以这个余额就转化为地租”(726-728页)。

从以上关于级差地租的一般概念中,我们可以引申出几点结论。

第一,级差地租“总是产生于支配着一种被垄断的自然力的个别资本的个别生产价格和投入该生产部门的一般资本的一般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728页)。

第二,“这种地租的产生,是由于一定的投入一个生产部门的个别资本,同那些没有可能利用这种例外的、有利于提高生产力的自然条件的投资相比,相对来说具有较高的生产率”,而“不是产生于所用资本或这个资本所占劳动的生产力的绝对增加”(728页)。

第三,“自然力不是超额利润的源泉,而只是超额利润的一种自然基础,因为它是特别高的劳动生产力的自然基础”(728页)。

第四,“瀑布的土地所有权本身,对于剩余价值(利润)部分的创造,从而对于借助瀑布生产的商品的价格的创造,没有任何关系。即使没有土地所有权,例如,即使瀑布所在的土地是作为无主的土地由工厂主来利用,这种超额利润也会存在。所以,……它不是使这个超额利润创造出来的原因,而是使它转化为地租形式的原因”(729页)。

第五,“瀑布和土地一样,和一切自然力一样,没有价值,因为它本身中没有任何物化劳动,因而也没有价格,……(但是)土地所有权使地主有可能把个别利润和平均利润之间的差额占为已有。这样获得的逐年更新的利润能够资本化,并表现为自然力本身的价格。……如果有一种新的不用水力的生产方法,使那些用蒸汽机生产的商品的成本价格由100镑减低到90镑,那末,超额利润,从而地租,从而瀑布的价格就会消失”(729-730页)。

第三十九章 级差地租的第一形式(级差地租I)

马克思指出,李嘉图关于级差地租“总是使用两个等量的资本和劳动所取得的产品量之间的差额”的观点是完全正确的。“如果两个等量资本和劳动被使用在等面积土地上而产生的结果不同,这个超额利润就转化为地租”(731页)。

造成以上不同结果的一般原因有两个:土地的自然肥力和土地的位置。“级差地租的这两个不同的原因,肥力和位置,可以发生相反的作用。一块土地可能位置很好,但肥力很差;或者情况相反。这种情况很重要,因为它可以为我们说明一国土地的开垦,为什么会由较好土地转到较坏土地,或者相反”。此外,“肥力虽然是土地的客观属性,但从经济学方面说,总是同农业化学和农业机械的现有发展水平有关系,因而也随着这种发展水平的变化而变化。可以用化学的方法(例如对硬粘土施加某种流质肥料,对重粘土进行熏烧)或用机械的方法(例如对重土壤采用特殊的耕犁),来排除那些使同样肥沃的土地实际收成较少的障碍(排水也属于这一类)。……这就再次表明,历史地说——从耕种的发展过程来说——可以由比较肥沃的土地转到比较不肥沃的土地,同样也可以采取相反的做法”(733-734页)。

为了考察土地耕作顺序与级差地租的关系,马克思分析了几种情况。

一.三个例子

(1)例一

“假定有四级土地A、B、C、D。再假定小麦1夸特的价格=3镑或60先令。因为这里地租还只是级差地租,所以这个每夸特60先令的价格,对最坏土地来说,就等于生产费用,也就是等于资本加上平均利润”。另外,假定A是最坏等级的土地。马克思给出了如下图表:

表I

土地等级

产量

预付资本

利润

地租

夸特

先令

夸特

先令

夸特

先令

A

B

C

D

1

2

3

4

60

120

180

240

50

50

50

50

1

2

3

10

70

130

190

1

2

3

60

120

180

合计

10

600

6

360

(以D为例。按照级差地租的定义,因为D生产了4夸特=240先令,超额利润是180先令,即D和A之间的差额,所以D的地租就是180先令。)

以上土地及其产品的等级的序列,“既可以是下降的序列(由D到A,即由肥沃的土地下降到越来越不肥沃的土地),也可以是上升的序列(由A到D,即由相对不肥沃的土地,上升到越来越肥沃的土地);最后,还可以交替进行,时而下降,时而上升,例如由D到C,由C到A,再由A到B”(735-736页)。

形成耕作的下降序列的过程通常是伴随着对谷物的需求增加,从而价格上涨的过程,比如1夸特的价格逐渐由15先令上涨到60先令。换句话说,“一旦D所生产的4夸特(这可以设想为几百万夸特)已经不足时,小麦价格就会不断上涨,直到不足的供给能由C的生产来弥补时为止。也就是说,价格必须上涨到每夸特20先令。一旦小麦价格上涨到每夸特30先令,就可以耕种B,一旦上涨到60先令,就可以耕种A,而不致于使这上面的投资满足于20%以下的利润率。这样,对D来说就形成一种地租,首先是每夸特5先令,对它所生产的4夸特来说是20先令;然后是每夸特15先令,对它所生产的4夸特来说是60先令;然后是每夸特45先令,对它所生产的4夸特来说是180先令”。

如果耕作的序列相反,是由A开始的,那么“一旦必须开垦新的土地,每夸特的价格首先就会超过60先令;但因为必要的供给,即2夸特必要的供给将由B提供,所以价格会回跌到60先令;B虽然按每夸特30先令的费用来生产,但它按60先令的价格出售,因为它的供给也只够满足需要。这样,对B来说,首先就会形成60先令的地租,同时对C和D来说,情况也是一样;我们总是假定,C和D虽然分别按20先令和15先令的实际价值提供1夸特,但是,因为A所提供的1夸特的供给仍然是满足总的需求所必要的,所以市场价格仍然是60先令。这时,如果需求的增长超过了首先是由A、然后是由A和B所满足的需要量,结果就会不按顺序耕种B、C、D,而是一般扩大耕地,只是后来才偶然耕种比较肥沃的土地”。

“因此,无论价格不变,还是价格上涨,无论由较坏土地不断发展到较好土地,还是由较好土地不断倒退到较坏土地,级差地租总是同样发展和增加的”(737页)。

(2)例二

现在考虑另一种情况,即谷物需求的增加引入新地的耕作。比如,我们假定“谷物的需要已经由原来的10夸特增加到17夸特;又假定,最坏土地A为另一块土地A所代替,后者将以60先令的生产费用(50先令的成本加上10先令即20%的利润)提供1

夸特的小麦,因此1夸特的生产价格=45先令。或假定,旧的A级土地由于不断的合理化耕作已经得到改良;或由于种植苜蓿等等,已经可以用同样的费用,按较高的生产率来耕作,这样,在预付资本不变的情况下,产量却增加到1

夸特。我们还假定:B、C、D各级土地提供的产量不变,但已开垦了肥力介于A和B之间的新地A',以及肥力介于B和C之间的新地B'、B"。在这种情况下,就会看到如下的现象”(737-738页):

表II

土地等级

产量

投资

利润

地租

每夸特的生产价格

夸特

先令

夸特

先令

夸特

先令

先令

A

A'

B

B'

B"

C

D

1

1

2

2

2

3

4

60

75

90

105

120

135

180

50

50

50

50

50

50

50

1

1

1

2

10

25

40

55

70

85

130

1

1

1

2

15

30

45

60

75

120

45

36

30

25

22

20

15

合计

17

7

345

(3)例三

“如果照旧只耕种A、B、C、D各级土地,而它们的生产率已经增长到这样的程度,A不是生产1夸特而是生产2夸特,B不是生产2夸特而是生产4夸特,C不是生产3夸特而是生产7夸特,D不是生产4夸特而是生产10夸特,……假定由于人口增加和价格下降,需求会把这23夸特吸收掉,那就会产生如下的结果”(739页):

表III

土地等级

产量

投资

利润

地租

每夸特的生产价格

夸特

先令

夸特

先令

夸特

先令

先令

A

B

C

D

2

4

7

10

60

120

210

300

50

50

50

50

2

5

8

10

70

160

250

0

2

5

8

0

60

150

240

30

15

8

6

合计

23

15

450

通过比较以上三个例子和图表(“可以把这三个表理解为社会一定状态下的几个阶段,例如并存于三个不同的国家,或者把它们理解为同一个国家不同发展时期的彼此衔接的阶段”),我们可以得出几点重要的结论:

第一,虽然在不同等级的土地上进行耕作的序列“在完成时(不管它的形成过程如何)总好象是一个下降的序列,因为人们在考察地租时,总是从提供最高地租的土地出发,最后才谈到不提供地租的土地”,但是无论是按照下降的序列、上升的序列进行耕作,还是交替进行耕作,级差地租都可以形成。“因此,在威斯特、马尔萨斯、李嘉图等人那里还占统治地位的有关级差地租的第一个错误假定就被推翻了。按照这个错误的假定,级差地租必然是以转到越来越坏的土地或农业肥力越来越下降为前提的。我们已经看到,在转到越来越好的土地时,能产生级差地租。当较好土地代替以前的较坏土地而处于最低等级时,也能产生级差地租;级差地租可以和农业的进步结合在一起。它的条件不过是土地等级的不同。在涉及到生产率的发展时,级差地租的前提就是:土地总面积的绝对肥力的提高,不会消除这种等级的不同,而是使它或者扩大,或者不变,或者只是缩小”(742-743页)。

第二,“不提供地租的最坏土地的生产价格,总是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格”,除非“B、C、D的产量超过需求,A就会失去调节的作用”。因为产生级差地租的自然基础“是由于最好土地面积有限,是由于等量资本必须投在对等量资本提供不等量产品的不同的各级土地上”(742页)。

第三,“按照级差地租的形成方式,级差地租在土地产品价格不变,上涨和下降时都可以形成。……各级土地和最坏土地相比的级差地租,在产量差额已定时,当然总是取决于例如小麦每夸特的价格。但在价格已定时,级差地租就取决于产量差额的大小,而在一切土地的绝对肥力都增进时,如果较好土地的肥力比较坏土地的肥力相对地说提高得更多,这个差额就会随着增大”(742-743页)。

总之,“在谷物价格由于不提供地租的最坏土地的产量不变而不变时,在各级耕地肥力的差额不变时,在各级耕地各相等部分(英亩)的等额投资的各自产量不变时,从而在各级土地每英亩地租间的比例不变,并且按同级土地的每个部分所投资本计算的地租率不变时,第一,地租总额总是随着耕地面积的扩大,因而也随着投资量的增加而增加,如果耕地的全部增加额仅限于无租的土地,则是例外;第二,每英亩的平均地租(地租总额除以耕地的英亩总数)和平均地租率(地租总额除以投资总额),会发生很大变化,虽然二者变化的方向相同,但是彼此的比例不同。把耕地的增加只限于无租的土地A这种情况撇开不说,我们会发现,每英亩的平均地租和按农业投资计算的平均地租率,都取决于各级土地在总耕地面积中所占的比例部分,或者同样可以说,取决于投资总额在肥力不等的各级土地上的分配”(751页)。

思考题:

土地的耕作顺序和地租的形成有何关系?

二.虚假的社会价值

通过分析前面的第一个例子就可以发现,“关于级差地租,一般应当指出:市场价值始终超过产品总量的总生产价格”。因为市场价格是由A的生产价格决定的,每夸特等于60先令,但实际的生产价格是:

A 1夸特=60先令 1夸特=60先令

B 2夸特=60先令 1夸特=30先令

C 3夸特=60先令 1夸特=20先令

D 4夸特=60先令 1夸特=15先令

10夸特=240先令 平均1夸特=24先令

马克思把市场生产价格超过个别生产价格的那部分称为“虚假的社会价值”,并指出它“是由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通过竞争而实现的市场价值所决定的;……产品(也包括土地产品)市场价值的决定,是一种社会行为,虽然这是一种不自觉的、盲目的社会行为。这种行为必然不是以土地及其肥力的差别为依据,而是以产品的交换价值为依据。……同种商品的市场价格的相同性,是价值的社会性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以及一般说来在一种以个人之间的商品交换为基础的生产基础上借以实现的方式。被看作消费者的社会对土地产品支付过多的东西,对社会劳动时间在农业生产上的实现来说原来是负数的东西,现在竟然对社会上的一部分人即土地所有者来说成为正数了”(744-745页)。

对于“虚假的社会价值”的来源问题,即包含了地租的农产品为什么能够以超过自己的价值和个别生产价格(个别成本价格+平均利润)出售的问题,《资本论》没有给出明确的具体回答。理论界历来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这是一个价值决定的问题,也就是说,这部分价值是农业劳动力创造的真实价值,并构成了农业部门(超过社会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另一种观点认为这是一个价值实现的问题,即它是由工业劳动力创造并通过工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转移到农业部门的。

认真考察这两种观点就会发现,它们和劳动价值论(包括生产价格理论)都存在着矛盾。如果承认“虚假的社会价值”是真实的价值,这就意味着(投在优等地上的)农业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大于等量的工业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或者说,农业劳动生产力就表现为绝对地高于工业劳动生产力。与此同时,社会(假定由工业和农业两大部门组成)全部产品的总价值与个别部门产品的价值之和却不相等。但是,如果承认“虚假的社会价值”只是价值实现和价值转移的问题,即工业部门的剩余价值和利润必须经过社会的扣除(转移为农业部门的地租),这就意味着要么工业部门实际的平均利润率高于农业部门,从而在扣除之后还能获得与农业部门一样的社会平均利润率;要么两大部门实际的平均利润率相等,但是在扣除了地租之后却不等了。

事实上,马克思在论述资本主义地租一般性质的时候,已经为我们提出了研究的要求和方法。如前所述,分析资本主义地租的前提假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支配了农业,租地农场主生产小麦等等,和工厂主生产棉纱或机器是一样的。这个假定“包含着这样的意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统治生产的和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部门,因此它的下列条件,如资本的自由竞争、资本由一个生产部门转入另一个生产部门的可能性、同等水平的平均利润等等,都已经十分成熟”(693-694页)。并且,资本主义地租实际上只是“作为社会总劳动的结果而发展起来”的(717页)。因此,在资本支配劳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地租必然是社会总资本运动的结果。

与此同时,马克思还指出过:“在竞争中,应当区分两种平均化运动。在同一生产领域内部,资本把这个领域内部生产的商品的价格平均化为同一市场价格,而不管这些商品的[个别]价值通这个市场价格的关系怎样。如果没有不同生产领域之间的平均化,平均市场价格就应当等于商品的[市场]价值。这些不同领域之间的竞争,在资本的相互作用不被第三种力量——土地所有权等等——阻碍、破坏的情况下,把[市场]价值平均化为平均价格”。1

总之,“虚假的社会价值”的真正求解,不仅需要满足劳动价值论和生产价格理论的要求,即满足社会总价值=总生产价格,社会总剩余价值=总利润的条件,而且还必须从动态的角度出发,满足资本的运动的要求,即两大部门(内部)的平均利润率应该进一步平均化为社会一般(平均)利润率,这个新的社会平均利润率对于从剩余价值和利润中扣除了地租之后的两大部门来讲必须是一样的。

假定社会总资本是1800,资本有机构成是4比1,剩余价值率是200%。按照上述要求,前面马克思分析的第一个例子(表I)可以重新构造为如下图表:2

表IV

生产部门

土地等级

预付资本

产量

市场价值

个别生产价格

市场生产价格

虚假社会价值

级差地租

利润

个量

总量

个量

总量

个量

总量

农业

A

B

C

D

50

50

50

50

1

2

3

4

28

28

28

28

28

56

84

112

60

30

20

15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120

180

240

32

64

96

128

60

120

180

10

10

10

10

合计

200

10

280

240

600

320

360

40

工业

1600

2240

1920

1920

320

总计

1800

2520

2160

600

360

360

360

通过分析上表可以发现,总级差地租(360)=总剩余价值(720)-总利润(360),表明级差地租来自对社会总劳动创造的总剩余价值的扣除。其中的320来源于工业劳动创造的价值的扣除或转移(2240-1920),它表现为农产品的市场生产价格(600)高于其市场总价值(280)的差额;剩下的40来源于对农业劳动创造的价值的扣除(即农产品价值总量超过其个别生产价格总量的差额,即280-240=40)。

以上关于说明“虚假的社会价值”的基本方法,不仅适用于级差地租的情况,而且也适用于绝对地租、垄断地租的情况。

思考题:

虚假的社会价值与(土地等非劳动产品的)虚拟的价值有何关系?

第四十章 级差地租的第二形式(级差地租II)

级差地租的第一种形式已经表明,“级差地租实质上终究只是投在土地上的等量资本所具有的不同生产率的结果”。生产率不同的等量资本投在不同的地块上的结果与等量资本连续投在同一地块上的结果实际上是一样的。比如“10镑资本,……它的价值分成四部分,依次投入,每部分2 1/2镑,而不管它们是同时投在肥力不同的四英亩上,还是相继投在同一英亩上。由于它们的产量不同,其中一部分不会提供超额利润,而其他各部分却会按照它们的收益和不提供地租的投资的收益之间的差额提供超额利润”。总之,“具有不同结果的各个等量资本,不管是同时投在同样大的各块土地上,还是相继投在同一块土地上,都不会影响超额利润的形成规律”(759-760页)。

为了说明这一点,假定“把表I1中以四个独立资本的形式(每个

镑),由几个租地农场主分别投在四级土地A、B、C、D各一英亩上的这10镑资本,改变一下投资的方法,把它分为四次投资,相继投在D级土地的同一英亩上,第一次投资提供了4夸特,第二次投资提供了3夸特,第三次投资提供了2夸特,最后一次投资提供了1夸特(或者把这个序列反过来也行),那末,收益最小的资本部分所提供的1夸特的价格=3镑,就不会提供级差地租,但是只要生产价格为3镑的小麦的供给仍有必要,它就会决定生产价格。既然我们假定生产是按照资本主义的方式进行的,因而在3镑价格中已经包含着资本

镑一般都会提供的平均利润,那末,其他三个各

镑的资本部分,都会根据产品的差额而产生超额利润,……超额利润的形成,将和表I相同”(763-764页)。

但是,农业资本的两种投入方式“对于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却具有重大的意义。后一个方法会把这种转化限制在一方面更为狭小,另一方面更不稳定的界限内”。其原因在于: “如果土地改良的效果比较持久,那末,在租约满期时,人工增进的土地的不同肥力,就会和土地的自然的不同肥力合在一起,因此,地租的评定也就会和不同肥力的各级土地的地租的评定合在一起”。所以,“在第二个方法上,超额利润到地租的转化,即超额利润由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手里到土地所有者手里的这种形式转化,会遇到一些困难。英国租地农场主所以顽强抗拒政府的农业统计,其原因就在于此。他们在确定他们投资的实际成果时所以和土地所有者进行斗争,其原因也在于此(摩尔顿)。地租是在土地出租时确定的,地租确定后,在租约有效期间,由连续投资所产生的超额利润,便流入租地农场主的腰包。正因为这样,租地农场主总是力争签订长期租约”(760-761页)。

其次,级差地租的第一种形式“不仅从历史上来说,而且就级差地租II在任何一个一定时期内的运动来说”始终都是级差地租II的基础和出发点。

一方面,“历史地看,……早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生产方式下,在真正的农业中一般说来必然是这种情形。在作为独立的生产部门的牧羊业或整个畜牧业中,几乎都是共同利用土地,并且一开始就是粗放经营。……由于耕作的自然规律,当耕作已经发达到一定的水平,地力已经相应消耗的时候,资本(在这里同时指已经生产的生产资料)才会成为土地耕作上的决定要素。在已耕地同未耕地相比只占较小面积,地力也还没有枯竭的时候(在真正农业和植物性食物占统治地位以前,当畜牧和肉食盛行的时期,情形就是这样),这种刚刚开始的新生产方式同农民生产的区别,主要在于由一个资本家投资耕种的土地面积较大,也就是在于资本以粗放的方法投在较大的土地面积上”(761-762页)。

另一方面,“在级差地租的第II形式上,除了肥力的差别,还有资本(以及获得信用的能力)在租地农场主之间的分配上的差别。在真正的工业中,每个生产部门都会迅速形成该部门所特有的最低限度的经营范围和与此相应的最低限度的资本,如果没有这个最低限度的资本,任何一种经营也不能顺利进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是缓慢地、不平衡地侵入农业,这是我们在英国这个农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典型国家中可以看到的。如果没有谷物的自由进口,或者因自由进口的数量很小,影响有限,那末,市场价格就要由耕种较坏的土地的生产者来决定”。因此,在一定时期内,级差地租I仍然是就级差地租II运动的基础,除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农业中,也同在工业中一样平衡地发展”(762-763页)。

最后,级差地租两种形式的本质差别表现在平均地租和平均地租率的变动上。如前所述,级差地租I 与土地面积(在各等级土地所占比例不变的情况下)的增加相一致,因此“在生产价格不变和差额不变时,就级差地租I来说,每英亩的平均地租或按资本计算的平均地租率,可以同地租总额一起增加”,但是对于级差地租II来说,“在相同的前提下,按英亩计算的地租额却可以增加,虽然按所投资本计算的地租率仍然不变”(769页)。

第四十五章 绝对地租

一.问题的提出

分析级差地租的假设前提之一是最坏等级的土地不支付地租。马克思指出:“级差地租本身的规律和这个前提的正确与否完全无关”,因为级差地租只取决于土地的等级(不同土地或各个等量资本的生产力)差别。

假设最坏的土地A也提供地租,那就意味着“A级土地产品的价格,不是由它的生产价格来调节,而包含着一个超过它的生产价格的余额,即=P+r。……这样,各级土地在市场上的全部产品的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格,就不是资本在一切生产部门一般都会提供的那个生产价格(等于费用加上平均利润),而是生产价格加上地租了,不是P,而是P++r了。……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土地产品的一般价格会发生本质的变化,但级差地租的规律决不会因此就失去作用。既然A级土地产品的价格,从而一般市场价格=P+r,那末,B、C、D等各级土地的产品的价格,也同样=P+r。但对B级土地来说,因为P-P'=d,所以,(P+r)-(P'+r)同样=d。对C级土地来说,P-P"=(P+r)-(P"+r)=2d;最后,对D级土地来说,P-P'"=(P+r)-(P'"+r)=3d,等等。因此,虽然地租会包含一个和级差地租规律无关的要素,并且会和土地产品的价格同时得到普遍的增加,但是,级差地租仍然不变,并且受同一规律调节”(844页)。

如果进一步考察就会发现,“最坏土地A的产品不支付地租”的条件是“土地产品(例如谷物)的市场价格达到这样一个程度,能使投在A级土地上的追加的预付资本得到普通的生产价格,也就是说,为资本提供普通的平均利润”。当然,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考虑到有了追加的供给之后价格下跌的情况,那么“市场价格也必然高于A的生产价格”(845页)。

但是,租地农场主即使不能支付地租还“能够在合乎资本增殖的平均条件下,在A级土地上进行投资,……这样一个前提,意味着土地所有权的取消,土地所有权的废除。……即使不是法律上的废除,也是事实上的废除”。事实上,“土地所有权的存在,正好是对投资的一个限制,正好是对资本在土地上任意增殖的一个限制。……土地所有权的垄断,作为资本的限制的土地所有权,是级差地租的前提;如果没有这种垄断,超额利润就不会转化为地租,……在作为级差地租的地租并不存在的地方,也就是,在A级土地上,作为限制的土地所有权还是继续存在”(846页)。

因此,真正的问题在于“假定资本正常增殖的条件在A级土地上已经存在。这就够了吗?这时,这个资本是否就能实际投入呢?或者,市场价格还必须上涨到使最坏土地A也提供地租的程度呢?……如果A级土地的追加耕种只有在这种土地会提供地租,从而提供超过生产价格的余额时才会发生,那末,只可能有两种情况。或者,市场价格必须达到这样的水平,以致旧租地上最后的追加投资也提供超额利润,而不管这个超额利润是被租地农场主拿去,还是被土地所有者拿去。这时,价格的这种上涨和最后的追加投资所产生的这种超额利润,是由于A级土地不提供地租就不能被人耕种而造成的。……或者,旧租地上的最后投资虽不提供地租,但市场价格已上涨到足以使A级土地有可能被人耕种并提供地租。在这种情况下,不提供地租的追加投资之所以可能,只是因为A级土地在市场价格还不允许它支付地租时不可能被人耕种。没有这个条件,A级土地的耕种早在价格较低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旧租地上以后那些需要有高的市场价格才会提供普通利润、但不提供地租的投资,也就不会发生了。……和旧租地上这些不提供地租的投资相比,A级土地的地租会形成一种级差地租”(849-850)。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A级土地的地租都不是谷物价格上涨的简单的结果,相反地,最坏土地必须提供地租才会让人耕种这一事实,却是谷物价格所以会上涨到使这个条件得以实现的原因”(850页)。

这一点表明了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的一个重要区别。对于级差地租而言,“土地所有权只是商品价格中一个没有它的作用就已经产生(确切些说,是由于调节市场价格的生产价格决定于竞争这一点产生的)并转化为超额利润的部分所以会转移的原因,即价格的这一部分由一个人手里转移到另一个人手里,由资本家手里转移到土地所有者手里的原因。但在这里,土地所有权并不是创造这个价格组成部分的原因,也不是作为这个组成部分的前提的价格上涨的原因”。但是对绝对地租而言,“如果最坏土地A——虽然它的耕种会提供生产价格——不提供一个超过生产价格的余额,即地租,就不可能被人耕种,那末,土地所有权就是引起这个价格上涨的原因。土地所有权本身已经产生地租。……因为,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格如不上涨到足以使A级土地也提供一个地租,A级土地就不可能被人耕种这一事实,而且只有这一事实,才是市场价格在这里所以会提高到这样一种程度的原因”(851)。

二.绝对地租的来源

如果土地不出租,土地所有权就没有任何收益,在经济上就没有价值。所以,“单纯法律上的土地所有权,不会为土地所有者创造任何地租”。但是,土地所有权使土地所有者“有权不让别人去经营他的土地,直到经济关系能使土地的利用给他提供一个余额,而不论土地是用于真正的农业还是用于其他生产目的(例如建筑等等)。他不能增加或减少这个就业场所的绝对量,但能增加或减少市场上的土地量”(853)。

那么,我们能否由此就可以断定“土地产品的价格必然是普通意义上的垄断价格,或者说,必然是一种把地租作为赋税(这种赋税只不过由土地所有者征收,而不是由国家征收)包含在内的价格”呢(854页)?

马克思指出:“这决不是必然的结论,而所以会作出这样的论断,只是因为商品的价值和它的生产价格之间的区别一直没有被人理解”(854-855页)。

首先,“一个商品的生产价格和它的价值决不是等同的,虽然商品的生产价格,就商品的总和来考察,只是由商品的总价值来调节,……(但是)土地产品高于它们的生产价格出售这一事实,决不证明它们也高于它们的价值出售,正如工业品平均按它们的生产价格出售这一事实,决不证明它们是按它们的价值出售一样。农产品高于它们的生产价格但低于它们的价值出售的现象是可能的;另一方面,许多工业品之所以会提供生产价格,只是因为它们是高于它们的价值出售的”(855页)。

其次,用垄断来解释地租只有在下面这个意义上是正确的:“正如唯有资本的垄断使资本家能从工人身上榨取剩余劳动意义,土地所有权的垄断也使土地所有者能从资本家那里榨取那部分能够形成经常的超额利润的剩余劳动”。但是,用垄断来解释地租势必破坏商品的价值规律。这也正是李嘉图虽然承认级差地租却“为了理论而否认绝对地租”的原因。因为如果商品的平均价格等于商品的价值,而资本在土地上生产出了高于平均价格的价值,那么就意味着一种自然要素,即某种不同于社会劳动时间的东西,创造了价值。

马克思指出:“那些用垄断来解释地租的人的错误,在于他们认为垄断使土地所有者能够把商品价格抬得高于商品价值。相反,垄断在这里的作用,是把商品价值保持在高于商品的平均价格的水平,是使商品能够按照它的价值而不是高于它的价值出卖”。1

这样,我们就得到了绝对地租的第一个条件:土地产品的价值高于其平均价格(生产价格)。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之一在于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力低于工业或社会平均水平。换句话说,“如果一个生产部门中的资本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的构成,……在对劳动的剥削程度相等时,将会比社会平均资本的一个同样大的部分,生产出更多的剩余价值,从而生产出更多的利润。因此,它的产品的价值,就会高于它的生产价格”。至于“农业资本的构成是否低于社会平均资本的构成,这是一个只能用统计来判断的问题,并且,就我们的目的来说,对此也没有必要进行详细的探讨。无论如何,在理论上已经确定的是:农产品的价值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高于它们的生产价格;也就是说,农业上一定量的资本,同有社会平均构成的同等数量的资本相比,会生产较多的剩余价值,即推动和支配较多的剩余劳动(因此一般地说,也就是使用较多的活劳动)”(855-867页)。

不过,单单是土地产品的价值超过其生产价格这一点还不足以构成绝对地租存在的充分条件。因为许多工业品的价值也高于其生产价格,但它们不会因此就提供一个可以转化为类似地租的超过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恰好相反。生产价格以及它所包含的一般利润率的存在和概念,是建立在单个商品不是按照它们的价值出售这样一个基础上的。生产价格是由商品价值的平均化产生的。……资本的不断趋势是,通过竞争来实现总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分配上的这个平均化,并克服这个平均化的一切阻碍。所以,资本的趋势是,只容许这样的超额利润,这种超额利润,在一切情况下都不是由商品的价值和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而是由调节市场的一般生产价格和与它相区别的个别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857-858页)。2

但是,“如果发生了相反的情形,如果资本遇到了一种外力,对这种外力,资本只能局部地克服或完全不能克服,这种外力限制资本投入特殊生产部门,只有在完全排斥或部分地排斥剩余价值一般平均化为平均利润的条件下才允许资本投入特殊生产部门,那末很明显,在这种生产部门中,由于商品的价值超过它的生产价格,就会产生超额利润,这个超额利润将会转化为地租,并且作为地租能够与利润相对立而独立起来。当资本投在土地上时,和资本相对立的土地所有权,或者说,和资本家相对立的土地所有者,就是作为这样一种外力和限制出现的”(858-859页)。

现在清楚了,“土地所有权就是障碍。……因为有了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市场价格必须上涨到一定的程度,使土地除了生产价格外,还能支付一个余额,也就是说,还能支付地租。……无论这个绝对地租等于价值超过生产价格的全部余额,还是只等于其中的一部分,农产品总是按垄断价格出售,这并不是因为它们的价格高于它们的价值,而是因为它们的价格等于它们的价值,或者,因为它们的价格低于它们的价值,但又高于它们的生产价格”(859-860页)。

因此,土地“产品价格昂贵不是地租的原因,相反地地租倒是产品价格昂贵的原因”,所谓农产品的垄断性质实质上是指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它们不象价值高于一般生产价格的工业品那样,会平均化为生产价格”(860页)。

至于绝对地租“究竟是等于价值和生产价格之间的全部差额,还是仅仅等于这个差额的一个或大或小的部分,这完全取决于供求状况和新耕种的土地面积”。剩余价值在扣除了地租之后如果还有余额,那么这个余额“总会加到所有剩余价值在各单个资本之间的一般平均化和按比例的分配中去”。因此,“如果市场情况不允许农产品按它们的全部价值出售,不允许它们按超过生产价格的全部余额出售,那末,结果就会介于两极之间;工业品将略高于它们的价值出售,农产品将略高于它们的生产价格出售。……市场价格将在多大程度上高于生产价格,接近于价值,因而农业上生产的超过一定平均利润的剩余价值,将在多大程度上转化为地租,在多大程度上进入剩余价值到平均利润的一般平均化,这都不取决于土地所有权,而取决于一般的市场状况”。但是,“在任何情况下,这个由价值超过生产价格的余额产生的绝对地租,都只是农业剩余价值的一部分,都只是这个剩余价值到地租的转化”(859、861页)。

三.地租与垄断价格

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这两种地租形式被马克思称为“唯一正常的地租形式”(861页)。

马克思在分析绝对地租的条件时特别强调:“这个假定(农业的资本有机构成比工业或社会的平均资本有机构成低一—编者注),对我们这里所研究的并且只有在这个假定下才会出现的地租形式来说,是足够了。在这个假定不成立的地方,和这个假定相适应的地租形式也就不会成立”(857页)。换句话说,如果农业资本的平均构成等于或高于社会平均资本的构成,农产品的价值就不会高于它的生产价格,那么上述意义的绝对地租就会消失。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土地产品的价格上涨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新的、比一向耕种的土地更坏的土地也支付地租”,那么这种地租“只能来自市场价格超过价值和生产价格的余额,简单地说,只能来自产品的垄断价格”,并且“这种垄断价格既不是由商品的生产价格决定,也不是由商品的价值决定,而是由购买者的需要和支付能力决定”。不过,“只要真正的农业地租单纯是垄断价格,那末,这种垄断价格只能是微小的”(861-863、869页)。

为什么会得出这样一种结论呢?因为“对垄断价格的考察属于竞争学说的范围”(861)。地租作为垄断价格的产物必然会受土地所有者相互竞争的影响,这种竞争“不是取决于土地所有者是否让它们去进行竞争,而是取决于有没有资本可以在新的土地上同其他的资本进行竞争”(869页)。

因此,对于纯粹是垄断价格造就的地租,应该和前面分析“虚假的社会价值”一样,将其视为社会总资本(从而社会总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运动的结果。马克思明确指出:“某些商品的垄断价格,不过是把其他商品生产者的一部分利润,转移到具有垄断价格的商品上。剩余价值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会间接受到局部的干扰,但这种干扰不会改变这个剩余价值本身的界限。如果这种具有垄断价格的商品进入工人的必要的消费,那末,在工人照旧得到他的劳动力的价值的情况下,这种商品就会提高工资,并从而减少剩余价值。它也可能把工资压低到劳动力的价值以下,但只是工资要高于身体最低限度。这时,垄断价格就要通过对实际工资(即工人由于同量劳动而得到的使用价值的量)的扣除和对其他资本家的利润的扣除来支付。垄断价格能够在什么界限内影响商品价格的正常调节,是可以确定和准确计算出来的”(973-974页)。

本篇小结

基本概念:

真正的地租 级差地租 绝对地租 虚假的社会价值

复习题:

1、土地所有权和地租的关系。

2、资本主义地租的特殊性。

3、级差地租的来源及其形式。

4、如何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解释虚假的社会价值和(土地等非劳动产品的)虚拟的价值(价格)?

5、地租和垄断价格的关系。

6、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

第七篇各种收入及其源泉

这一篇虽然只是未完成的手稿,但是通过对庸俗经济学的批判,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进行了总结。

马克思指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923页)。揭示经济关系的内部联系,“把财富的不同社会要素互相间的这种独立化和硬化,把这种物的人格化和生产关系的物化,把日常生活中的这个宗教揭穿”,正是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的任务。我们从中也可以发现古典经济学的伟大功绩。

另一方面,“实际的生产当事人对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些异化的不合理的形式,感到很自在,这也同样是自然的事情,因为他们就是在这些假象的形式中活动的,他们每天都要和这些形式打交道。庸俗经济学无非是对实际的生产当事人的日常观念进行训导式的、或多或少教条式的翻译,把这些观念安排在某种合理的秩序中。因此,它会在这个消灭了一切内部联系的三位一体中,为自己的浅薄的妄自尊大,找到自然的不容怀疑的基础,这也同样是自然的事情。同时,这个公式也是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的,因为它宣布统治阶级的收入源泉具有自然的必然性和永恒的合理性,并把这个观点推崇为教条”(938-939页)。

当代著名经济学家罗宾逊夫人在评价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时写道:“马克思思想的迷人性使它在这个着了魔的时代里,比正统派学者的温文尔雅似乎具有更大的现实性。但在同时,他比他们更使人鼓舞,因为他从潘朵拉的箱子里把希望和恐怖都放出来了,而正统派不过宣传了这样黯淡的学说,即:在这尽善尽美的世界里,一切事情都是安排得尽善尽美的。”1在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进行全面总结的这一篇当中,我们可以更加深刻清晰地领悟《资本论》三卷的方法、逻辑与结构。

第四十八章 三位一体的公式

分配关系是生产方式最显著的表现形式。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言,资本-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或者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的三位一体的公式“把社会生产过程的一切秘密都包括在内”了(919页)。

一.三位一体公式是资本拜物教的完成形式

这个经济学的三位一体公式本来应该包括各种收入源泉之间的联系,但是现在“每年可供支配的财富的各种所谓源泉,属于完全不同的领域,彼此之间毫无共同之处。它们互相之间的关系,就象公证人的手续费、甜菜和音乐之间的关系一样”(920页)。

马克思指出:“土地-地租,资本-利息,劳动-工资或劳动价格,是三个显然不可能综合在一起的部分。首先,我们看到的是没有价值的使用价值土地和交换价值地租:于是,一种当作物来理解的社会关系,竟被安置在一种和自然的比例关系上;也就是说,让两个不能通约的量互相保持一定比例。然后是资本-利息。如果资本被理解为一定的、独立地表现在货币上的价值额,那末,说一个价值是比它的所值更大的价值显然是无稽之谈。正是在资本-利息这个形式上,一切媒介都已经消失,资本归结为它的最一般的、但因此也就无法从它本身得到说明的、荒谬的公式。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庸俗经济学家……又抛开作为价值的资本,而求助于资本的物质实体,求助于资本作为劳动生产条件的使用价值,如机器、原料等等。这样一来,……就又重新搬出一个完全不能通约的关系,即一方是使用价值,是物,另一方是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剩余价值;就象在土地所有权的场合见到的情形一样。……最后,劳动-工资,劳动的价格,象我们在第一卷中所证明过的那样,这种说法显然是和价值的概念相矛盾的,也是和价格的概念相矛盾的,因为一般说来,价格只是价值的一定表现;而‘劳动的价格’是和‘黄色的对数’一样不合理的”(923-924页)

虽然三位一体的公式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异化的表现形式——在这种形式下,各种经济关系乍一看来都是荒谬的”,但是它却符合“资产阶级观念上的‘合理’”的要求(923-924页)。这种转化(即三位一体公式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内部联系的掩盖)是如何实现的呢?

通过回顾《资本论》三卷的分析,我们知道,“在论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甚至商品生产的最简单的范畴时,在论述商品和货币时,我们已经指出了一种神秘性质,它把在生产中以财富的各种物质要素作为承担者的社会关系,变成这些物本身的属性(商品),并且更直截了当地把生产关系本身变成物(货币)。一切已经有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的社会形态,都有这种颠倒。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和在资本这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占统治的范畴、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关系下,这种着了魔的颠倒的世界就会更厉害得多地发展起来”(934-935页)。

第一,从直接生产过程中来看,把资本看作是剩余劳动的吸取者,这种关系还是非常简单的,“实际的联系会强使这个过程的承担者即资本家本身接受,并且还被他们意识到。为了工作日的界限而进行的激烈斗争,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但是,……随着相对剩余价值在真正的独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发展,——与此同时劳动的社会生产力也发展了,——这些生产力以及劳动在直接劳动过程中的社会联系,都好象由劳动转移到资本身上了。因此,资本已经变成了一种非常神秘的东西,因为劳动的一切社会生产力,都好象不为劳动本身所有,而为资本所有,都好象是从资本自身生长出来的力量”(935页)。

第二,随着流通过程的加入,“不管资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吸取了多少剩余价值并把它体现在商品中,商品中包含的价值和剩余价值都必须在流通过程中才能得到实现。于是,生产上预付的价值的收回,特别是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似乎不是单纯在流通中实现,而是从流通中产生出来的;这个假象特别由于以下两个情况而更加令人迷惑:首先是让渡时的利润,这种利润取决于欺诈、狡猾熟知内情、随机应变和千万种市场状况;其次是这样一个情况,即除了劳动时间以外,在这里又出现了第二个决定的要素,即流通时间。流通时间虽然只是对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形成起消极限制的作用,但是它具有一种假象,好象它和劳动本身一样是一个积极的原因,好象它会带来一个从资本的本性中产生的、不以劳动为转移的规定。……事实上,这个领域(流通领域——编者注)是一个竞争的领域,就每一个别情况来看,这个领域是偶然性占统治地位的。因此,在这个领域中,通过这些偶然性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调节着这些偶然性的内部规律,只有在对这些偶然性进行大量概括的基础上才能看到。因此,对单个的生产当事人本身来说,这种内部规律仍然是看不出来,不能理解的” (935-936页)。

第三,“现实的生产过程,作为直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又产生出种种新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中,内部联系的线索越来越消失,各种生产关系越来越互相独立,各种价值组成部分越来越硬化为互相独立的形式”。这个过程包括:

(1)“利润形式的剩余价值,不再和它得以产生的投在劳动上的资本部分相比,而是和总资本相比。利润率受它本身的各种规律调节;这些规律,在剩余价值率不变时,允许利润率发生变化,甚至决定着利润率的变化。这一切使剩余价值的真正性质越来越隐蔽,从而也使资本的实际机构越来越隐蔽”。

(2)“由于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转化为起调节作用的平均市场价格,……这个过程使商品的相对平均价格同它们的价值相分离,使不同生产部门(完全撇开每个特殊生产部门内的单个投资不说)的平均利润同特殊资本对劳动的实际剥削相分离。……正常的平均利润本身好象是资本所固有的,同剥削无关;过度的剥削,或者,甚至特别有利条件下的平均剥削,好象只是决定同平均利润的偏离,而不是决定平均利润本身”。

(3)“利润分割为企业主收入和利息(更不用说这中间还要插进商业利润和货币经营业利润了,这两种利润都是以流通为基础,好象完全是从流通中产生的,而不是从生产过程本身中产生的),就完成了剩余价值形式的独立化,完成了它的形式对于它的实体,对于它的本质的硬化。利润的一部分与它的另一部分相反,完全从资本关系本身中分离出来,并且好象它不是来自剥削雇佣劳动的职能,而是来自资本家本身从事的雇佣劳动。与此相反,利息则好象和工人的雇佣劳动无关,也和资本家自己的劳动无关,而是来自作为它本身的独立源泉的资本。如果说资本起初在流通的表面上表现为资本拜物教,表现为创造价值的价值,那末,现在它又在生息资本的形式上,取得了它最异化最特别的形式”。

(4)“最后,……土地所有权……限制平均利润,并把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转移到这样一个阶级手里,这个阶级既不亲自劳动,又不直接剥削工人,也不象生息资本那样可以找到一些在道义上宽慰自己的理由,比如说,贷放资本要冒风险和作出牺牲。在这里,因为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好象不是直接和社会关系联系在一起,而是直接和一个自然要素(土地)联系在一起,所以剩余价值的不同部分互相异化和硬化的形式就完成了,内部联系就最终割断了,剩余价值的源泉就完全被掩盖起来了”(936-938页)。

由此可见,“在资本-利润(或者,更好的形式是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中,在这个表示价值和一般财富的各个组成部分同财富的各种源泉的联系的经济三位一体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物质生产关系和它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直接融合在一起的现象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资本先生和土地太太,作为社会的人物,同时又直接作为单纯的物,在兴妖作怪”(938页)。

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和“必然王国的彼岸”

在三位一体的公式中,“由商品价值分割产生的产物之所以会不断表现为价值形成本身的前提这样一个秘密,简单说来就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任何别的生产方式一样,不仅不断再生产物质的产品,而且不断再生产社会的经济关系,即再生产产品形成上的经济的形式规定性。因此,它的结果会不断表现为它的前提,象它的前提会不断表现为它的结果一样。单个资本家正是预先把这些关系的这种不断再生产当作不言而喻的、毫无疑问的事实”(985页)。

社会生产过程既是人类物质生存条件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又是一个在历史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过程,从而也是生产和再生产这些生产关系本身的过程。这一点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不例外。“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一般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历史规定的形式。资本——而资本家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在生产过程中只是作为资本的承担者执行职能——会在与它相适应的社会生产过程中,从直接生产者即工人身上榨取一定量的剩余劳动,这种剩余劳动是资本未付等价物而得到的,并且按它的本质来说,总是强制劳动,尽管它看起来非常象是自由协商同意的结果。这种剩余劳动体现为剩余价值,而这个剩余价值存在于剩余产品中。……资本的文明面之一是,它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因此,资本一方面会导致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上,社会上的一部分人靠牺牲另一部分人来强制和垄断社会发展(包括这种发展的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利益)的现象将会消失;另一方面,这个阶段又会为这样一些关系创造出物质手段和萌芽,这些关系在一个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内,使这种剩余劳动能够同一般物质劳动所占用的时间的较显著的缩短结合在一起。……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象野蛮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了维持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与自然进行斗争一样,文明人也必须这样做;而且在一切社会形态中,在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中,他都必须这样做。……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但是不管怎样,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924-928页)

第五十章 竞争的假象

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分析表明,“这样说是正确的:商品价值就其代表新加入的劳动来说,不断分解为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形成三种收入形式,即工资、利润和地租,它们各自的价值量,即它们各自在总价值中所占的部分,是由不同的、特殊的、以前已经说明过的规律决定的”。但是通过对三位一体公式的批判,我们已经知道“反过来,说工资的价值、利润率和地租率是独立的、构成价值的要素,说商品的价值(如果把不变部分撇开不说)就是由这些要素结合而成,却是错误的;换句话说,说它们是商品价值或生产价格的组成部分,是错误的”(965页)。

首先,价值或剩余价值的“分配是以这种实体已经存在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是以年产品的总价值为前提的,而这个总价值不外就是物化的社会劳动”(929页)。换句话说,“商品各价值部分的总和的绝对界限是已定的”(971页)。

其次,“工资价值、利润率和地租率的变动,不管调节这些部分互相间的比例的各种规律会起什么作用,总只能在新创造的商品价值所划定的界限内进行”,即“就各个范畴本身来说,它们的平均的和起调节作用的界限也是已定的”(967、971页)。

最后,即使“剩余价值平均化为平均利润的过程在不同生产部门内遇到人为的垄断或自然的垄断的障碍,特别是遇到土地所有权的垄断的障碍,以致有可能形成一个高于受垄断影响的商品的生产价格和价值的垄断价格,那末,由商品价值规定的界限也不会因此消失。某些商品的垄断价格,不过是把其他商品生产者的一部分利润,转移到具有垄断价格的商品上。剩余价值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会间接受到局部的干扰,但这种干扰不会改变这个剩余价值本身的界限。如果这种具有垄断价格的商品进入工人的必要的消费,那末,在工人照旧得到他的劳动力的价值的情况下,这种商品就会提高工资,并从而减少剩余价值。它也可能把工资压低到劳动力的价值以下,但只是工资要高于身体最低限度。这时,垄断价格就要通过对实际工资(即工人由于同量劳动而得到的使用价值的量)的扣除和对其他资本家的利润的扣除来支付。垄断价格能够在什么界限内影响商品价格的正常调节,是可以确定和准确计算出来的”(973-974页)。

另一方面,如果要考察工资、利润、地租的分割,并进一步考察工资和剩余价值之间的比率、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的比例等等,那么就必须考察竞争和市场的实际状况。“在这里,一定的分割比率具有偶然性,这就是说,完全要由竞争关系来决定。在其他场合,供求相抵等于消除市场价格同它的起调节作用的平均价格的偏离,即等于消除竞争的影响,而在这里,竞争则是唯一的决定的要素”(975页)。正如马克思在批判三位一体公式时指出的:“在描述生产关系的物化和生产关系对生产当事人的独立化时,我们没有谈到,这些联系由于世界市场,世界市场行情,市场价格的变动,信用的期限,工商业的周期,繁荣和危机的交替,会按怎样的方式对生产当事人表现为不可抗拒的、自发地统治着他们的自然规律,并且作为盲目的必然性对他们发生作用。我们没有谈到这些问题,是因为竞争的实际运动不在我们的研究计划之内,我们只需要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组织,在它的可说是理想的平均形式中表现出来”(939页)。

因此,政治经济学首要的任务是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联系。“经济学家必须说明竞争”,而不是让竞争来说明经济学家所不理解的一切东西(978页)!

如果把各种收入视为商品价值构成的要素,“我们就得到荒谬的同义反复:商品价值是商品价值的形成要素和原因”(978页)。在这种情况下,“把竞争带到问题中来,丝毫也不能帮助我们”(976页)。

以工资为例。工资——劳动力的市场价格——是怎样决定的呢?“我们不妨说,这是由劳动力的需求和供给决定的。……对劳动的需求就等于资本的供给。……资本的供给等于有一定价格的商品量的供给,这个价格首先由劳动的价格调节,劳动的价格,又等于交换工人的劳动时付给工人的构成可变资本的那部分商品的价格;构成这个可变资本的商品的价格,首先又是由劳动的价格决定的,因为商品的价格是由工资、利润和地租的价格决定的。因此,我们不能以资本为前提来决定工资,因为资本本身的价值是由工资参与决定的。……只有一个办法,说劳动的必要价格由工人的必要生活资料来决定。但这种生活资料也是有价格的商品。因此,劳动价格是由必要生活资料的价格决定的,而生活资料的价格,同所有其他商品的价格一样,首先是由劳动价格决定的。因此,由生活资料价格决定的劳动价格,还是要由劳动价格决定。……因此,要谈劳动价格(在这里是指工资——编者注),我们就必须知道价格究竟是什么。但用这种方法,我们恰恰无法知道价格究竟是什么”(976-977页)。

基于同样的道理,我们也无法解释“形成商品价格的第二要素的平均利润”。因为“平均利润必须由平均利润率决定;平均利润率又是怎样决定的呢?由资本家之间的竞争决定吗?但这种竞争已经以利润的存在为前提。它假定同一个生产部门或不同的生产部门有不同的利润率,因而有不同的利润。……竞争只能使不等的利润率平均化。要使不等的利润率平均化,利润作为商品价格的要素必须已经存在。竞争不创造利润。利润的水平,在平均化过程发生的时候已经确立。竞争不过使它提高或降低,但并不创造它。并且,当我们说必要利润率时,我们正是想要知道那种不以竞争的运动为转移却反而调节竞争的利润率。平均利润率是在互相竞争的资本家势均力敌的时候出现的。竞争可以造成这种均势,但不能造成在这种均势形成时出现的利润率。当这种均势形成的时候,一般利润率为什么会是10%、20%或100%呢?是由于竞争吗?正好相反,竞争消除了那些造成与10%或20%或100%相偏离的原因。它带来一个商品价格,按照这个价格,每个资本都按照它的量提供相同的利润。但这个利润本身的量与竞争无关。竞争只是把一切偏离不断地化为这个数量。一个人和另一些人竞争;竞争迫使他和另一些人一样按同一商品价格出售商品。但这个价格为什么是10或20或100呢?”(977-978页)总之,。

造成以上错误与混乱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商品价值各组成部分“作为独立的收入,是与劳动、资本和土地这三种彼此完全不同的生产要素发生关系,因而好象它们就是由这些东西产生的一样。劳动力的、资本的和土地的所有权,就是商品这些不同的价值组成部分所以会分别属于各自的所有者,并把这些价值组成部分转化为他们的收入的原因。但价值并不是因它转化为收入而产生的,它在能够转化为收入,能够取得这种形式以前,必须已经存在”(981页)。

(2)“经验说明:工资上涨,商品的平均价格就上涨,工资下跌,商品的平均价格就下跌。但‘经验’不能说明,那种不以工资为转移的商品价值隐蔽地调节着这种变动。……一种商品与工资保持不变的其他商品相比相对价值上的这种提高,在这里,只是剩余价值在不同生产部门的平均分配上遭到局部破坏的反应,只是一个使特殊利润率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的手段。……撇开市场价格的波动不说,工资提高,利润率就降低,工资降低,利润率就提高的经验,显然总是必须和生产价格受商品价值的制约这一点相适应。但我们说过,利润率可以由与工资变动无关的不变资本价值的变动来决定;因此,工资和利润率可以不按相反的方向,而按相同的方向变动,二者可以一同提高,或一同降低。……所有这些经验,都肯定了由于各个价值组成部分具有独立的颠倒的形式而引起的假象,好象决定商品价值的,只是工资,或工资加上利润”(981-982页)。

(3)“在单个资本及其商品产品的现实运动中,不是商品价值表现为这种分割的前提,而是相反,它所分成的各个组成部分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前提。首先,我们已经说过,对每个资本家来说,商品的成本价格表现为一个已定的量,……但成本价格等于不变资本即预付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加上劳动力的价值,而后者对生产当事人来说表现为不合理的劳动价格形式,以致工资同时又表现为工人的收入。……工资在与它相当的价值等价物被生产出来以前,已经由契约规定。因此,工资作为一个在商品和商品价值生产出来以前数量已定的价格要素,作为成本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平均利润在商品生产价格上所起的作用,和工资在商品成本价格上所起的作用相类似……平均利润中采取利息形式的那一部分,在职能资本家面前,就是作为商品和商品价值的生产上一个预先存在的要素独立出现的。利息量尽管变动很大,但在任何一个瞬间,对任何一个资本家来说,总是作为一个已定的量,加入这个资本家所生产的商品的成本价格。农业资本家以契约规定的租金的形式和其他企业家以营业场所的租金的形式支付的地租,也是这样。剩余价值所分成的这些部分,因为对单个资本家来说作为成本价格的要素是已定的,所以反而表现为剩余价值的形成要素”(983-985页)。

(4)“商品是否按照价值出售,因而价值决定本身,对单个资本家来说,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因为在每个生产部门,成为起调节作用的平均价格的,不是价值,而是和价值不同的生产价格。价值决定本身之所以会使每个特殊生产部门的单个资本家和资本感到兴趣,并对其有决定的作用,不过因为劳动生产力提高或降低时,商品生产上必要的劳动量的减少或增加,在一种情况下,使他按现有的市场价格能够得到额外的利润,在另一种情况下,则使他不得不提高商品的价格,因为已经有更多的工资,更多的不变资本,因而也有更多的利息,加入部分产品或单个商品。……另一方面,在他看来,工资、利息和地租,不仅对于能使他实现作为职能资本家所得的利润部分(即企业主收入)的那种价格来说,是起调节作用的界限,而且对于为使再生产能够继续进行而必须作为商品出售依据的那种价格来说,也是起调节作用的界限。……从这个观点来看,企业主收入也就好象取决于那个以偶然的竞争关系为转移的市场价格超过由上述价格要素决定的内在商品价值而形成的余额”(987-988页)。

(5)前面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前的商业利润、利息和地租的分析表明,价值分割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几种收入形式的情况,即使“在这几种收入形式的存在条件根本就不具备的地方,也会被人应用。……正因为这样一种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相适应的生产形式可以包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几种收入形式中,——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这样做并不是不正确的,——所以,资本主义关系好象是每一种生产方式的自然关系的这种假象,就更加具有迷惑作用”(989-990页)。

第五十一章 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

一.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

按照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通常的看法,“分配关系被认为是自然的关系,是从一切社会生产的性质,从人类生产本身的各种规律产生出来的关系。诚然,不能否认,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出现过其他的分配方式,但是,人们把那些方式说成是这种自然分配关系的未发展的、未完成的、伪装了的、没有取得最纯粹表现和最高形式的、具有不同色彩的方式”(992-993页)。

另外一种“更有学识、更有批判意识”的见解是“只把分配关系看作历史性的东西而不把生产关系看作历史性的东西”。这种观点“一方面,只是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开始进行的、但具有局限性的批判。另一方面,这种见解建立在一种混同上面,这就是,把社会的生产过程,同反常的孤立的人没有任何社会帮助也必须进行的简单劳动过程相混同。就劳动过程只是人和自然之间的单纯过程来说,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对于这个过程的一切社会发展形式来说都是共同的。但劳动过程的每个一定的历史形式,都会进一步发展这个过程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形式。这个一定的历史形式达到一定的成熟阶段就会被抛弃,并让位给较高级的形式。当一方面分配关系,因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一定的历史形式,和另一方面生产力,生产能力及其要素的发展,这二者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扩大和加深时,就表明这样的危机时刻已经到来。这时,在生产的物质发展和它的社会形式之间就发生冲突”(999页)。

马克思在《资本论》以及其他政治经济学著作中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分析表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它和任何其他一定的生产方式一样,把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定阶段作为自己的历史条件,而这个条件又是一个先行过程的历史结果和产物,并且是新的生产方式由以产生的现成基础;同这种独特的、历史规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即人们在他们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在他们的社会生活的生产中所处的各种关系,——具有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993页)。

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反面,二者都具有同样的历史的暂时的性质。“资本(包括作为资本的对立物的土地所有权)本身已经以这样一种分配为前提:劳动者被剥夺了劳动条件,这些条件集中在少数个人手中,另外一些个人独占土地所有权,总之,就是在论原始积累的那一部分(第1卷第24章)已经说明过的全部关系。……这种分配关系(即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编者注)赋予生产条件本身及其代表以特殊的社会性质。它们决定着生产的全部性质和全部运动”(994页)。

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两个基本特征

第一,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产品不仅是商品,而且是作为资本的产品的商品。

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其他生产方式的区别在于“商品是它的产品的占统治地位的、决定的性质。这首先意味着,工人自己也只是表现为商品的出售者,因而表现为自由的雇佣工人,这样,劳动就表现为雇佣劳动。根据以上的说明,已无须重新论证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怎样决定着这种生产方式的全部性质。1这种生产方式的主要当事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本身不过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体现者,人格化,是由社会生产过程加在个人身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是这些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994-995页)。

产品作为商品、商品作为资本的产品的性质决定了,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一方面,劳动只作为社会劳动起作用;另一方面,这个社会劳动的分配,它的产品的互相补充,它的产品的物质变换,它的从属和加入社会机构,却听任资本主义生产者个人偶然的、互相抵销的冲动去摆布。因为这些人不过作为商品所有者互相对立,……内在规律只有通过他们之间的竞争,他们互相施加的压力来实现,正是通过这种竞争和压力,各种偏离得以互相抵销。在这里,价值规律不过作为内在规律,对单个当事人作为盲目的自然规律起作用,并且是在生产各种偶然变动中,维持着生产的社会平衡”(995页)。

第二,剩余价值的生产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

“资本本质上是生产资本的,但只有生产剩余价值,它才生产资本。在考察相对剩余价值时,进而在考察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时,我们已经看到,在这上面怎样建立起一种为资本主义时期所特有的生产方式。这是劳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特殊形式,……力求将成本价格缩减到它的最低限度的努力,成了提高劳动社会生产力的最有力的杠杆,不过在这里,劳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只是表现为资本生产力的不断提高”(996页)。

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作为生产的指挥者和统治者的社会职能,同建立在奴隶生产、农奴生产等等基础上的权威,有重大的区别。……这种权威的执掌者,只是作为同劳动相对立的劳动条件的人格化,而不是象在以前的各种生产形式中那样,以政治的统治者或神权的统治者的资格得到这种权威的,——但是,在这种权威的执掌者中间,在不过是作为商品所有者互相对立的资本家自己中间,占统治地位的却是极端无政府状态,在这种状态中,生产的社会联系只是表现为一种不顾个人自由意志而压倒一切的自然规律”(996-997页)。

本篇小结

基本概念:

资本拜物教

复习题:

1、三位一体公式的内在矛盾。

2、商品拜物教如何转化为资本拜物教?

3、劳动价值论与按要素分配的关系。

4、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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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营业部经理季度个人总结

一季度,在联社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按照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经理的相关办法,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和金融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行使管理与监督职能,以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为目标,抓落实,规范财务核算,努力实现全社财务状况的根本好转,同时并积极做好了各项报表与任务完成情况的上报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本季度主要工作述职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指标

(一)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月31日,我社各项存款余额**万元,

(二)2、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本季度我社严格按照上级联社和我社制定的全年工作要点展开工作,确保了各项业务稳健运行,员工素质进一步提高,营造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为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重点工作报告

(一)假币的防范和处理。针对一季度发现假币较多的情况,强调柜员要提高警惕,假币一旦进入柜台就不可再次流通,应及时盖假币章,尤其是对M3W9开头的假币要重点防范407。

(二)做好开展“自助有好礼,月月送不停”自助终端业务宣传及营销的活动。

(三)让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大纲”。即坚定服务三农的方向、牢记“诚信、合规、责任、团队”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以及“开拓、进取、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

(四)积极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1、2014年四季度开户、销户、变更人行账户资料。2、销户的所有传票。3、挂失登记薄、会出人员交接登记薄、相关大额、贷款传票等。

(五)学习《关于近期部分省份发生存款失踪案件风险警示》的通知,加强柜员岗位管理,完善事前制约机制;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强化事中授权控制;加大财务核对力度,提高事后监督实效。

(六)做好春节期间的查岗登记,规定每天的值守人员必须准时到岗,早班8::30到,晚班与早班见面交接后早班人员方可离岗,

同时要记录好电话查岗的时间。

(七)高度重视远程授权工作。要求柜员在办理业务时注意力要集中,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一笔一清,随时整理自己的业务凭证、把业务审核融入到业务办理中的每一个环节,真正把差错降到最低,风险防范做到最好。

(八)积极响应上级机构的号召,组织消防预演以及防抢劫的预演。要求如下:1、全体人员预演火灾到来时如何逃生,应避免惊慌,有序的进行。2、歹徒抢劫客户的演练。3、客户在ATM自助取款时,有歹徒如何处置。4、歹徒威胁柜台人员的处置办法。

(九)做好事后监督系统上线的准备工作。1、会计凭证的填写:手工填写凭证做到内容完整、清晰、书写规范。2、凭证要素必须填写在指定的位置。3、要注意保证套写凭证、复写凭证记账联次的清晰度。4、网点单证应指定专人负责打印,单独视同一个柜员凭证进行整理。5、加盖印章时要完整清晰,避免覆盖流水号、金额等重要的内容。6、当日营业终了后将传票逐一勾兑流水、核实无误后填写明细、入袋保管、封口并双人盖章。7、事后票据的整改。被替换的票据用铅笔在背后写网点号、柜员号、流水号;支取方式变动申请书上必须要填写余额;调拨单使用时应注意出入库时间,必要时联系师傅手工填写以避免差错。

(十)做好“屡查屡犯”的培训安排以及整改工作。通过开展专项培训,给全体员工敲响警钟,使大家认识到改正屡查屡犯问题的必要性及迫切性,从而在工作中有效地规避这些常见问题,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错误,避免给网点及自身带来恶劣的负面影响。

三、个人感受

作为一名营业经理,必须要不断加强学习,熟练掌握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时时处处发挥表率作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要统揽全局。

在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专题召开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目的是正确分析研判全国上下落实主体责任的形势,认真分析我们在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对做好下阶段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部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各项具体工作上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刚才,郭波同志宣读了省纪委《关于5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市纪委《关于6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例通报》,陈罡同志通报了近期全县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典型案列,何瑞峰同志宣读了《2015年第四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方案》。下面,我就如何抓好全县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谈四点意见。

一、正确研判形势,当好“明白人”

当领导的,首先把形势搞清楚,把握大势,势就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向、基本方向,因势而谋,谋定而后动,顺势而为,你才能有效作为。不把形势认清楚,在这个问题方面是糊涂人而不是明白人,最后跌了一跤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从全国、全省、全市的形势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个什么样的形势呢?

从全国的形势看。2014年,中央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是59人,截至今年8月,全国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是48人。前不久中央和中纪委先后对四川南充、河南新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新乡原市委书记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纪处分,并被免职,纪委书记也受到相应处理,它的一个班子里面两个常委和一个市长被追究法律责任。四川南充在党代会选举过程中出现大面积拉票贿选,最后经过2年多的调查核实,3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4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原南充市委书记以玩忽职守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有名常委被判有期徒刑20年。这是不是一种越来越严格的趋势?是不是越往后越严?是不是所谓的刮风论?

从全省的形势看。上半年,共查办市厅级领导干部案件24件、县处级领导干部案件363件、乡科级领导干部案件1682件。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9月19日 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今年6月份,湖北省在巡视中发现厅局级干部问题线索最多,达到450个,有人说,湖北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很严,其他地方抓的松,到底是不是这么个情况呢?今年上半年,广东省查处厅级干部案件82件,湖北这个数据是24件。 7月7日 ,我们省召开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会上通报了7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反面典型,如,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纪处分,被免职,武汉洪山县委原书记刘涛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县委书记岗位,李鸿忠书记在会上提出把纪律挺在管党治党的最前沿,挺在国家法律的前面,挺在全体党员面前,挺在正风反腐的最前线。 9月25日 ,省纪委又通报了4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案件,其中来凤县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卢红鹂,因分管的部门卫生局多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审查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面就是全省的形势,不说大家也很清楚了吧。

从全市形势看。刚才,郭波同志宣读了 7月24日 全市主体责任推进会上通报的一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上半年,全市共查处437名党员干部,截至7月份,这437名党员干部中有83人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处分。 7月24日 ,周先旺书记在全市主体责任推进会上讲到,要真信真懂真明白,谁不明白谁就要吃亏;要真抓真管真担当,谁不担当谁就要让位子;要真严真查真问责,谁不问责谁就要被问责。这个形势概括起来就是推进主体责任的鼓点越来越密,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责的板子打的越来越重。

上面我给大家列举了这些数据和案例,那么,全国、全省、全市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个什么样的形势,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吗?

今年以来,县委严格贯彻执行省市委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研究出台了《2015年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开展了集中谈心谈话,我们明确了七个分主体,县委跟七个分主体,七个分主体跟基层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我们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对不履职干部的召回管理,7月份还组织了全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半年度检查考核。这些举措说明了县委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是高度重视的,但也要看到我们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还存在很多问题。

5月31日 ,市委书记逐一约谈各县市区书记,其中约谈我们xx县的时候,指出我们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着落实主体责任有待强化、少数干部思想观念尚未真正转变、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督力度不够等七大方面问题,回来以后,我们开展了七个方面的专项整改,虽然整改已过4个月,但有些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省委巡视组结束了对XX7个县市区的巡视,虽然目前尚未向我们反馈巡视意见,但从我了解掌握的情况看,我们的问题绝不会比任何一个县市区少。刚才,会上通报了 9月1日 发生在xx县住征局及 9月15日 发生在建设局的事情,难道这些都是偶然的吗?难道是碰巧吗?为什么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在全市其他城区?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还存在很大问题,还存在以下几种表现,第一种表现是对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这个主体责任到底有多重要是不太清楚的,主体责任落实好会产生哪些效应、落实不到位会产生哪些严重后果、主体责任具体内容有哪些也是不那么清楚的。第二种表现是怎么去落实主体责任、用哪些措施去落实主体责任也是不清楚的。这必然导致我们的局长们、书记们、主任们对主体责任懵懵懂懂,人云亦云。

针对这几种表现,其深层次原因大概有这么三个。一是内心深处不想抓、不愿抓。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缺乏足够认识,对组织安排我们到这个岗位上去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形势的紧迫性认识不足。总觉得抓这个是得罪人的事情,是县委的事情,是纪委的事情,不是我们这个党委(党组)的事情。二是工作当中不会抓、不懂抓、抓不住。这不是说大家情商智商不高,征迁工作这么难抓都能抓好,我看是大家没有足够认真起来。那么不会抓、不懂抓的原因是什么呢?对正确处理发展与党建的关系,对正确落实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的认识不清楚,人云亦云,上面怎么说我就怎么做,上面没说我就不做,上面说1我可能只做0.5,怎么抓的好,怎么不跑去打麻将呀。三是关键时候不敢抓、不真抓。说白了就是你履行岗位职责,触及到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这些人的切身利益的时候,你敢不敢担当,能不能担当的问题。是真担当还是假担当的问题,是嘴上说担当、心里不担当的问题。我们有些同志还有好人心理,不管的心理,怕丑的心理,丢面子的心理,怕暴露问题,怕影响形象。结果是越怕暴露问题越出问题,越怕影响形象越损害形象。我们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对班子成员有些不符合四风要求、违反八项规定的一些行为,不制止、不提醒,有问题拉不下面子,出了问题还觉得没问题,不来报告,不来找自己的责任,如果我们再这样抓下去,还有更多的干部要受到处理,被追究责任。到时候,损害的不仅是个人形象,损害的是xx县整个党员干部队伍的形象,损害的是西塞山县委区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二、 切实担负好责任,当好“局中人”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章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去年7月,省委专门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了明确规定,相信在座各位都学习过,但能准确说出党委班子、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几个方面的肯定是少之又少。那是因为大家对这个工作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够,所以我今天逐条说明主体责任的内容,叫重申也好,叫强调也好,希望每个党委党组书记今后张口就能说清道明。

党委党组班子集体的主体责任有5条。第一条是加强组织领导;第二条是选好用好干部;第三条是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第四条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第五条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有6条。第一条是加强研究部署,即作为党委(党组)书记,县委开的会,市委开的会,你必须将上级要求在所在党组进行研究部署。刚才大家听了市纪委的通报,原团市委书记在落实主体责任检查中被督导组发现迎检材料弄虚作假,同时,更严重的是他今年没有在所在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研究部署,这是错误的;第二条是准确把握廉政状况。作为班长和第一责任人,班子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状况和态势必须清楚,否则是不负责任的。单位屡屡出事,经常在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出问题,原来出过问题,现在又出事,你们说这样的党委(党组)书记对所在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很清楚吗?认真研究了吗?第三是大力支持纪委工作;第四是高度重视廉政教育;第五是带头开展检查考核;第六是做廉洁从政表率。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有5条。第一条是主动研究部署。这条与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中的第一条是有区别的,前者叫加强研究部署,后者叫主动研究部署,意思是你必须主动,不能等县委给你发通知,不能等纪委跟你说马上检查来了,你再开会,那样迟了;第二条是支持查办案件;第三条是加强督促指导;第四条是参加检查考核;第五条是严格廉洁自律。

今天讲了以后,大家回去把这个文件好好学习一下,特别是我们的书记们、一把手们要认真看一看,我们刚才在部署第四季度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时候,提到要制定主体责任的规定事项和责任清单,把这些责任落实好,要有一项一项的具体工作内容,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要做到三个突出。

首先,要突出主体地位、主体作用。这个主体就是党委(党组)班子集体、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而不是其他的,更不是纪委。这个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我们各级党委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现在我们在突出主体地位、主体作用上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主体不主,就是党委主体责任由纪委代行,自己只挂个名,当甩手掌柜,转包责任、分流责任;二是责任虚化。还停留在开会、讲话、发文件、签责任状这个层面,检查起来文件制度一大堆,做起来制度形同虚设。原来怎么做,现在还是怎么做,准备以后继续这么做;三是压力层层衰减。突出表现是县委很重视、县委书记很急、纪委很忙、自己反而身上压力轻飘飘。突出主体地位,既要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更要把主体责任的职责履行好,即组织领导之责、监督管理之责、以上率下之责、实施保障之责,回头我们制定责任清单也好,落实责任事项也好,都要紧扣这四个职责,只要把四个职责履行到位了,我想即使你这个单位极少数个别干部出现了不廉洁行为,你这个单位主体责任总体上还是落实到位的。

其次,要突出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责任。我们的书记,要牢记自己的身份是党员,职责是为党工作,大家不仅要履行好推动发展、深化改革、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更要承担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党委(党组)书记要负首则、主责、全责,不是说我管好自己就行了,不是说我只管好我们单位8小时以内的工作就行了,这个责任是政治责任,是份内责任,是全面领导责任,也是直接责任。我们要借此纠正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数字、不抓惩治腐败,只求独善其身、不抓队伍建设的错误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建,带出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党员干部队伍,用这只队伍推动经济跨越发展,否则的话,取得的所谓业务发展、数字增长都是没有意义的。事实上,抓好党建更加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市委书记周先旺讲过,党委(党组)书记如果不抓职责履行,就让敢于担当的人来抓,如果不管党风廉政建设,就换人,如果不担责,就要被问责。

第三,要突出层层传到压力。所谓层层,就是每个层次,每个层级都要有责任,都要有压力,压力在传导过程当中不仅不能衰减,并且还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加大责任、压力的传导。对我们四大家班子成员来说,不仅要严于律己,管好自己,更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对你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我们二级党委、派出党工委和基层党委(党组)也都要明确各自职责。我们今天印发的文件,提到四个全覆盖、三个到位、五个一,这四个全覆盖就是要改变我们当前责任模糊、具体事项不清楚、措施不具体、工作不到位的现状。下一步,县委主体办要拿出四个全覆盖的具体方案,各级党委都要认真制定责任清单、规定事项,不要指望县委为你们制定,要自己认真思考研究。到时候我们看看是照本宣科好,还是认认真真、实实在在地抓好。对前段时间专项清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吃空饷等遗留问题,不能放过,更不能久拖不决,必须在10月份整改到位。通过这样一些具体的实实在在的措施,把责任抓细抓小,确保压力传导不衰减,责任传导层层压实。

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当好“清醒人”

5月份,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浙江调研时强调,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要抓小、抓早、抓细。7月份,省委书记李鸿忠在全省主体责任推进会上讲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是落实党章的要求,是落实中央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全面深化,要把纪律挺在管党治党前面、法律前面、全体党员前面。市委书记周先旺书讲到,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把纪律和组织挺在前面,把管党治党关口前移,针对的不只是少数干部,而是整片森林,不光是治大病重病,还包括防病未发、治病初期。

如何正确理解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是对纪律本身要有正确的认识。党内纪律很多,作为党员,衡量你的行为准则的首先是党纪,其次才是法律。党纪是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无条件履行的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必须保证党纪严于国法、党纪先于国法。二是要明白纪律的指向对象是谁。纪律的指向对象是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没有人能例外。三是如何把纪律挺在前面。从范围上看,要把党的各项纪律全覆盖,如,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作风纪律等;从对象上看,现阶段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时间上看,越往后越严,越往后越严格,越往后越严厉,越往后越严肃;从具体案子上看,就是抓早、抓小、抓细,动则责咎,不可越雷池半步;从发展趋势上看,王岐山书记在福州调研时提出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形成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我们正本清源,减少腐败存量,抑制腐败增量,必然要经过这么一个过程。

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对干部的批评教育,在办法上还是要多敲打、多提醒,对苗头性问题要高度重视,象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那样防患于未然;注重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注重抓小错、抓小结、抓小案。通过这样一些措施,使大家少犯错、不犯错。

四、严格追责问责,当好“带头人”

王岐山书记讲过,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牛鞭子,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既要牵住“牛鼻子”,更要扬起“牛鞭子”。前不久市纪委书记陈丰林讲到,利剑高悬不能仅仅只是高悬,惩前毖后,惩前在先,方能毖后,靠什么?靠问责。今年是问责年,抓好责任落实,问责是不可缺失的一环,否则所谓责任,所谓责任追究,都是纸老虎,都是狼来了。那么,如何落实责任,如何强化责任,我看要做到三个明确。

首先,要明确追责问责的重点。追责问责的重点是什么?惩治腐败重点盯紧“三类人”,第一类人是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第二类人是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第三类人是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重用的。纠正四风要注重“三个以后”,即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以后,这“三个以后”出现的顶风违纪行为是查处的重点。从我们区的现实情况看,当前要重点对不讲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造成恶劣影响的,“四风”问题突出或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系统内违纪问题多发、频发,长期得不到有效纠正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庸俗化、娱乐化、平淡化,不进行纠正的,以及为官不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接受监督,不回应群众关切的,要坚决问责。

其次,要明确问责的具体对象。要坚持“一案四查”,不管是违反八项规定、不纠正“四风”,还是出现腐败案件,除依纪依规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相应追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纪检负责人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区级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

第三,要明确问责的纪律要求,做到五个决不。一是决不减压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要按照市委的要求,形成人人担责、事事尽责、层层督责的工作局面。二是决不降调子。对出现的问题,要始终从严、从真、从狠问责,决不以批评教育代替诫勉谈话,以诫勉谈话代替党纪处分,该免职的要免职,该调整的要调整,该降级的要降级,该党纪政纪处分的要党纪政纪处分。三是决不留情面。毛主席说,公交论理,私交论情,共产党人不是不讲情面,但是触犯党的根本利益、违反党的纪律,是不能讲情面的。在追究责任过程中,要做到没有暗门、没有天窗、没有下不为例,违纪必查、违纪必究。四是决不捂盖子。按市委书记周先旺讲话的意识,就是不怕家丑外扬,不怕丢面子,不搞藏着掖着,不搞息事宁人,盖子想捂也是捂不住的,不如亮开盖子,认真面对,积极整改。五是决不将功补过。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不因为资历老、贡献大以功抵过。

同志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手,重担在肩,大家一定要切实树立起“不履职就是失职渎职”的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会好、把握好、落实好,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局中人”、“清醒人”和“带头人”,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全力推动xx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迈进,为争创全省同类第一城区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环境。

在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省上召开全省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对春运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1月24日,也就是从昨天开始,全国春运正式开始,市、县、区都同步举行了春运工作启动仪式,我市2016年春运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按照省上的要求,扎实安排部署好 2016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两会”、春节、春运期间,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XX年春运期间(20XX年2月4日至3月XX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两升两降,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23起,同比上升91.67%;死亡1人,同比下降50%;受伤25人,同比上升92.31%;财产损失2.7万元,同比下降45.46%。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7万起,同比上升200%。2016年春运前,全市各类机动车保有量9.7万辆,驾驶人12.6万人,同比增幅分别达59%、38%(因开展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工作,机动车纳管率大幅提升)。交警部门分析,2016年春运将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群众出行压力持续增大。2016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量将占春运旅客运输总量的85.2%,自驾出行量将上升20%左右。二是农村道路预防重特大事故压力较大。我市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机制虽已建立,但总体运行效能尚未充分显现,交通安全隐患仍很突出。与此同时,春运期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陆续返乡,人多车多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风险增大。三是重点交通违法持续增加。从近3年春运期间违法查处情况看,春运期间机动车驾驶员归心似箭,营运车辆心存侥幸多拉快跑,亲朋好友宴请聚会后饮酒驾车情

况增多,导致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增加,并呈逐年递增态势。四是恶劣气候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较大。入冬以来,我市降雪冰冻恶劣天气大幅增加。恶劣天气与交通违法影响叠加、与道路隐患影响叠加,加剧交通事故风险,也对春运期间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对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时刻绷紧春运平安、畅通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狠抓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春运期间全市道路安全畅通,确保不发生大的交通事故。

二、强化措施,各司其职,全力以赴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狠抓路面管控。交通管理路面是主战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措施,坚决防止关键环节出现失控漏管问题。公安部门要以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点为依托,科学设置临时执勤点,增加流动巡逻警力,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农村面包车和危化品车辆的安全检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重点强化“两客一危”车辆“打四非、查四违”工作措施,严格查处运输企业、客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和检查劝导站的作用,及时纠正、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严格落实限速措施,通过定点测速、流动测速、区间测速等办法,严查超速违法行为。要将夏季“朝五晚十”路查时间调整为“朝六晚九”,保证人员、时间、任务三落实,

(二)狠抓重点监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努力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开展“人、车、路”春运安全大检查。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联合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逾期未检车辆和存有安全隐患车辆一律不得参加春运,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限制或禁止参加春运,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道路严禁通行客运车辆。二是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运输企业要与参加春运的驾驶人逐个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三是加强旅游包车客运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2012〕33号)和《甘肃省旅游包车客运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甘旅发〔2012〕24号),加强省、市际包车客运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营运资质和驾驶员从业资质管理,规范省(市)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四是加强春运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教育。公安部门要将“五不两确保”(不超速,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驶;不超员,车辆乘员不得超过载客人数;不疲劳驾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

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不接打手机,在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做到车辆运行实时在线;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全程按要求佩戴使用;确保乘客生命安全,为旅途平安保驾护航)作为督促驾驶人自觉遵章守法、安全驾驶的重要载体,广泛开展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宣传,曝光严重交通违法和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公布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事项要求),着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狠抓联动保障。一是推进春运便民利民服务。公安部门要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为群众提供春运服务保障。要会同共青团组织,继续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广泛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护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二是做好公路养护保障工作。公路部门要加强通行班线客车公路的养护管理和路网监测,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道路铲雪除冰防滑保畅工作,要密切联系气象部门,充分储备道路养护保畅物资,保障道路安全通行。要充分发挥ETC系统功能,保障路网运行畅通。三是营造良好春运氛围。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人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遇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并细化完善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运输能力,要督促道路养护部门,在坡道、桥梁等重点路段备足融雪剂、盐、沙石等物资和铲冰除雪设备、装备。要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信息传送机制,根据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尽量降低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的影响,防止造成大面积拥堵。发生突发事件时,要进一步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调度运输企业调整客运班线、班次,严防发生旅客滞留和冻伤事件。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确保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上已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召开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形成监管合力,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抓好各自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将成立督查组,从公安交警、交通

运输、安监等部门抽调人员,定期对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全面督导检查。督导组要切实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深入基层,真督实导,发现问题,推动工作。要创新督导形式,加大督导频次,强化督导效果。对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梳理汇总后,以市政府名义进行挂牌督办。县区、各部门也要在本地区、本系统开展相应督导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近年来,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越来越多,处理也越来越重。责任追究不是一句空话,在国务院、省政府及我市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中,都明确提出了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对此,希望大家要有清醒的认识,本着对工作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措施落实。春运期间,对存在工作消极、纪律松弛、管理松懈、措施不落实等情况导致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春运安全事关重大,2016年春运工作目标、任务、措施都非常明确,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努力,切实把2016年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宽松、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在交警支队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支队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就是落实厅交管局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部署支队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考虑到管理体制改革后的实际情况,支队以市局名义转发了厅交管局的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支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总的想法就是既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支队专项整治工作,又要充分发挥县分局对县区公安机关交警队伍的管理职能与作用。

支队的方案已经印发了,下面,我就落实支队《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思想要重视

省厅交管局按照省公安厅领导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近期在全省公安交警系统集中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应当说是非常必要,非常及时。

(一)专项整治工作有益于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去年以来,支队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支队上下聚焦“四风”、正风肃纪,严格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和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受到省市领导和群众的广泛好评。为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支队按照市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工作方案》,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着力强化问题整改,加强作风建设。这次集中向“庸懒散浮拖”问题开刀,就是坚持持续用力,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以突出问题的整改实效取信于民。

(二)专项整治工作有益于适应交警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情况。当前,公安交警体制改革已基本结束,但客观的说,支队在许多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体制改革后的情况。许多同志在改革前心存疑虑,等待观望,在改革中主动跟进不够,对新情况研究不透,对问题认识不准,对在新的管理体制下做好公安交管工作缺乏有效的思路与措施。有些是工作方法问题,但更多的是工作作风问题。因此,这次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工作既非常必要,又很及时,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可以进一步深化认识,凝聚共识,深化交警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推进当前各项公安交管工作的展开与落实。

(三)专项整治工作有益于全面加强公安交警队伍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支队民警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要清醒看到,发生问题的风险和苗头也是客观存在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应当是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的新常态。基于对当前交警队伍建设形势的准确判断和对问题的深入分析,厅交管局提出专项整治庸懒散浮拖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支队不同层面都是存在的。在庸的方面,一是业务不精的问题。过去我经常讲,各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能不能做到精而专,在支队上能不能出几个小专家。业务不精导致能力不强,工作标准不高,久而久之形成平庸的思想,特别是年轻人,长此以往,势必害了自己。二是领导力、执行力不强的问题。改革后,如何把公安交管工作领导好、组织好,把工作抓上去,这是摆在支队领导、中层领导每个人面前的问题。执行力相对比较差,说的事情不执行,没有雷厉风行的作风,有的工作落实不到位,给整体工作造成被动。在懒的方面,首先是不作为,对工作部署不落实,对下面反映的问题不解决。其次是慢作为,把今天的事情放到明天再做,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上不深入,一知半解,缺乏深入思考和研究。人还是要有些激情,振作起来,把工作中的每一个问题搞清楚,每遇到一个问题都要把它吃透,时间久了工作水平不就高了。在散的方面,有的同志我行我素,各自为政,甚至对有的工作想咋干咋干,只关心个人的事,不关心单位的事,有利益的事跑的就快,没有利益的事就疲沓散漫。日常养成不够,在纪律上也存在着松驰散漫的问题。浮的方面,表现为高高在上,不接地气,心浮气躁,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官僚主义、衙门作风。要多思考如何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帮助基层解决问题,针对曝露出的问题,认真汲取教训,盯着基层、深入基层、服务基层,这就是我们支队应当有的新常态,这样才能获得基层支持,绝不能和基层成为“油水”关系中的油,浮在上面。在拖的方面,表现为工作作风松散,磨磨蹭蹭,遇到问题绕着走,遇到难题往上交,遇到群众的问题往外推,一点儿责任也不担,一点矛盾也不化解,我们如何正襟危坐在这个位置上。有些问题虽然不是一蹴而就,但要有积极的心态,主动跑着去协调,不能事事等领导去协调,该办的事不办,急的事情慢慢办,群众的事情拖着办,这些问题对我们的形象都影响极坏。因此,请大家思想上一定要重视起来,充分认识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实实在在地抓,实实在在地做,全面推进各项制度规定落实,解决队伍中担当不力,精神不振,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庸懒散浮拖的突出问题,促使队伍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发生明显变化,保障和推进公安交管工作的落实。

二、重点要突出

这次为期60天的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20日起至6月20日,分为强化学习、查摆问题,严督细纠、集中整改和巩固提升、建章立制三个阶段。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切实在增强针对性和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一)要抓学习,强化思想自觉。庸懒散浮拖问题,究其根源,是思想出了问题,是宗旨意识弱化、群众观念淡化和自我要求不严、责任感缺失的具体表现。要严格按照厅交管局明确的“五个专题”的学习落实,政工科要将五个专题明确时间、明确内容、明确标准、明确责任,严密组织,加强检查督促。每个同志都要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做到集体学习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

(二)要抓查摆,找准突出问题。衡量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有效解决庸懒散浮拖问题。要借鉴路线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查摆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首要环节,采取点、评、议、提等方式,把问题找准找实,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实施精准整治。

(三)要抓整改,治理顽症痼疾。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着力在落实整治、改进作风上下功夫。针对庸懒散浮拖问题,一是必须强化日常管理教育。要做到日常管理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检查、同落实,认真开展队伍警示教育,认真学习各项警纪铁规,将整治工作的要求内化于心理认知,外化为行为准责,从思想深处解决作风问题。要治理队伍顽症痼疾,对照整改清单,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研究,拿出具体有效的措施,该纠正的纠正,该禁止的禁止,逐项整治解决到位。二是必须提升工作效能。要针对能力平庸、心态庸懒等问题,强化进取精神,自觉加强能力培养,提升职业素养,强化自觉学习,落实岗位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水平。要科学筹划工作,强化效率意识,纠正怠政懒政思想,克服畏难躲避情绪,压任务、压担子,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能。要科学考评,强化激励,进一步激发民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必须强化督导检查。要坚持严字当头,层层传导压力,通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侥幸心理,养成求实的工作作风。四是必须严格问责。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教育诫勉与惩处警示并重,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生问题查而不纠、隐情不报,甚至顶风违规违纪的,要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严肃问责查处,形成从严整治的高压态势。

(四)抓规范,推动建章立制。要通过专项整治,对本单位、本部门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要强化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教育诫勉和和惩戒警示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解决在岗不尽责、在位不作为的问题,以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不给偷奸耍滑者机会,不给“守摊子”的干部空间。要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在支队营造出一个“制度必须执行,违反必须担责、发现必须追究”的有序环境,树立纪律、制度的权威,切实强化严守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三、措施要得力

这次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对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服务水平、工作效能的一次检验。支队各部门要旗帜鲜明地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坚决地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务求有结果、见实效,为全市公安交警队伍作出表率。

(一)加强领导,全警参与。支队成立由我为组长,政委、副支队长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由刘政委兼任主任,抽调政工、办公室、法制等部门民警为工作人员,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查纠整治工作。各部门、大队的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带头抓学习,带头抓整治,带头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加强各级班子建设,从支队领导到中层领导,确实下点儿功夫,在工作中形成合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民警必须要不漏一人地全部参加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按照“三对照、两清单”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人,逐条落实,抓实见效。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队伍作风建设紧密结合,以整治成效来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执行力,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的过硬作风,全面促进队伍纪律作风新的转变。

(二)严密组织,强力推进。要严格落实支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本人的实际,既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规定动作”的落实,又要创新选择一些“自选动作”,坚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引深,力求专项整治更加贴近实际,有的放矢。要及时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反映专项整治活动推进情况,加强典型宣传,营造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要及时上报整改清单、半月报表及情况小结,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推进。

(三)深化改革,创新管理。要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改进管理模式,加强对新的管理体制下做好公安交管工作的研究,坚持深入基层,实事求是,加强调查了解,掌握基层实情。今天早上,巡查大队执法小分队深入到路面抽查执法执勤情况,这个做法很好,可以直接查看大队勤务落实了没有,也可以随时发现路面执法执勤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部门也要认真研究自己职责范围业务工作的抓手,认真研究如何改进管理,加强指导督查,创新模式,努力做好改革后的公安交管工作。

(四)抓好落实,统筹推进。要把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全面深化交警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结合起来,与“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等公安交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同志们,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活动时间紧,任务重,需要我们迅速行动,真抓实干。支队各部门和高速大队一定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支队党总支的部署要求上来,自觉积极地投身到这项活动中,以坚决的态度和坚定的决心打好这场专项整治的攻坚战,着力解决队伍中庸懒散浮拖问题,努力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铁纪律警、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全面提高依法履职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消防副支队长学习新《廉洁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自支队部署开展“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以来,我认真开展学习,深入对照自查自纠,可以说是受益颇深、感触良多,努力使自己对两个“党规”的学习践行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体现于绩。根据活动要求,结合本职工作和个人实际情况,现就我学习情况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学习基本情况

通过几天的专题学习和座谈交流,我对这次两个“党规”的专题学习体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意义大”。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二是“内容全”。本次专题学习邀请了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安排了专题学习,组织了专题交流发言,也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畅谈自己对两个“党规”的学习心得。主题鲜明,内容全面,既有课堂授课,又有消化讨论,既拓宽了工作思路,也解答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三是“效果好”。这次学习既有对两个“党规”进行独到的讲解,又有对政策修订最新信息的介绍,又系统阐释了两个“党规”在消防部队廉政建设方面的地位作用。就我本人而言,系统学习了两个“党规”的相关内容,增长了见识,拓宽了思路,我感受到了强大的正能量、强大的冲击力和强大的推动力。

二、主要收获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主管支队后勤工作的部门领导,我深感此次学习的重要意义,不仅要抓好自身学习,也要积极探索,结合本职岗位,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因此,我不断要求自己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开列了“正面清单”,又开列了“负责清单”,较之以往有了更强的思想引导性和可操作性。作为领导干部而言,要让《准则》、《条例》落地生根,必须先学一步、多学一级、深学一层,全覆盖抓学习、全身心抓领悟。

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先后从公安网查阅相关的学习教育资料,使得集中学习有教材,个人自学有资料,做到了专项学习活动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此外,在学习过程中,我注重把两个“党规”的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努力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学习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廉则生威,廉洁的形象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不廉则虚,腐败的形象赢来只会是人民群众的唾弃,毁掉的将是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同时,要正确对待个人利益,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常怀律自之心,永葆共产党员本色,树立起正确的人身观、价值观。

(二)加强自我修养,筑牢坚实的反腐倡廉防线

《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我们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同时,共产党员应加强自我的党性修养,管好自己的“癖好”。

党员干部要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特别是要按照《准则》和《条例》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此外,自身也要从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开始,认真执行条例规定的十项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汲取警示教育片记载的各类贪污腐败案件的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自我接受监督的意识。最后,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的财务运行机制

培根说:“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危害更大”。制度的“笼子”已经扎紧,下一步关键在于落实。“监督源于关爱”,要强化“严格要求是对干部负责”的理念。关键时刻要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权力运行机制,尤其是在伙食管理、业务经费支出等涉及到财务方面更应该加强制度建设。因此,必须抓好学习、教育,提高按“规矩”办事的自觉性。所谓“规矩”就是党纪国法。一要建立一系列科学合理的财经规章制度,形成一套规范、较为完整的操作和监督机制,防止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二要以理财为重点,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法律至上的特权。三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四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科学的程序,是正确决策的保证,特别是对重大经费的决策,要按科学的程序进行,对不按程序办事,造成重大损失和后果的,将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同时,作为财务工作者,在坚持程序方面表率作用意义重大,起着重要的责任。

(四)加强文化育廉,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消防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以消防官兵为主体的一种特色文化,是消防官兵关于廉政知识、信仰、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社会评价的总和。在文化育廉方面,应该创新工作思路,让廉政思想无孔不入,渗透到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

一是组织官兵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用古圣先贤的清廉事迹、革命先辈的崇高风范和当代英模的勤廉精神教育人、激励人、感召人;二是组织官兵观看各级纪检机关摄制的警示教育片,并深入剖析违法违纪案例,促使全体官兵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增强教育的震撼力和说服力;三是在营区、办公楼设置廉政、宣传橱窗等固定设施,定期宣传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开展正反典型教育,营造崇尚廉洁、鞭挞腐恶的警营氛围。

学习贯彻新修订《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修身慎行清廉洁白 做讲规矩守纪律的好干部——学习贯彻新修订《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既面向党员领导干部,也面向全体党员;既规范从政行为,也规范其他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删除了与国家重复的79条规定,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消防部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为推动新修订《准则》《条例》落地生根,支队党委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全支队掀起了学习、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热潮。现结合本人实际,谈谈学习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几点体会。

一、修身立德,将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中

新修订《准则》《条例》,树“高线”、划“底线”,重自律、强他律,增激励、牢约束,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消防部队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重要武装力量,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准则》、《条例》精神实质和现实意义。要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学习原文,熟练掌握《准则》《条例》,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自律底线。要把学习《准则》《条例》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做到全面系统学习、融会贯通理解、把握精髓要义。要“走出去”学习,不仅要在党委中心组和机关理论学习会上学,同时要利用公安内网、互联网、报刊进行学习,不断改进教育方式,强化教育实效,切实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中,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讲规矩守纪律的自觉性、主动性、持续性。

二、慎行笃行,树遵守党规党纪的好样子

人生好像多米诺骨牌一样,码起来费时费力,一旦推倒只是瞬间的事。作为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自己的一言一行,防微杜渐,把严于律己作为良好的习惯,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用权,时刻提醒和警戒自己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一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观察和分析事物,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讲政治,顾大局。强化执行力,提高战斗力,富于创造力,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好样子;二做经济上的“清白人”。要胸怀坦荡,不贪不占,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廉洁自律的好样子;三做作风上的“正派人”,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欺上,不瞒下,树求真务实的好样子;四做工作上的“带头人”,要不断提升领导和驾驭工作的能力,“请跟我上,向我看齐”,带头真抓实干,树“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样子;五做官兵的“贴心人”。要想官兵之所想,急官兵之所急,干官兵之所需,解官兵之所难,把官兵满意度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标准。

三、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纲纪废弛,危亡之祸”,党委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干部目标管理,与防、灭火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快推进法纪法规体系建设,将“科学、合理、有效”的指示精神法制化,使之成为具有约束力的纪律规章,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要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始,严格执行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时时、事事、处处把纪律、规矩放在心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要始终坚持“零容忍”理念,敢“动真格”、“唱黑脸”、“下猛药”、“出重拳”,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于敢于对违反纪律、破坏规矩的人亮剑,要有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决心,杀一儆百,惩前毖后,形成有力震慑的大环境、大氛围,让官兵养成敬畏纪律、遵守纪律、执行纪律、维护纪律的自觉。

信用社营业部经理季度个人总结

一季度,在联社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按照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经理的相关办法,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和金融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行使管理与监督职能,以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为目标,抓落实,规范财务核算,努力实现全社财务状况的根本好转,同时并积极做好了各项报表与任务完成情况的上报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本季度主要工作述职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指标

(一)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月31日,我社各项存款余额**万元,

(二)2、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本季度我社严格按照上级联社和我社制定的全年工作要点展开工作,确保了各项业务稳健运行,员工素质进一步提高,营造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为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重点工作报告

(一)假币的防范和处理。针对一季度发现假币较多的情况,强调柜员要提高警惕,假币一旦进入柜台就不可再次流通,应及时盖假币章,尤其是对M3W9开头的假币要重点防范407。

(二)做好开展“自助有好礼,月月送不停”自助终端业务宣传及营销的活动。

(三)让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大纲”。即坚定服务三农的方向、牢记“诚信、合规、责任、团队”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以及“开拓、进取、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

(四)积极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1、2014年四季度开户、销户、变更人行账户资料。2、销户的所有传

票。3、挂失登记薄、会出人员交接登记薄、相关大额、贷款传票等。

(五)学习《关于近期部分省份发生存款失踪案件风险警示》的通知,加强柜员岗位管理,完善事前制约机制;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强化事中授权控制;加大财务核对力度,提高事后监督实效。

(六)做好春节期间的查岗登记,规定每天的值守人员必须准时到岗,早班8::30到,晚班与早班见面交接后早班人员方可离岗,同时要记录好电话查岗的时间。

(七)高度重视远程授权工作。要求柜员在办理业务时注意力要集中,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一笔一清,随时整理自己的业务凭证、把业务审核融入到业务办理中的每一个环节,真正把差错降到最低,风险防范做到最好。

(八)积极响应上级机构的号召,组织消防预演以及防抢劫的预演。要求如下:1、全体人员预演火灾到来时如何逃生,应避免惊慌,有序的进行。2、歹徒抢劫客户的演练。3、客户在ATM自助取款时,有歹徒如何处置。4、歹徒威胁柜台人员的处置办法。

(九)做好事后监督系统上线的准备工作。1、会计凭证的填写:手工填写凭证做到内容完整、清晰、书写规范。2、凭证要素必须填写在指定的位置。3、要注意保证套写凭证、复写凭证记账联次的清晰度。4、网点单证应指定专人负责打印,单独视同一个柜员凭证进行整理。5、加盖印章时要完整清晰,避免覆盖流水号、金额等重要的内容。6、当日营业终了后将传票逐一勾兑流水、核实无误后填写明细、入袋保管、封口并双人盖章。7、事后票据的整改。被替换的票据用铅笔在背后写网点号、柜员号、流水号;支取方式变动申请书上必须要填写余额;调拨单使用时应注意出入库时间,必要时联系师傅手工填写以避免差错。

(十)做好“屡查屡犯”的培训安排以及整改工作。通过开展专项培训,给全体员工敲响警钟,使大家认识到改正屡查屡犯问题的必要性及迫切性,从而在工作中有效地规避这些常见问题,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错误,避免给网点及自身带来恶劣的负面影响。

三、个人感受

作为一名营业经理,必须要不断加强学习,熟练掌握规章制度

和业务知识,时时处处发挥表率作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要统揽全局。

1 以下凡引自《资本论》第三卷的,均只标注页码。

1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6页。

1 讨论“转形问题”的经典文献包括:

Bohm-Bawerk, Eugen von. (1966): Karl Marx and the Close of his System, Ed. Paul M. Sweezy, New York: Augustuus M. Kelley;Seton, Francis.(1957): The “Transformation Problem”,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Samuelson, Paul A.(1957): Wages and Interest: a Modern Dissection of Marxian Economic Model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Morishima, Michio.(1973):Marx’s Economic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Steedman Ian.(1977): Marx After Sraffa, London: New Left Books;米克:《劳动价值学说研究》,等。

国内的介绍性著作有:胡代光等著:《评当代西方学者对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1990年;考朱钟棣:《西方学者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晏智杰:《劳动价值学说新探》,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等。

1 A 谢克:“马克思的价值论和‘转形问题’”,载J G 施瓦茨编:《资本主义的精妙剖析》,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

1 参见霍华德与金:《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史》(第二卷)第7章、第16章,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

1 参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

2参见Wolff,Edward:“The Rate of Surplus Value,the Organic Composition,and the General Rate of Profit in the U.S. Economy,1947-67,”American Economic Review,June 1979,69,p329-41; Mosley,Fred:“The Rate of Surplus Value,the Organic Composition,and the General Rate of Profit in the U. S. Economy,1947-1967:A Critique and Update of Wollf’s Estimate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March 1988,78,p298-303;Wolff,Edward:“The Rate of Surplus Value,the Organic Composition,and the General Rate of Profit in the U.S. Economy,1947-67:Reply,”American Economic Review,March 1988,78,p304-306。

1 参见孟捷:《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造性转化》,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

1这种意义上的企业主收入问题是现代“企业理论”讨论的核心问题。参见奈特:《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所有权、控制权与激励——代理经济学文选》,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六卷,第二册,第135页

2 引自蔡继明、李仁君著:《广义价值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238页,并有所修改。

1 见上一章。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六卷,第二册,第97页、138-139页。

2前面的分析已经表明,级差地租就是在这种超额利润的基础上得到解释的。

1乔安 罗宾逊著:《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62年。

1 正是资产阶级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垄断才使自由劳动力不得不成为商品,而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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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资本论》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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